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权力视角下师生权力关系审视
2023-06-19郑少飞邵晓枫
郑少飞 邵晓枫
摘 要:师生权力关系是师生关系的核心,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师生之间的权力关系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技术权力源于技术的发展,是技术所有者或操控者所拥有的支配或控制他人的力量。技术通过对知识的内涵、生产及传播的改变使师生权力关系中的技术权力因素日益凸显。在技术权力视角下,教师和学生权力在地位、形态和功能上发生了改变,分别具有教师权力的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并存、师生权力的软化与隐蔽化、师生权力更具生产性的特点。另外,师生权力关系呈现出师生之间相对平等、强制性与非强制性并存、稳定性与动态性同在的新特点,急需我们对师生权力关系中的技术权力进行道德与法律规制,明确新的师生良性权力关系的本质与目标。
关键词:技术;权力;技术权力;师生权力关系
中图分类号:G64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9684(2023)02-0127-08
师生关系是教育教学中最重要的一对人际关系,教师与学生之间存在多种关系,其中,师生权力关系是师生关系的核心。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视野中的师生权力形态受到了极大影响,师生之间的权力关系也因此发生了极大改变,在实践中出现了各种新问题。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相关探讨不多且观点并不统一:有人认为,师生在在线交往中,“教师已不站在线下教学空间那个焦点的讲台位置之上,而是和学生一样成为互联网上的一个节点”[1],这就可能会弱化教师的地位和权力;与此相反的观点认为,在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师生既无法具有“平等获取信息的机会”,也不可能在“信息认知程度”上实现“对等”,教师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反而得到了加强[2]。要正确认识信息化时代师生的权力关系,就必须从技术权力视角重新进行审视。为此,我们必须探讨什么是技術权力、现代信息技术如何使师生权力关系中技术权力因素日益凸显、技术权力视角下教师和学生权力发生了哪些变化,以及师生权力关系具有了哪些新特点与新要求等问题,弄清上述问题是正确认识信息技术环境下师生的权力关系,并处理好当代师生关系的前提。
一、技术权力的内涵
人们对技术有着多种定义,E·卡普认为技术就是“器官投影”,H·贝克认为技术是“通过智慧对自然的改造”[3]4,《辞海》对技术的定义是:泛指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和自然科学原理而发展成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与技能[4]854。上述关于技术的界定,大多侧重于强调技术的物质性,体现了较为传统的观点。而现代信息技术的出现使技术的涵义被极大地扩展,即从传统的工艺、技巧、技能到把技术视为“人使对象附带人工信息的过程,并且使该对象产生变形(形态、形式、形状……)的结果”[5]72。这一界定既包括了物质性的生产技术,也包括了信息技术。本文所指的技术,其内涵包括:其一,技术是人体器官的外在表现和功能延伸,包括一系列的物质设备和操作程序与方法;其二,技术中的所有设施、程序和方法都被赋予了人工的信息,体现了人的意志。
关于权力内涵的观点可分为两大类:一是能力影响说,即认为权力是一种支配和影响他人的能力。塔尔科特·帕森斯指出,“权力是为了实现系统目标的利益,使资源流通的一般能力”[6]34。丹尼斯·朗认为,权力是“某些人对他人产生预期效果的能力”[7]3。这也是较为传统一派的观点,其突出强调权力一般为少数人所有,是静态的、垂直的,是由对资源的占有而产生的支配力,并把权力限于宏观政治和法律的范畴。二是以福柯为代表的关系说,其更加关注权力的微观运行过程,认为权力是动态的、网状的和生产性的,并将权力理解为“众多的力的关系”,有“无所不在”[8]345的特点。这两类观点其实是相通的,都认为权力是指影响他人的一种力量,而这种影响是在人与人之间进行的,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力的关系(包括影响力、支配力等),这也正是我们对权力的定义。在信息化时代,权力的形式更加多样,表现为静态的、垂直的权力形式与动态的、网状的权力形式并存,通过占有资源而强制实现的显性的硬权力与通过文化等的吸引而柔性实现的较为隐蔽的软权力同在。
