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血性、理性与有限性
——读王怀宇的长篇小说《血色草原》
2023-04-16范庆超
范庆超
(长春师范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32)
《血色草原》是王怀宇的长篇小说新作。该作是在《红草原》[1]的基础上经修缮、延扩而成,篇章浩瀚、意蕴深沉,被作家认为是迄今为止最好的“这一部”[2](P322)。这部小说将叙述背景置于查干淖尔草原之上,讲述了塔头滩王氏家族和胡氏家族为争当英雄而强力博弈、激烈角逐的故事,尤其突出了王氏家族追求强势崛起的艰辛历程。小说将草原的雄浑生态、草原人的生存理念、人与草原的生命关系、人脱离草原母体后的生存境遇等多元、复杂问题,予以艺术交织,显出驳杂丰厚的文貌。目前已有诸多当代批评家对其予以高度评价,如王彬彬发现了该小说的力量;王尧瞩目于该小说的坚实、辽阔、高远和厚重,认为它是诗和哲学的结晶体;张福贵有感于《血色草原》惊天动地的躁动力和震撼力;张未民评价了该小说的强者基因;韩春燕认为该小说具备冲击阴柔、涤荡娘炮歪风的扭转力;孟繁华发掘出此小说的民俗蕴含、文字和情感中的力度和诗意;王春林注意到该小说的强者逻辑与命运哲学。[2](P324~P325)以上评价都不约而同地指向《血色草原》(或《红草原》)的力和哲学。正如胡平所言:“红草原精神的实质,简言之,一是血性生命力的张扬,二是对生存、生态规则的遵循。”[3](P011)又如张瑶的发现:“这里涉及《红草原》创作的一个问题:思想的深刻性和情感的冲击力强于故事性。”[4]既然力和哲学已然成为《血色草原》的最大公理,那这部小说的核心价值也应集中于此。本文试图细化阐释《红色草原》的力和哲学——从血性、理性和有限性三个维度出发,求索这部小说的核心价值。
一
《红色草原》是一部血性文学。这首先源自于王怀宇的自我定位。在小说的封面上,赫然印刻着:“这是东北草原的风俗画卷,这是强者基因的血性史诗。”[2](P324)这句醒目的索引性话语,来自该小说的“后记”,是王怀宇的自述。另外,在小说的正文部分,我们也经常看到“血性叙述”,如“有血性的查干淖尔男人”[5](P187)“塔 头 滩 男 人 以 血 性 著 称”[5](P188)“在那里,正进行着一场血性与勇气的较量……”[5](P177)等等,这些有关血性的直白、反复表达,加上作家在封面和“后记”中的自我定位,使我们不得不承认:血性,是作家所要极力彰显的一种精神维度。
血,是生命的一部分,是生命动力的重要源泉。因此,血性首先是一种生命力的象征。这也是作家对血性的直观理解。小说讲到胡二勇子率领冬猎队队员追杀狼群之前的壮行时,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喝下壮行血酒”[5](P176),然后他们便获得了力量,号叫着冲向原野。显然,血性在这里成为生命动力;另在小说末尾,作家感慨于生活的平庸温吞,认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塔头滩上那轰轰烈烈、铮铮铁骨的血性已不再是我及后代人的标记”[5](P319)。在这里,作家感慨的是:没了血性,便丧失了生命力。《血色草原》之所以用“血色”命名,叙述中之所以频繁出现“血性叙述”,人物序列中之所以出现像胡老五、胡二勇子、王老黑等血性人物,正是基于作家那种“血性=生命力”的张扬意识。在我们这个生命力日渐萎缩的时代,《血色草原》这种略显生突的血性张扬,无疑具有某种激发生命力、健壮骨气的功效。
