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2023-04-22佘蓝天
佘蓝天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5)
2018 年1 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重强调“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通过教育助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移风易俗行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教育部等六部门于2020 年7 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要“注重发挥乡村教师新乡贤示范引领作用,塑造新时代文明乡风,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从这一角度来看,“新乡贤”教师是指心系乡土、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新观念和新技能传播者,以形塑乡风文明为基准,侧重人才教学与乡村振兴的双向培育[1-2]。 面向乡村振兴内在要求,2022 年5月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职业教育法》)提出,要“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 这一论述以培养高素质农村专业人才为着力点,突出强调了农村职业教育的重要性,为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农村职业院校是深耕于建设农村、服务乡村现代化发展的教育机构,包含县乡村农业职业教育、农业成人教育等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承担着打造优质乡村人才队伍的时代重任,对“新乡贤”教师队伍提出更高要求[3]。 因此,农村职业院校需根植于乡村振兴发展总体要求,切实承担培养优质乡村振兴人才的时代重任,加快推进“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具备示范引领作用的高质量教学团队。
一、动力源: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价值
乡村振兴视域下,“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是农村职业院校构建良好乡村教育生态的根本举措,具有厚植乡土教育情怀、形塑乡土文化自信、重塑乡村结构秩序、维系乡村基层治理等显著优势[4]。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落实,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在主体驱动、资源赋能与主场厚植作用下,能够实现乡村治理主体多元化、乡村文化建设现代化、乡村公共生活有序化发展。
(一)主体驱动:乡村治理主体多元化发展的时代诉求
2022 年1 月,《关于做好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支持办好涉农高等学校和职业教育。 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乡土人才”。 这为推动乡村基层治理主体多元化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目标指明道路。 而“新乡贤”教师队伍与高素质乡土人才培养紧密相关,可在乡村振兴视域下提升群众参与度,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5]。 就这一角度而言,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能够培养高质量乡土人才,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是乡村治理主体多元化发展的时代诉求。
一方面,打造“双轨”乡村自治格局。 自古以来,乡村教师始终承接“敦亲睦族”重任,是开展乡村治理、维系社会稳定安宁的根本保障。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落实,农村职业院校教师逐步成为“新乡贤”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自身在地方教育事业领域的引导作用,以独具的乡村价值观为基础,从政治与文化层面打造“双轨”乡村自治格局。 实质上,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是传承乡村文化印记、维系乡土社会秩序的关键主体,可依托文化与社会资本,参与乡村自治全程,辅助乡村治理主体开展纠纷调停、矛盾化解等活动,为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夯实基础[6]。 在此情形下,农村职业院校基于乡村振兴目标,以教师具备的公权批判性、宗族独立性、知能结构优越性等优势,逐步推进“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可在有机传承传统“乡贤”文化的基础上,丰富基层治理主体。 另一方面,强化乡村协同共治效能。 传统郡县制社会结构下,乡村多以乡绅、士族为主导开展基层治理工作[7]。 而在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不仅能够以知识教化为核心,强化乡村文化建设,还可依托自身体制内身份优势,通过普法宣传、人才培养等行动强化乡村协同共治效能。 具体来看,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立足学习优势,通过提供事前指引、法律咨询等服务,与乡村居民协同参与治理进程;依托体制优势,通过传达政令、反馈意见畅通信息交互渠道,联合乡村居民、地方政府协同开展基层治理工作,逐步打造乡村多元共治格局。 综上所述,农村职业院校以传承与践行中华传统文化、维护乡民社会效益、实现乡村社会隐性治理为基准建设“新乡贤”教师队伍,不仅可提高村民认可度,还能打造政府、公民与院校协同治理格局,继而服务于乡村振兴规划。
