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实施的现实困境与治理建议
2023-04-19叶稚瑜
叶稚瑜,曹 明
(1.青海师范大学 文学院,青海 西宁 850016;2.盐城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盐城 224007)
一、“双减”政策的价值本质与时代内涵
1.价值本质:育人为本
“解放是一种实践:是人民为了改造世界而对世界采取的行动和反思”,从这一立场出发,弗莱雷认为,真正的教育不是A为B(“A”for“B”),也不是A关于B(“A”about“B”),而是A与B一起(“A”with“B”)。[1]42批判教育学认为真正的教育是各主体在平等基础上的、互相交互的、以世界为媒介的对话沟通,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具有批判性思维的个体。批判教育学强调要把学生从教育的对象化之物的“工具性”中解放出来,从而关注到学生作为人的精神世界的成长以及身心和谐全面的发展。由此可见,站在批判教育学的角度来分析“双减”政策,我们就能从表面看到深层。就字面来看,“双减”政策只是强调要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但就深层次而言,“双减”政策要求教育回归育人的本职,从狭隘的“分数至上”“升学至上”中挣脱,重新走向“五育并举”和“五育融合”的全面发展之途,最终达成教育的高质量发展。[2]
毫无疑问,“双减”政策暗含了对当今教育乱象的一种否定和批判。我国的教育为何会越发“内卷”,其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一味地追求分数与升学,使其成为社会对教育的核心价值追求。校内学不够,就到校外求,学生的课业负担不断加重,校外的培训市场鱼龙混杂。教育的异化、人文教育的削弱,导致现代人被“物化”,使人进入一个“去人格化”的可悲历程之中。[3]如果放任不管,我国的教育发展后果不堪设想。因而,“双减”政策的出台就是要破解这个局面,使得教育回归初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完整发展、和谐发展、多方面发展和自由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必不可少的四个层面的内涵。[4]教育不仅要着眼于个人价值技能的达成,更需为个体适应社会、升华自我价值、发扬自我特性、成就自我人格以及彰显人类价值提供必要可能。
2.时代内涵:公平与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双减”政策包含追求“公平”的价值导向。公平的对象也各有不同,第一便是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家长、老师、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的重重压迫下,学生早就迷失在了一望无际的“题海”中,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是一个被支配者的角色。所以,“双减”政策首要任务就是将学生从繁重的学业负担中解放出来,给孩子在教育过程中应有的尊重和主体地位,让他们根据自己的身心发展特点去选择接受什么样的教育,去拥有独一无二的精彩人生。这是“双减”政策能给予学生的“公平”。第二是针对不同家庭背景造成的受教育的不公平,“双减”政策严查校外培训机构,禁止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性补习。从疫情到来时的铺天盖地的学习App的广告我们意识到,我国的教育已经被国内外的资本介入,这就违背了我国教育需要独立发展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培训层次不齐、行业混乱就加剧了东西部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不同社会阶层能接受到的基础教育不尽相同。此外,“双减”政策鼓励学生参加校内的课后延时服务,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家长的压力和受教育不公平的现状。“双减”政策作为教育改革的第一步,有效治理了当前各种教育乱象,为学生的个性、自由、全面发展创造了一个相对健康、公平的教育环境。
另一方面,“双减”政策力求教育朝高质量方向发展。教育质量不是一个单一的概念,它具有多个主体、多种维度、多个层次。要从强调教育的质量到强调教育的高质量多的就是两个字——发展。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告诉我们,社会是处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中的,教育作为社会的一大重要组成部分也必然处在一个动态的前进运动中;而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核心和最高目标,所以要想教育得到高质量的发展,首先就得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双减”政策为学生的全面自由发展释放了应有的时间与精力,让他们可以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与特长,从而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双减”政策的理解误区与执行困境
1.理解误区:对象、责任、质量、公平
一是“减负”减偏了对象。在实际落地的过程中忽略了人的本质,只是根据政策要求减少了课后作业、取消一切课外补习班,那无疑是没有“灵魂”的减负行动。二是“减负”减轻了责任。针对教师,“减负”不代表减去作业,减去课程难点,放任自由;针对家长,“减负”不代表减轻责任,苛责学校教育而忽视家庭教育。三是“减负”减低了质量。在各地积极相应政策,做出改变的时候会出现矫枉过正的情况。可能是目的不纯、也可能是方法不当,导致减负只看“量”、不看“质”。四是“减负”减削了公平。“公平”与“正义”往往被人们一同提及,我们在实施“双减”政策的过程中就要注意到公平的多样性,除了在教育资源和机会上需要注意分配公平,在具体到个体学生的独特性与价值成长上也要和其他素质发展一起,做到一视同仁。
2.执行困境:校内提质、校外整治
从基础教育的学校内部考察,最大的困境围绕在如何在为学生减负的同时保证教育的质量。第一,学校教育难以实现质量与效率同步增长。“双减”政策要求学校教育需要一边减负担,一边抓质量。如果教学水平达不到要求就很容易变成日本之前的“宽松教育”,过度减轻学生的学业任务导致基础教育质量的下降却美其名曰关注学生的创造力,不搞“填鸭式”教学。[5]第二,课后延时服务难以达到预期目标。课后延时服务不仅是为了方便家长接送学生提供的托管,更是为了缩小贫富家庭在教育上的差距。第三,学生减负以教师增负作为代价。“双减”政策对学生减轻课内的学业负担不仅是要求教师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率,还在课后延时服务中增加了教师的工作时间。长此以往,对于教师的发展会产生不良影响,也会成为对学生与社会的教育事业的绊脚石。
