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样本及其启示
2023-06-01易仁利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和工作体系,增强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实效。健全党领导下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形成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构建人人共享、人人有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涟源市以“屋场会”为载体的群众参与模式是基层协商民主的有益尝试,在实践中形成的党建引领、群众主体、民主协商、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有益尝试,能為构建充满活力、治理有序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路径启示。
关键词:基层治理;协商民主;制度化与非制度化;屋场会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23)02-0028-10
一、引言
自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协商民主”概念以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基层协商民主正式作为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明确提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包括基层协商在内的七种协商渠道,“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统筹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2]。
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事关中国现代化进程顺利推进的重大战略任务。协商民主作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宝贵经验,日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期待。那么,如何确认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如何评估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又是如何运转,取得了哪些成效,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提高乡村治理能力,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1980年,美国的克莱蒙大学教授毕塞特首次提出“协商民主”的概念,此后“协商民主”成为西方学术界关注和研究的对象。2002年德国学者哈贝马斯提出了“民主的三种范式”,协商民主和协商政治开始引入国内,引发了中国学界的关注。特别是美国学者戴慕珍和弗里曼、新加坡学者郑永年等就中国基层协商民主发展的特点以及形式、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他们认为,在民主决策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对基层协商民主高度重视,不仅是基层民主对应的程序、机制,还是它的形式和过程,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发展正处在一个上升期,推动协商民主朝着制度化方向发展的真正源动力是使社会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以及社会稳定得到维护[3]。美国学者欧博文认为,村民自治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是密切相关的,在经济基础良好、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更有利于村民自治的实施与发展,他认为“在给农民一定自由的条件下,农民大概率能够创建民主;从政策制定者的角度出发,需要尽可能地使各种形式的社会抗议活动发生概率降到最低,给予农民创造民主的自由和权利是其中的一条重要途径。因为民主从本质上来说是和平的。”[4]
从国内来看,我国学者对协商民主的研究经历了从协商民主—农村协商民主—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的研究过程。(1)协商民主。人民民主的表现形式多样,协商民主便是其中之一。不仅如此,协商民主还具备反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当前有一种认可度颇高的理念认为,要从有效性和管理效益的角度令基层社会管理水平获得提升,那么群众直接参与政治显然是一种简单高效的途径,基层协商是一种十分契合上述目标的新范式。例如有学者提出要突破协商民主研究的理论枷锁,将重心置于如何具体、切实地推进和完善协商民主制度的完善[5]。有学者认为协商民主是制度、平台和机制的总和,是各级党委政府在决策之前,与基层群众进行商议及本区域范围内基层群众之间的平等磋商[5]。陈丽认为民主实践才是基层协商的本质,其前提是坚持党的领导,实践的区域是城市社区、农村和其他基层组织[6]。(2)农村协商民主。在协商民主理论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学者对农村基层协商民主问题的分析也逐渐成熟,许多在农村问题研究方面有影响力的学者,例如徐勇、李凡、张厚安、项继权等,就中国农村协商民主展开较为系统、微观的研究,收获颇丰。例如张厚安指出,虽然现阶段村民自治过程中产生一系列新问题,但实践证明,就目前而言,中国农村基层协商走向民主的唯一正确途径就是村民自治[7]。徐勇认为,虽然当前村民自治在中国农村发挥的作用不尽如人意,但它会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完善,它的形式也在不断地变化和更新。只要我们在社会多样化的基础上,构建一致性和认同感,它就会延续和发展下去[8]。在农村基层协商民主面临的困境和解决路径方面,也有不少学者从宏观层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如李后强从几何视角来审视基层协商民主,将基层协商民主划分为决策型、管理型、监督型等不同类型[9]。陈剩勇则认为,在村民自治中,一定要把民主选举向民主治理过渡,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推动乡村治理和发展,特别是要有意识地培养农民的民主精神,致力于农村基层民主的高效运作[10]。吴兴智把协商民主与乡村秩序构建两者结合起来,论述了协商民主治理模式对于乡村秩序重构的意义,并具体分析了乡村协商民主治理变革的民主价值及其意义所在,提出了乡村治理的具体建议[11]。