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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解读·研判:马克思恩格斯“村社”思想的三个历史分期*

2023-04-17王振杰

理论与评论 2023年5期
关键词:村社俄国恩格斯

王振杰

马克思、恩格斯的俄国村社思想是特定历史背景的产物,是马克思、恩格斯在世界历史视野中对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深化和拓展。它以资本主义快速发展产生的世界性交往环境为背景,以俄国村社的现实发展为剖析对象,通过对人类文化科学的优秀成果,特别是俄国民粹主义以及人类学研究成果等众多理论的批判性改造,最终在唯物史观与东方视野的交汇中形成一个完整而科学的理论整体。马克思、恩格斯俄国村社思想的发展有清晰而严密的内在生成逻辑,大致可分为早期、中期、晚期三个阶段。这里对早期界定为19世纪50年代初,马克思、恩格斯初步接触东方国家,通过掌握大量资料形成对俄国村社的“初印象”;中期界定为19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中期,马克思、恩格斯在对俄国村社已有了解基础上,通过对俄国村社的经济基础、土地所有制形式以及村社制度演进历史的考察,达到对俄国村社的辩证特征的科学把握;晚期为19世纪7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随着马克思、恩格斯对俄国村社的了解愈发深入,俄国村社的发展前途成为马克思、恩格斯亟待解答的一个难题,两位革命导师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对俄国村社可能性发展道路做了科学构想。

一、早期:对俄国村社的“初印象”

1848年欧洲大革命后,由于政治上无法进行积极的斗争,马克思、恩格斯被迫将革命重心转入理论研究。在伦敦期间,马克思对大英博物馆浩如烟海的经济学文献进行了深入学习,其中就包含研究东方国家的著作以及非欧国家的历史发展和一些原始社会发展痕迹的珍贵资料。长期积累使马克思对东方社会的发展有了初步了解,也为日后深入研究俄国村社发展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19世纪50年代,东方国家频繁发生的革命活动引起马克思、恩格斯的注意,马克思、恩格斯的视线范围逐步扩大到东方。这样一种思想和视域范围的双重变化,从方法论上来讲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这一时期的世界局势表现出明显不同于之前的特征,不仅东方国家的革命因素迅速累积,欧洲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在努力进行自我革命。如马克思指出的:“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批判已经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的、古代的和东方的经济社会。”(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30页。但是,这一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对东方国家考察所花费的精力仍然是较“浅”的,这里的“浅”并非指思想深度,而是指未将东方国家看作世界革命的主要动力,未花费更多的时间思考这些国家的发展进程,只就他们所接触的资料而形成一种“初印象”。因此,这一阶段的马克思把东方社会归结于历史上那些萎缩了社会形态,认为对这些社会形态的考察无法对研究整个人类形态的演进起到普遍的指导意义。

针对马克思这一时期对以俄国村社为代表的东方落后国家否定性因素的揭示以及西方国家殖民政策的看法,有观点认为,马克思在初步接触东方落后国家的发展历程时,提出资本主义国家的殖民侵略在推动被殖民国家的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革命的作用。(2)参见王亚杰:《世界历史视角下马克思对殖民与东方社会关系的考察——兼论中国道路的探索和超越》,《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在被统治的过程中,这些国家封建的、宗法的专制基础得以瓦解,并带动这些国家生产力迅速发展,因而认为这一时期的马克思一定程度上将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巨大扩张看作是被殖民国家的“救世主”。这样的看法未免以偏概全。马克思的确在这一时期有过相关表述,认为殖民主义是资本主义扩张的必然产物。但同时要看到,这些论述与18世纪以孟德斯鸠为代表的欧洲国家思想家们将殖民与贸易看作一种传播文明的主要方式的论点具有明显差别。马克思、恩格斯在肯定资本主义的发展带来世界性交往的同时,对殖民扩张所带来的一系列灾难性后果深恶痛绝,认为无休止的殖民扩张不仅给人民群众带来深重的苦难,而且“破坏了本地的公社,摧毁了本地的工业,夷平了本地社会中伟大和突出的一切”(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86页。。可以看出,马克思对西方国家的殖民政策和因资本主义扩张给被殖民国家造成的破坏性一直持严厉的批判态度。事实上,也正是各殖民地国家频繁爆发的革命活动,使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本质和历史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使他看到了农民群众蕴含的巨大能量,从而对东方国家的革命前景开始有所期待。

