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育人理念融入高职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教学实践
2023-06-16金玥段俊杰
金玥 段俊杰
[摘 要] 为探究基于立德育人理念融入高职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教学实践路径,从高职院校行政法实训课的课程定位出发,明确立德育人理念融入高职行政法实训课程具备检验法学理论、转变学习主体、强化应变思维的教学价值,并坚持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通过增设教学方法、更新教学资源、加强实践力度等,总结立德育人理念融入高职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改革路径,最终通过实践探究,明确改革后实训课程为高职教育带来的效能转变,以便将立德育人的教育理念落到实处,为社会发展提供素质型、应用型的高职人才。
[关 键 词] 立德育人;行政法实训课程;教学主体;应变思维;课程实践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3)11-0041-0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部于2020年5月28日印发了《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明确指出,现阶段全国各高校应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高校思政课程建设,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明确课程思政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战略举措,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路径。因此,在相关政策推动下,立德育人已成为高职院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任务。而在高职行政法实训课程教学改革中,高职教师应紧紧围绕立德育人的教育理念,从教学方式、教学内容、教学实践、教学评价等方面,全面提升行政法实训课程教育质量,以期培养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法律人才。
一、高职院校行政法实训课的课程定位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民法、民事诉讼法共同构成了我国法律体系。高职院校行政法实训课程作为高职院校法律类专业的必修课之一,是在教学基础法学课程的基础上,所开设的一门理论+实践综合运用的法律课程。其课程功能定位包含四个方面:第一,培养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以期通过实训课程培训后的人员能够协助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具备执法的相关法律事务工作能力。第二,培养基层法律事务助理。以期通过实训课程培训后的人员能够独立或协助参与行政执法活动或办理行政案件工作,具有监督执法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的专业技能。第三,培养律师业务助理。以期通过实训课程培养后的人员能够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具备独立处理或辅助办理各类行政案件的基础能力。第四,培养检察、法官、公证员等专业人才。以期通过实训课程培训后的人员能够针对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懂得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在社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学会正确寻求法律的救济途径。
从课程功能定位可以看出:第一,高职院校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为了锻炼高职法律专业学生对法律实践的应用能力,使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系统理解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和条例知识,并能将其熟练运用到案例场景和生活场景中。第二,实训课程的教学重点在于如何向学生传授关于行政行为特征种类的判别标准及应用、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圍等,扩充学生的法律知识。第三,高职院校行政法实训课程所对接的社会职能岗位与社会行政法执法一线紧密相连,可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实践机会,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法学知识的形成过程中,在教学实践中逐渐形成法律思维,扎实法律知识,像实务型法律人才靠拢。
二、立德育人理念融入高职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教学价值
优秀的高职行政法实训课程有助于推动法学课程的体系改革,增强法律教学的实践性,给予学生接触大量真实案件的机会,可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并且,通过法律实践性教学,也有助于培养基础好、适应能力强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使学生通过在汲取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将教材中的理论知识转变为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因此,立德育人理念融入高职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教学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通过实践检验法学理论
现阶段,我国高职学校的法学教学制度仍遵循着板块式教学的传统方式,将每节课的教学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划分,过细的课程内容虽明确了每节课的教学重点,但却使法学知识体系呈现分割状态,给予学生法学学习误区,使其认为法学知识的理论内容是脱离了实际生活的存在,不利于法学理论的实践开展。而高校通过设立行政法实训课程,充分弥补了传统法学课程教学中的不足,教师利用案例教学、情境教学等多种教学模式,促使学生在课堂中能独立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处理实际问题,并通过实践检验自身的法学理论。由此可见,高职行政法实训课程具有多样性、探究性的鲜明特征。在立德育人教学理念的融入下,教师通过采用探究式的学习方法,使学生依靠自身力量进行自主学习,主动探究法学理论知识中所蕴含的实践道理,切实激发了学生在课堂中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方面,学生在实训课中可通过实践检验法学理论,展开对行政法律问题的思考、分析、讨论、归纳,直到最后得出结论。另一方面,教师可通过实训课程展示对晦涩难懂的行政法案例和知识归纳总结的过程,既能让学生直观地了解行政法律的基本知识,又能帮助学生掌握具体解决行政法律问题的技能,为培养法律实务型人才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价值。
