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校企协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2023-04-15延晓雪
延晓雪
(山东协和学院,济南 250109)
引 言
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与技术的更新换代推动了各个行业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对人才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加,不仅更加关注人才的专业知识背景,而且更加注重人才的实践能力,培养社会所需的创新创业人才成为当前高职院校培育学生的重要目标。2019 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到,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强调了校企合作的重要性,明确了新时期人才的培养方向。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也是当今高职院校教育活动开展的重要任务,因而本文对高职校企协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对策进行分析探讨。
一、高职校企协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意义
(一)满足人才市场供需结构动态变化
当前时代背景下,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发生巨大变化,以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替代了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并且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还实现了智能化的产业改革,一些创新型产业为经济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在这一前提下,人才市场供需结构也发生变化,对人才的需求标准更加严格,既看中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也重视创新能力。高职院校作为输送人才的重要窗口,为顺应人才市场的需求,依照“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政策,以及社会对创新型人才的迫切需求,需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革新。校企合作培育模式就是革新方向之一,精准对接企业,并获得政府的支持,将专业课程教学与真正的岗位技术技能需要相融合,把握人才市场的动态变化,有效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二)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与提高就业质量
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并不是一时就能取得成果的,而是较为系统的教育工程。在互联网时代,创新创业的机遇越来越多样化,创新创业活动也逐渐增多,国家为推动现代社会的创新发展也出台了诸多政策加以鼓励和扶持,高职院校在这种背景下加强了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视。在传统培养模式中,专业课程与实践课程均局限在课堂上和校园中,而依托校企协同开展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则通过与企业的衔接与沟通,为学生提供更好的专业学习环境,协同开发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融合校内、校外各种资源,让学生体会真实的岗位与工作模式,以岗位需要规划教育课程、组织教学活动,培养适合岗位工作的专业人才,同时可以实现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同步强化,有效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合作能力与思维能力,提升整体素养水平,以此增强其在人才市场中的就业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就业。
二、高职校企协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创新创业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创新创业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对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开展产生一定影响,继而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成果产生影响。一些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管理机制是直接效仿其他学校所设的,没有充分考虑到自身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也缺乏对学生的深入了解,并且在管理过程中还过于重视学生的创新创业成果,忽略了过程及学生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展现的能力,导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有效开展受阻。此外,针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高职院校通常会设置专门的创新创业中心,并由校团委管理统筹,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活动的内容较复杂,学校教师并不能胜任所有的工作,无法给予全面管理,导致出现一些不完善的问题,影响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创新创业教师能力有待提升
师资力量是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重要保证。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由于其是面对学生就业发展的,因而对教师的专业能力与素养有着较高的要求,只有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及创新创业指导能力,才能为学生的培育提供支撑。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师队伍的整体能力还不够强,师资力量表现较为紧缺,且因待遇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也很少能够吸引优秀人才的加入,致使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师专业化水平难以满足人才培养需要,也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另外,在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教师所采取的教学方法也比较单一,缺少创新性、实践性,学生得不到全面的指导,无法提升与岗位相匹配的技能,继而就无法满足就业需要,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不佳。
(三)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不精准
高职院校在开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不够精准,与社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偏差,导致人才培养效果与质量不够好。对于新时期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部分高职院校缺乏全面认识,将创新创业简单认为是创办企业、运营企业,并直接将创业的成果作为评判学生成才与否的标准,致使学生将更多注意力放在创新创业发展的成果上,忽略了对专业能力的锻炼与拓展,影响学生的发展。另外,还有部分高职院校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对结果过于重视,让学生在未完成专业课程学习情况下就一味地组织实践活动,理论还未打好基础就盲目进行实践,理论支撑不了实践,实践也给学生造成了压力,导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效果不理想。
(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缺乏动力
转型趋势下的高职院校对当前教育发展有着较为前沿的认识,逐渐意识到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并认识到传统教学模式很难适应现代化人才的需求,而校企合作也成为诸多学校积极探索的全新教学模式,在具体实践上表现出一定的积极性。但实际上,学校和企业的协同育人作用并未充分发挥出来,两个主体之间的合作缺乏动力,企业积极性不足,这主要是由于企业在经营发展中注重经济效益,而校企合作组织人才培养活动则需要投入一定量的资金及人力,且从商业思维出发,这一投入的回报是不稳定且短暂的,因而企业的参与积极性较低。另外,企业在与学校协作过程中对于人才培养的评价不够全面,相应的评价机制不够完善,如过于注重职业技能、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评价,忽视了创新创业意识、综合素质等的评价,未能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发挥评价主体作用,对学生的培育与发展也产生一定影响。此外,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之所以缺乏动力,还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撑有关,在关于校企协作方面缺少详细法律文件的规范,企业对其认识不深、认同感较差,因而影响其配合的主动性,也制约着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活动的开展。
