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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与突围:来华留学趋同化发展的逻辑理路

2023-06-16徐培东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报 2023年2期
关键词:趋同化突破路径来华留学生

摘  要:目前,来华留学趋同化陷入教育属性、教育制度和教育执行“三维”的现实困境,包括因教育主体的二相性和教育范畴的二维性、致使中外学生教育的异化,中外学生教育的“双轨制”以及高校内聚动力不足、生源文化距离较大,导致来华留学趋同化保障体系不健全等。坚持立足国情、放眼世界、开放包容、理解尊重、异中求同、和合共生、循序渐进、双向趋同的原则,秉持教育的公益性,实施“并轨”的教育制度,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构建校内外趋同化的联动机制,缩小文化差异,使来华留学教育真正回归我国教育工作体系。

关键词: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趋同化;“三维”困境;突破路径

中图分类号:G5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769(2023)02-032-08

“趋同化”是动态过程,其强调过程的动态性、主体的平均化或一致化。趋同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还可以是一个系统。同向性是趋同化的基础和方向,这种规定是单向的,不可逆的。趋同化的动力来源于主体间非线性的不同层次,即主体间差异化的程度,使高能主体向低能主体扩散或渗透,或低能主体主动吸收高能主体的能量,最终达到平均化的稳定状态。学习、模仿、交易等行为是实现趋同化的主要路径。[1][2]来华留学趋同化是趋同化在教育领域的體现,是指对来华留学教育客体(来华留学生)主动扩散我国高等教育管理理念、模式和方法等,是目前教育管理实践和研究的重要内容。但梳理已有的研究成果发现,目前来华留学趋同化研究主要集中于高校维度,研究角度较为局限。本文在此基础上,从教育属性入手,探讨了来华留学趋同化发展的“三维”现实困境,提出突围原则,为实现来华留学趋同化发展提供参考。

一、来华留学趋同化发展的现实困境

(一)教育属性维度:中外学生教育的异化

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属性是对事物性质、特点和关系等的抽象刻画,是区别于另一种事物的本质特征。事物的属性往往是多重的,复杂的。[3]教育属性亦无法独立于属性之外而存在,其中我国高等教育就体现出教育主体的二相性和教育范畴的二维性。

1.我国高等教育主体的二相性

2011年7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承担高等教育的事业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即我国高等教育的主体——公办高校的公益性是其首要属性,也是主要属性。同时,公办高校又具有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提供相关服务获取收益的商业性,但商业性从属于公益性,为次要属性。但从高等教育的实践来看,公益性主要的受众是我国全体公民,商业性的受众主要是非中国公民。

2.我国高等教育范畴的二维性。《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除由各国政府全额资助的教学活动外,凡收取学费、带有商业性质的教学活动均属于教育服务贸易范畴。[4]来华留学教育属于教育服务贸易范畴,具有明显的商业性。而我国公办高等教育对中国学生来说属于国民教育序列范畴,强调教育对象的国别身份,即公民身份。《教育法》(2015修订)规定,“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可见,公办高等学校为非营利性组织,公办高等教育具有明显的社会福利性。

(二)中外学生教育属性异化的体现及表征

中外学生教育属性的异化主要体现在学生对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等经济方面,以学费和住宿费最为突出。

1.学费方面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每年发布《来华留学生简明统计》,按经费来源把留学生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和自费留学生。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出台的《关于调整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教外来(1998)7号)的附件《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1997年修订)》中明确规定文科类专业学费标准(注:以人民币计算,以下同),即本科大学生每学年14 000~26 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学年18 000~30 000元,博士研究生每学年22 000~34 000元,短期生学习时间约为一个月的为3 000~4 800元,学习时间约为三个月的为8 000~10 000元,理工类专业比照文科专业相应类别学费标准上浮10%~30%,医学、艺术、体育类专业比照文科相应类别学费标准上浮50~100%。而《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规定“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且“在现阶段,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国内学生只需缴纳略高于教育成本的几千元学费。以2019年网络数据为例,大学本科生学费大约在5 000~8 000学/年。[5]

2.住宿费方面

《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第十三条规定,“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住宿收费,应严格加以控制。住宿费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可见我国学生享受的是非营利性的住宿服务,留学生不能同中国学生一样普遍享受公办高校提供的保障性、普惠性集体宿舍。事实上,由于住宿资源的有限性,绝大多数公办高校不能为留学生提供校内住宿,而是让其自行在校外租房。即使有校内留学生公寓,也属于准商业性的服务,每月需要缴纳不菲的住宿费。《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1997年修订)》明确规定,“不带单独卫生盥洗设备和电话、电视的双人间留学生宿舍,每个床位每天住宿费标准为12~32元人民币。单独住一间宿舍时,按两个床位标准收费。增加房间设备和改善住宿条件时,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普通留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2.5倍。”一学年按10个月,每个月平均按30天计算,每学年一个留学生至少需要支付3 600-9 600元的住宿费,这比每学年一个中国学生支付的1200元左右的住宿费高数倍。