(二)通过实践转变学习主体
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本质是通过利用实践教学,向学生直观展示利用行政法知识解决实际生活问题的过程。著名教育心理学家、认知心理学家布鲁纳指出“人们只有通过练习解决问题和努力于发现,才能学会发现的探索方法”。而学生通过利用现有的理论知识,加上对课程内容的分析结果,自身的知识架构则会向更深层次的方向进阶。因此,行政法实训课程充分赋予了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教师通过创设情境问题,不断发散学生法律思维,通过引导、启发的教学方式,锻炼学生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收获满足感、幸福感,进而加强对行政法学习的自信心。例如,在行政法实训课程中经常出现模拟法庭,引导学生在课堂实践的过程中,充分代入自身的思想情感,将自身幻想为当事人、被告人或律师,转变解决问题的思考角度,站在角色的角度阐述自身想法,进一步明确行政法为每个社会公民所带来的约束价值。并且通过行政法实训课程的实践探究,转变教师“灌输式”的教学模式。课堂内容不单单是教师对理论知识的讲授,而是通过教学实践,与学生共同参与到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氛围营造中,自然而然地引出行政法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教学重点,不仅培养学生在行政法规中的方向感,还使学生成为实训课堂的学习主体,为学生课后探索行政法规内容打下坚实基础。
(三)通过实践强化应变思维
立德育人理念融入高职行政法实训课程中,也可通过教学实践强化学生的应变思维。一方面,在实训课程教学时,学生将要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实际问题,这些问题的主题并不以法律性质来进行划分,而是与实际生活情境紧密相连,具有错综复杂的鲜明特点。当学生面对实际问题时,首先需利用自身掌握的行政法理论知识,寻求实际问题中的关键点和焦点,并运用多种实践手段,总结该问题的方案方法,以此达到完成教学任务的最终目的。每个实际问题中的焦点均不相同,所以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则会积极挖掘自身所储备的行政法相关知识,发散法律思维,对实际问题中可能发生的问题给予积极应对。另一方面,行政法实训课程也可培养学生坚韧的意志和抗挫折能力。当引入实际案情时,锻炼学生面对问题不慌张、不恐惧的心理状态,培养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平复心情,学会冷静、客观地思考问题。并且,在教学实践活动中,教师采用小组学习的教学手段,使学生通过分组学习团队密切配合,及时了解小组成员对实际案例的不同看法,促使学生进一步思考法律问题。当遇到意见相左的情况时,也可及时进行探讨辩论,培养学生在面对问题时理性分析、敢于行动的能力。
三、立德育人理念融入高职行政法实训课程改革路径
(一)多种教学方式的灵活运用
高校行政法实训课程本身具有理论知识专业性强、知识范围跨度大、实际案例复杂难懂等特点。所以在传统的高职行政法实训课程中,教师授课仍采用灌输式的教学方式,通过对行政法知识点的分类讲解,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行政法知识脉络。此教学方式虽已取得初步的教学效果,但经实践考证,灌输式的教学方式对学生行政法实践能力的培养还相对较弱。因此,在立德育人理念融入实训课程的创新实践过程中,高职教师应在课堂上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式,如案例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角色模拟教学法、微课教学法等,使学生成为课堂主体,为学生搭建良好的课堂学习氛围。
(二)实时更新教学资源,增强课程专业契合度
在立德育人理念融入实训课程创新实践过程中,教师应通过实时更新教学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为提高行政法实训课堂教育质量夯实理论基础。现阶段,高职院校互联网学习平台的建立为行政法实训课堂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教师可通过学习平台向学生发布自主学习任务,学生可利用平台浏览、下载自身所需的法律知识资源,从而提高自身对法律知识的认知能力。因此,教师能否收集、制作、更新学习平台上的行政法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保障,是高职行政法实训课程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关键因素。教师在更新教学资源时,要紧跟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将最新的行政法相关知识引入实训课程中,增强课程专业的契合程度。自2010年开始,我国行政处罚法共修订过两次,最新的行政处罚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其在原有第三十八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第三条款“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执法處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因此,教师在进行备课时,应对法律法规有着精准的灵敏度,实时关注行政法律条规的修订和废止,将其与教材中的知识点互为佐证。如遇教材知识与最新法规政策不符的情况,教师应对差异之处及时备注,以国家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在实训课程讲述中将差异之处重点指出,并在学习平台上及时更新,以此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探究能力。
(三)加大课程实践教学的占比,规范实践基地建设
高职院校法律专业是一项集应用性和实践性的技能学科。立德育人理念融入实训课程的创新实践也应遵循法学专业的学科特点,以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为教学宗旨,加大课程实践教学的占比,规范实践基地建设,为学生搭建良好的法学实践平台,培养学生熟练掌握行政法学知识的专业技能,如沟通协商技能、谈判妥协技能、法律文书书写技能、问题思辨技能等,切实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考虑到行政法实训课程理论教学内容广泛、繁杂的鲜明特点,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增加课堂实践的讨论时间,给予学生表演、展示的机会,使学生能通过课堂环节充分发散自身法律思维,达到实践教学的最终目的。并且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高职院校也应规划法律实践基地的教学建设,通过增设管理机构,形成专业的行政法实践教学领导小组,与社会层面的法律人才进行高效的资源交换。其中,实践教学领导小组的成员应由高职行政法实训课一线授课教师组成。通过实践基地建设,高职院校可邀请一线的行政法律工作人员入校授课,承担一部分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教学任务,以此提高实训课程的技能性和专业性。也可鼓励实训课程授课教师到实践部门多交流、探讨,了解最新的行政法律政策,为学生法律实践提供扎实的知识基础。并且在每学期初期,高职院校应选择与行政法实训课相关的实践课程,如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选送学生到合作单位,进行行政法的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专业法学技能。
