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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解码中国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2023-06-11王林霞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绿色低碳实施路径

摘 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既是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庄严承诺,也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推进“双碳”战略的优势条件体现在政策体系持续完善、新旧动能加速转换、绿色低碳创新示范方兴未艾等方面,但也面临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时间窗口偏紧、技术支撑不足、碳市场亟需完善等挑战。应从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加快绿色低碳科技攻关、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方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关键词:碳达峰碳中和; 绿色低碳;实施路径

中图分类号:F06文献标识码:ADOI:10.13411/j.cnki.sxsx.2023.01.002

Actively and Steadily Promote “Carbon Peak and Carbon Neutrality”, Decoding China's Path to Green and Low-carbon Development

WANG  Lin-xia

(Marxist Theory Department,Party School of Linyi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 Linyi 276005, China)

Abstract:Actively and steadily promoting “carbon peaking and carbon neutralization” is not only China's solemn commitment to addressing global climate change, but also an inevitable choice to realiz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nation. The advantages of promoting the “two-carbon” strategy are reflected in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the policy system, the accelerated transformation of old and new growth drivers, and the emerging demonstration of green and low-carbon innovation. However, China also faces challenges over-heavy industrial structure, over-coal energy structure, tight time window, insufficient technological support, and urgent improvement of the carbon market. We should improve the green and low-carbon policy system, promote the green and low-carbon transformation of industries, and build a clean and low-carbon energy system, accelerate the tackling of green and low-carb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mprove the carbon emission trading market, and improve the carbon sink capacity of the ecosystem to promote “carbon peak carbon neutralization”.

Key words:peak carbon dioxide emissions and carbon neutrality; green low-carbon; implementation path

“碳達峰”是指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在某一个时期达到最高峰值,之后逐步降低,是碳排放量由上涨转向下降的拐点。“碳中和”是指人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与二氧化碳去除技术应用实现的吸收量在一定时期内达到平衡,实现“零排放”。“碳达峰碳中和”简称“双碳”。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专节对“碳达峰碳中和”做出系统安排,并在报告的多处地方提到“协同推进降碳”“绿色低碳发展”“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等,为未来我国开展“双碳”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1]。在全球温室效应不断加剧、全球减碳不断提速的背景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不仅是我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对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壮大绿色低碳产业、促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加快形成绿色经济新动能等具有重要作用。

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的背景

(一)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大国担当促使“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

“碳达峰碳中和”缘起于全球气候变化及其国际治理。

自工业革命以来,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迅速增加。国际能源署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363亿吨,创历史新高;2022年10月,世界气象组织与全球大气观察网(Global Atmosphere Watch)发布的《2021年基于全球观测的大气中的温室气体状况》也指出,2021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达到新高,其中,全球二氧化碳平均浓度为4157±02ppm,为工业化前的149%,达历史新高(见图1)。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浓度升高强化了大气层阻挡热量逃逸的能力,形成巨大的温室效应,带来自然灾害频发、海平面上升、物种变异等一系列不利影响。如果对碳排放不加控制,本世纪末地球温度极有可能比工业革命前上升2度以上,全球将发生不可逆转的灾难,将导致全球GDP下降5%-10%,“碳中和”成为区域乃至国家间竞争的新标杆,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碳中和”上升为国家战略。根据Net Zero Tracker的净零排放跟踪表,目前已有136个国家和115个地区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目标,覆盖了全球88%的碳排放量、90%的GDP及85%的人口。

尽管我国历史累计和人均碳排放量远小于许多发达国家,但由于人口众多,加上正处于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期,我国目前仍是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见图2),尽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对全球乃至中国自身气候应对至关重要。如果我们在这一点上无所作为,必将在国际上陷入被动和孤立,进而威胁国家安全。面对全球范围内开展气候行动的趋势,我国从1979年开始逐渐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主动承担起大国责任。“十二五”开始,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其中;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首次提出“双碳”目标;2021年“碳达峰碳中和”首次写入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这一年被称为“碳中和元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202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降低18%”作为约束性指标;2022年3月,“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被再次寫入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了“双碳目标”,并对之做出了新的战略部署。这既是我们的大国担当,也是我们突破西方国家“围殴”,赢得国际政治和战略主动的重要路径。

