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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和发展的内生性

2023-04-06厉有国程晋洪

关键词:全过程民主政治

厉有国,程晋洪

(信阳师范学院 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河南 信阳 464000)

2019年11月,习近平在上海市调研时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7月,习近平在纪念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讲话时强调,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1]。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2]37,强调要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一种理论与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之中,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我国的形成和发展有其深刻的内生性。深入探讨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和发展的内在逻辑,有利于进一步明晰和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马克思主义人民历史主体性思想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要求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马克思主义人民历史主体性思想的内在要求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有机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在深入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基础上,通过以“劳动”为核心的人类生产社会实践,论证了实践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活动,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逻辑起点和前提,科学揭示了“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3]501。社会实践既推动了人类历史的发展,也实现了个体自身的发展,并将人类自身发展与社会历史实践统一起来。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决定了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先进生产力的掌握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主体,也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马克思对劳动在人类历史中作用的深刻阐释,揭示出人民群众自己创造自己历史的本质,确立了人民群众作为历史主体唯一性的根本依据。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党执政根本目的的坚实哲学基础。人民民主的实现与人民的主体地位的历史生成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发展人民民主就是彰显人民的主体地位。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性思想,体现在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上,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主体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把人民群众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依靠力量;体现在价值理念和工作方法上,就是要求我们树立群众观念、坚持人民立场、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全过程人民民主遵循唯物史观的内在要求,坚持人民群众历史主体性的思想,其核心要义就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所强调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使人民拥有以各种方式行使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利。从认识论上看,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科学的历史决定论,它深刻揭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来龙去脉,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科学的理论依据。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任何国家民主形式的选择,除了由经济基础决定、受政治体制规制外,更深层的则是受文化传统的影响。历史证明,国家文化传承越悠久,政治制度越要符合国家民族的社会文化特点;越是扎根于优秀文化传统的国家政治制度,生命力和创造力则越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下为公”“和而不同”“以民为本”等价值理念,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哺育出来的独具特色的政治文化。“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追求的政治理想,突出了中国人历代相继的以天下为己任的政治情怀;“和而不同”思想蕴含着包容共生的理论旨趣,强调多元利益主体的和谐共生;“以民为本”的民本主义思想强调民心向背是政治合法性的根基,强调执政者的天职是贵民、敬民、爱民,强调“民之所欲,天必从之”,要求政顺民心、求同存异,重大决策要兼收并蓄、广泛咨询。虽然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是为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服务的,但这些思想把“天下为公”“和而不同”“以民为本”作为治国的价值追求,把人心的向背当作政权存续的命脉,进而认识到必须把人民群众的支持,作为决定王朝兴衰最重要的因素,具有超越时代的普遍性意义。“文化是制度之母”[4]。 “天下为公”“和而不同”“以民为本”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求任何政党在执政的过程中都必须以“天下为公”为己任,以“和而不同”为目标,把赢得民心、守住民心作为最大的政治。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满足人民群众全天候的、全链条的、全方位的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要求,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等政治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确保人民享有“实质性民主”而非“形式化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质上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是人民至上理念在政治领域的真正体现。在当代中国的政治实践中,中国共产党秉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的理念,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人民政治观,就是对中华优秀政治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华优秀传统政治观的现代性转变。虽然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主机制、过程等在古代政治思想或制度实践中无直接体现,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思维和观念在传统政治思想中有明确渊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道路和方向,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思想内在发展的必然趋向,更是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思想在新时代的新样态。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带有鲜明中华文化印记的民主新样态。

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坚实的哲学基础,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思想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丰富的文化涵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而产生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最新理论成果。“两个结合”形成的历史合力共同推动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成和发展。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资本主义民主根本性超越和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的话语表达

“文明”意指人类创造的进步成果,是一个表征社会进步状态的概念。政治就是通过公共权力的运作,来安排人类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过程和行动。政治文明形态是包括政治意识、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在内的人类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在人类社会政治发展史上,虽然奴隶社会取代原始社会、封建社会取代奴隶社会,标志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但由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主要依靠暴力完成政治权力的交替,凌驾在人民之上的统治者通过 “君权神授”的法则将自己扮成神的化身,人民则成为被奴役的对象,因此,就政治上而言,这两种社会形态在总体上则是处于不文明的状态。

资本主义社会形成了以“天赋人权”为基本理念,以主权在民和自由、平等、人权为价值原则,以宪法和法治为保障,以普选制、多党制、议会制为主体框架,以代议制民主制度为标志的政治文明形态。与以往社会相比,资本主义政治形态无疑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但由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形态建立在资产阶级私有制基础之上,其政治文明形态至少有两个方面的致命缺陷,导致其所标榜的“主权在民”成为虚幻。一是在运行过程上,多党竞争民主制仅仅将人民“民主”的权利限制在“民主选举”环节,而不是贯穿于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这必将背离民主的实质和本来意义。因为民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投票表决的民主只是这个复杂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民主”一旦脱离复杂的全过程,仅通过投票 “多数决定原则”来体现,那么即便不受任何因素干扰,选举产生的也只是极少数政治精英,不能保证他们能够真正代表人民集体意志。政治精英的政治决策由于缺乏人民意志的参与与监督,必然产生不了真正代表大多数人“集体意志”的决策。二是在运行机制上,多党竞争民主制必然使候选人成为资本集团的代言人。因为在资本占有社会资源、资本垄断大众传媒,而大众传媒靠金钱开路进行一切政治活动的现实境况下,获得垄断资本强力支持的政党及其推出的候选人,才有可能在选举中胜出,从而执掌国家政权。人民群众只能在垄断资本强力支持的这些候选人中选择代理人。因此,无论选举结果如何,当选者只可能是资本意志的代表者。选票的唯一职能就是充当将垄断资本的经济权力转化为政治权力的转化器。于是,民主就被虚化为政党间的相互制衡并非人民意志对国家权力的制衡,“主权在民”和自由、平等、人权的宪法原则就被虚化为各种资本争夺政治利益的道具。

