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下乡”与村庄实践共同体的绿色转型
2023-04-24范叶超薛珂凝
范叶超,薛珂凝
(中央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081)
基础设施缺位曾被认为是我国乡村生态环境退化的重要原因。相较城镇地区,由于缺少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清运、清洁能源供给等基础设施,乡村社会运行产生的各种负面环境影响长期未能得到有效处置,乡村环境问题一度呈失控态势[1][2]。2006年末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全国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的村庄比重为24.5%,15.8%的村庄实施垃圾集中处理,养殖区有禽畜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村庄仅占1.6%,只有16.3%的村庄完成了改厕[3]34。近年来,国家对乡村发展的投入不断增加,开始以项目和政策形式推动乡村基础设施(特别是有环保效益的基础设施)的建设。2018年,国家启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投入了大量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的卫生厕所、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此后三年里,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至68%以上,累计改造农村户厕4000多万户;全国累计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50余万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5.5%;全国农村地区累计建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450多万个(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全国90%以上的行政村[4]28-29。2020年末,国家又出台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对进一步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做了重点规划。在此背景下,城镇地区率先普及的工程性基础设施正在向广大乡村地区快速延伸,这一现象本文称之为“基础设施下乡”。
“基础设施下乡”有助于补齐当前我国乡村环境治理的技术供给短板,为乡村绿色发展注入动力。下乡后的基础设施还增加了乡村地区资源和服务供给的多样性,这些替代性的资源和服务为引领乡村日常生活的可持续性转型制造了契机。本文拟探讨“基础设施下乡”后乡村日常生活的绿色转型,特别是乡村居民在该进程中饰演的角色。笔者关心的问题是:作为外来新鲜事物,一项基础设施如何能够走入乡村日常生活,被乡村居民熟悉和利用,并重塑他们的生活方式?反过来,乡村居民围绕特定基础设施形成的差异性需求又是如何影响设施发挥效用的?
一、基础设施与日常生活:一个实践的思路
基础设施是现代社会中广泛存在的一类结构,它们是被用来连接和调动一些生活必需物品和服务的人造网络,能够促进这些物品和服务在不同社会内部和社会之间持续流动[5]327-343[6]185-226。狭义的基础设施概念专指技术性基础设施(technical infrastructure),包括供电、供水、废弃物清运、交通、信息通信等由单一技术构成的复杂网络;广义上的基础设施概念还包括社会性基础设施(social infrastructure),指包括教育、公共卫生、应急救援、灾害控制、政治机构、金融、媒体等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网络[7]121-136。
