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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面临的困境与应对

2023-04-24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概论公安

黎 慈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 210012)

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强调“高等学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阵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的重要力量”,并明确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EB/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056/202106/t20210602_535109.html.2023-08-16.。自通知发布以来,全国各地公安院校陆续开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为培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公安法治人才、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公安工作的指引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基于开设课程时间不长、授课任务重、缺乏教学范本等多方面因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尚处于初期阶段,与“带着信仰讲、带着感情讲、 带着真知讲,以讲准为第一要务、以讲透为第一标准、以讲实为基本要领、以讲活为基本方法”(2)张文显.如何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J].中国大学教学,2021,(9).这一要求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要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高质量教学的目标,还需要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梳理教学实践中的不足,探索优化本课程教学的有效路径。

一、公安院校《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的实践困境

(一)师资力量不能有效适应课程教学需要

正如教育家加里宁指出:“教育者的世界观,他的品行,他的生活,他对每一现象的态度都这样或那样地影响着全体受教育者。”(3)凯洛夫.教育学[M].沈颖,南至善,等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52.教师是课程教学活动的引路人和指导者,是提升教学效果的重要保障。然而,从当下《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实际来看,专业教师的数量不足、能力不强,阻碍本课程整体教学效果的提升。

一是承担课程教学的专业教师数量不足。公安院校按照《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的要求,基本上对所有专业均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从公安院校的每年招生人数来看,同一个年级班级数一般在25~50个。从具有从事《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资格的教师来看,往往是本来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而且应当是从事法学基础理论教学的教师。走访了解,目前公安院校从事法学基础理论教学的教师的人数大多在10人以下。相比之下,能够承担本门课程教学的教师人数与班级数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况且,公安院校法学基础理论课程教学班级较多,专任教师本身已经承担了大量的教学工作量。综上可见,公安院校承担《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任课教师人数明显不足,因而只好采用合班上大课的教学模式。相对于小班化教学,合班上大课的教学模式基于学生的自律性不足、教师把控课堂的能力有限以及交流互动活动难于有效开展,从而影响本门课程的教学质效。

二是承担课程教学的专业教师能力欠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思想深邃、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不仅要求教师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而且要求教师不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根据教学对象设计教学方案。可见,要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对任课教师的要求极高。然而,调研中发现,大多数教师最初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了解呈现出碎片化、浅层次的特点,缺乏认识上的系统性、深刻性。尽管本课程开课已有两年,但大多数教师并非只是承担这一门课程,他们往往还承担其他课程1~2门甚至更多,加之受科研考核的影响,无法对本课程的备课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以至于缺乏对如何提升本课程教学效果的研究,教学能力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欠缺。

(二)教学重点把握不准且联系实际不紧密

教学内容是任课教师根据教学目标,经过选择和加工,作用于教学对象的影响物。可以说,教学内容的择取与重点确定,直接关系着教学目标在多大程度上得以实现。教学内容的主要载体是教材。为了顺利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国法学会组织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一书于2021年9月出版发行,成为各高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指定教材。教材全面反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容,为任课教师讲授本门课程提供了重要指引。然而,基于课时的有限性,公安院校承担本课程的教师只能择取相关内容,有重点讲授,才能有效完成授课任务。走访调研中发现,部分教师对应当择取哪些内容、重点讲授哪些方面,存在举棋不定的选择性困惑。

一是存在课时有限与教学内容丰富之间的矛盾。当前,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中,一般设定《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课时量为34或者32课时,但有的公安院校因为在新生进校的第一学期开设本课程,以至于因军训原因使得本课程的实际课时只有24课时(4)付茜.论公安院校《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内容的建构[J].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2023,(4).。很显然,在34课时甚至更少授课时间内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面面俱到进行讲授,是不可能达到的目标。因而,如何择取相关内容开展重点讲授,成为公安院校承担本门课程的教师首先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走访调研中了解到,不同公安院校甚至是同一所公安院校从事本门课程教学的不同教师,在讲授内容和重点确定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事实上,内容的择取和重点的确定如果不准确,会直接影响到学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掌握的广度和深度,最终影响到本门课程的育人效果。

