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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文化归因及文化反腐的作用情境

2023-05-08任建明王璞

廉政瞭望 2023年4期
关键词:监督者官本位人情

任建明 王璞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腐败的滋生和蔓延必然受到文化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官本位思想的桎梏、人情文化暗藏的寻租空间、监督文化的“淡漠”以及价值失范等因素皆会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严重阻滞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此背景下,亟须打造文化反腐“第二战场”。

但审视文化反腐工作的实际状况,其深入性和有效性有待提升,仍须进一步加强廉洁教育工作,推动制度反腐和文化反腐有机结合,构建民众参与反腐工作机制,有效发挥文化反腐的“治本”效用,实现“不想腐”的工作目标。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腐败的滋生和蔓延有必然的社会文化影响。腐败文化为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提供了心理依托,腐败文化会异化为主体的价值选择、思维系统和行为准则,尤其是党政人员受到腐败文化“俘获”时,腐败问题更会积重难返。针对性地剖析腐败行为背后的文化归因,才能靶向施策,发挥文化反腐的工作效力。

官本位思想的桎梏。官本位思想及其背后的特权意识是封建腐朽文化的“残骸”。农耕社会对权威的服从是官本位思想滋生繁衍的社会生活基础,血缘宗法制度和家国一体社会结构固化的社会等级关系以及官僚体系更是成为官本位思想的制度“庇护”。特权阶级长期垄断和把持社会阶层进阶的政治与经济资源,才形成了以权力、官衔为核心的官本位文化。此外,科举制度为官本位思想的传播发展提供了土壤,“学而优则仕”“封妻荫子”等观念深入人心,官位、权力、功名成为被用来衡评自身社会价值的单向指标。官本位思想作为一种腐朽的封建文化,具有较强的延续性。在当今社会,官本位思想仍在部分党政人员中沉渣泛起,部分公职人员认识混乱、宗旨淡漠、行为失范,导致众多腐败现象如同幽灵一般游荡于社会之中。此外,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官尊民卑、唯上、唯权等思想流毒甚广,导致本应充当外部“监督者”的民众往往会陷入“沉默的螺旋”状态,对贪腐问题置若罔闻,甚至“逆来顺受”。长此以往,正常的社会关系被权力绑架,导致腐败问题不断滋长以及社会腐败文化的链式传播,导致贪污腐败、官僚主义、以权易官现象屡禁不止,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动摇了党的执政根基。

人情文化异化。与西方国家的团体格局不同,中国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差序格局。自古以来,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宗法制度是构成中国传统“熟人社会”“宗法国家”的重要基础,维系着传统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而宗法文化背后的人情文化在社会发展中也起到融合经济、标示价值、维护稳定的作用。同样,诚如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言,“从整体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人情社会”,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人情文化作为传统社会当中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工具,形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礼治模式。在礼治模式下,民众稍有“逾越礼俗”,便可能损害自身“社会资本”,在群体网络中受到疏远与贬抑。为了维系稳定的人际网络和社会资本,人们在行为选择时会受到人情文化的影响,倾向于接受并遵照“人情法则”。现实生活中隐藏在人情往来背后的大量权钱交易案例便是明证。

作为传统礼俗的重要载体,本应规范社会秩序、规避外部风险的人情文化,受到市场经济文化等外部价值理念的冲击和影响,逐渐呈现异化的趋势,衍化为侵吞公共利益的工具,人情文化背后的寻租空间更是会成为腐败问题滋生的温床。以血缘、地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网络,广泛渗透于公职人员的价值诉求、思维方式和交往习惯中,导致其价值判断出现扭曲,成为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思想桎梏。