3.奖助学金方面

留学中国官网[6]奖学金指南显示,来华留学生可以申请六大类别的奖学金,包括中国政府奖学金(11项)、地方政府奖学金(33项)、孔子学院奖学金(11项)、学校奖学金(187项)、企业奖学金(1项)和其他奖学金(0项)。但从经费来源来看,企业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为非政府资金来源,占比仅0.41%。因此,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主要由政府提供,仍然属于国家政府行为。而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1983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奖学金暂行办法》,将我国高等学校学生奖学金界定为人民奖学金,体现人民性。

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1999年至2019年数据统计(1),来华自费留学生所占比例依次为88.35%、89.72%、90.56%、92.92%、92.08%、93.94%、94.88%、94.76%、94.81%、93.95%、92.34%、91.55%、91.22%、91.24%、90.65%、90.20%、89.79%、88.93%、88.02%、87.19%和89.79%,平均值为91.28%。由此可见,自费生是来华留学生的主力,教育的商业性较为明显。

(三)教育制度维度:中外学生教育的“双轨制”

制度上的“双轨制”或“双重标准”是来华留学趋同化发展难以跨越的现实。《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效力仅次于宪法,但目前现行的来华留學教育管理专门制度《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2017年第42号令)和《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的发文机构涉及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等国家行政机构,属于部门规章。因此,从法律效力上讲,相对于42号令和50号令,《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是上位法,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或抵触。[7]然而,部门规章在酝酿、起草、征求意见和颁布过程中并未认真领会上位法的精髓,也未严格按照上位法的要求,导致下位法中出现与上位法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的情况。如《教育法》(主席令第三十九号)第十二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主席令第37号)第十条规定“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然而,出于培养第三世界国家高水平人才的需要,回避汉语教学有较大的难度,上世纪90年代来华留学生全英文授课项目开始启动。[8]如1990年,清华北大等著名高校开始接受非汉语教学的来华留学生252名,教学主要以英语为主,进而逐步面向全国高校推广。到1991年,全国已有29所高等学校的34个专业开始以英语授课。据教育部2009年统计,全国有34所高校开设英文培养项目,包括普通进修生项目、高级进修生项目、本科生项目、硕士研究生项目、博士研究生项目等不同的形式。[9]近年来,掀起了一股鼓励全英文授课的浪潮,学界出现了大量的个案研究,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物理学院承担了学校理工科留学生“大学物理”全英文授课工作,该课程于 2013 年被评为首届全国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10];北方工业大学研究了本校来华留学生全英文授课本科专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步的发展思路[11];北京科技大学环境专业留学生教学从课程体系设计与构建方面实施了避免“趋同教学管理”,设全英文相关学位课程,配以全英文原版教材,开展全英文授课硕士研究生教育等[12]。

(四)教育执行维度:教育管理趋同化保障体系不健全

1.高校教育管理趋同化内聚动力不足,联动机制尚未形成

第一,教育管理理念陈旧,对来华留学教育的本质认识不够。目前,我国对“学生”这一概念的认知仅停留在本国学生层面,导致思维上的形而上学。事实上“学生”既包含国内学生,也包含国外学生或无国籍学生,不能仅仅以学生的国别来判断。因此,在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时候,因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无法趋同化。此外,来华留学生数量于2018年占世界留学生总数的10%左右,仅次于美国(24%)和英国(11%),排名世界第三,成为亚洲最大的留学目标国。[13]但留学生数量与国内学生相比不具规模效应。以2015年数据为例,我国来华留学生占高校在校生的比例仅为1.51%,而新西兰、英国、瑞士、澳大利亚和美国这一比例分别是我国的13.97倍、12.25倍、11.39倍、10.26倍和3.05倍,OECD成员国的平均数为中国的3.44倍,[14]教育影响力被“稀释”。另一方面,未能认识到来华留学教育的本质是向来华留学生传递中国声音、中国文化和中国智慧,增进彼此之间的人文交流,为国之交往奠定民意基础。第二,教育管理职能被剥离,同一职能由两类组织机构两套人员行使。实践中,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和偏见,高校的职能部门剥离出留学生教育管理事务而另设组织机构,导致同一职能两类组织机构,教育资源重复投入,教育成本增加。来华留学教育管理仍局限于外事层面,未真正回归教育层面,导致留学生的入学手续办理、住宿安排、保险购买、专业教育、课程设置和毕业就业等未与国内学生并轨,其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和日常管理均“另起炉灶”。在与学校招生就业、教务、学生管理和后勤保卫等部门沟通协调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沟通不畅、推诿扯皮现象严重,留学生教育管理效率低下。[15]第三,教育管理经费投入不足,来华留学教育规模效应尚不明显。《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明确规定,办学条件指标之一的折合在校生数测算办法为: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亦即高校每招收一个留学生所获得的国家财政拨款相当于招收3个普通本、专科(高职)生。[16]但以2015年我国来华留学生占高校在校生的比例1.51%为例,测算出留学生与国内学生比大约为151/9849,即使是每一个留学生获得相当于招收了3个普通本、专科(高职)生的财政拨款,由于留学生基数小,所获财政拨款与国内学生相比仍然很低,仅为国内学生的4.60%。公办高校留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资金来源单一,主要靠行政事业拨款,社会团体特别是行业和企业捐款的积极性不高,更没有社会捐资助学,导致公办高校专业课程、软硬件设施、教育师资和管理队伍等的国际化程度无法提升。

