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革命史”研究现状及其发展路径新探
2023-04-20金典
金 典
(西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重庆 400700)
近些年来,以“新革命史”视角重新审视历史时期革命活动的基本情况,逐渐成为了中共革命史乃至中国革命史研究的一个新兴领域。具体来说,“新革命史”研究更多地面向传统史学家较少注意到的社会与民间领域,力图通过探究社会生活与革命活动之间的互动关系,来全方位地展现革命时期中国基层民众的生存状态,以及他们对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活动所产生的真实反应。因此,研究者们不可避免地会把自身研究的焦点放在当时社会所广泛存在的各类矛盾之上,以期凭此帮助诠释在“新革命史”视角下特定历史现象所显露出的各种现实问题,并通过运用适当的方法来尝试对这些问题进行相对应的解答。
众所周知,矛盾分析法便是一类在社会科学领域中被广泛用于分析事物本质及其运动规律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新革命史”框架下,矛盾的普遍性主要体现在当时社会的基本矛盾广泛存在于中国社会的各个领域,同时它也贯穿了中国社会发展的整体过程。与此相对应的,矛盾的特殊性又体现在革命势力与反革命势力的矛盾、革命势力内部的矛盾、革命势力(或反革命势力)与广大民众的矛盾和广大民众内部的矛盾等具体要点内,它们均适用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矛盾处理基本原则。于是,当我们使用社会矛盾分析法,对“新革命史”研究下所浮现出来的各类矛盾加以提炼后,或可对当时革命运动主导下阶级社会的整体风貌产生不一样的理解与感悟。
一、“新革命史”的提出与修正
从李金铮先生所提出的概念上看,“新革命史”是“回归历史学轨道,坚持朴素的实事求实精神,力图改进传统革命史观的简单思维模式,重视常识、常情、常理并尝试使用新的理念和方法,对中共革命史进行重新审视,以揭示中共革命的运作形态尤其是艰难、曲折与复杂性,进而提出一套符合革命史实际的问题、概念和理论”[1]。
用更为通俗一些的语言来说,“新革命史”观要求我们重新设身处地地回归到历史现场,以既不夸大也不贬低的客观态度,对实际的历史风貌,尤其是同革命相关的社会事物进行较为全面和具体的还原,用以更加深刻地展现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历程与治党方略。而在拥有此认识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有效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将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从而弥补传统革命史观对历史思考的缺陷与不足。
紧接着,李金铮先生还在提出“新革命史”基本概念的大约一年之后,适时地补充了一些有关“新革命史”所延伸的理念:
(1)“新革命史”的相关研究者是基于历史地位、个人兴趣和精力等因素影响,故而才把主要的研究方向放在了在中国革命史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中共革命史上,但这并不等同于“新革命史”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中共革命史;
(2)“新革命史”这个概念本身并不等同于新的革命史研究,因为在研究者看来,“新革命史”并非仅仅只是不痛不痒地提出新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而是切切实实地通过对传统革命史观进行革新以促进整个革命史研究的向前发展;
(3)“新革命史”不是对传统革命史的全盘否定,而是对其所进行的一种改良、扬弃和超越,并且这也并非是为“新”而新,而是一种长期积累并水到渠成的过程;
(4)“新革命史”仍有许多必须进一步得到完善的地方,例如需要将1949 年前后的革命史打通,把农村与城市的情况联系起来,借鉴民国史学者研究革命史的成果,以及对国民党的历史要有充分了解等。[2]
由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李金铮等学者通过相互之间所进行的探讨,已经对于“新革命史”本身初步构筑起了一套较为全面的理念体系。而且,他们还在源源不断地对其进行扩充和变动,让广大历史工作者们深切体会到了老一辈学者们对于学术研究的严谨与专业。
而与此同时,在传统革命史的叙事体系中,历史研究往往会显露出一些令人难以忽视的缺陷和问题,其中,李金铮先生大致罗列了以下几点:
第一,“革命时期的理论与研究革命史的理念混为一谈”。即将原本已成为研究对象的革命时期理论用来指导现在的历史研究,而忽视掉这些理论作为当时革命宣传的载体属性。