(3)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在党和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和倡导下,国内不少学者系统性地研究了中国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中产生的问题。此外,还指出应与中国的现实状况相结合,从实际出发对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从理论、制度、机制、文化等方面着手,为中国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发展设计了许多符合国情、切合实际的路径,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例如包心鉴强调,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必须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王海成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要从制度建构和制度认同入手,进行制度化建设[12]。以治理作为核心目标,张小劲为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提出了几条可行性路径,分别为技术、平台、资源和体系建设[13]。
虽然学术界针对此领域的研究取得了许多有益的成果,但依然存在以下不足之处,第一,从乡村治理的角度针对制度化的研究较少。相关研究者很少有选择从农村基层协商视角进行的,大多数研究者都选择从宏观视角切入,其研究成果范围大多与村民自治、民主政治有关,与乡村治理关联性较少。第二,对协商民主非制度化领域基本没有进行专门研究。在协商民主形成制度以前,一系列非制度化运行机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制度化的协商民主与非制度化的协商民主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尤其是以当前新型协商民主创新治理的成果为数不多。如何将非制度化转化为制度化,或者利用非制度化优势促进协商民主的发展,学界对此的研究甚少。第三,个案分析相对较少,虽然在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方面的研究较多,但是大都聚焦于已经形成的经验介绍,对协商民主主体的态度、取得的实施成效等方面缺乏具体的系统性分析以及具体的数据分析,非制度化案例方面的研究几乎没有。
本文拟从制度化建设视域分析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这对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化解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落实,加快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发展,有着多方面的意义。
1.从理论价值来说,探究在鄉村治理背景下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和非制度化问题,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深化协同治理、协商民主等治理理论,也有利于丰富基层自治、乡村治理的理论实践,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制,帮助农村基层进一步探索如何开创治理现代化新局面,可以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理论。
2.从现实意义来说,任何一种理论的产生都经过了实践—理论—实践的过程,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实践领域也不例外。农村基层自治,有制度化治理与非制度化治理两种形式。从治理成效来看,制度化治理为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常态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而非制度化治理为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特殊化提供了有效的解决路径。制度化和非制度化治理手段作为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两翼,共同促进了农村基层政治生态良性循环发展,解决了农村基层矛盾纠纷,改善了农村基层的党群干群关系,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进程也明显加快。综合分析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样式,为构建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的协商民主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性意见,有利于丰富协商民主在乡村治理层面的实践形式,加大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力度,为乡村治理提供相关经验启示。
二、“屋场会”:一种基层治理创新模式的地方实践
国家治理现代化属于顶层制度设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落地取决于基层治理现代化。对于拥有近6亿常住人口的农村而言,实现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在提高基层治理的创新能力以及现代化水平方面,湖南省涟源市以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机制和“屋场会”为载体的公民参与模式,即是基于制度化与非制度化视域的基层治理创新模式。在此,我们拟以该市作为农村协商民主的研究样本,对协商民主视域下的制度化和非制度化治理方式进行实证研究。
(一)探路:村民议事会的探索
涟源市共有人口114万,其中,农村人口80.1万,是个典型的贫困市、农业市;农村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农民文化水平大多偏低,民风较为蛮勇,乡村治理难度较大,是典型的“问题市”。2017年以前,该市信访矛盾尖锐,农村社会矛盾较为突出,不仅影响着该市的对外形象,也严重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
