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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最高范式转换与信息哲学基础理论建构

2023-05-30邬焜

关键词:范式哲学物质

摘 要:

“存在领域的划分”是哲学的最高范式。“存在=物质+精神”是传统哲学的立论之基。由于信息哲学重新划分了存在领域:“存在=物质+信息”,所以,信息哲学实现了人类哲学的第一次根本转向,由此也确立了信息哲学的元哲学或最高哲学的性质。中国信息哲学从20世纪80年代初创立以来,已经走过了40多年的历程,形成了自己独特而系统的理论,主要表现为9个方面。一是信息本体论:一种关于物质和信息双重存在的全新存在论学说;二是信息演化论:一种关于物质形态和信息形态双重演化的理论;三是信息认识论:一种关于人的认识发生的多维中介建構与虚拟的学说;四是人的全面本质论:一种关于人的本质的多维综合生成和创造性建构的学说;五是信息价值论:一种能够兼容物质价值和信息价值的全新价值学说;六是社会信息论:一种关于社会性质和社会进化方式的新理论;七是信息生产论:对人类实践和生产活动本质的新认识;八是信息思维论:一种关于科学与哲学思维方式变革的理论;九是统一信息科学论:一种关于“科学的信息科学化”的当代科学发展的理论。

关键词:

信息哲学;哲学的最高范式;基础理论

中图分类号:B0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23)01-0055-12

马克思曾经说过:“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1]在人类进入信息时代的今天,信息哲学已经成为能够体现当今时代精神精华的哲学,并深刻而全面地展示出了其重大而深远的时代意义和价值。

一、哲学的最高范式:存在领域的划分

1886年,恩格斯强调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2]

事实上,要具体回答“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必须首先解决一个前提性问题,即何物存在,亦即世界上有多少种存在?这就是“存在领域的划分问题”。由此可见,“存在领域的划分问题”便不能不比“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更基本、更高了。所以,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存在领域的划分是哲学的最高范式。

哲学的变革既可以发生在哲学结构的不同层次,也可以针对不同层次的不同问题。但是,在不同层次或不同层次的不同问题上所发生的变革,对于哲学本身的发展而言,其作用、意义和价值是不同的。一般而言,只有在哲学存在论层面发生的变革,对于哲学的发展才具有比较大的意义和价值,尤其是在存在领域划分方式这一哲学的最高范式层面发生的变革,更具有哲学发展的根本性变革的意义和价值,由此引出的一定是哲学的革命。而发生在哲学结构的其他层次上的变革不具有这样的性质,这些变革对于哲学的发展而言,并不具有根本性和革命性的意义和价值,通常,我们只把它们看作是非根本性的哲学的进步和发展。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般性的结论:从变革发生的位置便可以判定变革的性质。只有在哲学最高范式层面发生的变革才能构成哲学的革命,这也是衡量哲学革命是否发生的判据。

具体考察人类哲学的发展,在一般的哲学传统中存在被分割为三大领域:客观理念世界、物质世界和人的精神世界。其中,客观理念世界包括宗教神学中的上帝、柏拉图的理念世界、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印度古代哲学的大梵、中国宋代哲学家朱熹的先天地之理。随着科学的日渐昌明,客观理念世界逐步退出了一般科学和哲学的领域,这样,传统哲学关于存在领域的划分方式只剩下两大领域:物质世界和人的精神世界。存在=物质+精神,这就是传统哲学的最高范式,也是传统哲学的立论之基。正因为此,在传统哲学的一般表述中,“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往往被表述为“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3]。

20世纪中叶以来,伴随着当代复杂信息系统学科群的崛起,一个全新的世界领域——信息世界日益清晰地得以展现。到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信息哲学的诞生和发展,这个信息世界更是在哲学存在论层面获得了规定和阐释。

信息哲学给哲学带来的变革与以往的哲学变革不同,它并不是在哲学的局部研究领域、个别研究问题的方面有所转移和变化。信息哲学对哲学的变革首先是在哲学最高范式的层面实现的,即信息哲学改变了传统哲学对存在领域的划分方式。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传统哲学的立论之基是“存在=物质+精神”,而中国信息哲学提出的新的存在领域划分方式是“存在=物质+信息(精神仅是信息活动的高级形态)”。

从1980年代初开始,经过40多年的持续研究,中国信息哲学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中国信息哲学认为,传统唯物主义哲学所认定的客观的都是实在的物质世界的理论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客观的并不都是实在的,在客观事物的相互作用中,还普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事物自身显示、相互映射、相互表征的普遍联系的复杂现象。虽然这些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但它们却不具有实在的性质。如果我们用“客观实在”来定义物质的话,那么,便不能再用“客观实在”来定义这种显示、映射、表征着的内容的性质和存在方式。如此看来,这种显示、映射、表征着的内容便应该被看作是另一种不同于物质现象的客观存在。中国信息哲学把此类现象定义为“客观不实在”或“客观虚在”。另外,精神世界作为对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也不具有实在的性质,中国信息哲学把它相应地规定为“主观不实在”或“主观虚在”。由于“客观不实在”和“主观不实在”都具有不实在的性质,所以它们便可以统一归入一个大的世界领域,即“不实在”或“虚在”的世界,亦即“信息”世界。

