传统仪式与现代社会的仪式观念
2023-06-26李彦
李彦
摘 要:传统仪式的起源往往与宗教、神话、神圣等概念相联系。传统条件下的仪式是传统社会中意识形态、价值观、社会关系结构、权力结构的基础和表征,通过仪式的办法,不断确证、演绎社会的结构、权力关系、社会信仰、人与人之间共享的社会生活。现代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三位社会学者在学术方法上有所不同,但他们都关注于现代社会兴起的原因和带来的问题。现代社会理论对我们理解媒介仪式在形成社会意识和社会行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具有一定的启发性,媒介仪式为人们的社会交往提供了新的契机。
关键词:仪式;传统;现代性;社会理论;媒介仪式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3)03 — 0124 — 04
一、传统社会的仪式生活
从人类起源开始,仪式就广泛地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与人们的行为、情感、信仰有着密切的关系。不管是西方文化还是中国的氏族社会都可以察考到仪式的存在。在两希文化中,对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的崇拜是影响深远的,酒神代表狂欢,日神则象征着理性和智慧,这两种原初的崇拜仪式是解开希腊文化中人与神关系问题的重要方面。在中国氏族社会中,仪式广泛应用于巫术礼仪、占卜、祭祀、婚丧嫁娶等方面,现代人们的仪式行为中仍然遗留有古代的风俗。
传统仪式的起源往往与宗教、神话、神圣等概念相联系。涂尔干在其著作《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将宗教信仰区分为“神圣”和“世俗”,即宗教生活和世俗生活两个部分,这是他在社会学中论述的两个基本范畴,它们决定了社会的事实系统,也就是说与神圣事物相关的宗教是一种由信仰与仪式所组成的统一体系,这一体系为社会事实,如经济、法律等等提供了某种社会秩序。仪式是“一种与神圣事物相联系的信仰与习俗整合的体系”[1]。它具有一定的神圣性,仪式的各种操演形式不仅表达了神圣事物的性质,同时也具有赋予神圣事物的品性和力量,表达了神圣和世俗之间的联系。可以说,仪式为人们的世俗生活提供了一种心灵的支撑,正是这种支撑将神圣的安宁带入瞬息万变的世界,向我们展示传统价值仍然存在。
但是,并非所有的仪式都与神或精神的概念相联系,无神的仪式也是存在的,甚至神有可能是从仪式中派生出来的。宗教力量并不一定从神产生,很多膜拜关系的目的也不是将人与神祗联系起来。[2]传统条件下的仪式是传统社会中意识形态、价值观、社会关系结构、权力结构的基础和表征,通过仪式的办法,不断确证、演绎社会的结构、权力关系、社会信仰、人与人之间共享的社会生活。仪式是不断地凝结、重复,协调、化解人类社会生活中必然的利益冲突、阶级、种族矛盾。
在传统的宗教仪式中,宗教具有明显的社会性,仪式是群体集合中产生的行为,仪式活动旨在激发、维持或塑造群体中的某种心理状态。受到地缘和血缘关系的制约,传统仪式往往局限于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它所集合的是一个地方群体的社会关系。
其次,除了社会性要素之外,传统仪式的展演离不开时间范畴。任何一种存在之理解都必须以时间为其视野。[3]时间观念是人类基本的生存结构和生存依据,它的表征形式随着社会变迁在不断发展。中世纪之前人们通过对周围世界和环境的感受来判断时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是一种自然的时间观,日、月、年等时间概念与仪式、节日及庆典的周期性是相互对应的。日历表达了集体活动的节奏,同时又具有保证这些活动的规则性的功能。[4]
还有,作为“一种卓越的交流形式”,[5]传统仪式主要完成的是一种仪式操演者和参与者同时“在场”,所有人亲身体验的面对面的交流。它依赖的载体有语言、神话、口传、舞蹈、节庆等等,通过若干戏剧化场景的设计,对人们生活进行区隔化的编排,将仪式化生活与世俗生活区隔,通过仪式化生活协商世俗生活的冲突和矛盾。传统社会中的生活分为两极,一极是世俗生活,一极是仪式生活。仪式生活具有超验性,与日常生活相分离,但仪式的重复性对建立和维护日常社会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仪式不仅根据特定的时间来安排,并且定位于某个特定的空间内。时间和地点的联系是紧密相關的,机械化的时钟告诉不同时区的人们不同的时间。在幅员辽阔的土地上,国家与国家、地区与地区、族群与族群之间的文化、文明是不尽相同的,仪式的操演无法在不同的空间内协调并任意转换,在传统社会中也不存在一个统一的跨文化的平台,各种仪式是在特定的氏族、集体、社会所在的地区表现的,这与群体的情感价值是紧密联系的,从根本上来讲,它脱离不了社会性这一最初的概念,仪式对社会意识起着重要的影响。