2.生源教育管理趋同的文化距离较大,融合路径尚待摸索

根据来华留学生国家和地区的变化趋势可知,1999年至2017年来华留学生生源国家和地区呈现较好的线性增长(如图1所示),生源国家和地区从164个增长至205个。虽然在2018年和2019年有所下降,但降幅有限。1999年至2019年生源国家和地区平均数为188,约占全球国家和地区数的80%以上。生源洲际国别的分散性与聚集性并存,文化背景的多元化与聚类化并存,导致来华留学生在意识形态层面千差万别,特别是宗教信仰。既有以信仰佛教为主的东南亚学生,也有以信仰伊斯兰教为主的南亚中亚学生,这给留学生教育和管理带来难度。由于生源趋同化管理的文化距离较大,特别是体现在语言文字和国民教育体系上,目前对于来华留学生的招生、教学管理和毕业要求等只能采取差异化政策。

二、来华留学趋同化发展现实困境的突破原则

(一)立足国情、放眼世界、开放包容、理解尊重

从“特殊”到“一般”,促进来华留学生身份认同理念的转变。基于历史原因,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末,来华留学教育主要突出政治性,接受和培养来华留学生被作为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国际主义义务”。在“外事无小事”和“特殊化”管理理念的指导下,来华留学生被视为“特殊贵宾”而享有超国民待遇。这种“孤岛式”的管理模式在中外学生间人为地筑起了无形的隔离墙,阻碍了中外学生之间的交流,不利于世界各国文化的融通。事实上,来华留学生属于世界移民的先期阶段。来华留学教育为移民奠定了教育基础。二战后,欧美国家出现的移民潮和亚文化群体对自身文化传播的诉求促使跨文化教育和管理理念产生,以解决日益凸显的文化冲突,满足多元文化背景下不同群体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平交往的心理诉求。[17]跨文化教育和管理是促成趋同化管理的有力抓手。趋同化不是让来华留学生否定、摒弃自身文化而全盘接受留学目的国(中国)文化,而是在充分认识、理解自身文化的同时,理解、尊重和欣赏其他文化,探索本国文化与其他文化之间的异同,独立思索,最终促成趋同化管理中不同文化之间的和谐共生,增强身份认同和归属感。

(二)异中求同、和合共生、循序渐进、双向趋同

1.从“一元”到“多维”:促进来华留学教育过程的文化次元生成

“世界上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 500多个民族和多种宗教。如果只有一种生活方式,只有一种语言,只有一种音乐,只有一种服饰,那是不可想象的”。(2)事实上,人类文明从来都不止一种,人类文化也是五彩斑斓。要实现不同文明和文化之间的和谐共生,基础在教育,实现在国际教育。因此,来华留学教育过程的文化次元必定包含世界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族群的不同文化维度。与西方国家留学教育强调自身强势文化背景不同的是,来华留学教育强调相互性而非强势性,是在互相尊重、热爱和平、维护正义的基础上相互学习、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最终推动共同进步。考虑到留学生来华求学,学习中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成功经验,这就要求我们在充分理解各国文化背景的情况下加强对留学生进行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教育。具体是开展中华传统优秀文化进校园工作,将中华传统优秀文化融入留学生思想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和体育教育、日常教育和管理各个环节,贯穿于国际学生教育全过程。

