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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良好农业发展现状及我国GAP 前景展望

2023-04-06郭云霞曹志艳郝庆红苑士涛朱自平董金皋

河北农业科学 2023年1期
关键词:规范农产品标准

郭云霞,曹志艳,郝庆红,苑士涛,朱自平,董金皋,*

(1.河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1;2.河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1;3.廊坊市农林科学院,河北 廊坊 065000)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给人们的身体 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因此,要加强食品安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使我国农业发展逐步实现“生态化”“自然化”“再生化”“现代化”“品牌化”。

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GAP)[1]作为一种适用方法和体系,其核心就是通过源头管理、全程追溯、可持续发展措施,生产安全和高质量的食用和非食用农产品,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2]。良好农业规范是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保障体系,其体系框架涵盖环境(土壤、水、能源和废物管理、野生动物和景观)、农业活动(动物生产、作物生产和保护、收获、加工和储运)和福利(动物福利和健康,人类福利、健康和安全)等[3]。GAP以危害分析与关键环节、良好卫生规范、质量管理体系为基础,通过对农产品或畜产品产地的环境、生产管理、产后储藏运输等关键环节进行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并根据危害程度采取相应技术措施进行控制,全面确保食品质量与安全,实现农业生产与环境、资源、经济及社会可持续的协调发展[4]。GAP 已成为全球提高农产品安全生产,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农产品需求的有效手段,对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和食品质量安全起重要作用。

为顺应全球经济发展变化,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推进GAP 认证工作的进行。“十三五”期间,我国提出了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中明确指出,支持建立生产精细化管理与产品品质控制体系,采用国际通行的良好农业规范,塑造顶级品牌农产品,使产品跨越国外技术贸易壁垒,获得国际信赖和认可,提高我国农业企业进入销售终端(超市、电商等)的竞争力,畅通全球市场。基于此,梳理了国内外良好农业规范发展历程与发展现状,针对我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GAP 的发展建议。

1 国内外良好农业规范发展历程

1.1 国外良好农业规范的起始与发展

良好农业规范(GAP)是一套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产生高质量产品的规范体系,以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为生产者提供较好的社会与经济收益,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保障,因此,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中得到重视和推行。由于各国国情的差异,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及亚太地区等制定并不断完善适宜的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标准[5]。数据显示,截止到2019 年9 月,全球有112 个国家、近14 万个企业或农场获得了GLOBAL GAP(前身为EUREP GAP)认证,全球范围内颁发的有效证书数量超过了18 万张[6]。另外,各国还积极推动本国GAP与GLOBAL GAP 的相互认证工作,并简化认证流程,目前GLOBAL GAP 与全球20 个国家和地区的GAP 认证体系签订了基准性比较协议,如智利GAP、新西兰GAP 等。然而,各国存在着明显差异,GAP 的具体内容与实施情况不同,在GAP 的具体内容方面,澳大利亚侧重于关注微生物、化学和物理的危害,美国侧重于关注微生物污染等;在推行实施方面,肯尼亚、海地、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关注GAP 的实施,肯尼亚南帝县通过培训农民采用GAP 标准种植玉米、储藏粮食,有效降低了玉米中的黄曲霉毒素污染问题[7],海地北部农场依据GAP 标准种植可可和咖啡[8],印度农场主采用GAP 标准种植芒果,收益和回报明显高于普通种植标准[9],由于各国国情不同,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的实施对农场的影响还受到农场规模、农业管理部门管理水平和国家政策等方面的制约[10]。此外,GAP 的实施还有助于改善劳动者的卫生和健康,使生产流程现代化,提高产品的产量和质量[11]。