第二,“革命者、现实角色与历史研究者混为一谈”。即革命研究者不自觉地将自己变成了革命者,自发地对当时的革命理论和政治话语进行宣传,从而忽视实际的历史研究中所必须遵循的学术规范。
第三,“对中共革命进行过于简单化的理解,缺乏对于中共革命的艰难、曲折和复杂性的深刻认识,过于刻意地抬高了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形象”。在这其中,最为典型的便是传统研究中的“政策-效果”模式,也可称其为“两头”模式。
第四,“研究所关注的对象更多限于‘革命’本身,而且主要突显了政治、党派、主义、阶级、英雄、反帝、反封建,相对而言较为忽略了革命史中的其他面相”。事实上,从政府到民间,同中国共产党相关的革命内容是十分丰富且易被挖掘的。但是,从传统革命史的叙述内容来看,学者们重点着墨的方面均集中于领导革命运动的上层建筑之内,在很大程度上并未重视广大革命参与者,即基层群众的思想、生活和组织建设情况。
由于以上几类问题的存在,中国的革命史学者时常被推动着对中国革命的史学表达进行重新思考。从社会矛盾的观点来看,革命运动的直接诱发因素往往为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一点长期被历史工作者们所遵循着进行集中性的研究。然而,虽然社会的其他非主要矛盾只是起着次要作用,但它们也会在不同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主要矛盾的存在与发展,其中有些非主要矛盾在特定社会阶层中的影响力甚至还要略强于主要矛盾。史学界对于这类非主要矛盾的观察与研究,历年来一直处于举步维艰、无所适从的状态;因此,也就直接导致了李金铮先生所提出的上述问题始终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二、“新革命史”的主要研究成果
从近几年针对“新革命史”所取得的相关研究成果上看,学界已经逐步建立起了一套对“新革命史”命题进行深入阐释的理论构架,从而使得“新革命史”自身所蕴含的理念与形象,在广大的历史研究者眼中逐渐变得丰满了起来。
其中,在“新革命史”命题的探索与形成问题上,李金铮的《向新革命史转型——国家与社会视野下的中共革命史研究》指明了“新革命史”是由对传统中共革命史的研究进行拓展并演化而得来的,而他之所以要提出“新革命史”的主要原因:一是现代史观和“告别革命”论的出现较为明显地削弱了学界对于中共革命史的研究热忱与研究倾向,二是中共革命史在中国乃至全球的民族革命史中仍具有非常重要且不可忽视的地位,三是当下对于中共革命史的研究出现了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和缺陷。[3]张太原的《学术演进和时代变迁视野下的革命史研究——从“新革命史”的提出和讨论谈起》则更多地将讨论焦点对准传统革命史观的演进过程,从中找寻出传统革命史研究所蕴含的缺陷和弊病,以验证“新革命史”的出现并非是对传统革命史观的全盘否定,而只是对其所进行的一种完善。[4]常利兵的《“告别革命论”与重提革命史——兼论新革命史研究何以可能》则将在学界内部颇具争议的“告别革命论”同陷于停滞的传统革命史研究现状进行联系,并提出正是因为固化的、带有政治意义的传统革命史书写路径在新时代的学术研究中已经难以为继,因而导致人们误以为革命史研究已逐渐走向末路,这才引起了“新革命史”诞生前“告别革命论”的逐渐兴起与传播。而在作者看来,我们选择接受与认识“新革命史”,便是希望能通过采用新史学视角,从方法论层面或是具体史实层面切入,为“革命史”这一看似过时的历史性主题注入新鲜的血液和活力,用以强化与深入革命史研究的力度与广度,进而对抗“告别革命论”在学界内部的影响。[5]
在“新革命史”命题的理念问题上,董丽敏在《对“新革命史”研究理念的重新认识》中质疑到,“新革命史”将20 世纪中国所经历的共和革命、国民革命和阶级革命笼统地划归到了“中国革命”的大传统内,这忽视了各条革命战线背后包含的不同政治理念与历史针对性。[6]此外,陈红民的《“新革命史”学术概念的省思:何为新,为何新,如何新?》还就“新革命史”的基本概念提出了自己三个层次的疑问:一是什么才能称为“新”的学术领域和范畴,二是进行学术创新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三是革命史研究究竟怎么才能创新。[7]其后,李金铮在《关于“新革命史”概念的再辨析——对〈“新革命史”学术概念的省思〉一文的回应》中对陈红民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同时他也适时地提出了一些延伸的理念,包括:一是作者基于历史地位、个人兴趣和精力而主要研究在中国革命史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中共革命史,这并不等同于“新革命史”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中共革命史;二是“新革命史”这个概念本身并不等同于新的革命史研究,因为在作者看来,“新革命史”并非仅仅只是不痛不痒地提出新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而是切切实实地对传统革命史观进行革新以促进整个革命史研究的向前发展;三是“新革命史”不是对传统革命史的全盘否定,而是对其所进行的一种改良与扬弃,并且这也并非是为“新”而新,而是一种长期积累并水到渠成的过程;四是“新革命史”仍有许多必须进一步得到完善的地方,例如需要将1949 年前后的革命史打通,把农村与城市的情况联系起来,以及对民国史学者研究革命史的成果进行借鉴等。