(二)资源赋能:乡村文化建设现代化发展的现实吁求
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内容,国家基于乡村文明建设目标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发展方针。 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载体,农村职业教育围绕这一目标要求,从“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角度擘画资源高效聚合、乡村文化建设现代化发展的宏伟蓝图。 可以知悉,“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是致力于培育文明乡风、推进乡村现代化发展的根本途径,可以充分协调专业教学与社会服务之间的关系,在确保专业育人的前提下,参与乡村建设进程,以驱动乡村振兴发展[8]。
第一,推动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 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能够完善现代化农村教育体系,通过聚合乡村教育资源提升农村居民文化水平,逐步培养适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新农民,为推动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目标提供人才支撑。 《意见》聚焦“三农”问题,提出“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的战略决议,同时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基础,强调要“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并向乡村倾斜,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此情形下,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核心,调整涉农专业教育资源,创新农民教育模式。 这可在显著激活乡村农民生产生活资源价值的同时,有力强化其综合素养,打造现代化乡村教育生态,推动乡村教育复兴,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筑牢基石。 第二,助力乡村产业现代化发展。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不仅能显著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乡村发展提供优质人才支撑,还可以打造乡村产业生态,通过聚合资源要素推动乡村产业现代化发展。 一是创新乡村产业载体。 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以提高文化经济效益为核心,有机聚合乡村特色文物资源,通过打造乡村文旅基地创新现代化乡村产业载体,有利于实现乡村振兴目标。 二是优化乡村产业结构。 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以涉农专业为基准,立足民族文化、技艺传承与创新目标,整合乡村特色文化资源,通过制定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打造现代化产业结构,服务乡村振兴发展。 三是完善乡村产业配套设施。 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充分整合乡村特色服务资源,通过设置乡村经济管理教育体系、加大乡村产业设施投入经费等举措,打造产业发展公共示范基地,逐步完善乡村产业配套设施,打造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加快乡村振兴发展进程。
(三)主场厚植:乡村公共生活有序化发展的殷切期盼
国家以乡村振兴战略需求为基础,结合农村职业教育办学定位,提出推进“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目标。 农村职业院校立足教育主场,培育“新乡贤”教师队伍服务乡村事务的“公共精神”,通过宣讲、咨询等举措提升乡村居民综合素质,打造文明乡风,推动乡村公共生活有序化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助力。
其一,有利于搭建公共生活共享平台。 依托信息化时代的数字技术红利,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以院校公共服务系统为媒介,搭建具备建言献策、周报公示等功能的生活共享平台,塑造关注公共生活、改善公共生活的发展思维,推动乡村公共生活有序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同时,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可根植于院校场域,广泛收集院校教师意见与反馈信息,充分挖掘教师公共生活体验感,引导其以“公共人”角色承担改善乡村公共生活、促进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 由此言之,农村职业院校以发挥院校主场优势、提升公共理性为关键,通过搭建公共生活共享平台,形塑职校教师“公共精神”,助力教师向“新乡贤”教师转变,为改善公共福祉形塑行动逻辑,最终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其二,有助于优化公共生活管理机制。 从乡村振兴内在要求角度而言,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是培养自主服务乡村社会发展需要、具备“公共精神”人才的长期性工程,对农村职业院校师生提出更高要求。 面向乡村振兴,建设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是院校公共生活主场下培养师生“公共精神”的内在需求。 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将公民品格培养与社会技能实践训练有机结合,逐步优化“新乡贤”教师公共生活管理机制,通过培养师生参与乡村生产生活的意识与能力,推进乡村公共生活有序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建设[9]。 换言之,国家通过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可引导职校师生形塑“公共精神”,发挥院校育人主场优势,切实参与并改善乡村公共生活,从而契合乡村振兴内在要求。
