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文化转型中的书法教育
2023-05-23□黄凰
□ 黄 凰
近代书法教育以一种微妙的方式参与着中国文化现代化的转型,并发挥了其特有的价值功能与历史影响。
“书法教育”,狭义者理解为普及性和高等专业的书法教学活动;而广义者则延扩于整个书写历史文化的传承与研习。本文注重从历史、文化脉络层面考察书法教育,研究范畴以后者为主,又在一定程度上兼括前者。也唯有如此,才能在中国文化现代化转型中清晰见出书法教育的历史意义。
一、“破立”并举:近现代书法教育的挑战与变革
古代书法教育,早先通过“以书为教”的方式,将书法教育和识字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书契之兴,人文肇始。古六艺之教,书与礼乐同科。”从“六艺”中“书”的概念提出,书法教育,从殷商甲骨文刻划的师徒传授已开始承担它的重要角色。至秦代,施行“以吏为师”,官方设立“学室”,培养刀笔吏,而学吏的第一要务便是学书,即学写字。汉初,学童自小接受识字和书写教育,17岁以上方可参加选拔官员的考试。“学童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吏”①。在汉代,低级的文吏如果“能书”,将是其升迁的重要因素。因为上级将“能书”作为考察、提拔的一项重要条件。而汉代“鸿都门学”的设立,则对社会各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就教育而言,不少论著都认为鸿都门学是我国最早的文学艺术大学。首先,鸿都门学改变了人才选拔制度,其以诏引善文赋及工书鸟篆者的方式,打破了汉代举荐、考核的传统入仕途径,尤其是将文艺才能替代了行义与经学这两个汉代选士的基本依据,为文学艺术的人才发展提供了空间。其次,汉末以前,书法的功能更多是服务于实用,无论是秦代的刀笔吏,还是汉代的“书写之官”,其职能都是为官方的文字整理、抄录服务。而鸿都门学“诏引工书鸟篆者至千人”,并设“工书鸟篆者相课试”,择优录之,开启了对应试者书写能力的考核,这一举措,对之后官方书法教育起到了先导作用。
上海街头各种临写字帖
1979年,全国首次书法专业研究生在浙江美术学院招生,阅卷者从左始:陆维钊、沙孟海、诸乐三、刘江。
李瑞清 齐心尚论五言联 纸本
隋代始行科举,一方面也催生了书学进入官方教育殿堂。从教师、学生到管理机构等制度隋代已初步建立。而唐循隋制,在继承隋代书学与书学博士的基础上,更于国子监设立国子、太学,四门、律、书、算六学,将书学列于算学之前。唐代的书法教育在不同的教育场所,有不同的教育性质体现,而这主要都基于教育制度深刻的等级观念。在国子监这样的国家正式教育制度中,书学的定位依然是它的实用,以培养书手或从事校勘的文吏,而真正具备书法艺术教育性质的是弘文馆、崇文馆这类贵族官僚学校的要求。据《唐六典》门下省弘文馆学生条注云:“贞观元年,救见任京官文武职事五品以上子有性爱学书及有书性者,听于馆内学书,其法书内出。其年有二十四人入馆,敕虞世南、欧阳询教示楷法。”②诸生入学馆后,由名重一时的书法大家虞世南、欧阳询二人教示书法,并要求“楷书字体,皆得正样”③。而这一要求,代表着唐代书法艺术教育的基本走向,即以“楷书正样”为上。此外,在唐代“以书选官”的制度下,无论是吏部铨选试“书”或唐代科举考试常科之一的明书科,都强调出对书法的考察,如宋人洪迈所言:“既以书为艺,故唐人无不工楷法。”④从隋、唐以后的“书学博士”“弘文馆”及至清代的科举制度八股中的“以试帖楷法试士”的考试制度,书法教育,始终以其重要的角色,参与着中国文化延续的进程,承担着“启蒙”“教化”等教育重任。
“所谓新者无他,即外来之西洋文化也;所谓旧者无他,即中国固有之文化也。”⑤而中国传统教育的变革和新式教育的推进就是在这样一个新旧文化持续摩擦与碰撞中进行的。这一时期,“中体西用”理论的倡导以及清末学制与教学内容的不断改革,预示出传统与现代同步、东方与西方兼容的特殊信号。而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书法教育,也经历着从工具到文字载体变革的巨大挑战。
