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宓文学理念建构考察
2023-05-13吕晓芹姚明明
吕晓芹,姚明明
(1.华南理工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0640;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1483)
翻开厚重的中华民国文化史,吴宓这个曾留学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及哈佛大学,本应最西化的学者,归国后却成了“学衡派”的代表人物,以“保守”的形象“定格”在历史舞台上。吴宓的文化思想形成于20世纪20至30年代,主要是针对新文化运动后期弊端的反思。从表面上看,他的文化思想与那个激进的年代格格不入,在一个追求西方近现代文化思想的时代里,他一直坚守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思想,主张古今文化的稳定、延续,反对激烈的文化变革,亦反对因循守旧。吴宓的文学理念是其文化思想的主要体现,在当时不合时宜,于今天却有重要意义,正如艾恺曾经评价梁漱溟,“他的思想品格和事功都已不复见于后辈儒者,但是他用七十年前的视角一直支配者后人的思考”[1]346,这句话,同样适应于吴宓。
一、吴宓文学理念的展现
吴宓文学理念的展现是从对白话文学作品的批判开始的。吴宓认为,白话作品的外在表达形式有了很大改变,文学的“宣传功用”得到了加强,但内在的文学之美却有所退步。他将当时的文学作品分成了宣传文学、闲谈文学、消遣文学、特种或宗派文学四种类型,这些文学作品的缺点是:“(一)无高远之感情No Religious,Mystic,or Tragic Experience or Feeling。(二)无深邃之哲理。(三)无宏大之著作。”[2]35在吴宓看来,最佳的文学作品应“含有人生最大量的、最有意义的、最有兴趣的部分(或种类),得到最完美的艺术的处理,因此能给人以一个真与美的强烈、动人的印象,使读者既受到教益、启迪,又得到乐趣”[3]21。为了创造出垂范世人的文学作品,他想完成三件事:一是撰写一部人生哲学;二是以中国旧格律格式,写一部记录感情生活的《吴宓诗集》;三是模仿《石头记》和沙克雷(Thackeray),用中国式白话写成长篇章回体小说《新旧因缘》。除《吴宓诗集》外,他另外两个理想在其生前并未实现,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但我们从其遗存的诗歌和小说的文字中,依然可窥探到吴宓的文学理念。
对于诗歌,吴宓在《诗学总论》一文中有“诗者,以切挚高妙之笔(或笔法),具有音律之文(或文字),表示生人之思想感情者也”[4]219的论述。他在1941年于昆明西南联合大学开设的《中西诗之比较》课程中,又从“内质”和“外形”两个方面,对诗歌作了较详细的阐释:“诗之定义:(真的)事实,(有价值)的经验→文字:一、有序(事实之逻辑)。二、经济(一)选材(二)省字(三)用典。三、美(一)形(二)声(三)义。”[5]265在吴宓看来,符合这三个标准的中国诗人有三个:“一曰杜工部,二曰李义山,三曰吴梅村。以天性所近,学之自然而易成也。”[6]4吴宓推崇他们,除了“天性相近”外,还因为杜工部、李义山、吴梅村都生活于社会动荡不安、人民生活困苦的时代,他们不顾个人安危,怀抱爱国思想,忧国忧民,所写诗歌都是对时代和社会人生的观照。对于西方诗人,吴宓所喜爱的也有三个:“一曰摆伦或译拜伦Lord Byron,二曰安诺德Matthew Arnold,三曰罗色蒂女士Christina Rossetti。”[6]4吴宓认为,拜伦的诗是用简洁的古典文字书写现代浪漫的情感,安诺德和罗色蒂都是从人生经验出发,推己及人,从“人间之爱”到“天地大爱”,他们的诗歌符合吴宓所认可的“有序、经济、美”这三个标准。