二、薄弱层: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困局
(一)“理念人”与“执行人”:“新乡贤”教师制度规范之困
一是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政策缺失。 所谓“新乡贤”教师队伍支持政策,是以法律文本形式对教师发展进程统筹部署的权威性制度,能够为农村职业院校推进“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目标提供基础保障[10]。 然而,由于支持政策缺失,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产生无章可循问题,难以切实承担“新乡贤”角色职责,逐渐成为乡村发展的“理念人”。 特别是乡村振兴视域下,我国尚未就如何开展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形成具化、可行方案,致使支持政策制度缺失,使得“新乡贤”教师对乡村振兴发展的引导、推动作用不显。 据《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20—2022》数据显示,城区、镇区与乡村教师获得职称的机会分别为5.3%、4.0%和3.5%,且农村教育经费投入虽呈持续增长趋势,但总体仍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彰显出支持政策缺失弊端。二是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政策缺失。 国家创新性提出“新乡贤”教师概念以来,众多教育主体陆续就“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进行实践探索,以期激发教师引领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但受限于农村职业教育重点偏移误区,国家层面以及教育部门更侧重于构建农村职业院校专业发展制度体系,缺乏对于“新乡贤”角色担当、行为标准等方面的规范制度。 这使得“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政策缺失,最终致使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效果不佳,难以转换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执行人”。
(二)“乡村人”与“异乡人”:“新乡贤”教师角色认同之困
一方面,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空间分离倾向明显。 长期以来,我国多以全日制、封闭式管理模式为基础开展农村职业教育。 然而,在以往过于强调闭环式管理的认知误区下,农村职业教育多将院校与乡村社会分离,逐步形成离村、去农的“孤岛”,呈现空间分离倾向[11]。 受此影响,部分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将育人定位聚焦于技术技能训练领域,使得其逐渐成为孤立于乡村建设场域的“异乡人”,鲜有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据2020 年“90 后”教师现状调查数据显示,县镇和农村教师认为拥有成就感的占比分别为53.06%和51.83%,且对乡村学习归属感一般、较低与无归属感的教师占比合计为32.6%。 这意味着部分“新乡贤”教师尚未形成角色认同,成为乡村发展环节的“异乡人”。 在此过程中,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所具备的“公共智者”标签逐步退化,使得其权威性随之消解,难以获得乡村人角色认同,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推进作用不显。另一方面,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向城性”心态突出。 农村职业院校教师以涉农专业为核心展开教学,旨在为社会输送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培育信息职业农民,对于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但就现实情况来看,由于代际更迭的加速推进,“80 后”“90 后”乃至“00 后”青年学生逐渐成为农村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主力军。 据教育部公开数据显示,我国乡村教师年龄在40 岁以下的教师占比达58.3%。 在此背景下,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多由招聘机制下的师资队伍组成,使得传统熟人社会时代下乡村本土教师结构逐步改变。 需要注意的是,以此为基础组建的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多暂居于教职工宿舍,这使得部分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在改善生活的思维下衍生出“向城性”心态,导致该类教师参与乡村建设的意愿与行动有所欠缺,难以获得乡村人对于其“新乡贤”标签的角色认同,为乡村振兴造成阻碍。
(三)“熟悉人”与“陌路人”:“新乡贤”教师文化剥离之困