1.1.1 GAP 发展背景 1986 年英国的疯牛病、转基因等一系列问题提高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在此背景下,1997 年欧洲零售商首次提出了主要针对生产初级农产品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操作规范,确保初级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注环境保护、动物福利及人员健康等一套规范体系,形成了良好农业规范的雏形。欧盟起初的GAP 认证标准只涉及蔬菜、水果和花卉等[11],2007 年更新了GAP 内容,并更名为“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 GAP),目前主要涉及观赏植物、蔬菜水果、养殖、咖啡生产、综合农场等产业。欧洲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包括控制点及遵循标准、检查清单、总则3 个部分,GLOBAL GAP 认证在欧洲的推广施行,为生产者提供了广阔的销售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了“从土壤到餐桌、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质量追溯保障,最终提供可信赖的农产品。同时,采用良好农业规范进行农业生产,可有效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农民收益。

1.1.2 澳大利亚GAP 的发展 欧盟的EUREP GAP 和Freshcare 在澳大利亚是公认的良好农业操作规范。

澳大利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统一由“澳新食品标准委员会”(Food Standards of 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FSANZ)组织制定[12],分为强制性和非强制性两类,政府制定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致病菌等安全方面指标为强制性标准;行业协会制定的关于色、香、味等品质方面的指标为非强制性指标。农产品的所有认证主要由行业组织或大集团公司发起,均按行业、市场、消费需求设置,专业性强,尤其重视生产过程控制的评定和确认,加注、加贴相应的标识标志即可。主要认证模式包括6 种。

1.1.2.1 鲜活农产品放心认证。鲜活农产品放心认证(Freshcare)是针对园艺作物实施的GAP,包括生产管理、投入品管理、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目前,在澳大利亚已有4 000 多家种植业者通过了Freshcare 认证,且每年增长数量为1 200 多家。

1.1.2.2 粮食等级认定。粮食等级认证是由澳大利亚小麦局(AWB)和澳大利亚谷物协会联合制定,根据大小、营养成分、水分等不同指标,对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严格分级标准,实现优质优价。

1.1.2.3 质量保证。质量保证(QA)是澳大利亚20世纪90 年代初期根据ISO 9000 标准建立的适合农产品生产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澳大利亚已有43%的农产品生产者采用了QA 系统和生产质量管理模式,其中17%的牛场采用了Cattlecare 模式,2%的羊场采用了Flockcare 模式。

1.1.2.4 畜产品识别追溯系统。畜产品识别追溯系统(NLIS)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开发的强制性畜产品识别追溯信息采集系统,建有国家数据库,可实现家畜从出生到屠宰及加工、销售的全程追溯,已被各州及农场主广泛使用。

1.1.2.5 AUS-MEAT 标志。AUS-MEAT 标志是由澳洲肉类品质规格管理局制定,负责监管品质保证计划及产品规格,并统一肉类及牲畜术语。

1.1.2.6 澳大利亚肉类标准。澳大利亚肉类标准(MSA) 是由澳大利亚肉类畜禽协会(MLA) 管理,牛羊肉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并经审核合格后颁发证书和准予使用标识,获证产品必须标注安全等级和推荐的烹饪方法。

1.1.3 美国GAP 的发展 美国是蔬菜生产和出口大国,美国政府不断增强对蔬菜业和水果业的政策扶持,但微生物感染、果蔬质量是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1998 年美国农业部(USDA)发布了《关于降低新鲜水果蔬菜中微生物危害的企业指南》,首次以官方形式提出“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的概念,严格监管初级农产品的微生物含量[6];2013 年发布了强制性的“良好农业规范”,农业产品须经过美国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验证合格后进入美国市场。美国良好农业规范适用范围包含未经深加工直接出售的果蔬以及美国家庭农场果蔬种植、加工、包装等过程中的微生物危害控制分析和潜在危害,对用水、肥料、工人健康和卫生、卫生设施、运输等追溯性要求等。美国GAP 认证自主选择性强,认证关注的果蔬生产加工环节的微生物控制全部是农场生产者实施,易于管理和控制,认证成本较低,农场无补贴,生产者和消费者可获得官方权威的认证产品信息。

