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对待“显绩”与“潜绩”
2023-06-14
领导干部要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既要把看得见的事情做好,又要真抓实干,做好于民有利的“小事”“琐事”,夯实长期发展的基础工程,为未来蓄力。选择什么样的政绩观,考验着领导干部的智慧和能力,验证着其境界和情怀。
“显绩”注重功在当下,“潜绩”着眼利在长远
谈及干部考核,离不开政绩。政绩可以分为“显绩”和“潜绩”。
“显绩”一般是指大工程、大项目,建广场、修马路,能有一个成果直观展现,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潜绩”则是指在就业、医疗、教育、保障等涉及民生领域深耕细作的长期发力。“菜篮子”“米篮子”不显山不露水却关乎群众利益,需要劳心费力求长远发展,成果往往并不显赫却能惠及当下、泽被后世。
“显绩”与“潜绩”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显绩”注重的是功在当下,“潜绩”着眼的是利在长远。“潜”犹如“显”的“种子”,“显”则是“潜”结出的“果实”。
三代塞罕坝人艰苦奋斗、扎实苦干,创造了一个变荒原为林海、让沙漠成绿洲的“绿色奇迹”,铸就了宝贵的“塞罕坝精神”;谷文昌带领干部群众在百里海滩上筑堤拦沙、植草固沙、种树防沙,创造了荒岛变绿洲的奇迹;杨善洲退休几十年不为名、不为利,无私付出种出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这些举世瞩目的“显绩”背后,往往是数十年、几代人的“潜绩”沉淀。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始终坚持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接力奋斗,一步一个脚印把宏伟蓝图变为现实,成就了功在当代、惠泽千秋的历史伟业,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显绩”与“潜绩”的辩证关系。
“显绩”与“潜绩”出现失衡的诱因
现实中,有个别地方的领导干部只追求“显绩”,不注意“潜绩”,甚至大搞一些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这些领导干部的“显绩”与“潜绩”出现了失衡,主要诱因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政绩观的偏离从主观层面制造了深层症结。在一些干部看来,“显绩”能制造轰动效应、吸引眼球,进而能为外界特别是上级领导所直接感知甚至受到重视。因此,他们为了一时之功、一时之名,便不遗余力地盲目上项目、铺摊子,搞一些华而不實甚至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第二,有失偏颇的考核机制从客观层面形成了激励误导。虽然近年来中央反复强调,要坚持高质量发展、摒弃GDP导向,但是在一些地方,以GDP论英雄的基本格调尚未完全消除。这种有失偏颇的考核机制实际上释放出了一种错误的激励信号,导致一些干部不自觉地将时间精力投放到了容易引起各方关注的“显绩”之上,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那些需要长期投入的“潜绩”。
第三,较短的任期无形之中加速了“显绩”的制造速度。从治理有效的角度看,过长的任期和过短的任期都不利于干部自身成长和地方治理活动的有效开展。过长的任期不仅容易滋生职业倦怠,而且隐藏着制造“团伙式”腐败的风险。过短的任期则会滋生投机短视行为的内驱力,这恰恰是当前诱发“显绩”与“潜绩”失衡的主要原因。
如何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
领导干部要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既要把看得见的事情做好,又要真抓实干,做好于民有利的“小事”“琐事”,夯实长期发展的基础工程,为未来蓄力。选择什么样的政绩观,考验着领导干部的智慧和能力,也验证着领导干部的境界和情怀。
只有打好基础、管好长远,才能稳中求进、行稳致远。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显绩”和“潜绩”,正确对待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让“显绩”与“潜绩”协调适应、齐头并进,不仅要扮靓“面子”,更要夯实“里子”,不图一时之名、不贪一时之功,无论“显”还是“潜”,多做脚踏实地的“实绩”是关键。
领导干部要甘于、乐于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切不能急功近利,要在为人民服务、为事业奋斗、为理想奉献的过程中去体会获得感、幸福感、成就感。共产党员的政绩观要剔除个人主义、功利主义,踏踏实实工作,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任接着一任干,把为党尽责、为民造福落实到行动上,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群众是阅卷人,时间有评判尺。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建功必定有我”的担当,润物无声打基础、踏踏实实抓长远,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后的真评价。
(春之暖荐自《清风》2023年第3期 潘铎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