如何摘掉“信访大市”的帽子,成为该市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解决信访问题,但信访量却有增无减,它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呢?笔者经过深入调研发现,信访量高位运转的背后其实是矛盾化解机制的僵化。大家知道,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村民的经济收入也在逐步提高,生活质量越来越好;但社会结构出现了分化,不同利益主体之间诉求越来越多样化。由于缺少有效的矛盾化解方式,当利益主体诉求得不到解决或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时,他们就会选择到相关部门寻求帮助,这种现状是农村信访量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找到了问题的根源,该市决定以问题为导向,从源头上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借鉴“枫桥经验”,大胆推行“屋场会”村民议事机制,以化解邻里矛盾,解决信访问题。
(二)蜕变:民主协商重拾公正参与
“屋场会”村民议事机制试点后,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如原来化解不了的矛盾解决了,邻里纠纷也少了。于是,该市将“屋场会”村民议事机制向政策法律宣传、村规民约制定、乡村产业发展等多领域拓展,逐步形成了一套市、乡、村各部门多维联动,“群众说事,屋场共治”的群众工作法。
首先是提前摆出问题,鼓励大家积极加入讨论,由村支两委根据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确定议题、主事人,通知群众积极参与商讨。
其次是按照议事流程,组织村民一起商量,会议全程由主事人按照议事规则主持召开,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协商。
三是现场公布结果,让群众监督。最后由主事人对结果进行公布,并由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对结果进行监督,确保有决议有落实。
“屋场会”群众工作法,解决了过去“增人”“增钱”“增物”仍解决不了的问题,将过去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的传统管理理念转变为“群众有事,屋场共治”的现代治理理念,真正实现了低成本、高效率的基层治理效果。近年来,涟源市大胆改革,逐步建立起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机制,以“屋场会”为载体,以协商民主为基础,构建了“四议两公开”①制度、村民议事协商制度、村级矛盾排查化解制度等制度,保障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同时也实现了村民在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由传统的政府给人民当家作主逐渐转变成人民自己当家作主。实施该制度以后,涟源市信访案件明显减少,村民对政府的信任度明显提升,使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化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
与民主协商制度化相比较而言,“屋场会”协商民主形式具有参与主体广泛性、时间地点广泛性、协商内容广泛性等特点,有助于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近年来,涟源市积极创新乡村治理方式,进行了一系列非制度化治理模式的探索,构建起了“屋场会”、夜谈会、乡贤理事会、红白喜事理事会、治安调解委员会、“一亮两保”志愿队等非制度化治理机制,充分发挥了非制度化协商民主的优势。
笔者通过实践验证发现,这种“政民互动、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基层治理创新模式,正逐步转化成看得见的治理效能。
三、“屋场会”基层治理模式的形成机理
涟源市以“屋场会”为抓手打造的基层治理新模式,既有政策法律法规下的制度化依据,也有以群众自愿、民主协商、引导和重拾公众参与的非制度化因素,其政策依据和形成机理究竟是什么,有什么样的实践价值呢?我们可以从法理依据、制度基础、实践价值三个方面来作进一步探讨。
(一)法理依据:村民自治权
“村民自治”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明确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此后,我国于199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上述法律法规,为村民自治权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力推动了乡村法治化进程。但由于压力型政府管理的惯性,乡镇接到上级政府的任务后,一般是通过建立考核机制,再将任务层层分解给村支两委。在面对政府任务和村级事务管理上,部分村委选择完成政府任务,对村级事务是“选择性治理”,只解决自己想解决、能解决、会解决的问题,村民自治权成了“虚名”。虽然在法理上村民享有自治权利,有权对村级事务进行自我管理,但在具体实践中,迫于压力型政府的层层传导,“乡政村治”往往出现“有自治权之名但无自治之实”,乡村最终成为乡政的附属机构。
如何破解这一困局,使“村民自治权”真正落到实处?涟源市探索建立的“屋场会”,其实质就是完善村民自治权,并且最大限度赋予村民行使民主权利。首先是确定村委会和村支书的相关职责。赋予村支两委负责组织“屋场会”的权利,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其次是进行村务公开。全市各村以村支两委为核心建立“祥和群”,由村支两委轮流值班,每天对群众反馈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处理,切实做到群众有问题,干部拿对策,落实能保障。这样,在明确职能和公开村务的双重推动下,彻底解决了村务无人管、选择性管理的难题,完善了以“群众选举、群众协商、群众决策、群众管理、群众监督”为核心的五种村民权利,让村民真正享有除民主选举外村务治理的其他民主权利。时任湖南省委副书记乌兰对“屋场会”进行批示:要将“屋场会”基层治理模式纳入全省村民自治创新范畴。
(二)制度基础:基层民主协商制度
关于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14]。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了进一步阐述,明确提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化”[15]。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基层民主协商制度第一次出现在党的文件中。由此可见,民主协商已经成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
