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东南沿海地区班军制度研究
2023-06-02刘淼
刘 淼
(中央民族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北京 100081)
班军制度是明代一种重要的军事制度。不少学者已对明代京操、边操和广西等地班军进行了研究,对班军制度有了全面清晰的认识。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历史环境下,明代存在着种类繁多的班军类型,“有各都司卫所内部对本都司内重要地区(如省城或关隘的)的番戍,还有几个都司或一个都司对军事要塞的轮流番戍”[2]。笔者近读明代东南沿海地方志文献,发现部分东南沿海地区的卫所军采取“轮班戍守”形式进行防御,是不同于明代京操、边操、广西班军的一种班军。对这类班军进行研究,可以丰富明代班军的种类,有助于更多角度地认识明代班军制度,进一步推进明代军事史和海防史的研究。
一、明初东南沿海防倭卫所的设置
明帝国海岸线漫长,时常遭受倭寇侵扰,故明政府立国之初就特别重视海防,“沿海之地,自广东乐会接安南界,五千里抵闽,又二千里抵浙,又二千里抵南直隶,又千八百里抵山东,又千二百里逾宝坻、卢龙抵辽东,又千三百余里抵鸭绿江。岛寇倭夷,在在出没,故海防亦重”[3]。随着朱元璋统一战争的逐渐结束,原来的战时军事编制体制逐渐向防御性军事体制转变,在全国范围内构建以卫所为核心的防御体制,东南沿海的防御体制逐渐建立成型。
倭寇自明初不断侵扰明帝国沿海地区,洪武年间倭寇侵扰中国沿海达44 次。[4]由于倭寇的多次入侵,朱元璋极其重视沿海地区的防御,蒋德璟有言曰,“高皇帝既定天下,独以东南海警为忧,命汤信公行登、莱、浙、直,周江夏侯行闽,视要害地筑城置卫所巡检司,按籍抽丁戍之,陆复制水寨,选军教习战船防之”[5]。自洪武元年三月设立温州卫开始,朱元璋在浙江沿海地区设立海宁卫等九个沿海卫所。②洪武十七年,朱元璋“命信国公汤和巡视浙江、福建沿海城池,禁民入海捕鱼,以防倭故也”[6]。洪武二十年,明王朝在南直隶松江府沿海要地设立卫所,“置金山卫于松江之小官场,筑青村及南汇嘴城千户所二……皆以沿海防御倭寇”[5]2729。洪武二十三年,周德兴被派往福建巡视海防,并进行福建沿海地区的海防建设,“以福、兴、漳、泉四府民户,三丁取一为缘海卫所戍兵以防倭寇,其原置军卫非要害之所即移置之。德兴至福建按籍抽兵,相视要害可为城守之处,具图以进。凡选丁壮万五千余人,筑城一十六,增置廵检司四十有五,分隶诸卫以为防御”[5]2753。经过洪武年间的不断建设,明王朝东南海疆北至南直隶松江府,南至福建漳州府形成了完整的卫所海防体系。明代初期的海防卫所建设成果斐然,并在防范倭寇方面取得较大的成效,明人唐顺之评价这一时期的海防效果,称其“至为精密,百年以来,海烽久熄”[7]。
在明初以卫所为基础构建的海防体系中,卫所旗军在明代东南海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海防卫所如同其他卫所一样,部分旗军参屯种,另一部分旗军操练防御,实现卫所戍守与屯种的目的。明政府在东南沿海地区设立卫所,并于沿海交通要地、岛屿专设千户所进行防御。如崇武地理位置非常险要,“泉郡滨海绵亘三百里,与外岛为邻,其最险要宜防之地有三:一曰崇武,在惠安之东北,接湄洲与兴化连界,西通泉州大港,东接海洋,南与祥芝对峙。正当泉之上游,海寇入犯,首当其冲”[8],设立崇武千户所进行驻守防御。除此以外,明王朝实行海防与陆防并重的策略,除在交通要地、重要岛屿设置千户所进行防御外,还针对不同地区的地理环境,实行不同的海防策略。如洪武时期已经出现同一都司内陆卫所旗军被抽调轮戍沿海要地,“浙江都指挥使司言杭州、绍兴等卫每至春则发舟师出海分行嘉兴、澉浦、松江、金山防御倭夷,迨秋乃还”[5]2268。这是明王朝根据不断变化的海防情况,有意识地在一定区域内实现对现有兵力的最有效利用。随着东南沿海防御形势的不断变化,这一地区出现了两种不同于京操班军、边操班军、广西班军的班军类型。一种是仅存在于福建沿海地区的班军;一种是遍及东南沿海地区的班军,名曰贴守军。
