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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综合类高校音乐专业中加强传统筝派演奏技艺传承的思考

2023-06-05任彤

艺术评鉴 2023年9期
关键词:音乐教育

任彤

摘要:本文以传统筝派及其演奏技艺为主题,通过对传统筝派演奏技艺传承必要性、可行性和针对性的阐述,认为当前综合类高校的音乐专业应加强对民族器乐演奏技艺传承与发展问题的思考,并对今后民族器乐在综合类高校教学及实践活动中的传承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综合类高校  音乐教育  技艺传承  传统筝派

中图分类号:J6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23)09-0121-04

传统流派与其演奏技艺是中国民族器乐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综合类高校在音乐专业的学习内容设定和实践活动中应给予其充分关注。综合类高校在培养学生专业素养和技能的同时,也承担着为社会输送优质艺术普及型师资的职责。为在教学内容、课时设定和实践机制中实现其职能,笔者针对传统筝派的演奏技艺传承与高校音乐教育问题进行了以下三方面思考。

一、加强传统筝派技艺传承的必要性

传统筝派与其演奏技艺是古筝艺术发展的一个重要源头,如浙江筝派,其传人王巽之就发展和创新了一些古筝技法,例如:“長摇”“短摇”“扫摇”以及左手的弹奏技巧,这极大地拓宽了古筝演奏技法的发展道路。“为了能在筝上表现更丰富的感情和更多的新技法,王巽之在传统浙江筝的基础上,首先与人合作研制了二十一弦制筝,后又与他人合作制成了尼龙钢丝缠弦”①。经过这些优秀的浙派传人的不断努力研究和创新,20世纪70年代涌现出了一批受浙江筝派技法影响而创作的现代曲目,如:《战台风》《东海渔歌》《草原英雄小姐妹》等,这为现代筝曲的创作与演奏提供了范本。由此可见,传统筝派及其演奏技法对古筝艺术的传承与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一)提升学生专业技能的需要

综合类院校学生专业曲目的学习内容规划问题值得思考,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发现,根据综合类高校学生的平均水平与练琴时间来看,如教师制定的作品规格过于庞大,会超出学生所掌握的专业技能范围,使其不能很好地完成学习任务。即使学生能把控专业作品谱面,但仍难以达到教师对音乐处理的要求。其根本原因是综合类高校的学生对一些基础类技法的掌握还缺乏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积淀与训练。

鉴于此,关于教学曲目计划的设定,教师可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专业技能掌握程度及时做出相应调整。而对于综合类高校学生的基础类技法缺少规范化的问题,则可由传统筝派的作品入手进行调整。这样做的原因,一是传统筝曲与现代筝曲相比体量较小,学生易于掌控;二是许多基础类技法通常是由某一传统筝派的作品发展而来的。正如上文所提到的浙江筝派就发展和创新了摇指等技法,其曲目中也含有像“快四点”②“点奏(左右手食指的快速‘抹’弦)”③等技法的训练,如《将军令》《海青拿天鹅》等。这类曲目既可以让学生较好地掌握传统流派的技法,也可以反过来促进学生加深对现代作品的理解和演奏。所以,在综合类高校的民族器乐演奏专业教学中加强学生对于传统流派技艺的学习,是提升其专业技能与综合素养的必要途径和手段。

(二)培养学生胜任工作的需要

音乐表演、古筝方向的专业学位教育,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古筝专业知识和较高演奏技能、良好综合素养的艺术专门人才,为艺术院团、院校、文化馆站、媒体、文艺研究单位、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等培养能够胜任演奏、教育和社会普及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正如中央音乐学院周海宏教授在《高等音乐院校表演类专业办学质量标准及评估观测点研究》中提出的:“音乐表演是高度技能化的专业。在国家音乐文化事业发展的总体格局中,不同工作岗位对音乐表演人才的专业表演技能水平要求不同;不同高校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不同层次音乐人才的任务,因而其人才培养的规格定位也不同,相应地其所培养人才的专业表演技能水平要求也各有不同。”④所以,各高校教学主管部门都应根据自己院校的办学资质、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培养目标,对同专业学生实行因材施教、分类培养。其中既有以培养高水平职业音乐表演工作者为己任的音乐院校教师;也有培养其他音乐专业学生表演技能的音乐技能公共课教师;还有在国民素质教育层面上培养国民音乐审美素质的社会音乐教育工作者⑤。