四、实验探究与思考
(一)实验对象
本次实验选取某高职院校2020级法律事务专业学生为实验对象,从该专业7个班中随机选取两个班级作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其中实验组为2020-3班,对照组为2020-7班,两个班级学生人数均为30人,实验组男生14人,女生16人;对照组男生15人,女生15人。
(二)实验方式
为明确高职行政法实训课程改革后的教学效果,为期3个月,对实验组的行政法教学实施改革后行政法实训课程模式,对照组采取传统的行政法实训课程模式。待3个月后对两班采用卷面理论知识考核+案例模拟技能考核的评比方式,汇总两班成绩,对比课改效果。
(三)实验成果分析
汇总行政法实训课卷面理论知识的考核成绩,其中实验组男生的平均分为97.85分,女生的平均成绩为98.68分,总平均分为98.27分。对照组男生的平均分为93.25分,女生的平均分为94.56分,总平均分为93.91分。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发现,实验组行政法卷面理论知识的考核成绩要高于对照组卷面成绩4.36分。其中,实验组女生的平均成绩稍高于实验组男生成绩。由卷面理论知识成绩可以看出,通过实行课改后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教学模式,实验组学生的行政法理论知识储备量和扎实程度要高于对照组。并且,女生对于行政法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要优于男生。因此,课改后的行政法实训课程能够促进学生对行政法理论知识的吸收理解。
汇总行政法实训课案例模拟考核成绩,其中实验组男生的平均分为98.75分,女生的平均成绩为97.28分,总平均分为98.02分。对照组男生的平均分为91.56分,女生的平均分为89.36分,总平均分为90.46分。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发现,实验组行政法案例模拟技能考核成绩要高于对照组模拟考核成绩7.51分,与理论知识差距相比,实验组和对照组学生对于行政法专业技能掌握的差距较大。其中,实验组男生案例模拟考核的平均成绩要高于实验组女生的平均成绩。由此可见,通过实行课改后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教学模式,实验组学生的行政法专业技能知识的运用要高于对照组。并且,男生在模拟考试中的应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要优于女生。因此,课改后的行政法实训课程能够促进学生对行政法专业技能的灵活运用。
(四)实验结果思考
通过本次实验过程探究,可得出结论:课改后的行政法实训课程可有效提升学生对行政法理论知识的储备量和扎实程度,并能大幅度促进学生对行政法专业技能的灵活运用。行政法实训课程自实施课改后,从3个月的教学实践可以看出:第一,课改后的行政法实训课程突出行政法律的专业特色,将项目任务载体作为课堂教学的主要授课方式。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通过选取特色的实际案例,分析与行政法相关的社会就业岗位,如律師助理、公证员等,帮助学生制定符合自身学业发展的能力目标。并且,该能力目标也与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教材内容相互呼应,将其教材中所有的知识点分类整合,使学生通过明确自身能力发展目标,而制订相应的学习计划。例如,当学生以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自身的能力发展目标时,在学习过程中就以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对具体违法行为应当使用哪些行政处罚程序等知识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知识的优先排序,切实提高课堂的学习效率。第二,课改后的行政法实训课程强调学生的能力本位。传统的高职院校教育模式师生往往处于对立面,类似于运动员与教练的相处模式。而通过课改后的实训课堂,教师转变了固有的灌输式教学方式,与学生共同建立伙伴式的学习关系。教师通过实训课堂的对话交流,充分挖掘学生对行政法学习的内在潜力,让学生感受到平等课堂的参与度,并通过积极引导,以小组为单位,让学生自主发现实际生活中所存在的各类问题,以满足实务型律师人才的培养目标。第三,课改后的行政法实训课程更加强化了实践教学的方法运用。高职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利用行政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能力的培养离不开实践的强化。课改后的实训课程在选择实践教学内容时,更注重与行政执法工作的密切联系,通过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现实元素引入实践教学中,切实提高行政实训课堂的真实性和多样性,激发学生对实践活动的参与兴趣,并通过设置实践活动的互动环节,使学生在各种角色的转换中对自身行政法知识查漏补缺,强化自身学习动力。
五、结语
综上所述,立德育人理念融入实训课程的创新实践的改革探索,符合《纲要》的教学理念。通过多种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实时更新教学资源,加大课程实践教学占比,科学评定实训课程考核成绩,切实提高了高职行政法实训课程的教学质量。一方面,从设计理念层面来看,课改后的实训课程体系突出训练学生对行政法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当学生应用行政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时,需明确行政法理论知识的具体分类,以保证法律技能与理论知识的有机结合。另一方面,从实训课程的功能定位层面来看,课改后的行政法实训课程明确了行政法案例的论据焦点,将案例分析的主体地位交还给了学生,使学生通过角色转变、小组交流等方式,发散自身法律思维,开阔自身法律眼界。由此可见,立德育人理念融入实训课程的改革模式,能够切实激发学生对行政法理论知识的学习兴趣,提高其对法律技能的运用能力,具有实践的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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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尹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