当钢笔因其书写的便利被引进中国,毛笔书写的繁琐与因循守旧,势必从日常实用中退居后位。从表面上看,这是一场物质的改变,实际上却反映了20世纪初文化转型背景下尊古与崇洋、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的变革与争论。而作为书法载体的文字媒介,所面临的挑战在于“汉字革命”使整个古文系统被白话文系统所取代,颠覆了传统书法教育中的书写内容与书写方式,书法艺术所依赖的古典文化结构被扫荡殆尽。“书法这样一种以文字为载体,又高度抽象、高度秩序化的艺术,它受思想文化的制约比其他任何艺术种类都来得直接而强烈。”⑥从某一方面而言,中国书法艺术全面体现了这个民族千百年来积淀的思维模式和审美准则。然而,此时书法所依赖的文化模式在逐渐消散,它趋于被动地等待着外界对它的改造。
如果我们将晚清废除科举制度看作是一种“破”,破除的是封建思想的禁锢和统治者的集权。那么近现代新学的兴起则是一种“立”,将科学与民主立为旗帜,提倡国家精神和个体的解放。这正是近现代书法教育在实现现代化转型中的重要前提与发展特点。
在这新旧交替、破立并举的变革中,书法教育的传播场域发生了转变。首先,以新式学校为主要形式的现代教育体系应运而起,旧有的“私塾”“书院”大部分向新式学校转型。其次,是传习方式的改变。书法教育在20世纪初的新兴学堂教育中,从传统方式的师徒授受转向了课堂教育。以新观念下的群体性教学代替了低效率的个别性临摹指导,从随意性的无序点拨转向了程序性的科学教学。再次,教育内容和书写文本从传统儒家经典转向新知识文本,各级学校的考试,已甫脱八股之厄,免受小楷之困,释放出学习传播新知识、响应时代精神与服务社会转型的一个信号。
此外,近现代书法教育的转型并未仅仅局限在书写层面,更体现于文化思想领域,与中国文化的现代化进程紧密同步。传统社会秩序的崩溃,使得由它所支撑的规范、观念,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传统封建教育的各个层面统统失去了依托,书法教育的目的也发生了彻底改变,人才教育由服务皇权转向了服务社会,呈现出中国教育早期现代化的基本内涵,追求民主、崇尚科学、强调实用等特质。而这些都是书法教育在新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批判扬弃中逐步实现现代化转型的基本表现。
二、从“普及化”到“学术化”:近现代书法教育的研究趋势
近现代文化转型的环境为书法教育研究提供了一片活跃、勃发的土壤:首先,社会的动荡,无形中提供了民间力量介入与发挥作用的空间,为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多样性探索提供了可能。其次,西学涌入,时人在寻找中国教育革新出路的过程中,吸收了各形各色的西方教育理论与学说。通过其他学科门类的著作,书法教育吸收了新颖的理论研究范本,提高了书法理论研究的素养。再次,印刷的普及为书法教育活动的现代化提供了极大的支持。出版事业的蓬勃发展、讯息交流的开阔与发达,推动着书法教育作出了多层次、多角度的研究。
在期刊方面大致分为三类:《教育杂志》《初等教育研究》等属于第一类综合刊物;《江苏教育》《京师教育报》等属于第二类地方教育刊物;而《书学》《草书月刊》等书学专业研究刊物可归为第三类。这些教育文章的主题和内容,有的从理论、实践共同出发,阐述书法教育的合理性与重要性;有的对书法教育的弊病提出批判,就教学方法、教学计划等具体问题给出相应的改进策略;再有者以一线的书法教学工作者为主,力述其亲历亲授之经验,丰富了书法教育的原始素材与资料。
在教材方面,近现代书法教育以书法基础技法和基础知识作为主要的教材内容,如俞粲《实用习字教授法》,何维朴、张萌椿《中华初等小学习字帖》等,都是当时经教育部审定的书法实用教材。与此同时,在学校书法教材外还涌现出一批普及性的书法知识读本,起到了弥补学校教材不足之作用。这类普及性书法知识读本以“图文混编”的形式,介绍执笔、结构、章法等书法基础知识,并提供范字运动图案的演示与讲解,对于初学者起到了有利的指导作用。
