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除草剂在水稻上的药害症状
2023-06-25湖南省沅江市农业农村局413100曹立耘
湖南省沅江市农业农村局(413100) 曹立耘
粮食生产上,各种除草剂已被广泛用于稻田除草。但是,除草剂选用不当,或使用不合理,有些复配剂农药在复配时,添加了一些对水稻不宜使用的其他农药,使用时常会造成药害。不同种类的除草剂对水稻产生的药害表现不同。
1.磺酰脲类除草剂
这一类除草剂如氯甲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以及含有这些成分的除草剂如麦草宁、麦草完、麦田一次净等。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很长,能在土壤中不断累积,有的会直接对水稻产生药害,有的会对后茬水稻产生药害。如在水稻秧苗2 叶1 心期低剂量(正常用量的一半)或移栽后5 天内正常用量,或田间残留量大的情况下施用,易对水稻表现明显药害,表现为根和幼芽生长受阻。心叶不能抽出,生长点畸形或坏死,叶片暗绿或失绿坏死,节间缩短,须根少而老化,生长停滞,植株矮化黄化,最后逐渐枯死。大田表现叶色不绿,植株高矮不一,分布零乱,生长不整齐,长势差。近年来,已发现施用含氯磺隆或甲磺隆的除草剂(如麦草宁等)的麦田,虽对大苗移栽的水稻造成不利影响较小,但后茬为直播稻(包括育秧)或小苗移栽的机插稻或抛秧稻很容易产生药害,症状表现为水稻秧苗根和幼芽生长受阻,心叶不能抽出等明显的药害。
2.酰胺类除草剂
常用的有乙草胺、都尔等,用于稻田除草,在秧苗2叶1 心期正常使用,或一半的正常用药量(乙草胺),或移栽大田后5 天内正常用药量(乙草胺4倍用量)施用,就会产生明显的药害。主要表现为心叶不能抽出,叶尖皱缩扭曲或环状,根少不发达,少分蘖或不分蘖,植株矮化,严重时枯死。
3.有机杂环类除草剂
有机杂环类除草剂如杀草快等,在秧苗2 叶1 心期,即使正常用量也会出现药害,表现为秧苗心叶不能正常抽出,在茎基部形成环状。
4.芳氧苯氧丙酸类除草剂
如禾草灵、盖草能、稳杀得、威霜、精尔灵等,禾本科作物对该类除草剂十分敏感,在极少量的剂量下,也会产生药害。受药后48小时即可出现药害症状,首先停止生长5 天左右,然后芽和节的分生组织出现枯斑,心叶和其他叶片逐渐变成褐色或黄色,心叶极易拔出,10 天左右枯萎死亡。一般看不到触杀性药斑,叶片卷缩失水干枯,最后整株枯死。
5.苯氧羧酸类除草剂
如二甲四氯、2,4-D 丁酯等。在秧苗2 叶1 心期,1∕3正常剂量下出现明显症状,老叶黄化,茎杆褪色,新叶不能正常抽出,纵卷成葱管状半展开,剥开卷叶可见心叶扭曲成环状,茎基肿胀,形成短而粗的次生根,根毛缺损成“刷毛状”,植株矮化畸形,最后整株枯死。
6.灭生性除草剂
如草甘膦、农达、克无踪等。水稻茎叶受药后,接触药液的部位组织迅速坏死,变黄、变褐,最后整株枯死。
7.三氮苯类除草剂
如阿特拉津(莠去津)、西玛津、西草净、扑草净、赛先津等。水稻对这类除草剂十分敏感,而且残效期长,用量稍高同样可影响下茬敏感作物的生长。受害症状表现为叶尖、叶缘失绿,并逐渐向叶间扩展,进而黄化、坏死,干枯。一般先从下位叶片开始枯黄,再向上位叶片发展。
8.错用除草剂的补救
错用或过量使用除草剂出现药害,可采取如下补救措施。
(1)换水冲田 秧苗枯苗多属用药量过大,应立即放出田内药水,换上清水冲洗,冲淡浓度,缓解症状。
(2)用碱性肥料解药 除草剂大多属酸性物质,每亩(1亩=667平方米,下同)撒施生石灰、草木灰50~100 千克,以减轻药害;轻微药害,可用1%漂白粉液作叶面喷雾。
(3)补栽或追施提苗肥 采用上述措施后,秧苗仍不能恢复生长,根据季节能补栽就补栽,不能补栽可适时早追氮肥,每亩用尿素5~7.5 千克,促分蘖,争大穗,弥补药害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