在“新革命史”研究范式的认知问题上,夏明方的《中国近代历史研究方法的新陈代谢》对此有较为详细的阐述。他先是列举了四类目前正流行的所谓“新革命史范式”,即:一是对革命的批判,二是旧革命新叙事,三是将革命重新置于历史进程内,四是对革命的浪漫化研究。随后,作者通过分析这四类所谓“范式”的不合理之处从而对其进行了否定,并且他紧接着给出了自己总结出来的几个对于“新革命史”范式研究而言所应包含的方面:一是以不断变动着的近代或当下为节点的通变史观,二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全球史观,三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生态史观,四是以反思和对话为核心的多元史观,五是以复杂性理论和生态系统分析方法为主导的新辩证史观,六是以相对真理与视域交融为中心的叙事史观,七是以口述历史与田野调查、资料集成与数据库建设为重点的新史料观,八是超越本土与西学之争的开放史观。[8]韩军垚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近现代史研究范式的演变与思考》提到对于“新革命史”范式的发展而言,“连续性”和“超越性”是两个难以避开的关键词,即:一方面要更加完整、系统地把握革命发生和发展的过程,并做出更为谨慎的历史评价,这取决于一是中共革命与其他革命的贯通,二是革命时期与革命前后的贯通,三是革命史研究与历史研究之间的贯通;另一方面,由于中共革命实现了辛亥革命和国民革命未曾实现的目标,因此要从多重视野来重新审视并凸显中国革命的复杂性。[9]王奇生的《高山滚石:20 世纪中国革命的连续与递进》为了对与革命活动相关的历史研究进行重新审视与重新正名,让“革命”本身重回历史轨道,故而为“新革命史”研究范式的未来走向提出了几条可能的发展趋势:一是不将革命党在革命过程中形成的革命理论、革命话语、革命逻辑、革命价值直接移用为革命史研究的结论和指导思想,而视它们为革命史研究的对象;二是将革命的主体、客体以及局外各方均放置在历史时期与历史场域的大背景下进行考察,以再现其复杂多元而又关联互动的历史本相;三是要在“求真”的基础上进一步“求解”,即不停留于对革命过程的叙述,而是更进一步探寻革命的原理、机制以及革命的政治文化。[10]
在“新革命史”相关理论的实践问题上,杨亮亮的《工人与革命:新革命史视野下的〈上海罢工〉》以裴宜理的著作《上海罢工》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分析上海产业工人群体中因地缘、行业、性别、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所产生的不同政治诉求,从而从不同视角了解上海产业工人对于革命运动的认知与态度。[11]吴周阳的《试析“新革命史”视域下川陕苏区石刻标语对农民的动员——以通江县为例》以乡村地区为切入口,利用流传下来的当地别具特色的红军石刻标语,来展现出历史时期红军对农民的动员和农民对红军的回应这一双向互动,从而体现了红军在宣传动员工作上的智慧,以及广大农民群体对红军发自内心的支持。[12]贺文乐的《新革命史视野下“组织起来”之考察——以晋西北抗日根据地为例》则将目光放在了根据地与区域内群众的关系解析上,一方面肯定了中共在未瓦解乡村社会个体经济根基的基础上对乡村资源进行了整合,另一方面又通过实证举例的形式勾勒了农民参与互助合作的真相,从而以新视角避免了“政策—效果”模式的重演。[13]
整体来看,上述作者所采用的便是对“新革命史”来说较为提倡的研究形式,即跳出传统的以上层建筑为导向的研究路径,通过借用社会学视野对研究对象的历史背景和基本需求进行全面、真实、立体的还原,从而得出最能反映历史真相的研究成果。自“新革命史”诞生之日起,它所存在及被赋予的意义,便是推动学术界“重新将革命史研究放置于学术研究的核心领域之中”[14],同时引导广大革命史学者们对革命史所适用的各类研究领域,进行更为细致的思考与探索。只是目前看来,采用“新革命史”视角重新审视传统革命史研究中所存案例的相关成果依旧屈指可数,这一新兴主题也尚未得到学界内较为广泛的认可与响应。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运用全新且具备实用价值的研究方法,开辟出一条关于“新革命史”概念解构与延伸的探索之路,就成为了学界亟待解决的一道重要难题。
