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机关系的历史唯物主义透视
2023-06-23史娜娜王娜
史娜娜 王娜
[摘 要]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是变革和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力量,作为生产资料的机器则是其中一个关键性要素。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机器从最初的劳动工具发展演变而来,并随着技术的进步逐渐由马克思所论述的“工业机器”发展为计算机、物联网等“信息机器”。到了智能时代,智能化、数字化和完全自动化成为机器发展的必然趋势。而这些机器的不同形态在它们所处的经济时代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功能不尽相同,与人类的关系也在不断改变,而人与机器关系所反映的实际上是人与人的关系。如今,人工智能机器所引发的社会结构的改变、生产方式的变革及对“人之为人”标准的挑战都使得人类社会处于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当中,并使得关于未来历史创造者问题的争论日渐突出。因此,我们必须正视已经或者正在到来的新异化现象,坚持以人为中心的合伦理设计,构建人机共同体,以此在智能社会中实现人真正意义上的解放。
[关键词] 历史唯物主义;人机关系;人工智能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1308(2023)01-0024-08
2021年6月1日,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知识工程实验室迎来了中国首名原创虚拟学生“华智冰”,其外貌和声音都依托于中国“悟道2.0”超大规模智能模型生成,不仅会作诗、绘画,而且具有一定推理和情感交互能力,并隨着思维训练的进行,为“华智冰”一这类型的人工智能机器人最终像人类一样具有感性和理性提供了可能。清华大学还为“华智冰”注册了学生证和邮箱,使其具有了“学生”的权利。“华智冰”的诞生是我国智能应用开发的成果,意味着通用人工智能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成就。值得追问的是,“华智冰”能够进入学校进行学习是否意味着智能机器人具有了一定的社会性?而适用于人类的权利与规范等是否同样适用于智能机器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突破,人类对人工智能机器人的开发超越了对人类外形和一定能力的模仿,继而追求对人类意识、情感陪伴等“人之为人”的内在模仿,模糊了“人类”与“类人”的界限。人工智能是否能够取代人成为社会历史的创造者?高度的拟人特质使人工智能机器融入了人类的社会关系当中,挑战了马克思所提出的人的界定标准,涉及人的本质是否发生变化,以及机器是否可以作为人而存在等问题。因此,需要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探究人机关系,厘清人工智能技术的实践禁区,在人机共生关系的基础上彰显人的主体性地位。
一、从劳动工具到工业机器: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与异化
1.作为人类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劳动工具
生产工具作为人的外化功能体,在人类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当中具有关键作用,标志着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在现实生产中,劳动者通过劳动资料将劳动作用于劳动对象之上,以此来获取生存资料。这是马克思所提出的劳动过程,包括了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而在劳动资料当中起决定作用的就是劳动工具。马克思提出,“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1]31人对物质资源的需要的满足只靠有限的自然供给是难以维系的,只有通过实践来开发和利用自然达到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而“劳动是从制造工具开始的”[2]。人类通过生产工具这一人造之物摆脱了蒙昧状态,区别于动物界,向摆脱自然的限制和压迫迈出了第一步。
生产工具的发展程度影响着人类的主观思维转化为客观实践的现实条件和程度。在资本尚未介入人与劳动工具的关系之前,生产工具表现为手工工具的形式,经历了从石器工具、金属工具等形态的一般转换,从而完成了对人类劳动的简单部分代替。人通过劳动工具这一中介来延长人自身的主体性的发挥,将自己的本质力量外化,创造性地改变自然以不断满足人的需要。从本质上来说,这时的劳动工具与人是简单的应用与被应用的关系,人作为主体,绝对支配工具,劳动者的技术能力的专业性和创造性在价值生产中起决定性作用,而劳动工具在生产过程中只担任价值转移的角色,形式上将人的劳动能力外化。
2.资本逻辑支配下人对工业机器的依赖及其异化
