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的家庭观研究
2023-05-30何玲汪凤慧牛莉莉李妍睿
何玲?汪凤慧?牛莉莉?李妍睿
摘要:世界各国均重视家庭和家庭建设,西方国家的家庭观体现在家庭伦理、家庭教育、家庭政策与家庭工作中。家庭伦理表现出注重夫妻关系的特点,形成了以自由平等契约为核心的现代家庭伦理。家庭教育思想源远流长,教育内容和方法不断推陈出新;母亲是家庭成员照料和家庭教育的主要责任人,父亲的参与也越来越多;父母尊重儿童,努力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注重价值观传递、全面教育和家校合作。在家庭政策与家庭工作方面,由于公领域和私领域、去家庭化和家庭化的争论长期存在,部分国家通过实施家庭友好型或发展型家庭政策强化对家庭的支持,通过家庭社会工作为家庭建设提供具体服务,并倡导家庭志愿服务,使家庭与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
关键词:家庭 家庭观 家庭教育 家庭建设
作者简介:何 玲/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央团校教授(北京 100089)
汪凤慧/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北京 100089)
牛莉莉/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北京 100089)
李妍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北京 100089)
家庭是以血亲、姻亲和收养关系为基础建立的生活共同体。家庭不仅是人类自身生产的基地和场所,同时也是人类社会物质生产的主要动力和基本单位。作为社会发展的产物、社会的基石,家庭一直是多学科研究和分析社会问题的重要窗口和重要研究内容。目前,关于家庭观的概念内涵,学术界尚未形成统一、确切的界定。家庭观是人们对家庭的性质、职能的根本观点和看法,所包含的内容十分丰富,有家庭伦理观、婚姻观、亲子观、孝道观、夫妻观、家庭经济观以及家庭与社会的关系等,这些主要是以家庭为载体,体现对待夫妻关系、亲子关系、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家庭事务所持有的一种态度、看法和信念。本文考虑到西方国家的个人主义思潮,依据家庭关系的不同主体,从三方面对西方国家的家庭观进行分析:一是从家庭伦理的角度分析西方国家家庭的夫妻关系和亲属关系,涉及家庭伦理观、家庭经济观、婚姻观、夫妻观等;二是从家庭教育的角度讨论亲子关系;三是从家庭政策和家庭工作的角度讨论家庭与社会的关系。
一、西方国家的家庭伦理观
一方面,历史上中西方国家的家庭观有相似的地方,如西方国家也一直有重视家庭的传统,强调家庭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亚里士多德认为,家庭是人类为了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而建立的社会的基本形式,具备生存功能、生育功能和政治功能。洛克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推崇教养子女的家庭责任。[1]另一方面,受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宗教信仰、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等方面影响,西方国家对家庭的性质、职能等的观点和态度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表现出不同的家庭伦理观。
(一)家庭伦理观的演变
家庭伦理是人类社会中处理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它形成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并伴随着社会形态或时代的变革而发生变化。西方家庭伦理的发展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古希腊罗马时期、中世纪基督教时期、近代社会时期、“二战”以后至今。每一个时期的家庭伦理都反映着时代的特点和要求。
在传统社会和家庭里,夫权和父权统治是世界的主流。[2]在古希腊和中世纪时期,西方家庭结构是由血缘、姻亲、收养等关系组成的联合家族。家庭的权力形式是父权制,传统生产方式的家庭中以男性为主,家庭成员需依附家主,服从于家长的权威,父权主导家庭的一切。
宗教对西方人的思想、心理、行为乃至整个社会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世纪基督教垄断了西方的教育和文化,对西方家庭观也产生了深刻影响。基督教强调婚姻忠诚和维护婚姻稳定,婚姻一旦缔结就具有不可解除性,提倡夫妻间互敬互爱、彼此忠诚。犹太教也有类似的教义,它们关于家庭的观念在中世纪乃至后来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了重要影响,社会学者称这种以婚姻双方组成的永久家庭关系为“犹太基督教家庭模式”。
