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危险性评估与矫治
——河北省上板城监狱“1234”工作法
2023-04-17韩雪英李爱谦
韩雪英 李爱谦
(石家庄装备制造学校 河北石家庄市 050000)
罪犯危险性评估(以下简称危评)与矫治工作是推进监狱工作正规化、科学化、专业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预防罪犯发生危及监狱和社会安全秩序的危险行为及犯罪具有一定的作用。近年来,河北省上板城监狱在罪犯危险性评估与矫治工作中,聚焦评估标准、工作流程、方式方法、结果应用等难点问题,采取优化评估流程、构建工作机制、建立综合信息案例库、扩展评估结果应用等一系列举措,将罪犯危评系统与罪犯动态风险管控、矫治平台有机结合,形成了“评估、管控、矫治”一体化的框架体系,探索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罪犯危评与矫治“1234”工作法——“一个轴心”“两条主线”“三个维度”“四个坚持”,推动罪犯危评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突破。
一、确立“一个轴心”,开展全程评估
(一)确立以罪犯“入监—服刑中期—出监”为轴心,分层开展全过程危评
锚定入监阶段、服刑中期、出监阶段这三个重要节点,将罪犯危评贯穿罪犯服刑全过程。在入监阶段,评估工作重点为全方位清单式信息采集,通过自陈、阅档、访谈、函调等方法,全面搜集罪犯的个人基本简历、成长经历、兴趣爱好、犯罪过程、犯罪事实、家庭状况、对犯罪的认识等内容,同时对罪犯的心理健康状况和认知行为模式进行初评。在服刑中期,按照科学实施、架构统一、便于操作的原则,把罪犯危评与日常管理、教育矫治有机结合,整合分管民警与心理专业民警,形成合力。分管民警充分发挥管教经验丰富的特长,结合个别教育等开展第一层级面谈。在此基础上,心理专业民警科学运用心理学技术,集中精力开展第二层级面谈,掌控罪犯服刑改造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社会关系状况、心理行为模式等动态信息。综合两级面谈结果,动态确定罪犯狱内危险等级。在出监阶段,评估工作重点为再犯风险评估。再犯风险评估以服刑中期动态评估结果为基础,评估中心与监区出监教育小组紧密配合,将再犯风险评估融入出监教育之中,评估民警、出监教育民警和分管民警在认罪悔罪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回归社会适应训练的过程中“寓评于教”,构建“评教一体”出监教育评估模式。在此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三必评”制度(“逢入必评、逢变必评、逢出必评”),做到全过程评估和全员评估,确保入监评估率100%,出监评估率100%,中期评估做到应评尽评,确保不偏轴心,不失一环,不漏一人。
(二)围绕罪犯“入监—服刑中期—出监”一个轴心,建立危险因子“日收日查日存档”制度
围绕“一个轴心”,建立危险因子“日收日查日存档”制度,明确评估矫治中心、监区、分监区三级“日收日查日存档”工作职责,主要通过个别教育、现场值守、清监搜身、通信会见、亲情电话、视频监控等渠道收集危险因子信息,同时充分应用驻狱检察室、驻狱武警、外协人员、公检法司办案机关等资源,经常性开展广泛调询,及时掌握罪犯的危险因子信息,结合信息化建设,在“日收日查日存档”工作中积极融入信息化元素,充分运用信息化工作体系,构建分监区、监区、评估中心、监狱四级信息快速传输通道,便于各级评估主体及时掌握罪犯动态信息和重要危险因子。结合动态危险因子的收集调查存档,高效针对重点罪犯、严管罪犯和高度危险以上罪犯采取“监区初评,监狱复评,专家再评”的全过程立体评估机制。通过分工实施、逐级评估的方式,有效确保评估效率和评估质量的双促进和双提升。数据跟踪分析表明,2021年至2023年6月接受危评的罪犯中,极高危险等级罪犯的违纪比(违纪人次/此等级人数)为200%,高度危险等级罪犯违纪比为70%,中度危险罪犯违纪比率为12%,低度危险罪犯违纪比率为4%,违纪比随着危险等级的降低而降低,说明贯穿“一个轴心”的全过程危评工作可以实现有效和科学预警。
二、 围绕“两条主线”,进行规范评估
(一)全方位明确“两条主线”的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围绕“狱内危险”和“再犯风险”这两条评估主线,编印《危险评估实用指导手册》,聚焦信息采集、数据量表、结构面谈、问题应对、标准定性、评估程序、结果运用七个方面内容,全方位明确“两条主线”的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同时,进一步明确精准评估、合议流程、个性矫治、帮教对接“四个标准”,设立评估专家、评估民警、包组民警在信息收集、心理分析、结构面谈方面的“三对三结合”制度。