由于信息是由物质在相互作用中派生出来的,信息世界又是对物质世界的显示,所以,物质世界仍然是第一性的本原性存在,而信息世界则是第二性的派生性存在。在此,我们仍然坚持了唯物主义的一元论学说。

虽然在信息产生机制的逻辑推论上我们强调了物质的第一性和信息的第二性,但在现实性上,我们又主张世界的物质和信息的二重存在性。这是因为,世界演化的时间没有开端,相互作用又是事物存在的普遍方式,所以,世界上现存的所有物的结构都是在漫长演化过程中生成的,这种演化生成的结构都同时凝结了相应演化过程的时间和空间的信息。这就导致一种现象的发生:世界上现存的所有物的结构,乃至世界整体本身都已经被二重化,它们既是物质体,又是信息体,并且这两个世界是镶嵌在一起的。

由此,中国信息哲学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在物质统一性的基础上,物质和信息双重存在和双重演化的理论。正是这一理论在哲学存在论和本体论的最高范式层面导致了哲学的根本性变革,或称“全新的哲学革命”;正是这样的一场革命实现了哲学的信息转向,标志便是“存在领域的重新划分”:“存在=物质+信息”。

二、信息哲学的性质

随着当代信息科学和信息哲学的发展,信息的普遍性品格日益清晰地展现出来,导致无论是人类的科学还是哲学,都面临全新的信息转向的发展态势。

从一般科学的层次来看,材料、能源和信息已经被看作是构成世界的三大基本要素,它们引发了人类科学世界图景与思维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最初,科学家们认为世界是由有质量的微粒构造的,后来科学又揭示了能量比质量更为基本的性质,现在,科学家们已经意识到,要对世界及世界上的事物进行全面的认识,除了从质量和能量维度进行考察外,还有必要从信息的维度进行考察。

当代科学的信息转向和当代哲学的信息转向并不是分别进行的两个过程,而是在当代人类知识发展的统一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两个侧面。

由于信息所具有的普遍性品格,使其无论在哲学上还是在科学上都展示出了根本范式变革的韵味,由此也揭示了信息范式所具有的跨学科、贯通性、多层次和多维度的性质。并且,信息科学和信息哲学互动融合的这样一种发展方式,也充分展示了人类科学和哲学、人类知识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的方式:科学的哲学化和哲学的科学化。这样的一种发展方式不仅体现在从人类古代哲学到近代科学和近代哲学发展的历程之中,还体现在现代科学和现代哲学发展的历程之中。信息科学和信息哲学互动融合的统一性发展关系,把人类知识发展的这样一个基本的方式更为明确而突出地展示了出来。这样的一种发展方式开拓了一条与当代西方意识哲学发展迥异的全新道路。这一全新发展方式和发展道路,反对在科学和哲学之间进行绝对的割裂,它要在科学和哲学之间建立某种相互作用、相互规定的反馈回环,并通过这一回环的相互作用将哲学和科学统一起来。

从20世纪中叶以来,国内外科学和哲学界关于信息问题的讨论虽然文献浩繁,但绝大多数仅停留在具体科学和技术层面,其中也包括对信息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经济和信息社会的一般理论中所涉及的哲学问题的探讨,真正在改造哲学本身的一般信息哲学层面的文献并不很多。近二十年来,虽然这种局面有所改观,但直到目前,成体系的信息哲学理论的建构还只是个别学者的行为。

长期以来,国内外科学和哲学界对信息哲学的学科性质的一般性理解存在很大的局限。多数学者仅在信息科学和信息技术中的哲学问题的层面来理解信息哲学的性质,依据这种看法,信息哲学只能是一种部门性或领域性的哲学,正如物理哲学、化学哲学、生命哲学、地理哲学、经济哲学、文化哲学那样。另有一些学者则总是倾向于把信息哲学纳入到已有的某些传统哲学范式之中来进行解读。在这两种方向上,发展出了多条研究进路:计算主义进路、信息伦理进路、通讯信息进路、信息认知进路、语义信息学进路、逻辑概念信息学进路、符号信息学进路、信息因果动力学进路、信息现象学进路等。由于这些研究进路采用的都是依附于已有的哲学或科学技术的理论,所以,它们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了这些理论和学科性质的狭隘性和局限性的束缚,都不能很好地揭示信息问题所具有的真正独特性和革命性的意义和价值,由此发展起来的信息理论并不属于高层次的信息科学,更不具有一般信息哲学或统一信息科学的性质。

中国信息哲学曾把这两种对信息问题的研究方式称为“哲学的比附”:对具体科学中的具有特定局限性的理论和观点的比附,对已有哲学中的陈腐观点和理论的比附。这样的比附体现了哲学的庸俗、保守和僵化的一面。与此同时,中国信息哲学还提出了一个主张,即在对信息问题的研究中应当采取一种“哲学的批判”立场。在这里要实现的是一种双重批判和双重超越:对具体科学的局限性的批判和超越,对已有哲学的陈腐理论和僵化体系的批判和超越。由此引出的又是一种双重的革命:一是它所批判的具体现实界的革命,二是哲学自身的革命[4]。

