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天堂最近的蝴蝶(中篇)
2023-04-15娜仁高娃
娜仁高娃
1
幻觉,可能持续了三秒。一个类似于巨型马车的庞然大物从我身旁呼啸而过。它的轮子与柏油路摩擦着发出刺耳的声响。水珠从地面上喷射而来,在一种近乎慌乱的情绪催促下撸去眼睑处的雨水定睛一望,可它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路上的积水笑了似的摊开层层水纹。无风。缀着无数个破洞的雨帘,从幽暗的高空垂直。死沉沉的水雾笼罩着整个青城。十字路口对面的信号灯露出猩红的面孔。晚秋淫雨延续了好多天,眼下终于接近尾声。空气里弥漫着水腥气。我浑身湿透了,虽然胸口处有温热气流包裹着,可我仍感到无法抵御阴冷。每踏一步,我的鞋子便刺啦啦地吐水。又一声隐约的轰响。我猛地转身。幽深的柏油路呈退后的窄长灰色物体,隐入更远的楼宇间。一阵咔咔的敲击声,很轻微,可很清晰地在某个我应该看见的位置不停地回响。一定有一辆飞驰的马车穿过整个城市。它笨拙的躯体在我脑海里愈来愈清晰,一个双目阴沉的马夫,甩起鞭子,啪!好响。我一定目睹过这一切。或者,我在梦里见到过。这没什么奇怪的。
我们总能看到我们想看到的。
哦,她在笑。我看到了。
空荡的城市。树上满是萎靡而单薄的叶片。它们在等待一场狂风。
我想,我得用最快的速度回到我那间只有三把椅子和一张床的小屋。床上有一本《阿尔吉布尔吉汗》,在它第49页夹着一封信。去年,在我年满四十八的那天——其实,我怀疑它的准确性,因为我看上去已很老——它被夹在第48页和49页之间。来年自然是第50页。不过,我并不确定。也许,我会把它撕掉。我是在十九岁那年的一个闷热的午后收到这封信的。信的封面印着三个大红戳子。是父亲寄给我的。对我来讲,这是件不寻常的事。父亲在我五岁时离开家——母亲跟我这么讲的,再没有出现。收信的那天,我找了个僻静处,撕开它的口子。它有股陈年灰尘,抑或是老鼠药的气味。它很简陋,近乎寒碜,只有歪斜的几个字眼,像是一只受伤的虫子遗留在毛边纸上的血迹。纸质粗糙的,而且大概是被父亲打开折回折回打开无数次,布满横七竖八的折痕。
“我的儿,如果我死在监狱,把我埋到咱家东草甸歪脖子树下。别忘了。
好好——做人。”
毫不夸张地讲,父亲的这封信终结了我的孩童时期。记得,当我的眼神从那几行歪斜的字迹上挪开时,它们瞬间从信纸上自行挣脱、浮起、散开、逃遁,在我头顶某个位置悬浮。它们还制造了至今仍在我脑海里清晰出现的幻觉:一个头发蓬乱、目光犀利的男人用昏沉而沙哑嗓音不断地低语:好好—好好做人。我本想把它揉碎,丢弃。但我没有。我将它塞进一本红皮日记本。
过去好多天之后,我以为它已彻底从我记忆里隐匿。不存在了。一个有着留有血污足迹的虫子,或者别的什么,早已化成灰烬。灰烬——好像只能如此形容。事实上,我低估了我的想象。当我回到课堂,听老师讲“野蛮与文明——驯养狼崽——矛盾与冲突”时,我听到的却是“野蛮与野蛮——囚禁——好好做人”,于是我离开座位,在无数个诧异的眼神注视下,大摇大摆地走出教室。门在我身后砰地关闭。哐啷——某块玻璃碎了。
老师的怒斥足够猛烈,阳光的照射足够刺眼。
我却咧嘴笑。
在操场,几个男生的拳头密集地落到我肩膀、后脑勺、腰胯处,我的拳头也准确无误地落到一张张惊惧的腮帮、下巴、脖颈处。于是,这一切引来女生的尖叫,体育老师的怒吼,一群灰雀的扑腾。
哦,灰雀,刚才它们从潮湿的树枝上惊飞。或许,那辆疾驰的马车惊扰了它们。
在一间堆满纸张与奖杯的小屋里,老师要我向他们道歉。
“是我错了。”我说。
“这就完了?”老师说。
“是。”
“你得道歉。”
“您扇我耳光吧。”
“你态度太恶劣了。”
“我的态度很好。”
“你先回吧。”
“嗯。”
“记得回来参加高考。”
大概是那年的4月1日午后,应该是,总之我不确定——我回到了沙窝地。我的出生地。一个没有父亲的家。那天沙窝地正刮着沙尘暴。整个荒野地变成驼色空壳,轰轰作响,那是沙尘本身的咆哮。
对于我惹下的祸,我那颧骨高凸、头发稀疏、脾气温顺的母亲躲到羊圈哭得眼睛红肿。我没有安慰她,也没有跟她讲,她儿子的人生不会就这样被毁掉。我什么都没有讲,包括它,它在我的书包里,像个干瘪的肿瘤。
白天,我帮着母亲修理被沙丘埋掉的桩子、铁丝,用手锯砍去羊角柳。很快,我的肤色从蛋壳色变为茶垢色,这让腮上的粉刺看起来不惹眼。这令我感到无比惬意。到了夜里,我会在瞎鸢子的叫声中随处走走。母亲以为我在背课文,其实我是躲在蒿草丛里吸烟。在烟给我带来的一种舒坦中,我觉得夜晚的秘密与它星辰一样繁多。天牛盲头盲脑地撞过来,又逃去,窃喜它没有被撞死。牛虻趁机想咬我一口,但差点被我拍死。逃命的瞬间它会嗡嗡地带着牢骚溜掉。蚊子最愚蠢,尖叫着来,又找不到从哪里下嘴。夜风醉了似的从这边吹过,又从那边吹过。除了这些,还有隐隐地传来轰鸣。至今我都没有分辨出那虚虚实实的轰响源自哪里。
也许是从地壳深处传来的。
到了6月,沙尘天气彻底结束,风力发电机的翅膀停止转动,蓄电用的电瓶无法供给十五瓦的灯泡电量。母亲点了根蜡烛放到小桌上,要我安心读书。我遵照她的意愿,坐到桌前。等她走了,我把书合上。我用小匕首抠掉掌心上的茧子,或者一点点地,像是切菜一样切掉书的四角。有时候,我会在后半夜醒来,盯着插在椽木缝隙里的一把白蒿等待天亮。母亲说白蒿辟邪。
我不信母亲的话。不过,现在想来,应该信母亲的话。
我的房间很小,除了桌椅、单人床,还有漆了枣色油漆的躺柜,那是母亲的嫁妆。里面好像除了母亲过冬的羊毛大氅外还有父亲的大氅。但是我不确定,我从不翻翻看看。有那么一次,我把手伸进枕下摸出一支烟。那是我藏的最后一支,再没有了。也不知为何,那支烟让我看到一个我从未看到过的情景:一堵灰色砖墙,墙头有三层绑紧的铁丝,通了电的,嗡嗡作响。墙角蹲着一个男人。他手里什么都没有,正一遍遍地、百无聊赖地搓手掌。他巴望着四周,贪婪地吸一口想象中的烟。他应该是我父亲。也许吧,但我不确定。从母亲屋里的那张照片上看,他并不像胸怀过多贪念的人:个子小小的,在消瘦的身板上配着一颗方方的脑袋,下巴处光光的,一根胡须都不见,喉结凸起,好似刚刚吞掉一只瞎鸢子。
哦,我的父亲,他刚好吞了一只瞎鸢子。我总觉得我看到了这情景。
沙窝地人将黑鸢称为“瞎鸢子”,而不是大家常用的“老鹰”。
在我七八岁时,到了春天,母亲总要我抄根铁棒坐到羊圈口,不停地敲铁盆和铁桶。母亲跟我讲,天空里的瞎鸢子正准备哗地冲下来,叼去小羔羊。我仰起头望向天空。天空里果真有一个黑点在缓缓地打旋,一圈,两圈,三圈,转得我晕眩,脖颈发酸。手里的铁棒早已丢在一旁。母亲发现了,急匆匆地走来,捡来铁棍,砰砰地敲着铁盆,几乎吼着说:“儿子,瞎鸢子还喜欢男娃子哩,小心把你也叼去了,把你叼去了你阿拜(父亲)回来了,我可怎么跟你阿拜讲说。”
“我才不要阿拜回来呢。”我噘着嘴低声嘟哝。
母亲听了,眼睛瞪圆,转而眯成一条缝,死死盯着我,仿佛立刻要把我拎起丢给我那父亲。
我起身跑去。
我反感母亲提起父亲。从来都是。我宁愿猜想一只土獾子刨窝的样子,也不愿意猜想父亲的样子。可很多时候,父亲总是无端地插进我的脑海。
回到沙窝地不久的一天,一辆巨型马车载着我祖母来到沙窝地。祖母跟我讲——她很老了,讲起来啰啰嗦嗦:“我才十五岁,就被塞进有着厚厚帘子的车棚。我们在沙尘中走了很多天。我一直在昏睡。车轮子一直在嘎吱作响。偶尔,我也会忍不住哭起来。是它把我从我熟悉的地方拉到陌生的地方。而我又在陌生的地方活了一辈子。”老人家一再强调,她讲的一切都是事实。可我总却觉得是个神话。因为,老人家透露了一个奇怪的细节——等她被纱巾蒙着脸下来马车后,再也没见到过那辆马车。我说:“祖母,您老了,你可能是乘着简陋的二饼车。”祖母说:“不,的的确确是一辆结实的马车。车棚前还挂着马鬃。”我说:“您一定是产生幻觉了,不然怎么可能等您下车了看不见了呢。”祖母说:“不,它们比你还要真实。”
