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集居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现状分析与对策
2023-06-04牟春维
牟春维
摘要:近年来,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纷纷进城务工,父母与子女长期分离,留守儿童由此而生。缺少父母关爱的儿童在学习和心理健康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困境。本文结合实际,客观、真实地分析了少数民族集居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状态及特点,针对存在的现实问题,探讨通过以家庭为切入点、学校为主导、教师积极参与、地方政府政策扶持等多样化的合作,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教师—村委会(社区)—家庭”一体化平台,以有效促进少数民族集居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家校共育,减轻留守困境对“留守儿童”造成心灵的影响。
关键词:少数民族集居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现状;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加。少数民族集居地区由于生存环境相对较差,为了追求更好的物质生活、改善生存环境、早日脱离贫困,农村劳动力纷纷进城务工谋生。父母远行让子女陷入“留守” 困境,由于父母缺位、亲情缺失造成子女抚育方式发生改变,我们把这样的孩子称之为“留守儿童”。目前,学术界对农村留守儿童界定没有统一的标准,但相对达成共识的概念是指:我国农村地区父母双方或单方外出务工半年以上,需要留守在家乡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儿童,这个特殊的群体称之为“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农民外出务工参加中国城镇化建设的必然产物,属于社会弱势和弱小群体。因此,地方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应该对少数民族集居地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给予关心和帮助。
一、现状分析
(一)留守儿童的总体特征
由于父母长期外出务工与子女聚少离多,加之少数民族集居地区自然生存条件较差,大多数儿童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父母外出务工后,留守儿童被寄养在祖父母、长辈、同辈家里生活,隔代监护的留守儿童,生活基本处于吃饱穿暖的状态;长辈监护的留守儿童,由于寄人篱下,基本生活难以得到保证;同辈监护或自我监护的留守儿童,由于生活自理能力较差,容易出现咸淡、饱饿不均的情况。[1]留守儿童的生活缺乏基本管理、生活极不稳定。因此,少数民族集居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整体呈现出质量不高、稳定性差、满意度低的状态。
(二)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失衡
完整而和谐的家庭环境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長。但对于少数民族集居地区的农村家庭来说,能有父母的陪伴几乎是所有留守儿童的奢望,父母外出务工虽然能提高孩子的物质生活和为其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却没有意识到父母的缺位、家庭不完整对孩子造成的心理影响。父母外出务工后,通常只有在春节或家庭发生重大事情的时候才能回家与留守儿童团聚,有的父母为了节省回家的旅途费用甚至两三年不回家,即便回家停留时间也是短暂的几天,大多时间都在走亲访友,其间与子女缺乏情感的沟通,没有及时消除因长期分离给孩子造成的心理影响。在给农村留守儿童做心理健康咨询的过程中发现,大部分留守儿童认为父母外出务工是在抛弃自己,与父母联系时会产生抵触的心理,从而减少和父母的联系。显然,由于父母长时间外出、回家次数少、团聚时间短、联系次数少、情感交流欠缺,使农村留守儿童长期处于缺乏亲情、关爱、抚慰的状态,造成了留守儿童在性格上出现内向、胆怯、孤僻、偏激等问题。
(三)留守儿童人际交往畸形
少数民族集居地区由于民族文化和观念相对独特,留守儿童在学习和生活中基本不愿与其他民族的学生沟通交流。父母外出务工后,留守儿童长期缺乏父母的关爱与教育、缺乏亲情互动,导致行为孤僻、性格内向、情绪不稳定、排他性、不善于交流等成为少数民族集居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的较普遍性格特点。留守儿童长期处于自我孤立的情感中,除了自己的家人、亲人外很难对他人产生信任,难以建立正常人际关系。因此,当前少数民族集居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的人际交往圈子极小,不愿意与其他民族同学交流接触,不愿意融入班级,不愿意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
(四)留守儿童学习困境
父母外出务工虽然给孩子创造了较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学习环境,但是由于对孩子的学习缺乏监督和引导,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学习上存在困难。当留守儿童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在学校也只是求助班主任老师和身边特别要好的同学;在家里没有求助的对象,得不到及时帮助。少数民族集居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成绩普遍不太理想,在走访留守儿童和课堂扶优辅差的过程中发现,大多数留守儿童把学习成绩不理想的主要原因归结为父母的外出。[2]
(五)留守儿童辍学情况明显
父母常年外出务工,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缺乏交流,在生活、学习和情感上遇到困境得不到及时解决,留守儿童对生活失去信心,对未来不抱希望,对学习兴趣缺乏兴趣,学习成绩不理想。由于留守儿童思想不稳定、意志不坚定和社会认知不足,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迫切希望改善自身的生存环境,认为读书没有前途。家庭贫困、劳动力不足使多数农村留守儿童主动(或被动)选择辍学在家务农或踏入社会。农村留守儿童辍学后作为一个特殊年龄群体,给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造成一定的危害,影响民族整体素质的提升和发展。
(六)主管部门控辍保学督促失能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学校教育的直接主管部门,在学校教学过程中起指导和督促作用。近年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虽然对农村留守儿童控辍保学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但控辍保学主要工作还是下放到学校由教师完成。由于民族文化存在差异,一些留守儿童家长不积极配合教师开展排查工作,导致控辍保学工作难以进行。部分教师为了完成工作减轻自己的负担,在走访和排查留守儿童过程中工作过于简单化、形式化,导致留守儿童数据填报与实际存在较大差异。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各学校关于留守儿童走访和排查工作时也仅限于查阅资料,没有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实际核查。长期以来,虽然留守儿童控辍保学的工作一直在开展,由于各工作环节没有有效的衔接,导致留守儿童辍学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全民素质提升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关爱留守儿童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引导,提供就业机会