我们坚持的一个明确的观念是:绝不能把信息哲学等同于信息科学和信息技术中的哲学问题,也不能把信息哲学看成是一种依附或归结为某种已有传统哲学的哲学。因为在这样一些层次上,信息哲学真正的普遍性品格和对哲学的变革所起的革命性作用将会被实质性阉割。事实上,如果我们从信息乃是一种不同于物质的构成世界的基本存在领域这一规定出发,信息哲学便有理由被看作是一种元哲学、第一哲学或最高哲学。

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哲学看作是人类追寻普遍理性的活动,根据普遍理性的普遍程度和关涉问题的差异,我们可以区分出哲学的不同层次和领域:总体哲学(哲学基础理论)、领域哲学、门类哲学、分支哲学,等等。按照通常的见解,哲学基礎理论的最一般的方面有本体论(存在论)、认识论、实践论、价值论、方法论等。本体论(存在论)是哲学基础理论的最高层次,或说是最高普遍理性。亚里士多德把最高层次的哲学看作是“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以及由于它自己的本性而属于它的性质”的学说[5],这里所强调的正是元哲学、第一哲学或最高哲学的性质。按照笔者前面的讨论,在哲学本体论(存在论)的最基础部分所关涉的哲学的最高范式,或说是哲学的基本问题正是“存在领域的划分”。某一哲学理论是否具有元哲学的性质,是否为第一哲学或最高哲学,就看其是否已经建立了区别于其他哲学的基础理论部分,尤其是要看其是否已经拥有了自身独特的哲学本体论(存在论)学说,是否在哲学最高范式的层次上给出了能够把自己和其他哲学加以区别的理论。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信息哲学不仅强调了信息哲学诞生的必然性,以及它的元哲学性质,还对其所涉及的领域和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对其中诸多方面的问题给出了相应探讨[6-7]。

2003年,我们又在《亦谈什么是信息哲学与信息哲学的兴起——与弗洛里迪和刘钢先生讨论》一文中,更为清晰地阐释了信息哲学的性质:“信息哲学乃是区别于所有其他哲学的一种元哲学或最高哲学。基于对信息本质的不同认识,信息哲学也可能产生诸多学派。”“信息哲学把信息作为一种普遍化的存在形式、认识方式、价值尺度、进化原则来予以探讨,并相应从元哲学的高度建构出全新的信息本体论、信息认识论、信息生产论、信息社会论、信息价值论、信息方法论、信息进化论等等,在这些信息哲学的大的领域之下还可以再包括若干分支哲学,从而派生出第二、第三或更深层次的信息哲学学科。”[8]

在中国信息哲学看来,信息哲学不仅具有元哲学的性质,而且具有元科学的性质:“信息科学发展到今天已经不再仅仅是一门单一的学科或仅仅是某种交叉性、横断性学科,而是一个具有诸多层次、涉及众多学科领域的学科体系。信息科学的最一般的、最普遍的理论和方法乃是一种新的科学范式,这一新的科学范式具有极强的渗透力、贯穿力和改造力。当把相关的一些信息科学的原理和方法拓展开来应用到已有的传统学科时,便会立即赋予这些学科以某种崭新意义的全方位改造。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哪一个传统学科是信息概念、信息科学的最一般性的品格、理论和方法所绝对不可涉入的。信息时代的科学也如这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生活一样,正在面临着一个全面信息化的发展过程。这一科学发展的信息化过程可以更为贴切地称之为‘科学的信息科学化。”[9]53

关于哲学的发展,西方哲学界有个一般的说法,即两次转向论:本体论到认识论的转向,认识论再到语言论的转向。在这两次转向论之外,尚有学者提出了更多转向的说法:现象学转向、价值论转向、生存论转向、实践论转向、身体论转向等。然而细究起来,这些所谓的种种转向都不是哲学的根本转向。

按照中国信息哲学提出的标准,哲学的根本转向只有在最高范式层面的变革中才可能发生,这就是存在领域的划分方式。目前为止,人类哲学理论的发展虽然在某些研究领域实现了研究重点和关注问题的转换,但是在其存在论和认识论的根基上却从未实现过任何根本性改变,这就是对物质和精神的二元对立关系、对主体和客体的二元对立关系的基本性承诺和具体化解读。因为只有在哲学最高范式层面发生的变革才是根本性的,所以,迄今为止人类哲学的发展,从未发生过真正意义上的根本性的理论转换。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中国兴起的信息哲学的相关研究,也许能够为人类哲学的发展提供第一次具有根本性变革意义的理论转换。正是信息世界的发现,打破了传统的物质和精神、主体和客体的二元对立模式,从而在哲学最高范式层面发生了变革,由此又导致哲学的所有领域都实现了全新意义的根本性变革。

三、信息哲学的基础理论

当我们运用柏拉图的“分有论”理念来考察哲学不同领域间的关系的时候,发现哲学的最高普遍理性乃是统摄哲学的所有部分、领域和层次的普照之光,在这一最高普遍理性之光的照耀下,具有内在统一性的哲学体系的整体及其任何一个部分、领域和层次便都具有了某种普遍理性的色彩、意义和价值。由于篇幅所限,我们仅在此对中国信息哲学已经阐明的最基础的理论部分予以简明概述,相关内容分为9个方面:信息哲学的存在论、演化论(包括时空观)、认识论(包括实践论)、人的全面本质论、价值论、社会论、生产论、方法论(思维论)、统一信息科学论。