此外,书法教育研究在此时体现出一种从“普及化”到“学术化”发展的趋势。在西学的影响下,学术界确立了四种新的学术范式,分别是新的话语模式、新的思维模式、新的学术精神和学术方法⑦。
首先,新的话语模式体现在书法理论中,表现为白话文应用的普遍性。其特点是将晦涩、高深的传统书学理论转化为平白、易懂的口语化表述。话语模式的转变在很大程度推动了书法理论的普及发展。
其次,确立了两种思维模式:一为科学模式。“教育科学化”提供了书法理论新的思维模式,如陈公哲《科学书法》、李颂尧《书法的科学解释》等文章,仅从文章题目就反映出时代背景下作者对“科学”方法的重视与应用,其为书学研究提供了新颖的研究立场。二为哲学思维。受西方美学思想与艺术思想的影响,在梁启超、邓以蛰、朱光潜等人的开创下,产生了一条将古典书法与现代西方美学融合的新道路,即书法美学。与传统的书法研究相比,突出书法研究的思辨性成为了书法美学兴起的重要标志。
再次,确立了新的学术精神,即敢于怀疑和严谨实证的精神。而怀疑精神开辟了新的书法研究课题,如沙孟海在《隶草书的渊源及其变化》一文中,推翻了字体直线变化的旧论,力述各书体之间复杂的演变过程,并重点对隶书的产生与发展重新作出了判断、研究。
最后,确立了新的学术方法,即由上述新的思维和精神而来的科学之法与实验之法。在书法理论中,受西方“科学”洗礼的现象较为突出,不断探索一条“科学”的书法研究之路,是这个时期书法理论家的普遍共识。而在西方“科学”的感召下,最接近“科学”的研究方法非“实验”莫属。留美学生回国与西方教育家来华无形中将西方的科学实验理论介绍到国内,推动了书法研究领域对于“实验”的思考。以书法教学为例,研究者开始把从前刻板的临摹练习过程,重新定义为一种“筋肉的运动”⑧,尝试从生理和心理等多种角度,探索更适宜的教学方法。而俞子夷在《关于书法科学习心理》中则明确表示实验法胜于举例法与观察法,对于书法学习心理的问题,必须“各有一个根据实验的解答”⑨。在当时这类关于“书法心理”研究的文章数量并不少,足见对“实验”之法的推崇。
总体而言,在四种新的学术范式影响下,书法研究展示出从“普及化”到“学术化”的维度变化。其一方面体现了书法教育研究的活力与丰茂,而另一方面,也对“书法学”学科的开辟作出了尝试和积累。
三、“实用”与“审美”:近现代书法教育的两个主要成果
近现代书法教育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在文化启蒙与普及中发挥了积极的社会实用功能,此在中小学教育及社会书法教育领域尤为明显。从先后改订的几次教育宗旨中,我们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到,实用主义在教育制度中的重要体现。1913年黄炎培在《学校采用实用主义之商榷》一文中探讨彼时教育之不当,主张当以实用主义补救。此后,在《实用主义小学教育法》中,黄氏继续提出了实用主义之书法观,其言:“书法与实用最有关系,故教授之目的,当全注于此,即小学校教则所谓遇书写文字务使端正不宜潦草是也。”⑩端正的目的是便于识别,服务于实用。强调书法教育的社会实用功能,其目的即是为了满足社会工作的职业书写需求。因此,培养学生学以致用、为社会服务的书写技能是当时教育宗旨的具体体现。
在新的教育背景下,书法作为中小学的一项附属教育而展开,主要以“教科书+字帖”的形式出现,一方面,配合教学中“读”“写”“作”的训练进行;另一方面,则是将书法教材分解为不同程度与阶段的训练,以提高学生技能的修养。书法进入中小学校教育后,为了配合学校的实用教学,书法教育者对书法教材进行了多次的修改与调整,逐步形成了一套以实用为上的书法教育观念,并出版了多部利于实用的教材与字帖。
欧阳中石 庆回春句 纸本 2009年
