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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青年女性低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及破解路径分析

2023-05-30高鹃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23年2期
关键词:网络舆情影响因素

高鹃

摘   要:女性作为生育行为的主要承担者,其生育意愿对于社会整体生育率的提升至关重要。针对近年来我国青年女性群体生育意愿持续走低的现状,通过分析各大网络平台中的生育相关议题,基于生育成本与生育效益两个方面可以洞察制约女性群体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分析结果表明,物质成本、機会成本、健康成本、婚姻风险成本以及子代的养老效益、生育的价值效益对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较为显著。要提升社会生育意愿以及生育率水平,亟需完善生育支持类公共政策、加强生育女性就业歧视监管并营造良好的生育文化氛围。

关键词:青年女性;低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破解路径;网络舆情

中图分类号:C91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9-6922.2023.02.012

文章编号:1009-6922(2023)02-92-08

《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指出,未来人口生育水平存在走低的风险,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生育意愿作为预测未来生育行为的关键指标,受到了学界广泛关注。在媒介化时代,新媒体平台在对人们思想观念、认知态度等产生重要影响的同时,也成为探析社会问题的关键途径。因此,本研究着眼于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通过对新浪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中相关舆论的系统分析,旨在对我国生育遇冷现象做出解释,以期为制定有效的生育刺激政策以提升女性生育意愿提供参考。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现状

继单独二孩与全面二孩政策公布实施以来,2021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正式公布。政府从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一揽子支持举措”[1]。但是相关数据的分析与政策评估的研究表明,生育政策的宽松化对生育率的助推效果并不明显。在放开生育限制收效甚微的背景下,生育意愿即“人们对于生育子女的态度与期待”[2],成为影响生育水平的关键因素。

事实上,我国居民生育意愿的现状、影响因素和提升路径等议题一直是学术界对生育行为及相关政策分析讨论的核心与焦点。目前,学术界有关生育意愿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静态分析生育意愿的基本情况;二是动态观察居民生育意愿与行为的趋向情况。其中,在前者视角下,女性的生育意愿相较男性更受关注。有研究表明,丈夫相比妻子具有更高的生育意愿,而且女性对男性配偶生育意愿的影响更强[3],因此女性的低生育意愿可能是导致社会整体生育率偏低的原因之一。以往的研究表明,女性受教育程度[4]、女性家庭地位[5]和性别角色观念[6]等均不同程度影响着女性的生育意愿。但有关女性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与分析多基于某一特定视角考察其与生育意愿的相关性,相对缺乏对女性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的系统剖析与全面阐述,这就为本研究的开展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二)研究视角

本文基于网络舆情的反馈,并将视角聚焦于青年(18~40岁左右)女性的原因如下:

1.网络舆情因素:身份隐匿性是网络舆情最重要的特性之一。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化导致网络舆情复杂化、多元化的同时,赋予了网络话语主体一定的话语自由,增加了其在网络空间充分释放本我的倾向与可能。基于此,与直接采用问卷调查、访问调查等方法进行调查研究相比,通过相关网络舆情反馈对青年女性群体的低生育意愿进行剖析能够相对提升分析结果的效度。

2.青年因素:一是青年群体是我国生育的绝对主力,对我国整体生育格局具有绝对影响;二是因为青年群体已成为网络空间的首要主体,相关网络舆论较大程度上反映了青年的生育意愿。当然,由于目前网络用户涉及年龄范围愈加广泛且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制度亟待完善,要精准定位网络用户中的青年群体尚有难度。

3.女性因素:本文将研究视角聚焦于女性的原因有二:一方面,虽然婚姻家庭中的生育决策并非由女性或男性单方面决定,但是相关研究表明,相较男性,女性的生育意愿对男性生育意愿进而对社会整体生育率的影响更加显著;另一方面,研究表明,夫妻之间丈夫比妻子生育意愿更高,且青年夫妻之间的生育意愿差异更加明显,女性的低生育意愿亟需引起重视。