(一)信息存在论

信息存在论所确立的是物质和信息双重存在的世界,这是信息哲学对存在领域的一个新的划分方式(见图1)。

传统的划分方式是把存在分为客观、主观两个世界,图1中的左面标明了这样一种划分方式。但是在客观存在的世界里,传统哲学仅仅赋予它物质存在方式这样一种,而在信息哲学中,除了客观实在的物质世界之外,还有一个世界自身显现自身的信息世界,即客观信息世界。

而主观精神的世界在这里也被看作是一种信息世界的存在方式,即主观信息世界。客观信息和主观信息的存在方式与物质的存在方式有本质区别,如果把物质看作是直接存在的,那么信息就是间接存在的,这样就区分出了两个世界:一个是物质世界,一个是信息世界。物质是直接存在的实在的世界,而信息则是间接存在的不实在的世界,或者就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讲的虚在的世界,虚在也是在,不实在也是在,它是以虚的方式或者说是以不实的方式而存在。

通过这种转换,我们对存在领域的划分有了一个新的方式:存在=物质+信息。

关于信息的形态主要有三个最基本的:第一个是自在信息的形态,即客观信息;第二个是自为信息的形态,这是主观把握的信息;第三个是再生信息的形态,这是被主观所改造、创造出来的信息。这三个基本形态及其各自的两个形式,共同构成了世界存在的信息世界的三个基本形态领域。另外还有一个综合形态,这是在人类文化世界中所创造的社会信息的形态,而社会信息本身体现的是自在、自为、再生信息三态的有机统一(见图2)。

对于信息的本质,人们可以从很多角度给它加以规定。如果我们从存在论角度对它规定的话,应当把它看作是一种间接存在的世界,而间接存在的世界在它最深的根基上是物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这种显示在后续的发展过程中可以有多重交织的再构造、再显示。另外,在认识主体和实践主体中存在着对信息的主观把握和创造,同时也包括我们创造的文化世界。从这样几个层面出发,我们便可以把信息的本质概括为:“信息是标志间接存在的哲学范畴,它是物质(直接存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再显示,以及认识和实践主体对信息的主观把握和创造,其中也包括创造的文化世界。”[11]150

正如图3中所标示的那样,中国信息哲学提出了一个物质世界和三个信息世界的复杂综合的世界图景。这四个世界之间必须通过自在信息的中介才会相互过渡和转化,如果没有这个中介,这几个世界之间是不可能通达的。

图3 一个物质世界和三个信息世界的复杂综合的世界图景[11]143

(二)信息演化论

既然世界是物質和信息双重存在的世界,那么它必然导致一个双重演化的世界的理论。众所周知,事物是在相互作用中演化的,而相互作用同时实现着双重的演化效应:一个是物质形态的演化效应,另一个是信息形态的演化效应。

物质形态的演化效应包括:首先,一个是物的一种直接存在样态向另一种直接存在样态的转化,即某物转化为他物;另一个是相互作用中介物的产生和运动,相互作用必须通过中介物的沟通,不派生中介的孤立事物是不可能发生相互作用的;再次,是物物间的联系过渡和转化。

信息形态的演化效应包括三步:首先是物的直接存在向间接存在的过渡,即某物自身的特征在他物中的呈现,他物中的我、他物中的某物就是关于某物的信息,某物并不在他物中,但是某物的信息却可以在他物中;其次是相互作用物的间接存在的相互凝结,会引起相互信息构架的改变;最后是通过相互作用所形成的新的信息构架、信息模式的整体建构,并相应地展示出新的信息内容。

双重演化效应的呈现对于时空观也有一个全新的改变。传统的科学时空观基本上都是时空割裂的理论,牛顿的时空观是绝对的割裂,爱因斯坦的时空观是外在衔接的统一,不是内在的统一。无论是他的狭义相对论还是广义相对论,阐释的都是一种时间、空间相互协变的理论,在质量向能量转化的过程中,随着运动速度的变化,时间、空间的结构会发生变化,在引力场中时间、空间带有了曲率,这样的一种关系是协变关系,是外在统一的关系。

而真正的信息时空观是要建立一个时间和空间内在融合的统一性的关联,这就是我们通常在自组织理论中所说的时间的空间化和空间的时间化。什么是时间的空间化呢?在相互作用中的改变实际上是由改变了的空间构造凝聚了时间效应,时间并未完全消失,而是转化成了特定的空间构造被保留下来。空间的时间化是由于空间自身凝结着时间的信息,所以任何一个空间构造都有它的时间维度。我们在给学生讲课的时候经常提到的一个例子:你看看老太太头上的皱纹是时间还是空间?这就是一种时空融合的构造,这种构造恰恰是在进化演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双重演化带来了事物存在方式的二重化,所有的事物都是直接存在和间接存在的统一,既是物质体又是信息体,在它自身的结构中同时就编码着关于自身历史、现状和未来的多重关系的信息。