二是存在教学内容与公安工作联系不紧密的困惑。《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明确了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定位,即应以公安工作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公安专业人才为主要目标,具体而言,研究生层次、本科层次、专科和高职层次分别以培养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高层次警务人才、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实战型警务人才为目标。因而,与普通类本科院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在内容择取与重点确定方面应当存在差异,即应当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走访调研中发现,当前公安院校教师在讲授本门课程过程中,所授内容与公安工作实际的结合存在欠缺,主要表现为:部分教师与普通类高校教师在讲授本门课程的内容方面基本一致,没有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凝练授课内容;部分教师尽管意识到本门课程的讲授应当与普通高校有区别,但如何实现有机结合则表现出畏难情绪,从而在讲授中出现理论讲授与公安实际工作联系不紧密的情形。

(三)教学方式方法的多元化尚未充分显现

走访调研中发现,《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中,教师往往采用传统的讲授法,在教学手段上则主要采用板书方式,这种比较单一的教学方式和方法不能有效激发学生对课程的学习兴趣,因而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一是欠缺多元化教学方式。当前,《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中,部分教师仍然遵循“讲授知识→巩固知识→运用知识→检查知识”这一传统的教学方式开展课程教学,即以教师讲学生听来传授法治思想、以学生摘抄笔记进行记忆巩固已学法治思想,通过平时练习运用法治思想,通过期中期末考核检查学习法治思想的效果。这种教学方式以知识传授为核心,学生在教学活动中被动地充当接收知识的容器,忽视了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不能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导致学生在学习中无法真正实现将学习内容内化于心,也不能有效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的教学目标。

二是缺乏多样化教学方法。教学方法多元化,是指教师根据不同教学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由此形成教学活动的多样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中,教学方法多元化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从而主动参与到教学活动中,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公安工作的指导意义,并自觉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然而,走访调研中发现,当前公安院校教师在本课程教学中主要采用讲授法,忽视其他教学方法的运用:其一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没有实现有机结合。本课程教学中,教师往往认为法治思想就是理论和原理,故往往只是注重理论教学,忽视从实践角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深入解读。事实上,“习近平总书记在依法治县、治市、治省以及全面依法治国上的卓越实践,深刻而全面地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品性”(5)任梅.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价值与路径[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6).,这一实践品性决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必须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其二是启发式教学方法没有得到应有重视。教师在本课程的授课环节中,基于以讲授法为主,没有根据授课内容及时提出问题引导学生思考,缺少给予学生充分思维空间的机会,从而影响法治思想内化于心的效果。其三是互动式教学方法没有得到广泛运用。部分教师过于强调自身在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中的主导地位,缺乏与学生之间互动,既无法了解学生的质疑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也不能及时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

(四)教学环境的支撑性功能没有真正形成

教学环境是指教师和学生对于课堂教学环境所需要的条件因素。教学环境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具有促进作用,让学生在环境因素的作用下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从而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6)毛英.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学[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20.。《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效果的取得,同样需要良好的物质因素与人文因素组成的教学环境支撑。然而,走访调研中发现,无论是物质环境还是人文环境,与当前《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对环境的需求间均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物质环境不健全影响课堂教学的外部拓展。首先是部分公安院校的校园环境缺乏法治文化元素。目前,部分公安院校对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不够重视,欠缺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在校园重要场所和设施上没有体现法治文化元素;部分公安院校尽管有投入,甚至开辟了法治文化广场,但只是囿于建筑施工、人物塑像,并没有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关键性内容。其次是部分公安院校尚未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基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养成学生良好法学素养,首先要打牢法学基础知识,同时要强化法学实践教学。”(7)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实践教学,不仅仅是课堂上的实训模拟,更依赖于学生到实践性教学基地亲身体验。当前,公安院校的学生尽管沿袭到公安机关见习和实习的做法,但没有专门开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教学基地,在见习和实习阶段也没有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教育导向作用。

通过运用“行动素理论”对赵五娘形象进行分析,我认为赵五娘更多的是一个被外界影响的人物,而不是一个影响外物的人物,因此,我将外界对她的态度作为核心故事元素,确立X为“鼓励”,反X是“打击”,非X是“不鼓励”,反非X是“不打击”。矩阵如下图所示:

二是人文环境不浓厚影响课程教学的氛围渲染。人文环境是一种无形环境,对教学对象的心智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人文环境对教学的影响,取决于教学共同体的观念态度、信仰系统、认知环境等。当前,《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所需的人文环境尚未真正形成,首先是教学共同体之间良性互动关系显现不充分。教师之间、学生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对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及其方式方法没有达成共识,缺乏相互交流的学习氛围。其次是教学共同体开展的校园法治文化活动流于形式。校园法治文化活动是营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人文环境的重要途径,走访调研中发现,有的公安院校很少开展专门性校园法治文化活动,有的公安院校开展此类活动,但存在泛娱乐化倾向,不符合法治文化本身具有的思想性、知识性等基本属性,大大降低了法治文化活动应当发挥的熏陶作用和文化育人功能。

二、公安院校《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师资力量的引进与培训尚未引起高度重视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自2021年9月份开设以来,师资队伍的人数不足、能力不强问题一直影响着本课程的改革和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公安院校增设课程但没有引进教师,以至于专业教师明显不够。如上所述,《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同时段面向全校几十个班级开设,在没有新引进教师的情况下,大多数公安院校将教学任务分给承担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师,后续的每个学期基本上由这部分教师一直承担教学任务,部分教师由于本身承担的法学专业课程任务较重,因而存在超负荷运转的情形。另一方面是部分公安院校缺乏组织有针对性培训,导致授课教师的教学能力存在欠缺。走访调研中发现,公安院校从事《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的教师参加的培训欠缺针对性:从培训方式上看,主要是按照各省教育厅的安排,组织全校教师通过选择课程积分完成培训;从培训内容上看,每学期针对全体教师开展的教学方法、课程思政等方面相关教学培训,基本上没有针对本课程的专题培训。

(二)教学重点不能有效对接公安院校教学目标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课时的有限性,决定其教学内容的择取和教学重点的确定不可能面面俱到。走访调研中发现,许多授课老师在确定教学重点时存在选择性困惑,不同教师确定的教学重点差异性较大,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教师在确定教学重点时没有意识到公安院校的育人导向和教学目标。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与普通院校法学专业的教学目标存在的主要区别是,应以公安工作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高层次警务人才(研究生层次)和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本科层次)。实践中,部分教师没有关照公安院校育人的特殊属性,因而不能清晰地辨别课程的教学重点。二是部分教师基于不熟悉公安业务而不能有效确定教学重点。如前所述,大多数公安院校《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由法学专业教师承担授课任务,从法学教师的学习和从教经历来看,大多是从普通高校法学院系毕业后直接进入公安院校任教,尽管也有到公安机关锻炼半年或一年的经历,但往往接触的是基层公安法制部门的业务,对于治安、刑侦、网安等专业性较强的业务工作接触并不多,因而不能紧密结合公安业务工作确定教学重点。

(三)教学方式方法更新受制于相关主客观因素

综观教学实践,教师使用何种教学方法开展教学活动,往往取决于各种主客观因素,既受制于教师主体自身因素,也受制于客观的教学条件。《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中,许多教师采用传统的讲授法进行教学,主要受制于以下因素:一是教学方法的使用受制于教师主体条件。首先是部分教师不愿意更新教学方法,习惯于按照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式,认为学生掌握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就可以达到教学目标。其次是部分教师缺乏创新教学方法的能力,无法运用实践教学、线上教学等新型教学方法,这是因为,实践教学需要教师本身具有公安业务能力,毕业于普通高校的教师显然无法更多接触公安工作;线上教学则需要教师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受制于专业知识和时间精力,法学专业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往往感到十分棘手。二是教学方法的使用受制于大班授课方式。当前,公安院校同一时段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班级一般为25~50个,基于任课教师人数少,普遍采用大班授课方式,少则两个班合上人数约100人,多则4个班合上人数约200人。大班授课方式往往阻碍互动式教学方法的使用,以案例教学为例,在小班授课情形下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而大班授课情形下往往无法发挥案例教学的优势。

(四)教学环境营造理念不强导致整体投入不足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8)习近平.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许多公安院校尽管开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但忽略了这一课程本身具有高度思想性、哲理性等特殊属性,仅仅依靠有限的课堂教学不能真正实现“进头脑”的教学效果,还需要在校园文化环境的耳濡目染之下,通过不断熏陶才能实现入脑入心。基于校园文化环境营造的理念缺失,许多公安院校没有专门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如何科学营造校园环境,未能实现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校园文化环境的主基调。走访中发现,有的公安院校校园中很少能遇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文字、图片;有的公安院校校园尽管有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文字、图片,但缺乏科学设计,因位置不佳或者文字过小达不到宣传的效果。