(二)抢抓绿色低碳转型机遇、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主动选择促使“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

当前,绿色低碳发展已经逐渐成为全球各国经济发展的共识,能否在绿色低碳领域积极主动转型成为获取未来发展主导权的“钥匙”。对于我国来讲,一方面,全球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日新月异、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蓬勃演进、能源体系加快演变重构的大趋势,为我国提出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另一方面,“碳达峰碳中和”的提出与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时间节点高度重合,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高度重合,加上我国具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体制优势、市场优势,因此,“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是我国主动应对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大势、积极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主动选择。

(三)维护能源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求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 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对能源需求不断走高。但我国能源结构以化石燃料为主,化石燃料属于不可再生能源,从长期来看,对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不利于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我国能源分布极不平衡,油气资源对外依存度高,受国际地缘政治影响大[2]。而“双碳”目标的提出能够倒逼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加速摆脱经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大大降低国际地缘政治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对于维护能源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

“碳达峰碳中和”在孕育新技术、催生新业态、创造新供给、形成新需求方面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一)各类新业态、新技术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碳达峰碳中和”能够激励技术进步、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在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加速转型的过程当中,一方面,新的低碳、减碳、零碳技术不断被创新、突破及规模化商业应用,并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推动商业模式转型和商业生态重构;另一方面,“碳达峰碳中和”将推动我国产业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催生大量零碳低碳产品,创造出巨大的绿色生产和消费市场,形成绿色经济新动能和增长极,推动经济增长方式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转变,向集约化、高质量发展转变,向可持续发展转变。

(二)各类市场主体迎来巨大投资机遇

“双碳”目标的提出,向投资市场发出了强烈信号,促使更多资金投入零碳资产、零碳项目和零碳技术领域。国家发改委研究表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将带动超过140万亿元人民币投资。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发布的《中国长期低碳发展战略与转型路径研究》报告也显示,实现绿色低碳转型需新增投资约138万亿元,超过每年GDP的25%。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研究显示,中国在2060年能源系统累计投资将达到122万亿元,带动整体投资规模超过410万亿元,对中国GDP贡献率超过2%。根据母基金周刊的不完全统计,2021年,一级市场中与碳中和相关的基金总量已有2000亿元。英国参赞、英国国际贸易部绿色金融主管(中国)Rhys Gordon-Jones估计,中国达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需要投资150-300万亿元人民币,以此计算,年均投资约375-75万亿元人民币,占全球年均投资的10%,市场蛋糕巨大。碳中和、零排放正在激活中国投资市场新蓝海。

(三)各种新的就业机会不断拓展

“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中,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百万亿级的投资规模需要大量的低碳技术人才及碳核查、碳交易、碳咨询、碳管理、碳金融、碳保险等服务领域的人才,低碳发展带来广阔的就业前景。据统计,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就业人数超过470万,占全球该领域就业总人数的近40%;2021年,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就业人数增加到540万,其中,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领域的就业人数达到260万人。截至2021年,我国双碳人才缺口保守估计大概700多万,有关专家预测到2030年碳达峰时,中国双碳人才缺口将达到6300万,这些就业缺口可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

三、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优势条件

(一)“1+N”政策体系持续完善,“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利好加速释放

“1+N”政策体系的“1”是指一个顶层设计文件,即2021年10月24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在“1+N”政策体系中发挥统领作用。“N”则包括《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能源、工业、交通运输等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能源保障、财政金融价格政策、标准计量体系等保障方案,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等,“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和任务更加细化、实化、具体化。除国家层面,上海、吉林、重庆等十几个地方的“双碳”相关实施方案、意见也陆续出炉。一系列政策文件措施有力、衔接有序,构筑起落实“双碳”目标的“四梁八柱”,政策叠加利好加速释放,各领域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取得良好开局。