工业革命时期,生产工具出现了本质上深刻的形态变革和功能角色的翻转,表现为机器形式。机器与人相结合,在社会生产方式变革中实现了其本身的经济范畴意义。“手工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3]144生产力对于生产关系的决定性作用,作为生产资料核心要素和生产技术物化形式的机器,不仅代表着技术发展的水平,更是促进生产方式和人的存在方式变革的革命力量。然而,在私有制条件下,资本逻辑主导并贯穿整个生产过程,机器沦为资产阶级实现资本增殖的工具。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资本主义大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也随之提高,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本应该由劳动者共同所有,却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导致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这一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深埋于资本主义社会当中。在整个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使用归资本家所有的生产工具来生产产品,但“他给予对象的生命作为敌对的和异己的东西同他相对抗”[4]92。也就是说,机器使人依赖于物的发展,无法摆脱物化对人的控制。这就导致人与其自己本身的劳动相异化,人自由自觉的劳动在为他人生产的过程中变为被迫性的无意识劳动,人的存在方式也由人对自然的能动性改造转变成人对资本和技术的依附。
分工的精细化使劳动者的异化程度不断加深。在工厂中,“工人要服从机器的连续的、划一的运动,这早已造成了最严格的纪律”。[5]单个的有意识的工人被分布在作为总体分配物质资料生产的机器体系的不同环节上,屈从于机械规律和工厂严格的制度,作为机器体系的“器官”进行劳动。在马克思对人的界定当中,他首先认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4]96。劳动本应是人的本质特性的展现,是自由的创造性劳动。但这种“流水线工作”使得工人的劳动性质趋于同质化发展,继而工人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也不再是对人类主体劳动能力的本质反映,更多的只是反映出机器体系的生产效率,劳动者沦为机器的附庸。马克思认为,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起决定性作用,正是资本家牢牢把控着机器这一客观物质性力量,资本逻辑下的机械机制才能够成为社会权威。“对技术的服从成了对统治本身的服从;形式的技术理性转变成了物质的政治合理性。”[6]机器作为具有意识形态特征的新型社会控制工具,使得人类在工业机器时代处于技术理性统治的社会之中。工人的自我意识和实践在这种异化劳动中逐渐单向度化,造成劳动者与自己自由的类本质的“异化”。
从另一个角度看,机器的产生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自然对人类的约束,增加了人们消费形式的多样性,这些都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了可能。“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保证自己生活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3]144工业机器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应用打破了传统手工业以地缘为基础的原始纽带,社会结合出现新的形式,人们在生产基础上建立起普遍交往。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本性强迫工人将机器节省出的自由时间转化为“合理”的剩余劳动时间,来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而创造出来的更多的物质资料并没有改善工人的生存状况,受机器排挤的工人“游离”出生活资料,而依靠必要生活资料生存的工人也处在随时被替换的环境当中,生活和就业无法得到保障。“机器资本化”促使工业机器从原本只具有工具属性和转移固定价值功能的技术产物颠倒为一种操控劳动者的力量,从而导致人的主体性地位被削弱。
二、信息机器对社会生产与生活的塑造
1.计算机:互联网对人的生存空间和时间的重塑
在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动下,工业时代的人机关系之间的严重冲突状态随着媒介新技术的产生和革新发生了新的变化,呈现出人机关系的新形式,机器对人影响由现实空间延伸至了虚拟空间。“如果动力化机器构成了技术机器的第二个时代,控制论的及信息的机器则形成了第三时代。”[7]第三次浪潮当中,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外化载体的机器的研发方向发生了新的转变:机器的开发和应用从人们的生产领域逐渐渗透和覆盖到生活领域,以计算机和媒介工具等为主的“信息机器”则成为满足人们消费欲望的工具。在信息时代,信息网络空间的飞速扩展处于一种新的现代知识权力结构即网络结构当中,给我们在信息获取和披露、公开评论、消费者维权等方面都带来了新的权力赋予,提升了人类个体的自由程度。网络交往“去空间化”的特质打破了个体与个体之间社会交往的空间阻隔,颠覆了人类主体的交往形式,为主体提供了平等发声和无门槛参与的“公共广场”。相比于工业时代,信息时代的人的存在方式开始呈现出独立的状态,现实的人能够在网络空间中自由随意地开展主观的精神生产,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对“物的依赖”,但同时又沉沦于信息机器所构建的网络社会当中。