1.1.4 日本GAP 的发展 2005 年日本首次制定和实施了“良好农业规范”。随后日本国内大型零售商和非营利组织制定了各个领域的“良好农业规范”;2016 年日本针对果蔬和谷物、农产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者雇佣条件和生产者福利等修订并颁布了新版GAP 规范[13]。日本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属于团体认证,认证团体及组织每年接收严格审查和定期培训,政府会对认证所需费用给予50%的补贴。

1.1.5 其他地区GAP 的发展 以FAO 或欧盟的良好农业规范标准为基础,发达国家不断结合本国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围绕农产品或畜产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质量控制关键点、环境安全、人员福利等方面,因地制宜制定了适合本国国情的良好农业标准体系[9],如智利的Chile GAP 和马来西亚的SLAM 体系等,协同推动了世界GAP 的发展。但是有些发展中国家需要优先考虑粮食安全问题,将粮食价格控制在消费者可承受的范围内,而GAP 标准相对高成本、复杂技术等投入,抑制了小型农场主追求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认证的意愿,因此,需要当地政府给予资金和技术等政策支持,才能有效推动GAP 的快速发展[14]。

1.2 我国GAP 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我国的GAP 理念以国际相关GAP 标准为基础,遵循FAO 确定的基本原则,基于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和与食品安全直接相关的所有食品安全要求,兼顾环境保护、员工福利、动物福利及持续改善措施。2002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15];2003 年发布了《中药材GAP 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16];2005年制定了《中国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2006 年5 月正式实施,同年获得EUROPE GAP 认可,主要涉及到肉制品、果蔬、乳制品等[17];2008 年正式将茶叶、水产品等纳入到GAP 中;2009 年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GLOBAL GAP 关于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体系基准比较的谅解备忘录》[18],实现了中国GAP 与GLOBAL GAP 的互认;2010 年获得了CHINA GAP-GLOBAL GAP 认证证书。GAP 认证为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提供了重要保障,提升了我国农产品的安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19]。

1.2.1 我国GAP 认证的现状 随着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尤其是“三聚氰胺”“瘦肉精”等事件的发生,增加了政府的信用危机和消费安全信用危机,削弱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阻碍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严重威胁到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鉴于此,国家采取多种强制性措施,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从农田、畜牧场到餐桌的全程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及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随着CHINA GAP 与EUREP GAP 互认工作的进行,更多的出口企业只要获得CHINA GAP 认证,可发放CHINA GAP 和EUREP GAP 证书,进入进入国际市场。

2021 年国家农业农村部《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中明确提出,到2022 年初步实现产品质量高、生产效率高、产业效益高、经营者素质高、国际竞争力强的农业高质量发展。优质农产品供给数量大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在98%以上。2020 年我国GAP 认证综合类认证机构673 家,农林牧渔类认证机构236 家,食品类认证机构183 家,环保类认证机构156 家等(图1)。

图1 我国GAP 认证机构数量Fig.1 Number of GAP certification institutions in China

1.2.2 良好农业认证区域 截止到2020 年12 月,华东地区是全国发放证书数量最多的地区,占比为44.58%;中南地区次之,占比为25.4%;华北地区位列第三,占比为12.8%;西南地区占比7.33%,东北地区和西北地区占比分别5.08%和4.37%(图2)。

图2 我国GAP 认证证书区域分布Fig.2 Regional distribution of GAP certification in China

1.2.3 良好农业认证种类与结构 为了适应标准体系发展需要,国家认监委于2011 年、2013 年、2015 年对系列标准进行了修订,认证范围包括作物、水产、畜牧类、蜜蜂类产品[21~24](表1)。目前,我国已经大致形成了全品类、与国际体系相接轨的GAP 体系(表1和表2)。

表1 我国良好农业认证产品种类Table 1 Product categories of good agricultural certification in China

