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文化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的职能作用
2023-05-30宗巴吉
宗巴吉
文化馆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坚持文化自信、大力发展繁荣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过程中,文化馆承担着向人民群众宣传先进文化,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职能。长期以来,各级文化馆承担和承办各级政府举办的各类规模不同的群众文化活动,并从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书画和摄影等艺术门类 ,对人民群众开展文化展演、艺术培训、队伍培养等群众文化工作,在实现中华民族文化自信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
进入21世纪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成为世界性文化发展的课题。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召开的第32届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借助联合国的倡导,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世界范围开始兴起。中国作为世界历史四大文明古国唯一没有断裂文明传承的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自然责无旁贷,任重道远。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颁布,我国迅速自上而下地开展了此项工作。国家在各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都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构。“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职能大都落实到了各级文化馆。各级文化馆也相应设立了专门部室,配备了专业骨干队伍和相应的技术设备,使文化馆工作又增添了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神圣职责。
文化馆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生力军,这与文化馆的工作属性是密切相关的。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就十分重视保护优秀的传统民族民间文化,曾多次组织开展对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在20世纪80年代,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十大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工作,对我国各民族优秀的民间文化艺术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搜集整理和编纂工作,并汇集成册,在国家统一规划指导下,各省(区)都编纂出版了十大文艺集成 (志)书。这期间,各级文化馆都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细致扎实、富有成效的田野工作,搜集、整理、记录、存档了数量颇丰的第一手资料,这项工作就是我国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序曲,文化馆也在长期的民族民间文化搜集、整理、研究中锻炼了队伍,培养出了一批热爱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行家里手。实践证明群众文化工作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二
截至目前,我国已公布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青海省已公布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搜集、整理和逐级申报的过程中,各级文化馆都承担了大量具体、细致的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虽然与过去党和国家保护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一脉相承,但它又不是简单的等同,它必须遵循严格、规范、科学的保护原则,特别是2011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各省(区)又都相继出台了保护《条例》,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升到了有法可依的重要层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生命记忆,是人类创造力的精神源泉,是人类永恒的精神家园。
文化馆在具体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如何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理清思路,作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这是需要文化馆认真应对、必须解决好的课题。笔者认为,文化馆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把非物質文化遗产的保护当作文化馆的一项重要职责和艰巨任务常抓不懈。做到机构、人员和经费的落实。要选用懂专业、热爱民族民间文化的人员长期、持续地开展此项工作,要保证国家和各级政府的保护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保护工作能稳定、持续、有效、深入开展。二是要做到保护的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任务相结合。在保护过程中,文化馆要组织专家学者对相关保护项目进行论证、整理,并应用现代高科技和数字化的手段对一些传统濒危的技艺、民间艺术遗产进行原始刻录、编辑,建立起档案数据库,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清晰的源流演变史料,并对其艺术价值进行细致的研究和论证,确定不同的遗产申报级别,在被列入不同层级的保护名录后,制定出对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长远规划和阶段性任务,脚踏实地地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根据不同层级的项目,有的放矢做好保护工作。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除了向联合国申遗成功的项目,目前在全国分设了国家级、省(区)级、 地(市)级 和县级不同级别的保护名录,文化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最前沿, 应该按照轻重缓急做好具体的保护工作。同时,要在开展保护的过程中,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大力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工作, 从基础理论研究到社会运用 ,结合文化市场资源和旅游资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自身存活传承开辟出多样化的渠道和空间。
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终极目的是原生地、原真性和原生态,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活态传承。这种特征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难度。活态传承强调的是以人为载体的生生不息的世代传承。这就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存在不确定性、复杂性和艰难性。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公约》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无形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礼仪、节日庆典;(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技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在我国的活态存活区域大都在农(牧)业区域的特定族群中,当今世界城市化、现代化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人员跨区域的大量流动,人们对物质财富的追求,让诸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环境,所以,在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它的传承就显得特别重要。就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而言,除表演艺术类在满足人们娱乐心理的同时,容易获得经济效益外,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投入和产出可能都不能成正比,这就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面临着后继乏人的尴尬境地。
文化馆要直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存在的困难,要迎难而上,做好政府主管部门的帮手,做到因势利导,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首先,要加大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从坚持文化自信着手,挖掘出不同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提升非遗传承人的认同感和荣誉感,提高他们对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大意义的认知度。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还可以让一些适应青少年儿童学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进入校园。其次,做好政府职能部门的助手,利用政府部门的扶持、引导和政策支持,开办各种培训、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辅导培训班,采用面对面、点对点、手把手“言传身教模式”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对个别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采用特殊、具体的规则来延续它的活动传承。最后,文化馆要调动各种社会潜在的力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注入生机和活力,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自身的造血功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产品成为文化旅游市场中的重要消费品,在“诗和远方”中寻找到活态传承的先机,最终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保护。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一项长期、系统、艰难的工程。文化馆要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总结积累成功的经验,发挥出重要的职能作用,肩负起文化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的神圣使命。
(作者单位:海西州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