斯梅塞在《工业革命中的社会变迁》中,探讨了早期工业资本主义发展对家庭结构和社会分化的影响,指出在工业化以后,家庭原有的教育和经济功能由学校和经济组织所取代,导致父系权威下降,家庭活动更多地集中于情感上的满足和对子女的社会化教育。资产阶级形成了不同于以往的家庭观,认为家是一个由父母和孩子组成的家庭联合体,至少是在观念上,彼此尊敬,彼此热爱。父亲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支撑者,母亲则是家庭精神和感情的中心。[3]斯梅塞认为,现代化形成了一种以情感吸引和狭隘的爱情为基础的家庭。
“二战”以后,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她们要求夫妻平等地分享权利和分担义务。与此同时,社会变革、家庭结构和功能的变化导致工作压力的增加,两性角色冲突的加剧,给家庭带来了危机。“离婚爆炸”打破了家庭的稳定,“家庭不再是天堂”,“结婚已没有意义”,非婚同居者增多,婚前、婚外性关系普遍,未婚生育和少女怀孕激增,单亲和再婚家庭增多,传统家庭观念和模式摇摇欲坠,并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4]这些变化在不断地改变着西方国家的家庭伦理观。
西方家庭伦理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的演变,工业化进程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西方家庭传统的社会生产功能弱化乃至消失,但社會和个人对家庭的新功能要求也在形成并逐渐强化。西方社会及个体对家庭的需要是传统家庭伦理向现代转换的前提,传统家庭伦理的现代转换就是以现代家庭关系变革和家庭伦理建设为根据,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诠释、引申和转型,其演进非单线进行,而是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存在多种路径和模式。[5]
(二)家庭伦理观的特点
1.家庭关系以夫妻关系为主轴
家庭系统理论将家庭看成一个完整的单位或系统,家庭成员是系统的组成部分,且每个成员之间交互作用,存在互动与相互依赖的关系,形成了横向夫妻关系与纵向亲子关系。
夫妻关系是西方家庭最重要、基础性的人际关系。西方家庭夫妻平等关系的演变是不断冲击夫权、改变男性在家庭中的绝对支配地位的过程,反映在婚姻形式上便是从有夫权婚姻向无夫权婚姻再向自由平等婚姻的转变,表现为西方家庭夫妻关系的平等化、亲密化、责任分配均等特点。夫妻关系是其他一切关系的基础,是家庭中首位的关系。德莫西斯在《儿童的演进》一书中梳理了西方历史上的双亲与儿童的关系,发现在西方家庭中,父子关系始终没有超越于夫妻关系之上,成为家庭的主体关系。现代西方家庭更重视夫妻关系的质量,甚至出现夫妻双方为追求二人世界选择不生育的现象,近年来“丁克家庭”数量不断增长。
2.家庭伦理以自由独立平等契约为核心
西方国家受到个人主义及自由主义的思想影响倡导男女平等。欧美国家的家庭伦理注重个人主义和个人利益,包括对个体人格的尊重、对个人主体性的弘扬、对个人利益的重视等要素,这些思想反映到家庭关系上,是在婚姻自由,注重夫妻之间的平等地位的基础上,形成的契约关系。
家庭契约的前提是双方平等且自由,并拥有行使权利的自由意志,它的核心是夫妻之间的契约关系,即夫妻双方理性、充分地考虑自身利益而达成的契约婚姻关系。婚姻双方是平等的占有关系,无论在互相占有他们的人身还是他们的财务方面都如此。[6]这种自由行使婚姻权利,建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受到法律的规范与保护。契约的价值基础在于公平的“契约”关系,通过划定家庭成员的权利界限来实现婚姻中的平等自由,具有合理性、互利性、平等性,得到西方国家的推崇。
3.个人本位和家庭本位之争
在重视家庭,强调家庭重要性的同時,西方国家一直存在另一种观点,认为家庭束缚了个人发展,提倡去家庭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也有相似的思想,其包含着三重维度:一是消灭使宗教存在的不合理的社会现实;二是在变革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消灭家庭作为经济单位的属性;三是消灭家庭中的剥削压迫,重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7]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不是指消灭家庭制度,而是要推动家庭向更高层次发展,最终指向是在生产关系变革、家庭关系变革基础上人的关系的重构。罗尔斯实证研究发现,家庭收入、父母受教育程度、环境影响了孩子禀赋的发展和机会的均等,指出了家庭传递不平等,认为家庭是妨碍人与人平等的基本因素。[8]受崇尚冒险、追求自由思想以及西方个人主义与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西方社会形成了“去家庭”“无家庭”的理念,出现了低生育率、低结婚率现象,以及单亲家庭、同性家庭、非婚家庭等“后现代家庭”。
去家庭化和家庭化争论的焦点实质是个人本位和家庭本位之争。家庭本位认为家庭是伦理实体,更需要团体主义和集体主义,主张在个人与家庭的关系上更加注重家庭,强调家庭利益及其生存与发展,要求个人服从家庭。个人本位指在个人与家庭的关系中更重视个人,强调个人的生存、个人的利益、个人的意志、个人的发展,主张个人的独立和自由,要求家庭服从个人。在当下西方国家中,上述两种家庭观并存,家庭成员既有个人的角色和责任,又有相应的家庭责任和联系。
