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研究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
2023-06-08谢禹赵孟鑫姜宏坤辛立秋
谢禹,赵孟鑫,姜宏坤,辛立秋
(1.黑龙江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哈尔滨 150001;2.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 150030)
党的二十大提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在提高民生资金落地时效、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黑龙江省推动直达资金保民生的相关举措
为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发挥实效,黑龙江省多措并举,快速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加大下沉基层力度:除用于应对防汛救灾等不确定因素和解决基层特殊困难等支出外,其余中央下达黑龙江省直达资金全部分解下达市县基层。
聚焦“六保”,精准把握资金投向:特殊转移支付资金聚焦支持市县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抗疫特别国债聚焦支持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等项目建设,以及市县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为应对疫情发生的一次性支出。纳入正常转移支付资金聚焦疫情防控、医疗救助、困难群体补助等民生保障短板,全力支持市县统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落实落细监管机制:建立责任、制度保障、技术保障、预警、定期督促、反馈及现场核查“六项”机制,织密织牢直达资金的监控网。
2021年,黑龙江省分配下达中央直达资金1096亿元,占中央已下达资金的100%。其中:省本级608.1亿元,市县487.9 亿元。已支出1004 亿元,占中央已下达资金的91.6%,资金主要用于保就业、民生保障、基层运转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详见表1)。
表1 2021年黑龙江省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亿元
二、黑龙江省直达资金运行存在的不足
部分县(市、区)支出进度偏慢。从财政部直达资金监控简报上2021年1-4月各省数据来看,黑龙江省支出进度2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3.3%)。从黑龙江省公布的数据看,2021前三季度直达资金支出进度高于序时进度3.6个百分点,超过序时进度的市县区有58 个,未达序时进度的市县区有85 个。
资金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数据上传不及时。部分市县未按要求在实际业务发生3日内导入预算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数据,影响全省数据按时汇总。二是上传数据不完整。部分市县未按规定导入惠企利民项目受益对象及地方资金数据,或存在数据要素信息不规范现象,全省惠企利民项目明细信息导入不全面。三是数据关联滞后。有的形成实际支出而监控系统没有及时关联数据,导致系统数据不完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支付进度。
直达资金监管存在着不足和短板。一是个别地方对直达资金“重分配、轻监管”,监管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够,未按规定开展日常监控。二是个别地区人员配备不足、监管力量薄弱,检查力量相对薄弱,监管工作难以开展。三是预警信息处理滞后,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监控处理不及时现象,监控机制规范、纠偏、警示作用发挥不明显。
资金使用规范性有待提高。一些地方为加快支出进度,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要求,而是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拉高支出进度,资金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个别地方还存在违规拨付预算单位实有账户问题。
三、黑龙江提升直达资金使用效率的对策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也为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的进一步发挥提供了新的引领。
(一)提前部署,提升直达资金支出进度
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对于各级政府来说,要提前做好直达资金预案,提高民生资金落地时效。一是密切关注上级直达资金动向、支持重点和资金特点,加强工作沟通,在资金备案、预算下达、指标登记等方面,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确保上级资金“即来即分”。二是提前做好惠企利民政策信息库、项目库建设,通过精准对接资金拨付端和企业、群众受益端,持续压减人工审核时间,实现了直达资金“即分即批”。三是基层财政部门主动作为、改进流程,可尝试改变“资金申请→拨付下达”为“数据比对→拨付下达”,提高资金拨付效率。
(二)靶向施策,规范直达资金支付行为及用途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确保资金定向精准使用。一是严格按照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目标使用财政直达资金,按规定的使用范围,遵循惠企利民、民生优先的原则确定项目,并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达到预期目标。二是分配到各板块的资金要严格分类,形成目录式清单。对严禁使用的领域列出负面清单,促进地方规范使用资金。三是优化及明确资金分配及拨付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点对点拨付,从源头保证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账实相符。
(三)精准录入,提高直达资金数据质量
利用大数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提高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将资金(包括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和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明细等数据及时导入监控系统并进行关联,确保相关数据信息全面完整反映直达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二是推进政府数据共享,提高资金监控质效。加强直达资金所覆盖的惠企利民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切实加强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三是进一步加快“数字财政”建设,大力提升财政部门大数据能力,升级国库集中支付体系。
(四)系统动态监控,提高直达资金监管力度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健全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转移支付全链条监管有助于提升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一是加大监督管理及沟通协调力度,放大监督合力。二是落实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的资金管理责任,加强对直达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管,促进财政审计协调配合。三是切实发挥日常监管职能,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四是建立直达资金跟踪台账,系统反映直达资金接收、下达、使用全过程信息流。五是加强现场核查,确属违规需整改事项,书面告知需要整改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整改的要求、时限,重大问题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六是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将财政监督放置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下,推动受众参与资金监管。
(五)加强直达资金台账和绩效管理
一是围绕直达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向,落实台账管理,强化行业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保持与项目主管部门台账资料的一致性,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系统台账相符,理清直达资金来源去向,确保每一笔直达资金流向明确、使用合规。二是加强直达资金绩效评价。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直达资金使用效果与设定目标一致。对资金规模大、影响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奖优罚劣加强结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