本研究在狭义层面使用基础设施概念,聚焦技术性基础设施在当前中国乡村地区的延伸。形形色色的基础设施筑成现代人日常生活的“脊梁”[8],我们居家、工作、休闲等领域大多数日常实践的开展都会直接或间接涉及对基础设施的利用。爱德华兹(P. N. Edwards)曾这样论述:“基础设施是现代性的无形背景,基础或支撑,以及技术文化/自然环境……基础设施的作用就像法律一样。它们既创造机会,也施加限制;既促进某些利益,也损害另一些利益。在现代社会多重、相互交织的基础设施中生活,就是要了解自身在这个巨大系统中的位置,这个系统既造福我们,又限制我们。”[6]191鉴于基础设施对现代人日常生活的结构性影响,任何基础设施的设计、建立和转型都可能驱动日常实践的重构,引领生活方式朝着现代性的特定方向变迁。在此方面,实践论提供了许多富有参考价值的洞见。
实践论是当前日常生活研究领域的一个新兴理论思路。该思路的核心主张是:日常生活由一组相互关联的实践活动构成,应当将实践设置为日常生活现象的基本分析单位[9]。这首先提示我们,应当关注那些与基础设施相关联的日常实践,即基础设施的具体利用场景。其次,不同版本的实践论一致认为,物质性(materiality)是实践最重要的属性之一。夏兹金(T. Schatzki)指出,日常实践是在特定的物质安排(material arrangement)中发生的,这些物质安排通过各种形式的因果性、预设性、构成性、意向性和可理解性与日常实践的开展相关联[10]123-149。莱克威茨(A. Reckwitz)、修芙(E. Shove)等实践理论家则提出,包括物品、基础设施、工具、硬件设备以及人的身体等在内的各种物质实体本身就是日常实践的一类构成要素[11]243-263[12]。基于基础设施固有的多重属性,修芙等进一步阐释了基础设施与日常实践系统间的这种复杂关联:第一,基础设施的连通性会对日常实践的时空分布产生影响;第二,基础设施的多功能性使得它可以同时支持多项日常实践的发生,将不同实践串联起来;第三,基础设施通常是由国家特意设计和建造的,这决定了它们的集体性,它们需要向社会中多数的实践者提供服务;第四,基础设施还具有相对坚固性,这也与日常实践不易变迁的属性相契合[13]274-287。
基础设施与日常实践的复杂关联表明,基础设施变迁可能会带动日常实践及其构成的日常生活发生变迁,日常实践的动态演化也在很大程度上塑造着基础设施。一些近期研究开始关注实践者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认为实践者并非基础设施的被动接受者,而是积极参与着基础设施设计、建立与转型的完整过程[8]。从实践的思路出发,实践者对基础设施的塑造仍然是在他们对实践的开展中发生的,主要是借助他们对实践的影响。在理论建构初期,实践论并不注重对实践者的分析。为突出实践的本体论地位并与强调主体能动性作用的个体主义理论(如理性选择理论)分隔开,诸多版本的实践论都选择将实践者降级为实践的“载体”(carriers)角色,将实践者的能动性或主体性也看作实践的产物。为纠正该取向,修芙等理论家曾专门探讨了实践者与实践的互构性。他们认为,实践者在实践演化中的关键角色需要被重视:一方面,实践共同体的规模变化会对实践产生重要影响,一项实践能否流行取决于它能否招募到新的实践者,而实践者的大规模背弃则是一项实践走向没落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任何一项实践在被实践者学习、分享和开展的过程中同样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转变[12]。
受实践者与实践互构思路的启发,本文聚焦新一波“基础设施下乡”与乡村日常实践的互动,着重分析新的基础设施是如何进入乡村居民的日常生活并带动村庄生活共同体转型的,还将探讨生活共同体的演化对“基础设施下乡”成效(特别是环保效益)的可能影响。笔者选取的研究案例是2019年以来“煤改气”项目在山西省运城市G县两个村庄(瓜峪村和毋伯村,均为化名)的实施过程。研究使用的资料源自课题组在两村于2021年5月、2021年7—8月、2021年10月底、2022年12月底至2023年1月中旬分四次开展的、为期共66天的实地调查。调查以家户(household)作为资料收集单位,我们共调查了25个农户,其中:毋伯村15户,瓜峪村10户。调查以面对面的深度访谈方式进行,多为“一对一”形式,也有家庭成员共同在场的情况,访谈主题设置为对两村“煤改气”实施情况的认知。另外,我们还访谈了G县负责“煤改气”项目的燃气公司和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的两名工作人员。所有访谈的录音均征得了受访者同意。除访谈资料外,研究还使用了当地政府部门提供的一些相关工作报告和文件。
二、“煤改气”项目在村庄的实施概况
