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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的隐喻:从关汉卿的《窦娥冤》到张爱玲的《怨女》

2023-04-16康保成

学术研究 2023年2期
关键词:张驴儿程砚秋窦娥冤

康保成

一、谁制造了窦娥的悲剧

关汉卿《窦娥冤》杂剧所叙述的窦娥无辜蒙冤的故事是如此深入人心,以至于“比窦娥还冤”成了人们经常使用的一句熟语。

窦娥被冤杀的悲剧带有偶然因素。赛卢医借了蔡婆的银子不还,还要把前来催债的蔡婆勒死,恰好被张驴儿父子撞见救了下来,逼得蔡婆“引狼入室”。这是第一次偶然。张驴儿要毒死蔡婆霸占窦娥,到药铺买毒药,开药铺的赛卢医有短处捏在别人手上不得不卖毒药给张驴儿。这是第二次偶然。羊肚汤(掺有毒药)做好了,碰巧蔡婆不想吃,让给了张驴儿的父亲,张父吃下后一命呜呼。这是第三次偶然。张驴儿把窦娥告上法庭,又遇上一个糊涂官桃杌,把无辜的窦娥问罪判斩。这是第四次偶然。以往人们把窦娥的冤狱归之于流氓横行、吏治腐败。这方面的原因不能说没有,但光天化日之下遇上流氓无赖,概率应当不高;旧时官吏,也并非个个都是贪官污吏、糊涂懵懂。如果窦娥一开始就遇上包拯那样的清官好官,这个并不复杂的案子稍加勘察便不难判明,窦娥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一个足不出户、无辜善良的年轻女性被判斩,的确是悲剧。①对窦娥悲剧的分析,可参见康保成:《如何面对窦娥的悲剧——与苏力先生商榷》,《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然而这一悲剧是个体的悲剧,偶然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悲剧。如果仅仅写了这些,《窦娥冤》充其量算是一部公案剧。然而细究一步,窦娥悲剧的产生其实并不止于被冤杀;窦娥悲剧的制造者,也不仅是张驴儿、桃杌一类的社会渣滓。

窦娥的父亲窦天章,是悲剧的第一个制造者。窦天章是个穷秀才,不幸女儿三岁时妻子亡故。若父女相依为命,父亲抚养女儿长大成人,悲剧也许不会发生。但他考虑的只是个人的功名,一心要“上朝取应”,完全不顾年仅七岁的独生女儿。在陌生的蔡婆家里,小端云哭着说:“爹爹,你直下的撇了我孩儿去也!”这撕心裂肺的哭叫丝毫没有打动他的“慈父”之心,窦天章头也不回地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读书做官,是旧时读书人鱼跃龙门、发迹变泰的唯一出路。他有他的无奈和苦衷,仅在这一点上,窦天章和《琵琶记》中的蔡伯喈有相似之处。蔡伯喈最后觉悟到“毕竟是文章误我,我误爹娘;文章误我,我误妻房”,可是窦天章连这点觉悟都没有。他自己官运亨通,但从未回乡看望过独生女儿。作为肃政廉访使,身着官服与女儿(鬼魂)相见,对比鲜明,悲剧性也更强烈:“唉,我那屈死的儿,则被你痛杀我也!”他只是心痛,但对自己当年抛弃女儿的行为全然不悔。

蔡婆是悲剧的第二个制造者。她放的高利贷,利息高得吓人。窦天章借了她二十两银子,本利该还四十两,无钱归还,又要上朝求取功名,无奈只好把女儿给她做童养媳。赛卢医借了她十两银子,本利该还二十两,蔡婆屡屡追债,赛卢医才起了杀人之心。当张驴儿父子救了她性命之后,蔡婆经不起恐吓,把张驴儿父子领回家。更可气的是,蔡婆不仅引狼入室,而且还真有招赘张驴儿父亲的念头,祸端由此开启。一贯温顺的窦娥责怪她:“你年纪高大,六十以外的人,怎生又招丈夫那?”在公堂上,任凭太守桃杌用尽酷刑,“一杖下,一道血,一层皮”,打得窦娥“肉都飞,血淋漓”,但倔强的窦娥依然不肯招供。到桃杌下令“打那婆子”时,窦娥急忙招供:“住住住,休打我婆婆。情愿我招了罢,是我药死公公来。”蔡婆哭着说:“窦娥孩儿,这都是我送了你性命。兀的不痛杀我也!”可见,蔡婆确是窦娥悲剧的制造者。

窦娥为什么要救蔡婆呢?是由于窦娥孝顺。这是没错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窦娥和蔡婆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婆媳关系,而是情同母女、相依为命的关系。婆媳关系最难相处,但窦娥三岁丧母,寄居到蔡婆家时年仅七岁,所以蔡婆对窦娥生活上的照料乃至抚育都是可想而知的。蔡婆对窦娥说:“媳妇儿,你在我家,我是亲婆,你是亲媳妇,只当自家骨肉一般。”这个说法是可信的,这一对婆媳情同母女。就是这样的感情基础,使得窦娥在婆婆眼看被拷打时毅然“招供”。婆婆的自私、懦弱,窦娥的善良、孝顺,使窦娥走上了断头台。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窦娥义无反顾地把自己推向了毁灭的深渊。王国维说,《窦娥冤》剧中“虽有恶人交构其间,而其蹈汤赴火,仍出于主人翁之意志”。①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王国维全集》第3卷,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114页。所以,《窦娥冤》既是社会悲剧,又是性格悲剧。从这个意义上说,窦娥也是自己悲剧的制造者。