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晚年时期花费大量的精力探讨俄国村社的发展问题,但是首先引起两位革命导师注意的却是印度的土地所有制问题。这是由于英国对印度的殖民统治,使马克思接触到大量有关印度问题的报告和资料。因此,对印度村社制度及其基本特征的分析,成为马克思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的起点,也成为马克思思想视野中对世界范围内农村公社发展的“初印象”。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这一时期基本是以看待印度村社的方式看待俄国村社,认定印度村社的命运就是俄国村社的结局。这一阶段的早期,马克思、恩格斯并未对这种具有明显东方特征的农村公社制度与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而随着他们对俄国村社的接触日益增多,他们的看法开始发生改变。在未深入了解俄国的发展现状之前,马克思、恩格斯只是将俄国看作一个前资本主义国家,一个正在为进入资本主义积蓄力量的国家。马克思更多地将东方社会农村公社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制度,至于特殊在何处,马克思尚未得出具体结论。哈克斯特豪森与齐切林关于俄国村社起源问题的争论,对马克思、恩格斯俄国村社问题看法的转变产生了重要影响。1847年,普鲁士政府顾问哈克斯特豪森在考察俄国时,认为俄国现有村社制度起源于俄国的宗法氏族公社,是俄国特有的现象,这成为后期斯拉夫派始终坚持的信条(4)张静:《赫尔岑俄国社会主义思想起源辨析》,《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17年第3期。。同一时期的齐切林则坚决反对这种将俄国村社神圣化、特殊化的观点,认为俄国村社与俄国传统村社制度毫无关联,它只是沙皇政府维护其统治的工具。针对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马克思认为将俄国村社的发展样式视作斯拉夫人的独有形式显然不正确,因为这种原始形式在罗马人和日耳曼人那里都可以看到。但是,对俄国历史发展过程的特殊性这一问题的完全否定,并不能取消这一过程的相对特殊性问题(5)丁堡骏、吴霞:《准确把握马克思关于俄国社会跨越卡夫丁峡谷理论》,《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22年第7期。。俄国农村公社是特殊的,在许多方面与其他东方国家的农村公社不同,因此必须重视公社的目前状况,要深入研究俄国农村公社的起源、性质和特征,还需要实证考察史前社会的内部结构、社会关系及其演化的具体过程,直到它完全成熟才能赋予一套完整的理论。