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变革的深入,农村治理难题也不断凸显出来:一是利益主体的诉求多元化,协商主体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民主协商效果欠缺;二是缺乏民主协商制度保障,农民利益诉求渠道狭窄,导致民主协商沦为形式。如何完善民主协商制度呢?关键是要畅通民主协商渠道,建立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涟源市以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为契机构建起来的“屋场会”,目的就是最大限度畅通群众与村支两委沟通的渠道,让群众少走路,让干部多跑路,由“群众上门找干部”变成“干部主动找群众”。2020年年底,该市赴省、赴京上访量同比分别下降37.37%、43.03%,切实解决了信访难题,实现了政府治理与社会治理良性互动。
(三)实践价值:乡村善治
以“村民自治”为法理依据,以“基层民主协商”为制度的治理结构,具有明显的创新性特征,其实践价值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畅通了诉求渠道。为解决实际问题而提出的屋场会,让广大群众有了正确的诉求通道,从提出问题、民主协商到形成决议,群众一改过去的“被动”接受的心态,积极参与“屋场会”,主动献言献策,切实保障了村民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让乡村治理实现了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从这一点来看,它充分体现了基层治理的非制度化治理优势。二是转变了干部作风。基层领导与党员干部、与群众同坐一个屋堂内,主动贴近群众,听民声,解决群众担忧和普遍反映的问题,把群众的需求以及意愿作为工作的起点,建立起了有效的服务通道,不仅密切了和群众之间的联系,还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降低了治理成本。面对基層各种矛盾纠纷,过去政府不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通过“花钱买平安”来达到“维稳”的目的,致使部分群众恶意散播不切实际的言论,让政府出面进行协调。其结果是治理难度加大,资源耗费增加。一方面村级组织的治理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另一方面造成基层政府工作非常被动。由村民自发成立的屋场会以免费自愿协商参与为原则,既节约了成本,也进一步提高了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发挥了村民在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四是提升了治理效能。干部与群众深入沟通,广泛交换意见,最终以解决问题圆满收尾,一个小小的“屋场会”,化解困扰村民的大难题,实现了“贴近群众消怨气,组织群众聚人气,明辨是非树正气,化解矛盾消怨气”的目的,基层治理效能得到了全面提升。
四、创新和完善基层治理能力的路径
“屋场会”群众参与形式的非制度化群众工作法,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提供了有益借鉴。但基层治理是一个涉及党委政府工作、政策法律等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在具体的实践中,应当着重构建乡村治理的多元化框架体系,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
(一)坚持党建引领,把准基层治理“总方向”
党在一切事务中具有核心统领性地位,发挥着领导核心和政治保障的功能,在基层治理中,不管是宏观还是微观层面,党委的决策以及推动效应非常明显,加强党建引领,不仅能够在各方面利益关系的理顺上发挥作用,还能促进利益诉求的合理表达,在多方合作的平台上提高基层治理的协同效果,实现基层治理秩序的多方维护,保障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具体到基层,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就是要把准基层治理“总方向”。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架构。就是通过建立乡镇党委牵头、党支部当堡垒、党小组架支点、党员树旗帜的组织构建,避免群事群议的无序性。二是创新党建引领模式。建立层次化的组织架构体系,村级组织由支部承包,屋场由党小组负责,农户由党员带动,促进各层级水平的逐步提升。三是加强党群联系。如结合党建工作开展“领导干部联村、党员干部联网格、村党组织成员联屋场、党员联户”的“四联”活动。涟源市的“屋场会”,从议题确定到协商过程到最终决案的形成,就充分彰显了党委“把方向、握大局”的作用。
(二)遵循民主协商,找到治理最大“公约数”
在传统的乡村自治中,通过民主选举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政治文化自治氛围,明确了村民在乡村事务中的权责。但是,即便是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也很难将村民自治落到实处,村民在村庄内的重大事宜上,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多项权利一定程度上处于被架空的状态,甚至很多本应该由村民自主决定的事情,也变成由村干部代为执行决策。而社会“治理”理念的提出则改变了之前的“管理”模式,尤其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更是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确定了社会治理的地位。治理不同于管理,虽然两者差别不大,但是不论主体、内容还是形式都有了本质的变化。特别是就方式而言,体现为由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的管理转变为“协商合作”式的治理。如何实现合作治理呢?其核心就是建立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民主协商与过去的管理方式不同,民主协商不仅要求村民直接参与到事务的决策中来,对村庄内部的事务行使发言权和表决权,同时还要求村民全方位立体化地沟通和协商,从而提高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制定出真正对村民有利的决策。以商量为前提,众人广泛参与的模式就是“屋场会”的本质特征体现,也是执行决议的表现形式,体现出了民主性,严格落实民主协商制度,做好群众的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满意度,从而有效地推動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信息交流,促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因此,要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必须在基层治理中广泛开展民主协商。一是要搭建协商平台。通过搭建民主协商平台,宣讲政策法律,将信息传达给群众,让群众和干部处于平等的地位,有效缓和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拉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二是要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要建立多方渠道,促进信息畅通,实现利益表达,要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把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作为重点工作予以推进。三是善于倾听群众的意见,尤其是涉及民生的诉求以及意愿,建立有效的决策机制,发挥群体的智慧以及力量,尽最大努力实现协调统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生活质量提升。