生命是有性别的。同样,生命力也常常被赋予性别色彩。男性的生命力,往往被赋予刚强、热烈、勇猛、强悍的特质。而血性,正是上述男性生命力学的形象概括。《血色草原》血性品格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凸显男性气概、男性气质。这是一个充满阳刚之气的文本:草原是阳刚的,草原狼是阳刚的,连云雀和家雀“都天性刚烈”[5](P104)。不仅环境和动植物被赋予男性气质,男性人物更是被塑造得极其刚强。小说一开篇,便写到了男人和雄性生存于剽悍草原的资格,这一资格就是“告别任何形式的懦弱”“与众不同的强硬”[5](P4~5)。而且,作家更是把草原最优秀的男性精英——最受尊重的草原猎手和最被瞧得起的渔人,分别称作“汉哥”和“把头”,这两个称呼无疑带有鲜明的男性色彩。在具体的男性人物描写上,无论是男人的外貌还是性情,其雄性气质都被作家刻意放大。从外观上看,塔头滩的男人们“一个个都极其强悍”[5](P56),亢奋着“世代不息的雄风”[5](P57)。具体到个人,哪怕是隐含作家的“我”,也是一条汉子,“我从小生得壮实,就像一个大肉墩子”[5](P85)。从性情上看,塔头滩“所有的男人和雄性必须首先告别任何形式的懦弱才有资格在这里生存”[5](P5)。塔头滩最受待见的男人胡老五显露出“一股拒绝一切屈从的坚毅”[5](P029),当胡老五完成征服巨型狗鱼的英雄壮举之后,整个塔头滩人都被震撼了,“所有的血性男人们都羡慕得不停地伸大拇手指头”[5](P49)。很显然,塔头滩男人的勇气、刚毅等性情被作家刻意放大,甚至上升到英雄主义的高度。然而,塔头滩英雄主义的集体共鸣,主要发生在“血性男人”中间,这就意味着:作家将男性英雄主义视为一种血性人格。这种基于“男性—血性”的张扬,有助于还原男性自然的、正常的生命气质,有助于还原一种传统的男性审美维度,那就是:男性应勇敢、坚毅、拒绝懦弱——活出血性。
血性,往往和强势联系在一起,所以常有“铁血”这样的定势表达。《血色草原》的“铁血精神”,表现为一种强势逻辑(强势哲学),说得学术化一点,即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强调竞争和争斗、追求强势、争强好胜等理念,贯穿在小说大规模的“强势叙述”中。王氏家族是一个追求强势、不甘示弱的家族,这种追求,从其祖父即已开始:即使祖父腿部受到重创,“我也没从祖父身上看到过半点弱者无奈于生活的畏缩”[5](P87);“我”的父亲虽然没有成为草原强者,但也一直在努力追求,而终于在草原之外成为强者;“我”的二叔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孬种,甚至不顾生死,只身深入草原深处与狼搏杀;“我”从小就争强好胜,喜欢对抗性、竞争性很强的游戏——“撞拐子”“攻方城”“砸大步”。“我”即使捉小动物,也怀揣着强势“梦想”,希望“用最好的笼子装上最好的蝈蝈儿、最好的蛐蛐儿和最好的山雀儿”[5](P90)。随着年龄增长,“我”开始承载起家族崛起的重担。“我”虽然感到沉重,但“我”享受这种被寄予厚望的感觉,时常沉浸在“扛着沉重的希望向前行进时那种浩荡的声响”[5](P149)之中。“一定要让老王家翻翻身!”[5](P89)“我长大一定要当查干淖尔大草原最好的汉子!”[5](P210)诸如此类的期望,成了“我”的最高理想,也代表了王氏家族男性的最高理想。这种理想,是以强求、争竞、对抗、挑战、搏杀、勇往直前、永争第一为鲜明特点的,体现的是不折不扣的强势逻辑、强势哲学。
除了借助王氏家族的强者理想,小说还通过多重手段来强化强势逻辑。如表达强势审美:“我”由衷地怀念那些雄强的“飘着黏糊糊的长头发、光着红彤彤的大膀子”[5](P2)的草原猎手。凸显刚性审美:草原上的雄云雀和家雀在性格上惊人的相似,那就是“都天性刚烈……不接受被俘之辱”[5](P104)。通过抗战媒介来张扬强势哲学:塔头滩的草原汉子们打得日本侵略者“晕头转向、魂飞魄散……几番斗胆进犯、几番仓皇逃窜”[5](P206)。在娶妻标准中潜藏强势哲学:“以后老王家娶媳妇,第一条就是体格强健,第二条还是体格强健,最后才是看看容貌……”[5](P207)用大红公鸡和大黑公鸡你死我活般的争斗寓言,隐喻雄性的好斗特质,强化争强好战的竞争逻辑。