从学校的外部因素考察,最大的困境在于如何整治教育乱象,防止出现“明减暗增”的情况。第一,校外培训机构整顿“治标不治本”。“双减”政策取消一切学科性的补习班和培训机构,各地教育部门也在不遗余力地监管查封违规机构。但是,一些机构明面上已经消失,但是实际上又转入了“地下”,死灰复燃。这些“地下”的培训行为规模小且隐蔽,使得治理难度大大提升。第二,课余时间没有聚焦学生发展的项目。对于一部分学生而言,作业减少了意味着玩的时间增加了。由于家长的疏于看管导致学生课后富余时间沉迷电子产品和网络世界的情况似乎不在少数,这可不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第三,家长的焦虑不减反增。“双减”政策出台前,学生学业负担较重,但家长的焦虑只来自“分数”与“升学”,但“双减”政策颁布以后,前文提及的无法补习的焦虑、不懂教育孩子的焦虑等层出不穷,大部分普通家庭的家长因为不具备应对变化的能力而产生更多的焦虑。第四,学生的学业负担未得到切实的减轻。一方面,一部分无法转变观念的家长会让孩子持续补习;另一方面,学校未必能将减负贯彻执行,会出现教师占用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变相授课,作业量并无减少。换种形式出现等各种乱象,缩减学生的课后时间,没能真正帮助学生减轻负担。
三、“双减”政策的推进重点与治理建议
1.推进重点:建构综合治理体系
“双减”政策的顺利实行离不开创新的综合治理体系。想要使得“双减”政策成为各方配合、相互促进的教育创新型运动,就需要分三步走。
首先,要明确“双减”政策理论中的综合治理的核心问题。先要抓住“双减”政策文件中的关键词,如:学业负担、学生压力、校外培训、教育高质量发展等;再从教育学角度进行分析其本质究竟是什么;最后结合目前的实践情况,找出不合理之处及其原因,再研究丰富理论。理论研究是走对方向的保障,要理清核心问题的内在逻辑才能使得“双减”政策综合治理的进行得事半功倍。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几次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的方向,如:2018年培养新时代青年要遵循“六个下功夫”、2022年全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五育并举”和“立德树人”等,将“双减”政策的综合治理与国家教育现代化的根本问题联系在一起,明确“培养人”是根本目标、学生是主体对象。
再次,要创建科学的“双减”综合治理体系。“双减”政策的综合治理体系是一项多方参与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一套属于这个体系的运行逻辑:一是执行对象的多样性,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多方配合,整合全社会的教育资源,将教育与社会迈进同频发展;二是方式方法的多样性,需要引导、指导、监督的互相配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办好人民大众满意的教育;三是关注领域的多样性,学生的校内校外学习表现、家长观念与行为的转变、学校教师的实施反馈以及社会各界对“双减”政策的反响等,都是能够让这个治理体系更好地运行下去的动力来源。
2.治理建议:国家、社会、学校三维联动
(1)国家层面。首先,建立教育高质量发展体制。要整合各地的优质教育资源,协调各方,重点发展学校基础教育。要重视学校治理能力的提升,对于校长队伍的建设持续关注;同时也不能忽略一线教师们的专业素养培训,通过选调等方式解决师资力量不均衡的问题,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其次,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政府要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完善《教师法》,使《教师法》不仅是规范教师行为的“紧箍咒”,更是保护教师权益的“护身符”。并且,教师的工资有待提高,教师为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牺牲了很多隐形时间,理应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这样他们才能安心教学。再次,完善当前的招生考试制度。想要突破社会“内卷”的窘境,改变家长“分数至上”的观念,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改变目前的招生考试制度,降低学生的升学压力。将自主招生的权利归还一部分给学校,不能完全使用统一的标准,要根据多元的评价标准发掘学生的最佳发展方向,给每个学生提供最优的个性化发展路径。
(2)社会层面。首先,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帮助培训机构转型。“堵不如疏”的道理同样适用当下的情况,一味地禁止取缔校外培训机构是无法完全解决问题的,有关部门还需要出台一系列的方法帮助被禁止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成功转型。其次,完善课后延时服务制度。课后延时服务虽然是以学校为主,但是目前大部分学校无法满足课后延时服务的所有创新型课程。为了避免出现低质量、应付式的教学,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上级教育部门可向社会招聘专业教师人才、组建大学生实习队伍为课后延时服务注入新鲜活力。
再次,推动社会各界共担教育责任,重点关注“家校合作”。对于一个学生而言,最重要的两个受教育的场所就是家庭和学校,因而只关注学校教育而忽视家庭教育是“单腿行走”的教育,远不及家校合作的“双腿奔跑”的教育效果好。最后,关注弱势群体,保障教育公平。在基础教育中,目前的弱势群体主要有城乡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他们更需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帮助。要保障他们的课后延时服务的参与度,为他们安排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同时要减轻他们的课后延时服务的费用,以缩小家庭背景带来的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3)学校层面。首先,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教师“轮岗制度”。教师管理一直是个难题,针对家长“择名校”“择名师”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推进教师的“轮岗制度”。这一举措不仅可以不断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缓解教师的职业倦怠,还可以促进教师间的交流学习,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的师资力量。其次,建立适度的课后延时服务经费来源制度。不能单一地把经费支出都推给国家财政,我国财政的教育支出已经占据很大比例,因此可以加上一部分的合理收费。相比于校外的培训机构,学校的延时服务作为一种衍生的教育产品,其收费完全在家长的承受范围之内。再次,构建现代教育的评价方式。教育部门需要集思广益,制定出一套全新的、科学的、量化的、可实行的综合素质教育评价制度。不再以单一的分数评价学生的优秀与否,必然会切实缓解家长的焦虑、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
综上,“双减”政策并不是一蹴而就、一成不变的,在施行的过程中社会各界也不断发现问题、提出方案、落地解决,在动态发展中不断完善政策,最终达到减轻学生过重学习负担,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教育公平惠及社会的教育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