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畜布鲁氏菌病的防控与净化
2023-04-24叶仙军
叶仙军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畜牧兽医所 318020)
近年来,我国的畜牧业蓬勃发展,家畜及畜产品的交易越来越频繁,布鲁氏菌病疫情呈抬头之势。官方数据表明,世界上有170 多个国家发生过人畜布鲁氏菌病疫情,为了进一步落实“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方针政策,应当不断加强布鲁氏菌病的防控工作。2022 年,中国农业农村部印发了 《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 年)》,明确指出,截止到2026 年,全国畜间布鲁氏菌病总体流行度下降,个体阳性率低于0.4%,群体阳性率低于7%,免疫地区的免疫密度维持在90%以上,建档率、免疫奶牛场备案率和免疫评价工作开展率达100%。同时推进布病净化、无疫小区的建设,要求辽宁、甘肃、四川、新疆、陕西达50%,内蒙古自治区达20%,其余地区80%以上的种畜场建设为省级、国家级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30%以上的规模化奶牛场达到净化、无疫标准。这表明,我们应当继续坚持防疫与净化相结合,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降低布鲁氏菌病在畜间的流行,从而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1 布鲁氏菌病简介
布鲁氏菌病是我国的二类动物疫病,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重要传染病,布鲁氏杆菌是布鲁氏菌病的病原,其主要宿主是牛、羊、猪、狗等60 余种动物,对人有一定的传染性[1]。布鲁氏菌是营细胞内寄生的革兰氏阴性球杆菌,按照宿主的不同可以分为羊种布鲁氏菌、牛种布鲁氏菌、犬种布鲁氏菌、猪种布鲁氏菌、绵羊附睾种布鲁氏菌、沙林鼠种布鲁氏菌、海洋种布鲁氏菌、水生哺乳动物布鲁氏菌等7 个种属,包括21个生物型,不同种属的病原传播速度、感染程度有一定差异,但都会引起身体组织细胞系统性损伤、功能紊乱。本病的主要传染源是病畜及感染畜,其分泌物、排泄物、公畜的精液、母畜流产时的胎儿、羊水中均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病原通过家畜的呼吸系统、生殖系统、破损的皮肤以及黏膜进入机体,患病初期表现为体温升高、结膜炎,妊娠期母畜发生流产,随着病程发展,患病动物表现为关节炎、睾丸肿大、子宫内膜炎、胎衣不下等。
2 布鲁氏菌病的危害
2.1 范围广
这一疾病能够感染60 余种动物,常见的大部分家畜、家禽均为易感动物,蜱虫、螨虫、跳蚤等均可称为贮存宿主,可将病原传播给家畜家禽。同时,布鲁氏菌病呈世界性分布,目前已有170 多个国家受到本病的侵害,不论是畜间还是人间,布鲁氏菌病的发病率均有升高趋势,每年都有超过50 万人次的新增感染病例出现,我国年均人布鲁氏菌病发病3 万例以上[2]。农业农村部最近一次对畜间布病流行严重的15 个省份进行阳性率检测时发现,阳性率同比上升0.38%,牛间个体阳性率为3.1%,群体阳性率为29%。羊间个体阳性率为3.3%,群体阳性率为34%。
2.2 传播途径多
布鲁氏菌病可通过直接接触、消化道、呼吸道、吸血昆虫等多个途径传播。当饲养管理人员在对患病动物进行挤奶、剪毛、助产或屠宰加工时容易接触到含有布鲁氏菌的组织器官、排泄物、分泌物等,病菌将通过眼结膜、破损的皮肤等进入人体造成感染。若患病畜禽屠宰后没有经过严格检疫而流向市场,加工过程中未经高温处理或污染水源等也会造成人感染布鲁氏菌。畜间传播则是以直接接触和呼吸道传播为主,患病动物可通过飞沫、尘埃、气溶胶等传播布鲁氏菌,健康动物或工作人员在接触到上述物质后可发生感染,此外,吸血昆虫也是本病的重要生物媒介,可通过叮咬造成疫情的传播和扩散。
2.3 造成的结果严重