针对我国北方地区频发的大气污染问题,国务院于2013年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通过政策补偿的方式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的能源改革,由此揭开了全国“煤改气”工作的序幕。2016年4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要求各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重污染地区“煤改气”项目的实施进度。作为山西省三大煤炭基地之一,地处汾渭平原的运城市于2018年被列入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名单。作为运城市下辖的13县之一,G县政府于2019年4月召开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动员会,会议提出要按照“先城区再城乡结合部,然后向周边平原地区农村全面辐射”的顺序在全县开展清洁取暖三年试点期(2019—2021年)“煤改气”工作。会后不久,瓜峪村和毋伯村几乎同一时间响应,开始在村庄内部推行“煤改气”。
“煤改气”的目标任务、工程建设、资金测算等由G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各村村委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执行。村委在规定期限内确定好本村当年“煤改气”的户数后上报给政府,政府便会根据户数下发当年补贴。根据2019年10月G县政府发布的《G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计划》,每户“煤改气”的农村家庭可享受6300元设备改造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政府提供。这6300元是购买国家提供的一台32型号的燃气壁挂炉和三组24片的采暖散热器,加装的部分则需农户自费。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最初安装时,燃气壁挂炉和采暖散热器的费用需农户全部自行垫付,一年后可凭票据到村委会领取补贴。
江海天然气有限公司(化名)是G县唯一一家正规的私营燃气公司,负责全县的天然气供应以及各村的燃气管道和调压箱安装,同时还经销天然气灶具、壁挂炉、热水器等相关设备。燃气公司将天然气送至农户家中必需的打孔、检修、安装用户管道和燃气表等工作需要向农户收取3200元的“入户费”,这部分费用不在政府报销范围内。调查发现,各村的“入户费”并不相同,依据村委会和燃气公司商议的价格大约有100~500元的浮动,最低不少于3000元,毋伯村“入户费”的收取标准为3000元/户,瓜峪村为3100元/户。此外,如果村中上报的安装户数少于100户、村庄距县城较远或者经考察某些家庭的房屋结构不适合打孔接管道,燃气公司不提供安装服务。该公司在G县设有两个天然气收费点,主要是为2019年以前安装天然气卡表的用户(多为城镇用户)缴费以及首次安装天然气的用户进行开户服务,2019年后实施“煤改气”的农户家中安装的均为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可在手机上远程完成自助缴费,不再需要去收费点。
天然气公司在政府允许的气价范围内规定G县的天然气价格为2.72元/立方米。为鼓励居民节约用气,该公司在全县推行阶梯气价,春、夏、秋三个季度每月每户限额28立方米(含28立方米)天然气,超出28立方米不足40立方米(含40立方米)的实行第二阶梯价格3.18元/立方米,超出40立方米的部分实行第三阶梯价格3.87元/立方米;冬季每月每户限额300立方米(含300立方米)天然气,超过即实行第二阶梯价格。另外,当家庭户籍人口超过4人时,每增加1人,第一、二档气量相应增加8立方米用气量基数。
“煤改气”项目2019年在两村刚开始实施时,毋伯村约有180户(共760户左右,占23.7%)安装了天然气,瓜峪村为117户(共600户左右,占19.5%),绝大部分农户都持观望态度。2020年,两村迎来了“煤改气”的高潮。有了上一年度安装天然气农户使用体验的真实反馈,加上村委兑现承诺将补贴发放给之前“改气”的农户,两村越来越多农户放心地加入了“煤改气”的行列。到2020年末,两村九成以上的农户都接入了天然气。2021年是“煤改气”的收官之年,两村又分别有零星农户安装了天然气。调查发现,目前除了个别农户住宅(如土坯房)不适合安装天然气外,两村几乎所有农户都接入了天然气设备并购置了燃气壁挂炉、采暖散热器、燃气灶等天然气设备,圆满完成既定的“煤改气”任务。