分析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就业情况可以发现,暂且不论办学机构的资质与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人才目标的应用市场均可向基层兼容,即面向社会方向的普及性教学等相关工作。这就意味着其工作不可避免地要涉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层面。以教学市场上流通的社会艺术水平古筝考级教材为例,其每个级别都设定了不同传统流派的曲目,这就要求学生在毕业后要能够熟练掌握每个流派的技法及其独特韵味,掌握常见流派二至三首代表曲目,这样才能较为完整地完成教学工作内容的设定。要说明的是,社会普及型师资除了要全面掌握主奏乐器的技法之外,教师也要培养学生适当的自主学习能力与自我更新能力,以应对四年专业学习内容之外的教学任务。而一些有意愿四年后继续进行专业学习的学生,教师可在教学安排中适当地给予其学习规划指导。

因此,面对综合类高校的民族器乐演奏专业教学中是否能够加入传统筝派学习的问题,相关从业人员不应将目光停留在高校办学资质专业性高低的比较之上,而要进一步设定对传统流派学习深浅程度的标准。对于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来说,系统地学习传统筝派有助于技法的规范化,更能在吟、揉、按、颤中体味古筝传统艺术的韵味,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养。需要强调的是,综合类院校的毕业生作为社会普及型教学师资的主力军,他们可以成为整个社会普及层面音乐素养的强大推动力。因此,在综合类高校中加强传统筝派演奏技艺传承是很有必要的。

二、加强传统筝派技艺传承的可行性

正如上文所述,传统筝派演奏技艺的传承在综合类高校的民族器乐教学中处于不可或缺的地位,其必要性毋庸置疑。但在现阶段,综合类高校除了对于民族器乐教学中传统流派演奏技艺的传承与发展缺少应有的关注,也缺乏相应的理论支持与实践机制。对此笔者认为,应依据民族器乐教学的课时设定、教学内容的规范化以及民族器乐演奏技艺相关活动的开展三个方面来实现其可行性。

(一)教学课时设定的可行性

以河北经贸大学艺术学院的培养方案为例。培养方案中规定每学期共十六周专业课,每周两节课时。若想将常见流派⑥的代表作品熟练掌握二至三首,那么最少要掌握十二首的曲目量。分配到七个学期⑦里,每个学期大概要学两首。教师在日常的教学中,还要兼顾传统流派曲目与现代曲目的学习计划。凡是在综合类高校从事民族器乐演奏教学的老师都应该了解,这样的计划与综合类院校学生的练琴量是不相匹配的。鉴于此,古筝传统流派的学习可以在体量较小的乐曲中把控其技法特点和左手做韵。这样做既可以减少综合类高校学生练琴时间不充足与技能平均水平相对较浅的弊端,也可以缓解教师教学计划与学科课时设定之间的矛盾,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教学内容规范化的可行性

在现阶段教学中,专业类艺术院校和综合类高校在传统流派专业教学内容的设定上都还没有统一的教程或标准。但是,已有许多朝耕暮耘的筝界前辈为民族器乐演奏技艺的传承撰写了相关教材,如:中央音乐学院李萌教授的《中国传统古筝曲大全(上)(中)(下)》《中国民族器乐曲博览·独奏乐曲之古筝曲谱(一)(二)(三)》;潮州筝派传人林毛根先生的《锦上添花·林毛根潮州筝曲精选》等。对此笔者认为,不管是根据高校客观的课时设定,还是民族器乐演奏技艺教学框架,在综合类高校中加强民族器乐传统流派演奏技艺的传承都是可行的。建议高校能够多开展相关论坛和研讨会,与各民族器乐专业老师共同商讨高校中传统流派教学内容规划的可行性与教学大纲。相信通过对综合类高校民族器乐教学内容的设定、完善和调整,传统流派演奏技艺的传承与发展一定能够得到促进和加强。