由双重演化效应所构造的双重存在引出了全息存在的问题,事物普遍联系的机制、过程和结果应当从这种双重存在和双重演化以及它们的多重效应的综合中呈现出来,这就是事物存在的全息境界。全息指的是事物在自身结构中映射凝结着自身现存性之外的多重而复杂的信息关系和内容,事物除了它当下的存在之外,还凝结着历史的、现实的、未来的多重关系,这些多重关系超越了它存在的当下性,使它成为一种全息性的存在。对于全息性的考察我们可以分为五类:第一类是历史关系全息,第二类是未来关系全息。把历史关系全息和未来关系全息统一起来就可以形成第三类全息现象——系列关系全息,任何一个事物都是它的种系发展的一个中介环节,承接着历史,呈现着现在,又预示着未来。第四类便是演化内在关系全息,系统的部分中影射着整体的信息。事物相互作用的普遍性所引出的相互改变的普遍性,部分和部分之间、部分和整体之间相互作用的改变、不同层次的映现,导致了系统部分中凝结着系统整体的信息,也导致了部分中凝结着其他部分中的信息。这种内在全息关系的特殊表现形式便是第五类全息现象——演化结构全息,即在不同等级的事物间存在着某种结构模式相同或相似的现象,但这种现象是一种特殊表现,不能够绝对地把它看作是刚性的一种存在方式。

虽然系列关系全息和内在关系全息是两类基本的全息现象,但在对全息问题考察时不能简单地看作是绝对的,因为在相互作用中很多相关信息的内容都可能被耗散掉。信息是通过相应的物质结构的编码而呈现的,因这种编码在后续过程中可能会部分甚至全部被毁掉,故又存在一种全息不全的基本定律和认知方式。

(三)信息认识论

信息认识论涉及的是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从而也涉及了信息、知识、智能和实践等诸多概念之间的关系。我们认为,知识仅仅是主观把握和创造的系统化信息,从这一意义上而言,它不是信息的全部,只是信息的一部分。

目前,我们借助于机器而进行的信息化处理是通过数字化的形式,数字化不是超越于信息化的形式,它只是信息化编码的一种方式。西方信息哲学创始人弗洛里迪先生认为,数据不是信息,只有数据加了意义才是信息。按此说法:如果只有我们人类赋予的意义才是信息,那么收集数据的作用是什么?我们收集数据,然后赋予它意义,所得出来的这些知识信息还有价值吗?还有信度吗?其实,数据本身就是信息编码的一种方式,在观察和实验中,我们获得的所有数据都是自为信息存在的一种方式。

实践是什么?传统的实践理论把它看作是物质性的活动,事实上,实践是一个多级信息反馈环链运行过程。当实践还未展开时,主体创造的再生信息则以目的性和计划性的方式表现出来,通过主体行为启动的指令信息、运动器官的行动、操作工具等作用于客体,然后生产出实践的产品。可见,实践是人所创造的目的性信息,通过人所创造的计划性信息的实施,而在客体中实现的过程。它本身最重要的是主观的信息流,通过实践的具体活动而转化为客体的信息结构。

智能既不是外在于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的东西,也不是从外部强加于认识和实践中的因素。在认识和实践的过程中,智能主要表现为把握、处理、创造、开发、利用和实现信息的能动方式和方法。智能是内在于认识和实践过程的能动的方面,在人的所有认识和实践活动层次上,智能都起着相应的方式和方法的作用。可见,智能既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之中,又驾驭引导和支配着认识和实践活动,并且它又必须以信息的方式而存在。

由上我们便可以看到,人的信息活动的层次和层次间的复杂相互作用的关系。在最为一般的层面上,人是以自在的方式与环境打交道的,自在信息的活动就成了人的信息活动的最基础的层次和过程。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把部分自在信息通过感知和记忆上升到自为信息层次,再通过相应的信息处理加工,创造出再生信息层次,再生信息中的某些内容转化为我们对对象世界进行改造的目的、计划和方式的信息,从而通达于实践,再对世界加以改造。在所有的信息活动层次中,都存在着智能化制控和递进构建的相应作用方式。

首先是層次递进的建构关系,该关系体现出智能化的逐步升华超越的性质。当我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产生后,它又反过来制控和参与到相应的低层信息的活动之中,起着规范、制约和引导的作用,同时也可以把我们所创造的认识和实践的相应信息成果转化为可感知记忆的对象,这就是相互转化的智能化过程。综合起来表述,便是全息制控、综合参与、相互转化的智能化过程。这里边有两个基本路径:一个是由下而上的递进建构,一个是由上而下的制控参与转化。智能制控下的人的信息活动层次和层次间的相互作用,详见图4所示。

信息哲学提出了哲学认识论的信息中介论理论,该理论包括两部分内容。其一是认识发生的信息中介说。该学说认为:主体的产生以信息凝结为中介,这是主体进化的发生学过程;个体认知结构的建构需要有两个中介,一个是受之父母的先天中介,另一个是发之天地的后天中介;认识本身也只是以信息为中介的信息活动过程。

其二是认识过程和机制的信息建构和虚拟说,它包括几个关键的命题。

图4 人的信息活动层次和层次间的相互作用[12]