二、明代东南沿海地区的两种班军
(一)明代福建沿海地区的班军
福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时常遭遇倭患,“八闽之地西北阻山,东南滨海,倭奴为患自古已然”[9]。明代福建布政使司所辖八府一直隶州,福州府、兴化府、泉州府、漳州府、福宁州都濒临大海,“(福建)东南皆据海,东北自浙江温州府界,西南至广东潮州府界,大海回环约两千里”[10]。福建海岸线绵长,沿海岛屿星罗棋布,海岸线曲折,防御难度较大。故在沿海陆地海防体系设置完成后,明王朝在深入海洋的内海险要地区设置水寨,构建纵深海防体系。
福建沿海地区共设置了小埕澳、浯屿、西门澳水寨、南日山水寨、烽火门水寨五个水寨,构建了福建沿海最外围的海防防线。五个水寨皆设在交通要地,“烽火之台山,小埕之东涌,海坛、东庠、南日、乌坵、浯铜、澎湖、玄钟山皆倭寇必经之地”[11]。诸水寨深入外洋,远离陆地,其主要驻守兵力来源于沿海陆地卫所,“故事,诸寨军各卫番上,总把寨事则选指挥一员充之,其行事视都指挥,其他指挥各领舟师以听焉”[12]。五个水寨兵力来源于各自特定的卫所,详情如下:
小埕澳水寨,在府城东北连江县……福州右卫,官一十一员,旗军一千三百八十九名;镇东卫梅花、万安二千户所,官一十七员,旗军二千五百四十二名;福宁卫镇海千户所,官四员,旗军四百名。[13]
浯屿水寨,在府城西南同安县嘉禾。旧设于浯屿,后迁今所,名中左所。每岁分永宁、漳州二卫军士更番备倭于此。永宁卫官二十六员,旗军二千二百四十二名;漳州卫官一十二员,旗军六百五十六名。[12]1189-1190
铜山西门澳水寨,在府城南漳浦县五都。每岁分镇海卫并陆鳌、铜山二所军士,更番以备倭寇。镇海卫官一十八员,旗军九百三十七名;陆鳌千户所,官二员,旗军二百五十一名;铜山千户所,官五员,旗军三百二十八名。[12]1202-1203
南日山水寨,在府城东南新安里,吉了巡检司之东,滨海。洪武初,设于南日山,后置今所,名仍其旧。每岁分兴化、平海、泉州三卫军士更番以备倭寇。兴化卫,官九员,旗军一千一百五十名;平海卫,官一十五员,旗军一千七百六十名;泉州卫,官一十二员,旗军一千一百五十名。[12]1238
烽火门水寨,在州东一都松山。永乐十八年创设于三沙海面。正统九年,侍郎焦宏以其地风涛汹涌,泊舟不便,命移于今所。每岁,分福州左、中、福宁三卫更番以备倭寇。福州左卫官一十一员,旗军一千三百八十九名;福州中卫,官一十一员,旗军一千三百八十九名;福宁卫,官一十一员,旗军九百九十名;大金千户所,官四员,旗军三百名。[14]
根据上述材料可知,福建沿海五水寨的兵力来源是以卫所为单位进行抽调。小埕澳水寨驻守兵力来源于福州右卫、镇东卫、福宁卫三卫;浯屿水寨驻守兵力来源于永宁卫、漳州卫二卫;西门澳水寨驻守兵力来源于镇海卫(铜山千户所、陆鳌千户所乃定海卫下辖千户所);南日寨驻守兵力来源于兴化、平海、泉州三卫所;烽火门水寨驻守兵力来源于福州左卫、福宁卫、福州中卫三卫所。
以卫所为单位的卫所军更番驻守水寨。驻守小埕澳门水寨的三卫官军“每岁分附近卫所军士更番备倭于此。方岳重臣合议,推择闽诸卫指挥之有才略一人,以总督之。其因合分军卫所,又各推指挥一人以分督之,亦终岁而更,后各水寨仿此”[12]1161。为了便于管理军士,各卫选取一名本卫指挥统辖本卫军士,又由都司推选一名卫所武官总督管理所调各卫军士。各卫军士在本卫指挥带领下“更番”戍守水寨,“洪武初,命江夏侯周德兴经略海獥备倭卫所巡检司,筑城数十,防其内侵,又于外洋置水寨三,后增为五,属福州者二,曰:烽火门,曰小埕,指挥一人统其众谓之把总,各卫所遣戍者,指挥一人领之,谓之卫总,终岁则更”[15]。“终岁则更”表明驻守军士是一年一班,来往交替,这是五水寨军士更番驻守的大体规律。