强调实用,也体现在社会书法教育领域。半日学校、平民学校和民众学校等形式”,在文化启蒙中发挥了积极的社会功能。一方面,针对国内平民的实际情况,在“千字课”的基础上编纂了《平民千字课习字帖》,选字根据民众日常读写应用,选定1312常用字来编写教材。在书写要求方面,以正确、整齐与敏捷为主,而达实用之目的。另一方面,为教育宏效起见,一些中小学兼办民众学校教育,并鼓励高年级学生担任知识传播的重要责任,实行即知即传人,推行文化普及的快速传播。
此外,流行于社会中的自发性“习字运动”,一方面,从书法教育的平民化和大众化趋势,反映了民主思潮在教育领域中的体现;另一方面,书法教育的工具化和实用化转变,进一步体现了书法教育摆脱精英与民众二元分离的旧有模式,呈现出服务社会的重要特征。
沙孟海 二十四诗品·豪放 纸本 南京博物院藏
书法教育的另一重要成果,则是对美育的倡导与推动。“美育在世界教育史上是一位后进,在中国新教育史上更是后进。光绪二十九年的新教育制度,对日本学校的种种方法皆有学习,而独不及美育。”直至1912年,蔡元培首倡美育并将其纳入教育方针之中,确立了美育在教育中的地位。而基于中国传统书法与绘画“书画同源”的关系,当时的书法教育更多地是以美术教育分支的形式在艺术学校中悄然生长。
以美的教育而言,美术专科为特殊的“独立设施”的一种教育目标,而蒙童、中小学的美育则是普通教育中的一种。在特殊设施上,以1906年李瑞清于“两江师范学堂”正式设立“图画手工科”始,书法教育首次在高等教育中出现。自此之后,各地美术学校相继成立,一时间形成了办学高潮。
从课程设置上,以上海美专为例,其校“中国画系”开设的12门课程中,与书法教育相关的就有5门,分别是美术史、金石学、篆刻、题跋、书法。从课程设置的功能上看,主要是为中国画的教学与研究服务,但从另一侧面也体现出在西学时风冲击下,当时的艺术学校在对待中国本土艺术上的觉醒和重视。而这些播种发芽,从一定程度上奠定了现代高等书法教育的基础。
沿着实用书写教育和美术教育两条路线,书法教育走进了中国文化现代化转型的历史进程并发挥了时代使命。从早期教育现代化所取得的成绩来看,是可观且来之不易的。
1963年,浙江美术学院(现中国美术学院)书法专业成立。为了此次书法专业的成功开设,潘天寿、陆维钊、沙孟海、诸乐三等先生在招生方案、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授课内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中国高等书法教育本科体制的序幕于此拉开。1979年,浙江美术学院(现中国美术学院)首次开展书法研究生教育,南京师范学院、西南师范大学等也陆续开始招收书法专业研究生。1993年,首都师范大学设立了书法博士点。至此,中国高等书法教育形成了本、硕、博的学科教育框架,“开启了中国高等书法教育学科化、系统化、专业化的体制。”
注释:
①华人德《中国书法史·两汉卷》,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18页。
②《唐六典》卷8《门下省》,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第225页。
③《唐会要》卷61《崇文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117页。
④洪迈《容斋随笔》卷10《唐书判》,中华书局,2005年,第129页。
⑤汪叔潜《新旧问题》,《新青年》1915年,第31-34页。
⑥陈振濂《中国现代书法史》,人民美术出版社,2009年,第8页。
⑦薛其林《西学东渐与现代学术范式的确立》,《湖南社会科学》,2001年,第14-17页。
⑧杜佐周《书法的心理》,《教育杂志》第21卷,1929年,第37-47页。
⑨俞子夷《关于书法科学习心理》,《教育杂志》第18卷,1926年,第1-9页。
⑩黄炎培《实用主义小学教育法》,《教育研究》上海1913,1914(临时增刊),第63-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