二、西方国家的家庭教育观
家庭教育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与教育,通常是指父母对儿女辈进行的教育”。[9]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国家,家庭教育都是家庭重要的职能。纵观西方国家家庭教育的历史和发展,其家庭教育的思想、内容、方式、主体以及环境等方面的研究对我国家庭教育均具有借鉴意义。
(一)以儿童为中心的家庭教育思想
西方家庭教育思想源远流长,影响深远的教育家、思想家众多。亚里士多德“遵循自然”的教育思想指出家庭对幼儿个性与体格发展的重要作用;洛克的“白板说”认为儿童的心灵犹如白纸,没有任何痕迹,“幼小时所得的印象,哪怕极微极小,小到几乎觉察不出,都有极重大极长久的影响”,因此“家庭教育左右孩子一生的命运”。[10]卢梭在其著作《爱弥儿》中提出:“由于每个儿童都是一个独特的发展复合体。因此任何两个人都不能以同样的方式发展。教育必须重视这种个性差异……父母、教师以及一切与儿童有关的人都必须尊重他的个性,依从于他天性的表现。”[11]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主张的提出标志着西方各国教育史上教育重心的转移,即由成人中心转移到儿童中心,直至后来形成“儿童中心主义教育思潮”。在西方家庭教育发展历程中,以儿童为中心的思想始终贯穿其中,不断推动着家庭教育实践及理论的发展。
(二)注重全面发展的家庭教育内容
1.注重伦理道德价值观的传承
家庭肩负重要的道德教育功能,对伦理道德价值观的传承是家庭教育不变的主题。相比知识的传授,德国父母认为孩子个人品格的塑造更为重要。德国家长在给孩子讲述故事时会有意识地加入品德关怀和德育向度,如善良、诚信、节约等人性美德。 [12]韩国父母身体力行,在日常消费中尽量购买本国的产品,表现出对国家和民族强烈的自信自豪,潜移默化下,孩子们往往会做出同样的行为,将“身土不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13]美国家庭中浓厚的宗教文化氛围、父母的言传身教、孩子的相互交往等因素让家成为孩子接受虔诚、勤奋、节俭等美国传统价值观的重要场所。
2.注重全面教育和发展
在西方国家,父母注重对孩子认知能力、情感、社会性或社会责任等全方位的发展和教育,其目的是把孩子培养成全面发展的社会人。美国家庭教育在体力增强方面,重视开展幼儿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在认知发展方面,通过训练孩子的各种感官,开阔孩子的文化、审美视野;在社会性培养方面,教育孩子自我服务,并学会与同伴合作、分享、互助;在情感陶冶方面,指导孩子欣赏音乐、美术、舞蹈、文学艺术作品的美等。[14]德国父母采用“亲近自然”和艺术熏陶的方式,来提高孩子的注意力,激发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高孩子的认知能力;还鼓励孩子参与家庭重大事件的讨论,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提高其融入社会的能力。“二战”之后的日本也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拟定家庭教育的目标为培养孩子健康的体魄、丰富的人性、对知识的好奇心、自我控制力和耐性,丰富孩子的言语生活,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15]
(三)民主平等的家庭教育方式
受家庭教育思想及宗教文化元素的影响,在西方家庭教育中,民主平等的家庭教育方式,日常化、生活化的教育手段比较常见。在美国家庭中,家长注重保护孩子的选择权,无论是幼年时期的游戏、图书还是成年后的职业、婚姻,都可以让孩子自行选择,父母鼓励孩子“保留意见”;美国父母就像孩子的朋友,与孩子的关系比较密切,双方平等交流,父母也尊重孩子的隐私;美国家庭还用日常化的宗教仪式,如祈祷,来规范孩子的行为和道德操守。[16]德国家庭教育同样重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平等。“蹲下来,与孩子平视”已经成为德国父母和孩子沟通交流的基本原则。父母不仅尊重孩子的意见、兴趣和自尊心,同时也尊重孩子的生活方式和个人隐私。在德国的家庭教育观念中,为孩子保守秘密被视为对他们独立人格的一种尊重。以上种种,使得父母与孩子之间得以保持相对独立性,而较少强调长幼秩序,从而消除了年轻人对年长者的敬畏心理,有利于孩子独立个性的发展。
(四)父母共同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西方国家的家庭教育多由母亲承担主要责任。男性主要负责任务性工作,而女性负责社会和文化工作。[17]裴斯泰洛齐认为:“母亲必定能……从儿童的眼睛、嘴唇、面部判断他的心灵中最微小的变化”,母亲爱的发挥最能表现教育的意义及成效。在日本,母亲象征着一种责任和权利。在美国,“在家上学”的家庭父母取代了教师的角色,通常由母亲全权负责子女的教育,父亲外出工作以保证家庭经济收入。在墨西哥裔美国家庭,依然保持母亲是儿童照料的唯一提供者。但是,现代社会的父亲不再像以往那样,只是通过对母亲的情感和经济支持对孩子的成长产生影响,而是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与孩子的情感互动中,也为自身参与育儿而感到自豪。他们兼任更多的角色,如养家者、孩子的玩伴以及照料家庭者。在北欧国家,如瑞典,政府通过为父亲提供产假和高生育补贴政策鼓励父亲承担更多的育儿责任。研究表明,父亲在家庭教育中参与较多的孩子在认识发展、情感发展、社会性发展、学术和职业成就上都更加有优势。[18] 父母共育的家庭教育模式不僅能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还能让孩子从父母双方身上学到不同的优点。