(二)探索实施“三+危评”模式
针对罪犯危评的相关信息是动态变化的这一事实,个别教育矫治与日常管理也要适应这一变化。适时、科学、合理、有效地将罪犯危评与个别谈话、包组管理、狱情分析动态结合起来是提升评估矫治效果的重要基础。“三+危评”模式就是巩固基础的主要手段。
1.开展“危评+个别教育”
把转化罪犯思想作为个别教育工作的立足点,坚持通过“评管教”一体化模式开展个别教育,将罪犯危评融入个别教育的全过程,联动发挥教育、管理、劳动的手段作用。同时,根据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利用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技术手段规范个别谈话相关流程,对相关信息的采集、录入、存储等进行规范,结合纸质记录,提升工作效率,做到有据可依。突出罪犯危评在个别教育全过程的重要作用,分别规范危评在个别教育设立撤销、过程质量把控、鉴定验收等阶段的要求,促进罪犯认罪悔罪、遵规守纪、认真学习、积极劳动,维护监管安全稳定,提升教育改造质量,努力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2.开展“危评+精准管理”
危险管理是根据罪犯危险程度予以区别管控的制度。危险管理的基本内容是:对于高度危险以上罪犯予以严格控制;对于中度危险罪犯予以相应控制;对于低度危险罪犯予以宽松控制〔1〕。监狱以罪犯危评为基础,以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为目标,以提高管理效率为目的,对罪犯实施科学、规范、准确的全程控制,结合监区功能定位实施精准管理,将监区分为高度戒备监区(严管监区)、中度戒备监区(服装监区)、低度戒备监区(机加工监区、后勤监区)三级戒备监区,将改造岗位危险等级分为极高危险岗位、高度危险岗位、中度危险岗位、低度危险岗位四级危险岗位。具体来说,罪犯食堂餐饮、狱内医院护理、电工、绿化、接触易燃物品岗位、罪犯小组长以及特定岗位等为极高危险岗位;水暖、裁剪、维修等接触危险劳动工具较多的岗位为高度危险岗位;服装制版、缝纫等岗位以及加工藤编等接触危险劳动工具较少的岗位为中度危险岗位;图书加工、服装熨烫、整理、包装等无法接触危险劳动工具的岗位为低度危险岗位。罪犯入监后首先经过评估中心评估,再根据罪犯心理特点、劳动能力以及危险程度,出具分配建议,然后被分配到高、中、低度戒备监区,到监区后再进一步细分劳动岗位。以评估结果为依据,针对不同危险等级和危险类型的罪犯,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矫治活动,对极高危险等级罪犯实施因人施教,精准矫治,重点包控。
3.开展“危评+狱情分析”
狱情分析制度是监狱工作的一项核心制度,监区日碰头和周分析、监狱月分析和月报告已成为规定和惯例,罪犯危评工作必须与其进行有机结合。狱情分析是保证改造安全的基础,是获取狱情信息的重要渠道,而狱情信息又是评估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狱情信息必须通过民警日常的摸底排查、调查研究、分析研判获得。狱情分析的目的就是要及时掌握狱情动态,并根据狱情的变化及时采取对策。旧模式的狱情分析主要依靠经验判断,缺少科学性,而罪犯危评可以与狱情分析形成互补,可以使狱情分析更具有科学性,也可以从狱情分析获得必要的信息来提高评估信息搜集的广度与深度。
围绕“两条主线”,积极拓展延伸罪犯危评的外延,使罪犯危评工作与日常的教育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主线清晰、标准明确、规范系统的危评基础框架。
三、构建“三个维度”,实施立体评估
(一)构建以“社会—监狱—监区”三个维度的立体式评估体系
第一维度:社会。由省局专家库和司法院校专家构成。监狱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创立合作共建基地,以基地为平台,共享学术研究数据信息,定期开展罪犯危评、心理矫治等研讨交流;院校和省局专家定期来狱开展业务理论和技能实操培训。第二维度,监狱。由监狱评审监督委员会、评估矫治中心成员组成,监狱长和主管教育改造工作副监狱长亲自挂帅,相关职能部门为委员单位,负责对罪犯危评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审查、组织协调等工作。第三维度:监区。由监区评估工作小组成员组成。他们配合评估中心开展本监区的评估工作。