马克思在这一时期也提出了东方国家的资本主义前途这一观点,即在资本主义巨大生产力的冲击之下,东方国家的前途似乎只能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尽管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国家在东方的种种侵略行径表示愤慨,在他看来:“从人的感情上来说亲眼看到这无数辛勤经营的宗法制的祥和无害的社会组织一个个土崩瓦解,被投入苦海,亲眼看到它们的每个成员既丧失自己的古老形式的文明又丧失祖传的谋生手段,是会感到难过的。”(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82页。但毕竟悲伤不能解决问题,东方国家中以俄国为例,农奴制改革仍然保存了大量的封建残余,大部分土地仍然掌握在大地主手中,除了面对地主的压迫,农民还要面临资本主义的剥削,而俄国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农村公社,“不管看起来怎样祥和无害,却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82页。。以上叙述可以得出两点结论:其一,马克思在这一阶段主要还是依据西欧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规律判断俄国的发展前途;其二,俄国村社制度的腐朽性大于进步性。由此可见,马克思认为,只要资本主义能把腐朽的东方专制社会的历史拉向进步的轨道和统一的历史活动场所,铁的进化规律一旦清除障碍,世界的发展就可能同步。马克思、恩格斯这一阶段看到更多的是农村公社的消极因素,尚未挖掘其积极因素。这也正是马克思后来发现东方社会的实际情况与他早期从文献中所看到的存在一定差距后,重点转向关注东方社会发展问题的原因之一。然而这一现象只能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将西欧发达国家看作最有可能成功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地区,却并不代表他们忽视了其他地区的发展。事实上,“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很早就以共产主义是世界历史性进程作为自己的根本观点,从未将眼光局限于英国或欧洲”(8)[美]奥古斯特·尼姆兹:《马克思和恩格斯是欧洲中心论者吗?》,徐跃勤、陈铮玲译,《国外理论动态》2009年第5期。。马克思在19世纪40年代就已经提出了世界历史观点,与黑格尔以自我意识或绝对精神来主导历史的走向不同,马克思以纯粹物质的、可以通过经验确定的事实来解释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9)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41页。。在世界历史理论指导下,马克思阐述了东方社会与世界历史体系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世界各个民族之间逐渐打破狭隘的界限,建立起普遍的交往关系,历史就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世界的历史,以此为前提,共产主义才能迎来全世界范围内的胜利。

二、中期:对俄国村社特有性质的科学把握

如果说19世纪50年代初马克思、恩格斯对俄国村社的看法仍停留在“封建制度的牢固基础”这样的“初印象”当中,那么19世纪60年代后,马克思、恩格斯与俄国民粹派开始深入交往后,对俄国村社的发展逐渐有了一种新看法,并随即付出大量心血转向俄国农村公社研究。表面上,马克思对这一时期因俄国村社问题引起的争论处于一种“中性的非介入的状态”,实质上,马克思对俄国的革命前景以及俄国村社发展的关注不输于任何其他问题。在考察俄国村社的辩证特征时,马克思并没有局限于就俄国谈俄国,而是在更宽阔的视野下,把民粹主义的部分要素纳入自己新建构的理论框架。这一时期,马克思、恩格斯以哲学思辨的形式和经济学分析的手段对俄国经济状况的真相、俄国专制制度及其基础、俄国村社制度的演进以及俄国土地所有制问题等进行了深入探索和解读,从而实现对俄国村社特有性质的科学把握。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分析了这一时期俄国村社所处的现实境遇。1861年农奴制改革之后,资本主义在俄国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与此同时,俄国的阶级矛盾和阶级关系非但没有缓和,反而愈演愈烈,骚动与暴乱更是频繁发生,导致俄国的社会矛盾、社会关系呈现新特点。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始终关注俄国革命形势的发展,并支持推翻沙皇的革命活动,认为俄国革命将成为欧洲革命的起点。这一观点表明,马克思对俄国村社乃至整个俄国社会发展前景的看法产生了一定变化。马克思初步接触俄国村社时,将俄国村社组织看作专制制度的基础,并对民粹派提出的俄国村社独特性的看法不置可否。这一时期,马克思对俄国村社的经济特征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并有条件地肯定俄国村社组织的独特性。这被西方一些学者用来制造马克思早年和晚年思想“对立”的证据之一。事实并非如此。19世纪70年代之前,马克思的确认为东方国家的村社组织在资本主义强有力冲击下会趋于解体,但马克思并未否认其解体过程中的残存因素是否会对建立新的社会结构产生影响。这也表明,即使在初步考察俄国村社的发展前景时,马克思也并未彻底否定俄国村社中蕴含的积极因素。此外,马克思这一时期的历史考察方法也有一定的变化,在撰写《资本论》时马克思提出“如果说资产阶级经济的范畴适用于一切其他社会形式这种说法是对的,那么,这也只能在一定意义上来理解”(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0页。。马克思认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把握,不能代替对各个不同的社会形态的理解。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对俄国村社的土地所有制关系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由于俄国的土地关系不同于西方国家,马克思、恩格斯进行了特别考察和研究。马克思特意请求俄国的朋友为他搜集资料,包括一些官方和非官方的统计资料,并对此进行摘录和批注,如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赎买土地困难吗?》、索罗科夫斯基的《俄国北部农村公社史概要》等。此外,马克思开始自学俄语。这一时期马克思对土地所有制问题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俄国土地所有制的起源问题。俄国尽管不存在像西方一样的土地私有制,但沙皇却是这个国家最大的土地所有者。不管是1861年农奴制改革之前的俄国公社,还是废除农奴制之后有了法律意义上正式名称的村社,沙皇以及他的政府将村社看作维持其专制统治的工具和基石,而民粹派则将其看作俄国社会的特有因素和进步因素,农民将村社视作保持古老传统与维护自身权益的基层组织。总之,在俄国不同阶层的眼中,都将俄国村社视为有利于国家或自身发展的存在。马克思认为,俄国村社中的私有制因素与公有制成分同时存在;村社是沙皇统治人民以及进行税收的基层组织,却又是俄国农民同封建因素进行抗争的最后场所。从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已充分意识到俄国土地所有制问题的二重性和复杂性(11)参见周凡:《马克思与俄国民粹主义问题》,《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年第4期。。第二,俄国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历史。在谈到俄国村社定期进行的重分土地行为时,马克思表示这并非俄国独有,这种土地重分制度在德国甚至一直延续到19世纪,如欧洲的马尔克公社就是欧洲的土地公有制模型,也是欧洲的亚细亚所有制形式。这样“俄国人甚至在这方面要标榜其独创性的权利也彻底丧失了”(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3页。。他们所标榜的独特性不过是一些欧洲国家所抛弃的形式。马克思在这里反对的是对俄国村社制度独特性毫无理性的标榜,反对将俄国村社看作人类原始村社的观点。他所强调的俄国村社的独特性则表现在“俄国是在全国范围内把‘农业公社’保存到今天的唯一的欧洲国家”(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4页。,也正是这个“唯一”,才使得俄国村社能够构成为马克思、恩格斯研究的“标本”。

