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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破体雄健 青出于蓝

2023-05-10毛代炜

中华瑰宝 2023年5期
关键词:王献之梁武帝二王

作为『书圣』王羲之的儿子,王献之没有被父亲的光环所掩,而是敢于突破和创新,青出于蓝,以独特的风格与父亲并驾齐驱,成为中国书法史上的核心人物与学习典范。

王献之(344—386年),字子敬,小名官奴,琅玡临沂(今属山东)人,东晋书法家王羲之第七子。因家学渊源,王献之自幼便接受了良好的书法教育,以行书及草书闻名,并在楷书和隶书上有深厚功底。王献之与其父王羲之在中国书法史上并称“二王”,是中国传统书法的核心人物。王献之有“小圣”之称,又与张芝、钟繇、王羲之并称“书中四贤”。唐人张怀瓘《书估》评其书为“第一等”。

天姿特秀  少有盛名

王献之幼年即显露出不凡的才能,《晋书》中记载他“少有盛名,而高迈不羁,虽闲居终日,容止不怠,风流为一时之冠”。这在魏晋时期可以说是对名士的高度评价,也点明了王献之高傲不羁的性格与风流高贵的品行。

南朝宋虞龢在《论书表》中记载了王献之学书的两则故事。其一,王献之七八岁时学书,一次在他写字时,王羲之从其背后夺笔试探,“其笔不脱”,可见他有极强的控笔天赋,王羲之很欣慰,叹曰:“此儿书,后当有大名!”其二,一次王献之出去玩,看见一面新用垩泥粉刷的墙壁非常白净,便用笤帚蘸着泥水在墙上写了方圆近丈的一个大字,引得人们争相围观。王羲之看见后十分惊叹,问是谁所写,得知是“七郎”之作,大加赞赏,甚至在给亲友的书信中写道:“子敬飞白大有意!”两则故事从侧面说明了王献之具有非凡的书法天赋,也借王羲之对儿子的欣赏道出了王献之的书法水平之高。后人讨论王献之的书法成就,均离不开王羲之的评价。

唐代孙过庭在《书谱》中也曾记载王献之模仿王羲之书法的故事:一次,王羲之要去都城,临行时在墻壁上题字。王献之悄悄把字擦掉,换位置重写了一遍。王羲之回来以为自己酒醉记错了位置,并未怀疑是王献之伪作。由此可见,王献之在青少年时期所展露出的书法才能已有其父王羲之的神韵。王献之的可贵之处在于,在父亲的书风笼罩下敢于突破和创新,形成与王羲之不同的书法风格。他在较早的时候即展现出能与其父相颉颃的书法水平,这在传世的“二王”书法作品中有所体现。

王献之在青少年时期即表现出创新性的书法思路,对古人的书风并不迷信。唐代张怀瓘对王献之的书法观有记载,王献之十五六岁时,曾向王羲之提出要“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势……大人宜改体”的想法,王羲之笑而不答。及其业成,果能“神用独超,天姿特秀。流便简易,志在惊奇。峻险高深”(《书估》)。这论断固然有张怀瓘自己的审美取向,但从“二王”的传世法帖中可见此说并非其专断。

诸体兼备  破体出新

迄今所见王献之的法帖并无墨迹传世,只有历代摹本或刻本。如《鸭头丸帖》《中秋帖》《十二月帖》《地黄汤帖》均为后人临写,因临写者书法水平所限,部分文字失真;《淳化阁帖》经过多次翻刻摹拓,精神早已不似原貌。目前最为可信的摹本为辽宁省博物馆藏唐摹本《万岁通天帖》,其流传有序,保存较为完好。其中有王献之《廿九日帖》,笔画精到,与其他刻本面目不同,是研究其书法风格的典型样本。

《廿九日帖》虽然篇幅较短,字数不多,却可精确展现王献之与众不同的书法特征。帖中同时出现了楷书、行书与草书三种字体,如:帖中的“日”“白”“奉”“中”“弟”“具”等字是楷书;“深”“体”“甚”“顿”等字是行书;“献之”“何如”“再拜”等字词又是草书的写法。这种杂糅多种字体的书法形式,在传统书法领域被称为“破体”,虽诸体兼备,却并不显得杂乱无章。此帖通篇气息贯畅,自由灵动。其用笔方圆结合,结体纵横交错,用墨轻重缓急俱备,构成一个既谐调又丰富的整体。帖中隶书笔意基本消失,楷书的起笔为明显的方笔,笔画横平竖直,并没有后世总结的“藏锋”用笔特征;转折处用翻笔铺毫,不作提顿,犹如刀刻;用笔奔放,与魏碑或唐代书法严格的书写形式形成了对比。有人认为,王献之的书法已经具有完整的北碑样式,是《始平公造像记》《张猛龙碑》等北碑风格的先导。这表明王献之的确对王羲之的书法风格有所改造,并且脱离了传统的“钟王”书法体系,开启了由隶入楷的先河。