网络空间是扩展人类社会交往形式的新路径。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5人具有社会属性即人是类存在物,在社会实践中必然会形成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关系,包括生产关系、政治关系等,并且,人的社会关系是具体的、历史的,会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发生变化,从而造成个体的差异。计算机的应用使人的实践活动拓展至虚拟空间,人在现实与虚拟的社会关系的构建中不断完善自身的社会属性和社会身份。计算机为人类的存在开辟了新的非自然维度的信息空间,延伸了人类存在的时间和空间属性,但网络虚拟空间的拟现实性会导致人的时间感的相对化和内在化,削弱了人们对于现实的真实感受,从而在虚拟空间中沉沦,丧失人的现实存在感。在信息社会,人在网络空间建立了虚拟的信息化身份,获得匿名的非直接表象,而匿名隐藏现实主体真实社会身份的虚拟角色以符号化方式建构了一个“社会空间”,按照网络设定赋予虚拟空间中的自我以独特的情感与行为意义,区别于现实中的社会关系。虚拟身份和现实身份所导致的多元自我并没有为自我认同带来太多积极影响,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自我分裂,丧失自主性。信息消费者在网络空间中被直指意向性的信息所诱惑和操控,使得人与信息机器进一步异化,反因信息而焦虑,导致自我控制能力的丧失。实质上,计算机在人机关系中并不只是简单的工具,它超越了对人们身体肢体的延伸,而将意识延伸至另一个“社会”当中。人通过计算机所构成的界面体验到虚拟空间交流和日常交往互相交织的状态,这种交互性使机器成为与人共生的合作者。
2.移动终端: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人的身份认同、交往方式和权力结构的重构
不同于傳统工业机器,以信息机器为媒介的互联网体系构建了一系列新经济业态,通过大数据技术逐渐实现了普遍性的社会化交流与共享,推动生产力发展实现了质的飞跃。生产社会化日益显现,推动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社会交往形式发生变革,移动终端的出现打破了现实与虚拟空间泾渭分明的分界线,时空格局呈现出线上与线下高度融合的状态。信息时代这一背景下特定出现的大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资料普遍出现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中,由此人们在虚拟空间中所创造的身份逐渐“实名化”,这有利于人们实现多元自我的统一。马克思强调,人是类存在物,而虚拟空间中人的生存状态也与人类在现实世界的“类存在”相对应,呈现出“群体虚拟生存”的生存形态。互联网时代造就的社会交往形态既包含着基于现实交往的社会关系,又孕育着新的社交生态,出现了基于网络的社会交往形式。人们通过“身份认同”和“价值认同”组成一个个网络圈层,以社群化的状态存在于虚拟空间中,实现了从信息互动到渗透后的利益共享,出现了以实现商业价值转化为目的的社群经济。这种基于网络人际交往建立起来的网络社群以“人—移动终端—人”的间接互动方式为特征,不同于传统意义上基于地缘和血缘的“人—人”的直接交往模式,而是通过跨时空的多人在线沟通满足了人们信息共享、情感交流和利益互惠的社会需要,打破了线下信息传递的形式障碍。人类基于互联网所构建的社会关系把“处于一定社会关系当中的人”这一关于人的界定标准延伸到“处于一定现实和虚拟空间中的社会关系中的人”,但网络社群作为“类群体”,以观念认同作为入群标准,极容易形成“知识茧房”,将自己孤立起来。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每个人都有自身特有的“地址”,人与人、人与物之间将实现互联互通。但随着大数据算法在人们生产和生活领域的深入应用,每个人的生活逐渐公开化与透明化,但信息隐私权得不到有效保障,人的精神话语面临被信息机器操控的风险。“网络仍然是一种基于各种资源的不平等权利结构,是一种具有强大的控制性的技术社会体系。”[8]在数字鸿沟和信息壁垒依旧存在的背景下,诸多算法决策正在发展为“算法权力”,技术理性正在变革着人的观念世界。基于互联网开放性的实质,对人的行为的数据追踪和分析可以看出个人的思想倾向、爱好和兴趣,从而为精准定位个人提供了基础。“技术统治论的命题作为隐形意识形态,甚至可以渗透到非政治化的广大居民的意识中,并且可以使合法的力量得到发展。”[9]6信息时代的资本对虚拟网络这一非实体机器的把控更加严格,通过数据追踪和数据图绘等手段向个人用户精准推送相关信息,其意识形态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用户个人的思想和行为。这种“算法化”能够预判人们的政治倾向,干扰其客观地进行价值评判,从而进一步实现资本的更大获利。也就是说,在某些决策方面,人们自认为是自身作出的自主选择,而事实上他们的想法已经被算法预测,成了被数据所穿透的工具人。实质上,基于信息机器构建起来的庞大网络体系促使人的异化从工业时代的劳动异化转而变为程度更深的数字异化,人机关系出现了新的异化形态。
三、人工智能与人类未来