借助悖论意识来表达“我”对竞争哲学的执拗偏爱:“……虽然人群的激烈竞争一直使我家族沦为弱民,但我还是觉得那里无比可爱,那里的气氛深沉而美好,那里的生活真实而壮丽。”[5](P298)用洞悉参透式的口吻总结竞争的普泛性:“无处不争斗,无处不比拼。其实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也是一切生命正常的存在方式,与人为伴的动物们也不例外。”[5](P76)倾力宣扬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物竞天择、强弱等级等社会达尔文主义理念:“霍林河里鱼群之间的弱肉强食也是同样一个道理。有时,表面看上去非常残酷无情,实际上则是自然界优胜劣汰的日常规律。”[5](P6)“弱肉强食就更是从来没有停息过片刻。……只有弱肉强食,才有生生不息。”[5](P20)“塔头滩人从来不怕困难,更能直面残酷的物竞天择。……只有经过严格的优胜劣汰,一个物种才能长久地存活下去……”[5](P13)“在整个查干淖尔大草原,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男子的等级都是非常分明的。强者和弱者之间的楚河汉界十分清晰……”[5](P65)“查干淖尔大草原的女人属于强者,弱者绝对不敢公开找什么女人,哪怕是个丑女也不被允许。”[5](P147)《血色草原》就是这样,通过铺天盖地、变换多样的强势叙述,来反复强化强势逻辑、竞争逻辑。这种逻辑由于得到了大规模的文学渲染,所以显得非常“铁血”,有时候近乎残酷,而残酷又增添了“铁血”,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小说的血性品格。
二
毫无疑问,强势逻辑对于人类发挥进取精神、实现自我价值、维护个体尊严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强势逻辑有时显得非常残酷,因为这个世界尚有很多弱者,尚有很多竞争失败者,尚有很多欲强而不能的无奈、辛酸和无助现象。世界是复杂的,强势逻辑有时未必能有效统摄斑驳的生存。对此,作家有着清醒的认知。尽管他倾力宣扬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强势逻辑,但他也时常表现强势逻辑的无效之处。这就使文本呈现出一定的矛盾性,而这种矛盾性正是《血色草原》深刻、理性的地方。如果说由生命力张扬、男性气质张扬和强势逻辑张扬构成的血性叙述属于一种奋发踔厉的感性叙述的话,那么,对强势逻辑的反思,以及这种反思与血性叙述之间构成的潜在间性,便构成了《血色草原》理性深沉的反思特色。
作家主要通过表现强势逻辑的残酷(沉重代价)来反思强势逻辑。王氏家族为成为草原强者,付出了沉重代价。祖父因望子成龙夙愿未实现而惨烈吐血,因王氏家族崛起之梦破碎而临终不能释然:“祖父临终时那双混浊不堪的眼睛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是一个人一生都想做强者而一直未能如愿的无限凄凉的眼睛……”[5](P135)二叔为了证强,险些丧命;父亲为了证强,屡次陷入失败的屈辱,自尊几近崩塌;“我”欲强而不强,在长久的愤懑、压抑和无奈中熬煎。作家通过渲染王氏家族持久的精神重荷,以及强化“弱者无尊严”的冷酷,让人们看到强势逻辑的残酷。此外,作家还延而广之,写到了整个塔头滩因坚持强者逻辑而付出的沉重代价。人们为了逞英雄而过分杀狼,导致狼量锐减,进而导致黄鼠子失去控制,最终导致草原鼠疫,塔头滩由此遭受重创。如果这种强势逻辑如此残酷,让一个孜孜以求的家族、让一方执着遵循的民众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那么它是否还能成为一种值得持守的生存逻辑?