最后,马克思、恩格斯在这一时期区分原始公社和农村公社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组织,并在此基础上科学解读了俄国村社的本质特征。马克思将俄国村社理解为世界普遍的、一定的历史进化阶段所固有的一种制度,将俄国反对君主专制的农民革命同西欧的无产阶级革命联系起来,并指出“俄国的公社就是通常称作农业公社的一种类型。在西方相当于这种公社的是存在时期很短的日耳曼公社”(14)胡企林、李宗正、陈胜华编:《马克思主义来源研究论丛》第15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69页。。马克思从俄国村社生产机体的两重关系出发论述俄国村社的本质和特征。首先,原始公社建立在社员的血缘亲属关系上,俄国村社则早已打破这一牢固而狭窄的关系,在较大范围内保持同社员和其他公社的联系。其次,在俄国村社制度中,尽管耕地属于公共财产,但是房屋及其附属物已演变为农民的私产,农民有权在自己的私有领域内进行一切的支配活动。在原始公社中,房屋也属于公共财产,社员只享有居住权。最后,在俄国村社内,虽然村民同属于一个公社,但是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都会分到属于自己的属地,村民有权在自己的份地上进行耕种,获得的农产品除上缴的部分外,剩余的部分可以归自己支配。在原始公社中,公社内的农业活动往往以集体形式进行,收获的农产品更是公共财产。在对俄国村社和原始公社加以区分的基础上,马克思认为俄国村社在本质上既不属于原始公社,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现代公社,而是处于由原生形态向次生形态过渡阶段的,同时包含公有制与私有制两种成分,又拥有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一种过渡性质的村社结构。