2.从“单向”到“双趋”:促进来华留学生趋同化方向的完善

趋同化的对象是来华留学生,是鲜活的人,而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绝不是单向的,而是基于双向互动的关系网络。来华留学生趋同化具有方向性问题,即从单一趋向于中国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向中国学生与来华留学生双向趋同转变(如图2所示)。

三、来华留学生趋同化发展突破的路径

(一)堅持高校公益性主体地位,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普惠性

与世界发达国家的教育相比,我国高等教育尚处在自我革新、自我赶超和跨越阶段,教育水平有待提升,各国民众对我国不甚了解,甚至出现误读和曲解。因此,来华留学教育应回归高校的教育本性:教育性、学术性和文化性 [18],即高校需认清来华留学生的输入是教育影响力扩大和国际化程度提升的基本指标之一,有利于共通共融良性教育生态的构建,有利于培养知华友华爱华亲华的国际公民,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而不是重点考虑“教育市场”中高校层面的经济效益,应坚持高校公益性主体地位,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19]

(二)积极探索趋同化制度设计,努力实现中外学生教育并轨

来华留学教育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保障来华留学生合法权益是依法治教、依法施教和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因此,趋同化的立法立规是确保来华留学生教育趋向于本土学生教育的先决条件。在制定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之前,应充分研读宪法和教育法等上位法,结合法律解释认真领会相关精神,结合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实践,在广泛调研、听取民意的基础上,依法立法、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最终达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目的。抵触是指上位法已就特定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下位法与上位法规定相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形。[20]针对《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和《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等规定中与法律相抵触的内容,首先应正视其立法的历史背景,思考其“合理不合法”之处,修订不合法的内容,逐步实现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趋同。例如学费方面,《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1997年修订)》已是23年前的标准,不适应现实需要,应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同时,以原则性规定替代具体性规定,可参照《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的规定:“自费来华留学生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应充分体现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同理,在住宿方面,鼓励有条件的省市或者高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试点中外学生同住一间宿舍,打造“宿舍命运共同体”。同时取消按床位和附加设施制定住宿费的规定,改为“来华留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实际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收益不得超越缔约国或国际通行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同时,应尽快构建鼓励非政府组织捐资助学的相关法律保障政策体系,特别是调动产业行业和企业的积极性,建立“以资助学,校企共育,就业反哺,产教循环”的深度育人机制,确保来华留学教育产业链的无缝衔接。

语言是一种文化现象,凝聚着几乎所有的文化成果和信息,体现原文化的性质,是语符形式与文化内容的有机统一体。普通话和汉字是我国的官方语言和文字。汉语凝聚着中华五千年的文化,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明,象征着国家文化主权,因此为了体现国家主权和实现趋同化,来华留学生教育理应按照我国官方通用语言和文字实施教育和管理,虽然以外语作为来华留学生教育教学语言有很多优势,但必须秉承不突破文化主权底限的原则,在确保文化安全的前提下辅以外语作为教育教学的语言和文字,并控制好适当比例。

(三)细化高校趋同化体系建设,促进中外学生教育趋同

1.破除思维定势,树立开放包容的教育理念

一是要深入学习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来华留学生教育趋同化的论述,重点研究各项教育制度文件的异同,找到趋同化的切入点。二是要加强宣传和普及。虽然我国有定期的普法周期和关于教育法律的普及内容,但关于来华留学教育的相关法律和法律解释未被涉及,以至很多人不了解留学生教育,更不理解来华留学趋同化问题。因此,应借助普法这一成熟平台,普及来华留学教育相关的法律。三是要放眼世界和未来。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和拓展深度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教育国际化的新格局,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倡议向纵深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已深入实践的背景下,来华留学教育应主动对接国际市场,学习世界著名高校趋同化管理的理念和模式,以发展的眼光有序推进具有中国特色和本土化特点的来华留学趋同化。四是要抓住本质和属性。教育原本关注的是整个世界,因此,来华留学教育的国际性、跨国性甚至世界性是其应有之义。通过来华留学教育,与来华留学生交流,有助于扩展人类的知识和人类相互理解的深度和广度,并且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各国面临的共性问题,如资源枯竭、环境污染、全球变暖和重大疾病等,推动人类事业发展。[21]我国来华留学教育需批判地吸收来自世界各国教育的经验和历史教训,并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国际教育”专业标准与话语体系。[22]