综合来看,“煤改气”项目在瓜峪村和毋伯村的实施过程具有自上而下的典型特征,通过引入天然气这一基础设施,旨在扶植和推广一组新的天然气利用实践,将散煤这一高污染燃料从村民开展的做饭、取暖、烧水等日常能源利用实践中淘汰,从而减少乡村日常生活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天然气入户与实践共同体转型
接入天然气是培育和推广天然气利用实践的前提,天然气入户后,村民方能开始利用天然气开展实践。因此,天然气的入户过程也是天然气利用实践“招募”实践者的过程。瓜峪和毋伯两村的“煤改气”项目从开始实施到宣告完成只用了短短三年,结果九成以上农户都接入了天然气设施并安装了天然气利用装置。那么,是什么因素导致村民们对天然气这一外来新鲜事物迸发出这么大的参与热情呢?易言之,村民是如何在短时间内纷纷变身为天然气利用实践的潜在实践者的?笔者调查发现,天然气利用实践在村庄内“招募”实践者先后遵循了不同的机制。
(一)政治动员下的首批实践者
2019年之前,G县有的家庭已经在利用天然气开展日常实践,但主要集中在县城城区和城中村。对县城周边和更加偏远村庄的家庭而言,天然气还属于一个新鲜事物。“煤改气”之初,瓜峪和毋伯两村村委面向所有农户进行了以宣传为主的强力政治动员,督促他们尽快接入天然气。村委每天都通过大队广播宣传天然气的好处以及国家关于改气的优惠政策;村干部家庭主动带头改气,并挨家挨户劝说村民改气。这些动员措施确实也得到村里一些年轻人的响应和支持,但占据村庄多数人口的中老年人群仍然对接入天然气存在许多顾虑,任凭村委如何宣传也不为所动。
面对初期“煤改气”户数过少的窘境,2019年后半年两村村委也及时调整了动员策略。针对拒不改气的情况,两村村委都自行制定了一些硬性惩罚措施。例如,毋伯村规定如未在三年内完成“煤改气”,之后再想改,则需先向村委交1000元的罚款;瓜峪村派出三个在村中有一定威望的村民挨家挨户地走访,综合评估各家条件后发现如果某户有能力安装天然气却没有安,则会告知其尽快安装,否则后续可能会面临一些惩罚,如关停家里的水和电。需要注意的是,宣传这些措施旨在给村民制造一种心理上的“赶车效应”,督促他们早日接入天然气,实际上并未被真正执行过。除了硬性措施外,瓜峪村村委还采取了一些柔性措施来动员农户接入天然气,即将“煤改气”与其他民生工程打包在一起,规定接入天然气的农户可以优先享受诸如厕所改造、下水道改造、净水入户等后续其他惠民工程。然而,除了真正自愿改气的农户外,这些政治动员举措并未达到预期效果,有村民甚至因为拒不改气与村干部间爆发冲突。“煤改气”实施的第一年,两村最终都以二成左右的农户安装天然气落下帷幕,这些村民也构成了首批接触天然气利用实践的实践者。
(二)社会网络与实践者规模的扩张
2020年是“煤改气”的第二年,瓜峪村和毋伯村迎来了安装天然气的高潮。这一年,村委会还是延续与上一年相同的政治动员策略,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因素导致农户下定决心参与“煤改气”。其中,社会网络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纽带的乡村共同体中,同村村民间的亲缘关系使得人与人之间形成频繁而深入的互动。借助这些现有的社会纽带,首批天然气利用实践者的体验迅速在村庄内部传播。受访村民表示,第一阶段“煤改气”农户反馈的信息要比作为国家代理人的村干部来说更加真实可信。许多农户从熟人那里获悉或在熟人家中亲自体验过天然气的便利后,便主动要求参与“煤改气”项目。社会网络的作用还不止于此。当亲朋好友都接入天然气后,未安装天然气的农户普遍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同伴压力”:社会网络规模越大,感受到的压力等级也越高。一大批农户表示正是迫于这种社会压力才同意接入天然气。此外,社会网络对招募实践者的作用还体现在燃气设备等物质材料的购买方面。有村民表示,在购买燃气设备时,除了看重价格外,售后维修服务也是他们的一项重要考量。相比于去县城的商场或燃气公司,他们更倾向于在本村的商店中购置这些设备,原因是同村之间彼此熟悉,受到坑骗的几率比较小,且设备出现问题后也方便找人维修。
透过村庄现有的社会网络,天然气在瓜峪和毋伯两村内部实现了普及,两村九成以上的农户都在2020年末接入了天然气,天然气利用实践者规模迅速壮大。
(三)新建成能源体制的实践者捕获效应