对于小说,吴宓特别认同美国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所提出的小说标准:“性情真挚多感,自造成一种技术,藉小说以发表其对世道人心之理想。大率其撰作小说,渐由写实而趋于理想。其小说中之人物,固皆生活于现代之实际环境中,然皆理想高超而敏柔善感,代表旧日传统文化之价值及其道德理想。故其生活成为悲剧。……则Henry James之所思所感,所志所行,正与宓同。”[7]6吴宓认为,只有我国清代作家曹雪芹创作的章回体小说《红楼梦》,符合亨利·詹姆斯的小说标准,为此,他非常喜欢研究《红楼梦》,并成为了我国近现代史上著名的红学专家,先后作过数十次红学讲座。晚年时,吴宓曾在日记中揭示《红楼梦》一书的价值:“有人询宓以《红楼梦》之价值何在?宓答:在能描写封建贵族家中人性(尤其妇女习性)之真实。”[8]218为了能够写出深刻描写人性的小说,吴宓想模仿《红楼梦》,写一本名为《新旧因缘》的小说。1924年12月,吴宓化名湘阴王志雄,在《学衡》36期上发表了此小说的第一回,标题是《溯渊源明稗官要旨 寓理想撰新旧因缘》。后由于理想宏大,这部小说的结构、内容多次修改,终未写成,不过,我们可以从吴宓设定的小说结构中一窥其貌。他初期设定的小说内容是,“(一)李德培宦甘省。离甘后,即居京。(二)刘齐贤在甘先与李令芬相识,且共处两三年,时年约13-16岁,但未及婚姻事。(三)王福良于年暑假在京与李令芬聚首。刘齐贤至京之日,二人(王、李)业已订婚。(四)刘对李令芬,始终无爱情之表示,但中心藏之而已。(五)南京游宦一节取消。(六)刘父赴新疆只一次,在刘祖母去世之后,即宣统二年前后。(七)刘之外家表弟妹等,此外家或作为继室母夫人之母家。(八)王出洋后,李即携女至成都居。李殁,女乃赴湘。馀均如昔所定”[9]256。从吴宓最初设定的小说结构与内容中,既可以看到《红楼梦》的影子,也可以看到吴宓个人的身世经历。1929年8月24日,吴宓在其日记中,将小说原来的结构作了修改:“《新旧因缘》一大难点——李令芬与王福良本无深密关系,亦无曲折事实,退婚似不足重轻,此点应补正。又刘希哲出家为僧,可以下之理由语其来访之友:自杀——消灭(一)内的生活(二)外的生活……二种生活均可厌弃,则用此法。出家——保存内的生活,断绝外的生活……二种生活冲突矛盾为苦,可用此法。常人——进行(一)内的生活(二)外的生活……不惧冲突矛盾,亦毫无厌弃心”[2]271。此后,吴宓的日记中又多次记载了他和自己的学生、友人对这部小说的商讨、修改。吴宓最后一次提到这部小说,是在1955年的日记中,当时,他翻阅《儒林外史》一书,有感而发:“《儒林外史》中‘泰伯祠名贤主祭’为正面主题,其后又接写‘泰伯祠遗贤感旧’一段,而‘添四客述往思来’仍复叙及泰伯祠。宓夙爱此一段笔墨,1924年撰《新旧因缘》未成尝欲仿效之”[10]167。此后不久,他就遭受批判,后再无心力著述。从他这些零散的章节结构中,可以看到他于小说的雄心壮志,以及其心目中的理想小说,那就是能够超越现实,在艺术高度上能够媲美《红楼梦》的文学作品。
二、吴宓文学理念的建构内容
在吴宓看来,无论是诗歌还是小说,虽然文体形式不同,但其内在蕴含的文学理念却是一致的,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文学的发展需延续
1895年,严复发表《原强》一文,将达尔文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引入中国,进化论逐渐成了中国近现代史上影响最大的西方思想之一,提倡新文化运动的学者们将进化论思想应用于文学,认为优胜劣汰,新胜于旧,“新文学”自然优于“旧文学”。邦妮·S·麦克杜格尔在《介绍进入现代中国的西方文学理论,1919-1925年》一书中指出:“中国作家们显然相信欧洲文学的发展,是经过了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自然主义和新浪漫主义等诸阶段。”