军士更番操备防守,来往奔波,苦不堪言,并没有发挥应有的驻守效果。成化年间巡抚都御史张瑄怜悯其军士,改变了浯屿水寨的“更番”方式,“兴化、平海、泉州三卫番上,初出海,未尝分班。成化间,巡抚都御史张瑄希望军士得以喘息,故分作三班:上班今年二月上,明年二月下;中班今年八月上,明年八月上;下班明年二月上,后年二月下。其法参差旋转,大率一年有半休息半年。把总旧例,今年二月上明年二月代者,至卫总今年八月上,明年八月代者。至新例,卫总更代照旧,把总皆五年一代,不欲数于更易以费事”[16]。更戍军驻守时间由“终岁则更”变为“三班”轮流出班,“至卫总今年八月上,明年八月下”③,这表明兴化、平海、泉州三卫以各自卫所为单位进行班次更换,但驻守班次的变更并没有打破原有以卫所为单位的兵力来源的准则。
由上述可知,福建沿海水寨更戍军以卫所为单位进行集合,由各自卫所选取指挥统领,在固定的驻守防区定期轮番更戍,是存在于明代东南沿海地区的一种班军。这是明王朝加强福建沿海防御力量的举措,明人对此评价甚高,“夫卫、所、司、寨之设,所以固边防而安心腹也。其势则相联络,其职则相统摄”[17]。这种举措既充分利用了卫所这一稳定兵源的优势,又实现了“有司无供亿之费”的目的,在卫所体制之内实现不同地区的兵力调换及防守,可谓立法精当。
(二)明代东南沿海地区的贴守军
1.贴守军的分布及来源
除上述分布在福建沿海地区的班军,明代东南沿海地区还存在着另一种形式的班军。崇祯《崇武所志》记载了一种特殊的军种,名为贴守军,“成化中拨延平卫军七十五名,泉州卫军五十名,共一百二十五名,委官一员领之。每年二月初一日到所协守城池,十月初一日回卫”[18]。贴有添补、协助之意,守有护卫、防守之意,贴守即协助防卫。明政府调卫所旗军贴守沿海卫所遵循着一定的规则。为便于分析,笔者根据所查阅的史料④将明代东南沿海贴守军的调动情况加以整理,见表1。
表1 明代东南沿海贴守军调入、调出卫所明细
从表1 可知,贴守军主要集中于南直隶松江府、浙江地区,在福建地区只有崇武所一例。有关贴守军的史料记载较少,但从其他史料之中可以推测贴守军是否普遍存在于这片区域。正统八年,户部右侍郎焦宏巡视福建,上疏有云:“福建行都司卫所官军于沿海地方协同备倭,周岁更代。近年代者多不时至,守者遂至踰期。宜如苏松例,每岁二月朔各赴所守地方,至八月朔代者至即回原伍,如此则军不久劳,边守有备,从之”[19]。正统十三年,福建沙、尤二县邓茂七作乱,福建行都司为防御腹里,奏议将所属腹里卫分出海官军暂回原地防守。叶盛认为此举难以兼顾海防,“其建宁左等卫贴守官军,每年十月初一日依例放回,听候风信。即今沿海正系放回贴守之时,又兼节调,征剿数多,存留备倭数少”[20]。弘治十八年,巡抚应天等府都御史魏绅针对卫所旗军假名公差、阴实为盗的乱象,提出自己的建议,“及将贴守官军照依京操事例,每年分作春秋两班行粮,照例支给。务使倭寇、海寇两不失备。仍各限以地界,脱有疏失,查照量治,仍禁卫所官不得纵容子弟家人从贼为非,违者将犯人从重,问遣本官改调西北边卫带俸差操”[21]。明孝宗批准此项建议并付诸实施。除此之外,《军政事例》记载了对顶替贴守军行为的惩罚,“贴守正军顶替,一各处备倭贴守,其把总等官纵容舍余人等,代替正军者。正军问调沿海卫分,舍余人等就收该卫充军,把总等官参问治罪”[22]。《军政条例》中有惩罚顶替贴守军的条例,说明当时出现了大量类似的事件,明王朝才会出台法令禁止此种行为。由此可以推断贴守军在明帝国东南沿海地区分布非常广泛。