负面价值观念冲击。由社会发展和体制转轨带来的价值失范问题以及外部负面价值文化带来的冲击会激发“丛林法则”泛滥、寻租空间放大、腐败频发等负面社会问题。随着经济制度的转轨,由市场经济带来的价值文化也随之“进场”,传统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性和整合性受到了严重冲击,尤其是西方社会“拜金主义”“享乐至上”“自我中心论”等负面价值观念逐渐渗入并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扭曲了个体和社会层面的价值规范,弱化了民众对腐败现象的容忍度,更会导致部分党政人员自身精神文化领域真空、无序与失范问题频发。由于价值观念和道德约束力式微,部分公权力行使者过度追求物质获得,导致贪污腐败问题频发,更会引发多米诺骨牌的链式反应,形成唯利是图、不择手段、急功近利、拜金主义的腐败亚文化。此外,传统社会中重人治、轻法治的价值观念影响深远,这也增加了反腐工作归于无序和无效的风险,甚至增加了权力失控的可能性。现实生活中部分党政机关“一把手”无视党纪国法、贪污腐败的案例即是明证。

监督文化“淡漠”。在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的影响之下,权力监督方面出现了极具中国特色的监督文化特征。自秦朝统一后,大一统历史和思想成为中国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和基础所在,贯穿中国封建社会始终。虽然历朝历代奉行的监督理念各有不同,但是其基础特征极具一致性,即建立和实行自上而下的单线型垂直监督体系和理念,对权力的监督主要依赖自我监督和专责监督(“监督”人员)。制度亦是以组织监督为核心进行设计,如朝议制度、谏诤制度和巡视制度等,皆通过诉诸组织监督、自我监督来应对权力滥用问题。但受封建社会等级关系、等级观念的影响,权力监督主体往往责任意识较为淡薄,甚至存在“官官相护”的现象,民众更是难以触及“权力的中心”,对其进行监督无从谈起,造成外部监督理念和意识缺位的现实“场景”,这也是引发权力滥用、腐败横行等现实性问题的根源之一。

此外,在数千年的政治文明史中,增设监督机构或者专责人员(官员)以及树立权责边界的政治“意图”,皆是加强对被监督者的监督,而对监督者这一角色的“元监督”意识以及相关制度安排基本阙如。即便有一些考虑,也只是诉诸自我约束,没有设计出任何具有针对性、具体的监督制度。长此以往,无论是当权者自身还是“外部”民众均忽视或“漠视”对监督者的监督,导致有针对性的廉洁、政治监督文化长期缺位。监督文化与配套性制度构建互为因果,在缺少“元监督”文化的情况下,对行使监督权的“监督者”进行监督更是難以付诸实践,这也是当前大量纪检监察干部被"围猎"的深层原因之一。

文化反腐以其独特的思维理念和运行逻辑,发挥廉洁文化的力量消除腐朽文化,从源头上清除腐败产生的土壤。为有效发挥文化反腐的现实作用,可以将其与构建预防教育工作体系、释放外部性监督效用、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营造廉洁家风等工作情境有机结合起来,为消弭腐败文化、提升反腐工作实效提供可能。

构建预防教育工作体系。制度反腐更多发挥外部拉力的“威权”作用,文化反腐并不直接与惩治腐败进行“对话”,而是以廉政建設和廉洁活动为基础,发挥其在预防和教育工作中的内部推力作用。

释放外部性监督效用。廉洁文化通过其独特的作用形式和嵌入情境,为增强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性监督效力提供解决思路,有助形成“有腐必反”的社会氛围,构建对公权力监督的广泛阵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等外部性监督的作用。新加坡、芬兰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的廉洁文化建设实践经验便是明证。可以开启“全天候”探照灯,倒逼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营造制度反腐与文化反腐相得益彰的良性格局。

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其一,文化反腐可以发挥廉洁文化的约束作用,进而保障监督权的廉洁性。其二,文化反腐可以形成对“监督者”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文化“包围圈”。其三,监督理念的形成有助于推动监督制度的完善,为有效破解监督"监督者"难题提供可行性保障。

营造廉洁家风。廉洁文化中所包含的公正、无私、诚信、清廉等品质,对塑造清廉家风、完善乡规民约、构建伦理道德文化和维持礼治秩序起到重要的现实作用,对公职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道德准则和处世方法起到“纠偏”作用。筑起文化反腐“第二战场”,形成廉洁家风家规,构筑党政人员抵御腐败侵蚀的“第一道防线”,让家庭成为廉洁的港湾而非腐败的“洼地”,有效规避“家族式”腐败塌方问题。

(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原文刊于《廉政学研究》2023年第一辑,标题有改动,内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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