三、矛盾分析法对“新革命史”研究的助力
矛盾分析法作为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重要方法之一,自近代以来,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基本诠释和毛泽东所著之《矛盾论》的具体阐述,已经越来越广泛地被人们所接受与推崇。有学者曾言:“客观而普遍存在着的矛盾,作为事物的本质,既看不见也摸不着,而只能通过具体的、特殊的形式将其表现出来。其每一个表现,都只能存在于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交汇点上。”[15]因此,要想确实且深入地认识事物所蕴含的矛盾,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都是必不可少的关键要素,这对于以此为“解剖麻雀”的工具,深入解析“新革命史”所包含的理念与现实意义来说同样尤为重要。
具体来说,“新革命史”观对传统革命史观的冲击,在关于“政策-效果”模式的重新解读上体现得最为明显。“政策-效果”模式是在传统革命史观下,正统派历史工作者对于革命根据地中共上层制定政策,基层群众执行政策治理模式的一类带有直观性的囊括,这也是传统革命史学者认识历史所采用的一个典型视角。虽然这样的模式同样忠于历史事实,且能够在三言两语内将特定的历史事件阐述得当,但就这些信息的广大接收者而言,他们似乎仅仅只是知晓了一个历史事件的基本脉络与线索,而对这个事件发生时社会的基本状况以及普通群众的相关认知毫无了解,不免会令接收者们油然而生出不少的干瘪枯燥之感。
于是,由于传统革命史观天生的局限性令其难以打破长久以来形成的研究惯性,“新革命史”便肩负起对“政策-效果”模式的弊端进行克服与弥补的使命。而为了将这项使命的完成度达到较为理想的高度,社会矛盾分析法便成为“新革命史”探索中共政策在当时的实际推行效果,以及根据地群众对政策推行的真实回应的一个重要研究工具。总体而言,利益分析、阶级分析和阶层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下研究社会矛盾的三大具体方法。在这里,我们便可利用李金铮先生所提出的“新革命史”基本研究方法,结合社会矛盾分析法,对“政策-效果”模式下所隐藏的阶层互动关系进行更为全方位的阐释。
首先,“注重革命政策与具体实践的互动关系”。
为了更全面地还原历史情景中政策施行过程的原貌,从克服一个接一个的困难中彰显中国共产党的治理能力,我们需要更为深刻地理解中国共产党所制定的革命政策和民间社会之间的矛盾与联系。
在社会矛盾系统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构成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由此,中国共产党在制定相关革命政策时,应对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有一个较为全面与深刻的认识,防止上层建筑所制定的政策与中国社会的生产力水平相脱节,进而对民众的日常生活造成不利的影响。而为了达到此项目标,政策的制定者们需要具体考察相关政策覆盖地区的实际状况,包括当地的经济结构与民风民俗,并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效果与困难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估量,以避免造成民众对相关政策的误解与抵触。
其次,“挖掘基层社会和普通民众的主动性”。
历史创造的主体,既有英雄人物,也有普通民众,但传统革命史的著述主体更多来自于上层的权力机构,尤其是其中有着特定身份和贡献的一些英雄人物,从而忽略了基层社会和普通民众在历史进程中的主体性。在这样的视角下,我们不清楚当时的基层社会究竟是怎样运作的,也不清楚普通民众支持或参加革命运动的动力来自何处。因此,我们需在研究视角和领域上进行改进,对基层民众参与革命的主动性有更加系统性的认识。
在传统的“政策-效果”模式视角下,民众成为了政策的被动接受者与执行者,似乎每项政策的推出都能得到民众的广泛相应和坚决落实。然而事实上,鉴于民众之间的思想觉悟和认知领域存在着显著的差别,许多政策在其被执行伊始就面临着来自民间的程度不小的阻力。这是由于政策的制定者们将过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包括敌我矛盾在内的对抗性矛盾之上,而较为忽视了其余的非对抗性矛盾,比如人民内部与上下层级之间相关的利益矛盾等。对此,我们应深入了解当时民众在基层社会中的主体性需求,强调民众在政策“上行下效”过程中的主体性角色,并以对非对抗性矛盾的分析来延展民众在政策内容制定中的主体性作用。
再次,“革命史和乡村史相结合”。