细读文本可以发现,《窦娥冤》实际上蕴含着显型悲剧因素和隐型悲剧因素。所谓“显型悲剧”,就是由一连串偶发事件造成的悲剧,张驴儿、桃杌,甚至贩卖毒药的赛卢医,“合谋”制造了一起惊天动地的千古奇冤。这种悲剧,是个体的、偶发的、可以避免、可以昭雪的悲剧。所谓“隐型悲剧”,指的是窦天章、蔡婆,甚至窦娥本人,他们各自从本身的利益、观念或者意愿出发,合乎情理地,甚至自觉自愿地将主人公推向毁灭。《窦娥冤》不仅写了一起冤狱,而且带有浓厚的家庭伦理色彩。窦娥跟丈夫共同生活两年便守寡,与婆婆两代寡妇相依为命。在那个时代里,女人嫁到婆家之后要三从四德,从一而终。这样的命运谁来改变?谁来为之申冤?没有人。而且多数人会认为是理所当然。《窦娥冤》的深刻,正在于挖掘出了人性的复杂。人不是木头,刚烈的窦娥也有着正常人的需求和烦恼。她刚出场时唱道:“莫不是八字儿该载着一世忧,谁似我无尽头!须知道人心不似水长流。我从三岁母亲身亡后,到七岁与父分离久,嫁的个同住人,他可又拔着短筹;撇的俺婆妇每都把空房守,端的个有谁问,有谁瞅?”“莫不是前世里烧香不到头,今也波生招祸尤?劝今人早将来世修。我将这婆侍养,我将这服孝守,我言词须应口。”②[元]关汉卿:《感天动地窦娥冤》,康保成、李树玲选注:《关汉卿选集(修订版)》,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22年,第8、9页。这两段唱是窦娥秘不示人的内心独白与自我倾诉,是窦娥多重悲剧的重要观察点。

还是在第一折,张驴儿父子闯入窦娥家,蔡婆无奈欲从了张驴儿之父,也劝窦娥从了张驴儿。窦娥一连唱了四支曲子,讽刺婆婆、奉劝婆婆,语言尖刻犀利,完全没有了往日的温顺。“一女不嫁二夫,一马不鞴双鞍”,窦娥的贞节观念如此强烈而执着。最能表现这一点的,是第二折窦娥主唱的【南吕一枝花】套曲:“可悲,可耻!妇人家直恁的无仁义。多淫奔,少志气,亏杀前人在那里,更休说百步相随。(【梁州第七】)”“怎不记旧日夫妻情意,也曾有百纵千随?婆婆也,你莫不为‘黄金浮世宝,白发故人稀’,因此上把旧恩情,全不比新知契?则待要百年同墓穴,那里肯千里送寒衣?(【贺新郎】)”“这无情棍棒教我捱不的。婆婆也,须是你自做下,怨他谁?劝普天下前婚后嫁婆娘每,都看取我这般傍州例。(【骂玉郎】)”①[元]关汉卿:《窦娥冤》,康保成、李树玲选注:《关汉卿选集(修订版)》,第15-19页。窦娥的观念并不是关汉卿的。只要看看《望江亭》《救风尘》《玉镜台》《金线池》《谢天香》,就可以知道关汉卿的婚姻观和妇女观,他一定不排斥寡妇再嫁。用这么多笔墨写窦娥的贞节,正是为了向读者揭示窦娥的隐型悲剧。长期的伦理道德浸润,已令窦娥把固守贞节当做理所当然。一面是“无尽头”的煎熬,一面是骨子里的认命。哀莫大于心死,这才是最大的悲剧。长期以来,人们只关注窦娥的被冤杀,却对上面这些表现窦娥内心世界的大段唱词熟视无睹。更容易忽略的是下面这几句唱词:“俺公公撞府冲州,䦶䦷的铜斗儿家缘百事有。想着俺公公置就,怎忍教张驴儿情受?兀的不是俺没丈夫的妇女下场头! ”②[元]关汉卿:《窦娥冤》,康保成、李树玲选注:《关汉卿选集(修订版)》,第11页。面对张驴儿的无礼和蔡婆的无奈,窦娥还想到了家里的财产。两代相依为命的寡妇赖以生存的小康之家,就这样白白便宜了张驴儿父子。这是窦娥绝不能忍受的,她要为守护家庭财产而抗争。结果抗争失败,悲剧发生。

