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甘肃地区学田研究
2023-05-30侯德挺
侯德挺
【摘要】 学田之设,旨在科举。清代作為王朝边疆地区的甘肃,其学田所发挥的作用带有自己的特点。儒学学田与科举制度紧密联系,但其收入并不能保障生员的教育,而是作为一种带有激励性质的补助性费用;书院学田则由于经营形式的多样化,收入相对较多,因此书院教育是对儒学教育的重要补充;义学田等其他学田则促进了地方普及性教育的发展。不同性质的学田与科举制度的联系是不同的。
【关键词】甘肃地区;清代;学田;教育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3)06-0064-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3.06.020
关于学田,已经有许多学者有深入的研究。一些学者认为,只要是对于教育有助力功能的田地,都可称之为学田①。笔者对于这一观点比较认同。中国古代地方教育一般很少得到中央政府的财政补贴,发展教育靠地方政府自我作为。由于地方财政很难拿出太多经费去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而教育又是教化百姓、宣扬王道的重中之重,所以,教育经费这一问题必须解决。学田的出现成为地方政府发展教育的重要经费来源。据前辈学者的研究,学田首先于宋代出现,在明、清时期有所继承和发展。然而,学界对于学田的研究,大多集中于经济发达的王朝核心地区,对于西北边疆地区则研究较少。但由于其战略上的价值,使得统治者必须要强化对于这一地区的控制,教育则是强化控制的关键手段之一。所以,作为教育经费来源之一的学田究竟在甘肃地区有无设置,如何发挥作用,是本文研究的主题。
一、清代甘肃学田的来源
关于学田的来源,许多学者已经有过论述。贾灿灿在她的文章《宋代“学田”的几个来源》②论述了宋代学田的主要来源。清代学田设置基本与宋相同,不论是全局性学田的研究③,还是关于地方个案的探讨④,学田来源基本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官府拨置,二是地方官以及士绅的捐置,三是买置。甘肃学田的来源大体也是这几种方式。根据学田性质的不同,甘肃地区学田大体是儒学学田、书院学田、社学田、义学田等几种类型。
清代甘肃地区学田第一类是由官府拨置。儒学学田大多继承明代,“学田九顷四十亩有奇,前明驾部郎杨继盛谪狄道时捐俸买置。”[1]建立全国性政权后,清政府并没有将学田用途进行变更,而是沿用明代制度。甘肃方志中关于此类学田的记载有很多。这类学田一般是作为儒学学田,为官学教育服务。
第二类是地方官、绅的捐赠。地方官府拨置的学田随着时间推移,经营管理不善,面积越来越小。“嘉靖壬子椒山杨公谪狄道,幕捐其生平廉,具买田九顷四十余亩,三十年来,学之霸者并吞之矣。”[2]明代以来,学田逐渐被豪强地主吞并,造成学田不足以供养学校,因此出现地方官自己买田作为学田。“乾隆六年,前任知县王崑捐银一十五两,买县民马傑山坪地四段。”[3]196明清时期,地方官员薪俸较少,王崑出白银一十五两买民田,将其作为学田,发展教育事业,体现出地方官作为一方百姓之“父母”的责任感。除此以外,还有士绅捐置。地方士绅在地方上有一定权势,他们与地方官府合作,帮助官府加强对于县以下地方的控制。凭借地方官府倚重,他们取得了一定的政治特权。为了维护这种政治特权,他们需要树立自己在地方的威望。捐赠学田发展教育既可以获得本地读书人的支持,还可以获得地方官员的好感。“乾隆三十八年,庠生梁禹鹤供是梨树坪嶺路埝下地二十亩,贵祀田先归学校招租。”[4]庠生梁禹鹤的做法得到了地方官府认可,地方志对于他行为的记载,本身就说明了这一点。捐赠土地作为学田供养教育,体现了士人对教育的重视。这样的做法,对于他们维持在地方上的政治特权十分有利。一方面,地方士绅获得了当地读书人的支持,建立了威望;另一方面,地方官通过对士绅的拉拢,可以更好地治理本地。
第三类是买置。“又银二十八两买到横河峪地二十八亩,又银五十八两一钱,两次买到朱家山地二处。” [5]根据地方志记载,汉阳书院“契价并杜绝”用银买到的土地有四百五十六亩,这些土地均由书院自己管理收租。汉阳书院出钱买下民地,作为书院发展的经费来源之一,确保了书院长期的发展。
二、清代甘肃学田的收入及作用
(一)儒学学田数额及收入