雨不断用它丝滑的触角向我衣领深处试探。
我向花园深处走去。我在用我的行走,试探花园的幽深。犹如,我用我的鲁莽——这句话是她说的——向她试探。
她在呻吟。在潮湿的夏夜。
2
一支被我藏在枕下好多天的烟,终于被我点着了。
天微微发亮时,我慢腾腾地起身,下地,披衣,点着了烟,吞云吐雾。我走到外面,将自己融进晨色。一个十八岁男孩的心思,就在幽静的早晨如青雾一样升腾——我猜想那一刻的我一定有张傲慢的面孔。我很明白,假如我放弃高考,无数个劳碌的日子就在前方等着我,但我没有感到丝毫的沮丧。
事实上,那些天里我满怀激情地投入到枯燥的劳作。然后遇见了她。哦,她在那里笑。在那个午后的某一刻。
那天大清早,我站在门前,看着屋前土灶上烙白面饼的母亲。她并没有发现我。支在灶肩的铁桶冒着火星,更远是透明的晨色。空间的缥缈之感,造出一种虚幻的浪漫。晨星隐匿,空气凉凉的。我走到屋后。正北,十里地之外的马尔寨敖包浸在大片绛紫色的气雾间,看上去像是连绵的山冈。近处,裸露的沙丘泛着惨白光芒,仿佛整夜都在为寻觅茂密的灌木丛而筋疲力尽。一对孪生旱柳高出沙丘,椭圆形的树头像是有人在那里堆起了巨大的柴垛。那里,原先住着一位老木匠。据母亲讲,当年她嫁到沙窝地时乘坐的马车便是老木匠造的。
“老人家造的马车可了不得,在整个沙窝地除了他没人会造那种有棚子的马车。那车可都是照着图造的。”有次母亲如是说。
“祖母的也是吧。”
“你祖母的不是。”
“她说她的也是镶着铆钉的马车。”
“她记错了。”
对于居住在沙窝地的杭林人来讲,用马车娶亲是延续了几个世纪的风俗。这点与方圆百里地的维古特、忽尼沁、阿格特沁姓氏蒙古族婚俗有着明显的区别。如果什么人有兴趣翻翻丢在老木匠炕头的一本没有扉页的书,便会得知,杭林人的祖先早在9世纪时属突厥的一部,13世纪初入驻花剌子模,到了17世纪中叶,500户杭林人东迁,跋涉万里进驻鄂尔多斯高原腹地大漠深处。从中亚西部荒原到东亚中部的库布齐沙漠,他们——应该也是我的祖先——历经八个世纪。至于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他们遭遇了什么,我没有跟谁问起。同时,在那些动荡的岁月里,他们遗失了什么,我也没有仔细琢磨过。但是,有一点他们始终没有忘却:他们总会把一双美丽而清澈的灰绿色眼珠嵌在结实的面庞上。我的也是。
我坚信我的眼珠很清澈——她亲吻我的眼睛时候,总会温柔地、出神地看着我的眼睛。
“嚯勒嘿,老人到底是没能用最好看的马车给自己娶回个媳妇。”
母亲的语调伤感,这是她的习惯,任何一句话语从她嘴里出来,总会夹带一种深沉的感伤。我觉得,这一切与我父亲有关。
“这都什么年代了,没人会在乎那些。”
“不,儿子,我在乎。”
母亲安静地盯着我。我懂母亲指的是什么。我撇开话题,再不提此事。对我来讲,这一切并不真实。我倒是希望能有一辆巨型马车,带我离开这片寂静之地。
在那个遥远的初夏早晨,当一轮火红的朝阳弹出地平线时,我和母亲赶着骡车到了我家东边的草滩地。那里有着大片大片的醉马草。我们得连根拔除醉马草,以此来减少醉马草带来的危害。沙尘虽然刚刚收了尾,可沙窝地的夏季还未迎来一场雨。牧场一片荒芜。
邻居家的芒海早去了几个时辰,已经用镰刀劈出几亩空地,堆出的醉马草草垛高过半腰。他穿了身宽松的迷彩服,戴着土灰色圆帽。见了我俩大声地说:“这天啊,大清早的凉透了,哎嗒,大地忘了回暖喽,看来老天爷的脾气又上来了。”
“哦嗒,过些天会有雨的,苍天只是在打盹儿。”母亲应道。
“也许吧,反正没人知道苍天是不是真的在打盹儿。嗬呀,我们的大学生也来了?难得啊,如今的年轻人可受不住这些苦活儿。”
我没吭声,抡起镰刀开始刈除醉马草。醉马草又叫羊痫草,喜好干旱,在无雨的天气里疯长。一夜间能从碗口那么大扩到脸盆大,等到吐籽时能扩到井口那么圆。有的还能漫到毡包座那么大。简直就是趁机在暴晒下恣意狂欢。这草,藏毒,畜群吃了,醉了似的四蹄发颤,身子摇晃。而且时间一长,不再啃食别的草,单单追着它啃食。等到冬天了,醉劲儿往往更浓,无法褪尽。多数情况下,中毒深的小畜熬不到第二年开春。
“我家南甸子上也有了,遭天谴的,我可是见过牛醉后的样子。”芒海说着,将身子当腰折个九十度,一手拽草茎,一手摆开镰刀贴着地面推到草根处,猛地一勾,再用刀刃搂回草盘子。
我向一侧走了十余步,与母亲和芒海扯出距离,从听不到他俩的话音处开镰。在我左侧,有一眼活泉。泉口子很隐蔽,却四季如一日地滋出一泓水。溢出的水身细长细长的。天大暖前,母亲会用狼毒草掩去泉口。这泉里活着沙窝地人称为“老婆子指甲”的土螺。这土螺起初比米粒还小,透红透红的,羊吸水,它们就顺着水流进入羊体,在羊肝脏里寄生,仅用三五个月时间,能长出一米长的软身子。有一次,刚好是腊月二十三祭灶那天。我和母亲祭过灶神后,发现一只母羊不断用头撞着马桩,撞得鼻口喷血,疯了似的。母亲叫我把匕首磨出刃儿,又叫我把那母羊卧掉。等我把羊杀了,母亲却叫我先不要剥皮,单单从腹处划开口子,揪出肝脏来。我照做了。羊肝该有的桃红色不见,变成沙灰色。从无血色血管挑出一只放到地上,从头到尾扯成一条。足足有四尺长。软软的,滑溜的身子,两端各有扁扁的肉包,切去肉包,管状身子还迟迟不肯死去,不停地蠕动。死亡前的挣扎,或者是死亡本身的挣扎。嗬,可恶,公园铺砖小径上处好多个黑色蚯蚓。我匆匆避开,绕道插进另一条小径,这里没有路灯,黑漆漆的,树枝在我头顶交叉着形成天然的屏障,感觉上像是走进隧道。放慢脚步。让这种感觉演变为错觉,不停地靠近,靠近她。
“牛醉了只好处理掉喽。”母亲说。
“那是,还能有啥法子。”
芒海说着直起腰,双手叉腰,吹起口哨,等着风,眼睛一直在看我。而我始终没有回应。
那天,我还见到了邻家三兄弟。三兄弟名字都带着“道尔吉”三个字,为了省事,沙窝地人将三兄弟分别称为牛脸道尔吉、马脸道尔吉、羊脸道尔吉。羊脸道尔吉比我大一岁,我俩是小学同学。他高个头,驼背,人很腼腆,见了谁都要先抿嘴笑一笑。老大牛脸道尔吉四十出头。早年妻子患了乳腺癌,四处求医,好不容易治愈了,有天夜里却离家出走,横穿库布齐沙漠跳了黄河。自那之后牛脸道尔吉就变成一个沉默寡言的人。沙窝地人背地里说他妻子是被他祖母招去的。还说他妻子患病那几年,常常瞅见他那死了多年的祖母大白天行走在野地间。马脸道尔吉是老二,一头黄稀稀的卷发,跛脚,左腮上有羊粪蛋大小的枣色胎记。二十七八岁年纪,有那么几年在大漠镇当过小厨。相比弟弟和哥哥,他脾性开朗,偶尔还会把自己灌醉。三个人的眼珠都是灰绿色的,牛脸道尔吉的偏深点。
“嚯咦,我们的大学生也来跟我们一起受苦的呢?”马脸道尔吉冲着我大声说。
见我不吭声,他继续说了句玩笑话,自顾自地咧嘴笑,脸上红红的,额头横起三道纹。我仍旧沉默着。口腔内干涩,胸腔里也是火烧火燎的,深呼吸,吐气,吐出白沫子。
“阿敏达,嚯咦,闺女——来喝碗茶,热气上来了,不喝茶人是干不动的。”那木罕老人从一旁说。
她搂来柴草,烧好了茶。我这才认出用花色围巾包着头的女人是老人的外孙女阿敏达。阿敏达边走边拆开头巾,又用头巾擦去脸上的细汗和草屑。
她脸上红扑扑的。后来,我也见过她腮帮上那种令我陷入无限痴迷的红晕。此刻,我也能感觉到某一空间里,她正用那种令我痴迷的神情望着我。这点不用怀疑。
“大学生,你这是放假了?”马脸道尔吉又问了这么一句。
“再过几天就得回学校了。”母亲从一旁插言道。
“回什么回,留下来吧,都二十了,过个几年娶个媳妇好好过日子。沙窝地需要年轻人。嘿嘿,不是吗?”