权力来源于后天的外在因素。马克·格兰诺维特区分了三种权力,这也可以视为权力的三种来源:基于依赖性的权力和基于合法性的权力,即若一个人控制着你所珍视的资源或占据着某种权威的位置,这个人就能对你形成权力。此外,还有一种基于议程和话语控制而来的权力[9]。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是一种新的权力来源,甚至“信息权力正在成为超越权力的权力”[10]15。这种来源于技术的权力即是技术权力,“是技术所有者或操控者所拥有的支配或控制他人的力量”[11]。从更广大的范围来看,所有由现代信息技术带来的对他人的影响力量,如网络权力、信息权力等都是技术权力,是人的意志的体现。技术权力的组成要素包括权力主体、权力对象以及权力的载体(主要指现代信息技术资源)。技术之所以能转化为权力,是因为“任何技术形态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场景下,由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创建和操控的,必然关涉人们之间的现实利益,进而展现出技术的权力属性”[11]。也即是说,由于每一项技术都具有其特定的功能,技术所有者通过运用这些技术而实现这些功能,达到自身的目的,同时影响他人的利益。因此,拥有了技术就是拥有了一种影响他人的力量即权力。在信息化时代,人们“在建构信息技术空间时,权力已经被嵌入到这个技术空间的基础设施中去了。这个权力既包含着平等自由的理念也包含着权力意志和控制意图”[10]37。也可以说,技术权力是一种工具主义的权力,这种权力通晓并塑造人类的行为以达到他人的目的,它通过日益普遍的“智能”网络设备、物品和空间的计算架构的自动化媒介来工作[12]。新技术既可以为更多人的参与和交互提供新的空间、平台及更简便的界面和入口,从而破除资源垄断和权威位置,赋予更多人话语权,使更多人成为权力主体,又可能因少部分人占有更多的技术资源而产生新的权力集中和控制。因此,技术权力本身具有权力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的特点。
二、师生权力关系日益受到技术权力因素的影响
现代信息技术已经改变了世界的各个方面,教师和学生的权力关系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技术权力因素的影响,并因此而发生极大的改变。
(一)师生权力来源及关系构成
福柯认为,权力“深深地、巧妙地渗透在整个社会网络中。知识分子本身是权力制度的一部分”[8]206。这一观点为我们探索师生之间的权力关系提供了启示,即权力不再局限于国家权力的宏观范畴,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力量关系也构成了师生之间的权力关系。
师生之间的权力关系首先体现为教师和学生都是权力的主体。一方面,教师是师生权力关系中的权力主体,这一点早为人们所公认。从格兰诺维特阐述的权力的三种情况来看:首先,教师受过专门的教育,对专门的文化教育资源的占有处于决定性地位,这是教师权力来源的基础和核心。其次,教师处于权威的地位。从人类教育的发展历史来看,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无不处于权威的地位,我国古代社会更是把教师的地位与“天地君亲”并列。在现代社会,“学校作为具有法律地位的行政主体,拥有行使公权力性质的‘学校权力”[13]。而教师是学校权力的具体执行者,从而使教师处于权威的地位。最后,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处于主导地位,拥有对学生学习过程和话语的控制力。上述三个方面都决定了教师必定是师生权力关系中的权力主体。另一方面,学生也是师生权力关系中的权力主体。越来越多的学者认可了学生权力这一概念。谢安邦等学者在1998年就提出,高校权力结构主要由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其他利益群体的权力构成,而后者就包括了学生权力[14]。陈玉琨等学者在1999年进一步指出,学生权力是现代大学内部权力构成的主要成分,“在今后的大学里,无视学生权力的存在将被证明是一个严重的错误”[15]。在此后有關学生权力的观点中,都强调了学生应是权力主体。“现代大学的学生权力主要源于学生的受教育者身份及其‘消费者权益,并由国家法律与大学章程予以制度化保障。”[16]同样,其他各级学校学生的权力也有大体相似的来源,学生作为消费者及知识的学习者,理应成为权力的主体。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与“全美学生联盟”联合发表了《关于学生权力与自由的共同声明》,确认学生享有学习自由的权力,学生群体成为大学自治的第三种力量,打破了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垄断大学的局面[17]。在实践中,当学生作为一个有共同诉求的群体时,他们就有可能对教师产生一种极大的影响力。
综上,在师生权力关系中,师生双方既是权力的主体又是权力的对象,都具有权力能力。教师的权力主要体现在通过对学生的管理(包括制定规则、日常管理、奖励惩罚、矛盾解决等)、教育教学(包括确定教学内容、课堂组织、学习考核等)和评价等方面对学生产生强制力和影响力。学生的权力主要体现在通过对教师教学的评价、与教师一起管理班集体和学校、用合法的方式方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等方面对教师产生影响力甚至强制力。只不过,学生在占有教育资源、权威地位及教育教学的议程及话语权方面,都远不及教师。