(二)新旧动能加速转换,“碳达峰碳中和”的助推力显著增强

一是落后动能加速淘汰。2012至2021年,全国累计淘汰和化解钢铁产能3亿吨左右、水泥产能近4亿吨、平板玻璃15亿重量箱,加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治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分类整治涉气“散乱污”企业及集群62万余家,全国累计超过10万家,重点区域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2021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比2012年累计降低264%,年均下降33%。

二是传统动能不断提升。近十年,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持续稳定在40%以上;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不断引入传统产业,提升了传统产业智能化、高效化、节能化、环保化水平;2022年发布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针对钢铁、焦化、铁合金等十七个行业,制定了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引导行业联合重组、改造升级,截至2021年底,225家企业约536亿吨左右粗钢产能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和正在实施改造的钢铁产能占全国粗钢产能的65%左右。

三是新动能持续壮大。十八大以来,布局建设了22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个国家地方共建的制造业创新中心,200多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了125个产业基础公共服务平台,29个新材料的重点平台,全国新设“四新经济”企业占比提升至417%,截至2021年,我国共培育430家节能环保类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超8万亿元,年增速10%以上;十年来,我国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推广约2万种绿色产品,创建近3000家绿色工厂,培育近200家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累计制定644项节能与绿色发展行业标准,初步构建形成绿色制造体系;共享经济、个性化定制、云智造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加速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进程。

(三)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成效明显,绿色低碳转型空间进一步拓展

过去1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约34%。碳排放增速由“十五”的125%、“十一五”的61%,降为“十二五”的33%、“十三五”的17%,排放增量也以每5年约6亿吨的速度下降,“十三五”时期增量仅为67亿吨。2020年中国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降低了188%,比2005年降低了484%,超过了向国际社会承诺的40%-45%的自主贡献目标, 据初步核算,2021年全国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降低38%,为完成“十四五”碳强度下降18%的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基础,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大大改善[3]。

(四)低碳试点示范工作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推进氛围浓厚

目前,我国有6个省和81个城市开展了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涉及31个省(区、市),涵盖全部5个计划单列市;67家园区入选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名单;低碳社区、低碳城镇试点加速推进,2022年9月,国内首个《零碳社区建设与评价指南》发布,为城市新建社区、城市既有社区零碳建设、零碳改造提供了指南。试点省市在完善体制机制、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节能提高能效、提高公众意识等方面,积累了大量亮点和经验,通过以点带面的创新示范效应,形成可复制、可推廣的绿色低碳有效发展范式,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注入强大动力。

此外,我国经济体量和市场规模大,抗风险能力强,可以分摊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的初始成本,有利于绿色技术的推广和商业化应用;我国各级政府有着强大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力,有利于形成社会共识、提供政策支持;我国除了化石能源之外还有丰富的非化石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资源,包括生物质能、水能、地热、余热废热供暖等。

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面临的制约因素

目前,我国能源结构、产业体系、政策支持、企业认同、技术储备、市场机制、法律法规等方面相对滞后,短期内实现碳排放与经济增长脱钩压力巨大。具体来说,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挑战。

(一)产业结构偏重

当前,我国传统产业占比较高,产业层次整体偏低、结构偏重、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仍然突出,钢铁产量全球占比超过50%,水泥产量全球占比接近60%,基于化石燃料的高碳产业结构明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六大高耗能行业(火电、钢铁、非金属矿产品、炼油焦化、化工、有色金属)的总能耗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0%以上,二氧化碳排放占比接近80%,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自主创新不足,新经济规模偏小,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占GDP比重低,净零排放压力大。

(二)能源结构调整任务艰巨

一是能源结构偏煤。我国能源消费以化石能源为主,占能源消费总量的834%,其中2021年煤炭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6%,煤电发电量占比约60%,远高于发达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二是能源需求压力巨大,结构性供需矛盾突出。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石油和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分别为72%和444%,需要尽快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三是能源效率偏低,能源强度约为全球平均水平的15倍。四是能源价格改革有待深化。天然气、电力仍然采用资源计划配置、政府定价为主、管网统一管理的模式,不能灵活准确反映市场供需变化、资源稀缺程度、环境保护支出成本。五是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应用相对不足,能源数字信息化存在短板,智慧化治理水平亟待提升。

