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鲍十小说《生死庄稼》的乡村书写
2023-05-30赖瑜
鲍十是忠实的乡土记忆书写者。他的中篇小说《生死庄稼》以东北平原作为背景,再现了三水头村农民的日常生活图景,是一部根植于黑土地的作品。他用色彩绘就乡村的诗意图景,在土地与庄稼的对话中寻求人与自然的关联,并尝试对乡村中的“生与死”进行阐释,在其质朴平淡的语调下完成了对乡村世界的想象。或许是由于鲍十多年离乡的经历以及挥之不去的乡土眷恋之情,其笔下的三水头村更像是一个与世无争、古朴平静的“世外桃源”。
鲍十自1989年开始写作,著有《拜庄》《我的父亲母亲》《痴迷》等多部中长篇小说,获得过东北文学奖、黑龙江文艺精品工程奖、广州文艺奖和广东鲁迅文学艺术奖等。“我愿意永远做一个乡土作家”,[1]这是作家鲍十在访谈中对其创作姿态所作出的宣言,在其创作生涯中,他也确乎践行着这样的创作态度。于是,那片记忆中的乡土世界便成为鲍十笔下的“常客”。《痴迷》《生活书:东北平原写生集》等作品也大多围绕他所熟悉和热爱的东北平原,文字中充满了“土气息泥滋味”。鲍十的早期作品《生死庄稼》以东北平原上一个名叫“三水头”的小村庄作为故事的發生地,以谷子一家的日常生活劳作为主线,穿插吴老五、田老太太、徐老疙瘩和张三尿子的故事,凸显了农民与土地血脉相连的关系,还原了温情与苦难交织的民间面貌,构筑了一个充满温情、诗意的乡村精神家园。
一、用色彩绘就乡村的诗意图景
萧红、迟子建等作家都表现出了对东北乡村不同程度的偏爱,鲍十身为土生土长的东北人,对这片黑土地上的一花一草同样爱得深沉。但由于风景“在被撷取被描绘中融入了创作主体烙着地域文化印痕的主观情愫”,[2]所以即使作家面对着同一片黑土地,其作品所呈现出来的情感和文化倾向也会存在差异。鲍十在对记忆中的乡村进行描摹时,以明朗色调描绘了乡村自然景物,赋予了家乡诗情画意的色彩,凸显出了这个地区独特的异域情调。大自然是作家手中的画板,颜色的选择彰显着其作品基调和创作倾向。萧红在《呼兰河传》的开篇就将故事时间设定在严冬,呼兰河城“远望出去是一片白”,[3]而“天空是灰色的”,[4]这些阴冷灰暗的冷色调带来无尽的萧瑟荒凉之感,似乎预示着故事的悲凉结尾。而鲍十小说的色调是明亮的,在《生死庄稼》中,他仿佛一个精通色彩的画家,以精妙之笔绘出一幅色彩斑斓,却又和谐美好、富有诗性的乡村自然之景。清晨,在谷子去播种的路上,天空是“蓝中带红”的,天上的云彩“半红半白”;“土地分明是黑色的,看去却不那么黑,有点儿淡黄”;[5]路边是新生的绿草,树杈新发了绿芽,种种颜色将春日气息烘托到了极致,象征着希望与新生。五月过后,庄稼苗儿的颜色“越来越黄”,天空却是一片“红彤彤”,这里的颜色描写是干旱到来的讯息。进入八月,雨水充足,庄稼一片都是“绿色”,细看,绿色深深浅浅、略有不同,在路边活动的大鹅“白毛红顶”与绿色交相辉映,一派生机勃勃,带来青春的气息。十月是收获的季节,在鲍十的笔下,高粱一片“老红色”,苞米变得“苍黄”,女人们戴着的绿的、花的、红的头巾在庄稼地里显得异常鲜艳明亮,这些颜色代表着成熟、丰收和喜悦。通过以上分析可见,鲍十所选择的色彩,基本以明亮的暖色调为主,这些明朗温暖的颜色既是写实的描绘,亦是作家的刻意为之。鲍十摒弃了乡村中那些灰暗的颜色,营造出一种梦幻诗意,又具有自然活力的氛围。
乡村歌谣俗语以及方言词汇的使用同样为乡村书写增添了浓郁的地方色彩,反映出了一个地区的文化和精神面貌,也更容易让读者聚焦到具体的区域。比如“拉拉点儿”“熊天儿”;将脸上的皱纹说成是“褶子”;太阳称作“日头”;不错是“不赖”,以及调侃吴老五的民间歌谣等。正如金宇澄在《繁花》中想要表现的意思一样,这些方言词汇以及俗语虽然简洁,却极富趣味性和生活气息,是当地人思维习惯和生活方式的显现,让人能够真切地触摸到三水头村的真实面貌。因此,无论是以明亮色彩突出乡村的活力四射,还是用方言俗语彰显地域色彩和文化面貌,都可以看作是作者对精神家园的美好想象,乡村的生机与活力跃然纸上,传达出他对这片土地深挚的热爱。
二、在土地与庄稼的对话中寻求人与自然的关联