(五)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儿童期是发展的重要时期,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恰当的教育能够促进儿童的发展。夫妻关系是西方家庭关系的轴心,和睦的两性关系与平等的亲子关系是形成自由宽松的家庭氛围的重要条件。在美国,父母通过营造民主温暖的环境让孩子在平等、关爱、自由的家庭氛围中成长。他们充分尊重孩子的个性和自尊,把子女放到和自己一样的地位来对待,将孩子看成一个自由平等的个体,通过建立协商和对话的亲子关系来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19]
家校合作不仅可以对学校教育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还能够使家长更好地了解儿童的学习以及学会如何帮助儿童成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在西方国家,家校合作共育受到广泛重视。如在美国,联邦政府和许多州通过制定一系列有关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政策和法规,为美国中小学家校合作的顺利运行提供制度保障;中小学也纷纷采取措施建立和健全学校家庭联系制度,吸引家长参与和支持学校工作。美国还通过建立家长教师联合会,设置学校开放日来促进家校合作。美国在各地方、州和全国设立家长教师联合会,帮助家长掌握养育和保护儿童的技能,鼓励家长参与美国公立学校的教育。此外,美国学校还经常举办开放日、家长会等,邀请家长到学校进行参观,随堂听课、参与课外活动,便于家长更全面地了解孩子的成长。在英国,政府不仅肯定家长在基础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重视学校与家长的合作,而且通过制定法律予以保障。[20]
三、西方国家的家庭政策与家庭工作
在家庭与社会的关系方面,西方学术界有两种理论,即细胞论和交换论。细胞论是指家庭被称作社会的细胞,说明个体并不是抽象地存在于社会之中,个体首先是存在于具体的家庭之中;而社会也并不是由一个个孤立的个体拼凑而成,家庭在构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交换论认为人与社会往往是通过家庭作为中间机制发生勾连和互动关系的。与此同时,人在家庭中并不是一个完全被动的客体,而是具有能动性的。家庭与社会相互强化、相互构建,即社会影响家庭,家庭影响社会。西方国家的家庭观影响着不同国家对家庭实施的政策,决定着政策倾向性。随着家庭在西方国家重要性的进一步凸显,不同国家都采取了各种捍卫家庭的政策措施。
(一)制定家庭友好型政策和发展型家庭政策
家庭友好型政策和发展型家庭政策以创设对家庭友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家庭发展为目标,主要包括:一是增加对家庭的经济支持。通过对家庭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有子女的家庭给予一定的家庭津贴、对极度困难的家庭给予更高水平的救助,从而实现对家庭的收入保护。这不仅直接减轻了家庭养育子女的负担,保障了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也间接增强了家庭履行对其成员进行社会保护的能力。二是增加对女性生育时间和家庭照顾时间的保障。针对“两性养家模式”下女性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冲突,各国纷纷通过实施女性工作保护机制、规范孕妇产假制度以及给予育龄家庭生育补贴等方式保障女性就业、休息及基本收入的权利,进而维护家庭的稳定性。[21]育婴假和家庭照顾假旨在让在职人员能够休假,以照顾家中的子女或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家庭成员。三是加强对儿童的教育和保护。通过制定与儿童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从立法层面保障儿童权益不受侵害;设立育儿机构,提供营养、教育、健康等各种类型的服务,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四是增加对家庭的服务。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创立专门性的家庭事务综合管理服务机构,旨在为家庭打造一个综合性的服务平台。除了通过教育和医疗对家庭实施帮助,西方国家还通过提供社会福利以弥补家庭不足。