除了上述三种来源外,如前所述,现代信息技术成为了教师和学生权力的新来源。
(二)现代信息技术使师生权力关系受技术权力因素的影响日益增大
知识与权力有着内在的共生的关系,在培根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power)”中,“power”一词就兼有力量和权力之意。福柯指出,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18]。在信息化社会之前,知识被少数人占有,教师也因占有知识这一教育资源而被赋予了对学生的管理权和教育教学权。随着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的产生和发展,以知识权力为基础的人际关系被改变,技术权力成为支配包括师生权力关系在内的各个关系的重要力量。现代信息技术不但赋予师生双方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以新的权力,如教师对学生的远程监控权、学生在网上的话语权等。更重要的是,现代信息技术使知识的内涵、生产、传播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并与技术呈现出交融的态势,使师生权力关系中的技术权力因素日益凸显。
首先,技术通过对知识生产与传播的改变,凸显了师生权力关系中的技术权力因素。传统的知识以静态和层级的形式存在,是认识主体对对象的一种再现或逻辑重建,是一种静止状态的反映认识[19]。在现代信息技术下,知识成为了动态性、开放性和联通性的网络,其不仅包括已经生成的静态的人类认识的成果,还包括人们在实践过程中正在主观建构的,并以网络与动态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认识,其生产和传播可以同时进行。知识也不再只是表现为已经形成并定型的人类智慧结晶的“硬知识”,而且还包括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师生共同努力生成的“软知识”,学生也成了知识的生产者。总之,互联网引起的知识在生产及传播等方面的变化,使知识得到极大的普及,也使教师逐渐失去了对知识的垄断地位,从而使教师对学生的权力受到了挑战。另外,知识内涵的扩展使其与技术融合在一起,师生通过对包含着技术的知识的占有而获得权力。我们不能把知识与技术完全等同,“因为特定的研究成果本身并不是具体技术应用的充分根据”[3]38。但现代信息技术使知识与技术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比如,信息是在互联网上的符号数据,而知识则是这些符号数据经过进一步提炼后形成的结论。在托夫勒的《权力的转移》一书中,知识泛指信息、数据、图像、态度、价值观和其他社会具有象征意义的成果[20]。也即是说,托夫勒所界定的知识已包含了信息技术的成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反思教育:“向全球共同利益”的理念转变》中把知识重新定义为信息、理解、技能、价值观和态度等[21]的集合,也把信息包含在知识之内。同样地,技术也是应用知识的结果。此外,正在网络上以动态的方式建构的知识也属于现代知识观的范畴。由此可见,在现代信息技术下,对知识的占有很多时候与对技术的占有融合为一体,而且前者是通过后者实现的,使师生之间原来那种由占有知识而产生的权力关系愈发受到技术权力因素的影响。
三、技术权力视角下教师和学生权力地位、形态及功能的变化
技术的力量使师生权力不仅存在于现实空间中,而且还存在于网络等虚拟空间中,使师生权力呈现出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并存、软化与隐蔽化、更具生产性等新特点。
(一)师生权力地位的变化:教师权力的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并存
不少人认为,教师的主导地位在互联网时代受到挑战,其权力中心地位自然也就不复存在。这个观点有较大的片面性,因为现代信息技术在成为教师权力去中心化的重要影响因素的同时,也可能成为教师权力再中心化的重要支撑。
一方面,现代信息技术成为教师权力去中心化的重要影响因素。尼葛洛庞帝曾把分散权力作为数字化生存的四大特征之一[22],在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师生权力关系也是如此。现代信息技术带来的大数据、网上学习资源的开放与共享、智能手机、电脑等技术装置的普及,以及微信、QQ、腾讯会议等APP的广泛使用,使师生的权力在现实与虚拟的空间之中交互,学生可以通过在网上与教师对话、与同学讨论、发布匿名评教等多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打破了教师对学生自上而下的单一线性的权力状态,每个学生都成为互联网中的一个点,拥有了更多的参与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机会与渠道,也具有了更多的话语权,他们甚至可以通过现代信息技术迅速地汇集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形成对教师的巨大冲击和影响力量,从而挑战教师的传统中心地位和权力。同时,现代网络技术改变了知识的产生、贮存、传递和获得路径,打破了学生从教师处获取知识的单一传统路径,也就打破了教师对知识的垄断地位,导致权力的去中心化。