王献之另一件较为可信的书法作品为《玉版十三行》,以小楷书写曹植的名篇《洛神赋》,是我国书法史上的小楷名作。《玉版十三行》因刻在碧玉上而得名,原石纵29厘米,横26厘米,质地为冰苍色河南石。原文为《洛神赋》中的一段,自“嬉”字至“飞”字,共13行250字。此作宋元时曾流传两个墨本:一为麻本,一为唐摹硬黄本。据考,硬黄本为柳公权临本,麻本在北宋时入内府,并刻字上石。靖康后此石散佚,后宋高宗先得9行176字,贾似道复得4行74字,恢复原数,并藏于西湖葛岭半间堂。贾似道被杀后,半间堂倾圮,玉版被埋入地下,明万历年间于半间堂遗址出土,复显于世。此石先后由陆梦鹤、翁嵩年递藏。翁氏于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将原石贡入清内府,圆明园被毁后,流入民间,后为安徽朱氏、上海吴氏递藏。1982年被北京文物商店收购,1983年转藏首都博物馆。

王献之曾被迫与原配郗道茂离婚,娶新安公主,导致精神抑郁。其遭遇与《洛神赋》中描写的爱情悲剧相近,故他喜书此赋。正因为他有感而书,并多次书写,因此《玉版十三行》十分精彩,成为他的楷书代表作。此帖无论章法、结字或笔画,都独具特色,臻于完美。其文字笔画沉着刚健,无一笔软媚,结字宽绰舒展,字形大小交错,字势欹正相倚,形态自然。帖中长者如“左”“素”等字,扁者如“款”“交”等字,对比强烈;“余”“美”“良”等字的捺笔特别突出,成为主笔,让人印象深刻;“嬉”“瑞”“玄”等字,在本身结法和行间的错落处置上摆脱了隶书特征,形成了独有的楷书风格。这些各具特色、看来难以协调的艺术元素统一于整体布局之中,形成了顾盼有姿、丰富多彩又耐人寻味的韵律感,这也是破体书法的精神内核。前人对此帖曾给予极高评价,如清人杨宾认为其“字之秀劲圆润,行世小楷无出其右”,甚至有人称其为“小楷极则”。

褒贬不一   父子楷模

在中国书法史上,“二王”的成就虽为历代文人所公认,但人们对王羲之和王献之的评价却各有不同。王羲之的书法历来被认为是无可挑剔的范本,更有“书圣”光环加持;王献之的书法则经历了多次反复,历代对其评价褒贬不一。对“二王”父子的比较,大致有三种认识:一是献之胜父;二是献之远不及父;三是父子各有优胜之处。

持第一种观点的人主要是王献之自己与虞龢、米芾等。王献之自己的看法,表现在他和谢安的对话中。谢安问他:“君书何如右军?”王献之答曰:“故当胜。”当谢安告诉他舆论不这样看时,他坚持自己胜父的观点,答曰:“世人哪得知!”虞龢引述上述谈话,并认为“父子之间又为今古,子敬穷其妍妙,固其宜也”,四贤之间“优劣既微,而会美俱深,故同为终古之独绝,百代之楷式”(《论书表》)。米芾更推崇王献之,言“子敬天真超逸,岂父可比也”,其书法也深受“小王”影响。但王献之自认更胜其父的观点,在封建礼教盛行的时代并不被文人所接纳,因此这也是他的书法被贬损的理由之一。

第二种观点以梁武帝与唐太宗两位皇帝最具代表性。梁武帝萧衍在《观钟繇书法十二意》一文中说:“子敬之不迨逸少,犹逸少之不迨元常。学子敬者,如画虎也;学元常者,如画龙也。”梁武帝明确提出“小王不如大王,大王不如钟、张”,并讲明理由,批判了虞龢等人的说法。梁武帝这一观点的提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当时的书坛十分流行王献之的书法,陶弘景曾言:“比世皆尚子敬书,元常继以齐代,名实脱略,海内非惟不复知有元常,于逸少亦然。”(《与梁武帝论书启》)因梁武帝深谙书法之道且地位崇高,加之他命内府摹拓人大量复制钟繇和王羲之作品,使“小王”独尊的局面得到改变。

另一个独尊“大王”、贬抑“小王”的皇帝是唐太宗李世民。他在《晋书·王羲之传》传论中说:“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唐太宗对王献之书法极为贬抑,后人多認为有失公允。但唐太宗是位有作为的皇帝,把王羲之的地位提到了空前的高度,影响甚大,王献之的字一时被打入冷宫,有的甚至只有改变面目才能保存下来。

主张各有优长的第三种观点人数较多。如南朝宋羊欣在《采古来能书人名》中记述:“王献之,晋中书令,善隶稿,骨势不及父,而媚趣过之。”张怀瓘认为:“逸少秉真行之要,子敬执行草之权,父之灵和,子之神俊,皆古今之独绝也。”(《书议》)这是比较客观的看法。

综上所述,王献之在张芝、钟繇、王羲之之后,以外拓的新型笔法和妍媚、骏爽的独特风格开创了一个新的书法时代,取得了巨大成就,跻身于“四贤”之列。从王羲之逝世至梁武帝执政约150年间,是王献之书法影响最大的时期。虽然之后由于梁武帝和唐太宗的干预,“小王”书热降温,但“二王”作品一直是后世学习的重要范本。王献之的书法虽有争议,但在悠久的中国书法史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其创新精神也是中国书法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毛代炜,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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