贴守军的来源与戍守遵循相应的准则。明代东南沿海贴守军来源卫所与调入卫所,隶属同一都司或位于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南直隶地区贴守军来源与调入卫所情况如下:金山卫隶属中军都督府,是中军都督府在外直隶卫所;太仓卫、镇海卫、苏州卫(嘉兴千户所隶于苏州卫)同样隶属于中军都督府,其戍守地均在南直隶地区。浙江地区贴守军来源与调入卫所情况如下:贴守军调入卫所,海门所、健跳所(属海门卫)、大嵩守御千户(属定海卫)、澉浦所、金乡卫所均属浙江都司管辖;贴守军来源卫所,严州守御千户所、绍兴卫、湖州所、海宁所、温州卫同属浙江都司管辖。福建地区贴守军来源与调入卫所情况如下:崇武所(属永宁卫)隶属福建都司,延平卫隶属福建行都司,泉州卫属于福建都司,延平卫、泉州卫不属于同一都司管辖,但在明中期以后倭寇逐渐入侵,海防日益重要,“福建行都司卫所官军于沿海地方协同备倭,周岁更代”[18]2168。延平卫、泉州卫虽隶属两个都司,但在行政区划和地域范围内都属于福建布政使司,在明政府的统一规划下,福建都司和福建行都司实行协同备倭。
从地域角度来看,贴守军调出卫所处于同一省级行政区内陆地区,调入卫所则处在东南沿海重点防御地区。南直隶地区,太仓卫、镇海卫、嘉兴千户所(属苏州卫)处于南直隶腹地,金山卫则处于海防前线,“东南诸海岛日本、占城、琉球为近,吕宋、百花、溜山、白葛、达阿哇打回等夷,远莫可数,其番舶出没,皆为海患。金山地薄东溟,南濒大洋,少西为浙江,北为淮扬诸郡,负在背膂,松江、苏州、嘉兴尤近心腹,盖淮、浙喉襟处也”[23]。浙江都司所辖卫所依据地理位置的不同,防御功能也不尽相同,“本朝于会城置都指挥使司统诸卫所,卫所之在内地者,主守御;沿海者,主备倭”[24]。贴守军的调出卫所负责内地防御,贴守军的调入卫所负责沿海防倭。海门所、健跳所属海门卫,大嵩所属定海卫,海门卫、定海卫同是浙江沿海卫所,其主要任务就是防备倭寇侵扰。海门所、健跳所是倭寇入侵的必由之路,“由昌国、石浦、桃渚、健跳、黄严……凡此皆倭寇所经之故道,为郡城根本之虑”[25]。浙江内陆卫所调往沿海卫所的贴守军,需要驻防此地,以保卫台州府城。严州千户所驻守严州府,严州府为浙江腹地,其主要任务是内陆防御。绍兴卫驻守绍兴府城,绍兴府城地理位置距沿海较远,绍兴府城防御是绍兴卫的主要任务。澉浦所属海宁卫,处于东南沿海备倭前线,“海宁卫设于海盐以备倭,隶浙江都指挥使司而统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遥统澉浦、乍浦二千户所,倭夷内犯海盐,尤为冲要故也”[26]。湖州所地处湖州府,严州所地处严州府,均位于浙江腹地,“海宁守御千户所者,在海宁县东一里”[27],其任务是守卫海宁县城。金乡卫位于浙江沿海地区,洪武二十二年“置定海、盘石、金乡、海门四卫指挥使司于浙江并海之地,以防倭寇”[5]2728。温州卫则附于温州府城,“瓯海上置卫者二,曰盘石,曰金乡,而温州卫则附于郡城”[28],而温州府城位置相对靠内,温州卫主要职责是守卫温州府城。福建地区,崇武所属永宁卫,归福建都司管辖。永宁卫地处沿海备倭前线,而崇武所的地理位置更为重要,“盖崇武为泉、惠咽喉奥区,增兵协守诚为至要”[17]663。延平卫地处福建腹里地区;“泉州卫治本府”[12]385,在崇武所西南方向,其设置的主要目的是保卫泉州府城。
2.贴守军的任务与待遇
贴守军每年固定时间驻守沿海卫所,其余时间则需要回原卫进行补给、轮换。关于贴守军的轮班时间,《五边典则》有载,“其沿海卫分本为备倭备盗而设贴守之处,岁以二月往十月还,令倭寇不复敢侵”[29]。崇武所贴守军“每年二月初一日到所协守城池,十月初一日回卫”[17]663。金山卫“贴守官军三百五十二人,岁于太仓、镇海二卫调拨,以二月初一日来,十月初一日去,凡贴守者故此”[30]。关于金山卫贴守军戍守时间,《明经世文编》有载,“松江自金山卫至南汇所官军各分信地,各有定额。每岁二月上班十月撤班”[6]3005。《江南经略》同样有载,“(金山卫)贴守军每岁于太仓、镇海二卫官军内调,二月初一日上班,十月三十日撤班”[31]。由此可见,沿海卫所贴守军戍守时间与京操军和边操军不同,大致每年2 月至10 月戍守沿海地方。