[11]482对于这些欧洲文学史上曾出现的文学发展阶段,很多中国学者认为,这是一个从低到高不断进化的过程,古典主义是文学发展的低级阶段,在中国学者急切想改变现状的大背景下,时间变成了最好的分水岭,“传统”成了“守旧”和“腐朽”的代名词,“旧”本身就意味着淘汰与抛弃,因此很多学者不仅对中国的古典文学不感兴趣,甚至对西方的古典主义也兴趣缺乏。在当时中国的现实环境下,这种文化的新旧论是符合人们的期待和需要的。但不能否认的是,前人的文化成果是后人的基石,后人必须站在前人肩膀的基础上才能不断前进,把文学作品从时间上强硬的划分为新旧,是人为割断历史,切割文化的典型表现。吴宓从“人文价值”的角度出发,反对文化的“新旧”论调,并认为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自然主义这几个阶段,并非是不断进化的过程,而是“以一定之次序而递嬗循环者也”[12],他亦不认可文化的进化论,但这并不代表他维护一切传统文化,他反对的是直接将西方进化论的“优胜劣汰”学说用之于教育与文学的论调:“以优胜劣败,适应环境之论,用之于教育及文学,即阑入天人二界,则大误”[3]80。他认为,文章应是“摹仿”,“古今之大作者,其幼时率皆力效前人,节节规抚,初仅形似,继则神似,其后逐渐变化,始能自出心裁,未有不由摹仿而出者也”[12]。“摹仿”之人是新人,被摹仿的自然是旧人;“摹仿”之文学是新文学,被摹仿的当是旧文学,新文学和旧文学不是“优胜劣汰”,而是继承关系。吴宓的“摹仿”说,实际上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因革”说。“因革”起源于孔子的《论语·为政》:“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孔子从历史的角度论述夏商周三代“礼”的发展,他认为“礼”的演变是“因革”的相互作用,但同时,他又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其意为,周“礼”借鉴了夏和殷两代之“礼”,已达到比较高的程度,所以他拥护周礼。吴宓建立在“因革”基础上的“摹仿”说,认为文学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新文学并非凭空产生,而是在旧文学的基础上“损益”而来,新文学绝不能割断与旧文学的联系。在文学的发展演变过程中,某一时代旧文学有可能达到较高的程度,新不必胜于旧,因此,他把东西方古典文学看作是文学发展历程的高峰,特别推崇古典文化。
2.文学内容需表现人性
吴宓认为,文学来源于人生,这个人生不是特指某个人的人生,而是指“人”的整体观念,吴宓的文学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归之为“人学”。吴宓的“人学”理念,一部分是由于二三十年代“人”的意识觉醒;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新人文主义思想本身建立在人的基础之上。吴宓的“人学”以“人生”为中心,但并不意味着文学是历史,直接记载人生活中真实的经验,“文学作品总的说来必须是‘创造’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产生一个完整的幻象;细节可以符合事实,从经验中得来。文学作品之价值不在于主题(材料),而在于处理(艺术)。所有的主题都一样好。好的文学作品表现出作家对人生与宇宙的整体观念,而不是他对具体的某些人和事的判断”[3]19。吴宓提出,小说应展现作家从人生与宇宙中提炼出来的整体的文化理念,其宗旨是真理与爱。以吴宓一直想写的小说《新旧因缘》为例,他希望,“以佛教及柏拉图哲学为观察人生、描写人生之根据,而为融化无迹、自由改造之自传。举宓一生之小小知识、小小经验之精华,人生、爱情之心得,道德、宗教之企望,文章、诗词之成绩,全入其中”[13]263。从吴宓日记的记载中,可以看出,吴宓希望能够将道德、哲学、人生思想理念融入文学作品中,文学作品既要来源于人生,又要蕴含人生哲理,实现文学反观人生和展现人性的目的。