不同国家在家庭政策支持方面存在共性的同时各具特色。大多数西方国家通过减轻家庭的生育成本来鼓励生育,普遍采取“保基本、广覆盖、福利与调控人口并重”的政策路线,同时按照不同家庭类型的需求予以政策细分,注重保护特殊家庭的功能,促进家庭内部的和谐。北欧国家设有男性陪产假,且规定陪产假期间享受全薪工资待遇。日本没有专门负责家庭建设的部门,但将其家庭政策融入福利、税收、就业等政策体系,并由不同政府部门分别管理或协同管理。
(二)重视家庭社会工作
家庭社会工作是在西方国家兴起和蓬勃发展的一种服务家庭方式,是指为了缓解和解决婚姻和家庭中遇到的困境,通过使用社会工作的专门方法、知识和技巧,使处于困境中的家庭缓解其在婚姻关系、抚育关系和养老关系中出现的问题,增进家庭的和谐。[22]西方国家家庭社会工作的形成具有历史必然性,现代化对家庭带来的冲击导致家庭可发挥的功能被限制,家庭危机导致大量家庭和社会问题出现,普遍需要相对应的社会组织与机构提供专业性与职业化的社会支持。因此,家庭社会工作是国家和家庭的联系枢纽、互动桥梁,在家庭稳定、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西方国家的家庭社会工作以社会组织专业服务、专业性治疗为主,由政府机构立法保护,力求逐渐强化家庭功能,促进家庭成员发展,特别是促进儿童及青少年健康成长。如西方国家一些儿童及青少年不愿意在学校接受学历教育或者正常上学有困难,则由家庭社工进行家访,提供专业支持。西方国家还设立以家庭为工作对象的医疗制度。社会工作者在提供专业服务时特别强调以家庭为视角,旨在维持家庭功能,整合社会资源。特别是在介入儿童及青少年的医疗活动时,不仅关注直接服务对象即儿童及青少年本人,更关注其所在家庭及其社会环境。针对儿童及青少年在家庭中被忽视、家暴的现象,欧美国家还设有专门的报告热线电话,设立强制报告制度,若社工、医生、教师没有及时报告,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成立了儿童及青少年专门保护机构,若父母无法进行正当的管教,管教的义务就会交由政府或相关社会组织承担。为了确保社工服务机构服务的专业性,欧美国家既要求这些服务机构必须得到专业教育机构的支持,也要求专业教育机构的师生必须到这些服务机构参加专业实践。
(三)促进家庭参与社会生活
西方国家促进家庭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路径是家庭志愿服务。20世纪90年代,家庭志愿服务在美、英等西方国家蓬勃发展。
家庭志愿服务是指两个及以上的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同一个志愿服务活动或项目,并在此过程中进行合作和交流。美国霍曼斯提出的社会交换论是家庭和社会关系方面的重要理论,他认为家庭社会行为(如家庭志愿服务)的出现是社会和家庭之间的行为相互强化的社会过程。[23]按照现代社会学互构论,家庭社会行为也是社会和家庭之间相互形塑、相互构建的过程。
一是通过政策法律的完善,规范和加强弘扬社会志愿精神,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政府通过政策法律的完善,使志愿组织在登记注册、领导体制、约束机制和考核机制等方面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志愿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体制和制度保障。同时通过全面宣传及配套制度加强对志愿者社会地位的认可,增强公民加入志愿者行列的动力,利于志愿精神深入民心。
二是通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促进志愿活动的多样性,深入开展各种类型的、丰富多彩的家庭志愿服务活动,扩大志愿服务的范围,增加对社区居民需求的认知,并在此基础上提供优质的家庭志愿服务。丰富的活动类型,广泛的家庭参与,会吸引更多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特别是那些有技术能力的“社会精英”的加入,如医务人员、教师和法律专业人员等。他们的到来将进一步提高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机制,帮助志愿服务组织实现“精英化”和“未来化”。
三是建立健全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网络,让其成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沟通的桥梁。通过家庭志愿服务,不仅可以使社区和个人清楚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和观点,也可以为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提供参考,通过有针对性地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服务来提升社区居民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四是通过家庭志愿服务对子女进行有效教育。父母是子女学习的榜样,他们的言行为子女树立起公民职责和社区责任标准。通过家庭志愿服务的参与,父母不仅可以言传身教,为子女以及周围年轻人树立积极向上的榜样,帮助他们了解互惠的价值观,而且可以在帮助他人的同时获得社会认可,体现自我价值。