三、公安院校《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的优化路径

(一)强化授课教师的教学使命感和教学能力

一是明确任课教师的岗位要求。鉴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对教师素养和能力的高标准要求,应当为本课程的任课教师设置合理的岗位要求。当前,《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岗位要求,值得设置本课程教师岗位要求时予以借鉴。具体而言,《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任课教师的岗位要求需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是政治立场坚定、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和公安民警的职业道德规范,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做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典范;其二是教师应当结合公安工作的要求用好国家统编教材;其三是教师应当围绕公安工作的实际加强教学研究;其四是教师应当坚持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创新。

二是提升任课教师的授课能力。《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开课初期,基于该课程的政治性较强,产生了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还是法学专业教师承担的争论。尔后,鉴于法学专业内容凸显,一般选择由法学专业教师承担本门课程教学。然而,《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作为一门公修课,意味着所有区队学生都需要开设,这对于本来承担专业课任务较重的教师是一种挑战。因为只有国家统编的教材,而没有现成的大纲、教案、讲稿等教学资料予以参考,任课教师往往在阅读教材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经验备课和授课,由此产生教学成效的参差不齐。可见,如何进一步提升师资队伍教学能力,仍然是当前《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中的一项重大课题。要提升任课教师的授课能力,一方面要提升任课教师的教学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自觉研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思考公安工作实际问题,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不断强化授课水平;另一方面则是要注重引导教师参加培训,可以是为教师购买优秀的网络课程供教师学习和交流,也可以是聘请专家进校为教师提供辅导,还可以是支持教师外出参加相关培训交流。

三是改进师资队伍的考评机制。考评机制在公安院校教学中具有导向作用,有助于激励教师改进教学,提升教学质量。首先,提升课堂教学课时的计算系数。相对于其他法学类课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教学难度系数显然要高得多,因而,提升本门课程课时的计算系数至2倍甚至是3倍,可以让更多教师愿意从事本课程的教学工作。其二,设置专门的教学改革项目。吸引更多教师从事《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将研究成果反哺教学,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其三,鼓励教师建立课程的教学资源库。公安院校可以考虑通过加大经费投入,组织本课程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资源库,为全校从事本门课程的教师提供教学范本和教学素材,促进全体教师授课能力的提升。

(二)围绕警察的职业要求合理确定教学重点

公安院校培养的学生是未来的人民警察,决定着《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的内容体系与普通类高校不同,应当联系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教学重点,才能更好地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公安工作的指引作用。

一是贯彻训词精神确定教学重点。2020年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发表重要训词,深刻阐明了中国人民警察队伍的职责使命,为警察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讲授中,应当以训词精神为指引,确定教学重点。其一,以“对党忠诚”为指引确定教学重点。训词中首先强调“对党忠诚”,这是因为,“公安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讲政治是第一要求”(10)赵克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 在新征程上不断开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新局面[J].民主与法制,2021,(44).。遵循训词中“对党忠诚”这一要求,公安院校确定本课程的教学重点应当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意义与实践意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处理政治与法治的关系等方面。其二,以“服务人民”为指引确定教学重点。训词中强调“服务人民”,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因而,公安院校确定本课程的教学重点时应当突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培养未来人民警察的亲民、爱民、尊民、为民情怀。其三,以“执法公正”为指引确定教学重点。执法公正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的相关内容理应作为公安院校讲授本课程的教学重点,主要应当包括: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执政,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推进严格执法。其四,以“纪律严明”为指引确定教学重点。纪律严明即要求从严治警,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公安队伍。因而,本课程在确定教学重点时,应当重点关注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及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等方面教学内容。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教学重点。实践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征。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源于实践,并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在实践中得到创新发展,彰显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因而,公安院校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分析公安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升学生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例如,行政执法是公安机关履行政府行政职能、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要求公安机关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准则,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然而,部分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中依然存在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的情况,甚至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可见,公安院校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中,就需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走访调研、收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典型案例等方式,梳理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中出现的具体突出问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重点分析,让学生看到这些问题及其危害,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从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在将来走上公安行政执法岗位时能自觉防范这些问题的产生。