布鲁氏菌会损害家畜的胎盘绒毛膜滋养层细胞和生殖系统,这会导致患病家畜发生胎盘炎性水肿、坏死,最终出现流产,通常母牛患布鲁氏菌病会在妊娠5~8 月发生流产,母羊患布鲁氏菌病会在妊娠4 个月左右发生流产,母猪患有布鲁氏菌病时会在怀孕3 个月左右发生流产,初产母畜的流产率约为50%~80%,严重降低母畜的繁殖性能[3]。同时,布鲁氏菌病会使畜禽的生产性能全面下降,主要表现为使役能力降低、产肉性能下降、产奶量降低,阻碍了畜牧业的发展。其次,野牛、河马、野狗、狼等野生动物对布鲁氏菌均易感,可长期带菌或机械性传播,从而形成自然疫源地,阻碍了畜间布鲁氏菌病的控制和净化,也危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利用。对人而言,布鲁氏菌病也是较为严重的疾病之一,布鲁氏菌会威胁人体的生殖系统、运动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等,患者表现为关节疼痛、肝脏、脾脏肿大、出汗、睾丸炎或附睾炎、丧失劳动能力和生育能力,生活质量下降较为明显。
目前,有研究表明,人间布鲁氏菌病和畜间布鲁氏菌病的发生呈正相关,也就是说人间布鲁氏菌病的发病数会随着畜间布鲁氏菌病病例的增多而增加,因此,应当重视家畜布鲁氏菌病的防疫和净化,减少畜间、人间布鲁氏菌病的发生。
3 布鲁氏菌病发生原因
3.1 调运、流通频繁
随着畜牧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畜禽产品的消费量增多带动了畜禽屠宰量、养殖数量的提升,畜禽调运和流通更加频繁,这使得布鲁氏菌病发生的可能性加大。部分养殖户在场外购入畜禽时未按照要求对动物进行严格的检疫,在使用种公畜或精液时没有经过布鲁氏菌病的检疫或引进动物没有隔离、检疫都会造成本病的传播。
3.2 环境因素
布鲁氏菌病的发生与环境温度、光照时数、降水等因素呈负相关,与平均风速呈正相关。其中环境温度可能是最主要的导致家畜布鲁氏菌病的因素之一,冬季、春季因环境温度较低,大多数养殖场(户)选择延长畜禽在舍内饲养的时间,畜禽之间的相互接触时间延长,容易出现畜禽间布鲁氏菌病的传播。此外,患病畜禽的排泄物是传播本病的一个重要传染源,当养殖场的粪污清理不及时、垫料更换延后时容易滋生各种细菌或蚊虫,对圈舍造成污染;当场区规划时没有很好的规划净道和污道,导致两条线路有重合时,也容易造成粪污污染饲料,扩大疫病的传播范围。
3.3 饲养管理因素
目前,我国畜牧业正在向规模化、集约化的养殖模式转型,这种饲养模式给布鲁氏菌病的传播和扩散提供了便利条件,刚刚转型的养殖场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齐,基层队伍薄弱,因注重经济效益而频繁交易等现象,牛、羊等多种家畜混合饲养,未设置患病畜禽隔离室,对防疫、监测工作不重视,当发现布鲁氏菌病病例后,为了减少损失选择知情不报,甚至进行销售,这都导致布鲁氏菌病层出不穷,控制困难。
4 防疫措施
面对布鲁氏菌病,我们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目前,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达到并维持控制标准,海南达到消灭标准,其他省市达到净化标准。其中最主要的方式是进行免疫接种,同时辅以相对应的控制措施。
在全国范围内,奶畜和种畜不进行免疫,当发现布鲁氏菌感染后进行扑杀,北京、内蒙古等15 个省市(本地有新发人间布鲁氏菌病病例且报告发病率>1/10 万或畜间疫情未控制县占总县数>30%的省份)进行免疫接种,上海、江苏等15 个省市(本地有新发人间布鲁氏菌病病例且报告发病率≤1/10 万或畜间疫情未控制县占总县数≤30%的省份)进行监测净化,海南省因无本地新发人间、畜间布鲁氏菌病例,则是以风险防范为主。
4.1 牛种布鲁氏菌疫苗
牛种布鲁氏菌疫苗分为S19 疫苗和RB51 疫苗两种,前者是世界上首个最有效的光滑型疫苗株,该疫苗对牛具有较强的保护力,但接种后无法在常规布鲁氏菌病检测中区分免疫阳性和自然感染阳性动物。后者是相对稳定的粗糙型菌株,保护力与S19 类似,目前我国因知识产权的原因尚未成功引进这一疫苗,该疫苗可鉴别免疫动物和自然感染动物,但对羊布鲁氏菌的防控能力较差。
4.2 羊种布鲁氏菌疫苗
羊种布鲁氏菌疫苗包括M5 疫苗和Rev.1 两种,前者是中等毒力的光滑型疫苗株,保护力较长,但由于菌株不稳定,菌落大小不均匀,会出现从光滑型到粗糙型的变异,在实际生产中以气雾免疫的方式进行接种;后者有一定的返毒风险,可以在羊群中传播,甚至可造成人间布鲁氏菌病的传播。
4.3 猪种布鲁氏菌病疫苗
猪种布鲁氏菌病主要是依靠S2 疫苗进行预防,这种疫苗在体内的存活时间略短于S19 和Rev.1,对牛、羊、猪均具有良好的免疫作用,安全性较高,通过口服方式进行免疫不会造成妊娠期母畜的流产。