贴守军的戍守时间是根据倭寇侵犯明王朝东南沿海地区的时间而定的。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是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风以偏东、偏南为主,倭寇入侵东南沿海是随风而来。《日本考》记载:“大抵倭舶之来,恒在清明之后,前乎此风侯不常,届期方有东北风,多日而不变也。过五月,风自南来,倭不利于行矣。重阳后风亦有东北者;过十月,风自西北来,亦非倭所利矣。故防春者以三、四、五月为大汛,九、十月为小汛。”[32]倭寇入侵东南沿海的时间多集中于每年3 月至10 月,尤以3 月至5 月和9 月至10 月为高发期,沿海卫所贴守军戍守时间是每年2 月至10 月,与东南沿海地区的汛期时间重叠,贴守军的主要任务就是防范倭寇。
贴守军的收入来源为月粮和行粮。月粮是明代卫所旗军重要的生活来源,由旗军所隶属的卫所发放,“洪武初,令在京在外各卫所马军,曾经出塞三次马匹不曾倒死者,月支米二石。步军总旗一石五斗,小旗一石二斗,军一石”[33],这是明代旗军月粮的基本标准。贴守军前往沿海卫所执行戍守,“及将贴守官军照依京操事例,每年分作春秋两班行粮,照例支给”[20]4164。弘治年间,贴守军行粮依照京操军行粮标准发放。京操行粮标准定于宣德三年,“又令各处选调在京操备官军月支行粮三斗”[32]695。从到达沿海卫所戍守开始,到离开为止,即为行粮发放时间,贴守军行粮发放时间即为每年2 月至10 月,由其驻守地州县发放。⑤明代旗军行粮、月粮的发放标准与实际操作应有较大差距,月粮、行粮折钞发放,加之卫所武官的克扣、侵夺,旗军到手的粮食所剩无几。
综上所述,贴守军有固定的戍守地点及更番戍守的时间,兵力来源以卫所为单位,故贴守军实质上也是一种班军。贴守军是专门为东南沿海防倭而设立的班军,这与京操军、边操军任务不同,规模也较京操军、边操军小,但同样反映了明王朝军事防御的重点所在。
三、明代东南沿海班军的衰落与兵制变化
明初以来,卫所制度正常运行,兵员管理、清勾及时,东南沿海地区的卫所旗军较为充足,为防海、防倭提供了充足的兵力。洪武年间,东南沿海地区的卫所已经出现大量军士逃亡、清勾不力的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更加糟糕。明朝官员因循守旧、清勾不力,卫所旗军兵源逐渐枯竭。弘治时期明人白昂认为:“方今天下卫所士卒,十去其五,所司侵弁,弊孔百出。”[34]明代中后期,东南沿海防倭卫所旗军大量缺额,为了直观地解释这一现象,笔者以福建地区为例进行分析,见表2。
表2 万历年间福建沿海卫所原额旗军与现存旗军数额⑥(单位:人)
从表2 可知,福建沿海卫所现存旗军数量与原额数量差距巨大,现存旗军占原额旗军的比例最多达到五成,最少只有二成。福建沿海卫所旗军的大量缺额,必然影响以卫所为主体的东南沿海地区的防御,明代有识之士建议,“国初沿海建设卫所,联络险要。今军伍空缺,有一卫不满千余卒,一所不满百余卒者,宜备查缺额之数而补足之”[35]。这虽是解决卫所军额短缺的有效方法,但官员的推倭、繁杂的程序导致清勾难以进行。明人对此现象发出无奈之叹:“国初,卫所军皆满额,岁月既久,或逃亡死绝,或改换姓名,或私自拆户,由是军额日减,清理无凭。”[36]卫所旗军是福建五水寨驻守班军的直接兵力来源,卫所旗军的大量缺额导致班军兵力的减少,使班军的作用大打折扣。嘉靖年间,戚继光、谭纶巡视海事,将兴化卫更戍南日山水寨旗军撤回,“自成化以来至嘉靖四十一年残破之后,军士逃亡过半……以卒伍散失,守弱单薄,将海军尽数撤回城守,共二百四十六名”[37]。兴化卫班军从国初1 150 名减少到246 名,兵力太少,更戍作用极为有限。