“好好过日子,好好——好好做人”,听着芒海的话,我的脑海里闪入这么几句。芒海说着丢开镰刀坐到草垛上,抓下帽迎风扇着。
“咦,书还是要读的,哪能一辈子窝在沙巴拉尔里。”马脸道尔吉瓮声瓮气地说。
“沙巴拉尔有什么不好,照样不是把咱养活了这么多年?没一个是缺腿少胳膊的,沙地人,结实得很哩。都是些命根子硬的人。是不是那木罕额吉(妈妈),您在跟前我这么讲,您可不要责怪我。”
“嚯勒嘿,你讲你的,我听我的。”那木罕老人说。
我仍一声不应。从那木罕老人手中接过茶,站到一旁。阿敏达走过来向其余人弯腰问候,唯独没有与我打招呼,我扭过脸望着别处。
“要不咱现在就吃了早茶吧。”母亲说。
“还早着呢,才八点,吃过了我就懒得动了。这种活儿,就得一股劲儿干。”芒海说。
也许是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忧虑,见阿敏达挨着自己坐下了,马脸道尔吉竟然显得些许局促。他低着头,身子微微向前倾,手里端着碗,时不时抬起手用巴掌撸去额上、脖颈处不断滋出的汗。
空气里弥漫着土腥气与醉马草草香,以及盐碱地呛鼻的浓味。天空是凝固了的湛蓝,盯着看,那蓝慢慢地变成淡紫色,像是要烧起来了。几只花鹊落到小溪边,叽叽喳喳,身子一颠一颠的。轻微的沙沙声响,听起来像是风从草梢头拂过,又像是什么在枯草上打滚。我始终没有讲一句话。喝过茶,我向活泉那边走去。脚底一阵脆响,干涸的草滩地虽然见了绿,可缺少水分的草梢头硬撅撅的,吃不住脚踩,接二连三地嘎嘣断裂。也不知为何,我明明看着远处,心下却觉得阿敏达的眼神一直尾随着我,小心翼翼的那种,若是猛地一回头,准能与她的双眼相撞。
我想,假如果真能与她那双略显忧悒的眼神相撞——那一定是个美妙而令人眩晕的瞬间。即便是现在,我仍能觉得她的眼神穿过亘古以来永不变、永不败的野风凝视着我。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是源自对她的思念,还是源自对那段岁月的回忆,抑或是随着老去,我开始用回忆来拓宽生命的边界?
3
其实,我俩并不陌生,从来都不是,甚至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因为我俩打小玩在一起。那么我俩的疏远是从什么开始的?应该是从我离开沙窝地到小城读书那年的冬季某天。
那天下过雪。大清早母亲要我骑着摩托车去找丢失的小羊。我先是到了道尔吉三兄弟家,然后去了另几个牧人家,都没有发现小羊。最后到了那木罕老人家。小羊果真混入老人家羊群,折腾好久我都没能把小羊分出来。阿敏达前来帮忙。与往日不同,自始至终她一言不发。临走我说:“怎么在学校看不到你了?”她不吭声。我又问了一遍,她才说:“家里活儿太多。”我带着讥诮的语气——的的确确,我是带着挖苦讽刺的语气——说:“你是不是急着要当小媳妇?”她听了,顺手抄起细棍追过来。
自那以后,我俩就没再见过面。如果不是醉马草泛滥成灾,我想,那年夏天我俩也不会有机会见面的。
现在,从时间跨度上讲这些都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但是,在我回忆的空间里,它们又是那么清晰。比三秒钟前落到我额上的雨滴还清晰。不过,还是让我回到那个美丽的夏季吧。回到那个闷热的、酷阳当头的晌午。
日照愈来愈毒辣,脊背上烫得仿佛烘焙着白面饼。听到有人喊我,我抬起头看,原来那几人都到歪脖树下庇荫。马脸道尔吉扯开嗓门:“喂,嘎纳斯,收活儿喽。”喊了好几回,我只好丢开镰刀,脱去衬衫揪着衣领,撑出小小的遮阳伞坐到土墩上。
“嘎纳斯,快过来啊。”
我索性仰面躺下,用衬衫蒙住了头。有人继续喊我过去。我硬是用沉默来表示我的不可侵扰。光脚从衬衫纤维缝隙泻入。这是个奇妙的小世界,灰白的,温热的,而又唾手可得的。风掀去衬衫,阳光晃一下,藏蓝的天空闪一下。我紧闭双眼,先前灰白的小世界不见了,换成橘红色的、闪着黑斑点的——这分明是个浩瀚的宇宙。浮动的薄云,扯着尾巴的虫子,模糊的星河,缠绕的铁丝,还有血色方块。
“嚯咦,过来啊,不怕中暑?”
朦胧而迷人的宇宙不见了,换成羊脸道尔吉发紫的面庞。他的脖子变得很长,仿佛从衬衫口无限延伸,将一颗石头一样结实的脑袋吊在半空里。他扯着我的衬衫一角,俯瞰着我。
“我不饿。”
“哦,可是,你得吃东西。”
“我说过了我不饿。”
“他说他不饿。”羊脸道尔吉回过头向那边喊。
“你把他拽起来嘛。”
“不要碰我。”
羊脸道尔吉有些尴尬地冲着我笑笑,走去了。我起身走过去坐到骡车坂木下。从骡腹下能望见树下的情景。他们围坐一圈,当地铺了一层花色塑料布,上面摆着大小不一的碗碟。阿敏达像个老人似的踞坐着,把身子怪异地拧着洗去手上的草汁。她脸上笑盈盈的,不知在为谁的哪句话在笑。或者是想起什么事。总之那笑长长久久地挂在她嘴角。她拧开塑料罐,罐子里大概装有腌蔓菁,她正用手指捏了一根放进嘴里。那木罕老人坐在正中的位置,身上的毛坎肩配上她那张苍老的脸倒也不显得突兀。羊脸道尔吉坐到裸露的树根上,一手端着碗,一手抓着烙饼正蘸着酸乳吃。他几乎不抬头,瞅着像是被另几个人挤到树荫外的外乡人——虽然沙窝地人对外乡人向来很热情。母亲显然很不放心我,冲我大声说:“嚯咦,嘎纳斯,我的儿子,你是不是中暑了?怎么会不想吃东西?昨晚你就没怎么吃。”
“额吉,我不饿。”
见我终于吭声了,那几个扭过脸来看我。
“啊嗒,到底是年轻人啊。”
芒海的这句话终结了人们对我的关心与万般催促。他大概吃饱喝足了,仰面躺着,曲肱而枕,灰色半袖下端腆露出锅底似的腹部。阳光穿过树枝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影子。
“咱这地方也怪了,隔个几年总要长出大片大片的醉子来。大集体那会儿队里还给咱分过任务,叫咱把醉子薅没了,我记得那会儿咱也差不多薅没了,可这醉子,薅不绝。”那木罕老人慢腾腾地说着,眼睛望向成垛的醉马草。
“毒草嘛,隔个几年总要发威的。”母亲说。
“那木罕额吉,那边有过什么庙来着?”马脸道尔吉一边巴咂巴咂地嚼着腌菜,一边提高嗓门问。仿佛很担心那木罕老人因耳朵背听不清他的话。
“希热图庙,我弟弟就是在希热图庙里长大的。当时这周围有四十多棵旱柳,后来说是要破四旧,把那树都砍了,幸亏这树脖子歪了,没入他们的眼。”
“哦,原来有过那么多啊,姥姥,怎么从来没听您提起?”阿敏达问道。也许她少言寡语,抑或是她的问题很是奇特,其余的五六张脸一齐看她。我也一眼不眨地盯着她——从我这个位置上,没人会发现我一直在盯着她看。她脸上红彤彤的——哦,美妙的红晕,仿佛腮帮子上的血管爆裂后洇开了。然而,阿敏达并没有向我这边看。
“都过去那么多年了,老提它做什么,再说早忘了,今天见了这歪脖子树,又想起来了。这树原本很直溜的,后来是嘎纳斯的阿拜和我家那几个毛娃子当马骑着玩,把树脖子给弄歪了。”
老人的这句话很快被芒海的另一句带过去了,可是,在我耳朵里却一遍遍地回响,同时我仿佛看到几个灰头土脸的男娃,跨骑着树,嗷嗷叫着,挥着手。我还看到,有人在树下掘出一个长方形的墓穴,穴口铁锈色的沙越堆越高。我别过脸,望着北面寥廓的野地。一里地之外,旋起的风柱正一摇一摇地挨近。
“嚯咦,小道尔吉,你跟咱的大学生摔个背哇?去呗,叫我们热闹热闹嗬。”
又是芒海粗哑的嗓门。我回过头去看,发现羊脸道尔吉也从碗口抬起头看了看芒海,又看了看我,然后无声地抿嘴一笑。那样子好像是在说,这只是个玩笑。
“嘎纳斯,来一个呗,我们的大学生。”
马脸道尔吉从一旁迎合。我假装没听见,将脸扭过去凝视对面的旋风。风柱子比先前粗了一截,身段也高了一些,正一拧一拧地向这边滑动。
“哎呀,我就奇怪了,如今的年轻人咋就这么乖巧,摔个背嘛,我们年轻那会儿,三五个月地饿着,有人把我们的口粮扣了,那个叫鬼剃了头的家伙,不是个好东西,那会儿饿着肚皮还照样干架。头破了,鼻子塌了,也不怕继续干架。”芒海嘴里嚼着什么,说话断断续续的,好久才把整句话讲完。