二、明传奇《金锁记》对窦娥悲剧的消解与折子戏的逆转

窦娥被无辜判斩是或然而非必然,这一悲剧是可以避免的——明传奇《金锁记》就是这样写的。于是,窦娥的悲剧被消解了。

《金锁记》是《窦娥冤》的改编本,有清初抄本传世,《古本戏曲丛刊》三集据以影印。作品写窦天章上京赴试时女儿端云十三岁(不是七岁)。端云的未婚丈夫蔡昌宗幼时“金锁锁项”,在和表弟贾远一同外出游学时被水淹死(其实未死)。蔡婆为儿媳改名窦娥,把儿子的金锁交她佩戴。窦娥在反抗张驴儿的非礼时金锁被张驴儿捡到,张驴儿用金锁到赛卢医开的药铺买了砒霜,张母吃下去毙命,山阳县令胡图把窦娥问成死罪。六月初三,窦娥被押上刑场开刀问斩,此时天降大雪。提刑官汤老爷认为“炎天降雪,必有奇冤”,命令把窦娥“带回收监,听候发落”。窦天章在京城考中了功名,到山阳县巡视,审明冤案。张驴儿越狱出逃,被天雷打死。窦娥的丈夫蔡昌宗并不曾被水淹死,而是命中与东海龙王的三公主有三年姻缘。三年已过,龙女把他送回人间,再往京师赴考。而主考官就是当年和他一同游学的表弟贾远。蔡昌宗中了状元,衣锦还乡,和窦天章、窦娥、蔡婆大团圆。③参见李复波点校:《金锁记》,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金锁记》的作者,历来有袁于令、叶宪祖二说,点校本题“袁于令撰”。

《金锁记》中,提刑官一句“发回重审”,窦娥被冤杀的命运便轻而易举地得以改变。本来,“提刑官”并不是监斩官,一般不会到刑场发号施令。但比起窦娥被冤杀、鬼魂诉冤、窦天章为其昭雪的情节,或许这一改动更容易被接受。相比之下,隐型悲剧不容易改变。《金锁记》煞费苦心地设置了蔡昌宗这个人物,苦心孤诣地对关汉卿的原作进行了如下改动:(1)把端云与父亲分离时的年龄从七岁改为十三岁,这个年龄结婚在旧时代是可以被接受的,同时窦天章抛弃幼女的责任也被大大减轻;(2)把原作中张父改成张母,如此蔡婆就不会有改嫁的念头,窦娥自然也不会讥讽婆婆,性格更显“温顺”;(3)最重要的改动是窦娥的未婚丈夫蔡昌宗及其死而复生情节的设置,由于他的“死”,窦娥成了名义上的“寡妇”,张驴儿才萌生霸占窦娥的念头,张母才会被误杀,窦娥才会被判斩,由于他死而复生,窦娥才得以成为凤冠霞帔的状元夫人;(4)把窦娥和丈夫圆房两年后丈夫病故改为二人从未谋面就传来丈夫溺亡的消息,这样,窦娥就不是真正的寡妇,不存在守节的坚持与煎熬。于是,《窦娥冤》的双重悲剧被消解殆尽。

清乾隆年间,钱德苍编选当时流行的折子戏《缀白裘》,收录昆曲《金锁记》六出:《送女》《探监》《法场》(以上初集卷一),《私祭》(八集卷二),《思饭》《羊肚》(十集卷三)。这六出戏几乎是向《窦娥冤》的逆转和回归。蔡昌宗与贾远赴考的情节,蔡昌宗溺水与龙女成亲的相关场次,全剧末尾大团圆的情节都未入选,就连串起全剧的关键道具“金锁”也不见了踪影,造成《金锁记》剧名名不副实。

若按剧情排序,《送女》选自《金锁记》第六出《从姑》,突出了父女离别的伤感与无奈,其实是《窦娥冤》“楔子”的展开版。《私祭》选自《金锁记》第十二出《私奠》,写窦娥对“亡故”的未婚丈夫进行祭奠。《窦娥冤》没有这一桥段,但《私祭》中窦娥唱词中表达的些许悲凉心境则分明对《窦娥冤》有所借鉴。《思饭》和《羊肚》分别选自第十三出《计贷》、第十七出《误伤》,写张驴儿闯入蔡家,张母被误杀的桥段,与《窦娥冤》第二折情节相符。《探监》选自第二十出《探狱》,《法场》选自第二十三出《赴市》,则是《窦娥冤》第三折的扩充版。尤其《法场》一出,几乎完全袭用了关汉卿的原词。如果仅仅把《缀白裘》中的这六折戏串联起来,到《法场》戛然而止,情节也基本完整,那就成了彻头彻尾的悲剧,连窦天章为女儿昭雪的尾巴也不见了。折子戏是中国戏剧从“一剧之本”走向“表演中心”的关键环节,它“消解了传奇的戏剧结构,淡化了原来的故事情节和主题思想,改变了剧中角色的主次排序,却强化了冲突和趣味,增添了戏剧效果,突出了演员的表演功力”。①康保成:《“一剧之本”的生成过程与“表演中心”的历史演进》,《文艺研究》2015年第3期。入选《缀白裘》的《金锁记》折子戏就是如此。整体上不忍卒读的拙劣喜剧,经民间艺人精挑细选,点铁成金,成为影响广泛的悲剧。在此基础上改编的同名京剧,经擅演悲剧的四大名旦之一程砚秋的表演,轰动了京沪,也激发了张爱玲的创作灵感。