(三)研究方法

本文整体上采取舆论话语分析的研究方法。“在当下信息社会,个体主动将自己的行动、思想与观点发布在网络空间,互联网成为学术界亟须重视的‘田野。”[7]由于网络空间具有身份隐匿的特点,相比于线下人们能够更加自由、充分地表达对相关问题的真实意见。本研究的样本文本主要利用新浪微博、抖音自带的搜索平台,整理分析从2016年至2022年期间有关“恐育”的议题,并选取了其中点赞量、转发量靠前同时具备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作为主要研究客体。本文对青年育龄女性这一群体进行系统考察,采取微观视角关注女性对生育问题的主观意见,并将其划归于生育成本与生育效益两个方面,旨在清晰明了地展现青年女性群体生育意愿的主要制约因素,以期充实相关领域的研究。

二、当代低生育青年女性分类

自三孩生育政策公布实施以来,生育成为抖音、微博等各大网络平台的火热议题,关于“生”与“不生”的讨论折射出当代青年女性作为生育主体的生育意愿现状。其中,“少子倾向”或者“无子倾向”虽是低生育青年女性的共同特性,但按照其具体态度所体现的行为意向进行分类,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坚定不育者

这一群体本身无任何生育的意愿和倾向,她们或坚持不婚主义,或选择组建丁克家庭,将“生子”彻底从自我的人生规划中剔除,甚至发出了“不婚不育保平安”“儿孙自有儿孙福,没有儿孙我享福”的戏谑或调侃。在此类群体的认知体系和价值判断中,生育的成本完全超过了其可能带来的收益,对于生育风险的感知使其在考量个人利益、衡量利弊得失的基础上对生育行为持一种排斥和抵触心理。

(二)矛盾心理者

此类青年女性对于生育的态度经常摇摆于“生”与“不生”之间,多心动于生育对个人需求尤其是情感需求的满足,而又止步于其必要性成本的付出。比如,当下各网络平台众多“萌娃”的“火爆”出圈开启了千万网友的“云养娃”模式,但是像“如何跳过结婚生子就拥有这样可爱的幼崽”等此类发问看似玩笑,实则反映了当代青年女性对于生育的矛盾情绪。此类群体多畏于生育的隐藏风险,同时又畏于无子的隐藏风险,简单说即是“生了怕后悔,不生也怕后悔”,其矛盾心理致使其生育意愿具有变动性。

(三)躺平主义者

此类群体在生育问题上多秉持一种“随遇而安”的态度,既不将“繁衍子嗣”视为个人必然义务,同时也不拒绝“顺其自然”而来的缘分。在她们看来,“孩子应该是一个家庭锦上添花的存在,而不应该成为阻碍个人发展的羁绊、桎梏个人幸福的枷锁”[8]。因此,她们多拒绝与反感一切形式的催婚催生行为,也不愿被所谓的“最佳生育年龄”与“最佳生育数量”等传统与定论所束缚。与繁衍的义务相比,她们更强调生育的权利。

概括来说,受我国传统生育文化的影响,低生育青年女性中选择“坚定不育”的“丁克”群体相对占少数,大多数为后两者,这就为提升该群体生育意愿提供了一定的现实可能性。

三、当代青年女性低生育意愿的成因

个体的生育意愿本质上是其对生育行为于“我”之价值进行充分考虑与评判后的心理倾向,评判的依据主要包括生育成本与生育效益两大制约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育预期效用越发不稳定,但生育成本却越来越高,当下生育成本与生育效用的不平衡性甚至已经达到了需要女性自我抑制生育行为的状态。