第1个命题:“信息在差异关系中被识辨”。我们所认识的外界信息是一种差异关系的把握,这个差异关系有两个:第一个是认识的对象与其环境信息强度间的差异,第二个是这个差异和我们认识能力阈值之间的差异。只有这两个差异都恰到好处的时候,我们才能把自在信息升华为主观把握的信息。

第2个命题:“主客体之间没有直接的接触”。我们所有的感知过程都是以客体所生发的信息场为中介的,没有信息场的作用我们无法认识对象,所以,我们和对象之间是以中介信息的传递为认识发生的起点的。我们要认识什么不能让它和我们的感官直接接触,直接接触我们感官的并不是我们当下认识的对象,它只传达了另外一个事物的特征内容。

第3个命题:“被多级中介的认识”。中介的种类至少可以区分出四个方面:一是上面所讲过的客体信息场;二是我们的生理结构,不同的生理结构对同样的信息场进行接受和作用时会产生不同的认知效果;三是主体认知结构,已形成的主体认知结构会对之后发生的认知过程起到匹配、参照和规范的作用;四是工具,也是物化手段,尤其在对微观、宇观世界进行认识的过程中,没有庞大复杂的物化工具是不可想象的。

第4个命题:“在中介中建构的认识”。中介并不是我们的认识对象,它只是起着某种信息变换、选择、匹配和重建的作用。对象信息通过中介的转换和再造通达于我们的感官。

第5个命题:“在建构中虚拟的认识”。既然信息是被中介建构了的,那么,将会发生什么结果呢?这就是在中介建构中被虚拟的这样一种形态,这种虚拟既有形式上的也有内容层面的。

关于认识的过程和机制我们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凭差异而识辨,依中介而建构,借建构而虚拟。”既然认识是被多极中介所左右,这就涉及我们认识的相对性问题:一个是主体的相对性,一个是真理的相对性。

我们的认识主体和中介环节构成了当下认识的参照系,参照系自身的性质决定了我们认识的意向、范围以及所能够达到的认知结果的样态,这就是主体的相对性。任何一种中介系统的差异,都会带来认识对象、认识结果和认识程度的差异。

主体的相对性规定了认识过程是一个客体和主体双向整合的互逆综合原则,而不是像西方意识哲学所强调的那样,只是一种主观意向的活动和构造。由于中介参考系统的多样性和可变性,人的认识可能达到的认知状态及具体真理呈现方式也是相对的。不同的认知系统会带给我们不同的认知结果,由这样的结果我们并不能简单地判定谁对、谁错,只能判定通过什么样的中介,我们认识的是什么样的模式。这样的一种效果在对微观世界的考察中体现得很清楚,所谓互补原理、不确定性原理,也包括“薛定谔的猫”等,都是因为人的认识的主体相对性、真理的相对性和多元性提出来的。

(四)人的全面本质论

传统的对人的本质的认识是自然和社会的割裂,是生理、心理和行为的割裂。要克服以往相关理论的缺陷,就有必要采用系统整体全息相关的方法建立一种关于人的全面本质的理论。事实上,人是一种在多维综合中生成和创造着的具有复杂涌现性质的存在。有哪些维度呢?一个是自然和社会的维度,一个是生理、心理和行为的维度。在最为抽象的意义上,人是自然和社会存在的统一,自然的人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我们说的狼孩、熊孩、豹孩,他们实际上并不具有人的真正的存在方式,他们和他们的养父母具有同样的行为。另外,社会关系只有根植于人的自然遗传结构之上,才是人的社会关系,没有自然遗传结构这样的个体,即使在人的社会中生存也不能成为人。狼孩、豹孩脱离了人的社会关系不能成为人,猫、狗和我们一起生活,由于没有自然遗传基质,它们也不能成为人。在割裂的状态下,人的自然存在、社会存在都不再是人的。“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如果我们把它绝对化,那么人真的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吗?

在具体活动的层面上,人是生理、心理和行为活动的统一。这三个方面不能简单地区分出谁先谁后发展,它是从动物的生理、心理和行为活动过渡到准动物的,然后再过渡到人、成熟的人、发展的人。这三个方面是协同进化的,不存在谁决定谁、谁先谁后的关系。

恩格斯讲到“劳动创造了人”,这个命题是行为主义的,它分出了先后,由于劳动反过来改造了人脑的结构,使之产生了人的意识心理。如果没有初级的目的性、计划性,也没有最初的劳动,而目的和计划又是人的心理活动的特征。我们说劳动是有目的的改造世界的活动,它区别于动物的本能活动,所以就这个意义上讲,生理、心理、行为不能割裂。

在人的机体中同时编码着两种不同的信息发育程序,即决定论的和非决定论的。决定论的程序能够保证个体一般的基础性生理、心理和行为活动的方式和模式的发育生成,我们把它称为第一维的结构。当然在不适宜的环境下,第一维的结构也不可能完全以决定论的方式完整发育出来,因为它还可能夭折。还有一个层次的结构是按非决定论程序表达出来的,我们称之为第二维的结构。在第一维的结构之上可以建构的非决定论的第二维的结构是分叉的,既可以为兽,又可以为人。这在我们对动物养大的孩童的解剖学的意义上已经发现了,无论是在生理结构还是在心理结构上,或是在行为活动的方式上,动物养大的小孩是不具有属人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的主要特征的。