学田作为维持教育的重要经济来源,收入多少是关系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山西学田二百七十七顷九十八亩,山东学田四百一十七顷七十二亩,河南学田二百十顷七十一亩,陕西西安学田五十二顷二十亩,甘肃学田三百十有一顷”[6]251乾隆十八年(1753)时,甘肃地区儒学学田面积就全国来说,并不算小。“陕西西安学田五十二顷二十亩,租银一百五十四两,粮一千二百四十九石各有奇。甘肃学田三百十有一顷二十五亩,租银八十九两,粮一千二百九十四石各有奇。” [6]251陕西西安一地儒学学田收入与甘肃全省儒学学田收入相差无几,说明甘肃儒学学田面积虽大,但收入较少。一则甘肃地区地瘠民贫,历来都不是统一王朝的赋税重地,且清朝中央政府经常颁布蠲免此地钱粮的诏令,儒学学田收入自然较少。二则地况较差,产量不高。“中地一顷七十四亩” [7]60甘肃儒学学田中,这样的土地是最常见的。三是土地由学校生员管理。“令廪生自行经管收租” [3]195学田一般租给当地农民去耕种,生员负责收租。这些读书人并不擅长经营管理,因此土地实际征收所得收入也是很少的。“该实征学租银五两。”[3]193西和县学田一年征收租银五两,“廪生二十名,岁支餼粮银三十八两六钱一分。”[3]180西和县廪生每年需支三十八两餼粮银,儒学学田收入只有五两,远不足西和县廪生应支餼粮银。如遇蠲免时,还需要去司库请领。儒学学田收入并不能保障士子读书所需经费,也就不能确保本地教育的发展。因此这些儒学学田的收入应是作为带有激励性质的补助费用。当然这种费用由于儒学学田收入较少,它的数额也不多。“各省学田银粮。原为给散各学廪生贫生之用。但为数无多。地方偶遇欠年,贫生不能自给,往往不免饥馁。” [8]乾隆皇帝在乾隆元年(1736)发布的上谕,说明儒学学田收入少的问题,不仅在甘肃一地,全国都有类似状况。因此,清代儒学学田对于教育的发展是否起到了很大推动作用,至少从甘肃地区儒学学田收入来看,这个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二)儒学学田收入的分配
從方志中可以看到,清代甘肃地区儒学学田收入基本用于教育,但对教育发展不起决定性作用。“贮積学仓,修理学宫,赈济贫士。康熙十四年裁充兵饷,二十四年奉旨,半给廪生,半给贫生。”[7]60金县儒学学田收入先是用来修理学宫及赈济贫士,康熙十四年(1675)被充作军饷,直到康熙二十四(1685)年才重新用来作为生员的补助,所以金县儒学学田对于教育发展并不起到决定性作用。《成县新志》记载“廪生贫士各半” [9],清代甘肃儒学学田的收入,除了修缮学宫,赈济贫士以外,大部分作为补助费用发给儒学生员,尤其是廪生。因此,清代甘肃儒学学田的收入应当是一种激励性质的补助,激励这些生员取得更好的考试成绩。只有学业较好的一部分士人才能享受经济补贴和政治上的优待。除儒学学校外,清代还有书院、社学、义学等。与儒学教育相比,它们更具有普及性教育的作用。
(三)其他学田
由于清代科举和教育的紧密联系,所有的教育都是围绕科举而进行的。儒学学校的生员都经过考试选拔,并且名额有限,这部分知识分子在通过童试以后,在地方上有了一定的政治特权,具有了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但是这种“科举之始”的官学并不是普及性教育。因此,书院、社学、义学等其他的教育方式是具有重要地位的。书院、社学、义学的办学经费充足与否也影响着清代甘肃地区教育发展。学田在这三者经费来源方面起着非常大的作用。我们以清代甘肃方志中的记载,逐一探讨。
1.书院学田
清代书院大规模设立,应该始于雍正十一年(1733)。“著该督抚商酌举行,各赐帑金一千两。将来士子群聚读书,豫为筹画,资其膏火,以垂永远。”[10]自此以后,书院兴盛。甘肃各地也多有书院,它的管理有很大自主性,经费来源较多。一是地方官、绅捐赠钱财发商生息。“嘉庆三年署州樅司燖同州人李尚德等,共捐银一千五百两,发商生息。”[11]212二是通过学田获得办学经费。“知县彭永和倡捐廉俸暨邑士民醵貲同建斋舍,共五十八间,外建铺店百余间,质肆一所。并查出城壕水车地四十七亩,半旱地六段,岁收其入以赡师生。” [11]219-220以敷文书院来说,出租店铺所得以及地租收入作为办学经费,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办学困难。由于书院半官半民的性质,对这些学田的使用就有了很大自主性,通过学田获得的教育经费也更多。从学田获得的收入还可以发商生息,继续创造收入。所以,学田的收入既具有相对较好的稳定性,又具有进一步创造财富的作用。对于书院的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地位。
2.社学田和义学田