(三)时间窗口偏紧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服务业占比达到70%左右,或城市化率达到80%左右时,碳排放开始达峰并下降。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33%,仍处于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加速推进阶段,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继续保持刚性增长,2021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119亿吨,占全球总量的33%,居世界首位,碳排放基数大。发达国家从碳达峰到碳中和一般在40年以上到70年,但我国距离实现碳达峰目标仅剩8年,从碳达峰到实现碳中和目标仅剩30年左右,降碳的幅度大、时间紧。

(四)绿色低碳技术支撑不足

根据科技部的相关分析数据,中国实现“3060”目标的相关支撑技术,1/3处于示范阶段, 1/3处于概念和研发阶段,诸多技术需要研发突破:可再生能源消纳及存储障碍待解;面临诸如调峰、储能等技术问题,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的发展尚不成熟,各类技术系统集成难,成本高;绿色低碳技术应用与产业融合发展不够,氢能、储能、新能源汽车等新业态的推广应用场景较少;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研发平台不足,产学研协同创新“散而不强”;推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的资源分散、重复、低效,缺乏统筹布局和优化配置;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的机制尚需完善,碳标准、碳核算、碳检测及碳认证等技术有待完善。

(五)碳交易市场处于起步期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2021年7月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以来,截至2022年10月21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196亿吨,累计成交额达858亿元,全国碳市场已建立起基本的框架制度,总体上平稳有序运行,但相较于欧盟等比较成熟的碳市场,仍存在差距:碳市场纳入的市场主体单一,只有发电企业参与;市场不活跃,交易量过低;碳价格的市场化属性体现不明显;碳排放权配额为无偿分配,没有引入有偿竞拍机制,价格发现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碳市场未来中长期的发展尚未有明确的路线图。

五、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面临的路径选择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指出,要“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多维、立体、系统的工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强化顶层设计,注重政策协同,不搞“一刀切”,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减排、降碳和安全、整体和局部、政府与市场多维关系,充分考虑区域资源分布和产业分工的客观现实,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4] 。

(一)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支持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设立“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和投资基金,发挥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支持作用,加大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力度,制定资金使用细则,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强化财政资金正向激励。二是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机制,扩大政府绿色低碳产品采购覆盖范围,引导绿色产品和绿色产业发展,促进绿色消费。三是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四是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信托、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积极引导私募股权基金参与绿色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除碳排放权外,将纳入抵质押担保的范围扩大到用能权、排污权、用水权等,形成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供给体系。五是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强化电价、水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持续完善重点行业阶梯电价机制,落实高耗能企业的电价上浮政策,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决定作用。

(二)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抢抓“双碳”风口,产业结构端做优存量,做大增量,促进产业升级“蝶变”。一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将“三线一单”作为“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的硬性约束,依据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政策規定,对在建、拟建、建成的 “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拟建“两高”项目的新增碳排放量需由其他途径落实替代源。二是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工业领域低碳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三是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增量崛起,实施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集群,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全力打造 “专精特新”企业,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制度化、常态化,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和绿色产品,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5] 。

(三)构建清洁低碳高效新型能源体系

能源领域大幅降碳是实现碳中和的关键。据国际能源署估计,世界上大约80%的碳排放来自能源消费,因此,党的二十大报告着重强调,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1.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一是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突出煤炭、煤电做减法,实施煤炭煤电低质低效产能退出行动和有序减量替代。二是加快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着手打造一批综合智慧能源项目,谋划推进建设“碳中和”园区、楼宇、企业等示范工程,拓展新型能源应用场景。三是围绕区域能源平衡布局,加强抽水蓄能、骨干电网、长输油气管道等重大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完善能源设施布局和输送网络,做好多能互补、源网荷储相结合,形成多元能源供应格局。