在大数据、云计算等人工智能技术的推动下,人工智能机器具有了机器学习与人工神经网络相结合而产生的深度学习的能力,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为人的自由解放带来了机遇,但同时也使人类这一历史主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智能机器延续并加深了信息时代的机器对人所造成的技术异化,包括出现技术性失业现象和对人的主体地位的冲击等问题,而这些问题需要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当中得以解决。马克思强调,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自然历史过程”,而按不同标准所划分出的技术社会形态与经济社会形态之间具有关联性。也就是说,以智能机器为依托的智能社会将为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提供具体的实现条件。
1.人工智能机器人对“人的界定”的冲击
“华智冰”“微软小冰”等人形智能机器人的出现和应用冲击了传统关于人机之间界限的认知,对“人是什么”的界定标准提出了挑战。在智能时代,智能机器人不仅越来越像人,而且逐渐以各类身份进入人们的社交圈,成为人类的工作伙伴和生活助手,甚至充当伴侣这种具有情感陪伴的角色,这足以说明智能机器人能够以特定的社会角色与人形成一定的人际关系。在这样的人机交往过程中,智能机器人不再只是作为单纯的传播中介,而是被当作了“平等”的交流对象,导致人与人工智能所建立的社会交往已经部分取代人与人之间所建立的社会交往关系。因此,人工智能机器处于人类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具有了拟主体性和自主性的特征,逐渐超越客体-主体的关系,向主体-主体的关系靠拢。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作为主体的人与智能机器间的原则界限,“这些改变触及的会是人类的本质,就连 ‘人的定义都有可能从此不同”[10]。不可否认的是,在智能时代,人机关系的二元对立的局面不再存在,有机融合成了人机未来的发展趋势。但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来看,人是作为“社会人”而存在的,社会性是人的意识所固有的本质属性。而目前智能机器从根本上来说没有真正具备自立、自主、自觉的社会活动,难以成为独立的具有行为后果意识、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社会主体。并且“人是知情意行的统一”[11],人的逻辑判断等理性思维是可计算的,但人的感性思维至少在相当一段时期内还无法转换为数据信息。
可以明确的是,现阶段的人工智能的劳动与人类的实践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人工智能机器虽然能够独立执行人类的指示,但其并没有从满足自我需求出发,“自主行为”与“自由意志”是相差甚远的,其实质还是缺乏自我意识的机械行为。并且研发和极少数操控人工智能机器的活动仍然是人的活劳动,智能机器对人类专属技能的替代和实践自主性的增强的发展最终还是为人这一主体服务。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是人区别于动物和其他一切生命的根本特征。人的实践具有目的性、创造性和自觉性等特征。而人工智能机器无论是机械模拟还是情感模拟,从本质上都是对人类智能的模拟,是人类智能外化的产物。这种模拟是无意识的机械式活动,和人类有意识的认识事物完全不同,不存在主观能动性。并且人工智能对外界的反应是被动的,对问题的解决是机械的,解决问题的目的性来源于人本身。虽然智能机器已经融入了人类社会,突破了原来的那种自动化形象,具备了相当程度的自主性,但这种自主性都是在人为之设计的程序和应用设备中进行的。也就是说,智能机器都只是提升人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水平,不能实现对人的各个方面的代替,而它的不断更新也只会按照人机交互的趋势来发展。
2.人工智能机器的发展为解放生产力奠定物质基础
“目前的人工智所创造的机器智能在合成智能和人造劳动者两个方面出现了突破,并向自主智能体发展。”[9]6包括工业机器人和家用机器人等在内的人造劳动者的产生和应用相比较于之前的普通机器,能够更加精准地将不同领域中的人们从繁琐和枯燥的重复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并且,由于人类工作的雇佣成本和培训成本远远高于制造智能机器的生产成本,促使智能机器代替人类劳动者包揽基础性工作更加合理。人類劳动者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为生存而进行的传统劳动,从而为自身从事“使人成为人”的自由劳动打下基础,通过新的分工方式来抵制资本逻辑的消极属性,但人造工作者对人类专业技能的取代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技术性失业现象。智能机器的发展和改进促进了传统产业升级、智能产业崛起,创造出更多新的职业和岗位,而这一创新红利缓解了技术性失业、收入差距过大导致的社会不平等问题。但新产生出的职业和职位的数量并不能完全对等于被淘汰的旧职业岗位,而且毋庸置疑的是,这些新职业和岗位将提出更高的关于知识和技能方面的要求。但正如在工业革命中因机器生产而失业的传统农业和手工业劳动力,最后在工业生产的其他领域也重新找到了新的就业机会。人类经历的三次科技革命都会引起失业率的上升,但都符合就业破坏—再创造的规律。智能机器的发展和改进促进了传统产业升级、智能产业崛起,创造出更多新的职业和岗位,而这一创新红利缓解了技术性失业、收入差距过大导致的社会不平等问题。并且智能社会特定环境下所激发出的新型智能服务职业,如微商、网络主播等,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削弱社会的就业风险。