三、晚期:对俄国村社发展前途的科学研判

在科学揭示俄国村社的现实境遇、经济基础以及本质特征之后,马克思、恩格斯的世界历史观发生了演化,即世界历史的表现形式总是取决于各个国家特殊的历史环境,并通过特殊的历史规律表现出来。以此为基础,加之人类学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马克思、恩格斯对俄国村社的发展前途进行了科学研判。

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前两个时期对俄国村社更多的是一种理论性评判和预测,这一时期的马克思、恩格斯则已经摆脱了纯粹的思维范式,为俄国村社的发展提出一系列的切实可行的社会实践方案。1873年至1895年,是马克思、恩格斯对俄国村社的发展前途较为集中的论述时期。这一时期又分为两个阶段:1873年至1883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关注这一问题;1883年马克思逝世之后,恩格斯对这一问题加以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第一个阶段,马克思、恩格斯曾三次较为集中地论述俄国村社的前景,分别体现于1877年11月马克思与《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通信、1881年3月马克思与查苏利奇的通信以及1882年1月《共产党宣言》俄文版的序言。

首先,恩格斯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对特卡乔夫忽视俄国的现实发展情况,提出俄国比欧洲国家更容易实现社会革命的观点进行了批驳。恩格斯从俄国的土地所有制问题出发,认为俄国农民在农奴制改革后仍然极其贫困。俄国农民要花费巨额费用从贵族手中赎买土地,仅此一项就使广大农民面临破产的境地。然而,农民却仍然要向沙皇政府缴纳土地税。基于这样的情况,恩格斯认为从未见过像俄国这样“资本主义寄生性”发展到如此程度的国家(15)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92页。,而针对特卡乔夫提出的俄国的优势——劳动组合,恩格斯认为这一生产方式仍是一种很落后的生产形式,且并非俄国独有。这一生产方式证明俄国人民有强烈的联合起来的意识,但这远远不够。俄国村社若想进化为更高一级的形式,只能借助西欧革命胜利后提供的帮助,而西欧的胜利尚未发生,因此“俄国无疑是处在革命的前夜”(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01页。。

其次,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明确反对米海洛夫斯基对他历史观的误解和歪曲。这是马克思历史观研究中一个十分明确的转向,更是马克思研究俄国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基础。马克思在此之前就已经强调,不能把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进程的理解来代替对各个不同社会形态的把握,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国家,自然也包括俄国。

再次,马克思在给俄国革命家查苏利奇的回信中提出了“跨越卡夫丁峡谷”的设想。1881年,查苏利奇就俄国村社的发展问题向马克思写信求教,力图在马克思那里得到他关于俄国公社性质的分析及其在世界历史中的地位的分析。马克思用了三周撰写这封回信,并在创作过程四易其稿,足以体现马克思对此事的重视,但是最终正式版的回信却只有短短六百字,并且这封信直到马克思逝世都未曾寄出,直到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的遗物时发现,并将其复制寄给查苏利奇。马克思希望通过这封信消除查苏利奇对他的理论的误解。俄国的思想界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和米海洛夫斯基有同样的想法,即以马克思考察西欧资本主义的运行规律来考察俄国,认为马克思完全否认了俄国村社的独特性。事实并非如此。马克思发现,如果俄国村社可以获得自由发展之所需的各种条件,那么就可以成为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至于如何获得这些条件,马克思认为应当首先排除各种干扰,但是如何排除这些干扰,马克思并未言明。如果说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强调的是各个不同民族可以走不同的发展道路,那么在给查苏利奇的回信中他要强调的则是俄国这一特殊的东方国家如果在各项条件均具备的情况下有可能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方的发展道路。这一观点的发展代表了马克思在思考俄国村社问题时实现了从各民族发展道路的宏观叙事到微观叙事的转变。(17)参见傅江浩、孙来斌:《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道路的选择依据与面临的现实矛盾》,《社会主义研究》2020年第4期。