经过洪武、永乐二朝的海防建设,明代东南海疆海氛宁静。长时间的和平局面导致东南沿海卫所武官不知兵马、不识武器,明王朝的沿海防御形同虚设。浙江台州府滨海而设三卫二十一所防倭,弘治年间台州郡人描述当时卫所情形,“吾台地滨东海实与倭邻,故边海皆设卫所,所以备倭而御暴也,方今承平日久,皇威四驰,海外之国皆恪修职贡,罔敢侵越。故为之官者,惟知怙势作威,以剋军粮为能。为之军者,皆知商贩工役以办纳官钱为务,膏粱世袭曾不知兵马为何事,衣食奔走曾不识弓矢为何物”[38]。这是东南沿海防倭卫所的普遍情况。明代东南海防体系是以卫所为基础,其以班军形式构建的沿海更戍防守更是以卫所体制的正常运行为前提。卫所官军不习武事,卫所旗军不断逃亡,导致卫所正常的镇戍职能基本丧失,逐渐沦为一个提供兵力、兵源的军事组织形式,以卫所为基础的东南沿海防倭军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正德以来,东南海防形势逐渐严峻,原有的军事防御体制已不足以应对当前局势,因此军事海防体系必须变革,“沿海堡寨兵数不足,他卫拨军贴守,旧制也。今所在多事,自救不遑,此贴守之法不必泥也”[30]35。张鼐论及此现象:“各堡贴守之军撤去不用矣……士气既消,武备尽弛,虽存卫所之空名,糊为盔、削木为刀,近同儿戏。”[39]嘉靖年间,俞大猷对东南沿海防倭提出建议:“一沿海卫所城垣不坚,军士寡弱,贼人率临,遂至陷失。乞行巡海道将内地卫所军余,量拨贴守卫所之沿海者。如其不足,又量拨各州县民壮以贴守之。又有一二卫所,处要害之地,城垣不坚,势尤孤弱。如海临山、三山后所、昌国各宜拨募到处州陆兵以贴守之,庶沿海之城可保也。”[40]东南地区内陆卫所已不能向沿海防御卫所提供足够兵员,只能通过卫所军余、民壮、募兵等多种途径补充兵员。东南沿海地区海防体系逐渐转变,以招募为主的营兵制逐渐替代卫所制度,“朝廷为设巡抚及总制大臣兼辖浙、直、福督剿,若朱公纨、王公忬、张公经、李公天宠及胡公宗宪先后来莅师,而卫所军不堪用,则募民为兵用之,兵制因大变”[41]。明人胡震亨对此论述:“正统间,屯泊海岸故辙矣,卫所之变为总、参,官、旗之变为营哨,势也。”[40]651以卫所旗军为主体进行沿海防御到以募兵为主体进行沿海防御,是一种适应东南地区海防现实的变化。
嘉靖以来,倭寇频繁侵袭明王朝东南沿海,以卫所为核心的海防体系千疮百孔,难以抵御倭寇侵扰。明王朝遂调发大量客兵与倭寇作战。客兵的军饷全由地方州县承担,这给地方民众带来沉重的负担。郑若曾有曰:“夫调募客兵水陆分布,今日应变之计也。然客兵不可久留,钱粮所当节省,此调募之不可久也。海防告乏加赋,征今日权宜之术也。加之不已,民力何堪?此加赋之不可久也。”[30]35明政府的平倭策略使地方背负了巨大的财政压力,在不断加赋与平定倭寇的反复权衡中,地方士人甚至倾向于撤回客兵,福州郡人有言,“论曰,郡兵旧有定额,自寇乱以来,盖日增不知其□矣。十邑之民困于供亿,故吾乡士大夫或言不得已则愿罢浙兵”[14]80-81。而现实的困境使地方士人极其怀念明初以卫所为主体的海防旧制:“八闽之地……时则战舰如云,旌旗相望,且哨守皆卫所之军,有司无供亿之费,外威内固,有自来矣。法久人玩,武备渐弛,倭患突登,旧制尽失。”[8]1473他们呼吁恢复明初旧制:“官备而政弛,兵设而饷绌,东南边事大略可知矣。修明高皇之制,庶有瘳乎。”[38]642但这终归是不可能实现的,明代卫所制度镇戍职能逐渐消失,营兵制逐渐成为明代中后期东南沿海防御的主要兵制。
明王朝在东南沿海地区广立卫所,构建了以卫所为主体的海防体系,实现了明前期百余年的海域安宁。同时明王朝以驻守防御为基本国策,防御军兵的调配与部署就显得非常关键,这也是班军制度存在的重要原因。在以卫所制度为核心的海防体系下,地方都司根据自身的防守需求,在险要之地增派兵力进行防守,以卫所为单位抽调兵力定期更戍某地,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班军形式。正如彭勇在其论著中的阐释:“明代的班军类型繁多,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班军,在制度允许的前提下,其具体的组织实施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和地域色彩。”