三、程砚秋主演的京剧《金锁记》与张爱玲的《金锁记》小说

1924年4月13日,罗瘿公编剧、程砚秋主演的京剧《金锁记》在北京三庆园首演。京剧《金锁记》基本上是将昆曲折子戏的六出戏串联起来,加上极其简短的一头一尾改编而成。虽然将曲牌体改为板腔体需要花费工夫,但基本情节与《缀白裘》所选的六出一致。在1949年以前的日记中,程氏一直称该剧为《金锁记》,直到1949年以后才改称《窦娥冤》。程氏说:“对于人物的身份、成分、相互关系的改变和情节上的变动,我所演出的是较多地参考了明传奇《金锁记》中的人物情节的。”②程砚秋撰,程永江整理:《程砚秋自传》,南京:凤凰出版社,2012年,第93页。从《申报》刊登的广告和剧评可知,从1925年到1943年,程砚秋主演的《金锁记》多次赴沪演出,每次都获得好评。程砚秋之前的名伶胡喜禄、时小福、陈德霖、吴彩霞,和程砚秋同时的顾正秋、黄桂秋、梅兰芳、华慧麟等名伶都擅演《金锁记》,以程砚秋的演出最精彩、最动人。③《申报》1941年6月15日第14版刊登谷梅《谈谈〈金锁记〉》一文:“《金锁记》即《六月雪》也。此剧为青衣正工戏,胡喜禄,时小福,陈德霖,吴彩霞,皆以此剧称佳奏。后之四大名旦,莫不演之,程砚秋且以此剧闻名焉。”

张爱玲此时已出道。1943年11月、12月,小说《金锁记》分上、下在《杂志》月刊发表。几乎与此同时,她还发表了散文《洋人看京戏及其他》。小说《金锁记》与京剧《金锁记》的关系,从中可以看出端倪。张爱玲酷爱京剧,至少看了几十出流行的京剧,而且每观剧总有独到的见解。她说:“最流行的几十出京戏,每一出都供给了我们一个没有时间性质的,标准的形势——丈人嫌贫爱富,子弟不上进,家族之爱与性爱的冲突……《得意缘》《龙凤呈祥》《四郎探母》都可以归入最后的例子,有力地证实了‘女性外向’那句话。”④张爱玲:《洋人看京戏及其他》,《张爱玲文集》第4卷,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2年,第23页。在张爱玲看来,京剧的精华之一,就是“女性外向”。这和现实社会是不相容的。而“家族之爱与性爱的冲突”,更是张爱玲独特的观剧感受。看过这几出戏的人不少,得出这种结论的人唯有张爱玲。张爱玲不是政治家、社会学家,但她用一个女性作家的眼光,敏锐地看出了京剧与社会舆论的不相容,看出了社会对女性的不公平。她说:“历代传下来的老戏给我们许多感情的公式。把我们实际生活里复杂的情绪排入公式里,许多细节不能不被剔去,然而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的。感情简单化之后,比较更为坚强,确定,添上了几千年的经验的份量。”①张爱玲:《洋人看京戏及其他》,《张爱玲文集》第4卷,第25页。尽管这里没有提到《金锁记》,但她一定是看过这出戏的,京剧给了她创作小说的灵感。在张爱玲看来,父亲的自私无情,丈夫的“溺水而亡”,张驴儿的无耻狡诈,胡图的颟顸愚蠢,婆婆的懦弱善良,这一切对窦娥构成了一把难以挣脱的无形的枷锁。一句话,她关注的不仅是窦娥顷刻间的被冤斩,而是她漫长的一生,而这又是“几千年”来女性难以挣脱的历史宿命。于是,“金锁”的概念被换掉了:一件作为男童保护象征的、佩戴在脖项上的装饰品,被悄悄地置换成了束缚人心的枷锁。

有人提出,“《金锁记》这一题名并非张爱玲对‘黄金的枷锁’的缩写,而是她从袁于令《金锁记》处借来”,“其真正用意在于通过题名构建起小说与窦娥故事之间的互文关系”。②李清宇:《张爱玲〈金锁记〉与〈窦娥冤〉的互文关系》,《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学版)》2014年第4期。这话并不完全符合实际。借用明传奇的剧名是不错的,但在张爱玲的同名小说中,所谓“金锁”确是一把无形的枷锁。无可逃遁的家庭环境,复杂的人性、欲望与情感纠葛,传统的道德观念和社会舆论,对主人公曹七巧来说,这一切构成了难以挣脱的枷锁。小说明确说:“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③张爱玲:《金锁记》,《怨女:张爱玲小说选集》,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1987年,第146页。《金锁记》以倒叙、“闪回”的电影手法,《红楼梦》般的语言风格,难以言说的伦理观念,倾诉了主人公曹七巧及其家庭的彻头彻尾、无可逃遁的悲剧。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④张爱玲:《金锁记》,《怨女:张爱玲小说选集》,第104页。作者笔下的悲剧故事就这样拉开了帷幕。曹家的下人们在这个晚上七嘴八舌地议论她们的二奶奶:娘家是开麻油店的,她被哥嫂嫁到富贵的姜家。她父母呢?作者故意留白。无论如何,她缺乏父爱母爱,没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嫁到姜家又如何呢?丈夫姜二爷是个残废——天生的软骨症,但乞巧却能生儿育女。这样一来,“话柄儿就多了”,连下人都可以随便戳她的脊梁骨,话说得直白而又尖刻。至于大奶奶玳珍,更可以当面对她打脸,不留半点情面。七巧的极度寂寞与孤独,来自婆婆、姑嫂乃至下人的鄙弃,使她没有一个可以倾诉的处所。在这个家里,她不能说错半句话。当说到小姑子云泽的婚事,一句“女大不中留”就惹了祸。“女大不中留”本是一句俗语,窦娥曾用这句话讥讽婆婆。但从七巧口里说出来就成了“谣言”,惹得云妹妹“大放悲声”。七巧的处境还不如窦娥,但她却不像窦娥那样固守贞节。她挑逗小叔子姜季泽,却遭到了拒绝。七巧哪里知道,姜季泽虽在外面拈花惹草,在“屋里”也不消停,但在七巧面前却是一幅正人君子般的“正经”面目。她只得把失望与羞耻掩藏起来,强装笑容。