“现在没人稀罕摔背。”我站起身,叉着腰,眼睛看着越来越挨近的旋风,大声地、拖着语调说。顿时,一阵沉默。树下的那几个谁都不再说话,只是有些疑惑而惊讶地盯着我看。很显然,我的这句话是一盆凉水,浇得他们个个发愣、发怔。不过,很快他们把视线从我脸上挪走。芒海有些赌气似的仰面躺下,用脚勾鞋子,甩去。几只牛虻开始缠起他的赤脚,他不得不抓把沙子扬过去。风柱已经到了草垛那边,一会儿摇摆着身子吞去草垛,不过,陡然间遇到了什么不可阻挡的破坏力,柱脚先是从圆锥形走形,成散开的旧棉花状,紧接着腰处无力地摇晃几下,高高的身子奇怪地倾斜,折腰,坍塌,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热浪扑面,我却感觉凉凉的。四野阒寂,无人打搅。羊脸道尔吉枕着树根假寐。牛脸道尔吉弓着背靠着树身,脑勺后仰着,也在假寐。母亲与阿敏达悄无声息地收拾碗碟。那木罕老人慢慢地吃着酽茶。她的肤色与茶色相似,她的手也是,细瞧的话手背的颜色比面颊肤色还深,呈焦糖色。这都是沙窝地的太阳造就的。如果不是从她敞开的衣领处看到银质项链和耳垂上的绿松石耳饰,有人准会以为眼前的老人是个面颊消瘦的老头——假如,有一个雕塑家用他精湛的技艺、准确的观察力,他准会以那木罕老人为模特雕出一张瞅着比石头还要坚硬、比几个世纪还要苍老的面孔。
一定会的。我不怀疑。
午阳暴晒,新翻出的土早已褪去铁锈色,变得与周围相融,泛着刺眼的白光。挨着滩地地表,羊雀成群地飞过,还有牛燕,叽叽喳喳地飞到空中,粼粼地,停顿片刻,活像青色天空脸上的麻子。
“这野地若是没了畜群可真怪异。”
“你们是明晚出圈还是后天晚上?”芒海听母亲这么说,找话题似的问道。
“明天晚上,最迟后天,可不能再等下去了。”
“我们家今晚就出圈呀,再不出圈,羔子都熬不住了。那木罕额吉,你们的呢?要出咱就得一起出。”
“我家的呀,早出了,都有三五天了。”
“那您还不早说,老人家您可真是,哦,厉害。”
“偷偷摸摸的事,挨过一天是一天。”那木罕老人笑着回答。他们这是提起了夜里放牧的事。自从五六年前禁牧政策下来后,每年的阳历4月1日至7月1日,沙窝地的牧羊人得把畜群圈起来养。但凡违抗者,得缴纳为数不少的罚款。
“其实吧,我觉得不用从4月份开始禁牧,有点早嗬,应该是从5月份开始,为期两个月六十天,刚刚好,4月份咱这儿还秃着哩。”芒海说。
“就是,六十天最合适,三个月就太长了。甭说畜群了,人也熬不住。那木罕额吉,您往里坐坐,当心中暑。”
“我觉得还是倒场好,那会儿我们每年都得倒场,可也没这么辛苦,现在可是没人走营地喽。”那木罕老人颤颤巍巍地半蹲起,一手托住膝盖,一手拽过去垫子,挪了挪地方。
“时代在变啊,没办法。哎嗒,太阳的土地哟。”芒海将语调拖得长长久久的,然后用沙哑的嗓门唱起《花斑月》来:
那白茫茫的一片是什么,太阳的土地哟。
旋转的轮子啊,咔嗒咔嗒,疾驰的马车。
勇猛的杭林人哟,驭车的人哦,火神陪着我们哦。
雄鹰要飞过雪山喽,马车消失在黛色地平线上喽。
花斑月褪尽花斑喽,勇敢的人要去寻觅心上人喽——
勇敢的人——哦,寻觅心上人了哟。
那天夜里,我偷偷跑出去,向着野地走去。我急匆匆地走着。阔野岑寂,仲夏夜柔风拂面而来。灌木丛,繁茂,我穿过去了。香柏林,郁郁葱葱,我绕过去了。沙丘地,苍茫,被我丢在后面。空气里,尽是黄蒿散发的浓郁草香。最后,我到了一棵羊角柳下。这棵树龄超过四十的旱柳,胳膊粗的枝丫多次被砍去,独留灶口粗的主干。主干上的细枝撑起呈圆形树头。沙窝地人称这种圆头树为“鬼子窝”,说是夜里能听到怪异的声响。对此,我从来不当回事的。我也不惧花斑鸮婴儿哭啼似的夜叫。我更不信人们传言的花斑鸮叫声会招来厄运。我也从来不怀疑静谧的荒野里会有肉眼看不见的存在。虽然,年幼时,无数遍从祖母口中听过羊尾骨变人、青毛羊附火神、黄狐狸念经的传说。
我被我的勇猛与鲁莽插上了翅膀。
4
繁星缀满湖色夜空。有几处星星簇拥到一起,呈灰白色。沙丘、草丛、土墩,被浓稠的深紫色覆蔽。白天藏在某处的虫子都出来了,吱吱地飞来飞去,有的撞到我脸上。好漫长,雾气似的幽谧包围着我。
时针在某个地方懒懒地咔咔咔。
不停地咔咔咔。
至今,它都未改变速度。不紧不慢,在我们看不见却又能感觉到的空间,恣意地咔咔咔。
前方,一道银色的光帘倾泻,垂至小径上。我驻足,点根烟。
我在重温那个夜晚,那个轻柔的踩踏声。它像雨滴落到屋顶上发出的声响。
我屏住呼吸,弯腰,探出脑袋,贴着地面望去。黝黑里,羊群向井边围拢过去,无数个羊蹄踩出藏青色尘雾,像是湿草被点着后冒出的烟。一阵吭吭的碰撞声、水流声、尖尖的口哨声,阿敏达正用铁桶挑水。刺啦刺啦,羊在贪婪地吮水。咔咔,公羊在打架。嗬嗬,阿敏达在训斥羊。很快,羊群离去,扯出尘浪,涌进灌木丛。空蒙的夜色下传来此起彼伏的哔哔噜噜,那是牲畜在咬断植物。咔儿咔儿,牲畜的咀嚼声。与白天情景不一样的是,畜群在夜里觅草时几乎不出声,就连母羊唤羔子,也是用极其微弱的咩叫,近乎是喉咙里的颤抖。
呜噜噜,猫头鹰在啼叫。
我兜住掌心——现在回想,那一刻我是多么勇猛——呜噜噜地学着鸟叫。欻地,一只鸟从头顶飞去。飞到很远了,隐隐地传来呜噜噜、呜噜噜。
呜噜噜,呜噜噜。这是我发出的。忽地,灌木丛那边响起呜呜噜噜、呜呜、噜噜。我抬脚阔步向阿敏达那边走去。我甚至还吹起了口哨,顺手折断草茎嚼在嘴里。
“我还以为是中枪的猛禽。”阿敏达从十余步之遥压低嗓门说。
“差不多。”我说。
阿敏达身披冬季的大氅,头上还是白天的花头巾。
我永远感谢我的鲁莽。至今都是。我走过去,一把拉过阿敏达的胳膊,一手托住她的下巴——近乎掐住——亲吻她。
她没有挣脱。
我俩向圆头树那边走去。有那么几分钟我俩谁都没说话。我俩并肩坐到土墩上,四条腿并排垂下。她一手持着羊鞭,一手扇去扑向脸的蚊子。相比白天,她面颊呈月白色。她安静地看看羊群那边,又看往别处。也不知为何,我莫名其妙地感到不安,我离开土墩来来回回地踱步,一会儿把手插进口袋,直挺挺地站到她对面,一会儿又向一侧挪出几步。
“你真的不会后悔吗?”
“后悔什么?”
“辍学。”
“没有。”
“你会后悔的。”
“不会。”
她每讲一句话,都要把腿抬起来,放回去。看她那样子,怕是整夜都要坐在土墩上不挪地。我始终与她保持着一杆子距离。这距离刚刚好,我既看不清她的眼神,但又不妨碍捕捉她脸上的表情。
“我是说,你将来也不会到大漠镇,或者别的地方?”
“别的地方?干吗?”
“你不喜欢大漠镇?”
她没吭声。
大漠镇距沙窝地不足百里地,有两三万常住居民。街道不拥挤,屋舍也很简陋。但是,与沙窝地相比,那里却是另外一个世界。那里的夜晚是被分割的,前半夜喧嚷,后半夜岑寂。这点与沙窝地迥然不同。沙窝地的夜晚裹卷鸟鸣、虫叫、风声,使它们浑然一体,发出沉闷的低吟。
“你还是不喜欢大漠镇。”
“我没说不喜欢。”
“猎人与屠夫你更喜欢哪个?”
“我没想过。”
“我的意思是当你坐在马车上时你会号啕大哭的。”
“你的吗?”
她仰起脸,直勾勾地盯着我。
我别过脸。
真够愚蠢的。现在想来,那一瞬间我从她心底抽走了我。那个前几分钟还热烈地亲吻她的我。
“你还不如问我喜欢秃鹫还是喜欢老鹰。”
“那你喜欢哪个?”
“我喜欢它们旋飞的样子。”
她的视线终于从我脸上挪开了。
“到了学校后我会给你写信的。”
“哦,那得等到秋天才能收到。你知道吗?萨和亚的一封信被耽搁了半年,是他女朋友寄过来的,里面还有照片,信封套子都被磨破了,要不就是有人故意弄破后拆开的,总之我们所有人都看了。”
“真够野蛮的。”
阿敏达轻叹了一声,并没有说话。安静地坐着,一会儿向羊群那边看看,一会儿又仰起头看看天空。有那么几分钟我俩都沉默着。忽地,在不远的距离,一道光柱不停地闪烁,同时隐隐地传来摩托车的轰鸣。紧接着出现另一柱光,两柱光交叉着在朦胧夜色下射出粗粗的银色光芒。
“逮兔子的又来了。”
“都是些什么人?老往咱这儿跑。”
“不知道。”
“真可恶。”
我的语调听起来一定是咬牙切齿的。
“据说一只活兔子能卖到两百元。”
“还不是逮去给什么猛犬当猎物。野蛮人。”
“你怎么老是气汹汹的。”
我别过脸,凝视着忽明忽暗灯光,说:“人若没有脾气与牛羊有什么区别?”
阿敏达扑哧笑了。也许是笑的那一刻意识到我并没有开玩笑,她用袖口遮住半张脸,好让笑声闷在袖筒里。
“你是不是一直都在想嫁给羊脸道尔吉?或者是他二哥。”
“谁?”
“你听到了。”
“哦,我是听到了。嗯,是的,是呢,是啊,我正琢磨着呢,不过还没想好。再说,我又不着急。”阿敏达将脸从袖筒里抬起,守住笑,毫不含糊地说。
“那我就不给你写信了。”
“嗯。”
“我真的不写了。”
“我听到了。”
阿敏达说着,双腿一颠跳下土墩,向着灌木丛那边走去。
“我也不会再来看你了。”
“你从来就没来过。”
“嫁吧,嫁给那个脾气温顺,模样也温顺,屁股被踢烂也不吭声的羊脸道尔吉吧。哼,嫁吧,窝在嘎吱作响的马车里,哭哭啼啼地嫁过去吧。让沙窝地每一个人都唱着《花斑月》嫁过去吧。关我屁事。”
“好的。”
5
我抄着一条羊道走了三四里地,折入另一条通往前方缓坡的小路,身后突然响起摩托车声,于是我就地站住等候。很快,从前方的坡顶射来灯光,一条黄毛土狗在光柱下像是烧成一颗圆球似的冲过来。我猛地踢过去,一张肮脏的狗嘴从我眼皮下划过。
“嗨,巴萨尔!”
