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都江堰 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提能增效
2023-04-17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四川省都江堰市严格遵循自愿求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应助尽助工作原则,突出多元救助、精准救助与专业救助,坚持“日巡+夜巡”、“督查+巡查”、“常态巡+联合巡”等方式开展常态化救助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突出多元救助,构建立体网格管理体系。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救助管理机制,用好用活数据化、智慧化、网格化、社会化等方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构改革调整后,及时完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部门联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文明旅游示范区为契机,组建民政、公安、卫健、综合执法等多部门联合督查组,以“日巡周检月查”方式对车站、桥洞、闲置厂房、繁华街区等流浪人员易集中场所进行重点巡查,实施全方位、全天候、无缝隙救助,保持主动发现常态化。三是强化属地配合。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健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助网格,按照属地管理与分块整治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网格员、巡逻队的作用,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响应。四是强化社会参与。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庇护、饮食、衣被等帮助,引导公交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社区志愿者等共同参与、主动发现,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突出精准救助,构建应急快速关爱体系。以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救尽救为原则,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行动,同时对四类重点人群分类施策,突出应急救助的精准性与时效性。一是对有行为意识和认知能力的人员,在身份信息明确后,解决其生活无着的实际问题并资助其返乡;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实施保护性救助措施并护送其返乡。二是对无认知能力且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及时与公安机关对接并在24小时内将信息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网;7个工作日后仍无法确认其身份的,由公安机关采集其DNA血样,利用DNA比对、人脸识别、今日头条寻人等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开展寻亲服务;对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及时报请市政府,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安置。三是对危重病人、精神障碍患者、危险传染病人,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护送其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治。四是对不愿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根据其实际需求提供食品和御寒物品等救助物资,并指定专人负责,时刻关注受助人员,杜绝发生极端情况。
突出专业救助,构建科学高效服务体系。为适应新时期救助管理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实行个案化、清单式、专业性服务,医务社工全过程参与救助管理服务。一是加强心理慰藉。救助对象进站受助后,专业社工第一时间介入,根据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服务需求等进行综合评估,深入分析救助对象潜在的心理和精神问题,对其适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二是实行个案管理。建立情况搜集、需求评估、服务计划、执行登记、离站评估等机制,按照严格管理对象、重点管理对象和一般管理对象三种类型实施分层分类管理模式,做到一人一档。根据服务对象类别,安排专人进行点对点、一对一个性化服务。三是链接医务资源。针对有医疗需求的救助对象,及时链接专业医疗资源,并开展陪同护送就医、院中医疗检查、定期病房探视、院后健康情况跟踪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