(三)开展实践活动的可行性

综合类高校对于民族器乐传统流派演奏技艺的关注不应只局限于教学活动当中,还可以组织相关的展演或大师课等形式的活动。如:与校外社会团体或兄弟院校开展传统民族器乐进社区、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从多个维度来加强高校对于民族器乐传统流派演奏技艺传承的关注与发展。

例如:四川音乐学院于2013年7月舉办了首届中国古筝艺术传统流派及民间风格作品演奏邀请赛“翰雅杯”。这场邀请赛不同于以往比赛的传统赛制,除了北派风格作品、南派风格作品和自选作品的三轮展示外,组委会同时还设立了优秀奖以及河南、山东、陕西、福建、潮州、客家流派筝曲的最佳演奏奖。“此次赛事旨在让更多习筝人关注古筝传统流派及民间风格音乐,为习筝之同僚提供古筝传统流派及民间风格音乐交流、学习的平台,并选拔其中之佼佼者,真正使古筝艺术得到全面有序发展”⑧。组委会在邀请赛之余还延展出了专业讲座、学术论坛和音乐会等多项活动,全方位实现了以高校为平台来促进和发展民族器乐传统流派演奏技艺的传承。

2017年,同样是在四川音乐学院,民乐系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邀请了著名潮州音乐传承人、演奏家王培瑜先生驻校,为在校的研究生与青年教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潮州音乐研习。研习共分为弦诗乐组、笛套古乐组、汉调音乐组和细乐组四种乐种组合。在学习过程中,王培瑜先生会带领学者们通过吟唱工尺谱的方式弹奏潮州音乐,并通过潮州音乐的历史、文化、政治等相关背景,生动详细地讲解潮州音乐的韵味和风格特性。最后,王培瑜先生成功举办了“天府潮韵”民间乐种教学成果音乐会,结束了此次研习活动,获得了行业内的一致好评。

以上两个关于民族器乐传统流派演奏技艺传承的实践范例都立足于专业音乐院校平台。相较于综合类高校,专业音乐院校的资源与硬件、软件条件都相对充足。综合类高校在开展相关活动时,可将举办活动的项目专注于一个门类。立足于当地优秀的传统音乐资源,树立具有本地文化特色的音乐活动品牌。

三、加强传统筝派技艺传承的针对性

众所周知,综合类高校音乐教育的课程设置一般分为公共课(一对多)与个别课(一对一)。对此,笔者试图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提出自己对于民族器乐课程设置的构想。

(一)公共课的课程设置构想

进入20世纪之后,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全球化进程的日趋加剧,高校民族器乐教师开始将研究与教学的关注方向放回到了本民族自身。国家发布的一系列教育指导意见也将高校美育教育聚焦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方面。例如:在2019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首次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高校美育工作基本原则的落脚点之一。教育部要求高校深入研究中华美育精神,建立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基础,弘扬中华美育精神”⑨。这有助于高校学生树立集体身份、社会身份、个体身份和自我身份的认同感,在增强民族文化自信的同时也能够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

综合类高校开设了多门音乐公共课,非艺术类专业的课程有音乐鉴赏课、中国音乐史课、西方音乐史课、合唱课等;艺术专业的音乐公共课有音乐心理学、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音乐制作等。在针对非艺术类专业的公共课方面,可在音乐鉴赏课和中国音乐史课的课程内容设置中,适当加入传统筝派的发展历程与技法展示。这既可以加强当代大学生对于民族器乐的认知及文化自信,同时也能够提升社会普及层面的民族器乐技艺的传播与传承;而在针对音乐类专业开设的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课程中,可系统性展示传统筝派的技法与风格韵味,还可将教学内容进一步细化到钢丝筝与传统二十一弦制筝的对比展示与学习层面,进一步拓宽综合类高校音乐专业学生的知识面。