(二)以“三个维度”为基础,做到“三个创立”
1.创立罪犯危评模块化团队承包机制
罪犯危评模块化团队承包机制打破了一对一的单一罪犯危评模式。罪犯危评模块化团队成员为院校专家,监狱主管领导,教育改造科、狱政管理科、狱内侦查科、入监监区、监狱医院、严管监区以及评估矫治中心相关责任人,监区责任领导和包组民警。团队的各个主体各司其职,在罪犯危评各环节动态组合、持续发力。也进一步细化了罪犯危评工作的分工,提高罪犯危评的专业化程度,提高罪犯危评质量。
2.创立监区罪犯危评工作站
工作站负责定期收集、汇总罪犯危评基础信息,定期协助“社会—监狱—监区”评估架构团队开展对疑难个案的集体合议,配合协助对评估对象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管理、教育与矫治工作。
3.创立评估矫治工作案例库
评估矫治工作案例库创立以罪犯危评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和后续教育矫治工作的“危顽犯”“困难犯”等对象为重点。监狱把评估矫治工作案例库的建设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做好典型个案的调查收集整理存档工作,探索“以案析理”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各层级评估主体责任人对典型评估案例进行专项分析,共同探讨评估过程中问题的解决对策、评估民警处置情况、提高工作质量措施等内容,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探求工作规律,提高评估矫治工作质量。
社会、监狱、监区“三个维度”共同发力,齐抓共管,结合“三个创立”,形成立体深入的罪犯危评工作格局。
四、把握“四个坚持”,促成实效评估
(一)坚持科学精准,提升危评质量
按照科学、精准、智能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一查一谈一测试”的评估流程,以信息收集为基础,以结构性面谈为核心,以心理测试为辅助,定性调查与定量测评结合,形成初筛结果。健全评估信息收集网络,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做到“先知先觉”,发挥狱内情报的作用,对评估对象实现信息网络全覆盖。充分发挥监区民警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查、听、观、研”的方式收集评估信息。“查”即“内查外调”。内查罪犯档案、往来信件、通话记录、人身物品;外调罪犯婚姻、家庭、学习、工作、犯罪情况等。“听”有“四听”:一听罪犯本人陈述,二听他犯汇报,三听亲情电话和会见内容,四听其他民警介绍。“观”就是察言观色,分“三观”:一观罪犯的情绪是否低落,二观罪犯的言行是否异常,三观罪犯的气色是否正常。“研”就是综合分析研判。增加表情识别、生理参数、微动分析等信息,随时录入动态的违规违纪数据,生成再评基础信息,将心理分析方法应用于危评技术中,利用随机、邻近、嵌入等降维方法找出罪犯心理形成的原因,结合大数据和心理态势深化分析方法,通过集体合议,形成危评结论,有效提升危评的科学性。
(二)坚持底线思维,提升预警能力
监狱根据评估结果,精准预测罪犯危险类别和危险等级,并设立“三级(高、中、低)戒备监区,四级(极高、高、中、低)危险岗位”,同时,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危险处置流程、应急预案及矫治方案,对罪犯危险线索实行动态监测,初步建立罪犯危险性预警机制,为超前防范提供帮助,为管得住、教育好提供有力支撑。设立“一筛查、二督导、三跟踪、四联动、五预警”的“五步”预警防控工作流程。“一筛查”即通过每日筛查,及时锁定“四防”(防自杀、防脱逃、防行凶、防袭警)罪犯。制定《高度危险以上罪犯异常行为心理鉴别与处置流程》,评估矫治中心与狱政管理科、狱内侦查科对异常狱情排查工作无缝对接,安排有经验、水平高的专职民警,根据《狱情日报表》,对异常罪犯进行行为分析和危评,及时锁定易于出现自杀、自伤自残、企图脱逃、行凶报复等极高危险行为的罪犯。“二督导”即要求责任监区安排心理咨询师落实罪犯异常行为心理干预,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填写《干预记录表》,将咨询结果反馈至评估矫治中心,中心定期对相关监区的高度危险性以上罪犯教育转化情况进行督导巡诊,了解其心理、行为变化,对存在教育转化困难的个案进行详细指导。“三跟踪”即监控视频跟踪,及时发挥“天眼”作用。