另一方面,现代信息技术又成为了教师权力再中心化的重要支持力量。总体而言,在同一技术体系中,高层次技术拥有对低层次技术更大的支配力或控制权[11],而教师作为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与领导者,势必比学生的技术层次更高,这就决定了其拥有更多的对学生的支配权力。社会网络学者们认为,衡量权力中心性有两个主要维度:一是点度中心度,即网络中与该节点直接相连的其他点的数目,数值越大就意味着该点具有的中心度越高;二是中间中心度,即网络成员对资源控制的程度。居于中心地位的节点,是一个潜在的权力标志,高入度可能成为一个有声望与有影响力的标志[23]。罗纳德·伯特的“结构洞”理论也表明了同样的道理。他用“结构洞”概念来表示至少三个行动者之间的关系所构成的一种特殊结构,认为“非冗余的联系人被结构洞所连接,一个结构洞是两个行动者之间的非冗余的联系。”结构洞能够为占据者获取“信息利益”和“控制利益”提供机会,从而比网络中其它位置上的成员更具竞争优势[24]240-241。也即是说,由于结构洞处于连接多个联系人的中心位置,其点度中心度的数值显然更大,因此也就占有了更多的资源和拥有了更大的权力。教师在网络中处在多个学生联系人的中心位置,拥有了比学生更多的结构洞,点度中心度和中间中心度都更高,当然也就比学生更具权力地位,最突出地表现为教师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把对学生的监管“嵌入”到网络中,使教师对学生的权力不但充满了学校空间,而且还充满了学生的生活世界。借用边沁关于“圆型监狱”的比喻,学生可以说是处于教师无处不在的监视之下。
(二)师生权力形态的变化:师生权力的软化和隐蔽化
约瑟夫·奈首次提出了“软权力”,即“soft power”(又译为软实力、软力量)的概念,认为软权力是一种能影响他人喜好的能力。软权力不仅仅等同于影响力和劝说的能力,还包括吸引力。硬权力主要通过强迫或引诱的方式去改变他人,软权力则主要通过文化和价值的吸引去左右他人[25],软硬权力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实施权力的手段是依赖强制性还是非强制性。互联网使人们有了新的沟通渠道和方式,并赋权给每一个人,这种权力就是软权力,其核心是信息的占有、选择、传播和生产。软权力在互联网时代有着重要的作用,也极大地影响了师生权力的形态。现代信息技术给人们带来的软权力由于其使用的是非强制手段而更具隐蔽性,往往能自动控制他人,这在师生的权力表现中也同样如此。
在传统的师生权力中,国家政策、法律及社会传统习俗对教师的赋权,是一种显性的“硬权力”,表现出教师對学生行为的命令性和强制性特点。现代信息技术则使师生权力呈现出软化和隐蔽化的特点:其一,学生拥有更多占有和选择信息与知识的权力,在不知不觉中对教师的传统知识信息垄断权力形成了挑战。同时,学生可以在网上针对教师的观点和行为发表自己的看法,甚至引发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这些行为不是基于制度和规定等赋予的硬权力,而是一种互联网带来的隐性的软权力。其二,教师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力可以通过网络这种非制度性的、隐性的方式去实现。比如,教师利用网络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和实时监控,通过舆论力量实现教育目的,但学生可能并未明确意识到这些软权力的存在。
(三)师生权力功能的变化:师生权力更具生产性
福柯指出,权力“贯穿于事物,产生事物,引发乐趣,生成知识,引起话语。应该视权力为渗透于整个社会肌体的生产性网络,而不是将它看作一个仅仅行使压制职能的消极机构”[8]436。劳斯也认为,除了被福科统称为“司法权力”的压制性的权力外,还有一种微观权力,这种权力观强调权力的生产性,而不是压制和扭曲作用,它关注的不是信念,而是权力对行动和实践的参与[26]224。上述观点颠覆了把权力视为一种支配和压制的传统权力观,强调了权力的生产性,为我们认识现代信息技术下的师生权力关系提供了新视角。现代信息技术给教师和学生赋予的新权力不仅仅具有彼此支配对方的功能,更具有了生产性,表现为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促使其生成新的知识与美好的情感。维基百科、百度百科等都是通过互联网,使大量的网民参与到词条的编撰与完善中而成为了大众生产新知识的平台。这种做法的实质是使每一个参与者都拥有了知识生产的权力,从而创生了无数的新知识。教师当然也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使学生更多地参与到教学中去,通过对一些问题的讨论提出自己的观点,不断补充和完善课程内容,使课程和知识具有创生性,这也正是当代课程改革及知识形态发展的方向。信息技术除了能促使师生权力具有生产知识的功能外,微信、QQ等多种手段使师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更为便捷,更有利于师生之间创生美好的情感和生成更加平等、民主的师生关系。同时,通过网络的力量,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方式更加多样化,内容更加形象化,有助于营造教学相长的良好环境。