男人嗓门干硬地喊着。
土狗再次扑上来,我又踢了一脚。沉闷的撞击。土狗吐舌,身子痉挛着,喘气。
“混球!不要踢我的狗。”
一个黑影从光里走近了,我迎了过去。一条结实的胳膊截住我,我的指尖触到一张黏糊糊的胸脯。我的额头感觉到撞在特别坚硬的石头一样的东西上。还有我的腮帮。
土狗一直不停地狂吠。
男人递过来一根烟,我接住,男人掏出打火机,点着,推过来。火苗子莹莹地靠近。我贪婪地吸口烟,鼓着嘴看男人的脸。男人三十五六岁,宽肩粗脖子,单褂外面套了件各处都是兜的坎肩。
“你有十六岁吗?”男人问。
“关你屁事。”
“嗬!”
“我有匕首。”
“如果早十年,今晚你就完蛋了,小伙子!”
“老东西,再给我一根。”
我俩巴巴地吸着烟。
“别哭了。”
“关你屁事。”
男人歪嘴一笑,拍拍我的肩膀,说:“好了,兄弟,哥走了。要不要哥送你一程,你家远不远?”
“不用。”
“下次别让我碰到你。”
“追你的母兔子去吧。”
男人站起身,唤着土狗,点着摩托车,发出震耳的轰鸣离去了。
没一会儿,四野恢复静谧。夜风越来越凉,可我由着性子,敞起衣襟,任凭风吹着,懒懒地挪脚。身前,一径灰白的羊道延伸,道两侧黑乎乎的蒿草像是无数个圆鼓鼓的坟包。有那么几次,我打算折回去跟阿敏达说说话。可具体要说些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面对她,我仿佛总是陷入一种我自己也想不清楚的困惑中——就像是在后来的几十年岁月里,我都不清楚那次我为何跟阿敏达讲了那么些话。我带着一种沮丧的情绪回到家。时间已经是深夜两点一刻了。我在一种非常憋闷的心绪中囫囵躺下,心下发誓,今生今世再也不主动去见她。
翌日,阿敏达像是猜出我发过毒誓似的,竟然没有前来帮忙。不过,这反而使我感到很轻松。接下来的几天,我跟着我家羊群度过了在我人生中极少数的、令我深感孤寂的夜晚。月末,我离开沙窝地,到了大漠镇。之后便在一种浑浑噩噩的感觉中参加高考,然后又在一种麻木不仁的状态下在青城读专科。半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我认识了很多同学,过起了六人一舍的大学生生活。学业很忙,催得人每天绷着神经。不过,我很快适应了。
除了特意选了声乐专业外,对其他课程我基本上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大学生活的确五彩斑斓。其实我想用“富有神秘性”,但“五彩斑斓”更准确些。因为,我竟然很少想起阿敏达。我甚至以为自己忘掉她了。我不但没有想起她,更没有给她写信。然而,当我在寒风料峭的午后乘上驶往大漠镇的中巴车时,她那张偶尔莞尔一笑、偶尔不以为然地仰起下巴的面孔,倏地撞进我的脑海。而这些又直接在我胸中旋起一股等待已久、扑朔迷离的激动情绪。等中巴车抵达小镇,我换乘一辆破旧的吉普车,被一旁的孕妇挤得不敢大口喘气的时刻,我惊愕地发现自己竟然非常急切地盼望见到她。至于那个我咬牙切齿地立下的誓言早已被这急切驳斥得体无完肤。
当然,回到沙窝地后,我没能马上找到去见阿敏达的借口。不过,机会很快就来了。那年正月初六晌午,马脸道尔吉来拜年。与他同来的还有八九个人,每人都跨骑一辆摩托车。当这拨人的身影浩浩荡荡地、尘土飞扬地出现在路口时,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心潮澎湃。起初,我以为这拨人只是路过。我站到门口望着他们,像很多牧民老人驻足观望路人似的站着。
谢天谢地,这拨人离开土路,缓缓驶近。
“扎,阿穆尔,我们的大学生,羊年吉祥安顺!”牛脸道尔吉大声说着,一边掀帽问候。与夏天一样,他的肤色依旧是酷阳下晒出的茶水色,说话声依旧是粗哑洪亮。羊脸道尔吉也在,除了问候语,他没讲别的,用力地握着我的手,晃了晃,一笑,冻红的腮帮鼓成两颗苹果,这使他那双灰绿色眼睛显得比往常更加透彻。
三个时辰后,我随同他们前往阿敏达家。途中我他们还给芒海拜了年。又从他家带上他的两个外甥。这么一来,拜年队伍从原先的十余人一下子扩到十五六人。正月的白天很短,抵达阿敏达家时已经是暮色沉沉了。遥遥地望见她家烟囱吞吐着青烟。在冬季灰色天幕下,一缕烟仿佛是从地底直直地涌向苍穹。
从那个夜晚至今,我经历过很多有歌声、欢呼声、尖叫声的夜晚。
但是,在我的回忆里没有一个夜晚的时光能抵过那次。直到现在,此时此刻,只要我稍加不小心,它便将我拽进它那甜蜜、温暖、玄妙与怅然混合为一体的旋涡中。仿佛我的前半生都凝固于那短短的几个时辰。
对于我们的到来,阿敏达并没有表示丝毫的喜悦与惊讶,也没有露出该有的——我始终觉得她应该表露——夸张的热忱。这么讲吧,即便是见到了我,她的脸上没有表露些许的异样。我们先是恭恭敬敬地向那木罕老人问安,因为我们都喝过酒,生怕冒犯老人家。然后我们都一声不响地进了屋——这点我不确定。也许我们并没有一声不响。也许只有我一个人不声不响。
屋子很小,只有里外两室,没有独立的客厅。这种居室在沙窝地很平常。大一点的外室有盘铺着毛毯的土炕。当地摆着圆桌,配有五六把椅子算是客厅了。里间是那木罕老人的寝室,有盘暖炕。灶房在屋子东侧。我们当中还有三个女的,我已经想不起她们的名字了。她们二十三四岁,其中有一个与马脸道尔吉谈恋爱,这让我多少有些开心。虽然我其实更希望谈恋爱的是羊脸道尔吉。
我们的酒席很快就开始了。为了能使欢聚不至于因醉酒而迅速结束,我们放慢了节奏,你一言我一句地说些笑话,借着大笑散酒。阿敏达和胖脸女孩一直忙碌着给我们备酒菜。我们的笑声——或多或少有些夸张——一阵一阵的,几乎要把屋顶掀翻了。大约过了两个时辰,我们当中有几个已经沉醉,爬到炕头昏睡。等到临近午夜,只留下我、羊脸道尔吉,还有一个话语不多、酒量却很惊人的年轻人。当然还有阿敏达和那个胖脸女孩。这之前我们也跳过交谊舞,那个年代正时兴那种娱乐。不过因为地方太小了,每次只能有四个人跳舞。所以,整个晚上我都没怎么离开座位。我喝了好多酒。我也与阿敏达说了些话,都是些无关紧要的。比如,好久不见了,学业难不倒我,青城比大漠镇人多啦,等等。(一定就是这些,不然此刻我不可能想不起来。)也许是炉火的烘烤,抑或是睡意昏沉,渐渐地,屋子里安静了下来,我们几个的说话声也变得很低。炕头挤满了人,呼噜声此起彼伏。阿敏达进进出出,在铁炉旁堆起了火炭。空气沉闷,我脱去了外套。我喝酒上脸,从一旁壁柜镜子里我照见了我变得通红的脸颊,就连脖子也是。这让我或多或少有些沮丧。若不是阿敏达脸上没有露出丝毫的困倦,我想我也许早早地找个地方睡了,或是驾着摩托车回家去了。等到胖脸女孩也休息了,桌前只剩下我、阿敏达和羊脸道尔吉。
“小道尔吉,你听着,大学一毕业我就会娶她。”我冲着羊脸道尔吉说。他听了,脸上慢慢地堆起他那惯有的不出声的笑容。那样子好像又在说,这只是个玩笑。他的眼睛瞥了一眼阿敏达,又重新落到我脸上。而我,始终没看阿敏达的脸。我斜过身,几乎把脸贴到羊脸道尔吉脸上。
“你不信?”
“哦。”
“你就是不信。”
羊脸道尔吉抬起手,用手指沙沙地抓了抓头皮,仍旧不吐半句语。阿敏达从一旁说:“是呢,他没有撒谎。”
没等我扭过头接住阿敏达的话,听见她咯咯的笑声。
“阿敏达,你听着,我迟早会把你娶回家。我发誓,我没有喝醉,绝不是酒后胡言乱语。你是我的花斑蝶。”
我把身子一拧,这下我的脸几乎贴到阿敏达脸上了,直直地盯着她。她上身微微向后撤着,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她永远是这样,用一双淳朴而宁静的眼睛盯着你,嘴角挂起浅笑,瞬间将你拖入无限的遐想。而她自己呢,又会隐入那缥缈的、雾霭沉沉的爱的神秘境遇。
“你记住了没有?”
“什么?”