(三)健全法治保障,确保基层治理“不踩线”
2020年12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作为基层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和主要标志,是基层治理的有效抓手,推进基层治理必须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以法治保障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这就要求基层治理必须在法治轨道中运行,在基层治理中必须不断完善法治,以保障基层治理“不踩线”。一是要培育法治素养以及法治思维,并在实践中加以强化。社会、政府以及国家治理都要以法律作为支撑,“屋场会”治理模式推进过程中,通过综合运用微宣讲、送法下乡等方式,持续提高基层治理干部队伍的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边界意识,为基层治理筑牢思想红线。二是利用法治手段提升基层治理工作水平。在基层治理中,所有的议事规则、程序、结果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形成底线思维,为基层治理筑牢法治的“围栏”。三是从制度上构建法治化的基层综合治理体系。规则之治是基层治理法治化最直接的表现形式。以法治力量推动基层治理的关键是制度建设,各地应结合实际积极制定基层社会治理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经验来完善法律规范,确保基层治理不踩红线。
(四)依靠公众参与,画出治理最大“同心圆”
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是群众主体观,人民群众不仅能够创造历史,还能在国家命运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人民群众是基层治理的核心,社会治理的最终成果和人民的幸福息息相关。创新基层治理必须建立制度化的渠道来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促进内生动力的形成,才能画出最大同心圆。一是要营造公众参与氛围。以“屋场会”为载体,在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群众在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权利的同时,也知道了自身肩负的义务以及所要承担的责任,从而从思想上确保每个人都能积极主动参与。二是要丰富公众参与方式。让公众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其中,比如“屋场会”以屋会友化难题的方式,结合“积分制”,实现了参与的广泛性,能够根据自己的愿望以及意见进行充分表达,切实形成多元协同共治的新格局,画出了社会治理最大同心圆。
(五)强化科技支撑,打造基层治理“智慧网”
现代化和信息化之间具有相互促进的作用。目前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在丰富了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为基层治理提供了现代化的手段,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升。相比较于传统的管理手段,信息技术不仅能够提高政务工作的智能化和高效化,还能实现透明化,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只有利用好科学技术的广泛性、便捷性、多向传播等特点,实现协商机制的快速形成,完成在不同领域治理主体间的交流,最终产生较高的社会共识,为基层治理编织一张“智慧网”。涟源市“屋场会”坚持用现代科技手段,着力打造“智慧屋场”,自主设计“屋场会”APP考核管理平台,全面整合“屋场会”信息数据,实现了线上平台与智慧服务跨时间、跨空间的部门、信息、技术、人员的联动;通过开发“屋场会”微信小程序,在全市范围内提供在线查询、咨询、释法、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联动融合、在线受理、在线调解等等。目前涟源市通过这种科技创新手段,通过线上“屋场会”申请调解的案件700余起,化解矛盾300余起,既提高了解决问题的效率,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同时,有效提高了群众解决问题的效率,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紧紧依靠基层、聚力建强基层。实践证明,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协商民主优势,健全法治保障,强化科技支撐,构建充满活力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才能有效破解乡村治理难题。我们坚信,只要不断推进基层治理创新,中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就能够顺利推进,广袤的乡村大地也必将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①“四议两公开”:“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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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 炼
收稿日期:2022-11-17
基金项目:2021年湖南省娄底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重点课题“乡村振兴视域下基层干部的主体性困境与突围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107A)
作者简介:易仁利,男,湖南涟源人,中共涟源市委党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高级讲师,主要研究方向:科学社会主义和城乡社会治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