四、技术权力视角下师生权力关系的新特点与新要求
(一)技术权力视角下师生权力关系的新特点
1.师生之间相对平等的权力关系
首先,师生双方作为权力主体的身份是平等的。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权力的去中心化特征意味着师生双方都是权力的主体和受体,是权力主体间性关系,即教师不再是权力的惟一主体,师生都是平等的权力主体,同时也是平等的权力受体。而权力的受体也可能拥有一种权力,即被制约方可以依法启动反制的权力[27],表现为学生不但同样有参与控制学习环境和教育管理的权力,还表现在教师的行为违背师德和教育规律,甚至违反法律时,学生可以进行反制。
其次,师生之间权力的平等是相对的。当前不少人从现代信息技术的特性出发,强调了师生的“我-你”关系、合作伙伴关系,即师生的绝对平等关系,这种观点实际上将师生关系与一般的网上学习成员之间的关系相混淆和相等同,没有凸显师生关系的特质。社会权力是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了公权力和私权力两部分。社会公权力即是国家之外的社会组织以“准公共产品”供给为目的,以社会利益的实现为宗旨对组织成员所产生的影响力与支配力[26]。师生的权力都应该归属于社会公权力,因为学校是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机构,其目的是要生产公共产品(如义务教育阶段)和准公共产品(如非义务教育阶段),从而促进社会成员的发展及社会的进步。但教师是受国家、社会和家庭等公众委托而行使公共教育和管理学生的权力的,因此,在师生权力主体中,教师是最主要的公权力主体,这决定了师生之间的权力关系只能是相对平等的。此外,师生关系区别于其他任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特质在于教与学的关系,这种特殊关系决定了师生之间也只能是相对平等的权力关系。同时,现代信息技术导致的教师权力再中心化,也使教师这一权力主体处于主要地位,表现为教师可以更多地通过有关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去支配、控制和影响学生。
2.师生权力关系中的非强制性与强制性并存
一方面,在现代社会中变得越来越重要的信息化所带来的软权力使师生之间逐渐具有了一种非强制性的权力关系。首先,教师借助信息化所带来的软权力,可以减少因实施硬权力而可能产生的师生矛盾与冲突,从而构建与信息化社会相适应的和谐师生关系。首先,只强调教师的硬权力,实际上是将权力与强制力相等同,会导致我们忽视合作、妥协、团结和互利这一面[28]79。其次,信息技术带来的权力更具隐蔽性,更符合教育中潜移默化、春风化雨式的教化规律。再次,传统师生权力主要受到来自师生双方、学校及学生家长的影响,而现代信息技术使网络舆论成为了一种来自于民间的软权力,影响着师生双方的权力地位。如网络舆论可讨论或声讨教师对学生的侵权问题,从而提升学生的权力地位。另一方面,师生权力关系仍然带有强制性特点,因为权力的最基本特性就是支配和控制。劳斯指出,新的权力机制的产生并不意味着传统的权力机制不再存在或不会产生影响,而是说我们不能忽视或否认这些“微观的”权力关系[26]23。这也说明传统的权力机制(包括法律)仍然在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师生之间的权力关系也是如此。教师对学生的硬权力主要来源于国家、社会及学校的赋予,具有强制性,这种硬权力是师生权力关系的基石,不应也不能动摇。如果教师只有软权力,如教师只靠网上宣传教育对学生形成吸引力从而实现教育教学,显然是不现实的,必须借助于网络之外的必要的制度和规定。
综上,现代信息技术使师生之间的权力变软,从而使师生权力关系中的非强制性得以凸显,但我们不能因此否定师生权力关系中的强制性,而应认识到师生权力关系具有强制与非强制性并存的特点。软硬两种权力形式可以相互转化,这为师生权力的强制性与非强制性并存提供了基础。如教师带头制定的有关教育教学和管理的规则最开始是硬的,此时教师对学生的权力具有强制性,但实行一段时间后,这些规则被学生所接受和同化,不知不覺地影响着学生的言行。这样,原来的硬权力就变成软权力了,教师对学生的权力在这时就具有了一定的非强制性。
3.师生权力关系中的动态性与稳定性同在