二、现代社会的兴起及其影响
关于现代社会的兴起及其影响,吉登斯在《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对马克思、涂尔干和马克思.韦伯著作的分析》一书中对现代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对他们的观点进行了比较分析。现代社会学的主要流派源自这三位,其中西方马克思主义等流派的发展源自马克思;结构功能主义可以追溯到涂尔干;现象社会学则可以追溯到韦伯。这三位社会学者在学术方法上有所不同,但他们都关注于现代社会兴起的原因和带来的问题。
马克思的学说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及其所对应的社会意识,反过来,上层建筑也对经济基础产生一定影响。马克思认为,社会意识中有很多错误意识,这些错误意识是集体建构的结果,服务于强势阶级利益,使社会得以稳定,让不公平的阶级关系得以维系。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在于唤醒无产阶级的错误意识,进行阶级斗争,从而推动社会进步。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关系论述引发了后来许多学者的讨论。卡斯特尔关注于经济基础对人们使用现代通讯工具的体验,以及信息消费所划分的阶级观念。卡斯特尔的思路沿袭了结构马克思主义阿尔都塞的观点,强调唯物论观点中经济基础的重要作用。后来的文化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则强调上层建筑的动性,这一观点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提供了创新的空间。
涂尔干的研究始终关注于现代社会的兴起,贯穿了两大学说,即仪式观和功能主义。涂尔干关于仪式观的研究源于对宗教的研究,它将宗教作为重要的社会制度,探讨宗教与社会秩序的关系,而仪式的作用也在于维持分类的秩序。他对功能主义的研究也脱离不开对宗教问题的研究,因为宗教是社会整合的重要元素之一。功能主义指的是社会有机体的构成及功能性运作,功能主义理论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实现社会整合,在涂尔干重要的著作《社会分工论》中就指出劳动分工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有效的分工以及社会团结是现代社会面临的两大重要问题。他认为,尽管传统道德信仰体系的意义在衰落,看似趋向一种分崩离析的境地。事实上,分化的劳动分工就是一种有机团结的模式。[6]在劳动分工的基础上,涂尔干提出了“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的概念,机械团结是基于相似性产生的,而有机团结是由分工形成的。涂尔干关于个人主义的关注引发了他对失范的研究,他提出了一个问题:现代社会如何实现社会凝聚?关于这一问题,媒介仪式、媒介事件观沿袭了涂尔干功能主义的观点,对媒介在当代社会的角色进行探究,关注于媒介对人们集体社会意识的塑造。
韦伯和涂尔干是同时代的人,但他们在学术方面却风格迵异。涂尔干从宗教方面谈社会整合问题,韦伯则对各大主流宗教进行过全景式的考察,包括中国的儒教与道教,印度教、佛教、犹太教等等,其中他对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研究尤为著名。韦伯致力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研究,注重观念在社会发展中的驱动力,他将理性分为“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例如新教徒对上帝的信念所产生的行动力是一种无条件的、排他的价值,“天职”的观念成为基督徒在世俗世界勤奋工作的努力,由此也促进了社会在政治、经济领域有效率的发展,从而产生了资本主义。在资本主义社会,以计算为特征的“工具理性”与信念伦理为特征的“价值理性”迵然不同,工具理性在现代社会的价值在于社会职能部门制度化,显著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同时也出现了人的“异化”。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工具理性对人的压抑进行过深刻的批判。