最后,1882年1月,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为《共产党宣言》俄文版作序,对俄国社会发展问题进行了探索。在长达八百多字的正文中,马克思、恩格斯先是对1882年之美国和俄国同1847年的两国进行了对比,认为两国均与30多年前欧洲封建势力支持者的定位大为不同。1882年的美国已经具备了摧毁欧洲工业垄断地位的基础,而且巨大的物质生产力更为美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到来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相比旧日的反动和落后局面,俄国此时已站在世界革命的前列。资本主义尽管在俄国获得迅速发展,但是俄国仍然拥有整个欧洲唯一保存下来的原始土地占有形式,这是其巨大优势。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俄国村社未来发展可能要走的两条道路:一条是村社的瓦解,资本主义的土地私人占有制的胜利;另一条则是绕过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的公共占有形式”(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51页。。俄国何去何从,马克思、恩格斯给出了一个十分严谨的方案,“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51页。。这实质包含了三个前提条件:第一,俄国要率先爆发革命;第二,俄国革命在进行的同时还要带动欧洲革命的爆发;第三,俄国与欧洲的革命要相互策应,不能各自为战。相比于前文所提及的两封信件,马克思在这一版序言中的观点无疑更加成熟,如果说马克思在给查苏利奇的回信中谈到俄国村社有获得新生的可能性,却未谈及如何实现的条件,那么在1882年《共产党宣言》俄文版序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则公开这一条件,并增加了诸多限制条件。尽管马克思并不喜欢留下一些模棱两可的意见让后人猜测,但是“极其严格的方法与苛刻的自我批判都使得他在晚年意识到把历史的复杂性局限到一种理论方案之中的困难”(20)[意]马塞洛·马斯托:《重新发现马克思》,李百玲译,《国外理论动态》2009年第4期。。因此,在考察俄国村社可能的发展前景时,马克思始终保持着一种科学的、审慎的态度。

1883年,马克思离世,恩格斯开始对俄国村社问题独立研究的阶段。这一时期,随着俄国资本主义快速发展,本已深陷解体旋涡的俄国村社又向解体的方向迈了一大步。在这样的形势下,恩格斯不得不对已有的结论进行符合当时发展环境的“调整”。这一方案的内容主要体现于1894年的《〈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在该文中,恩格斯进一步分析了当时的欧洲局势与俄国局势,认为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已面临崩溃的边缘,而俄国的局势同样不容乐观。一方面,尽管俄国的思想界不乏精通资本主义发展的有识之士,然而这些人却与生活在最底层的农民严重脱节;另一方面,俄国国内流传一种俄国农民是共产主义的天然选民的观点。面对变化了的局势,恩格斯做出直接判断,在西欧的资本主义面临崩溃之时,俄国村社却仍然掌握了俄国大部分土地,这是任何国家都无可比拟的优势,但是这样的优势存在了几百年,却从未在这样的优势基础上发生任何有利的演化。因此,俄国村社的未来命运究竟如何,恩格斯指出俄国村社若想摆脱崩溃的局面,必须首先以革命推翻沙皇统治,同时策应欧洲工人运动的开展,唯有如此,方有胜利的可能。(2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20页。

四、结语

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的俄国村社思想是在世界资本主义面临新的发展趋势、世界革命形势发生新的变化以及俄国面临新的社会历史嬗变的基础上,借助对人类文化科学研究成果的批判性改造,形成的引导东方落后国家走向社会主义的科学理论。这一科学理论经历了逐步完善的发展过程。19世纪50年代初,马克思初步接触东方国家,通过大量相关资料的汲取形成对俄国村社问题的“初印象”;19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中期,马克思、恩格斯明确展开对俄国村社的经济基础、土地所有制形式以及村社制度演进历史的直接研究;19世纪7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在科学把握俄国村社辩证特征基础上,为俄国村社发展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社会实践方案。这一演进历程呈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对俄国村社制度愈益深入的掌握,以及对俄国村社发展前景的科学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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