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新版《审计法》下城商行审计职责研究
2023-05-09陈曦
摘要:2021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于2022年1月1日开始施行。按照新修订的审计法修正草案,地方银行被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对于以宜宾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宜宾商行”)为代表的城商行来说,新的审计法对审计工作产生积极影响。本文从新版《审计法》修订背景出发,研究修订后的主要变化,并结合宜宾商行内部审计实际情况,研究宜宾商行职责,并对深入推进城商行审计工作,提供一定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审计法》;城商行;审计
一、2022年版《审计法》修订的背景
本次修订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不断完善审计监督和审计制度、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等分不开,也与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是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全面深化改革等分不开。概括来说,《审计法》的修订主要基于如下四个方面考量。
(一)与时俱进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发展的需求
我国第一部《审计法》诞生于1994年,正式从1995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从1995年至今,我国审计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审计法》保障我国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在推进依法治国、党建廉政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上一次修订时间是在2006年,从2006年以来国内外政治和经济发生深刻变革,从互联网步入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人工智能、5G数字化转型新时代。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面临国内外各种挑战,现行的《审计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亟待与时俱进修订完善。
(二)逐步发挥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的需求
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工作,陆续出台法律法规,完善审计工作体系,通过完善的审计制度体系推进监督职能发挥,规范各项工作的开展。自2014年起,不断完善审计制度,结合工作实际需求修订和完善审计法及实施条例。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改革审计管理体制。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统一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实现全覆盖。基于上述法律法规,我国审计监督体系已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需求
近年来,地方政府为拉动城市基建和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地方城投等平台融资,造成地方政府大量隐性债务,也给金融风险埋下隐患。与此同时,部分金融控股集团由于庞大的规模、交易的多元化、股权关系的复杂性等,存在较大的金融风险。地方银行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商行、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受股东结构的复杂性、内部控制和合规不完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薄弱、数字化转型较慢等多方面因素制约,也存在不良率较高、流动性困难等风险。这些都需要国家审计机关或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更好摸清家底,寻求问题的诊断和整改,以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四)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求
《审计法》为新时代更好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其修订表明国家治理方式的转变。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新时代的国家审计要聚焦于实现对党的机关、行政机关的审计全覆盖,聚焦于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全覆盖,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本次《审计法》修订的新变化
(一)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审计法》中明确提到,要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完善的审计管理体系。我国的审计工作或审计事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贯穿于审计的全流程,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也是有我国审计事业的鲜明特色。
(二)扩大了审计对象范围
从审计对象来看,地方银行被纳入审计监督范围。相较于旧版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新版的审计对象范围扩大,不仅包括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等单位,还将其他金融机构等单位纳入审计范围。同时,新版对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如新增了审计机关要对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国家利益等醒目支出的资金形成的资产审计监督。这一点是对旧版的一大突破。
(三)注重内部审计
新版《审计法》中明确提到,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在内部成立内审部门,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同时审计机关要对内审部门的职能监督,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这里提到的内部审计,包括国有企业或金融机构,地方城市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这体现了审计的全覆盖原则。这一点也是旧版《审计法》所不具有的特点。
(四)明确审计职业规范
《审计法》明确了审计的道德规范,规定我国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是对审计队伍和人员从业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明确规定了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要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做好监督管理职能,不得干预单位的正常经營管理活动,且要对被审计单位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这是对审计人员提出的保密义务。在内容上较旧版有了拓展和延伸,增加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与近年来《信息安全法》规定相吻合。
(五)加强审计事前预防
《审计法》不再局限于出现问题后的事后监督,而是更加注重风险前置,注重事先的风险预防或防范。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过程中,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好事前预防,提前介入管理工作前端,加强过程管理监督,重点关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及时向上级报告。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审计机关,还适用于国有企业或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要善于及时敏锐发现本单位经营中的风险隐患,及早排除风险,从而促使审计从“事中监督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
三、新版《审计法》下宜宾商行对内职责
(一)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从严制度建设