3.文学形式的表达要优美
吴宓一直用文言文写作,他认为文言文是文学作品的最佳表现形式,但这并不意味着吴宓反对白话文。吴宓成长于新旧融合的时代,16岁就开始读《中国白话报》,他对好的白话作品持肯定态度,甚至大加褒扬。吴宓喜欢徐志摩格律优美的白话诗,认为徐志摩的诗是新材料、新形式的代表,他还非常推崇茅盾的白话小说,从小说的结构、人物、语言三个方面对茅盾的《子夜》给予了高度评价。此外,吴宓还将茅盾的小说《蚀》与《红楼梦》相提并论,他说:“《蚀》足为有价值之历史小说,一也。此书兼写政治与恋爱,其写女性恋爱之处特多,可誉为‘二十世纪之《红楼梦》’(规模之大则弗及)。故亦是有价值之爱情小说,二也。至其文笔,虽用当代之新体白话,然尚是中国文化人及曾读旧书之知识分子所写之白话,我辈读之,犹能领受、欣赏(鲁迅、瞿秋白及《毛选》一二卷之白话,亦不同近年之白话。)三也。以上三者,为宓欣佩《蚀》之理由。”[14]48同样对于老舍的长篇白话文小说《骆驼祥子》,吴宓也非常认可,并给予了非常高的评价。从吴宓对这些白话小说的评论中可以看出,他并不反对白话文写就的文学作品。事实也的确如此,他在1946年《武汉日报·文学副刊》的《序例》中曾明确提出:“本刊不拘文体,不别形式。文言语体、古文白话,或摹古或欧化,本刊兼蓄并收。又或高华凝练,或明白晓畅,或雅或俗,或庄或谐,悉听作者自由。但以每一篇来稿自具真善美成分为断。”[15]据他的学生刘兆吉回忆,刘兆吉曾在吴宓晚年的时候问他,是否还反对白话诗?结果吴宓很不高兴,提高嗓门说:“我反对的是不像诗的白话诗,同样没有诗味的旧体律诗我也不喜欢。”[16]在吴宓看来,古今中西文学作品都是平等的,白话与文言只是文学作品的表达形式,判断一篇文章水平高低,应是文学作品自身的“真善美”。实际上,新文化运动时期,大部分白话文学作品形式拙劣,连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胡适都认为需要提高。1920年9月11日,胡适在北大始业式上发表演说:“现在实在是没有文化,更没有新文化……现在动的方向却有两种:(一)普及;(二)提高,第一种方向我是不愿意加入的,并且不希望大家同学加入,因为普及知识构出几个半生不熟的新名词到处供给别人……我们大学学生要赶紧做学问,打开学问的门径,我希望从此以后,努力做提高的工夫,不要做普及的工夫。”[17]50从胡适的演讲中,我们可以看出,胡适认为新文化运动的成果需要提高,这与吴宓认为白话文的艺术水平还需提高的看法是一致的。
4.文学需有价值功用
吴宓是信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学者,但并不代表吴宓游离于政治事功之外,相反,他是一个积极入世,热心社会事务的学者,对文学的价值要求亦是如此,他曾将文学的功用分解为十类,即“涵养心性,培植道德,通晓人情,谙悉世事,表现国民性,增长爱国心,确定政策,转移风俗,造成大同世界,促进真正文明”[3]59。这十个功用实质上包含三个层次:一是文学对人的价值。吴宓用“涵养心性,培植道德,通晓人情,谙悉世事”来概括文学对人的价值。“涵养心性”立足于作者和读者两个视角,从作者的角度来说,是“表达”,是“不平则鸣”,也是《诗大序》所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情。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从读者的角度来说,是通过阅读文学作品使其宣泄感情以恢复心态平衡。“培植道德”意即文学作品不仅仅是宣泄表达感情,还要能传播真善美的理念,这种传播不是教条式的说教,而是“润物细无声”,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内在陶冶。“通晓人情”并非我们平时所说的人情世故,而是指一种“普遍人性”,这种“普遍人性”的表达需要普遍与一般的结合,既具有典型性,又必须具备普世的意义。