相较于以土地、厂房等实体要素为主的传统经济形态,智能时代催生下的数字经济形态创造的财富总量更多,将人工智能技术贯穿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社会生产全过程,对社会财富总量的贡献越来越大。马克思曾将工业机器纳入到当时的经济领域中考察,而在当代社会,智能机器人、智能化生产系统等生产工具的广泛应用推动社会产业结构和产业链不断升级,进而催生出“智能经济”,智能产业已经崛起成为新的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兴产业。“智能劳动”作为智能经济产业化下的新型劳动,创造价值的手段和过程都区别于传统劳动:相较于传统大工厂生产,科技要素在价值创造和形成过程中越来越处于主导地位,不变资本的比例不断提高。智能社会所出现和发展起来的无人工厂生产体系当中的价值创造能够独立自主地完成生产活动,但也要求更加严格的协作才能完成,促使生产过程更加需要智能劳动者的主导与参与。并且由于人工智能机器自动化的优势,智能机器创造价值更加快速和高效,创造价值的途径更加多样,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和解放了人类劳动。基于此,社会劳动生产率空前提高,人们所需的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人类正在迈入一个“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社会。而在马克思的按个人能力发展划分出的社会三阶段理论当中,个人只有处于社会财富极大丰富的最高社会形态中,才能发挥出“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12]。也就是说,“个人的全面发展”以共同的社会财富为前提,超越对物的依赖。人工智能机器所创造的巨大生产力为人实现全面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3.智能机器的发展带来社会关系的变革
人工智能技术作为知识要素参与分配,与有形的实体性生产资料相结合,创造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财富,促使社会分配方式更加公平、更加丰富,按照生产要素分配的形式将成为发展趋势。智能机器参与进社会分配过程中,能够更好地解决现有矛盾,比如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人工智能机器应用于解决某些落后地区资源不均衡的问题,工业机器人代替人类进行繁重劳动等,使人的基本需要能够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得以满足。同时,智能机器能够自主发现、创造并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要,以情感陪伴为目的的机器人和虚拟现实(VR)将丰富人们的生命体验,智能产业提供的服务在标准化生产模式下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个人需求。因此,人工智能为人类社会实现按需分配提供了物质保障。
智能机器发展带来的社会职业结构的改变和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也使得传统社会分工的形式发生变更,社会所有制形式朝着更加合理的方向发展。马克思强调,“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发的,那末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与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驱使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1]37。这种分工方式使脑力和体力劳动形成了对立,阻碍了人全面的发展。而“分工的阶段依赖于当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在智能机器奠定物质保障的基础上,人工智能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升缩小了脑力和体力劳动的差距,降低了以体力劳动为主的职业在社会职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而在消灭旧的分工形式的过程中,新的分工自然又会出现。人工智能催生的新兴行业和岗位对精神性劳动的需求大大增加,大量重复性的简单劳动方式被取代,拥有知识、技术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逐渐占据劳动中的主导地位,获得更多的自由和更大的自主性。在这个阶段中,劳动者才可以从复杂的劳动环境中解放出来,并在丰富的劳动种类中选择其乐意从事的行业,从而克服资本逻辑的消极属性,最大程度上增加绝大多数人的自由可支配时间,这就是马克思意义上的自由的人实现的可能。并且,旧式分工形式的消失会进一步缩小社会阶层分化所固有的矛盾,从而使生产资料合理归人们所有成为可能。而“分工产生了所有制”,基于人们兴趣爱好而产生的社会分工推动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朝着公有制方向发展,同样推动社会财富趋于按需分配。
