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困境与对策分析
2023-04-27张煜晖
张煜晖
摘 要:建设高效运转的绿色金融体系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内在要求。基于对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梳理,发现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已经日益完善。在一系列制度和法规的指引下,中国的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规模不断扩大,但仍面临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完善、绿色金融的风险管理市场不足、碳交易市场金融化水平较低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充分发挥绿色金融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市场定价功能,从而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绿色金融体系;碳达峰;碳中和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3.10.005
0 引言
有效的金融支持是保障“双碳”目标顺利实施的基础和保障。当前我国“双碳”目标战略下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仍然不高,与“双碳”目标顺利实施的金融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传统融资方式相比,绿色融資普遍面临成本高、期限长、收益低等问题,其发展也会受到更多因素的干扰,因此科学分析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现状、面临的实际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双碳”目标下建设绿色金融体系的政策建议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双碳”目标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1.1 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
“碳达峰”的过程必然是减排成本持续增加的过程,高度市场化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需要强有力的政策引导。当前,引导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了“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三大功能”指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功能,“五大支柱”包括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强化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积极拓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空间。至此,“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发展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
1.2 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的融资规模持续增加
我国绿色贷款余额稳步提升(见图1),绿色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呈现出大幅的上升趋势(见图2),截至2022年二季度末绿色贷款存量规模已居世界第一。绿色信贷主要集中在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节能环保三大领域,服务形式逐步由单一的信贷投放向多元服务升级。
在绿色债券方面,2021年2月,“碳中和”债券开始启动发行,碳中和债更加聚焦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绿色建筑、碳汇林业等绿色项目;根据Wind数据库中碳中和债券指数成分债券数据统计,“碳中和”债券发行7个月以来,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有114只碳中和债券发行,总发行规模达到1645亿元。截至2022年6月底,绿色债券整体发行规模超速前行,发行规模达4100.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21%。绿色债券主要投向清洁交通、清洁能源、污染防治等领域。
1.3 碳交易市场从区域试点走向全国市场
碳交易是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和峰值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将技术和资金导向低碳发展领域。从2011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北京、天津等七个省市地区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2013年始,七地碳市场陆续启动,2021年2月正式实施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开启全国碳市场的规划构建,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开始上线交易,至此碳交易市场从区域试点走向了全国市场。
1.4 绿色金融节能减排贡献度逐步提高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能源需求尚未达峰,能源消费结构以碳排放强度最高的煤炭为主,实现“双碳”目标仍面临艰巨挑战。在“双碳”目标下,我国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将发生深刻转变,特别是清洁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以及电力基础设施产业的加速发展;建筑业、钢铁、水泥等在内的传统工业的绿色升级转型;煤炭、冶炼、石化等传统高耗能行业的淘汰和退出。发展绿色金融,既要满足资金总量需求,又要保证投资结构符合“双碳”变革的系统性需要,同时要创新机制保证碳交易市场的稳定高效运行,对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和运行效果提出了巨大挑战。
2 “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困境和挑战
2.1 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完善
绿色治理的本质是将经济活动的外部效应内部化,因而需要建立起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由于技术、规模、周期、用户习惯等因素的制约,绿色融资和投资往往面临期限长、收益低、资金占用多、不确定性大等问题,预期社会和生态效益明显,经济效益可能不足以支撑财务上的可持续性,因而绿色金融仍然会在较大程度上存在收益缺乏竞争力的情况,需要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当前,我国的绿色金融以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为主,绿色投资不足,大中型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方面参与程度较高,但存量占比仍在低位,其他金融机构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
2.2 绿色金融的风险管理能力不足
当前绿色金融业务在风险控制方面仍然从短期视角出发,重点关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短期风险,对气候和环境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等长期风险认识仍显不足,需要更加关注气候变化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对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和业务模式的影响。事实上,绿色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关系到融资和投资效率,当前应该关注保险在绿色金融风险控制方面的作用,保险是承担社会风险管理功能的重要金融工具,目前保险机构对“双碳”的支持主要体现在资产端,在负债端仍处于探索阶段。