在这个代价反思过程中,作家还有意突出了一种“要强的代价”,即一种强势哲学的失效、追求强势而不能的尴尬状态。祖父欲强而不能却留下遗憾,父亲欲强而不能却深陷无奈,“我”欲强而不能却屡遇尴尬。在城市生活中,“我”秉承强势逻辑,试图通过发狠般的苦斗和争竞,摆脱自己的弱势和卑微。然而,“我”经常遭遇城市弱民的尴尬,“其实我一直赤身裸体行走在城市的风雨中”[5](P279)。这种欲强而不能的矛盾式叙述,显出强势哲学的无奈和有限。想当强者,反而沦为弱者。这种反讽叙述的背后,透露的正是作家面对强者逻辑的无力感、无助感,是对强者逻辑的一种理性质疑。
对于强者逻辑的反思和质疑,作家还试图通过辩证方式展开,即通过“荣—辱”“强—弱”转换,揭示强者逻辑的不稳定性和相对性。年满十三周岁的“我”,为了争得草原男子汉的荣光,为了给王家争脸,义无反顾地猛冲向慌乱的马群,试图去降服小花骒马。这是一个追求勇敢的光荣行为,但“我”并不快乐,潜意识当中,“汉哥”胡二勇子的“笨蛋”“孬种”等指摘性话语时刻如芒在背。“我”追求强势、光荣的背后,正是深深的屈辱和自卑。与其说“我”在追求光荣,倒不如说“我”在咀嚼屈辱。当“我”来到城市,拼命地挣扎、争强,意欲争得面子的光荣时,“我”对面子问题却显得极其脆弱、极其敏感:“我在这个问题上经不住半点风吹草动。”[5](P275)争光,成了“我”的负累和不能随意触碰的禁区。稍有不慎,光荣就成了屈辱,就变成了自卑。通过这类叙述,作家试图揭示强者逻辑并非总是意气风发,而是包藏着深深的不安全感、弱势感和自卑感。强者逻辑,有时反而是一种弱者逻辑。
另外,作家还注意到:评价标准的变化会影响强势逻辑的绝对性,使其显出不稳定性和相对性。“我”的父亲王耀祖,在草原的强势评价坐标下被视为弱者,属于被查干淖尔草原淘汰的人;然而,他却在南方城市下海经商,发迹成为王氏药业集团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在现代商业文明和市场经济的评价坐标下,父亲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强者。当“我”挟父亲“强者之威”荣归草原时,“我”看到曾经的草原强者已经余威不在:“汉哥”胡二勇子的儿子“不仅看上去有些弱势,言谈举止也不像从前那么高高在上了”[5](P307)。“我”也时常了解到塔头滩新一代人的强者标准:“人们不再比谁的力量大,也不再比谁的骑术好,而是在比谁更有钱,谁家的农机更多更好。”[5](P302)作家通过父亲和“我”的强弱身份变化,以及塔头滩新时代强者评判标准的变化,意欲说明:强者的评价标准变了,强弱的区分也就变了。在不同的评价坐标下,强弱是相对的。强势逻辑也因此是不稳定的、相对的。
《血色草原》的理性精神,除了表现在作家对强者逻辑的质疑和反思上,还表现在对祖母生存哲学的彰显上。祖母,是作家颇费笔墨塑造的哲人式形象。她在王氏家族的生存发展过程中,承担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这个角色就是精神导师、价值观输出者。在她身上,作家努力发掘出区别于草原强势哲学的另外一种更稳定、更中庸、更深沉、更理性的哲学。这种哲学的最显要部分,就是一种“弱而强”的辩证智慧。祖母是美丽的、有文化的、出生于中医世家的健全女性,却主动示弱,嫁给了“我”的祖父——一个身体残疾的弱民,“她要让王氏家族的男人从此健壮起来”[5](P157);祖母对人是客气的、谦卑的,但面对塔头滩最受待见的男人胡老五的妻子——孙三美,总是显出一种“骨子里较着暗劲儿的复杂客气”[5](P8),这是一种弱而强的、保持凛然尊严的姿态;祖母固然重视身体的强壮,却更强调一个人的智慧和头脑。