乡下的哥嫂来上海看她,却是为了要钱,引得七巧想起“从前的事”:她接触过的另一个男人,即出嫁前开肉铺的朝禄。其实,除了朝禄叫她“曹大姑娘”之外,他们应该没有任何亲密的接触。于是,肉铺的猪肉和她丈夫那“没有生命的肉体”叠印起来,一切回到了现实。好不容易熬到丈夫去世,姜家三兄弟分家单过,儿女也渐渐长大,那个当年拒绝过她的小叔子姜季泽也找上门来献殷勤。姜季泽的花言巧语几乎令七巧上当,还好,七巧并没有完全丧失警惕。一试探,果然,这个花花公子想的是她的钱。七巧怒了,连骂带打地把小叔子赶了出去,但心中的失望、痛苦、无助、彷徨,却久久挥之不去:“七巧扶着头站着,倏地掉转身来上楼去,提着裙子,性急慌忙,跌跌跄跄,不住的撞到那阴暗的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大块的淡色的灰。……他不是个好人,她又不是不知道。她要他,就得装糊涂,就得容忍他的坏。”⑤张爱玲:《金锁记》,《怨女:张爱玲小说选集》,第126页。与其说曹七巧渴望爱情,还不如说她渴望性,渴望情欲的发泄,这是一个正常女人的正常需求。但多年的寡居,使得“她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朝禄或许是她曾经想象的情欲对象,却一闪即逝,而姜季泽则近在眼前,伸手可及。现在连季泽也被她赶跑了,她亲手毁了她的爱欲。假如七巧“装糊涂”,情欲得到了一时的满足,那又如何呢?结果还不是一样,叔嫂之间的暧昧只能是鬼鬼祟祟,偷鸡摸狗,那是另外一种痛苦。只要七巧不能明媒正娶地改嫁,那结果就只能和窦娥所说的一样:“兀的不是俺没丈夫的妇女下场头!”

终于,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但儿媳妇芝寿却令她感到诸事不如意。婆媳如天敌,似乎历来如此。七巧最大的嗜好和快感,是向儿子长白打听并公开小两口之间的隐私,这是七巧人老珠黄之后的另一种发泄方式。女儿长安到了嫁人的年龄,和留洋回国的童世舫定了亲,却被七巧百般阻拦,怀疑他们“生米煮成了熟饭”。她撒泼,使性子,“嚷得一条街上都听得见”,然而,紧接着这种泼妇骂街式的粗鄙不堪,她又突然向女儿道出了无穷的憋屈与辛酸:“我的儿,你知道外头人把你怎么长怎么短糟蹋得一个钱也不值!你娘自从嫁到姜家来,上上下下谁不是势利的,狗眼看人低,明里暗里我不知受了他们多少气。就连你爹,他有什么好处到我身上,我要替他守寡?我千辛万苦守了这二十年,无非是指望你姐儿俩长大成人,替我争回一点面子来,不承望今日之下,只落得这等的收场!”①张爱玲:《金锁记》,《怨女:张爱玲小说选集》,第142页。七巧死前,往事再次浸入脑海:“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②张爱玲:《金锁记》,《怨女:张爱玲小说选集》,第146页。这并非奢望,而只是那时一般女性最普通的愿望。然而就连这点起码的愿望,也只能化作她回光返照似的一丝幻影。曹七巧悲剧的典型与深刻,存在于日常生活中。没有诉讼,并非冤狱,却不可避免。软刀子杀人最可怕。对于中国女性来说,婚姻就是一切。如果嫁错了人,或者中途成为寡妇,那么,悲剧就发生了。一代一代,周而复始,无限悲凉,无处倾诉,没有尽头。窦娥唱词有云:“莫不是八字儿该载着一世忧,谁似我无尽头!”窦娥如此,曹七巧也如此。张爱玲看京剧每有独到见解,小说题名《金锁记》,或许就是她看程砚秋演出后的独特感受。

《申报》自1942年1月27日至2月1日,连续四天在第4版刊登上海“大舞台”演出广告:“名旦程砚秋《金锁记》。”这正是张爱玲迷恋京剧和她创作《金锁记》小说的时间。她所观赏的“几十出京戏”里,应有程砚秋主演的《金锁记》在内。她也许阅读过关汉卿的《窦娥冤》,窦娥拒绝张驴儿的逼婚还有财产上的考量,这与张爱玲小说中曹七巧拒绝姜季泽何其相似。《金锁记》是张爱玲的成名作和最重要的代表作,发表后获得了极高的评价。傅雷说,《金锁记》“颇有《狂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是“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③傅雷:《张爱玲的小说》,原载《万象》月刊1944年5月号,笔名“迅雨”。引自《傅雷散文集》,哈尔滨:北方文艺出版社,2019年,第167页。夏志清说,“这是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④[美]夏志清:《超人才华,绝世凄凉——悼张爱玲》,《感时忧国》,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25页。令人没有想到,事过多年,张爱玲写作《怨女》,全面解构了《金锁记》的故事。