总体来看,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根据地大都扎根于乡村,而中国共产党的革命队伍绝大多数也来自乡村。正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运动与保留传统思想和习俗的乡村社会存在着交错与碰撞,在研究革命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时,才需要我们对当时乡村社会基础的状况有较为广泛的了解和掌握。这里值得一提的是,革命运动与传统社会运作之间有时存在着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即在政策下达作用于社会结构变动时,社会反应会反作用于政策的调整与执行。由此可见,革命与传统并非完全对立的,革命史研究与乡村史研究之间应该是相辅相成的。
同样,由于乡村具有其不同于城镇的独特历史风貌,这里也广泛存在带有地域性质的基本社会矛盾,尤其是自古以来地主与农民群体的阶级矛盾最为突出。通过深入理解乡村特殊的社会阶级结构与生产生活方式,能够便于我们在“政策-效果”模式之外,更加深刻地探究出在乡村地区各类社会矛盾的调节之下,居住在这里的普通民众究竟是以何种心态看待中共政权的治理活动对他们生活的影响,这一点对于验证革命活动的正当性与必要性来说尤为重要。
最后,“加强区域和层级间关系的研究”。
长久以来,从多面关系的角度对区域和层级间关系的探讨是极为有限的,其中仅就根据地内部而言,它就包括中共中央和地方根据地之间的关系、不同根据地之间的关系以及一个根据地自身内部的关系。同时,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之间也不是相互割裂的,而是存在着一种相互联系与相互依存的关系,共同构成了革命时期各式各样关系网络的总和。对于这类关系网络的研究,能够进一步揭示特定时间段内革命活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从而避免让革命史研究陷入孤立、隔膜与自说自话的泥潭里。
不同区域内部的矛盾具有特殊性,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同样具有特殊性。然而,这些理应要被先行阐述的特殊内容,在“政策-效果”模式框架内往往会被正统派学者们所忽视,转而视它们为在政策效果得以达成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简单说明的附注。所以,为了在“新革命史”框架下明晰区域和层级间关系究竟对于中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存在多大的影响,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可被用于对区域阶级社会中相关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进行思考、分析和解读。与此同时,方法也可被用于分析当时社会阶层结构分化对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所起到的作用,进而佐证中国共产党推行一项政策的背后往往是付出了种种思考与尝试的。
四、余论
自“新革命史”这一新兴命题在学界诞生以来,虽然已有为数不少的历史名家积极投身进“新革命史”的研究浪潮内,但“新革命史”的整体研究步伐仍然显得较为缓慢与滞后,并未在实质上对于中共乃至中国革命史研究的进步与革新产生重大影响。究其原因,一是学界对于“新革命史”究竟“新”在何处仍存有广泛争议,二是包含“新革命史”基本概念与方法的理论框架仍略显单薄,三是“新革命史”可适用的研究范围仍未得到精准界定。
而从“新革命史”自身所蕴含的理念来看,“新革命史”的提出并不是对传统革命史的一次全方位的颠覆,而只是试图在某些特定的领域对传统革命史研究不足的部分进行补充与延展。另外,就目前来说,“新革命史”的研究范围主要还是局限于中共革命史的领域之内,并未对研究整个中国近现代史起到具有开拓性质的作用。这是由于现阶段“新革命史”的内涵主要源自对革命根据地相关历史的解读,而基本的研究路径则是从乡村史和社会史的角度,对传统革命史中比较容易被史学家们或刻意、或无意忽略掉的部分进行重新审视。
因此,鉴于“新革命史”所蕴含的分析方法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运用进革命史序列的整体研究工作之中,故未来对于“新革命史”相关理念的解析范围仍会有较大空间进行再次地架构与扩展,例如本文所重点阐释的社会矛盾分析法就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探索路径,即将之用作重要的辅助手段,为“新革命史”打破传统“两头”模式,以及还原历史时期内的真实基层社会形态提供更为有力的理论依据。笔者期待,今后能有更多学者以社会矛盾分析法助力“新革命史”的理论研究,从而使其能够真正在史学研究的浪潮中发挥出强劲且卓有成效的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