(一)高生育成本

“生育成本指养育子女需要投入的物质和非物质资源的价值,是影响生育决策的重要因素。”[9]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的生育成本抑制了当代青年女性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很多学者认为成本约束成为主导生育决策的因素。基于身份隐匿视角下的网络舆情反馈,目前备受争议的生育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物质成本高昂。物质成本过高是导致当代青年女性生育意愿低的关键因素之一。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与养育观念的发展变化,“90后”“00后”的养娃方式由“糙养”向“精养”转变,多生一个孩子再也不只是过去“吃饭添双筷子”那么简单。从孕育成本、生育成本、养育成本再到教育成本,当代青年需要承担的生育代价过于高昂,生存压力致使其对待生育问题从“不敢生”的焦虑逐渐转变为了“不想生”的淡然。三孩生育政策出台后,不少网友戏谑调侃道:“我不买三台劳斯莱斯,是因为劳斯莱斯限购吗?”这既反映了政策放宽对生育意愿的刺激有限,同时也折射出高昂物质成本是当代青年女性生育意愿低的实质性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当代青年的自我养育能力普遍不足。“没有良好的经济基础、经济实力作为保障,生育自由是难以实现的。”[10]33-34当代青年的消费水平普遍较高但其自我养育能力不足,甚至很多人存在超前消费行为,所以他们仍需依靠父母的补贴支持,这就导致其相对缺乏生育养育后代的良好经济基础。在自身生存状况不稳的情况下,高昂的生育物质投入对生活质量的影响制约着当代青年女性的生育行为,生育后的消费重心转移致使其对生育问题态度摇摆不定。高昂物质成本的客观存在和对自身养育能力的主观评估是造成当代青年女性低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

2.机会成本沉重。生育的机会成本主要是指在生育行为导致工作与家庭相互冲突的情况下而产生的“母职惩罚”。家庭与工作如何平衡一直以来都是女性面临的一大难题,二者在时间与精力上的冲突导致生育必然会对女性事业产生影响。相关调查发现,生育会显著降低女性的劳动参与率,“生育1个孩子使得妻子的就业几率下降约6.6%,继续生育第2个孩子,妻子的就业几率再次下降约9.3%”[11]。在当下职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怀孕休假常常导致女性被动放弃晋升机会,甚至需要背负失业的风险。对此,不少网友表示:“如果我怀孕,肯定做不到家庭事业兼顾,甚至面临被公司劝退的风险,真的很焦虑。”独立意识逐渐觉醒的当代青年女性要求自我独立尤其是经济独立,生育的机会成本因素无疑会对其生育决策产生显著影响。此外,生育问题也是造成就业市场中性别歧视的主要原因,“未婚未孕”成为女性求职的一大障碍。社会就业大环境对女性生育问题的不友善致使女性被迫将生育(家庭)与工作对立起来,在生育和事业二选一的严重冲突下,当代青年女性尤其是职场女性的生育意愿受到巨大打击。

3.健康成本损耗。女性作为生育的直接生理承担者,承受怀孕、分娩及其前后对自身造成的生理和心理影响,即生育的健康成本。近年来,由于相关知识的普及以及网络信息的渲染,生育的健康成本对青年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越来越大。各大网络平台对孕育、分娩以及产后相关健康风险的个体真实经历叙事引发了裂变式传播,链接成为一种未婚育群体的“恐育”情绪[12],致使青年女性的生育意愿备受影响。不少未育青年女性对生育过程表示恐惧与担忧,同时分娩前后的生理变化对已育女性造成的身心变化的压力也是二孩、三孩生育政策成效不明显的重要原因,甚至“日常恐育”成为了各网络平台相关话题的常见表达。在传统的生育文化中,生育一直被视为女性理所应当的“分内职责”,是其在生育知情权相对缺失的背景下所承担起来的一件順其自然之事。而“恐育”则是随着相关知识的普及,女性对生育健康成本的认识由未知向理性过渡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情绪。这种“恐育”情绪一方面填补了当代未育青年女性对生育过程的未知空间,使其可以在充分权衡利弊的情况下自由决定生育与否;另一方面也因各网络平台的情绪过分渲染而不断发酵,严重影响了女性个体以至群体的生育意愿。