四、从《金锁记》到《怨女》:悲剧的消解

据王德威研究:“一九四三年张创作了中篇小说《金锁记》,五〇年代将其翻译为英文,并在一九五六年扩充为长篇小说Pink Tears。Pink Tears经过六〇年代的多次重写,最后以The Rouge of the North的面貌问世。同时,她又将The Rouge of the North题为《怨女》,译回了中文。就这样,在二十四年的时间里,张爱玲用两种语言至少写了六遍《金锁记》。”为什么会这样?张爱玲为什么要把《金锁记》改题为《怨女》?王德威解释说:“我们可以将张爱玲的重写习惯归结为一种弗洛伊德式的冲动;藉着一再回到童年创伤的现场,她试图克服创伤所带来的原初震撼。我们也可以将她故事的多个版本解读为她对‘家庭罗曼史’的多重叙述;对过往琐事每一次的改写都是诠释学的实践。另一方面,张爱玲重复叠加的写作也不妨看作是种女性主义诉求,用以挑战父权社会主导的大叙事。”⑤[美]王德威:《悬崖边的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9年,第105页。这种解释之所以不能令人满意,是因为这种宏大叙事式的研究完全没有意识到,张爱玲早年以京剧戏名为隐喻所倾诉的悲剧故事,后来被完全解构了。

《怨女》的主人公柴银娣长得漂亮,是“出名的麻油西施”,她是在被小木匠调戏的画面中出场的。还有“对过药店的小刘,高高的个子,长得漂亮”,常常朝银娣“这边看”,二人相互钟情。银娣有外公外婆,住在上海附近乡下,你来我往经常走动。俗话说“隔代亲”,银娣的童年应比七巧快乐得多。银娣被嫁到姚家是个“骗局”,但那不是她哥哥嫂子的错,是媒婆花言巧语骗了他们全家,“她哥哥嫂子大概倒是从来没想到在她身上赚笔钱”。①张爱玲:《怨女》,《怨女:张爱玲小说选集》,第296页。反倒是银娣,动不动就和哥哥嫂子大吵大闹。作品中“女大不中留”出自银娣嫂子之口,希望妹子早点嫁人,也是人之常情。

姚家也是大户人家,或许比姜家更显赫。姚二爷虽然也有病,但比姜二爷强多了:“前鸡胸后驼背,张着嘴,像有气喘病,要不然也还五官端正。”他们举办了一个热闹的婚礼,三天后姚二爷还陪着银娣风风光光回了门。姜二爷是个“活死人”,姚二爷却不时和银娣搭话,虽然不是每次都很愉快。关键是,姚二爷肯定是有性能力的,“他抽鸦片是因为哮喘,老太太禁烟,只好偷偷地抽,其实,老太太也知道。结婚以后不免又多抽两筒,希望精力旺盛些。”在姚家,银娣的地位不算高,但也不算低,经常和妯娌们开玩笑,甚至公开和姚老三打情骂俏。丈夫虽然其貌不扬,但有小叔子调情,也可以聊补空虚。更令人瞠目的是,二人竟然在为老太爷做六十岁阴寿时,不顾儿子的嚎哭,在浴佛寺里干起了京戏《玉堂春》“神案底下叙恩情”的勾当。此后二人明铺暗盖,一发不可收拾。分家之后,老三觍着脸来要钱,银娣当场就给他了。她想:“大概要不是真没办法,也不会来找她。他分到的那点当然禁不起他用。”“她摇着头笑,‘只要我有口饭吃,自己人总不好意思不帮忙。’”白花花的五百洋钱,眼睛不眨一下就送了出去。《怨女》对《金锁记》的翻案文章就是这样作的。虽然他们后来还是吵翻了,老三照样娶妾嫖妓,欠了一屁股债,后来生病死了。虽然她知道和老三没名没分不会有结果,想要上吊自尽,但“好死不如恶活,总算给她挺过去了”。②张爱玲:《怨女》,《怨女:张爱玲小说选集》,第307、325、349、374、354页。

银娣的下场,和七巧凄凉地死去完全不同。她没有女儿,只有一个儿子玉熹。银娣像七巧一样公开讲儿子媳妇的秘密,并以此为乐。她照样虐待媳妇、逼死媳妇,也不给儿子娶填房。但儿子的小妾冬梅却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虽然说不上儿孙满堂,但起码有后,可以继承姚家的香火。在姚家三房中,“就是她这一房还像样,二十年如一日,还住着老地方,即使旺丁不旺财,至少不至于像三房绝后。大房是不必说了,家败人亡。”银娣也产生过幻想,耳边响起过当年小木匠那“大姑娘!大姑娘!”的呼唤声。但一霎时便烟消云散,仿佛一切都没有存在过。比起许多人,比起大房、三房,比起曹七巧,她应该没有什么遗憾。但她还是怨气满腹,不然为什么她要自杀?为什么作品题名《怨女》?一切还是缘于当年那场婚姻骗局,让她嫁给了前鸡胸后驼背的姚家二爷。此后便产生了她和小叔子勾搭成奸却不能名正言顺,还有姚老三的不可靠……但这样的“怨”不是悲剧,是女性一生中波澜不惊的生命历程,是一般妇女的必然归宿。曹七巧那“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的痛苦消失了,灵与肉的激烈交锋不见了。自然,那把“黄金的枷锁”也不存在了。“三十年媳妇三十年婆,反正每一个女子都轮得到。”③张爱玲:《怨女》,《怨女:张爱玲小说选集》,第421、409页。