4.基于人机共生的自由共同体的构建
马克思将科学技术这一生产力发展当中的革命力量作为划分社会阶段的标准,因此,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可划分为渔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智能社会,从低级向高级技术社会形态不断发展。而这由此对应的就是以生产方式为基础、以生产关系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为依据划分出的经济社会形态,“现实的人”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创造历史,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共同体,从“自然共同体”到异化的“虚幻共同体”,最终发展为“自由人联合体”。“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3]144在一定社会阶段的生产形式当中,生产力不断发展进而达到顶峰,而后生产关系便会阻碍生产力发展,将被适应于先进生产力的新生产形式所代替。“共同体形式……按照生产力来改变。”[13]随着人工智能社会的到来,智能机器在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广泛应用,促使人类向着“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一真正自由共同体迈进,为人成为真正自由的人提供了现实途径。
人工智能促使人类更有尊严、更加自由地参与劳动,同样为人的自由发展提供了可能性。马克思认为,自由时间是人实现自由发展的前提,只有拥有自由时间,人才可以有多种选择、根据自身兴趣从事各种活动,才可以自由全面地发展、展示自己的聪明才智,最终实现人的解放。劳动实践是人发展的本质需要,促进人的自我实现和提升。但长期以来,人们为了基本生存而被迫地劳动,不得不卑躬屈膝、低三下四地被资本家所剥削,这种劳动是迫不得已的屈服,是对人的劳动异化。但是,当人工智能机器应用促使社会生产力发展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时,在相同条件下智能机器能够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满足更多人的物质需求,由于对物的依赖的摆脱,雇佣劳动消失,劳动的异化和人的异化消除。个体的自由劳动就成了可能,大部分人将获得劳动自主性。并且,人工智能机对人类繁重劳动的代替,使人类所耗费的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人类不再作为机器附庸受制于分工,有更多的属于自己的自由时间来从事艺术创作等精神性活动,真正从私有制的资本逻辑中解放出来。劳动将成为个人生活的第一需要而不仅仅是维持生命的手段,成为各个人自己提出的目的本身。人工智能机器带来的各方面的变革都为共产主义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未来人类会因人工智能的发展将比任何一个时期都要更加接近自由共同体。
[参 考 文 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14.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50.
[6] 马尔库塞.现代文明与人的困境——马尔库塞文集[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104.
[7] 杰瑞·卡普兰.人工智能时代[M].李盼,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6:6.
[8] 段伟文.信息文明的伦理基础[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45.
[9] 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M].李黎,郭官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63.
[10] 尤瓦尔·赫拉利.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M].林俊宇,译.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7:390.
[11] 成素梅.人工智能的哲学问题[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66.
[1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0
[13] 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22-726.
〔责任编辑:杜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