马克思和韦伯对社会进步的看法不同,马克思认为社会进步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宗教则是意识形态的反映而已;韦伯则将新教看作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在一些地方则因为缺乏新教伦理而没有形成资本主义精神。除了人们行为的价值取向外,韦伯还划分了权威合法性的三种类型,分别是:理性及法律的支配,卡理斯玛式支配和传统式支配。其中传统式支配表示人们对于传统的尊重;理性及法律的支配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权威形式,它的合法性在于现代科层制的组织及其规则;卡理斯玛式支配也称之为魅力型支配方式,其合法性在于对领袖人物超凡魅力的崇拜。以韦伯所划分的三种权威类型为基础,媒介学者戴扬和卡茨在研究《媒介事件》时将媒介事件的素材划分为“竞赛”“征服”和“加冕”三大类,每种故事形式可以与不同的权威类型所对应。[7]
除了不同的社会行为取向和官僚化权威类型,韦伯还提出了“祛魅”的概念来解释理性化的趋势。祛魅表示消除了对巫术的实践和信仰,开始用理性的视角看待世界。这一世界观发生在西方国家从宗教神权向世俗社会的现代转型中。韦伯对社会行动意义的理解采用的是一种诠释主义的方法,与涂尔干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相比,他提供了一种“理解社会学”的视角。[8]他认为社会学是一门科学,其意图在于对社会行动进行诠释性的理解,并从而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及其结果予以因果性的解释。[9]也就是说,对韦伯而言,社会事实无法独立于解释者而存在,社会事实并非是稳定不变的,我们的解释也能产生新的社会事实。
三、现代社会的仪式演化
马克思、涂尔干及韦伯从不同的角度来解释了现代社会的兴起,从中既论述了现代性的源起;也指出人在这一制度中被束缚被异化的一面。吉登斯在对这三位学者对比分析的基础上,还讨论了自反性的概念,自反性首先代表了一种反思,其意义重在从知识方面对社会和自身进行反思,这种反思性强调检验知识和实践行为,由于在现代社会的知识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而这种反思会随着社会知识系统的变化而不断调整。随着全球化的加快,现代性理论受到了诸多质疑,社会失范现象尤为突出。在这样的背景下,贝克、拉什和吉登斯提出了新的概念,他们认为现在已不是传统和现代两个阶段,而是加入了另外一个社会变革的概念,即从传统到现代化到自反性现代化。[10]
吉登斯的学生兼合作者汤普森在论述现代性问题时将媒介放在了一个中心的维度。汤普森从社会学视角考察了媒介文化与现代性之间的关系,他的著作旨在追溯作为符号权力的社会组织的改變,从而发现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变化。汤普森认为,媒介的不断发展和其它元素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了“现代性”。现代性意味着对传统社会的变革,比如传统社会的时空关系、社会交往、社会关系及权力方式等等,而这些变革都跟媒介有关。媒介对传统的变革有几个特征,分别是去仪式化、去人性化、去机械化。[11]去仪式化代表媒介化的交流将每天面对面的交往方式变成一种符号化的交往,传统的价值和信仰越来越依赖于媒介产品所提供的符号化互动,媒介提供了仪式操演的时空并消弥了传统的仪式化元素。传统中仪式感的衰落并不意味着传统的衰落,也不意味着传统中所有的仪式元素都消失了。媒介所塑造的一些传统的符号内容,仍然与我们每天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与面对面的互动相联系,并且不断地将这种面对面的交流改造成为一种媒介化的类互动形式,这种类互动形式使得社会交往中的人际关系越来越依赖于这些媒介;去人性化代表媒介化的交流形式越来越不依赖于每天生活中个人化的互动。由于媒介在交流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传统的权威逐渐从日常生活的实际语境中脱离出来。
在媒介发展之前,传统根植于个体所生活的语境中,是人们互动交往的一部分。随着媒介的发展,传统逐渐脱离了原来的语境,面对面的互动逐渐削弱。传统的非机械化有着深远的影响,它使得传统脱离了特殊语境的限制并摆脱了面对面交流的限制。与吉登斯对“脱域”的看法不同,汤普森认为传统在现代性中并没有完全脱域,而是重新嵌入了多样化的语境中,将地区化的元素重新联结起来。吉登斯认为现代性思想里隐含着与传统的对立,但汤普森致力于重新认识并解释传统。汤普贤森并没有将传统与现代对立起来,而将传统看作是现代的一部分,被现代改造的一部分。吉登斯在对现代性的论述时提及过媒介对社会关系的影响,汤普森将媒介的考察作为了研究的重点,他的研究涉及了媒介的发展,包括印刷媒介、电子媒介尤其是电视媒体对符号系统的影响。因为时代的因素,汤普森并没有过多涉及到互联网对现代性的影响,但他对传媒文化的考察是具有一定共性的。
