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无废城市”工业园区建设探讨
2023-04-21黄艳贞
黄艳贞
(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广东 珠海 510308)
1 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成为全国经济大省。同时,广东也是资源能源消耗大省,污染负荷高,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经济增长呈明显的相关关系;资源利用率低,能耗物耗高,单位GDP 污染物排放强度大;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上仍然不容乐观,水环境污染依然严重,空气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明显差距。
广东省大型工业园区已达到饱和状态,主要以化工、石化、电子等传统产业为主。小型的工业园区以村镇工业园区为主,集中了劳动密集型的制衣、制鞋、印刷等小型生产企业。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劳动密集型园区与资源密集型园区较多,随着园区环保要求的提高,许多产业实现了转移,高耗能的水泥、陶瓷、玻璃、化工等产业基本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一部分转向东南亚地区,剩下的部分产业只能进行改造。由于企业研发投入不足,技术提升缓慢,“无废城市”建设和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如何有机融合,成为一大难题。
2 国外经验
2.1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重要途径
20 世纪60、70 年代,尽管国际社会为保护环境做出了很大努力,但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趋势并未得到有效控制,全球性环境问题的加剧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迫使人们认识到“末端治理”的被动污染防治存在严重局限性,从而产生了从“源头控制”的“无废城市”战略思想。“无废城市”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提法,但其基本内涵是一致的,即对生产过程、产品及服务采用污染预防的方式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从而提高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无废城市”一经提出,在世界范围内得到积极推广,并在一些发达国家取得了成功实践。例如,丹麦特别注重“无废城市”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技术的实施,通过原料和物质在社会中的循环利用,将社会生产对环境的总压力降到最低程度。丹麦还建设了世界上工业生态系统运行最为典型的“无废城市”工业园——丹麦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区。几乎所有的欧盟成员国,都把推进“无废城市”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作为一项重要政策,着眼于减轻末端治理的压力,将污染防治上溯到源头,拓展到全过程。如今欧洲已在产品循环利用、废弃物资源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例如,汽车的回收利用达94%、铝罐的回收利用达95.6%。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无废城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是广东省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选择。
2.2 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是发展“无废城市”的重要载体
丹麦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区现有工业企业20 多家,以艾森发电厂、斯达拓石油提炼厂、杰普格石膏板厂、拜泰克土壤公司、诺沃药厂、诺沃制酶厂和诺文垃圾处理厂等7 个企业为核心,形成企业间“工业互利协作关系”,即把一个企业的废弃物(废水、废气、废渣和废热能)或副产品作为另一个企业的投入或原料,在园区企业之间实现“工业生态链”上的工业互利合作,最终实现园区的污染排放最小化。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区从1975 年开始形成“工业互利合作”以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有“工业互利合作”项目21 个,其中水循环项目9 个、能量交换项目6 个、废弃物回收项目6 个,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这些“工业互利合作”项目总投资约1.2 亿美元,年节约收益达2500 万美元,截至2022 年年底,累计总节约收益超过3.05 亿美元,每年可节约地下水410 万吨、地表水320 万吨、油4万吨、石膏40 万吨。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区的成功运作充分展示了“无废城市”工业园区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展示了“无废城市”工业园区在经济发展中的活力。
建设“无废城市”,建立节约型社会涉及的范围非常广。结合广东省实际,当前应以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作为整个“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突破口。广东省目前正在大力发展园区经济,但大部分园区的建设主要是把工业企业集中在一起,而真正用“无废城市”理念来指导、建设和改造园区的实践还很少,有些园区甚至没有做过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
2.3 强化政府监管、建立市场机制是发展“无废城市”的重要手段
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区内企业“工业互利合作关系”的建立,不是由政府用行政强制手段干预而形成的,而是企业从成本-效益最大化的角度自愿形成的一种合作关系。丹麦政府除制定了严格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外,还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税收以及对清洁生产和循环再生利用的补贴政策和措施。例如,对部分原材料的使用、废物的排放以及包装材料等征收税款;由财政出资建立各种基金,资助清洁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使用。这种环境经济政策,促进了企业的互利合作,既节约了资源,又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还大大减少了污染排放,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同样,丹麦的水务管理部门为了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保证污水处理的高质量,用征收环境资源费、附加费和污水处理费的方法不断提高水价,通过价格导向机制,节约水资源,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
当前广东省正处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阶段,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建立市场机制,用经济手段促进广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产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广东省依然存在环境经济政策力度不足,税收优惠等政策难以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普遍偏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化、市场化程度低等问题。
2.4 加强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培育环境文化是发展“无废城市”的重要保证
丹麦等欧洲国家“无废城市”的良好发展,除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外,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全民强烈的环境意识发挥了重大作用。丹麦的法律法规对实施“无废城市”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作了明确的规定。例如,丹麦规定污染严重的企业新建和扩建时,必须要申请排污许可,并获得政府批准;申请排污许可,必须按照“无废城市”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战略的要求,提供实施“无废城市”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报告书、技术文本以及有关保护环境的最佳实用技术设备等方面的资料。在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下,企业不得不从“末端处理”转向循环利用、清洁生产。
在丹麦等欧洲发达国家,有两方面因素能保证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1)这些国家和地区在政府公共事务管理中将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
(2)长期以来,欧洲许多国家和地区十分重视环境意识教育,努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热爱大自然、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3 建议
(1)加强领导、建立统筹各地各部门力量的环境综合决策机制,并在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中设立“无废城市”建设专门篇章。同时,在广东省的产业结构调整上要充分考虑“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用“无废城市”的理念来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用产业结构调整来实现“无废城市”建设。
(2)尽快设立促进“无废城市”发展的专项资金。资助“无废城市”建设和清洁生产试点示范项目,加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力度,促进“无废城市”发展。要在广东省选择若干工业园区作为“无废城市”的示范点重点扶持,初期从园区的集中供热、供气和热电并供、集中治污以及“三废”的综合利用着手,尽可能延长能流、物流的多级使用链条,提高资源能源综合使用效率,实现园区的基础设施共享和信息资源共享。
(3)加强政策法规和技术研究,尽快制定和完善促进“无废城市”发展的政策和机制。要重点研究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节水,促进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政策法规,制定和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生产者责任延伸等制度;要结合广东省环保规划以及“双碳”工作的实施,重点研究节能降碳政策和标准,制定有地区差别(珠江三角洲和北部山区、东西两翼地区)的环境标准、价格标准和其他相关政策标准,因地制宜发展“无废城市”。
构建完善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整合区内各类资源,以产品链和废物利用为主导,构建共生网络源。
(4)抓好宣传引导。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把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转化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5)开展工业固废分类收集贮存试点。建立政府引导、对收运企业实施分级管理的市场化模式,鼓励开展备案。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落实园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1]。
(6)推行绿色建筑。对于新建或改造的项目,要求推行绿色建筑,工业建筑要符合《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原位资源化专项方案[2]。
(7)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园区可建立新能源物流管理、激励体系,推动企业采用新能源车;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碳信息披露迹认证、碳信息披露。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高效利用,探索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新路径。以优化设施布点、合理配置设施规模、选取最佳可行工艺技术为导向,探索固体废物配置设施规模和最佳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