“谙悉世事”指“文学提供信息(知识)——古今中外政治及社会情况”[3]59。文学不能脱离时代,文学作品需要能提供充分的社会知识和经验,同时文学还需要超越时代,不局限于地域、时代、国界,能够反应普遍的人性,吴宓认为曹雪芹的《红楼梦》、吴敬梓的《儒林外史》、英国麦考利的《英国史》都属于超越时代的作品。二是文学的政治价值。吴宓用“表现国民性,增长爱国心,确定政策,转移风俗”来概括文学的政治价值。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文章”从来不是“为文而文”,早在春秋时期,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就提倡诗教,有“兴”“观”“群”“怨”之说,后有韩愈的“文以贯道”(《韩昌黎文集校注》),再有宋理学家周敦颐的“文所以载道也”(《通书·文辞》)。当然,吴宓所说的“文学功用”与中国传统的“道”有所不同,吴宓认为:“诗之一道,欲其工切,必与其时代之国势民情,诸方呼应乃可”[18]18,文学要体现“国势民情”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文学作品要表现自身独特的国民性,如“希腊文学——人文主义(和谐;均衡;比例)。罗马文学——政治德行。(也是彬彬有礼的人的精神,温文尔雅;严肃的责任感)。中世纪拉丁文学——信仰与理性统一(一致)。希伯来文学——德行;意志力。梵语文学——弃世(自我克制);永生。法国文学——社交本能。德国文学——个人主义。英国(及美国)文学——实际的,功力主义的品质”[3]62-63。暂且不论吴宓的概述是否正确,但各国文学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文学风貌与思想特征却是事实。其次,文学作品要体现一个国家的文化。无论一个国家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应该热爱本民族的历史、功业,而这恰恰是当时中国人所缺乏的,“吾国人目前之大误:1.但自暴其丑2.无信仰3.不读经史4.破灭文字(标志)5.不能答外人之问6.无国歌”[3]65。正是由于国人不热爱自己国家文化,导致国人的性格有随意附和、无自尊自爱及信仰心等诸多缺陷。在吴宓看来,人有人格,国有国格,否则难以立本,一个国家的国格不能来自于外国,必须根植于本国的历史。再次,文学要能够改良社会。文学作品不能光描写社会黑暗和人类罪恶,文风上也不能一味采用尖酸刻薄识讽骂詈的方式,而是要通过文学作品导人向上,正视民族发展历史,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三是文学的道德价值。吴宓用“造成大同世界,促进真正文明”来概括文学作品的道德价值。“大同世界”不是一事一物都要相同,而是指“世界之平和,必求人心之相同。即须有同人之文化”[3]67。“同人之文化”不是指提倡一种思想,强力灌输宣传,使之普及全国,而是要沟通不同的文化,破除不同文明状态下的文化壁垒,使文化的发展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这个共同的目标就是“促进真正文明”。在不同的学者眼里,“真正文明”有不同的含义,吴宓认为,这是指不同文化融合贯通建构的新文化,文学作品有义务传播这种“真正的文明”,这是文学的最终价值,其价值超越了国家、地域、时代的界限,是人类文化发展的最终希望。吴宓追求文化的会通,极力推崇中西方传统文化,并不是要回到原来的古典文化时代,而是立足于当时的文化环境,针对新文化运动后期文化发展弊端,致力于引向自己所认可的“真正文明”。
三、吴宓文学理念的建构基础