然而“金锁”还是有的,只不过从束缚人心的枷锁置换成了戴在男孩脖项上的护身符——一件饰品而已。银娣生了儿子,哥嫂来看她,送的礼盒中有一把“金锁”。这把金锁的来历很蹊跷,不知道是娘家送的,还是婆家原有的,作品写道:“到了晚上关了房门,银娣拿出首饰箱来,把头面包起来,放在她哥哥带来的提篮盒下屉。她嫂子第二天早上拿回家去,下午又回来了。再过了两天,礼送来了,先拿到楼上外间,老太太还没起来。大奶奶三奶奶第一个看见,把金锁在手心里掂着,估有几两重,又批评翡翠锁片颜色太淡,又把绣货翻来翻去细看……‘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人家本事大,提篮盒拿出拿进,谁晓得装着什么出去?’”①张爱玲:《怨女》,《怨女:张爱玲小说选集》,第334页。《金锁记》的作者这样写“金锁”不会是偶然的,既然女主人公没有被“枷锁”所困,当然不需要以京剧戏名为隐喻了。但作为男孩护身符的“金锁”的出现也非画蛇添足,它或许是另外一种隐喻,即银娣为姚家传宗接代的隐喻。

在《怨女》中,张爱玲“三句不离京戏”的写作习惯依旧没有改变。作品以小木匠哼着京戏开场。此后至少五六次涉及京戏,还有两次写到“四大名旦”。一次写替他们分家的九老太爷“喜欢捧戏子,四大名旦有一个是他捧起来的”。第二次写姚家办堂会,“四大名旦倒有两个特为从北京来唱这台戏”。②张爱玲:《怨女》,《怨女:张爱玲小说选集》,第372、386页。姚家这台堂会唱得是哪几出戏作者没写,不过四大名旦中有两个同时出场,这种情况倒也不多见。孔在齐《一出〈金锁记〉,爱煞程砚秋》一文,谈到程砚秋、梅兰芳演唱《金锁记》的不同风格,这样说:“《金锁记》就是《六月雪》,故事出自关汉卿的《窦娥冤》,是常常由班底(就是戏院的基本演员)唱的开锣戏,一般只演《探监》的一场……程砚秋唱的是全本,前面许多场子对我来说并不特别动人,到了《探监》,我已经不大耐烦,心想,听腻了的慢板又来了!岂知被程砚秋一唱,感觉简直完全不同。由于我对唱词熟悉,所以他那如泣如诉的唱功真把我听傻了。我简直不能想象如此沉闷而没有什么身段的唱功戏,居然可以如此感人!……接下来的《法场》是由两个刽子手一边一个夹着双手反绑在背后的窦娥,唱大段反二黄慢板。这段唱词我倒也是熟悉的,因为我从小听惯了家中梅兰芳的唱片。梅兰芳是珠圆玉润、句句送到你的耳中,听了不但舒服,而且令人神往。但是,程砚秋的唱却和梅兰芳不一样。他的嗓子没有梅兰芳的嘹亮,但是唱来婉转凄切,字字令人断肠。他在纤细处让全场观众屏息静气,因此即使声若游丝,却字字令人听得一清二楚;他唱到幽怨处则使人眼睛湿润,人人为窦娥的遭遇一洒同情之泪;他在表示悲愤时忽然声如鹤唳,那股冤气直插入每一个人的心房!”③孔在齐:《顾曲集:京剧名伶艺术谭》,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年,第90-91页。孔在齐是曾任香港《信报财经新闻》总编辑的沈鉴治的笔名,他20世纪三四十年代在上海跟着父亲看了不少京剧。他看的《金锁记》或许张爱玲也看过,只是她不在作品中说透,而只是以戏名为隐喻,把男孩子佩戴的金锁置换成束缚人心的枷锁;到无须这样做的时候,又悄悄地换了回来。

经过了一个孤苦无依的童年,经过了和胡兰成的情感纠葛,经过了这么多年的风雨沧桑,经过了和德国人赖雅的聚散离合,经过了多年的海外旅居,张爱玲早已看透人生,看透世事。窦娥的故事被忘却,早年的激愤荡然无存,顶多留下了一丝惆怅。这是她把悲剧变成正剧的主因。一句话,她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年的冲动,喷发的火焰变得平淡如水。这是《怨女》远远不及《金锁记》动人的重要原因。