2021年是G县“煤改气”项目实施的收官之年。有了前两年的基础,瓜峪村和毋伯村已经基本实现天然气的普及,两村都各余一小部分农户由于种种原因还未接入天然气。在此背景下,村庄内部能源体制(energy regime)的转型已经完成:原先服务于散煤利用实践的相关物质和制度安排逐渐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一套新的、支撑天然气利用实践的物质和制度安排。“煤改气”以来,村委会取消了与煤厂的合作,不再为村民以更加优惠的价格统一订购散煤,村庄中固定的垃圾点不被允许倾倒煤灰,村庄中已随处可见燃气管道和调压箱。另外,G县也在农村地区实施“煤改气”后加强对各大小煤矿的管控,严格控制煤炭开采的数量,这就导致散煤的价格也不断攀升。据了解,2020年当地散煤的价格大约是800元/吨,到2021年便涨到1200元/吨,农户烧煤的成本明显增加。散煤价格优势的消失在加速旧能源体制衰落的同时,客观上也促进了围绕天然气的新能源体制的建成。
新能源体制的建成方便接入天然气的农户开展天然气利用实践,同时也对尚未接入天然气的农户产生了重要影响。一方面,随着村庄里利用天然气开展实践的农户成为主流,未接入天然气的农户有了更多机会来接触和了解天然气利用实践。另一方面,当所有的物质和制度安排都围绕天然气建立时,坚持利用散煤来开展日常实践变得更加困难。在新建成能源体制的影响下,接入和利用天然气似乎已演变为唯一选择,除极个别农户外,先前那些未接入天然气的农户还是搭上了“煤改气”的末班车,成为最后一批被“捕获”的天然气利用实践者。
(四)天然气下乡驱动的村庄能源利用实践共同体转型
在政治动员、社会网络以及新的能源体制的先后作用下,瓜峪和毋伯两村实现了天然气的全面普及,村民纷纷开始尝试利用天然气来开展做饭、烧水、取暖等日常实践。在村民们相互学习利用天然气的过程中,一个新的实践共同体(community of practice)逐渐形成并壮大。实践共同体的概念最早由莱夫(J. Lave)和温格(E. Wenger)提出,用来描述实践创新以及新实践扩散的社会基础[14]。简单来理解,一个实践共同体就是一项(组)实践的所有实践者在相互交流和学习这项(组)实践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集体。利用基础设施开展日常实践赋予了实践者特定实践共同体的成员身份,塑造着实践共同体的习惯,而这些习惯也会反过来塑造基础设施[15]377-391。随着天然气在村庄的普及,村庄内部能源利用实践共同体也在同步发生着转型——由早期的散煤利用实践共同体逐渐转变为天然气利用实践共同体。
四、实践共同体分化与“煤改气”成效
实践共同体本身具有开放性,它总是处于持续变化当中,这些变化反过来又会对实践产生影响,表现为实践者是否继续以及如何开展实践。三年的“煤改气”在瓜峪和毋伯两村内部打造了一个天然气利用实践共同体。课题组在2022年末至2023年初的最新一次回访时发现,这个新兴的实践共同体随着时间发展已经出现了明显分化,且这种分化对“煤改气”的成效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天然气利用实践共同体的分化
最初,瓜峪和毋伯两村的天然气利用实践共同体是由一批新手实践者构成,他们在此前都缺乏利用天然气的经验,共同体内部整体上具有较强的同质性。但随着时间发展,村民们在天然气利用方面已经呈现出显著差异。村民关于天然气利用形成的不同习惯反映了天然气利用实践共同体的分化。
在坚持利用一段时间天然气后,一部分农户成为天然气利用实践的坚定实践者(committed practitioners)。这部分村民已经彻底放弃购买和利用散煤,习惯利用天然气来开展所有的日常能源实践。修芙等用实践者生涯(practitioner career)的概念来描述由新手实践者向坚定实践者的演变路径。在新手实践者阶段,实践者们总是处于“继续还是放弃”开展实践的两难选择中。但只要没有放弃开展实践,实践者便会在反复开展实践的过程中以许多微妙的方式与实践绑定在一起。正如刚学会开车的人随着驾驶技术越来越娴熟开始用“老司机”来定义自己,做饭的新手久而久之终于认同自己的“大厨”身份,在跨越一些关键临界点(critical thresholds)后,实践者便确立了自己的实践者生涯:他们会更加明确自己归属于某个实践共同体的成员身份,蜕变成坚定的实践者[12]71。有受访村民表示,刚开始利用天然气时并不习惯,但在使用过程中渐渐发现了天然气具有散煤所不具备的诸多优势(如方便、干净、健康),这些优势反过来激励他们继续利用天然气,并彻底放弃购买和利用散煤。在坚持利用天然气的过程中,这些村民也掌握了许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甚至能向我们清楚地解释天然气设备的复杂运作原理。此外,他们已经开始用天然气利用实践来定义自己。在他们的认知里,坚持利用天然气的是村里“年轻”“开明”“有素质”的一帮人,而拒绝利用天然气或还在利用散煤的村民则被他们打上“迂腐”“顽固”“没素质”的标签。