2021年,宜宾商行制订了《宜宾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宜宾市商业銀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实施办法(修订)》《宜宾市商业银行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修订)》等规章制度,持续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依规审计,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将制度建设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保障。
(二)响应国家战略进行各种专项审计
宜宾商行将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与国家重大政策特征相结合,开展持续跟踪审计,不断推动国家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并取得良好的效果。2018年至2020年,宜宾商行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回归金融本源”“房地产监管政策”“金融扶贫”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开展相关领域专项审计26项,项目涵盖信贷业务、柜面业务、中间业务、财务管理、公司治理与内控机制,审计分支机构38家,实现机构全覆盖、业务全覆盖,有效保障宜宾商行高质量发展。例如,为推动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企业系列举措,开展小微企业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还本付息方式、延期方式等进行对比分析,督促分支机构严格中小企业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等中央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三)配合业务经营进行各类专项审计
2021年,宜宾商行为推动业务运营质量,实施授信业务专项审计、金融市场业务专项审计、现金及柜面业务审计、中心金库专项审计、理财业务专项审计、线上贷款专项审计、信息科技相关审计等,有力推进宜宾商行业务的规范稳健运营。
四、新审计法下城商行对外职责
(一)配合地方政府化解隐性债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2018年印发的《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当前地方政府债务要稳住新增,妥善化解存量。地方政府债务化解,通常有地方财政偿还、项目企业自身经营收入偿还和融资平台破产清算偿还三种方式。其中,对于融资平台破产清算偿还方式,城商行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这就要求城商行和地方政府、城投融资平台等积极协商,在财政部门隐性债务系统核实并上报后制度统一债务化解的规划。在评审环节,城商行要加强沟通,了解地方政府化解债务思路,配合落实风险化解方案。在贷后管理方面,要求财政预算资金直接支付至城商行专用账户内,授权城商行可直接划款还贷。该笔资金到账后并经城商行同意不得支出,防止还款资金被占用、挪用。同时,城商行与财政部门定期核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并对授信申请人资信、收入变动和行业动态等持续监控,最大限度保障城商行的利益不受损失,也有助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维护本地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二)配合国家审计查询单位金融账户
《审计法》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如有充分证据表明被审计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将公款进行转移或转入其他账户的,经相关机构批准可以查询相关金融数据。假如违规单位在城商行开户,城商行必须积极配合国家审计部门,提供相应的账户资料,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工作。
(三)联系社会审计机构
城商行不仅要做好内部审计,还要配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地方分局、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做好外部审计。以宜宾商行为例,2021年受董事会委托,牵头开展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评估审计。配合十四五规划,完成预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上市辅导投资银行招投标工作。协助做好央行金融机构评级、银保监会监管评级等工作。
五、深入推进城商行审计工作的对策建议
宜宾商行是在原宜宾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改制设立的股份制地方金融机构。该行内审部具有一定的工作创新机制,但由于成立时间较晚、资产和人员规模有限、内部控制等规章制度有待完善,审计工作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例如,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实践中存在重业务轻审计现象,内部审计的整改落实和执行力度不够;数字化科技应用程度偏低等。宜宾商行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入推进审计工作。
(一)提高审计重视程度
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该行审计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合规等配套制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以准上市公司的标准从严加强审计等各项制度建设,逐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为未来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提高实效。进一步树立审计的内部独立监督地位,加大对违规问题的整改,联合内控合规风控等部门督导落地,促进整改见实效。
(二)加强大数据审计
宜宾商行十分重视信息技术在审计中的应用,基于大数据原理开发建成了智能审计系统,建立了前中后台全覆盖的风险导向型审计,中台发现异常交易并预警风险,后台根据风险预警开展数据分析并筛选审计重点,前台根据筛选的重点开展现场审计和跟踪检查,有效提高审计工作的“精准度”,极大提升审计效率。宜宾商行应顺应数字化转型趋势,继续完善大数据审计,进一步完善智能审计,提高审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三)加强宜行基层党建
根据新修订的《审计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宜宾商行党的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宜宾商行内部审计业务全流程,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业务经营,促进党建与业务紧密融合。加强日常思想政治学习,发挥党员在内部审计、内控合规、风险管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以严格规范审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四)推进公司治理
宜宾商行内审部要加强与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第三方机构沟通联系,配合做好外部审计。宜宾商行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合规性,提高对审计的重视程度,改善经营管理效能,完善内部评价和考核机制,促进经营质效提升。
六、结语
对于城商行来说,学习和执行新版《审计法》意义重大,它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职责,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也必将提高城商行内部治理水平。新版《审计法》为城商行履行内部审计和外部职责指明了方向和道路,对于宜宾商行来说,必须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提高内审重视程度,加强大数据审计。同时,加强基层党建,推进公司治理,为改善经营管理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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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曦(1985),女,四川省宜宾市人,硕士,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为金融与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