“离天堂最近的蝴蝶。”
“哦。”
“有一种蝴蝶生活在高原雪上,它们的翅膀像丝绸一样的柔软,身上还有珠红色的圆斑。你看着我。”
“我看着你呢。”
“你不要笑。”
“我没有笑。”
“你在笑,你的嘴唇在动。”
“那不是笑。”
“那就是笑。”
阿敏达挣脱出我的胳膊,站起,开始收拾桌子。桌上很糟糕,杯盘狼藉。我好像醉了,脑袋昏沉,只觉颅顶压着十个腌菜瓮。我将双手相叠,趴到桌子上。大概过了十几分钟,或者比那更长,我不确定。我醒来后,发现桌上只有我自己了。桌上已经被清理了,灯也被关掉。铁炉烧得直冒热气。地上尽是鞋子,炕头尽是脑袋和穿着棉裤、毛裤、绒裤的胳膊或腿。抬脚到外面,透凉的夜风狂欢似的席卷着我。泛着紫色光芒的夜色间,一道薄薄的光墙从灶房门缝间射出来,我走过去,推开那门。黏糊糊的水蒸气扑面而来。挨着屋顶能看到水蒸气像是云层似的飘浮,云层的一角被灯光染成橘色。在那橘色云间以及搭在横木上的羊毛大氅下,露出半截女人的后背,女人的马尾辫,女人的两条胳膊,插在玻璃瓶的蜡烛,沾水的锅盖,冒着热气的碗碟,女人烫红的手——我站住了。
我只是停顿了片刻。我没有犹豫。
那一刻的我不是后来的我。后来的我是另一个我。这些年,我总是如此猜想。不然,我怎么可能从我布满冰雪的高原上跌落下来呢?
她弯腰的姿势,她向我展露的毫无提防的姿势——我没有立刻扑上去。锅底黑乎乎的水被她搅得打起小旋涡。脏兮兮的水身,快速地旋转,不停地旋转,旋出裸露的沙包、蓬松的驼毛、翻滚的沙蓬草、龟裂的手掌、摇摆的风柱,灯苗左右扑闪,我抬胳膊,猛地一扇,摞到一起的碗碟、女人湿漉漉的手,铜色腮帮,低垂的几绺头发,都不见了。
稠密而柔软的黑包裹着我。
夜的本质是柔软的。柔软中整个黑夜发出低音而甜腻的呢喃。那不是雨丝落在树叶上的声响,不是鞋底与湿漉漉的地砖摩擦的声响,也不是某只翅膀湿透的虫子爬行的声响。
那是我的呼吸。还有她的。
冬季漫长的朝霞终于驱走了幽暗的晨色。我没有留下与他们一同吃早茶。我匆匆离开那里。在门口与宿醉未醒的马脸道尔吉撞个正好,但我俩谁都没说话。不知为何,我从马脸道尔吉眼神里捕捉到意味深长的、只属于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心照不宣的鼓励。当然,当我跨上摩托车,踩实油门就要离开时,阿敏达走了过来,握了握我的手,用类似姐姐的口吻轻轻地说了句:“回去好好读书,你和我不一样。”
6
1998年7月大专毕业后,我放弃在大漠镇某中学当音乐教师的机会,执意留在青城。起初,我没有找到工作。到了秋末,我在青城一个名叫锣鼓巷的巷口摆起了地摊,零售从京城批发回来的秋衣秋裤、棉衣棉裤、围巾毛袜。对这份勉强糊口的营生,我其实没有一丁点儿的热忱。如果不是从一条秋裤或秋衣上获取十一二元的毛利,无论如何我都很难在凛冽的寒风、呛鼻的灰尘中坚持下去的。同时,我还利用晚上时间到雪地苍狼酒吧唱歌,我把这个称为“卖嗓子”。
当我抱着吉他,在酒吧甜腻空气与炫目灯光下,唱起一首首悲伤的爱情歌时,我常常把自己唱哭——如今的我早已原谅了那个多愁善感的我。我也毫不怀疑多愁善感源自那间逼仄黝黑的灶房、潮乎乎的水蒸气、柔软的羊皮大氅、烧焦了似的碎发,还有毒辣的大太阳、草垛、镰刀、歪脖子树、羊肠小径、沾着草汁的镰刀、羔羊的嘴唇。很多年以来,它们轮番地充塞着我的回忆。而回忆的天幕下,在它银灰色浓雾中,一张戴着头饰的女人脸不断地若隐若现。头饰两侧帘子缀满红玛瑙、绿松石,用小小的银豆串连的穗子——它们以无可比拟的雍容姿态向我宣告我初恋的结束。或者说,用它们源自古代游牧民族庄严的造型告诫我,生活并不是我想象得那么热气腾腾。
是的,阿敏达并没有嫁给我,甚至都没有等我毕业。
这倒不是我对她不够真诚,也不是我停止对她的追求。在学校时,我常常给她寄去厚厚十多页的情书,偶尔里面还夹着树叶、照片、明信片什么的。但是,我从未收到过她的回信,一封都没有。至今我都不知道我的那些情书是被她烧掉了、撕毁了,还是被丢在某个木质邮箱底。关于那些信我也从未向她提起。但我不怀疑她是故意不回信。不然,当蒙着她的头巾被掀起,她的眼神穿过好多个肩膀不偏不倚地与我的视线相撞瞬间,她的双眸间闪过旁人不易察觉的忧伤——应该是忧伤的神色。
此时此刻我都很坚定。不过,也许是我的幻觉。
那是个冬季极寒的凌晨——又是个天气糟糕的日子。
眼下亦是。
秋雨中的都市夜晚,阴郁、灰暗、潮湿,从高架桥走过几个缩着脖子的人。极寒的凌晨,哦,雨水好缠人。
还有凛冽的北风。
浩浩荡荡的送亲队绕着堂哥家的屋子转圈。有驭着两匹马的双轮宽床马车,有轮子高过我的大型马车,有用苫布遮罩的带棚子的马车,还有用羊肝红色绒布笼得严严实实的小马车——棚内主人是阿敏达。这些马车都是老木匠手里遗留下来的。
她终于乘上仅属于她的高大的、结实的马车。
我站在堂哥家屋前的空地上。那里铺着两张毛毡。一会儿阿敏达会踩到那上面。从我一侧临时搭建的帐包不断传出洪亮的歌声,民间器乐奏出的令人不由跟着哼起的曲调。而以帐包为核心的巨大漆黑里不断传来马蹄声、小孩的尖叫、狗吠、马嘶叫。还有喷着火星子的烟囱、带着幼崽的虎斑猫、扑突突飘飞的风马旗、端着茶壶急走过的女人、横冲直撞的晨风,以各自的招数制造各自的聒噪,驱逐荒野清晨的宁静。当堂哥牵着阿敏达的手,并肩站到毛毡上时,她的头巾被风掀起,又被风遮掩。而就在那瞬间,我捕捉到了仅属于我和阿敏达的三秒。她瞥了我一眼。
很匆忙的一瞥。
天大亮时,我已经坐在家里的铁炉前,守着一只从羊圈被我抱回来的羔羊。羔羊的四蹄冻得硬邦邦的,如果我晚回一会儿,它就会被冻死。烤着暖乎乎的炉子,我开始揉搓我的耳朵。路上我大概是忘记放下棉帽的护耳了。我没有感到疲乏,也没有感到困倦。耳朵生疼,发痒,我无法停止揉搓。太阳升起后,我到羊圈看了看,又有两只母羊下了小羊,我把小羊抱回屋放到炉旁。屋里屋外都很寂静,除了木头毕毕剥剥的碎裂声外,什么声响都没有。羔羊也没叫。
前方,几盏灯下,有一把长椅。长椅后面是锣鼓巷花园。早年的锣鼓巷已不在。我沿着花园橡胶道向花园深处走去。我的左侧有间锥形房顶的小屋,突出的门楣上用铁架固定着四个字:青城驿站。对于那个曾经在这附近摆摊的自己,我懒得回忆。我只记得,与相邻的几个摊主相比,我从不叫卖。也不会坐在有厚垫子的椅子上。多数情况下,我对冬季短暂的白天感到厌烦。每天出摊也很晚。如果当初不在酒吧谋生——其实对于当初的我来讲,那是一种追梦的日子——我可能老早就离开了青城。不过,我也不确定。因为阿敏达嫁给我堂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回沙窝地。我还正儿八经地谈起了恋爱。
对方年长我三岁,不过看起来要比我小好几岁。她脾性很安静,爱笑。
除了突然的偏执外,几乎没什么令人接受不了的习惯或者想法。我们很少发生矛盾。她在一所大学读本科,学语言学的。我们交往八个月后住到一起。偶尔,她会跟着我到雪地苍狼,但她从不喝酒。她的老家在北方草原深处。那里,到了隆冬时节,更北的狼群就会出现在她们家牧场上。
“我的祖父年轻时经常猎天狗。天狗,你知道的吧,是狼,呸呸,不能说这个字的。我的祖父是个厉害的老猎人。我祖父说,万一在荒野山地撞见天狗了,而天狗也刚好准备攻击你时,你就得这样撩头发,这样——”她说着把手伸过我的后脑勺,抓了抓我的头发,继续说:“把头发甩起来,甩出火星子,天狗就会怕你。”
“假如是女的呢?”
“唱歌喽。”
“还不如尖叫。”
“那会激怒天狗的。”
“嗬!荒唐。”
“真的,到了初春,兔子的眼睛会变成蓝的,视力变得很弱,只要你能不出声地靠近了,就能空手逮住兔子。”
“那你的祖父不用铁夹子猎兔子吗?”
“用啊,天气贼冷贼冷的时候,祖父用马粪煮铁夹子,然后埋到某个动物的尸体或者天狗的穴口附近。被铁夹咬住腿的天狗想用牙齿咬断铁夹子,哪能咬断呢,根本不可能。舌头还会跟铁夹子粘到在一块儿。你到底有没有听?”
“听啊。”
“你没有。”
“我有。”
“你在想什么?”
“蝴蝶。”
“什么?”
“雪地、狼穴、猎人,还有沙窝地、土墩、老婆子土螺。”
“你没有。”
“我有。我会用马车娶回你的。”
“你确定是马车?”
“是。”
“是什么样的马车?”
“跟古墓出土的那种差不多。”
“你不爱我。”
我没吭声。
“是不是?”