1.3 良好农业认证的主体及级别

1.3.1 良好农业认证的主体 良好农业认证主体主要包括农业生产经营者(农户、农业企业代表、农场自然人或法人,并对农场出售的产品负法律责任)、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农业生产经营者联合体)。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必须和每个注册农业生产经营者签署协议,并确定一个承担最终责任的管理代表,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加农户组织等。

1.3.2 良好农业认证的级别 一级认证即GAP+认证,等同于EUREP GAP,要求100%满足规范中所有一级控制点,90%满足规范中二级控制点(果蔬除外);二级认证,要求95%满足规范中所有一级控制点。

2 我国良好农业规范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经过近20 a 的发展,我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具有区域分布明显、创新性较强、企业为主、合作组织为辅的特征,GAP 认证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提升了部分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虽然我国通过GAP 认证打破了贸易壁垒,但在国际市场中农产品的竞争力仍然不足,国际市场竞争力仍然不足,需要对GAP 认证进行深入探索,推动良好农业规范的实施。

2.1 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我国的CHINA GAP 认证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但是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造成CHINA GAP 认证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总量不足、区域不平衡、行业格局和种类不均衡、缺乏资金支持、认证的主体结构有待完善、认知度偏低[25]等问题,与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的认证相比,其可持续性、发展性、消费者认知度及推广力度等方面薄弱,并未建立起适合国情的有效途径。

2.2 发展建议

2.2.1 以基地建设为基础,树立地方品牌 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全面推进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新发展阶段,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实施科教兴农力度,以农产品GAP 试点基地生产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统一规划、分布落实、稳步推进和协调发展为理念,构建农业GAP 优质产品的生产基地。通过建立管理体系,健全制度规范、强化自我管理和约束,推进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树立品牌意识,巩固基地建设成果,建立农产品质量责任追溯体系;通过向社会公众和广大消费者公开生产主体资质、基地环境、过程管理体系、产品品质特点、等级价格及追溯、投诉、召回等信息和服务能力,进而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消费信心。

2.2.2 以标准建设为前提,完善过程管理 我国GAP制定与执行起步较晚,须借鉴发达国家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的实践经验,分品种、分环节、分层次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深化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点技术研究,因地制宜构建和完善GAP 技术体系,更新和维护我国良好农业规范标准接轨国际标准[26]。联合农业、质检、环保等部门从农业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管理作为关键环节,向生产经营主体免费提供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理论指导与支持,以保证后续有效监管,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生产管理水平,推动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在生产一线得到深入实施。

2.2.3 以积极宣传为保障,提高消费水平 目前,由于农业生产者和相关管理部门对GA 的认识不足,加之GAP 标准相对较高的成本和复杂的技术知识,农民采用GAP 标准进行生产的意愿低。为全面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各级政府应积极引导农业生产者和相关管理部门树立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理念,引导生产者开展系统化管理、实施关键环节控制、着力发展营养健康的优质农产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及某些展销平台等途径宣传优质农产品的安全生产过程,培育品牌和市场,提高消费者对认证产品的信任度和购买意愿[27]。

2.2.4 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增强支撑能力 积极推进技术服务机构的建立与协作,除了企业与合作组织外,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研发优势,建设GAP产品科技研发创新中心,深入研究,加强各机构的沟通与协作,提升产品质量控制技术服务水平;建立专业的技术队伍,构建完整规范的咨询服务体系,尤其加强基层队伍的建设,及时提供良好农业规范配套技术支撑服务,全面落实全程质量控制理念和核心技术;加强对GAP 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监督,形成良好的规范实施、指导、监督体系;通过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破解发达国家所设立的以技术为支撑的绿色贸易壁垒,推动我国GAP 的快速发展与完善。

3 结语

农产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主要物质基础,21 世纪以来,其安全问题已引起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普遍重视。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高品质农产品是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具体要求之一,而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最终体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全面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围绕落实国家战略部署、适应国际、国内市场需求,推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推动CHINA GAP 认证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满足人们美好生活的需求,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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