2.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节能技术,推动用能企业通过科技手段更新节能设备,减少能源消耗量,推动能源技术与数字技术融合;充分发挥需求侧资源调节能力,调动需求侧资源参与“源网荷互动”,推进能源总量管理,优化能源供需资源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利用绿色电价引导节能降耗,完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上浮不受20%限制,主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能源综合利用,全面提升能源产出率,逐步实现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增长“脱钩”。

3.完善能源治理能力。一是健全完善能源监测预测机制。构建省市县(区)联动的能源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合理调控重点耗能企业用能,高度关注新增项目对能耗增长的拉动效应,提前做好能耗评估,提升供需预研预判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化解区域性、时段性供需矛盾。二是完善能源消费和总量双控制度,建立健全用能预算等管理制度,推动能源资源高效配置和利用。三是优化能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完善“资源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推动理顺能源价格机制,全面深化用能权领域改革,积极探索新能源领域股权、债权融资模式,搭建国资牵头、社会资本参与的市级能源投资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能源新技术、新业态发展平台。四是健全能源统计、计量、区域合作、安全储备及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评价机制,建立能源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

技术创新和应用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核心驱动力、催化剂和加速器。

1.构建多元绿色低碳科技投融资体系。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发挥好新动能创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金、创新券的作用。

2.完善绿色低碳科技协同创新。培育一批低碳科技领军企业,发挥企业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合作,建立产业技术联盟,促进创新资源在各创新主体间的自由有序流动,以需求为导向,相互间开展科技咨询、专利创造、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联合攻关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

3.加快推进绿色低碳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围绕清洁低碳能源、生物固碳、零碳工业、绿色制造等领域,布局(重组)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专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4.加速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成果转化。推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成果示范应用,根据技术成熟度评估,设立示范工程、项目、示范区、技术转移转化基地,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健全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机制、交易体系和收益分配机制,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信息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开放、高效、专业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6]。

(五)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碳市场既能够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又能够为碳减排提供相应的经济激励机制,为“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效的政策工具。

1.持续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技术法规、市场准入标准、交易定价机制和业务细则,健全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生态风险评估制度,规范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提升评价标准体系的可扩展性,建立严格的市场监管制度,完善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碳数据质量管理,加强关键参数监测跟踪,提高企业违约处罚金额,将其未履约配额量及配额市场价格挂钩,倒逼企业提升履约意愿。

2.不断提升碳市场活跃度。一是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除发电行业,尽快将钢铁、建材、化工等更多的高排放行业逐步有序纳入碳市场。二是丰富交易品种,除了碳配额现货,可引入衍生品,包括期货、期权、互换等。三是拓展交易方式,允许大宗交易及场内报价系统协议成交。

3.进一步规范碳排放权配额分配。配额分配是碳交易体系的核心,应做好配额总量的核发、初始分配、清缴、超排惩罚等全流程管理,既需要适度收紧配额总量,也需要引入碳排放配额有偿分配,确定合理的有偿分配比例,建立配额的一级市场,从而既对高效低排放机组形成正向激励,又为相对落后机组保留一定的生存空间,实现碳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

(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碳汇(carbon sink)主要是指通过森林、草原、湖泊等载体,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或机制。应坚持综合施策,强化协同驱动,切实提升我国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此,应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提升现有森林、湿地等的固碳作用;有序推进荒山绿化、水系绿化、平原绿化,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全面保护天然林,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建立营造林奖补机制和森林生态效益横向补偿机制,研究制定绿地认养、社会参与绿化等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绿化建设,到2025年,我国森林覆盖率将提高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强化湿地保护,2025年底前湿地保护率达到55%;统筹推进环村林、四旁植树、乡村绿道、庭院等绿化,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建立和完善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估和核算技术体系,建立林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推进林草碳汇交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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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李 焕]

收稿日期:2022-12-07

作者简介:王林霞(1971-),女,山东临沂人,教授,主要从事政治学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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