我们并排躺在一间宽敞的屋内。她又重复了一遍。然后见我闭上眼,她起身——她好像忙了一阵。等到屋内恢复宁静我睁开眼。她再没有来见我。
一间很宽敞的屋。阳光从窗户外洒进来,落在壁布上,暗绿色壁布。许久后,阳光从那上面移去。再没有别的。
7
过了五六年,我与三个校友及我的第六任女友组建了乐队。乐队的名字叫“歪脖子树”。我们在青城北二环租了间工作室。从我们工作室西侧的窗户能望见青城火葬场。每当土灰色烟囱吐出青烟时,车子(他是马头琴手)会说一句:“哦,老天爷又少了一个孩子。”
“那你赶紧给老天爷造个儿子啊。”鼓手小肖往往会以类似的话反驳一句,然后我们就发出大笑。
我们乐队的主打歌歌词多数是关于“死亡”“重生”“来生”或者“诀别”的词句。我们有时候谈论歌词到午夜。有时候因为一个歌词的取舍争得面红耳赤。
“对于一个人来讲,爱情先于生命死亡,青春先于激情死亡。”车子说。
“爱情与生命同样永恒。”小肖说。
“这世上没有永恒的,除了世界本身之外。”车子的女友说。
“我们假设爱情是永恒的。”车子冲着他女友说。
“没有假设。”
“我的意思是永恒的主题,艺术永恒的主题。”小肖说。
“那都是一种幻影。”
车子的女友是个油画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当我们在工作室排练时,她会在一旁画画。她的画我看不明白,没有具体的人像,也没有具体的物像。都是蝌蚪似的,或者音符一样的曲线与斑点,扭曲的山体、树木,飞驰的马桩。
“我倒觉得爱情总在回忆里。”车子突然说。
“是不是啊,嘎纳斯?”小肖问我。
“回忆本身是真实的,还是真实本身是真实的?”我说。
“回忆。”车子的女友说。
“是。”我说。
我们偶尔也会到草原拍MV,到大学校园免费演出。有那么一次我们还参加了青城的春晚。等到我三十五岁了,我已经忘记交了几个女友,八九个,或者更多——假如把那些三五天的交往也包括进去的话。到了三十八岁那年,我莫名其妙地对谈恋爱产生了一种心理上的厌倦,对爱情仿佛产生了生疏感。有那么一两年,我身边没有任何女人。我们的乐队也解散了。没有特别具体的原因,或许是因为我们的歌老是在自我重复,用车子的话讲:“跟不上时代的节奏,掐不准时代的脉搏。”我们在雪地苍狼(后来改名叫蓝色妖姬了)喝了顿散伙儿酒。那次车子的一个女同学也在。我给她唱了首《花斑月》,是我们乐队当时最火的歌。也不知为何,她哭得稀里哗啦的。哭累了,她跟我说,她特别喜欢这首歌。不过,我趁着女人上卫生间溜掉了。那是我头一次主动地逃离“爱情”。这点毋庸置疑。
我很明白,如果继续下去我和这位穿身黑衣裙的女人必定会有故事。走出酒吧,我走在青城繁华的街道上——虽然我排斥类似的形容,但我也找不出别的词句——和此刻一样,我像是走在一座与沙窝地相差半个世纪的时代里。在青城生活的二十余年间,青城一年一个模样。用车子的话来讲:“我们在制造时代,时代却又不停地甩开我们。”其实,这些年,沙窝地的变化也不少。人们早已习惯了为期三个月的禁牧,遇个干旱年景人们依旧不厌其烦地清除醉马草。那么我所谓的“半个世纪”的差别又是什么?我想,是我本身,是我面对我自己时的陌生感。这些还得从我再次与阿敏达相遇之前讲起。
我三十岁之前,出于对我的担忧,母亲也会与我提起我的人生大事。而我总会以各种理由搪塞。后来,等到我过了三十三岁,母亲便不再直面提起,而是用一种怅然的语调跟我提起结婚后离开沙窝地的年轻人。她说:“嚯勒嘿的,孩子们都离开沙窝地了,我们的羊脸道尔吉给一户牧驼人家当了赘婿喽,马脸道尔吉成了城市人喽,在大漠镇安了家喽,芒海的两个外甥也当了国家干部喽。”
“额吉,要不你跟我到青城吧。”
“哦,不不,那里没有一个我认识的人。”
“要不您到大漠镇吧。”
“不不,那里也没有几个我认识的。”
“慢慢就都认识了,您可以经常到芒海叔叔的店里去坐坐,咱沙窝地人经常到他那儿。”
“不。”
“为什么呢?额吉,我是没法回来陪您的。”
“再有几年你的阿拜就会回来的。”
这是我从收到父亲的那封信之后,母亲头一次与我正儿八经地提父亲。而“你的阿拜”几个字,具有某种我不可抗拒的冲击力,瞬间将我推至那个一字一句读信的午后。这使我很烦躁。同时,我也为我的烦躁而烦躁。我立刻离开沙窝地,前往大漠镇,然后去找芒海,因为我想知道父亲当年究竟为何入狱。
我想知道更多细节。
芒海在小镇买了间向阳的车库,倒腾古董。店面很小,五六尺长的玻璃柜内一溜摆起材质不一的鼻烟壶、烟嘴、毛主席像章、成串的马钱、银碗,靠墙的货柜内列着七成新的毡靴、绣云图的马海、景泰蓝马鞍、浸着煤油的马灯。
“嗯,我想想,对,是1978年秋季,那年沙窝地开始实行包产到户。到了秋天,你父亲跟往年一样,到打秋草的地方打草。等他打完了草,打算运回家里,但是,那片草场已经是别人家的了。人家弟兄俩来了,截住你父亲要你父亲掏钱。你父亲当然不愿意喽。三人就在野地发生了口角。那兄弟二人呢,把你父亲打下的草给烧掉了。你父亲呢,就用四股叉把那大的给捅了,把人家造得瘫痪了,走不了路了,后来死了。简直就是灾难。”
“的确是灾难。”
“不过,我倒觉得那都是命,谁都无法绕过去的劫数。你瞅瞅我,我把我自己给困住了。嗬,我不喜欢提起过去。”
芒海患了脑梗,右胳膊右腿不听使唤,走路离不得拐杖。
“为什么?”
“骗局,都是骗局。”
“谁设下的?”
“我们自己。”
须臾,我俩都沉默着。他安静地看着马路上穿梭不停的车辆。
“那也成了古董了?”我指着靠货柜的木质轮子说。
“当然,你瞅瞅那铆钉,那可都是老件。”
“是从老式马车上卸下来的?”
“的确是。”
“我没见过,我只是听我祖母提起过。”
“没人见过,都是传言。说是有过,就连咱沙窝地的老木匠也是听老古人讲的。”
“哦。”
“前几天她还来过我这儿。”
“呃。”
我俩的视线不约而同地撞到一起。
“她还老样?”
“你是指模样吗?”
芒海停顿了些许,然后说:“她现在就在布拉格敖包那边,每年夏天她都会在那里待上三四个月,算是走夏营地。”
芒海仰起脸,眼睛从老花镜上空直直地盯着我。
“哦,我有十五年没见到她了。”
“你可以去看看,我的意思是,你或许相信一些美好的事情一直在延续。毕竟,我们活一回所能留下的只有思念。”芒海平静地说着,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他额上的褶子比往年深了许多,好比是用刀子划出来的。
“假如那些都是幻影呢?”
“所以我才说一切很可能是骗局。”
离开芒海的店,我驾着一辆黑色四驱车前往布拉格敖包。从小镇出发,直直地向北。我没有走国道,也没有向途中牧人家问路。我想我能找到。
这是一种毫无间隙的距离,就像此刻,我在雨中,在幽暗的公园里漫步,但我竟然嗅到她身上的体香。这的确是一种毫无隔阂的拥有。
灰白的单车道穿过沙丘地,继续沿着平展的滩地前行。滩地南北距离足足有三十里地,一条柏油路横过中间,将滩地分为南北区。很久早以前,这里住着一户郝尼楚特氏台吉家。据说家里的畜群上万头。后来被圆帽土匪活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这里还是一个后来嫁给王爷成为福晋的女人家。只是现在什么都没有,据说这位福晋的娘家人被一场突如其来的鼠疫夺走了性命。屋子也被烧毁。这里也有过狼群。关于猎狼的传说一直是很多老人口中的谈资。
太阳从午后的灿白色变成娇红色了,路旁灌木丛都被染上一层橘色。东边的天空上涌起大片的白云,云脚却是黑乎乎的湖蓝色。过了滩地,望见布拉格敖包。敖包两侧有左右肩膀似的坡。东侧膀下有一户人家,南侧还有一户。这一户有院子,屋前一里地距离高压线铁架依次排列。路从那震慑人心的铁架下延伸。前方,小小的土屋。看样子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造的,墙脸贴着青砖。墙脸当中有门,左右各有窗户。原先的木质格子窗换成铝合金的,怎么看都与整个屋子不搭调。屋前玛尼宏祭台上的风马旗很旧了,成了灰白的布片,上面印着的飞马图早已不见。羊圈在屋子东侧,除了暖棚是用土砖垒砌的,其余则是用铁丝、树干、护板等组成的方形院子。那里黑乎乎地铺着羊粪。
屋门挂着锁。
暮色渐暗,娇红的夕阳终归是下去了。先前满眼的橘黄色褪尽,大地回到原先的铁锈色。东边,长着大片车前子、青芨子的地方,有人赶着羊群往这边走来。我从走路姿势认出是阿敏达。她大概没有认出我,向这边看了看,保持着原先的步履,尾着羊群。等到她把羊群赶回圈。
那一刻我什么都不想。我只是在看着她越来越近。
四周终于被朦胧的夜色覆盖了。走近了,阿敏达把遮阳的帽子取下来。遮阳帽子是那种自制的,整个面孔上只露出一双眼。我没说话。依旧站在屋前。我脚下扔着五六根烟蒂。
“来了?”她说。
“嗯。”
第三天中午,我回到青城。令我自己都惊讶的是,没过几天,我竟然与一个比我大七岁的女人谈起了轰轰烈烈的恋爱。女人原先是某个歌舞团的舞蹈演员,与我认识的时候是个还没有成功作品的编导。认识的第八天,我俩租了套公寓住到一起。她离过婚。但一直没有生育。用她的话来讲,她来人间不是为了生儿育女的。我好像也是。很长一段时间——其实到最后——我俩谁都没提起结婚的事。在一起的第三年头上,有天早晨,她搬走了。临走,冲着我很平静而礼貌性地笑笑,说:“你给我讲的传说故事都挺有趣的。”
“那些不是传说故事。”
“还有关于那什么毒草的,嗯,什么来着,对了是叫‘醉马草’的,还有三个‘道尔吉’的,不过,最关键的是关于一个女人的,我都记住了。”
“你没必要记住。”
“算了,就这样得了,还有,你真够不真实的。”
“哦。”
女人走了,留给我的是她送的一套茶具,还有她买的窗帘、台灯。
我没有难过。或者说,我没有特别的难过。我只是把自己关在屋里睡了几天,然后写了些歌。不过,没有一首是完成的。后来我帮着几个年轻人策划着出唱片,联系演出地点。同时,我也用大把大把的时间睡觉,胡思乱想。
8
安葬完父亲后的几年里,我多数时候在大漠镇。一方面为了方便照顾母亲,另一方面是随时可以与阿敏达见面。父亲死在监狱那边送去给他治病的医院里。他六十八岁,患了前列腺癌,在监狱里待了整整四十年。他本可以早点出来,但据说他在里面时把狱友的下巴敲碎了。
为了打发时间,我经常到芒海的古董店。他的店比原先大了两倍,门匾也换成“杭林人银饰店”,除了销售旧物外,还出售各种新款的头饰、手镯和项链。
“帮我请个老喇嘛。”有天我跟芒海说。
“怎么,想要在老家造宅子?”
