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牢记风险防范,牢筑国家金融安全防线
2023-06-11项后军
项后军
党的二十大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而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金融安全是关乎我国经济健康平稳运行的重要基础。因此,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指出“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由此也可以看出,党的二十大把防范系统性风险放在重要位置,因此,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风险是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实现国家总体安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条件和重要保障。
一、防范化解宏观杠杆风险,完善金融安全防线
我国经济目前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发展方式转变、增长动力转换的攻坚期,经济朝着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但结构性、多变性、周期性、体制性的问题交织呈现,这为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风险提出了新挑战。其中,首当其冲的是宏观杠杆高企,2022年第二季度我国宏观杠杆率升至295.3%,达到历史高位。分部门来看,非金融企业杠杆规模过大是导致宏观杠杆率上升速度较快的主要推动原因,其次是政府杠杆规模,目前已经突破国际警戒线,虽然家庭杠杆率目前仍低于西方国家,但其较快的上升速度也蕴含着一定风险。当单个部门的风险累积过高时,也有可能导致风险跨部门传染,由此引发全局性系统性金融风险,这势必对我国宏观经济、金融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影响。
党的二十大指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其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防范化解宏观杠杆风险。首先,针对规模最大的企业杠杆,要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稳步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依法实施企业破产。同时,也要优化企业制度、提高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形成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长效机制。更重要的是,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企业效益提升,增强企业自身偿债能力。其次,对于政府杠杆,应建立并完善杠杆预警机制,科学地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杠杆,积极优化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同时,有针对性地调整杠杆结构、提升杠杆使用效率。最后,面对居民杠杆风险,要加强居民部门杠杆率的跟踪监测,建立完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特别是,要积极引导居民调整债务结构,在控制住房信贷增长的同时,鼓励家庭增大消费信贷规模。通过降低宏观杠杆风险,以期完善金融安全防线,促进经济健康平稳运行。
二、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房地产业是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对国民经济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早期我国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也主要是依赖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但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导致部分城市房价高企,而近年来对于房地产业的政策取向又偏向于“房住不炒”,如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由此导致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减缓。同时,伴随着房地产的库存增加和投资放缓,不少房地产企业开始面临流动性风险和债务违约风险,而房地产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风险传导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也成为威胁国家金融安全的关键风险点。因此,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是保证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维护金融领域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了化解房地产业风险,促进房地产行业可持续发展。首先,根据二十大报告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本定位,在稳市场、稳民生的前提下,依照房地产业相关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其次,应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注重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尤其是长期租赁市场,同时,要支持专业的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和连续性。然后,全面落实因城施策、因地施策,以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作为核心,根据实际需求适度调整政策,保证房地产市场流动性,稳定住房消费市场,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最后,推动金融和房地产均衡发展,目前房地产业资金链紧张,甚至有部分房地产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问题,随着“金融支持房地产16条”政策落地,金融领域对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因此,应该推动金融业与房地产业协调发展,在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的同时,也要为金融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以期共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三、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现国家财政安全
二十大报告中多次提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而随着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增多,以及其本身具有的不透明性、复杂性、隐蔽性特点,使其成为金融风险中重要的潜在风险点。地方政府债务的扩张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其规模的过度膨胀将会导致风险积累,并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上升。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与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当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上升时,风险之间的关联性将会引发螺旋反应,并导致整个金融体系风险爆发,最终不仅会影响到经济发展,还将损害金融安全与稳定。因此,如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成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实现国家金融安全、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的关键一环。
为了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首先,根据二十大报告对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的要求,針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构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以对地方政府债务状况、财政状况、项目运行状况等进行实时监测、持续做好风险动态预警。其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应健全地方政府举债机制,规范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监督地方政府严格遵守预算法,保障举债行为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从而有效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快速上升。然后,对于隐性债务,应稳妥有序地化解存量债务,要求各级地方政务提出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并严格监督方案的扎实推进,同时,对隐性债务实施穿透式监管,推动隐性债务透明化,从而尽早、及时、有效的发现和处置各类隐性债务风险。最后,也要稳妥处理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在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增长的过程中,也应仔细甄别和保证合理项目的资金需求,在保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逐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隐性风险。
(责任编辑:徐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