其一,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乡村熟悉度较低,文化历史感被剥离。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逐渐摒弃以传统乡村子弟为主流的结构体系,引入大量城镇地区教师。 据2020 年全国调研数据表明,在乡村特岗教师中,拥有城市户口的教师占比高达80%[12]。 这一数据表明,相较于以往的熟人与半熟人社会结构,乡村教师群体多来自城镇地区。而作为乡村教师的关键分支,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已不再是根植于乡村社会的“熟悉人”,其价值取向、生活空间也逐渐有别于乡村人,呈现出“陌路人”的典型特征。 受此影响,乡土社会结构逐渐由传统的“熟悉人”社会演变为“陌路人”社会。 该背景下,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未能充分了解乡村发展的演变历程与运行逻辑,在现代性、离土性冲击下,与乡村文化历史感相剥离,导致乡村振兴进程难以有效推进。这使得部分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被动甚至抗拒参与乡村事务,对乡土人情和乡土文化选择漠视,逐步成为乡村社会中的“陌路人”,无意承担“新乡贤”身份的社会责任,阻滞乡村振兴发展。 其二,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乡村参与度较低,文化归属感被剥离。 在国家着力提高师资质量的背景下,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大多由以往亦耕亦教的“半农”身份转入“体制内”,加速乡村教师的角色异化,逐步弱化了其存续的社会功能与公共情怀,使得文化归属感被大幅剥离,不利于乡村振兴发展。 据湖南农村中职专业教师的综合能力调研数据显示,在2022 年接受培训的12592 名农村中职专业教师中,有4 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6 名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 受限于此,部分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片面追求专业化发展,与乡村文化归属感剥离,成为乡村振兴建设过程中的“陌路人”。 由于“熟悉人”与“陌路人”的交织冲突,部分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陷入文化剥离窘境,难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得乡村振兴发展受阻。
三、着力点: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路径
(一)完善制度规范,健全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激励机制
“新乡贤”教师是国家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创新提出的新型概念,旨在发挥乡村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乡村社会高质量发展[13]。 作为乡村教育的关键场域,农村职业院校亟须推进“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以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围绕乡村振兴建设需求,国家明确提出要培育“新乡贤”文化,通过积极“引资、引智、引教、引文”,引导乡村教师参与乡村治理与精准扶贫,发挥惠泽百姓、传承文明的独特作用。 立足当前“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制度规范困境,农村职业院校需以乡村振兴发展方针为首要原则,加快健全合理性、奖励性“新乡贤”激励机制,扭转“理念人”与“执行人”冲突的现实局面。
第一,健全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合理性政策制度。 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应明确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内涵,通过健全合理性政策制度,引导教师将自身定位由“理念人”转向“执行人”,高效参与乡村发展进程。 具言之,我国应以“治理有效”为行动指南,参鉴《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通知》等政策成果,制定合理性制度,以引导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承担乡贤职责,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立足农村职业院校推动产业兴旺、协助乡村治理、助力乡民富裕的鲜明时代价值,我国立法部门应以“新乡贤”教师发展为核心,制定、修改并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从政策文本层面为教师参与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合理性制度支持。
第二,健全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奖励性政策制度。 根植于“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政策规范缺失的现实境遇,农村职业院校需以复归教师公共身份为根本主旨,从提升教师薪酬福利与营造公共空间角度制定奖励性政策制度,服务乡村振兴发展。 一方面,农村职业院校应加强“新乡贤”教师生活与工作保障制度建设,通过搭建乡村教师利益诉求平台倾听教师建议,逐步提升教师话语权,实现由“理念人”向“执行人”转变,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另一方面,农村职业院校应结合个体价值观取向复杂化、问题咨询途径多元化发展趋势,制定职称评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等奖励性政策制度,激发“新乡贤”教师的示范作用,引导其承担“执行人”角色职责。
(二)明晰角色定位,提升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身份自觉