(五)信息价值论

中國信息哲学建立了一种能够包容自然价值和信息价值的新的价值论学说。信息哲学把价值规定为事物通过内部和外部相互作用所实现的效应。这里所强调的事物是一种广义的存在,物质的、信息的,也包括信息的高级形式精神的,它们之间、它们内部各个不同层次间的相互作用所引起的相互改变的效应都是价值。同时,信息哲学提出天道价值高于人道价值,而物质价值、自在信息价值、精神价值是三个最基本的价值形态。这样一种能够兼容自然价值和信息价值的价值学说,可以成为建构人类信息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实践的一般哲学基础。

(六)社会信息论

社会信息论是一种关于社会性质和社会进化方式的新理论。信息哲学从信息活动的层次规定了人类社会的本质以及人类社会进化的尺度:能动地把握、利用、开发和创造信息是人类社会的本质,而这种把握、利用、开发和创造信息的间接化程度是人类社会进化的尺度。因为信息是间接存在的,所以间接化也可以理解为中介环节的强化。

另外,信息哲学提出人类的不同文明以不同的信息处理创制和传播方式为基础性前提,传统的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的社会结构,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组织的和生活的,都与它当时信息处理创制的方式直接相关联。信息时代全新的信息网络、智能科技、虚拟现实、纳米科技的兴起,必然会带来一种全新的信息处理创制传播方式,同时它也是一种全新的生产方式、组织模式和发展模式。

(七)信息生产论

中国信息哲学提出了对人类实践和生产活动本质的一种新认识。从科学的一般原理出发,物质是守恒的,信息可以不守恒,所以人类在生产过程中不可能创造物质,只可能创造信息,人的生产和实践都具有物质和信息双重活动的意义和价值。从信息活动的维度看,人类的生产和实践活动是主体目的性信息转化为客体结构信息并在客体中实现的过程。

也有观点认为,传统的生产是物质生产,而现代的生产更多地加入了信息生产。其实这种说法是可商榷的。无论是传统的还是现代的生产,所有生产活动人类都没有创造物质,故人类的生产只能是信息生产,只能是创造信息的生产。信息哲学不仅关注物质资料的生产(作为我们的用语,我们不用物质生产这个概念,因为它可能会引发歧义,好像我们创造了物质),还关注精神生产、人本身生产、人的交往关系的生产,同时还注重于分析和考察虚拟化的生产。此外,信息哲学还把这种种不同的生产形式看作是相互交织、内在融合、互为基础和前提的一个统一性过程。

(八)信息思维论

信息思维论是一种关于科学与哲学的思维方式变革的理论。根据不同的范式理论,我们提出了人类近代以来所产生的三次科技革命的理论。其具体的划分方式与现有的其他类型的划分方式有本质的区别,我们是以科学范式、科学世界图景和科学思维方式的统一变革的标准来区分不同的科学技术革命的。相应地,三次科技革命所凸现的世界图景和思维方式也是不一样的:第一次凸现的是实体实在论的世界图景和实体思维,第二次凸现的是场能实在论的世界图景和能量思维,第三次凸现的是信息系统复杂综合的世界图景和信息思维。

最初时,科学家们认为世界是由有质量的微粒构造的,这个有质量的微粒在亚里士多德和古希腊原子论那里被命名为实体,所以这是一种实体思维方式,也是一种实体实在论的世界图景。

后来科学又揭示了能量比质量更为基本的性质,这就是第二个范式的兴起,即场能实在论和能量思维。

现在科学家们意识到,要对世界及其事物进行全面认识,除了从质量和能量维度考察外,还有必要从信息维度进行,这就是我们说的三次科学范式、科学世界图景和科学思维方式的转变。

我们曾经用一段话来解读信息思维:信息观念乃是人们将信息作为一种区别于物质(质量和能量)的基本存在,以及对其本质、存在方式、意义和价值所作的一般性理解、规定和认识。而依據相应的理解、规定和认识,从现存事物的结构组织和关系互动模式、演化程序和生成过程模式中去把握和描述事物的本质、特点和属性的方式和方法,将现存事物的结构、关系、程序过程作为信息的载体或符码,并由此破译出其中蕴含着的关于事物历史状态、现实关系、未来趋向等间接存在的内容的方式和方法,以及将现实对象物或信息再行人为符号化,并赋予其特定的代式关系的方式和方法,便构成了信息认识方式和信息思维方式,亦即信息思维[13]77-78。

实际上,在我们的相关研究中,对于实体思维、能量思维也都有相应的具体规定[13]63-71。信息思维凸显的内容,如果我们分几个层次把握也许会更清晰一些。第一个层次是从结构、关系、程序、过程去把握对象,而不是简单地从质量和能量去把握。第二个层次是把结构、关系、程序、过程看作一个双重存在的信息编码载体,人们可以从中破译出相关信息内容。