我们年轻人肯定还是用天然气的居多……老年人他们随着社会的发展,步子就落下了,文化素质差,没有多接触过新事物。你再(怎么)给他们说,他们就不听,他们思想上就接受不了。(张YJ,男,36岁,毋伯村村民,20230111-2)
对瓜峪村和毋伯村的调查发现,并不是所有家里接入天然气的村民都变成了天然气利用实践的坚定实践者,他们中的一些仍然在坚持购买和利用散煤。这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方面,每个村都有少数农户已经很少或完全放弃使用天然气,回归到之前的散煤利用实践,他们称得上是天然气利用实践的“叛逃者”;另一方面,还有相当多的农户则形成了“天然气+散煤”的混合能源利用习惯,即同时利用天然气和散煤开展日常实践,我们称他们为“摇摆的实践者”。实际上,这些在利用天然气和散煤之间摇摆不定的农户当中有相当多这几年已经习惯利用天然气来做饭,但却还没有养成在冬季利用天然气取暖的习惯。回访两村时,笔者观察到“煤改气”后仍然有一些村民大批量购买散煤,了解得知,他们购买散煤的主要用途不是做饭,而是取暖。课题组也从瓜峪村副村长候WM那里了解到,该村有将近一半接入天然气的农户冬季都不会用天然气取暖,而是烧煤取暖。
(二)实践者共同体分化的成因分析
为什么天然气利用的实践共同体随着时间发展出现了上述的分化呢?换言之,“煤改气”之后,为什么有的村民转变为天然气利用的坚定实践者,而有些则彻底或部分放弃利用天然气,重新开展之前的散煤利用实践呢?综合在两村的调查发现,笔者总结了三点原因。
一是天然气利用实践缺乏足够的内部激励。在问及重新烧煤的原因时,几乎所有受访的村民都提到了天然气的使用成本问题。在G县,除“煤改气”阶段的设备购置补贴外,政府对村民后续用气再无任何其他补贴。调研中,有老乡算了一笔账:农村自建房空间大,要想达到理想的制暖效果,则需要打开多组暖气片,以三组来计算的话,一天下来的取暖费用大约是60元,一个月就是1800元左右。暖气片开得越多,温度调得越高,成本就越高。相比之下,散煤大约是800元/吨,即使是房屋空间大需要烧锅炉,一冬天最多两吨煤(即1600元)便可以达到理想的制暖效果。即便2021年散煤价格上涨到了1200元/吨,烧煤取暖一冬天下来也只需要花费2400元,这个价格虽然相当于仅开一组暖气片的花费,但却胜在制暖效果。与烧煤取暖相比,利用天然气取暖更高的成本和不佳的制暖效果对村民来说明显缺乏吸引力。正是由于难以从利用天然气取暖中获得足够的激励,许多村民才又重新改回了烧煤。
二是天然气利用实践的意义指向不明。尽管瓜峪和毋伯两村村委前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动员农户参与“煤改气”,但这些举措都只是为了完成天然气入户的指标任务。至于接入天然气的农户是否以及如何利用天然气开展日常实践,则没有任何明确的规定。调查发现,两村村委都未明令禁止使用散煤,针对仍利用散煤取暖和做饭的农户也没有采取过实际处罚措施,用不用天然气是农户自愿选择。这导致“煤改气”之后天然气利用实践在村庄内部长期缺乏清晰的意义或规范指向:利用天然气既谈不上是正确或错误的行为,也不是强制的要求或必须履行的义务,更不会在村民中间制造社会区隔。由于意义指向不明,天然气利用实践在村庄内部的重要性一直未能得到广泛认可,村民们放弃利用天然气实践也就变得很容易。
三是天然气利用实践与其他日常实践的脱节。在瓜峪和毋伯两村的调查发现,农户开展的做饭、取暖等能源利用实践实际上是嵌入在一个更大的乡村日常实践系统里的,与许多其他实践存在着密切关联。其中,“炕”是将这些实践串联在一起的一个关键事物。“煤改气”之前,村民冬天烧煤做饭和取暖的过程中也附带加热了炕;热炕既给村民们夜间睡觉创造了舒适的条件,也是他们开展吃饭、娱乐、待客等实践的地方。村民们对热炕的实际需求在“煤改气”中被忽视了。“煤改气”聚焦于重构能源利用实践,但能源利用实践与睡觉、吃饭、娱乐、待客等其他乡村日常实践之间原先的密切关联却没有被复制。与烧煤相比,新引入的天然气利用实践与上述这些实践的关系均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调查发现,对热炕的需求在改用天然气后无法得到有效满足也是导致一些村民改回烧煤的重要因素。以睡觉为例,对体弱多病的年长村民来说,尽管打开暖气片也能提高室温,但却远没能达到让他们安稳入睡的要求,他们还是更习惯在热炕上睡觉。
(三)实践共同体分化对“煤改气”成效的影响