以巩固干预处置效果为目的,指挥中心与监区分控中心两级联动落实对筛查出的高度危险以上罪犯进行全过程全时段“挂屏”视频监控,对重点时段、重点位置进行实时跟踪监控,密切留意高度危险以上罪犯在进行干预处置后的行为动态,及时将“挂屏”跟踪情况记录台账,为下一步转化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四联动”即联动处置,合力攻坚疑难个案。对于多次咨询和督导后,效果仍不明显的罪犯,监区及时转介到评估矫治中心;对于咨询矫治难度大、效果甚微的罪犯,监狱组织合作共建院校评估矫治专家和相关业务部门以及所在监区启动高度危险以上罪犯联动处置,联合会诊干预,研判问题症结,制定针对性对策,通过整合专家、业务部门、监区力量,形成强大的合力,对疑难个案进行攻坚转化。“五预警”即预警监测,持续跟踪教育矫治转化全过程。根据《高度危险以上罪犯联动排查处置办法》要求,结合评估民警、心理咨询师当面谈话观察和监区狱情反馈,对识别的高度危险以上罪犯按危险程度由高到低分别分为“极高危、一级高度危险、二级高度危险”三个等级。评估矫治中心对高度危险以上罪犯定期开展危险性复评,根据危险性程度进行级别升降,直至危险因素消除,稳步推进罪犯异常行为心理识别与联动处置工作,有力弥补高度危险以上罪犯攻坚转化的薄弱环节。“五步”预警防控工作流程可以有效改善传统风险管控依赖经验、覆盖率低、预警置后的缺陷。数据调查显示,2021年入监的高度危险以上罪犯从2021年至2023年的违纪比率分别为87%、65%、48%,呈逐年下降趋势。
(三)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矫治功能
监狱应根据罪犯危评确定的危险等级和危险类别,制定相应的教育矫正措施,做到因人施教,消除或降低罪犯危险〔2〕。上板城监狱立足于监管安全和教育矫治,根据罪犯评估出的危险级别和类别,建立“分层关押、分类矫治、分级教育”的危险回应机制。按照不同的评估结果,对应不同的关押方式,配套不同的教育矫治模式。对高度危险以上罪犯,实施“一犯一策”管控措施和“1+1”教育矫治模式(即一个管教民警加一个心理咨询师,共同有针对性地教育矫治高度危险以上罪犯)。同时,通过介入高度戒备监区攻坚转化工作,实施事前、期中、解除评估跟踪,提供管理建议,做到因人施策,矫治效果可视化。除此之外,上板城监狱还结合危评情况,探索适合矫治的新型教育模式。
1.“塑心”教育
在日常教育管理中,运用“焦点”技术、“正念训练”技术提升教育矫治工作质量。“焦点”技术,也就是焦点解决短期心理咨询,该技术兴起于 20世纪 70 年代,因具有积极的导向、用时短、疗效好、操作性强等特点而在不同的咨询情境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3〕。同时,相关研究显示,“正念训练”可以提高临床与非临床群体的实现型幸福感〔4〕。这些技术旨在提升罪犯服刑期间的心理健康水平,重塑罪犯心理品格,帮助其建立相对健全的心理结构,从而降低发生危险的可能。
2.荣辱教育
以“明荣辱、守规矩、正三观”为主题,培塑罪犯正确的荣辱观,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确改造方向,端正改造态度,降低危险程度。
3.“超我”教育
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人格结构可以分为“本我、自我、超我”三个层次。其中“本我”是人格结构的最底层,是最早形成的,由本能和欲望驱动,“本我”是无意识、非理性的。“自我”是人格结构的中间层,是对现实的客观认识和自我意识的形成,“自我”代表的是个体对外部世界和内部“本我”的认知,是人的现实意识和社会意识。“超我”是个体的内心道德规范和道德意识的形成,“超我”代表的是个体对“自我”和社会价值观的内化和认同,是人的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其作用是对个体行为进行调控、约束和规范〔5〕。“超我”教育就是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激发罪犯内在的“超我”,抑制“本我”中的不良欲望与意识,使罪犯习得超越性的社会美德,循序渐进、润物无声地使罪犯的“自我”得到完善。
4.传统道德教育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向现代化迈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前监狱罪犯教育改造中扮演着重要角色〔6〕。监狱以“德主刑辅、以德育人、以理服人、以文化人”这些德治理念为指引,以“正心、正言、正行”为目标,按照“一监一品、一区一特色”的标准和要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八德”,即“忠、孝、仁、信、礼、义、廉、耻”作为主要内容进行定位,开展经典诵读、诗词竞赛、文化赏析、展板展示等活动,打造“一区一品一传统文化”,从深层次教育和感染罪犯,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造成效,推动“立德润心、攻心治本”理念在教育矫治活动中落地生根。