4.4 进行源头防控
坚决贯彻落实“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方针政策,加大对种畜、奶畜和肉畜的布鲁氏菌病防控力度,降低流行率,防范传播风险。应当制定流通环节的家畜布鲁氏菌病防控管理方法,提倡各个养殖场进行自繁自养,非必要不从场外引入家畜,当确需引进时,应当做好产地检疫、流通检疫,屠宰时做好屠宰检疫。坚决不在疫区或受威胁区进行家畜调运,调运前30 d 应当对转运动物进行布鲁氏菌病的检测,实行 “检疫—隔离—检疫”的流程,在两次检疫均为阴性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动物的调运[4],新入场的动物仍需要隔离观察,隔离期间再次进行检疫,检疫合格后方可混群饲养,防止布鲁氏菌病从转运过程向养殖过程的扩散。
4.5 加强消毒灭菌
各养殖场应当在建场时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严格区分生产区和生活区,饲养管理人员在从事生产工作时要注意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流动造成的疫情扩散。养殖场应定期使用3%的来苏水溶液、0.01%的新洁尔灭等消毒药品进行场区消毒,多种广谱、高效的消毒药物交替使用,避免耐药性的产生。人员、车辆进出场区均应进行消毒,人员要更换工作服后方可进入生产区。饲养奶畜的养殖场在挤奶前应对乳头、挤奶工具等进行严格消毒,挤奶毛巾不可重复使用,从根源上减少布鲁氏菌病的发生和传播。
5 净化
5.1 分区防控
根据布鲁氏菌病的发生划定疫区和受威胁区,对于疫区应全面封锁隔离,并对疫区内全部易感动物进行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受威胁区的水源、草场等也均需要进行全面消毒,避免病原的进一步扩散[5]。
5.2 阳性场、阳性畜的处置
对畜群进行定期监测,特别是发生过布鲁氏菌病的养殖场应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监测,一旦发现有监测阳性的家畜时,应当采取无血处死方式进行扑杀,并对病畜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时应选择地势干燥、远离居民区、养殖场、水源、交通要道等处的下风口[6],可选择深埋或焚烧。深埋的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 m 以上,坑底撒布一层生石灰,将需要无害化处理的尸体、产品、工具等投入坑内后再撒布一层生石灰,被污染物的最上层应距地面1.5 m 以上,最后进行覆土。掩埋后用漂白粉等消毒药品进行一次彻底消毒,设置警示牌,第一周每日巡视一次,第二周、第三周每周巡视一次。
5.3 消毒
对于阳性场应进行彻底的消毒,圈舍内外的墙面、地面等使用2%的烧碱进行喷洒消毒,对粪污、垫料、受污染的饲料进行焚烧处理,饲养用具浸泡消毒。此后,每日使用含氯消毒药对圈舍内外进行消毒,每日2 次,连续14 d。直至场内全群连续3 次布鲁氏菌病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转为阴性场,按常规消毒规程进行消毒和日常监测。
5.4 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力度
在养殖环节,应当注重疫苗的接种,建立免疫屏障,所有符合接种布鲁氏菌病疫苗的动物均应按时接种。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畜禽及其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督查,避免患病动物流入市场,确保阳性动物全面淘汰扑杀,阻止布鲁氏菌病在畜间扩散蔓延。
6 结语
我国的养殖密度较大、从业人员专业性不强、调运流通频繁,这都给布鲁氏菌病的防控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我们应当在充分了解布鲁氏菌病危害的前提下,积极的进行防控和净化,定期监测,杜绝偷运偷卖的现象,只有在政府、主管部门、养殖场的密切配合下,才能有效的对布鲁氏菌病进行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