第三个层次是对相应的结构、关系、程序和过程进行泛符号化处理,从而建构出我们的文化世界以及智能化、机械化处理信息的方式。

这样的多维度考察方式,使我们看到了人类知识发展的一种基本方式,即科学的哲学化和哲学的科学化。我们主张科学与哲学是统一的,范式是统一的,发展方式是互为促进的。

我们提出了一种科学与哲学内在融合的统一发展方式,并且反对在科学和哲学之间划出鸿沟,这与西方意识哲学发展的道路是不同的,同时我们也对西方意识哲学的发展道路进行了解释。按照传统的西方哲学的发展脉络,起初,哲学家们认为世界是由上帝、绝对精神以及物质世界和人类精神构造的,由于物质世界是粗俗的、低级的,所以人的精神世界不可能从物质世界中发展出来,它只能来自于上帝、客观精神世界,这从柏拉图那里就开始了。

这样的一种理论是要在客观精神世界和人的精神世界之间找寻一条衔接的道路,而把物质世界仅仅作为人的精神寄宿于其中的粗俗器物。当科学发展消解了上帝,西方哲学找不到人的精神发生的源泉和产生的根基,只好把自己圈起来,在认识本身中寻找解释认识发生的原因,这实际是科学昌明发展所导致的一个结果。但是这个结果在意识哲学中逐渐走进了越来越狭隘的死胡同。认识后来又转向扬弃本体,即扬弃上帝,同时也扬弃物质世界,完成了认识论转向。认识论转向后,又在认识自身的结构中去寻找认识发生的某些更为基本的原因,这就是后来的语言学转向,把所有认识的发生以及对世界的开显都看成是语言性的。再到后来又转化为了意向的活动和意向的构造,一步一步地把哲学研究的范围缩小,最后归结为一个单一的个别的主观因素,西方哲学走进了死胡同,直到今天还没有完全走出来。对此,我们必须借助科学自身的发展来重建人类的哲学。

(九)统一信息科学论

当代信息范式的崛起,已经急切呼唤建立某种统一的信息科学。我们把这样的一个趋势看作是“科学的信息科学化”的发展方式,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信息哲学范式和信息科学范式是统一的。不仅信息哲学具有元哲学的性质,信息科学也具有元科学的性质。发展到今天的信息科学已经不再仅仅是一门单一的学科和某种交叉性、横断性学科,而是具有诸多层次、涉及众多学科领域的学科体系。信息科学的最一般的、最普遍的理论和方法乃是一种全新的科学与哲学范式,这种新范式能够对传统学科进行全方位改造。在我们已发表的相关文献中指出,只有尚未被改造的学科,没有不可被改造的学科。因为传统学科主要是基于物质范式构建的,现在我们提出的双重存在的世界增加了一个信息维度,必须对信息作出重新考量,给它以定位,这样,所有的学科才可能都被改造。

我们在1995年提出了一个现代信息科学体系的等级结构,详见图5所示。

由图5可知,现代信息科学体系的最高层次是信息哲学,最低层次是工程技术信息学,信息科学贯穿了人类知识的全部层次。信息时代的科学正如这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生活一样,正面临一个全面信息化的发展过程,即“科学的信息科学化”。由于贯穿了人类知识的所有层次,统一信息科学将是一门顶天立地的具有全新意义的现代科学体系。在这一全新的科学体系内,信息哲学呈现出了科学的品格,而那些具体性的信息科学技术和工程实践也同时呈现出了哲学的韵味。目前,人类所有的科学和哲学都面临着用信息范式对自身进行改造的任务,都需要增加信息认识维度,这就导致信息范式对现有的科学和哲学必然会具有全方位改造的作用。由于当代科学和哲学都面临着由同一个统一的信息范式全面改造的过程,故人类的科学和哲学再次出现某种互动融合式的统一发展的态势,不仅是自然的,而且是合理的。图5 现代信息科学体系的等级结构[9]5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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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ime Paradigm of Philosophy and the Basic Theory of Information Philosophy

WU Kun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he Philosophy of Information,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Xian 710049, China)

Abstract:

The division of the realm of existence is the most basic study field of philosophy. “Being=matter+spirit” is the foundation of traditional philosophy. Because the philosophy of information has redefined the realm of existence: “existence=matter+information”, the philosophy of information has realized the first fundamental turn of human philosophy. Therefore, the philosophy of information has become a meta-philosophy or supreme philosophy. Since the research of Chinese information philosophy was founded in the early 1980s, it has gone through more than 40 years and formed its own unique and systematic theory, which can be summarized in nine aspects: information ontology: a new ontological theory about the dual existence of matter and information; information evolution theory: a theory about the dual evolution of material form and informational form; information epistemology: a theory of multi-dimensional and intermediary construction and virtualization of human cognition; the overall essentiality of man: a theory of multi-dimensional and comprehensive generation and creative construction of human essence; information value theory: a new value theory that contains material value and informational value; social information theory: a new theory on social nature and social evolution; information production theory: a new understanding on the essence of human practice and production activities; information thinking theory: a theory about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inking mode of science and philosophy; the theory of unified information science: a theory of contemporary scientific development about “the informationalization of science”.

Keywords:

philosophy of information; prime paradigm of philosophy; basic theory

(編辑:李春英)

收稿日期:2022-11-16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信息哲学的历史、现状与未来(18ZDA027)

作者简介:

邬 焜,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交通大学国际信息哲学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信息哲学、复杂性理论研究,E-mail:wukun@mail.xjtu.edu.cn。邬 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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