一方面,现代信息技术使师生权力关系更具动态性。现代权力观既然主张权力具有生产性,其当然也就具有在生产过程中以动态形式存在的特点。哥伦比斯等认为,“决不能把权力视为一种静止的、暂时的和单向式的关系,而应当把权力看做是一种动态的、不断发展的反馈式的关系”[28]81。福柯也认为,权力的实施是通过无数的点,通过不均等的运动的力的关系的变化得到实现的[8]346。在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师生权力关系同样呈现出了鲜明的动态性特点。互联网中信息高流动性、开放性、实时性等特点,使师生双方能方便而快速地通过网络上的无数的点去行使权力,并可以随时随地获得快速反馈。而且互联网使学生也成为知识的生产者的特点,使教师和学生在不同的情况下,实现权力主体和权力受体角色的互换,从而改变了传统社会中师生权力以静止为主的自上而下的线性状态而使其处于双向流动及交融的不断变化之中。此外,互联网具有灵活性和资源共享性的特点,使师生双方在教学和学习的场所、方式等方面都有更大的自由选择权,并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权力的行使方式,也使师生之间的权力更加动态化。另一方面,教师和学生的基本角色决定了师生权力关系具有稳定性。尽管教师和学生可以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不断生产出更多新知识、新情感和新的道德观念,使师生权力关系处于动态之中,但无论如何,教育培养人的本质不会变,师生之间教与学的特殊关系决定了教师以教为主的角色、学生以学为主的角色不会变,而且师生权力更具生产性、师生权力关系更具动态性的特点,也是在教师领导学生一起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过程中实现的。也即是说,师生尽管都是权力的主体,双方权力主体和权力受体角色可以在不同的情况下实现互换,但从总体来看,教师更多地处于权力主体状态、学生更多地处于权力受体状态的权力关系是不会变的。
(二)技术权力视角下师生权力关系的新要求
1.急需对师生权力关系中的技术权力进行道德与法律規制
由于新技术的加入,师生权力关系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突出表现为师生双方彼此在互联网进行一些超越道德甚至法律范围的行为。如教师对学生进行无时不在的远程监控、教师在班级学生和家长微信群中随意发布学生的成绩排名及惩罚情况等。2019年10月,浙江金华一小学因使用“学生走神监控头环”而引起热议:该校要求学生上课时戴上可以检测脑电波的头环,教师依据脑电波评判学生学习时的注意力集中程度而分别打分,并把分数实时传输到电脑上,并发送到家长群里[29]。这些做法显然严重侵犯了学生的隐私,让学生产生囚犯感,迫使学生做假、“演戏”以应对,从而导致学生形成虚伪人格。在学生方面,其也可能对教师的教学进行录音、录像,从而拥有举报教师的依据。这样的做法同样会使教师产生教学如履薄冰之感,不利于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对于这些问题,道德与法律却显得软弱无力,其最大的原因在于对师生的权力行为何为违反道德,何为违反法律无明确规定,即权力的道德与法律边界不明。拉普把政治和法律作为约束技术活动的四大类因素之一,并指出:“有两种办法可以在技术潜力和道德标准之间保持平衡:或者是把技术缩减到现有道德规范允许的水平,或者是相反,制定反映当前问题的道德规范。”[3]150相较于把技术缩减到现有道德规范允许的水平而言,制定反映当前问题的道德规范更为科学和可行。同样地,对于师生权力滥用的问题,也应制定相应的道德准则加以规范。
不过,师生权力光靠道德准则去制约是不够的,因为法律才是最权威的规范和制度,一切权力的来源都应当合法。教师和学生的权力同样应来源于法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限度而任意实施。为此,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从法律上明确师生双方的权力、责任、程序和权利,特别要注意规制由现代信息技术所带来的隐蔽的软权力,明确师生权力行使的边界。比如,教师在哪些情景下监控学生的学习或公布学生的情况是合法的,哪些情景下则是非法的?学生在什么情况下、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去收集教师的信息并检举教师的行为是合法的?对此类问题的区分,在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几乎还没有相关的规定。
2.明确新的师生良性权力关系的本质与目标
什么是师生之间良性的权力关系?有人提出,良性的权力运动应该是师生双方承担责任,接受监督,彼此克制,相互接纳;不良的权力运动则是只要权力,不担责任,压制对方,放纵自己,结果一定是斗争、冲突、不和谐[30]。我们以为,师生双方承担责任、彼此克制等只是构建师生之间良性权力关系的外部表现,其内在本质则是师生双方都要处理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与保障双方权利的关系,其目的是要实现师生双方,特别是学生的全面发展。
首先,师生双方要处理好行使自己的权力与保障双方权利的关系。对于现代信息技术带来的新权力,师生双方都既不能消极无为,又不能随心所欲地超出自身权力的范围和限度,其最大的边界在于在行使权力以维护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不能损害对方的正当权利,因为权力是权利的基础和保障,如果师生任何一方权力运用不当,就可能损害对方的合法权利,导致师生权力的失衡,不利于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比如,教师利用互联网对学生进行过度严密的监控,实际上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和正常的学习权,容易导致师生之间发生冲突。