4.婚姻风险成本不可控。婚姻风险成本作为一种未知成本,是制约当代青年女性生育行为的关键因素之一。在传统社会中,“婚姻和家庭制度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生殖和抚育子女而存在的”[13],而当下夫妻关系成为家庭的核心,孩子被赋予了“爱情结晶”的属性。因此,婚姻期待值与婚内满意度对生育率的影响程度显著增强,对情感危机风险、经济纠纷风险、代际关系风险和离婚风险等不确定性婚姻风险成本的感知严重制约着当代青年女性的生育意愿。一方面,当代未婚青年女性的“恐婚”焦虑愈发严重。各网络平台在搜索与分析“恐婚”词条时发现,当代青年女性结婚意愿走低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女性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根据全国妇联发布的数据,“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殴打,2.7亿个家庭中约30%的妇女遭受过家暴,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的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14]。由于体力上的悬殊,女性无疑是家庭暴力中的主要受害者,但受传统价值观念的影响,女性作为婚姻家庭中的弱者,其权益尚得不到有力保护。二是代际关系难处理。婆媳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敏感轴,代际观念、生活习惯等差异是双方矛盾的焦点。三是性别角色分工不平等。当下,个体参与社会活动的性别平等程度日益提升与家庭角色分工的平等程度进步缓慢之间的矛盾突出,不合理的家庭分工使女性承担了繁重的家务劳动和养育工作。四是情感危机涨潮。婚姻关系应具备专一性和排他性,但基于快餐式情感消费的时代趋势,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现象增多。基于对婚姻潜在风险的考虑,“恐婚”情绪传播影响下产生的婚恋焦虑导致很多人选择晚婚甚至不婚。另一方面,高离婚率的社会环境导致部分青年女性缺乏婚姻安全感,很多已婚女性选择延迟生育。有网友表示:“结了婚一定不要急着要孩子,如果不合适还可以及时止损;但一旦有了孩子,离婚的成本就大了。”婚姻不稳定性的增强致使青年群体选择晚育的倾向逐渐增强,严重影响了人口生育率提高。

(二)低生育收益

生育收益和成本分担的非对称状态是导致当代青年女性生育意愿下降的关键因素之一。总体来说,中国家庭不仅抚育子女的时间跨度较长,而且内容也丰富很多,因此其对于生育收益的期望也普遍较高。然而,生育预期效用的不稳定性与父母对生育效益的高期望矛盾突出,这削弱了当代青年女性的生育意愿。

1.子代的养老保障功能弱化。在生育的效益上,“养老保障”的保险效用被视为子代最重要的传统效用之一。但随着家庭模式核心化和代际地域分离化的加剧,子女的养老保障功能逐渐弱化;同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日益健全,社会保障对“养儿防老”产生了明显的替代作用[15]。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婚姻市场的形成,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及其代际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代际重心呈现下移趋势,表现为子代对父代的有限赡养及父代对子代责任的无限延伸,随之出现的就是“啃老一族”。“养儿不一定防老”反映了当代青年养老观念的转变,当代青年更加信仰“自力养老”,且其养老规划的开启呈现出及早化的趋势。从这一角度而言,子女养老保障功能的弱化在一定程度上使生育意愿下降。