与此相反,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以人民当家作主和自由、平等、人权为根本的价值原则,以宪法和法治为保障,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为主体框架,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基本环节,以全过程民主为本质属性的政治文明新形态。从民主的制度形态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体系的高度概括,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优势。从民主的实践形态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克服了资本主义民主运行环节不健全、金钱政治、精英政治等弊端,实现了对资本主义代议制民主“间歇性”参与的根本性超越;以人民群众对政治生活的广泛参与实现了对资本主义精英民主的根本性超越;以真实管用的高质量民主实现了对资本主义虚假民主的根本性超越,真正实现了民主在过程与实质、制度与实践、直接与间接等方面的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它只能为社会主义所特有, 而不可能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以前的其他社会形态之中。这也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只有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才真正使“民主已经成了无产阶级的原则、群众的原则”。

全过程民主的产生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实践和巨大成就。它是一种全新的民主政治形态。这一新形态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和实践素材,为总结和升华党的民主政治理论奠定了基础。实践的发展也迫切需要用科学的语词来准确概括、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丰富内容和基本特点,这不仅是回击美国等西方国家在民主问题上对我国的攻击和丑化,揭露西方民主的虚伪与本质的需要,而且是新时代深化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坚定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需要。“全过程人民民主”一词正是中国共产党在中西民主实践对比的基础上创造性提炼的新话语。从实践上看,“这一新话语”既言简意赅地揭示了我国民主政治的本质内涵及与“西式民主”的本质区别,又科学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属性,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人民主体性。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百年追求人民当家作主目标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具有鲜明特点的使命型政党。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是党自成立以来孜孜以求并为之不懈奋斗的初心和使命。保证人民群众拥有更广泛、更充分、更健全的人民民主权利,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百年的根本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诉求。

(一) “争得民主”为形成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了基本政治条件和社会条件

“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6]52。因此,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代表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1922年党的二大就将“民主”纳入其革命目标,主张与工人、贫民和小资产阶级建立民主主义联合阵线。在十年内战时期,党不仅在革命根据地广泛实施“官兵平等”军事民主,而且制定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 (草案)》等,民主政治开始逐渐发展。在抗日战争时期,党又创建“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在根据地广泛实行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强调“民主也是新阶段中最本质的东西,为民主即是为抗日”[6]274。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民族独立和争得人民民主的历史。经过28年筚路蓝缕、浴血奋斗,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这一伟大胜利奠定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政治基础,为形成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了基本政治条件和社会条件。

(二)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构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建立和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紧紧抓住关系人民民主制度构建的关键问题。1954年,制定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创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从制度上确保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标志着人民民主正式生成,标志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建设初步迈上了制度化和法治化轨道。正是在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努力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架构、经济基础、法律原则、制度框架得到基本确立并不断发展。这一构建人民民主的伟大成就为“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7]731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

(三) 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发展

改革开放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期,也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新征程。邓小平深刻总结了“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强调要“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在实践上积极推进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彻底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立起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积极发展基层民主自治制度。这些措施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形态和功能不断发展和升华,不仅使我国新时期政治体制改革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实现了一系列重大突破,而且有力地推进了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民主化。

(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把人民民主升华为全过程人民民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把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全过程、全方位地落到实处,党领导人民致力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完善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积极推进人民民主实践中的“五大环节”建设,协同推进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所有这些举措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方位性和全过程性日益得到彰显。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全过程民主”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为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创了崭新局面。从价值上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揭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发展目标,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道义至高性。完全可以说,党的百年奋斗史,也是党领导人民探索、形成、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

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求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一百年来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项宏伟的事业,任务十分艰巨,它绝不是敲锣打鼓、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民族复兴的进程一定充满着这样或那样的风险和挑战。特别是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十四五”规划与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中国日益进入世界舞台中央的关键时期,党肩负着既要实现“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宏伟目标,又要应对西方遏制中国发展的图谋的艰巨任务。这需要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支持与参与,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需要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作为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根本宗旨。人民民主是党激发人民群众“主人翁”责任意识、创造意识最有效的形式,因为“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8]6。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事关“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艰巨任务客观上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满足人民当家作主的美好愿望,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无穷无尽的磅礴伟力。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满足人民当家作主美好政治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实践的起点。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一方面,经过40 多年的改革开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愿景已经实现,中国进入了新时代,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人民获得感大幅提升;另一方面,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等还依然存在,党政机关“庸、懒、散、慢、浮、奢”等不良作风时有发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对美好政治生活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强烈。特别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的基础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愈加强烈,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更强、愿望更迫切、要求更丰富。如果不适时创新国家治理方式,满足人民对美好政治生活的要求,势必严重影响我国经济发展迈入新台阶之后的社会稳定。因此,人民当家作主美好政治生活需要的日益增长,客观上要求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民主是一种社会治理机制,也是最好的防腐剂,“民主参与治理”是“美好生活指数”观测指标的核心要素。把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顺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从根本上解决人民当家作主美好政治生活需要日益增长的重大战略举措。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利于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实践提供更加宽广的参与平台,满足人民美好政治生活的要求。因此,“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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