综合类高校对于学生的专业要求不仅要着眼于音乐技能上的训练,更要从音乐本体出发,追溯音乐所承载的民族文化语境,充分挖掘民族文化现象背后的民族心理特征,将流淌在自己血液里的民族心理共性挖掘出来,让学生更为立体、多元地理解与表达我国的优秀传统音乐文化。

(二)个别课的课程设置构想

在过去有关传统筝派及其技艺传承的文献与教学中,多以音乐风格鉴赏和乐曲演奏法为其研究方向和内容。而立足于民族文化背景,并能够科学运用完整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对传统流派中的筝乐做合理文化阐释,且较为全面、系统地研究和教学的成果并不多见。究其原因,是大部分研究者和教师都是表演专业出身,多擅长从演奏角度来挖掘传统筝派的风格韵味。但这些研究和教学角度,大多也只是围绕某一流派的活动方式及其外化形态来进行研究的,忽视了内部结构和形成原因。

需要说明的是,一个流派及其技艺的形成与发展,往往离不开客观环境和主体意识的影响。地域、气候和生产方式等方面都属于传统筝派及其技艺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的“渐变因素”,这是一个复杂微妙的“酿造”过程。因此,研究者要想深入探索传统筝派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就必然要将研究置于该流派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之中。通过对流派成员(个体或群体)如何根据自身文化传统,去构建、使用、传播和发展某一筝派的考察和研究,进而阐述有关这一筝派的基本形态特征、生存变异规律和民族文化特征。

鉴于此,对于高校教师来说,其就应从音乐要素着手,在个别课教学中分别从曲目体裁、调式调性、旋律旋法和音色偏好等多个音乐维度,在教学中滲透传统筝派的发展历程和一般规律。同时,教师在教学中也要强调以民族音乐学的方法论培养学生,使其对传统筝派的学习产生多维度的认识与感知。

总之,在综合类高校中研习民族器乐演奏技艺的学生,除了应系统规范地学习传统筝派的技艺能力外,还应掌握一切可以提高自己文化艺术修养、音乐理论基础的课程和技能。自觉用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既能担任乐器表演,又能从事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人才,以适应未来社会的需要。

四、结语

本文以传统筝派及其演奏技艺为例,通过对传统筝派演奏技艺传承的必要性、可行性与针对性三方面的论述,探讨了在综合类高校音乐专业中加强民族器乐传统筝派演奏技艺传承的问题。传统筝派与其演奏技艺作为古筝艺术发展的一个重要源头,其在综合类高校音乐教育课程中的加强有助于提升毕业生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养,使其能够胜任社会普及层面师资的教学工作。而高校中民族器乐演奏技艺教学课时的设定、教学内容框架和开展民族器乐演奏技艺传承活动的构思,都验证了在综合类高校中促进和加强传统筝派演奏技艺的传承与发展的可行性。

全国各综合类高校和民乐界从业人员应积极加强对民族器乐演奏技艺传承的关注。通过提升对民族器乐传统流派演奏技艺传承必要性、可行性与针对性的认识,既能够在综合类高校中围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体系、教材与课程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强民族器乐教学的系统化、规范化,也能够有力推进高校作为平台开展教学研讨会议和展演活动,进行相关实践,进而促进民族器乐传统技艺的发展。本文系笔者2022年7月14日-16日参加河北省首届民族音(器)乐发展论坛上宣读的议题。原题目为《民族器乐(以古筝为例)演奏技艺传承与高校音乐教育研究》。

参考文献:

[1]李萌.中国传统古筝曲大全(下)[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8.

[2]周海宏.高等音乐院校表演类专业办学质量标准及评估观测点研究[J].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18(02):5-18.

[3]芦雁.浙江筝派的发展以及对现代筝曲创作的影响[J].艺术研究,2014(02):176-177.

[4]陆晶.“翰雅杯”首届中国古筝艺术传统流派及民间风格作品演奏(成都)邀请赛综述[J].音乐探索,2014(03):13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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