相对于草原的刚猛逻辑,祖母的智慧教育虽然柔和,却更富有内在力量;面对后辈遭遇的挫折和失败,暴躁的祖父常常破口大骂,而祖母的态度却是刚柔并济、弱而强式地加以鼓励:“孩子们可千万不要放弃自己啊,咱们慢慢来,赶明个儿还有机会的……”[5](P85)祖母的大名叫“杨树花”,而杨树是东北最普通、最平凡、最朴实无华的树木,就是这样如杨树般普通平凡、朴实无华的祖母,凭借“一个小女人天性乐观、永不言弃的绵薄之力在支撑着王氏家族,让只剩下一个空架子的王氏家族的门前没有最后坍塌”[5](P212)。这就是祖母“弱而强”的生存逻辑:一方面是示弱的、淡定平静的、谦让退后的、谦卑虚己的;另一方面又是韧性的、等待的、耐心十足的,追求更持久、更具永恒感和内蓄性的刚强。这种弱而强的哲学,不仅是一种老庄式的中国智慧,更是一种兼具东西方的、高深的普世性智慧。
祖母“弱而强”的生存逻辑尽管是辩证的,但作家似乎更倾向于将辩证的天平拉向弱势的一方。或许在作家看来,祖母的弱势姿态、弱者意识,更加弥足宝贵、更富有哲学理性甚至是启示意义。王老黑被视为“草原雄鹰”,为人们所尊崇。塔头滩人都在强化他,而祖母却在弱化他:“祖母说,王老黑再神奇,他也不是神,他还是一个人。是人当然就难免犯错,就总有不足之处。”[5](P204)这种弱势哲学,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解释力和非同寻常的现实启示性。作家还写到祖母主张对弱小生命持有“放过意识”,要保持一种“底线式怜悯”:“祖母从来不反对我去打雀儿,但是她坚决不让我去掏雀儿窝里的蛋和小雀儿。”[5](P98)祖母也从来不许我们把黄鼠子的粮仓掏尽,她认为这样做“太丧尽天良了”[5](P160)。祖母还常常教导我们说:“活着都不容易。狗不容易,猫不容易……查干淖尔上的每个小生命能平安存活下来都不容易。”[5](P167)她还尤其喜欢小鸡,每次都跟小鸡有说不完的话……祖母的这种怜悯弱小、俯就卑微的意识,既是一种宝贵的普世情怀,又是一种珍视生命、善待生命、延续生命的生态主义思想。
小说的生态主义思想,不仅表现在祖母的弱势哲学中,还表现在大规模的、有极强主题指向的生态主义叙述中。这些生态主义叙述,也构成了《血色草原》价值理性的重要内容。小说主要张扬了一种生态整体主义观念,表达了人和动物、动物和动物之间唇齿相依的关系。作家诗意化地叙写了老叔和小红马驹的美好关系,又言之凿凿地写到了大黄狗和祖母的相通之处,还写到了塔头滩人尊重动物的生命,这都是在肯定人和动物的相通互爱、呼吁建立生态和谐的整体。作家也试图从反面说明这个问题,即:如果不相通互爱、缺乏生态整体观会造成什么恶果。前文讲到的塔头滩鼠疫,就是“人—草原狼—黄鼠子—老鼠”生物链被破坏所导致的恶果。
生态整体主义被破坏的罪魁祸首,就是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的涵义主要是指人类以满足自我私欲为中心,不惜破坏、掠夺生态环境。小说用批判性的笔触,展示了人类中心主义的诸种表现。塔头滩人为满足英雄欲而不断猎杀狼,胡老五为了满足征服欲而残酷驯马、捕杀鱼类,草原人为了满足控制欲而残忍地骟牛,相关部门为了满足经济发展欲而追杀黄羊、践踏草原、碾碎幼雏……小说尤其凸显了动植物被戕害的惨状和连带性恶果,如大鱼血淋淋地、咝咝拉拉地在冰面上反复摔打、跳跃、抽搐,公牛被骟时发出的一浪高过一浪的深沉哀鸣,草原上是一片流血的凄凉场面。通过这些对生态破坏恶果的渲染,作家试图唤起人们的生命悲悯意识、生态问责意识,从而将批判指向人类中心主义。