社学在清代前期沿袭明制曾经大量的设立,但是随着义学的发展,社学逐渐被义学所取代。社学与义学同属于普及性质的教育,所以他们在教育方面的作用,基本是相差无几的。在清代甘肃方志中,较少有关于社学田的记载。“义学,古谓之社学,入镇皆设款,由公家补助委人往教。”[12]就是由于二者基本一致。文献中对于具有助力社学、义学的学田都记载为“义学田”。“其学田租课及岁入生息钱每年每处分配教员束脩钱三十千文。”[13]学田收入的用途主要是用于发放给教员。这样的义学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简便易行,因此它发展很快。简便易行即是说办这一类教育并不需要很多的经费,再加上义学半官半民的性质,它的发展不会遇到太大的阻力。当然,官府每年拨给其一定的教学经费,再加上学田的补充,这就保障了义学可以长久的发展。义学作为普及性的基层教育,可以扩大国家教育基础,同时为上层的科举制度选拔人才奠定基础。对于地方的教化也起到了重要作用。读书人数量的增加,对于在普通百姓群体中传播“王道”很有帮助,强化了官府对于本地方的控制。
三、清代学田对于甘肃教育发展的意义
清代甘肃地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价值。清代西北发生的战争,多以甘肃作为后方基地,中央政府必须要加强对于这一地区的控制,维持其稳定的局面。教育即是加强控制的手段之一。教育的发展,与教育经费充足与否息息相关。科举制度自宋代以来不断完善,科举取士的范围不断扩大,因此,为了使科举考试和学校教育本地化、一体化,科举考试也要同各地教育系统建立起直接的联系。这就要求建立一个能够容纳大量学生寄读求学的遍布全国的学校网,而做到这一点,就要提供足够的教育经费。学田的设立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教育经费不足。
清代以来,甘肃地区也设置了大量儒学学田,但是由于土地贫瘠,官吏豪强侵占,使得儒学学田发挥的作用不似江南地区那样巨大。儒学学田收入并不是儒学主要的教育经费来源,它只是作为一种带有激励性质的补助性经费。而确保儒学发展的仍然是官府拨款。书院学田与儒学学田相比,则有很大不同。首先是书院大规模设置较晚,书院学田是书院设置以后设立,并没有被大规模侵占。其次,书院学田的经营方式相对比较广泛,收入来源多样化。再者,书院学田由书院自行经营,带有私田的性质,它的收入也更多。因此,书院学田在甘肃地区教育发展中,尤其是普及性的教育发展中起到了很大作用。除上述两类学田以外,甘肃地区还有助力社学、义学的“义学田”。因为义学所需办学经费较少,而又不可或缺,所以地方政府也设置义学田进行教育经费的补充。政府拨款与义学田共同保障了基层地方普及性教育的发展。综上,甘肃地区虽然由于经济水平的落后导致教育水平落后,但各类学田还是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去保障教育可以推行。
四、结语
清代甘肃学田的设置,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甘肃地区教育的发展,虽然这一地区教育相对落后,但是对于教育必须有所保障。清朝中央政府正是通过教育,加强对于此地区的控制,使得这一地区始终处于“王化”之下,并且以此地区为中心,形成对于新疆、青海、西藏等地的统治辐射。清代甘肃地区重要的战略价值以及在这种背景下确保教育必须实行的必要性,促使学田发挥着其应有的作用。学田的收入使得这一地区地方官府可以节省一部分教育经费,同时激励士子好学上进,扩大了基层教育,以此确保该地牢牢地处于中央政府控制之下。现今学界对于甘肃地区学田的研究是比较少的,但是甘肃学田的存在是十分必要的。
注释:
①李朝晖、文平:《论明代学田》“供学校、乡社家族祭祀用之祭田,只要收入有助学功能,都可定为学田。”《贵州文史丛刊》2002年第4期,38-42页;喻本伐:《学田制:中国古代办学经费的恒定渠道》“房舍、铺面、湖荡、山林等校产。凡可用来出租经营以补校用者,均被泛称为学田。”《教育与经济》2006年第4期,50-53页。
②贾灿灿:《宋代“学田”的几个来源》,《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第19卷第6期,231-235页。
③钱蓉:《清代学田来源试析》,《清史研究》1998年第4期,64-72页。
④王继训:《清代学田个案研究:广东学田》,《齐鲁学刊》2004年第2期,59-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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