(三)运用多元化教学方法提升课程教学效果

教学实践及其研究表明,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要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质量,必须扭转传统讲授法为主的授课模式,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环节等各方面的具体要求,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主体性地位,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一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实现思想引导与行为培育的统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与现实相贯通、国内与国际相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多个视角,深入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一个科学理论体系,既来源于实践,也是指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依据。同时,公安院校培养的学生即将走上公安岗位,从事警务实战工作。因而,公安院校《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需要更加关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相结合,在通过理论教学促进学生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的同时,还需要通过实践教学让学生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自身的执法行动。在理论课教学中,任课教师要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深入思考,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并结合公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领悟,强化他们的辩证思考能力和问题分析能力。在实践教学方面,任课教师可以根据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要求,设定调研主题,引导学生到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基层公安机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现状,并思考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如何优化公安执法工作,从而深刻体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并自觉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构建现代课堂教学的新型模式。线上教学具有突破时空局限、把握学习节奏、整合教学资源等诸多优势;而线下教学在师生面对面开展互动交流,实时反馈学习情况、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等方面发挥着无法替代的功能。如何将二者进行有效融合,发挥线上线下教学的最大功效,应成为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质量的有效路径。在线上教学方面,由教师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网络教学平台,将教学重点和难点制作成音频、视频、图片、动画等多种形式,形成丰富的教学资源库,引导学生课外自主学习与思考。在线下教学方面,任课教师需要改变传统讲授,发挥面对面互动交流的优势,启发学生思考,促进学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为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教学方法:其一是采用场景教学法。公安民警实施行政强制、治安管理处罚、刑事侦查等执法活动,都是在一个个场景下开展执法活动,也是公安院校学生将来每天要面对的执法场景,因而,教师可以创设常见的执法场景,让学生在具体模拟场景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处理执法问题。其二是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法。这种教学法由教师引导学生在课外观看教师的授课视频,利用互联网收集学习资源,形成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某个具体教学专题的看法和观点,在课堂上与任课教师和其他同学进行交流互动。其三是采用观摩教学法。由教师组织学生到公安机关执法场所进行观摩,让学生在真正的执法现场体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公安工作的指引。

三是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形成多主体共同育人的教学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代背景下,公安院校培养的公安法治人才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较强的法治实施能力,这就要求公安院校培养的学生不能只是依靠校内资源,还必须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以及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通力合作,建立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例如,公安院校应当强化校所合作,校局同城一体化建设,邀请公安实战经验丰富的一线执法民警作为兼职教师,共同承担《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实践性教学任务。

(四)发挥教学环境支撑课程建设的育人功能

马克思在论述人与环境的关系时指出:“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那就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同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环境的状况,对学生掌握和领会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具有重要影响。为此,优化教学环境,有助于提升本课程的教学效果。

一是利用校园实体环境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首先,校园的教学楼、宿舍楼、运动场等学生日常活动频率高的场所,应当张贴反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经典语句,让学生通过视觉熟悉和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其二,校园广播电台应当开辟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栏,让学生通过听觉感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其三,校园社团应当组织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项活动,让学生通过亲身体验感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利用校园网络平台传播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安院校在校本科生和专科生都出身在本世纪,属于网络原住民,每天会花大量时间在网络平台上活动。因而,公安院校利用网络平台营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氛围也是一条有效路径。首先,公安院校可以在校园官网上设置专门板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可以在专门板块组织学生答题,强化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其二,公安院校可以组织课程教学团队录制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挂在网络平台上,开辟习近平法治思想答疑解惑的窗口并安排专门教师值岗。

四、结语

2023年9月,公安部王小洪部长在出席全国公安院校教师节庆祝活动时发表讲话强调,要优化“教学研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为全国公安院校下一步教育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公安院校培养的毕业生是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应当以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公安队伍为教育教学的总目标。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与普通类高校存在的差异,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应当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强化法治公安建设”的新时代要求予以改进。遵循公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规律,把握课程教学体系的各环节、多要素,在优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路途中,既要关注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也要注重教学内容与公安工作的紧密结合、教学方法多元化对课程教学的促进作用以及教学环境的育人功能。因此,要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的优化,需要任课教师的自身努力,更需要公安院校建立与公安实战部门、其他政法机关和社会组织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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