尽管小说通过正向、负向、复合式手段,充分彰显了生态整体主义思想,深化了生态理性表达,但我们还应看到:作家的生态理性有内在矛盾的地方,或者说作家的生态主义思想是一种不彻底的生态主义思想。比如,在写到胡老五驯烈马的情景时,作家对胡老五“一次性驯马”的暴力行为予以肯定,认为这是对马的一种爱,是让马少遭罪的方式。对于马被驯服后的俯首帖耳的态度,作家的叙述口吻也是肯定式,这实际上暗含着一种对人类征服欲的默许。而前面驯马的惨烈,分明让我们看到了人类征服欲的残忍,所以显得矛盾。另外,在表现祖母的生态意识时,也存在矛盾的地方。祖母爱护弱小动物,坚决反对斩尽杀绝,但也不反对打猎。当小鸡飞到她那心爱的酱缸上的时候,她也要限制、剥夺小动物——剪去小鸡的部分翅膀。这些矛盾的地方,正体现了人类中心主义的顽固和生态主义思想的不彻底性。
三
人和动物和谐共居、去除人类中心主义、共建生态整体主义思想,反映了人类的一种美好愿景。但是,这美好愿景的实现,无疑有着巨大难度,对人类来说将是不小的挑战,因为人类存在有限性。这种有限性表现在人很难克制自己的欲望,包括征服欲、掠夺欲、控制欲、强人欲、食欲等多种根深蒂固的欲望。因为难以控制欲望,人类中心主义便难以根除。人类的这种有限性,集中体现在小说生态叙述的内在矛盾之中。作家的确有意彰显生态文学主题,也确实想表达积极的生态理性,但怎奈人类中心主义是如此的根深蒂固,人和动物的平等也更多地停留在姿态性的呼吁层面,事实上人和动植物很难实现完全平等。包括生态文学在内的多种生态主义表达,多属于一种姿态性表达。这种姿态性表达,既体现了一种人类的有限性,也体现了生态文学的有限性。
在生态主义表达上,《血色草原》是一部存在有限性的文学。这种有限性既表现在小说中生态叙述的内在矛盾性方面,也表现在小说呈现出生态主义理念的艰难践行前程方面。在小说末尾,“我”荣归草原时,看到塔头滩已经完全失去了昔日的生动:飞禽走兽绝迹了,鸟类的叫声停歇了,云雀的踪影不见了,只剩下落在人工铁丝网上胡巴喇的一声啼血般的悲鸣。多年的生态环保呼吁,也无法阻止以塔头滩为代表的自然生态的没落命运,这固然是小说的一种生态忧患表达、一种配合生态主题的书写方式,但也从侧面说明了生态恶化的难以阻止。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存在有限性,生态文学也存在有限性。《血色草原》这部生态小说,能够唤醒多少读者的生态理性?有没有生态环保施政者读到这部小说,进而践行积极彻底的生态环保举措?答案可能不尽如人意。对于生态环境的恶化命运,作家在小说末尾,通过查干淖尔草原的衰落予以隐喻式的悲凉慨叹和询问:“查干湖还是那个查干湖,但查干湖里面的水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水了。那么湖里的鱼还会是原来的鱼吗?吃着鱼长大的水鸟还是原来的水鸟吗?肯定不会是了。”[5](P319)这种生态忧患的表达,可视作此小说生态主义叙述的收止,里面包含着一种莫名的无力感、无助感和有限感。