2.生育的家庭繁衍价值衰退。“对于中国传统生育文化而言,其重要特征是重视生育,强调生育在家族和家庭繁衍中的重要意义。”[16]而女性也多以生育确立自身社会地位尤其是家庭地位,其体现的是对生育“传宗接代”价值的强烈认同感。但是随着人本位意识的觉醒,当代青年的生育观发生了巨大转变,生育繁衍价值逐渐让位于个体价值。当代女性已不再将自身价值的实现附着在“母亲”的角色上,不生育的自由也逐渐演变为女性最重要的自由之一。且根据相关调查发现,学历越高的女性自我价值追求的意识越强,其对家庭繁衍价值的认同感越低。随着生育价值观的转变,当代青年女性生育动机也发生很大变化,“强调家庭利益及关系的传统主义生育动机已经让位于强调个人情感满足的个体主义生育动机”[17]。不少网友的言论也证实了这一点,“生孩子不是为了从中获取利益,而是为了享受养育过程中孩子带来的快乐与爱”。以个体情感满足为中心的非功利主义生育价值观逐渐凸显。“为生育而生”向“为自己而生”观念的转变,预示着生育的家庭繁衍价值的衰退及其个体价值的强化,因此对生育的定性也由“必须为之”逐渐转化为“应需而为”。生育观念的转变无疑对我国生育率的提升形成了制约。

三、提升青年女性生育意愿的对策建议

基于相关网络舆情的反馈情况来看,影响当代青年女性低生育意愿的因素是复杂多元的,因此单一政策刺激对提高我国生育率很难奏效,需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以此减轻家庭的生养负担,逐步转变青年女性的生育观,增强其生育意愿。

(一)加强完善生育支持类公共政策

生育问题是关乎未来中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大事,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但是适龄青年生育意愿的增强仅靠政策鼓励恐难实现,必须完善系列配套支持政策,切实降低生育成本和减轻生育负担,解除限制其生育行为的现实束缚。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18]在此背景下,制定相关生育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成为当务之急。

1.完善生育补贴政策,降低家庭物质成本。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是最直接的鼓励生育的方式。一方面,生育补贴政策应向低收入水平家庭、单亲家庭等倾斜,逐渐提高其相关补贴金额并加大扶持力度,结合不同家庭实际情况,切实解决因经济压力导致生育欲望萎靡的情况。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对一孩、二孩、三孩家庭实施差别化、阶梯式的育儿补助、住房补贴和税收减免”[10]35,根据家庭生育数量合理进行补贴,以此鼓励多孩家庭,提升适龄青年的生育意愿。

2.建立面向用人单位的生育帮扶补偿机制,降低女性生育机会成本。女性的“母职惩罚”本质上来源于当下企业对高昂生育成本的承担,因为女性的生育行为导致用人单位相对承担了一定的劳动生产率下降的隐性成本。因此,要转变当下严峻的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国家层面应对企业采取一定的补偿措施,转移企業承担的部分高昂生育成本,实现女性的生育机会成本由国家、企业和家庭共同承担。

3.完善公共幼儿托育服务,减小女性养育压力。婴幼儿尤其是0~3岁婴幼儿的照护问题是导致女性被迫辞职回归家庭的关键原因,对此,政府应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依托于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相联合的多方供给机制,按照儿童数量建立托幼机构,在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设立“义务托幼”试点区,然后逐步推广至全国。通过完善公共幼儿托育服务缓解公共劳动与家务劳动之间的矛盾,增强女性就业与生育之间的兼容性。

(二)加强生育女性就业歧视监管

解决由生育成本引起的女性不平等就业问题,不仅依赖于对企业承担高生育成本的转移,而且有赖于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软性措施与硬性手段并举,推动实现两性就业平等和三孩生育政策落地。

1.完善女性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体系。首先,“需要使现行法律更具有可操作性,要明确诸多概念界限,如就业性别歧视的界定等”[19]。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对就业性别歧视等范畴的界定还不清晰,这给相关案件审理带来一定难度。为此,应加快相关基本概念与范畴的界定进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就业歧视受案案由,以“可依之法”确保女性就业权益的落实。其次,加快完善相关责任机制。在责任明确和法律救济方面,我国应结合现有责任体系与我国劳动力市场中性别歧视的实际情况,借鉴他国先进经验,打造“以民事责任为主,以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为辅”的责任体系。民事责任的追究能够切实补偿女性劳动者的损失,而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追究能够对用人单位起到威慑作用,以规避受害人因担心“赢了官司、丢了工作”而不敢申诉现象的发生,两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律对劳动力市场中性别歧视现象的约束作用。