5.生命教育
生命教育即以培养生命价值观为目的开展的教育活动,具有教育性和实践性,旨在使教育对象自觉地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形成尊重生命的价值观念,追求生命的意义〔7〕。监狱通过集中宣讲、远程教育、橱窗展板、团体训练等丰富多样的教育形式和教育活动,以生命知识教育、敬畏生命教育、生命意义教育、责任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为主要内容,教育罪犯认识生命、珍爱生命、敬重生命、热爱生命,使罪犯感知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进而降低罪犯的危险程度。
6.体育运动矫治
体育运动在增强体质的同时,还能愉悦身心,发泄情绪,消除心理障碍,有效改善和提高心理健康状况水平〔8〕。体育运动矫治是以体育运动为载体,通过教育、运动、训练,培养罪犯积极向上的“运动员”心态,提高他们的身体机能素质、身心协调水平、团队配合精神、排忧减压能力,引导其以阳光的心态面对改造生活,助其弃恶扬善,以健康的身心状态回归社会。
(四)坚持实际应用,提升危评实效
将评估结果运用于新犯分配、调整关押、刑事奖励、安置帮教、危险干预、戒备处遇等方面。新犯分流合理配置。具有现实危险的极高度危险罪犯,直接分配到高度戒备监区;无现实危险的高度危险以上罪犯均衡分配在各中度戒备监区,同时有效配置管控力量,从事低度危险岗位劳动;中度危险罪犯分配在各中度戒备监区,从事中度危险岗位劳动;低度危险罪犯分配在各低度戒备监区,可以从事高度危险以上岗位劳动(其中只有非暴力、非涉黑恶犯罪且刑期在5年以下的低度危险罪犯可以从事极高度危险岗位劳动)。高度危险以上罪犯的互监小组、劳动岗位、队列和床铺位置的选定均要提交监区狱情分析会研究决定,将其劳动岗位安排在离民警视线较近、易于管理控制的部位,对其一律不安排接触刀具等危险性劳动工具的岗位,及时清查个人物品,及时掌握其日常言行,将其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民警视线范围内;对极高度危险罪犯安排责任心强、改造积极的低度危险罪犯对其进行包夹,不安排值夜班和零星劳动。极度高危险罪犯,不建议提请减刑、假释,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的,不得保外就医。对极度高危险即将刑释人员,出监前一个月将评估结果录入全国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并将评估结果邮寄所在地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实现与社会无缝对接。对所有高度危险以上罪犯进行“全面关注、全程控制、全员参与”的危险干预,以罪犯危评为基础,以狱情排查、民警谈话和罪犯心理测量为辅助,以柔性干预和刚性干预相结合为手段,在工作中建立危评结果报告制度,加强日常危评信息分析处理,强化慢性危险和急性危险的处置化解,分清处置责任,反馈处置结果。对评估结果为极高危且有现实危险的罪犯集中关押在高度戒备监区,根据这些罪犯的危险类型和程度,由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三个管控等级,细化分级管理,实行差异处遇,在日常管控、教育矫治、生活待遇等方面进行动态调整。“红色等级”为最高危险,采取单独关押隔音封闭式监禁模式,断绝与其他犯人的一切接触,并全时段安排改造行为监督员对其行为情况进行无缝衔接的“秒记录”;“橙色等级”为一级高度危险,采取双人监禁模式,按照时间表对其进行静思己过、队列训练、学唱红歌、背记《弟子规》等严管严教训练;“黄色等级”为二级高度危险,采取四至六人监禁模式,每天开展背记规范、诵读经典、撰写心得、适当锻炼等改造手段,在符合标准和安全的情况下,可对其适当放宽管控措施。
“1234”工作法是一个开始,但不是终点。罪犯危评与矫治工作还有漫长的征程,广大监狱工作者要不断拓展思维,依托新思想新技术,丰富完善罪犯危评与矫治工作的内涵和外延,探索出科学有效的新流程、新制度、新建构、新应用,提升罪犯危评与矫治的准度和效度,为推进新时代现代化监狱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