2019 年6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强调,“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支持职业学校扩大农村招生。 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开展面向农技推广人员的评审”。 这一论述将职业教育置于乡村振兴的关键地位,为农村职业院校明晰“新乡贤”教师角色定位提供了逻辑支撑。 以建立角色认知为根本内核,提升教师身份自觉是推进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的现实需求,亦是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基本向度。 针对“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凸显的角色认同困境,农村职业院校需以明晰角色定位为核心,通过强化“新乡贤”教师认知,提升教师身份自觉,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一方面,寻求教育职业认知与社会发展认知的一致性。 立足当前“新乡贤”教师空间分离倾向,农村职业院校应以有机缔结教师空间与乡村空间为办学指示,寻求教育职业认知与社会发展认知的一致性,推动“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以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第一,农村职业院校应基于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趋势,面向“新乡贤”教师空间分离倾向,深化教师职业属性、职业角色、职业作用、职业功能等方面的认知,对标社会发展需求。第二,农村职业院校应结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倾向,深化对乡风建设、“三农”发展、基层治理等层面的认知,对接教育职业发展需求。 整体而言,农村职业院校需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内容,遵循与时俱进原则为“新乡贤”角色赋予时代内涵,通过寻求教育职业认知与社会发展认知的一致性,破解“新乡贤”教师空间分离难题。
另一方面,寻求个体认知与公共认知的一致性。 基于“新乡贤”教师“向城性”心态突出的现实境况,农村职业院校应以乡村振兴发展规划为逻辑理路,明晰“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角色定位,寻求个体认知与公共认知的一致性,扭转“新乡贤”教师“向城性”心态。 其一,农村职业院校应提升“新乡贤”教师地位。 农村职业院校应以助力乡村振兴建设为核心,通过规范各级各类规章制度的授予条件、评审程序、实施办法、监督措施,增强“新乡贤”教师的权威性与社会公信力,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 其二,农村职业院校应明确“新乡贤”教师重任。 农村职业院校应以传播知识、塑造人才为己任,对乡村振兴视域下“新乡贤”教师的时代内涵进行深入剖析,明确界定教师传承思想、指导技能、打造现代核心价值观的历史重任,有力扭转“新乡贤”教师“向城性”心态。 在此基础上,通过加强教师自律及他律能力,培养承接时代重任的“新乡贤”教师队伍,在实现教师个体自我认同的同时,着力强化公共认同,服务乡村振兴发展。
(三)聚合文化资源,培育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乡土情怀
“新乡贤”教师不仅是对“乡贤”角色的改进与创新,更是对乡村文化与伦理社会的传承与发扬。 这就要求农村职业院校以乡村文化、乡风文明为核心,建设“新乡贤”教师队伍,通过了解、认同与引领乡村社会本土文化,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可以明确,熟悉乡村发展状况、具备充足乡土知识、切实了解乡村文化是建设“新乡贤”教师队伍的根本要义。 传承与发扬乡村文化是农村职业院校以“文化振兴”为战略导向,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关键举措,促使“新乡贤”教师队伍建设成为驱动乡村振兴发展的强大引擎。在此背景下,农村职业院校应以聚合文化资源为核心,合理审视乡村振兴视域下“熟悉人”与“陌路人”的文化剥离之困,培育“新乡贤”教师乡土情怀。
一方面,重塑“新乡贤”教师队伍乡土依恋感。 农村职业院校需立足乡村振兴建设进程,以乡村经济发展、文件渊源、历史演变与城乡学情差异为基础,聚合乡村基础文化资源,对“新乡贤”教师队伍展开职前培训,以重塑乡土依恋感,厚植教师乡土情怀。 同时,农村职业院校可借助“老带新”模式,为“新乡贤”教师介绍乡土文化、民风民俗,促使教师由传统“陌路人”向“熟悉人”角色转变,为形塑其乡土依恋感、培育乡土情怀筑牢根基。 此外,农村职业院校应在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嵌入当地特色和乡土文化资源,使其切身感受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村教育与乡村社会发展现状,提高乡土文化认同,培育教师乡土情怀,以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另一方面,形塑“新乡贤”教师队伍乡土归属感。 农村职业院校应以“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为发展准则,有机聚合乡土人情文化资源,通过构建互惠共生的同事与公共生活关系,形塑农村职业院校“新乡贤”教师队伍乡土归属感,切实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进程。 在此过程中,农村职业院校应以构建学习共同体为核心,对“新乡贤”教师进行人文关怀,通过邀请教师与乡邻参与各类风俗活动、开展特色交流日、举办公共交流会等举措,逐步建立校村人际网络。 这可在为“新乡贤”教师提供人文关怀,使其快速适应新环境的同时,逐步发现乡土之美,形塑乡土归属感。 进一步而言,农村职业院校可赋予“新乡贤”教师充足自主权,通过组织实践体验活动搭建自我展示舞台,使其体会自我价值实现的满足感与愉悦感,进而形塑乡土归属感,为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