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区域协同当“双向奔赴”
2023-04-15文丨张厚美
文丨张厚美
据生态环境部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生态环境部组织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会同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编制的南四湖流域统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近日,已由四省相继发布了各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统一实施。这是首个国家牵头统一编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的流域型综合排放标准,对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保护,构建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强化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之必然要求。实践证明,分割的、碎片化的、以行政区域为界限的治理保护模式已不适应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需要。比如,南四湖流域涉及山东、江苏、安徽、河南4省8市。由于省界关系复杂,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且四省执行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协同推进,给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安全带来隐患。又比如,一个地方行政辖区内某些高污染产业带来的污染可能超出辖区行政边界,外溢到相邻辖区并对后者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负面效应。这就需要受公共事务外溢性影响的区域内相关地方通过协商合作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即治理和保护的整体性。
万事万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只有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才能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水的流域性和空气的流动性,决定了区域间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必须协同共管,决不能“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已经涌现出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一大批城市化区域,其数量不断增多,范围日益扩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长江经济带横贯东西、承接南北、通江达海,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点。近8年来,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到长江中游城市群,再到长三角一体化,沿江省市强化协作,区域融合实现重大提升,区域协同联动不断加强,长江经济带日益成为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日前,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京津冀环评机构跨区域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三地联合建立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同调查三项核心工作机制,并谋划部署环评机构信用监管、共享环评专家信息、开展跨区域协同调查三项重点工作,联合打击环评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推进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走深走实。
如何“强化区域协同融通”?一是秉持“生态共同体”理念。比如,长江流域是一个整体,沿江各地共饮一江水,命运紧相连。推动庞大集合体的发展,首先要处理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二是坚持“利益共同体”原则。地区发展条件的差异决定了差异化协同发展目标必须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防止无序低效竞争、产业同构。事实上,优秀的城市总是成双成对的,也就是俗称的“双城记”或“双子星”,在不同的区域范围内,有不同的“双城记”。比如,山同脉、水同源、人相亲、地相连的京津冀,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之一。三地建立完善协同机制,联合立法、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协同治污,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在区域结出硕果,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张北的风点亮北京的灯”,助力北京实现全部场馆绿色电力全覆盖,“冬奥蓝”得到国际国内社会一致好评。多年协作开花结果,三地在共治中实现了共赢。长江经济带九省二市国土面积为205万平方千米,2022年,长江经济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98万亿元,占全国的46.5%,人口占比为43.1%,在全国经济中发挥着中枢和协调功能,对地区经济起着带动和拓展作用。沿江省市从加强区域协同联动,到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长江经济带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发展态势日趋向好,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2022年,长江流域国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增至98.1%,比2015年上升16.3个百分点,长江干流连续3年保持Ⅱ类水质。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多样性恢复向好,“微笑天使”江豚频频露脸;在长江消失多年的鳤鱼出现频次快速增加;刀鲚重回洞庭湖产卵。
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一方面,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打破行政壁垒是区域协同、合作共赢的关键。要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清壁垒、通堵点,切实增强区域交通互联性、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执行协同性,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系统性。以区域、流域为单元推动实行统一目标、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着力破解跨界污染协同治理难题,形成区域生态同筑、污染共治、政策共商、发展共促的整体合力。比如,长江经济带区域相关省市破除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了长江经济带对内对外经济双循环,形成了相对统一、规范一致的市场准入和执法标准,推动了长江经济带不同地域实现治理保护一体化。近8年来,沿江省市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决心之大、力度之强前所未有,长江经济带发展发生了重大变化。赤水河是长江上游一级支流,流经云贵川三省。沿河地市健全跨省市共商、生态共治、全域共建、发展共享机制,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另一方面,要强化制度保障。科学有效的机制体系,是实现生态环境区域协同治理的关键。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生态补偿、联合督察、系统治理、协同立法、应急响应、统一标准等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制度体系。实现一张清单、一个标准、一个预案、一套规则等“管两地”,打通“上下游”“左右岸”行政区划壁垒。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生态环境部门和司法部门联合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使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具备清晰的执法标准和标尺,不仅有利于提升长三角区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而且可以有效避免不同行政区域执法监管中各自为政、制度规则不统一、地方保护等问题。实现不同区域之间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监管的合作机制,构建共抓大保护、共管大市场、共促大发展格局,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升级。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立四年来,三地建立完善“三统一”(生态环境标准、监测、执法)制度体系,形成了以“一套标准”规范三地保护基准、“一张网”实施环境监测评估、“一把尺”有效监管生态环境。2022年,示范区地表水优Ⅲ类断面比例较2019年提升21.2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较2019年提升4.9个百分点,自然生态质量状况保持稳定,生态功能基本完善,特别是鸟类等珍稀物种的种类有所增加。
区域协同是激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能的催化剂。地域之间是标兵与追兵,单打独斗不行,握指成拳才能形成合力,合在一起就是同频共振的“双向奔赴”。如何在区域协同的协奏曲中唱响生态环境保护“好声音”?只有秉持“一家亲”、立足“一盘棋”、唱好“双城记”,既谋一域,也谋全局。在深化生态共建、污染共治、机制共商、环境共管上不断加强务实合作,才能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