“不,老梦见父亲。”
“哪种梦?”
“乱七八糟的,梦里他老是在我身后出现。”
“只是个梦。”
“我看到他的眼睛了。”
“他也看着你?”
“好像是,和我的一样,他的眼珠也是灰绿色的。”
“嗬,血脉里的东西啊,没法割舍。太阳的土地哟,咔嗒咔嗒,疾驰的马车,驭车的人哦,马车消失在黛色地平线上喽。”
“你唱得越来越不好听了。”我盯着芒海那双从灰绿色变为暗灰色的眼珠说。
“那又怎样?唱歌的人都死了,歌还在。就这么简单,你说呢?”
父亲的骨灰埋在歪脖子树下。起初母亲觉得不妥,因为歪脖子树挨着滩地,同时从那里又能望见我家房子。在沙窝地,人们忌讳坟地选在能望见家的位置。不过在我的坚持下,我们还是将父亲的骨灰安葬在歪脖子树下,具体位置选为树东侧,腰一样粗的树或多或少能挡去我家房子。
请老喇嘛回到沙窝地的那天,天气很热,干燥。母亲要我待在屋里,听老喇嘛念经。可是我一刻也待不住。我到处走走,有五六只羔羊,其中一只嘴唇起了脓包,嘴唇难堪地裂开。我从这只羔羊的脖子下捉去三只胖胖的狗豆子。然后把狗豆子塞进母羊嘴里,母羊嚼着吞掉了。也许是春季以来下过几场小雨,这一年滩地上没有长起醉马草。面对父亲,我始终找不出任何一句话来表示该有的怀念,即便是在心下,我也没有念叨什么。我本想把那封信拿到他坟前撕掉,可是它被我严严实实地夹在书页内。
到了秋天,我去见阿敏达。她还在布拉格敖包那边。那次,我没有在她家留宿。临别,她跟我讲,秋末她儿子要结婚了,邀请我参加婚礼。
“你会来的,是吧?”她说。
“是哪天?”
“阳历的10月3日,你们城里人习惯说阳历。”
“我什么时候成了城里人?”
“好多年前。”
“那是什么时候?”
“在你家清除毒草那年。”
“哦。”
“不是吗?”
“我不知道。”
“马车呢?”我说。
“哦,不用了吧。没人会造那种马车了。”
婚礼那天,与二十多年前一样,堂哥在屋前搭了帐包,款式上却比当年漂亮得多。里面的空间也很大,足足摆了三十桌。堂哥对于我的到来表示很欢迎——不知为何,我对堂哥没有丝毫的亏欠之感,从未有过。他用三杯酒邀我当婚礼主持人。也许,了解内幕的人会觉得很滑稽,但我自己是没有这种感觉的。我甚至觉得,那个将要为人之夫的年轻人,是我的孩子。等到上午十一点半,客人们已经坐满了帐包。我穿了身佩有鼻烟壶的长袍,戴上新买的礼帽。帐包外飞起了八个硕大的红气球,每个球体上都印着大大的喜字。天气很好,万里无云。一声爆竹声,有人喊:“来了,来了。”帐包里传出众人的歌声。这之前,已经有三十多人牵着十匹马在一里地之外的路口等候——按照规矩,送亲来的女方家客人先是驱车抵达那里,然后让新人和嫂子等换乘准备的马。先来的一拨人驾车绕着帐包转三圈。车窗都敞开,能听到从里面传出的歌声。这些车辆可不是什么两轮或者四轮的马车,而是金龟子壳似的泛着光的轿车、越野车,以及能装四十多人的客车。有无数条胳膊从车窗里伸出来,挥着,有的还握出颜色鲜亮的纱巾。尘土飞扬,热浪扑面。车尾着车,像是浩浩荡荡的巨型蚂蚁阵。蚁阵头尾相接,将我们围拢。很多人情不自禁地发出尖叫,还有女人泪流满面。几个穿着长袍的男人——虽然闷热的天气已经使他们不停淌汗——站到屋正南玛尼宏祭台一旁铺着毛毡上。毛毡上摆着小桌。桌上有两瓶酒,一盘盛着羊头的油饼,羊头的额部放着一块圆形道格(其实就是奶酪)。我走到祭台东南侧,那里铺着两张为新娘下马准备的毛毡。很快,四匹马停在两张毛毡上。我一手端着银碗,一手拿着话筒,一边用酸乳点着马额头,一边绕着新人吟诵赞词。
毫无疑问,那一刻我心如止水。
完成仪式后,我跟新郎说:“你得抱着新娘下马,与马鞍子一起抱下来。”
“叔叔,一定得把鞍子也一同抱下来?”
“是的,骑着鞍子下来。”
这件事传到网络上后,惹得网友们骂声一片。说什么的都有。但我根本不在乎。对于陌生人的各种猜疑与责问,甚至谩骂,我也没做任何解释。其实这不是我随意为传统婚礼添加内容。在沙窝地人们心里,灶神为女性。新娘嫁到婆家的第一件就是从婆婆手里接过掌勺,也就是造饭的厨具。那意味着新媳妇就是这个家庭接管灶膛的人。所以,沙窝地牧人屋前风马旗飞马脊上有一轮火轮。也就是说,将新娘与鞍子一同抱下来,代表着迎接了自家火神,而在沙窝地人口中这个火神是不能随意丢下掌勺的。
我突然觉得,她所选择的刚好是这个代表着火热生活的掌勺,而不是我心心念的幻影,所谓的爱情。她也不是我曾看见或者飞舞于我念想中的花斑蝴蝶,而是在雪山高原熬过零下十几度后等来阳光的蝶蛹。她拥抱了活着的飞舞本身。
“嗬呀,都在谈论你。”芒海说。
“我差点成网红了。”我说。
“嗨,那些都是传承了多少代的风俗。他们倒好,嚷嚷个不休。”
“不管他。但是,我发现了一件事。”
“什么?”芒海问。
“她儿子的眼珠颜色可与咱的不一样。”
“那又怎样?”
芒海停顿了许久,说:“你堂哥人不错。”
“闭嘴,你这个老头子。”
我们再也没有提起这事。日子一天天地过去,过了那么风平浪静的两年。我虽与阿敏达不再频繁地见面,但总会隔个三五个月见一次。直到九个月前,母亲来电话说:“你堂哥出车祸了。”
我以为我能在医院见到堂哥。但是,我见到的是躺在停尸箱内的尸体。蒙着面。我陪着阿敏达,以及她儿子儿媳守了一整夜。
我们都缄默着。停尸间一角放着小型播放器,不断传来录好的诵经声。我们几个所做的就是不停地换去燃到底盘的酥油灯。我们点了一千盏油灯。阿敏达看着很憔悴,但她没有在我跟前落泪。她的儿子也是。倒是儿媳妇不停地抽抽噎噎地擦眼泪。
第二天,我们将堂哥的骨灰送到老家。天气依旧是熟悉的干热,我们每个人都蹙着眉头。送葬人中还有羊脸道尔吉,他胖了,显得比年轻时还要精神。芒海拄着拐杖,费了好大劲才往墓穴里放了三枚银圆。晚上,我没有参加答谢宴。直接回到沙窝地。
这一年又是大旱。醉马草依旧张牙舞爪地覆遮着滩地。我跟母亲说:“明天我去砍醉马草吧。”母亲说:“你堂哥刚走,咱就不要动土了。等过了头七再说。”醉马草一天一个样。遥遥地望去,红簇簇的。
“哦,嚯勒嘿,苍天保佑,云在造塔,要下暴雨了。”有天早晨母亲望着正南天际凸起的云层说道。
于是,我在一种焦躁不安中开始等雨。到了午后,云层却不见了。傍晚,又是从西北方向涌出来。夜里,一阵阵雷声从四野上空炸开。空中里不断轰响。第二天,醉马草叶子都变黑了。母亲说,醉马草最怕打雷。
没几天,我回到青城,住进工作室。原先的三个灯泡,坏掉两个,屋里显得很暗。我开始收拾。我想,我得挪个地方。不是大漠镇,不是沙窝地,也不会是阿敏达的夏营地。事实上,九个月以来,我没与阿敏达联系。
今后也不会。
雨停了,或者是没有。也许是帽檐挡去了雨脚。走出花园,我沿着一条黑漆漆的小巷走去。路灯从裸露的树枝间洒下病恹恹似的光,几乎照不亮路面。路牙子直直地向前延伸,在距我百米远插进一团黑里,不见了。一会儿,一豆光从那团黑里慢慢地越变越大,越变越长,很近了,嗡嗡响着从我身旁发出闪过。紧接着又出现一豆光。不过这次的很快,转眼间从我身旁闪过。同时,拖来长长的轰响。等过去好久了,小巷里仍回荡着刺耳的回音。小巷仿佛在摇晃。仿佛一辆超大的巨型马车正拖着整座城市在疾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