其次,明确师生良性权力关系的目标是要实现师生双方共同发展。罗素曾指出:“权力欲若要成为有益的东西,必须与权力以外的某种目的密切联系起来。”[31]217对于师生双方而言,现代信息技术所带来的权力应成为促进彼此发展的手段,不能把权力作为目的,而必须使这种权力与师生的发展,特别是学生的全面发展这一最终目标联系起来。如教师利用互联网对学生的监控,只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而绝不能为了监控而监控。
[责任编辑:杨 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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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eview of Teacher-Student Power Relationship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echnological Power
ZHENG Shao-fei1,SHAO Xiao-feng2
(1.School of Law,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12,China;2.School of Educational Science,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Chengdu 610068,China)
Abstract:The progress i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has brought enormous changes to the teacher-student power relationship which is the core of the relationship.Technological power derived from technology development is the power possessed by the owner or manipulator of technology to dominate or control others.Technology,through offering alterations in the connotation,production and dissemination of knowledge,makes the technological power factor in the teacher-student power relationship increasingly prominent.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echnological power,the power of teachers and students has changed in status,form and function,which respectively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existence of decentering and recentering teachers power,softening and concealing of the teacher-student power,and the more productive power of the teacher-student power.In addition,the power relationship between teachers and students shows the new characteristics of relative equality between them,coexistence of the mandatory and non-mandatory principle and coexistence of stability and dynamism.So,it is urgent for us to regulate technological power in teacher-student power relationship morally and legally,and clarify the essence and goal of the new benign teacher-student power relationship.
Key words:technology;power;technological power;teacher-student power relation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