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净土
2023-04-18薛秀红
◎薛秀红
历经多年酝酿和完善,国务院近日公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我国首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重点就规范网络信息内容、保护个人信息、防治网络沉迷等作出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在通过网络便利和丰富学习与生活的同时,也面临着违法和不良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等诸多风险。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一项重点任务。《条例》的发布,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关切,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
相关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亿人,其中10岁以下网民和10~19岁网民占比分别为3.8%和13.9%,未成年网民规模突破1.91亿。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它给未成年人提供了认识世界的强大工具,也让其暴露在各种危机和风险中。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晰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义务。压实责任,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重要一环。同时,《条例》明确了治理网络欺凌的多条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要合理限制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数额,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取向;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要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在网络欺凌防治方面,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和渠道,提供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建立健全网络欺凌信息特征库等。
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更长远也更关键的还在于提高未成年人对各种网络风险的辨识能力,不断提高自身使用网络的能力与水平。对此,相关部门一方面需要推动建立有效的用户身份认证和年龄分级系统,实施差异化的服务策略,强化内容筛选;另一方面要发挥家庭学校共育作用,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素养,教导他们形成良好的用网习惯。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各责任主体都应该也必须携起手来,真正本着为孩子负责的态度,推动《条例》落实,为未成年人构筑起全方位的网络保护屏障,以法治的力量护航他们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