五、结语

1937年,年仅17岁的张爱玲写了一篇两千字的短篇小说《霸王别姬》。当时,梅兰芳、杨小楼主演的京剧《霸王别姬》早已在各地唱红,当然其他名角也在唱同一出戏。小说忽而戏里,忽而戏外。写戏里时,扮演男女主人公的名角自是气度不凡,而虞姬自刎殉情的场面更是惊心动魄。但更要紧的是写戏外,是写兵败前夜虞姬的心理活动:“——啊,假如他成功了的话,她得到些什么呢?她将得到一个‘贵人’的封号,她将得到一个终身监禁的处分。她将穿上宫妆,整日关在昭华殿的阴沉宙黯的房子里,领略窗子外面的月色,花香和窗子里面的寂寞。她要老了,于是他厌倦了她,于是其他的数不清的灿烂的流星飞进他和她享有的天宇,隔绝了她十余年来沐浴着的阳光。她不再反射他照在她身上的光辉,他成了一个被蚀的明月,阴暗、忧愁、郁结、发狂。当她结束了她这为了他而活着的生命的时候,他们会送给她一个‘端淑贵妃’或‘贤穆贵妃’的谥号,一只锦绣装裹的沉香木棺椁和三四个殉葬的奴隶,这就是她的生命的冠冕。”④张爱玲:《霸王别姬》,《张爱玲经典作品集》,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3年,第575页。

张爱玲的写作风格此时已露出端倪,她“三句不离京戏”,借题发挥的写作方式从此启动,直到她生命终结前还写了《雷峰塔》。张爱玲未免太早熟,小小年纪便从京剧中洞察到人生百态,特别是“预见”到女性的悲剧性归宿。到抗战前,张爱玲以京剧戏名为题的小说还有《金锁记》(1943)、《鸿鸾禧》(1944)、《殷宝滟送花楼会》(1944)、《连环套》(1944)。1950年3月起,张爱玲开始在《亦报》上连载长篇小说《十八春》,次年二月连载结束。有学者发现,《十八春》是以京剧《汾河湾》中薛仁贵、柳迎春分别“十八春”的故事,“暗含着对男性自私的责怪怨怼之情”。①李清秋:《在孤独中吟唱传奇:张爱玲传》,北京:现代出版社,2017年,第162页。很明显,她从京剧中看到的主要是女性包括她自身的必然归宿,而《金锁记》则是她从戏曲中体悟人生,反躬自身命运的经典之作,之后她再也没能超越自己。有学者提出,“张爱玲在《金锁记》中塑造的曹七巧这一人物,其身世和为人与窦娥相类”,“‘怨天尤人’是《窦娥冤》和小说《金锁记》共通性的核心”。这一见解本来颇有可取之处,但又说“指‘金锁’为‘黄金的枷锁’也不符合常识”,属“望文生义”,②李清宇:《论张爱玲“以戏为题”的互文叙事——从话剧〈秋海棠〉的启示说起》,《文艺研究》2016年第9期。这就令人费解了。论者显然忽略了从关汉卿的《窦娥冤》到张爱玲的《金锁记》乃至《怨女》的承继、递变、扬弃、再生关系,其中明传奇《金锁记》的折子戏、程砚秋主演的京剧《金锁记》以及张爱玲本人对京剧的独到见解被置而不顾。这就难免得出不尽合理的结论。

总而言之,关汉卿的杂剧《窦娥冤》意蕴深厚,不仅写出了一件由地痞流氓、糊涂官吏等共同制造的冤狱,还写出了在礼教熏陶下一般家庭中各类成员的众生相,尤其是深刻地洞察人物的内心世界,倾诉出深受礼教影响的年轻寡妇窦娥的心声:她对未来的寡居生活有清醒的认识却只能在苦苦煎熬中度过一生,哪怕有一丝一毫改嫁的念头也是可耻的。冤狱或可避免,但年轻寡妇的悲剧命运以及她的麻木不仁、心如止水却无可改变。明传奇《金锁记》杜撰出一个明智的提刑官和窦娥的丈夫蔡昌宗,《窦娥冤》的双重悲剧——显型悲剧和隐型悲剧都被消解。乾隆年间《缀白裘》选取的六出《金锁记》折子戏,淘汰了蔡昌宗赴考及其与“金锁”相关的情节。这几出在清代中叶经常上演的昆曲折子戏,若串联起来就是情节基本完整的悲剧,是向《窦娥冤》悲剧精神的回归。罗瘿公编剧的京剧《金锁记》就是在这几出昆曲的基础上添头加尾改编而成,由擅演悲剧的四大名旦之一程砚秋主演后,在京沪等地影响巨大。张爱玲最少看过几十出京剧,《金锁记》应为其中之一。张爱玲每看一出京剧必有独到见解,并且常常借题发挥,作为她小说的隐喻。关汉卿的《窦娥冤》,程砚秋主演的《金锁记》,为她写作小说《金锁记》创造曹七巧的形象提供了灵感。曹七巧在欲望与金钱的漩涡里苦苦挣扎了一生。她性格扭曲,虐待儿媳致死,又为难女儿,最终自己也凄凉地死去。小说中的“金锁”,从男童佩戴的护身饰物,被置换成束缚她一生的“黄金的枷锁”。曹七巧的悲剧与窦娥相似,但二人的处事方式却迥然有异。时过境迁,多年后张爱玲写作《怨女》,情绪归于平淡。主人公银娣的遭遇,属于“三十年媳妇三十年婆,反正每一个女子都轮得到”普通事件。银娣与小叔子从打情骂俏到勾搭成奸,不仅欲望得到了满足,而且在姚家三房中,“就是她这一房还像样”。银娣为夫家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此时“金锁”再次出现,还原为男童佩戴的护身饰物,成为传续家族香火的一种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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