2.3 碳交易市场的金融化水平较低
当前,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处于发展初期,面临市场活跃度低、碳价低迷、金融化水平低等困境。2021年全年碳配额均价为42.85元/吨,远低于欧盟碳市场的均价,目前北京、天津等部分地方试点碳市场和金融机构虽然已经打造了多元化碳金融产品体系,但是整体规模仍有待提升,缺乏持续性动力,各地发展状况存在较大差异,仍然缺乏完善的碳金融交易场所。参照国际先进的碳交易市场建设经验,碳金融与碳市场的发展应是相辅相成的,碳金融为碳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和风险管理工具,吸引更多的专业长期资金参与。
2.4 绿色金融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不足
对涉足该领域的金融机构而言,绿色金融所涉及的环境风险的评估、环保项目的审查、绿色融资产品定价等,均需要较强的复合型专业技术能力。例如,目前的绿色金融评价更多倾向于一般性地认为支持产业目录内项目的绿色金融活动作用是正向的,在融资存量、增量、增速、比例等方面设计指标以评价绿色金融发展。因而需要培养金融和环保方面的复合型的全面人才,加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的专业化水平,完善绿色金融业务实施效果。
3 “双碳”目标下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3.1 加快构建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首先,金融机构应从战略高度出发,积极建立实现“双碳”目标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全方位参与国家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投资结构和人民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转变,加强绿色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绿色低碳业务标准,持续健全支持体系,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资金保障,积极推进和落实央行提出的“五大支柱”政策,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加强政策激励约束、丰富绿色金融产品,进一步发挥金融市场配置资源功能,引导资源向绿色经济方向集聚。
其次,积极探索并构建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体系。针对不同阶段的企业开发能够充分满足其特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推动全产业链向绿色低碳转型。当前我国正处于碳中和加速布局阶段,在此阶段中,政府补贴和优惠、政策性银行的倾斜以及政策的引导均有助于加速高能耗企业的低碳转型以及低碳转型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另外,私募股权投资对绿色创新型企业起到重要推动作用,鼓励地方引导基金、绿色产业基金等一级市场股权投资向绿色产业倾斜。
3.2 完善绿色金融的风险管理功能
首先,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业。对环境风险的考量可以降低金融业的长期风险,例如ESG评价较高的公司通常比同行更具竞争力,更擅长制定长期的业务计划和对高管的激励计划,因此ESG评价较高的公司盈利更高,更高的盈利带来更高的股息;近5年绿色信贷的不良贷款率均保持在0.7%以下,远低于同期各项贷款的整体不良水平。因此,金融机构应该从长期角度出发,发展绿色金融业务,调整业务结构,对冲气候与环境风险带来的长期风险;同时考核评价制度和奖励激励机制也应该从长期角度进行调整,避免考核期限过短带来的短视行为。
其次,重视并加快绿色保险业的发展。在传统产业结构升级、构建绿色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需避免环境风险责任产生的赔偿,这为保险公司开发创新绿色产品、发挥市场化风险管理作用并承保相关保险风险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此外,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不断推进,未来环境督查力度将不断增强、企业环境合规运营要求将持续提高和环境损害赔偿成本也将呈现攀升趋势,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意愿将大大加强,保险公司应抓住机遇发展环责险,为企业提供更好产品和服务。总体来看,强制保险、评估挂钩、保费补贴是推动绿色保险发展的三大要素。
3.3 多方协作加快推动碳金融市场发展
首先,优化对碳金融市场的认知理念。在碳期货的基础上进行碳金融衍生品创新并规模化,为碳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创新提供合适的外部环境。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发展碳期货等衍生产品,通过交易为碳排放合理定价。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无论是出于服务客户还是自身避险的出发点,都更为迫切地需要参与到碳市场中。参与碳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交易,对于碳市场的发展和成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为碳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流动性,也为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开发更为丰富的碳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涉碳融资等碳金融服务创造了条件,有助于碳金融体系的深化和多元化发展。
其次,围绕碳排放计量定价这个中心環节,培养整合绿色产业各领域专业人才,形成一批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智库。开展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有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在项目推进中借鉴和吸收国际经验,提高绿色金融供给专业能力。金融体系内部应加快培养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在绿色金融产品设计、收益成本分析、风险评估管理、市场定价等方面发挥专业优势,与产业专业知识及智力有效衔接。优化绿色金融效果评估,在现有总量评价体系基础上,开发结构评价模式,建立减碳量化指标与融资数量的关联,精准评价绿色金融发展效果。以科学评估为基础,关联激励机制,发挥政策联动作用。
3.4 建立综合激励机制,优化绿色融资结构
首先,坚定推进绿色项目直接融资,充分利用绿色发展作为发展方向的引领带动作用和双碳战略带来的长期发展契机,把绿色股权市场的发展打造成融资结构调整的示范区和领头羊。借助债券市场的规模和深度,发挥债券市场产品种类丰富、期限多样、流动性好的特点,有序衔接信贷和股权融资结构变化,提供稳定的债务类直接融资渠道。加强绿色项目的信息披露机制建设,配合资本市场改革,增强透明度和可信性,吸引社会资本敢于长期投资,获得适当收益。支持传统产业、既有融资项目采用多种方式参与绿色发展,进行绿色转型,循序渐进,逐步过渡,保证其合理资金需求,使其在实现双碳目标中起到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
其次,设立绿色金融发展基金,以政府资金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对重点绿色产业项目进行融资支持,也可采用引导基金模式,对于绿色技术创新和初创企业进行早期风险投资。在科学评估绿色项目减碳等方面效果基础上,对于符合标准的绿色融资业务给予贴息、奖励、减税等正向激励。发挥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作用,在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不匹配或者收入在时间分布上不确定等情况下,设计适应实际的结构化绿色金融产品,合理分担收益和风险。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绿色发展理念,在内部考核机制上向绿色金融条线倾斜,将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化为经济利润计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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