吴宓文学理念并非无的放矢,而是有其自身的建构基础,这个基础就是“天人物”三界,天界是“以宗教为本,笃信天命,甘守无违,中怀和乐,以上帝为世界之主宰,人类之楷模”;人界是“以道德为本,准酌人情,尤重‘中庸’与‘忠恕’二义”;物界是“不信有天理人情之说,只见物象,以为世界乃一机械而已”[12]。三界是一个整体,从物界到人界再到天界是内在统一层层递进的关系,人界是最主要的,人在天地万物中具有核心地位,人是宇宙的中心。吴宓的“天人物”三界说,在某种程度上是中国天地人“三位一体”文化结构的延续,在天地人三者中,天地虽然是根本,但人处于一种能动地位,具有主动权,“人的世界”是文学研究的根本,是一切文化建构的基础,吴宓把人的世界看作“物质的,智力的,道德的,精神的生活。私人的,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生活。外在的与内心的生活。世间的生活与出世间的生活”[3]80。人类共同生活的世界是“共相”,个体人的生活世界是“殊相”,“共相”由“殊相”组成,人类世界就是文学建构的基础。
文学作品要反映人类世界,但这并不意味着“忠实的抄袭或准确的再现人生”[3]80,需要的是“创造”,那如何创造呢?吴宓认为,文学创作者应具备三类素质:一是具备博采东西文化,并览今古文学的功力。只有博览东西古今文化,然后才能了解什么是真文学,什么是适合我国发展的文学。新文化运动之所以能够风起云涌,获得广大青年的推崇,在吴宓看来,其根本原因是:“今中国之人能读西书者甚少。故以笔墨辩论,虽作者述经据典,繁征博引,而读者实莫从审判。满纸人名地名书名等,堆积充盈,读者见之,如堕五里雾中,徒震惊于作者学问之博,以为彼其胸中蕴蓄乃如此之多。”[12]文学是为人生的艺术,从“人性”的根基出发,文学创作者必须博览群书,才能具备应有的文学艺术素养,如社会责任感、对人生的理解与观察,基本的文学美感、对事物的判断能力等艺术修养,而不是人云亦云,随潮流而行。二是文如其人,文学创作者需要修炼成道德高尚之人。我们阅读文学作品,会发现每篇文章语言不同,内容不同,表现出的格调也不同,并认为天性仁厚的人,他的文章会呈现出慈祥的气氛;天性阴酷的人,他的文章会呈现出一种阴冷的风格,因此,要把文章写好,首先需要修炼个人道德,而不能只是一味的人云亦云,需要在模仿学习他人的基础上提高,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所要求的:做文先做人,具备谦卑品格是做文的先决条件。三是文学的创作者要有高妙之笔,能够达至人心,再由内向外反射,文学人生化,人生文学化,从而实现指导人生和展现人性的目的,这就需要吴宓所说的“高妙”之笔:“不实指,不平铺,不直叙,不顺写,不白描,不明断,不详释,不遍举,不密绘,不条分缕析,不量尺度寸,不浅俚凡近,不蹈常习故,不因袭陈腐,不以法律科学机械之法,论人叙事写景绘物,而透过一层,直达核心。”[4]219只有不同笔法刚柔相济,在事物的对立矛盾中得到新的统一,才能实现直达人心的效果。
综上所述,在百余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求新求变一直是时代的主流,吴宓的文学思想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未入主流,也没能阻止新文化运动前行的步伐,不过,吴宓的文学思想是中国激进文学时代的一种参照与互补,其建构目标在根本上与每一个关心中国文化前途命运的中国人是一致的。即使在当时,吴宓也并不孤独,他的文学思想不仅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整个学衡派文人的理想,也代表了一批国学根底深厚、热爱优秀传统文化的知识分子,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对中国未来文学走向的学理探讨。今天,我们重新回顾吴宓的文学思想,无意评论“激进”或“保守”思想的是非,也不是以吴宓之是来攻击新文化运动诸学者之非,当然也不仅仅是要探讨当时学人的文化心理,而是通过再次回眸历史,反观中国百年的文化发展历程,希望从中撷其精华,汲取智慧,对我们今天文学文化的发展提供一个指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