鲍十在描绘这片乡土之景时,也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乡村中的人、土地与庄稼,努力构建起三者之间的内在关联。在鲍十的乡村世界中,土地具有两种属性,其既是满足人类生长繁衍需求的物性土地,也是作为人类情感依托的精神性土地。物性土地其实就是泥土,依靠土地生存的农民深知泥土的珍贵。农民对土地的热爱深深地刻在骨子里,因为“无论怎样说,一片土地对于一个人,也只有‘母亲两个字才能作比”。[6]他们将自己的血与汗融进一次次的农业劳动中,也将自己甚至全家的希望都寄托在他们耕耘的这片土地上。土地同样也在源源不断地将全部的养分输送给农民,农民与土地之间实质上形成了一种互渗的对话关系。在《生死庄稼》中,农民与土地的血脉紧密相连。早年丧夫的田老太太正是依靠种地才养活了年纪尚小的五个孩子。高粱一家在农忙时节基本都在庄稼地里劳作,种地所得是他们全部的生活来源。因此,对于生于斯、长于斯的农民来说,土地存在的意义不仅是一种物质性需要的满足,同样也是他们的精神寄托。
鲍十同样致力于探索庄稼与人类的关系,试图在二者之间建立一种双向互动的对话关系。在农闲时节,没有特殊情况,就不需要花太多时间照看庄稼,因为“庄稼绝不会辜负你,不会偷懒儿,也不会耍奸卖滑,它们是最可信赖的”。[7]这些都表明人类与庄稼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投入心血的多少与回报大致成正比。庄稼同样是农民非常看重的财富,于是在鲍十的笔下,庄稼的长势时刻牵动着农民的心。干旱时节,“因为缺少雨水,无论苞米苗儿,高粱苗儿,谷子苗儿,还是那些蔬菜的苗儿……可怜巴巴的,一点精神儿也没有,让人看了心痛”。[8]鲍十运用拟人化的手法,将人的感情投射在庄稼上,鲍十将这种情感聚焦于高粱对待庄稼的态度上。从高粱身上,可以觉察到他对庄稼的感情不仅限于信任,更多了几分类似于亲人之间的爱和依赖。给庄稼浇水时,高粱对苞米苗说,“喝吧,喝吧,你们这些小东西,渴坏了你们了”,[9]庄稼仿佛是他悉心照料的孩子,是以具象化存在的交流对象。苞米苗仿佛听懂了高粱的话,茎叶立马就舒展开来了。庄稼也不负众望,在秋收时节大丰收,在这里,高粱与庄稼完成了对话。
在作者看来,人与庄稼的关系显然不仅限于相互的依赖与付出,他似乎更倾向于挖掘二者命运的内在关联。耿占春在《隐喻》中认为,“隐喻的复活是神话的再现……是人与自然的原始关联的恢复”。[10]鲍十在《生死庄稼》中同样运用隐喻手法诠释了这一观点。庄稼遍布乡村,是非常普通的存在,它们默默地伫立在土地上,一年一种,春天播种,秋天收割。鲍十在此以庄稼喻指大多数人的命运走向和生存状态。庄稼是普通的,那些农民亦是普通的,他们“没有值得称道的业绩,也没有让人切齿的恶行”,也同庄稼“一样普通,一样随处可见,一样不声不响,一样常常被人忽视又被人重视,一样春天种上了秋天又割倒了”。[11]但是,庄稼割倒了,第二年还会有新的庄稼种子被播撒到大地上,生生不息。命运也是如此,正如高粱在割完庄稼去世后,紧接着,他的孙子黄豆就在寒冬降生了。万物周而复始、生生不息,这预示着生命力量的蓬勃和永恒。鲍十对土地与庄稼的书写已经超越了一般的乡土书写。他将人与土地、庄稼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双向互动的基础上,并将人的生命状态与之相关联。人与自然因此实现了超越的对话,这是“天人合一”观念的现代诠释。
三、对乡村中“生与死”的阐释
鲍十在对乡村图景进行想象时,没有不切实际地营造一种乌托邦的氛围,而是较为真实地反映了农村的生活面貌,更进一步地将关注的视域放置于乡村社会的文化和伦理中。“生与死”的问题在中西方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那么,作家鲍十是以何种态度阐释的呢?在鲍十看来,生与死不仅关乎生育与死亡的问题,也包括人的生存。于是他在《生死庄稼》中,通过苦难演绎彰显乡村的生存智慧,亦传达出生活在这个乡村社会中的农民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朴素生育与死亡观念。
在《生死庄稼》中,豆花在分娩时的叫喊声时断时续,“叫的时候像是要把一条嗓子扯破了。也仿佛是一头困兽,因为纠纷而激怒了。在叫的同时还有呼号”。[12]豆花的叫声牵动着所有人的心,紧张的气氛弥漫在产房外。虽然作者没有直接聚焦到产房内豆花分娩时的具体状况,但那一声声的嘶吼足以表明分娩的痛苦艰难。鲍十笔下的三水头这个小村庄,似乎并未受到现代文明的影响,他们所秉持的生育观还承袭着传统观念。村里的徐老疙瘩已经年过五十,有五个女儿,后来妻子有了身孕,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在分娩那天,他内心异常紧张不安,以至于藏在草堆里,不敢面对最后的结果。徐老疙瘩在病危时也要操办好儿子的婚礼,目的是延续香火。徐老疙瘩对传宗接代的执念,是传统思想的真实写照,这表明他们还未从传统的观念中脱离出来。