哈贝马斯是论述现代性思想的重要人物之一,他是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他成长于纳粹德国时期,作过阿多诺的助手,在其影响下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弗洛伊德学说对于社会科学的重要性。哈贝马斯像吉登斯一样都致力于宏大社会理论的建构,对诸多领域进行过深入的思考。他认为现代性是一项未竟的事业,一方面,它包含着合理的因素,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现代性存在着制度性的和内在的危险。哈贝马斯关于现代性的思考促使了他提出交往行动理论,公共领域首先是一个社会生活的领域,在其中人们可以提出关于社会公众利益的事务;可以对这些问题进行讨论和争论,而不是按照传统习惯、教条以及强制力来讨论;可以通过辩论的形式来解决观点的分歧。[12]在公共领域内,一方面促进了社会整合,另一方面为国家合法性奠定基础,使人们在讨论过程中对现存的政治秩序产生认同。哈贝马斯也注意到媒体对公共领域渗透,由于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媒体受到商业利益的影响,大众文化变得世俗化,在公共领域的舆论面临着解释的危机,形象取代了语言,不论是广告、娱乐、政治还是日常信息都混杂在一起。大众文化成了徒有其表的掩饰,失去了阐明社会意义的价值,人们情感疏离、彼此冷漠,日益远离政治事务的讨论,因而导致社会合法性危机。
关于科学技术对社会的影响,韦伯、霍克海默、阿多诺等人曾对工具理性的盲目发展及人类欲望无休止的扩张导致了人类精神生活和道德感的失落进行过分析,由此产生了科技统治对人的异化。哈贝马斯反思了现代危机的看法,认为传统理性并不是唯一的理性形式,交往理性可以为失落的理性提供一个再生的契机。他重建理性的基础就是跳出传统认识论即意识形态的框架,而转向分析语言和道德、社会的关系。在交往行动中,互动理论是行动的核心,而语言占据着突出重要的位置。交往行动是主体与主体之间遵循有效的规范,通过语言进行的交互性行为,其目的是达到主体间的相互理解,从而保持社会的整体、有序及和谐。在此概念下,交往注重的是人的理解和信任,它不是以生产力的提高为尺度,而是以对人的尊重为前提的。这一理性价值不仅存在于历史之中,也存在于现实之中,道德、民主、法治建设都存在交往理性。理性讨论的目的是达成共识,而并不在乎论证内容的真假。在主体之间的交往行动中,至少是两个以上的行动主体,以相同方式理解同一表述内思考的行动,当一个听者接受另一个人的言谈时,那么两者之间就已经有共识产生。哈贝马斯关于交往理性、公共领域的概念对我们理解媒介仪式在形成社会意识和社会行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具有一定的启发性,媒介仪式为人们的社会交往提供了新的契機。
〔参 考 文 献〕
[1][2][4]爱弥尔·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渠东,汲喆,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43,41,导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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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马克思·韦伯.韦伯作品集——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顾忠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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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J·H·特纳.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M].范伟达,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263-264.
〔责任编辑:杨 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