通过家庭志愿服务,社会能够更好地支持和服务家庭,家庭可以更好地适应和改造社会。各国实践证明,家庭志愿服务能够实现志愿者家庭受益、志愿者组织扩能、社区服务能力增强的“三赢”格局,并具有社会交际、社区教育、情感纽带、社区互惠等一系列功能,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相互强化、相互构建和良性互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在人类家庭发展史上,中西方在自然环境、经济社会及文化传统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导致中西方家庭观、家庭教育、家庭建设也出现较大的差异。家庭观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主流观念和社会文化的进步以及家庭各个要素的变动发生改变,面对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更需要坚持国际视野,認真研究中西方历史、现在和未来,充分理解和认识这些差异,并结合中国国情、时代发展需要,借鉴、吸取全世界优秀的家庭文化精髓,加强我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建构新时代新型家庭文化及伦理规范体系,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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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f Family Perspectives in Western Countries
HE Ling WANG Fenghui NIU Lili LI Yanrui
Abstract: All countries in the world attach importance to family and family construction. The family view of western countries is reflected in family ethics, family education, family policy and family work. The family ethics in western countries exhibi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pecial attention 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sband and wife, and forms the modern family ethics with the free and equal contract as the core. In family education, the thought of family education has a long history and is well-established. The contents and methods of family education have been constantly innovated, mothers are primarily responsible for the care of family members and family education, with the increasing involvement of fathers. Parents respect children and strive to create a harmonious family atmosphere, pay attention to value transmission, comprehensive education and home-school cooperation. In the aspect of family policy and family work, In response to longstanding debates regarding publicization and privatization as well as de-homalization and homalization, some countries have strengthened support for families by issuing family-friendly or development-oriented family policies, providing specific services for family construction through family social work, and advocating for family and society to be more closely connected through voluntary services.
Keywords: Family; Family Ethics; Family Education; Family Building
(責任编辑:李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