生活苦难彰显乡村的生存智慧。田老太太早年丧夫,陡然失去了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同样失去的还有居住的地方。于是生存成为她们一家六口人,包括五个年纪尚小的孩子面对的最艰难的问题。为了几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她不得不扛起养家糊口的重担。于是“她就像别人家的男人一样,一年的大半时间都泡在田里”,[13]她和孩子们一起种地、犁地、收割。他们的生活很是艰难,甚至连一床可以过冬的棉被都没有。即使这样,这一家人在田老太太的带领下,仍旧顽强地面对生活。田老太太身上彰显出了强大的母性力量,更迸发出一股坚毅、不与命运屈服的生命能量。这种忍受并对抗苦难的韧劲和勇敢,无疑是鲍十给所有处在生活困境中的人提供的药方。
探讨死亡是众多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的话题。现代文学史上的鲁迅、茅盾、老舍等大家都在其作品中描写过死亡,鲍十也不例外。在《生死庄稼》中,鲍十通过描写三水头村的坟地、东北乡村的丧葬习俗,以及吴老五等人对待死亡的态度来诠释其死亡观。如北林地却有“一种祥和与宁静的气氛”,[14]每座坟上长满了杂草和颜色多样的野花,阳光与葱茏的绿树点缀其间。只有在刮风下雨时,北林地才会添上几分恐怖的气息。作者在此弱化了死亡的恐怖氛围,增添了几分安静与肃穆。此外,三水头人并不忌讳谈“死”,只要是适当的场合,他们谈生论死就如同话家常一般,有时更带了几分调侃的语气。如两位老人打趣对方去了北林地就是要享福了。吴老五为人乐观豁达,爱开玩笑逗乐别人,甚至临死前也在开玩笑,“人生一世,草木一春”,[15]生命很短暂,生老病死就如同潮涨潮落、草木荣枯一般平淡自然。然而对生死豁达,并不意味着三水头人做事马虎随便,相反,他们恪守古训,坚信天人合一的观念,遵循千百年来形成的节庆仪式、婚丧嫁娶等风俗习惯。如他们对丧葬习俗的重视:“谁家死了人,第二天早上,这家的长子便要挨家挨户到全村每家去报丧”,[16]出殡那天,要由十六个精壮的青年抬棺上北林地。这套流程的每一步都有特殊的寓意,每一步都不能缺,这体现了他们对死亡的重视。在笔者看来,鲍十在此传达的观点正是中国传统文化中“达生乐死”理念的现代传承。
四、结语
《生死庄稼》真实地再现了农民的日常生活状态,他们世代生活在三水头这个景色如画的小村庄,依靠土地和庄稼维持生计,遵循着千百年来形成的古训、传统习俗,以乐观豁达的心态面对生死,这些共同组成了这一方乡土世界的图景。鲍十心怀深挚的热爱和怀恋之情,构建起这片未被现代文明影响的“世外桃源”,乡村亦成为他心中的“白月光”。因此,乡村书写成为鲍十一直以来坚持的创作主题,并体现在他的多部作品中。如《生活书:东北平原写生集》讲述了不同屯子的故事,“以具象、散点透视的方式,来反映东北乡村的社会风貌,包括民风民俗、人情世故,以及历史沿革、文化现象……”[17]《拜庄》以“我”的視角回忆三合屯的人和事。鲍十正是以一种为乡土立传的方式,为人们呈现出了东北真实的生活和思想面貌。
参考文献:
[1][17]杨玄,鲍十.我愿意永远做一个乡土作家——鲍十访谈录[J].星火,2015(02):24-31.
[2]丁帆,等.著.中国乡土小说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21.
[3][4]萧红.呼兰河传[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8:45;44.
[5][7][8][9][11][12][13][14][15][16]鲍十.生死庄稼[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149;167;156;158;153;187;161;152;173;180.
[6]张炜.乡土小说:表达与界定[J].小说评论,2022(02):75-81.
[10]耿占春.隐喻[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3:19.
(作者简介:赖瑜,女,硕士研究生,牡丹江师范学院文学院,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责任编辑 刘冬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