《血色草原》的有限性,还突出表现在人在环境面前的有限性。这里的环境,主要是指疾病、官场和情场。小说后半部分写到了“我”和父亲救治身患癌症的老姑的过程。老姑没钱治不起病,老姑存在有限性;“我”坚持为老姑治病并主张必须做手术,但“我”还在上学,“我”存在有限性;“我”说服了“我”的父亲,虽然他卖掉了房子换来五万元医疗费,决定为老姑治病而花掉所有的钱,但是他心里盘算着自己并没有太多的钱、思付着五万元到底有多大的救治意义,我们都犹豫着。最后老姑知道了自己的病情,感受到了我们的诸种难处,“刚强而善良的老姑坚决要求回家去吃中药”[5](P265)。最终我们同意了老姑的要求,只能让老姑回家等死,所以我们都存在有限性。作家给出的感慨是: “弱民终究无法拯救弱民。”[5](P266)这固然吻合小说所要强调的强势逻辑。但是,强民就可以拯救弱民吗?强民就可以拯救强民吗?即使救治老姑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负担,就一定能将老姑治好吗?在疾病面前,金钱和地位有时确实对医疗救治起到重要作用,但很多时候,疾病和死亡不由它们决定,它们不能让人类趋于无限性。小说让我们看到了人在绝症面前的复杂心境和那种深深的无力感和有限性。
官场生态,是“我”进入城市打拼、欲实现强者梦所遭遇的典型环境。“我”想在某厅机关好好干,试图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得到重用和提拔,但“我”三十五岁时才只获得一个副主任科员,“一心想成为强者的王龙飞,在宦海里就是个旱鸭子,甚至连只旱鸭子也不是,充其量也就是一只小鸡崽儿”[5](P286)。仕进理想的破碎,使“我”最终以辞职的方式告别某厅机关。在城市夜晚的街边,在《我是一只小小鸟》的歌声中,“我”咀嚼着奋进的无力、卑微和有限性。
“我”也有一个爱情梦,情场是我遭遇的又一个典型环境。在草原时代,“我”深深暗恋无比美好的胡小慧。但作为草原弱者的父亲,带领我们家最终逃离了草原,“我”没能拥有梦绕魂牵的胡小慧,实现和心爱的人比翼双飞的完美爱情梦。大学毕业前夕,“我”找到了“我”理想的另一半——于天慧,她符合“我”的“美人配英雄”的情结:“作为城市靓女,于天慧气质里带着高傲,这很符合我的要求。更主要是,她不仅名字中有个‘慧’字,而且长得也有点儿像胡小慧。”[5](P268)当“我”带着优越感,乐观地憧憬我们美好的爱情未来时,收入微薄、没有房子的窘迫,以及维护脆弱自尊的敏感反弹,却使得于天慧离“我”而去。“我”虽然有身高、有长相、有才华,但“我”没钱,以致“我”没能吸引住配得上“我”的人,也没能实现“英雄配佳人”的美梦。尤其是当“我”发现,于天慧最终嫁给了投机专营的李东方时,“我”几近崩溃:“美其名曰名牌大学毕业的精英,本以为自己就要跻身这个城市的强者行列了。可是我想错了,我没有钱、没有权、没有房子,连曾经喜欢自己的女人都远去了,而她宁愿选择一个不学无术的社会混子……”[5](P279)“我”自以为完美,“我”自我期许为强者,可“我”自以为可资凭借的强者要素,诸如学历、才华、长相、身高,都在金钱和权力面前形同粪土,这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想当强者,却总是弱者,“我”这个城市弱民体味到深深的无力感和有限性。
小说就是这样,表现了人在疾病、官场、情场等典型场域中奋力挣扎的一种无力感和有限感。连同上面讲到的小说有限性的生态叙述,我们由此认为,《血色草原》是一部存在有限性的文学。这种有限性,非但没有降低小说的思想艺术高度,反而提升了它的真实度,增添了小说的谦卑感、客观性和诘问现实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