如前所述,国家近年来在北方乡村地区实施“煤改气”的背景是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旨在用更加清洁高效的天然气来替代高污染、高排放的传统燃煤(特别是高污染的散煤),以减少乡村日常生活开展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仅从天然气入户率来判断,瓜峪和毋伯两村的“煤改气”毫无疑问是成功的,短短三年里两村就基本上实现了天然气的普及。但如果考虑到天然气后续的实际利用情况,则有必要重新评估“煤改气”的实施效果:天然气设施下乡并未将散煤从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彻底淘汰,仍有相当多农户在坚持利用散煤,乡村日常生活对大气环境的干扰只是部分被移除了。就此而言,天然气利用共同体的分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天然气设施充分发挥其环保效果,导致偏离“煤改气”项目最初设定的减排目标。
五、结论与讨论
新一波的“基础设施下乡”为乡村绿色发展创造了机遇。通过引入更加环保的基础设施来重构乡村日常生活,既可以切实改善乡村生活水平,也为许多长期悬而未决的乡村环境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仅从字面意思看,“基础设施下乡”容易被理解为国家自上而下或由外部向乡村单向的资源输入过程,乡村和乡村居民只是这些资源的被动接受方,但事实要更加复杂。
来自乡村内部的社会动力也在同时塑造着“基础设施下乡”的进程,乡村居民关于基础设施的认识和利用方式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基础设施能否成功嵌入乡村日常生活,以及引领乡村社会的可持续性转型。瓜峪村和毋伯村的“煤改气”案例表明,基于基础设施利用形成的实践共同体及其再生产在“基础设施下乡”中饰演了关键角色。一方面,乡村居民在政治动员、社会网络和能源体制的共同作用下接触到并学习开展天然气实践,他们组成的天然气利用实践共同体是天然气设施能够在村庄内部快速普及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由于天然气利用实践的内部激励不足、意义导向不明以及与其他乡村日常实践的脱节,新兴的天然气利用实践共同体后来面临着突出的再生产难题而出现分化,反过来限制了天然气设施的环保效果。
学术界现有的研究倾向于从供需不匹配的角度来阐释本文探讨的“基础设施下乡”困境。这些研究认为,“基础设施下乡”自上而下的、“技术官僚式”的决策模式导致许多项目在设计阶段便难以识别和回应村民的差异化需求,容易与乡村居民的现实需求脱节[16][17]。此外,华中乡土学派的一批学者指出,“基础设施下乡”项目在村庄层面运作中还面临着突出的组织困境:后税费时代,最了解村庄现状的乡村组织本应扮演表达村庄内部合理诉求的角色,但却由于治权弱化在项目运作中失语甚至寻租,造成基础设施与村民实际需求间的错位[18][19][20][21]。换言之,只有通过精准识别、尊重并契合村民真实集体需求,“基础设施下乡”项目才能够在落地与实施时赢得村庄社会的广泛支持。
本文的发现为我们理解和解决“基础设施下乡”遭遇的困境提供了一个新思路。村民关于基础设施的需求具有可塑性,从需求侧着手,通过重塑村民对基础设施的需求来更好地承接和利用国家在乡村投入建设的基础设施。一些研究认为,实践共同体只能是实践者们在开展实践的过程中自然结成的,它们很难被人为设计,通过自上而下的措施来构造和培育实践共同体通常很难实现[12][22]198-213。但笔者在瓜峪和毋伯两村的调查发现,天然气利用实践共同体在两村的兴起是人为政策干预和自然演变共同作用的结果:前期的政治动员培育了首批天然气利用实践者,他们构成天然气利用实践共同体的雏形;由于这批实践者本身嵌入在村庄内部的社会网络中,他们利用天然气的经验又透过各种社会纽带自然传递给其他村民,带动更多村民选择成为天然气利用实践者。如果能够通过恰切的制度安排解决天然气利用实践的内部激励不足、意义指向不明以及与其他乡村日常实践脱节等问题,随着天然气利用实践共同体的扩大,预期天然气设施能够更好地发挥其环保效用。
乡村居民并不是基础设施的被动使用者,而是具有能动性的实践者,他们在实践中选择是否以及如何利用基础设施,在基础设施尝试嵌入并重构乡村日常生活的进程中饰演着关键角色。因此,在引入基础设施来培育和推广更加可持续的乡村日常实践的同时,应当努力创造条件来建立、增进和维系村民与这些新实践的联系,在村庄内部同步推动实践共同体的绿色转型,为乡村生态振兴构建坚实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