2.健全组织架构,建立协同趋同的管理机制

健全的趋同化顶层设计、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是高校实施教育管理趋同化的根本保障。高校需抓住校内校外协同趋同的两个维度。校内,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立来华留学教育管理趋同化领导委员会作为决策层,教务、保卫和后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来华留学教育管理趋同化联络的负责人,部门内设基层教育管理趋同化专员,形成三级协同协调联络机制。党委中心组定期学习党的外交和外事政策、校长办公会“一事一议”、部门内部例会为契机,打通教育管理趋同化的跨部门渠道。校外,依托已有的与学校合作的企事业单位,将来华留学生纳入与国内学生趋同的医疗、实习实践和法制宣讲等服务体系,定期邀请当地公安部门来校作法律法规教育,将企业行业文化融入第一第二课堂,引入社会志愿服务部门的服务项目,营造趋同化的教育管理生态环境,促进来华留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3.加大经费投入,构建资金来源的多方渠道

顺应世界国际教育与高等教育经费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立足本国实际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资助学为补充的来华留学趋同化教育经费体系。必须保持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来华留学教育的投入比例,继续加大对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的资助力度,促进世界优秀青年来华求学。加强为来华留学生捐资助学的制度建设,积极引导企业投资来华留学教育事业,如对积极投入来华留学教育的企业实施一定比例的免稅政策,优先为其推荐优秀的跨国留学生人才。此外,努力争取国际资金投入。鼓励创办中外合作大学,广泛接纳海外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集资办学和建立或联办培训中心、研究中心、大学分院,争取更多的用于高等教育的世界银行贷款。[23]

4.加强调查研究,构建文化趋同的理论体系

各高校应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组建专业研究团队,成立专门研究中心,专门就某一单一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等领域开展研究,构建文化趋同的理论体系。首先,以留学生汉语学习为抓手,以孔子学院为平台,实地研究孔子学院所在国的基本情况,获取一手资料。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中的外派中方教职员工,在开展教育教学过程中应积极实践,潜心钻研,研究所在国历史现状、基本国情、宗教信仰和风土人情等,经过与我国教育体制的比较研究,找到教育趋同化的切入点,求同存异。其次,以来华留学教育为契机,以国内教育为主阵地,构建文化趋同的理论体系。1999年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总计11 479人,2018年升至258,122人,占来华生总数的52.44%,增长2 148.65%。接受学历教育成为留学生来华的主要目的和趋势。[24]因此,国内出现了许多研究,主要集中在跨文化领域、专业培养和管理领域,但基于某一单一国家或地区文化体制的研究较少。因此,高校应立足区位优势,以来华留学生群体研究为主,将教育管理个案研究上升至国家层面的宏观研究,为中国语境环境下的趋同化提供参考。如位于西南云贵川桂的高校应将重点放在东盟国家的研究上,位于东北三省的高校应将重点放在东北亚国家和俄罗斯的研究上,位于西北的高校应将重点放在中亚、南亚等国的研究上,位于东中部教育发达的高校则将重点放在研究欧美发达国家上,形成优势互补、突出重点的研究体系。最后,协调国内国际两个研究阵地,综合评估研究的可信度和时效性,积极指导跨文化趋同的实践。

四、结语

来华留学趋同化是顺应教育对外开放新环境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路径,其能增强中外学生的文化归属感与认同感,促进文化融合,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同时,增进我国学生对教育管理国际化的认识。[25]虽然,目前来华留学趋同化发展面临教育属性维度、教育制度维度和教育执行维度的现实困境,普及的广度和深度仍有困难,但只要国家、政府、社会和教育界秉持教育的公益性,实施“并轨”的教育制度,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最终会将来华留学趋同化推向纵深,使来华留学教育真正回归我国教育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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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lemma and Resolutions:The Logical Path to

Convergent Development of Study in China

XU Pei-dong1,2

(1.Sichu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Guangyuan Sichuan 628040, China;

2.College of Marxism 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Xi'an 710054, China)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convergence of studying in China has fallen into the "three-dimensional" reality of educational attributes, education system and education implementation. Due to the duality of the main body of education and the two-dimensional nature of the scope of education, the education of Chinese and foreign students is alienated. Due to the "dual-track system" of Chinese and foreign student education, as well as the lack of cohesion motiv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the large cultural distance between students and students, the convergence guarantee system for studying in China is not perfect. To get education for internationalstudents in China returnto China's education work system, some feasible principles are proposed: basing on our national conditions, a global perspective, openness and inclusiveness, understanding and respect, seeking common ground among differences, harmony and coexistence, gradualprogress and two-way convergence. Some resolutions should be taken: to adhere to the public welfare of education, to implement the "parallel track" education system, to introduce advanced educational concepts, to build a linkage mechanism for convergence inside and outside the school, and to narrow cultural differences.

Key words: International Students in China; Educational Management; Convergence; "Three-Dimensional" Dilemma; Resolutions

收稿日期:2022-09-26

作者简介:徐培东(1986),男,四川三台县人,讲师,博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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