2.扩大女性平等就业的维权渠道。维权渠道是避免政策法规流于形式、无法落地的必要构建,渠道是否通畅关系到广大女性工作者能否及时有效维权。一方面,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原则,线下可开通专门维权接待窗口;线上打造便捷化维权平台,供受害者进行建议、询问、举报与投诉,打通“由下及上”的维权渠道。另一方面,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将女性在求职应聘、在岗怀孕、产后返岗等各个阶段可能面临的显性歧视或隐性歧视纳入监察范围[20];各级人民法院也应重点关注各类妇女劳动维权案件,尽可能优化维权流程,必要时为部分特殊案件开启绿色通道,主动“由上及下”推动维权渠道的“短平快”化。

(三)大力营造良好生育文化氛围

“少生优生晚育”的生育观念已逐渐固化,若想转变当代青年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就必须重建生育价值观,营造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生育氛围,实现生育文化软引导。

1.宣扬角色分工平等化家庭。在中国传统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习俗下,父亲的角色往往会因缺席子女的成长而得不到凸显。得益于妇女解放运动、公共托幼体系构建等,当下中国女性已逐渐摆脱了单纯“主内”的命运定性,基本实现了各领域的普遍就业,但子女照料、家庭打理的性别框架却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工作与家庭双重身份的挤压导致当代女性压力倍增,严重打击了其结婚与生育的积极性。网络空间对此类话题的讨论不在少数,甚至不少网友将当代女性的家庭现状总结为“当妈式择偶、保姆式妻子、丧偶式育儿、守寡式婚姻”四大悲哀。因此,为转变当代青年女性的生育意愿,可以宣扬角色分工平等化家庭,即不以性别作为家庭角色分工的标准,男不必主外、女亦不必主内。在全社会通过舆论导向与媒体宣传,扭转不良的家庭性别分工文化,实现家务劳动去性别化,呼吁男性承担起子代养育照料的职责,规避“丧偶式”育儿现象的演化,帮助当代青年树立健康的婚恋观与平等的家庭观。

2.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氛围,转变整个社会的传统观念,对女性秉持更多的包容、关心与支持,缓解青年女性对生育问题的焦虑不安心理。一方面,充分肯定女性生育的社会价值。长期以来,女性在人类自身生产中所作出的无可替代的贡献并未得到应有的认同,这是导致女性劳动力市场地位的从属性进而社会地位边缘化的关键原因。因此,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首先应当承认人口再生产的社会价值和家务劳动创造的社会价值,逐渐完善并充分维护育龄女性的正当权益,引导公众更多地认可母亲角色的付出与价值。另一方面,充分尊重女性的生育自由。肯定女性生育的社会价值,但不能将生育责任强加于个体,实现生育赋权、还权于民,尊重当代青年群体的多样化生育诉求。针对当代青年女性群体低生育意愿的现状,多采取柔性引导,避免硬性约束,防止过度宣传而引发其逆反心理,从而实现生育政策软着陆。

3.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平台逐渐成为了大众话语表达与信息接收的主要渠道。从对生育议题相关舆论的分析不难看出,新媒体的使用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当代青年女性的生育意愿。因此,为提升女性群体的生育意愿以及生育率水平,必须率先抢占网络舆论阵地,净化网络空间,建设网络良好生态。一方面,充分发挥权威媒体的引领作用。权威媒体应借助自身影响力大力弘扬新型婚育文化,以正确价值观引领当代青年群体树立积极健康的生育观念。另一方面,健全完善网络舆情治理体系。坚持“网络非法外之地”的原则,加大对恶意挑起性别对立、恶意制造生育恐慌等不恰当言论的监管和处置力度,降低网络世界中各类生育焦虑信息对青年群体生育意愿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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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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