(五)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滞后
校企协作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在于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的建设,高职院校在此方面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和盲目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产生较大影响。在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的具体建设过程中缺乏对人才供需结构的充分调研,也忽视教师、学生的真正发展需求,所设置的基础设施和真正的人才培养目标不相符,不仅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还很难发挥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的真正作用。另外,部分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环境过于形式化,与真正的岗位工作环境之间存在明显差距,且一些设施较为陈旧、功能不够先进,学生所开展的一系列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无法达到强化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目的,也不能真正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人才。
三、高职校企协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对策
(一)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管理机制
校企协同下,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需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一方面,要注重学校与学校之间的联系,建立交流沟通渠道,在相互交流、相互对照中认清自身的办学特色,在此基础上开发智力资源,推进人才培养教育活动的开展。同时,与其他学校可共享优秀教育资源,丰富专业课程建设,也为创新创业教师能力的提高创造条件,促使其在优质教学条件支撑下做好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另一方面,要注重学校和企业之间的联系,打造完善的协同育人机制,由学校和企业分别选派人员组成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委员会,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目标共同商讨规划创新创业教学活动,给予统筹管理和指导,让学生的专业学习直接对接企业或行业的需求,为学生未来的专业发展奠定基础。同时,学校在企业的支持和帮助下建设更加贴合实际工作环境的创新创业训练基地,依据学生专业发展需要明确培训方向、设定培训任务,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培训,并协同企业人员做出全方位评价,再一次对学生进行指导,不断优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
(二)提高创新创业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教师的师资力量水平影响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质量。要想推进校企合作,发挥校企协同育人的作用,就需重视创新创业教师队伍的建设,积极提高创新创业教师队伍的专业能力与水平。对此,高职院校要创新用人机制,以专兼结合为导向,引入拥有更强创新创业能力及专业能力的人才,并聘请企业中的优秀员工进行辅助教学,通过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保障教师队伍质量。同时,要注重优化教师待遇条件,以吸引更多优秀教师的加入。另外,要完善培养机制,为创新创业教师提供参与企业岗位实践的机会,深入了解专业岗位工作环境和过程,学习借鉴企业员工的工作经验,为学生提供更加专业性的指导,强化其创新创业教育能力。
(三)精准定位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
在校企协同育人背景下,高职院校对于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需精准定位培养目标,把握好人才培养方向,才能切实培养适合于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对此,高职院校要树立科学人才观,对于人才的评判不能只看其学历,还要看其真正的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要将创新能力作为重要标准。同时,高职院校还要准确把握社会的发展趋势及专业领域的发展方向,合理设置教学内容、选择培养方式,与时俱进地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并全面把握学生的个性化差异,因材施教开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指导与教育,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
(四)多方强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动力
校企协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需要动力支撑,因而要发挥多主体的协同作用。就企业而言,企业管理层要更新观念,着眼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充分认识到人才在当前行业市场竞争中的重要价值,并切实了解自身人才培养的责任与优势,积极参与到校企合作中,对接自身产业和岗位借助学校教学资源,结合自身条件,打造“量身”人才。同时,对专业实践基地提供专业指导,对专业教学活动提供人才支持,通过企业优秀人才将实际岗位工作经验和实践操作技能传授给学生,为其积累经验,提升创新创业能力。还要优化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发挥主体评价作用,从多角度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效果进行评价与指导,促使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不断完善。就政府而言,要对与校企协同育人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规范其运行机制,并发挥统筹导向作用,深化产教融合,加大财政支撑力度,通过调整财税政策的方式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到校企协同育人当中,让学校和企业实现合作共赢,也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更好的环境。
(五)优化健全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
校企协同下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需对创新创业实践平台进行优化,打造协同育人的实践基地,学校提供场地、设备等资源,企业投入资金并提供专业指导,营造贴合岗位工作实际的实践训练环境,在学校、企业资源共享的前提下开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活动。另外,在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中积极引入信息技术,开发相关网站,合理设定内容和功能模块,如层次性划分基础模块、提升模块和实践模块,从创新创业基础知识到创新创业活动再到创新创业实践,逐步引导高职院校学生深化对创新创业的认识,确保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有效培养。
结 语
综上所述,校企协同是新时期高职院校发展的新方向,为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高职院校应积极响应国家对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适应人才市场供需结构的变化,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与就业质量。对于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高职院校应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管理机制进行完善,提高教师队伍师资水平,与时俱进精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并充分协调政府、企业和学校的关系,强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动力,优化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的建设,切实发挥学校与企业双主体的协同育人作用,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保障高职学生的高质量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