[1]16这两种班军形式不同于明代京操、边操两种班军,主要任务是守御海疆,防范倭寇侵袭。这样的更番驻守形式在明代的普遍出现,与配户当差的思想有一定的关系,轮番、轮班可以分摊差役,也是对现存武装资源的充分利用,是明王朝在维持卫所防御体系下的局部调整。明代的军事制度给人以“因循”与“守常”的印象,明王朝统治者固守祖制,导致制度设计落后于现实形势的变化。时代在不断发展,处理好“因循”“守常”与变革的关系,才是维系明王朝统治的关键。面对倭寇大举入侵东南沿海的现实情况,明王朝有意改变东南沿海地区的兵制。最终,营兵制适应新的防倭局势,逐渐取代了明初以来以卫所制度为核心的防御体制,成为支撑东南地区防御的主要军事制度。
注释:
①梁淼泰:《明代后期班军的折班》,《南昌大学学报》1998 年第3 期;周致元:《明代京操制度》,《历史档案》2002 年第2 期;彭勇:《明代广西班军制度研究——兼论班军的非军事移民性质》,《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4 年第3 期:彭勇:《明代北边防御体制研究:以边操班军的演变为线索》,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年版;葛夏:《明代广西班军制度探究》,广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7 年;彭勇:《明代班军制度研究——以京操班军为中心》,人民出版社2020 年版。兹篇幅有限,恕其他成果不能一一列举。
②万历《嘉兴府志》有载:按海盐(应为宁)卫所为一府藩篱,与临山、观海九卫专责备倭,其腹里杭州前、右,宁、绍、台、温等卫,金、衢、严、湖等所,领则驾运淮安、清江浦。参见万历《嘉兴府志》卷8《兵政》,《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505 号,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83 年,第535 页。
③关于“卫总”,弘治《重刊兴化府志》卷48《水寨》有载:“水寨,舟师也。国初为地方生民计,既设卫所以防倭寇矣,复设水寨屯聚舟师以捕焉。其寨初置南山(即南山汇)涨海中。景泰以来,乃奏移莆田县新安里吉了澳,官府文移仍以南弓山水寨称管寨事,有把总分管寨事,有卫总。卫总者,总管一卫舟师”。可见卫总乃是管辖一卫舟师之官,仍是以“卫”为单位进行兵力抽调。
④正德《金山卫志》上卷3,民国二十一年影印本,第31 页;万历《续修严州志》卷5《经略志三》,《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 年版,第100 页;嘉靖《宁波府志》卷8《志五·兵卫》,第871 页;天启《海盐县图经》卷7,《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589 号,第615 页;《明宪宗实录》,成化十二年六月癸未,第2804—2805 页。崇祯《崇武所城志》,《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第26 册,第663 页。
⑤嘉靖《惠安县志》卷7 有载:崇武千户所,正、副千户,百户、镇抚、吏、旗军及贴守官军岁食米七千八百三十六石六斗。
⑥万历《福州府志》卷10《官政志二》,第78 页;万历《兴化府志》卷28《戎备志》,万历四十一年刻本;万历《泉州府志》卷11《武卫志上》,万历四十年刻本;万历《漳州府志》卷7《兵防志》,第14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