近年来,适值我国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国家的相關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实施了各种惠农政策,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大量企业落户地方,为返乡农民工提供了就业机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明确把“流动儿童与城镇儿童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的政策进一步推进落实,一些外出务工家庭选择把孩子带到务工的城市就读,农村留守儿童在数据上逐年降低。这体现了国家对留守儿童问题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引导作用,保障了返乡农民工能就近创业就业,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就业问题。
(二)强化责任,加强家校合作
少数民族集居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日益加剧的主要原因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没有得到有效的融合,[3]家长把教育孩子的责任推给学校,认为学校是万能的,教师是万能的;一些老师把责任推给家长,认为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培养是不作为。因此,只有把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家长要积极配合教师在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活动;主动和教师联系掌握留守儿童在校情况,为留守儿童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正确的人生引导。[4]同时,教师要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的有关信息,密切关注留守儿童的新动向、新变化和新情况,了解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并积极帮忙解决,及时与家长联系,为家长参与学校的留守儿童教育提供机会,从而使家长能够与教师紧密配合和积极互动。家校双方应定期交换留守儿童的动态情况,形成良好的家校合作,把留守儿童教育作为家校合作的共同责任和共同目标。
(三)建档立卡,加强沟通
学校对留守儿童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安全负有直接的监管责任。为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由专人负责为每个留守儿童建立“一人一档一卡”“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卡”“教师与留守儿童一对一帮扶卡” 等,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在校情况。为留守儿童家庭开通亲情热线和微信视频,让留守儿童定期与父母通话,让父母和留守儿童可以视频聊天,让家长可以随时与班主任进行沟通了解孩子在校情况,有效弥补了留守儿童和父母之间的情感交流。[5]
(四)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
留守儿童正处于成长和发展阶段,亲情缺失严重影响了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要特别重视留守儿童的心理咨询与辅导,当他们的情感或学业遇到困惑时,通过一定的教育和调适可以得到明显的改善。因此,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开展针对性的心理咨询与辅导。如学校建立留守儿童心理发展档案,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心理医生,及时发现留守儿童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教导他们如何应对生活和学习压力,帮助他们消除心理上的困惑。[6]同时,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班主任和科任老师都要特别关心留守儿童,了解他们在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并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让留守儿童的心理得到健康发展。
(五)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升国民素质,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学校教育是我国的基本教育方针,九年义务教育具有普及性、免费性和强制性。[7]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实施脱贫攻坚、促进教育脱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依法控制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针对少数民族集居地区农村留守儿童辍学显著情况,父母应转变教育观念,把金钱陪伴转变为爱心陪伴,把关心下一代教育放在首位,让留守儿童不再“留守”;政府应提高贫困家庭救助资金及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让农民工能就近创业就业;学校作为控辍保学的实施者,应切实提高教育质量,降低辍学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对因辍学后确实无法重返校园的留守儿童,开展远程教育和送教上门的服务,确保辍学儿童享受教育的权利。通过家庭、政府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做好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集居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控辍保学工作。
基于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辍学严重和控辍保学工作难以有序开展的现状,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构建多方平台形成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教师—村委会(社区)—家庭” 为一体化,[8]将留守儿童控辍保学工作的每一环节明确责任人,避免形成“无事人人管、有事人人推” 的局面。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留守儿童共享动态台账。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严格督促留守儿童控辍保学工作,对留守儿童信息进行实时跟进,定期组织召开留守儿童专题会议,随机抽查留守儿童控辍保学相关资料,并深入学校课堂和村委会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留守儿童控辍保学工作要以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学校为重点、教师为依托、村委会为桥梁、家庭为中心,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让留守儿童留有所依、留有所靠、留有所学和留有所乐。
三、结束语
少数民族集居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现状既反映了留守儿童的共性,也有其特殊性。解决少数民族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一要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近就业、创业机会,避免外出务工带来亲子分离的不良后果;二要对进城务工人员给予政策照顾,保障他们的随迁子女享有公平的教育权利;三要构建完善的留守儿童社会监护体系,家庭、学校、政府等多方共同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集居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与教育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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