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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成逻辑、内在优势与实践路径

2023-04-06崔浩婷

关键词:全过程民主群众

李 俊,崔浩婷

(信阳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当今世界,民主是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治理方式、制度体系,更是普罗大众的生活方式。由于国情的不同,所实行的民主制度也不尽相同。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1]35。中国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的国体和政体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深化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从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自信、坚持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唯物史观的高度,提出并阐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19年11月,习近平在视察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明确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他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明确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2]37习近平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论述,进一步增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自信和理论自觉,拓展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政治创新路径和实现方式,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开辟了新征程。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文章拟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成逻辑

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深刻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把握它的生成逻辑。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科学的理论根据和深厚的实践基础,是在三重逻辑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其中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性构成了它的哲学逻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其政治逻辑,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是其实践逻辑。

(一)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哲学逻辑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有机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将实践引入唯物主义,以实践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推进了对“客体的或者直观的”旧唯物主义和“抽象能动的”唯心主义世界观的变革。他们依据实践主体的人“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和“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3]501这一基本观点,把握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从整体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探究历史的创造者,认为“无论历史的结局如何,人们总是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预期的目的来创造他们的历史,而这许多按不同方向活动的愿望及其对外部世界的各种各样作用的合力,就是历史”[3]302,从而使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得以贯通。这种贯通充分体现在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性观点上。实践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活动,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逻辑起点和现实前提。人的社会关系性和社会生活本质的必然逻辑是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物资承担者和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性观点,为我们在一切工作和社会实践中,坚持人民立场,树立依靠人民群众、相信人民群众、为了人民群众的价值理念和工作方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从她成立那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相信群众、动员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经过浴血奋战、艰苦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彻底结束了极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建立和巩固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此基础上,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党领导人民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巩固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深刻把握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幸福镌刻在通向民族伟大复兴的里程碑上。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党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

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则,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主体性价值,进一步强化人民立场和人民至上的原则,是新时代共产党人落实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体现。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历史本质上是生产发展的历史,社会物质资料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都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生产发展的主体,是促进社会变革进步的根本力量。正是由于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人民群众是社会利益主体和创造主体的有机统一。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民主的初心,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本质的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好地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通过全面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同推进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从而全面、充分地展现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是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权利美好需求的最好回应。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由过去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表明,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我国已经成功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了社会主义的小康,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幅度的提升。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追求的目标和内涵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广大人民群众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基本物质生活的需求,还有满足精神文化生活、政治社会生活和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体现在民主政治方面,就是人民对于民主的权利有了更高层次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渴望更广泛、更充分地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自身的历史主体作用,希望能够通过更广泛、多层次、多样性的途径和方式,积极行使属于自己的民主权利,更好地参与到国家、社会各项事务的管理中去。

(二)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逻辑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政治建设、实现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马克思、恩格斯通过批判封建专制特权和剖析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历史局限性,深刻地揭示了民主的本质,认为民主本质是一种国家形式,在阶级社会中,它体现为阶级统治。“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4]42。因此,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4]44,争得民主。列宁在领导俄国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探索出苏维埃这一新的、无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形式。列宁提出:“苏维埃,这是任何一个通常类型的资产阶级议会制国家没有的机构,而且是不可能与资产阶级政府并存的机构。这是一种新的、更民主的国家类型。我们在我们党的决议中把它叫作农民——无产阶级民主共和国。”[5]238他进一步指出苏维埃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在这里,民主第一次为群众为劳动者服务,不再是富人的民主,而在一切资产阶级的、甚至是最民主的共和国里,民主始终是富人的民主。人民群众现在第一次为亿万人解决实现无产者和半无产者专政的任务,而不解决这一任务,也就谈不上社会主义”[6]61。可见,社会主义民主是最新型的民主,是对资产阶级民主的超越,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形式,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思想与实践,是中国共产党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思想来源和政治基础。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领导和团结各革命阶级和社会力量,高举人民民主旗帜,推翻剥削和压迫制度,建立和发展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先后提出工农民主、人民民主等政治主张,创立工农兵代表苏维埃、“三三制”政权、政治协商会议、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等民主形式。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以及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进行了探索和制度建构。为了更好、更充分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中国共产党人通过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和大会一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正式确立,并从宪法高度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的理念[7]168。1982年制定并通过新宪法,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在实践中建立和完善人民民主的制度和法规。自2002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逐步实行听证会制度;2006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2007年确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2010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全国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体现了民主选举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确立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通过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体现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和全过程中。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实践逻辑的升华

群众路线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系统地运用于党的全部活动而形成的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并在革命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党的群众路线。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规定,“我们党既然是为无产阶级群众奋斗的政党,我们便要‘到群众中去’要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8]162。1928年党的六大通过的政治报告指出“党的中心工作,是争取群众”[9]284。1929年12月,毛泽东在《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中指出:“党对于军事工作要有积极的注意和讨论,一切工作,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去执行。”[10]881943年6月,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进行了集中阐述,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11]8991945年党的七大对群众路线进行高度总结,刘少奇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12]342

党的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强调的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原则,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主客体价值关系,确立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身的价值取向。党的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的工作路线,强调的是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请教,尊重和支持人民群众的革命首创精神;在一切工作中注重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善于从群众的智慧中发现问题,形成解决问题的方针和政策。

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解决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力量、途径和目的,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实践逻辑的升华,是制度化、程序化、系统化的群众路线实践形式。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优势

自从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西方民主的疲态尽显。与西方民主之乱相对应的是中国之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显著的优越性,下面仅从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分析。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

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对西方民主,能充分体现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西方民主属于资本主义民主的范畴,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的政治制度,其以代议制为核心,以分权制、多党制、普选制等为表现形式。无论它是贴着“自由、民主、平等、博爱、人权”等一系列美好的标签,还是以普选制、议会制、两党制或多党制等形式包装的选举制度如何具有迷惑性,究其民主的本质是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不管披上什么民主合法的外衣,其“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13]274。正如列宁所说:“在资产阶级共和国中,即使在最自由最民主的共和国中,‘自由’和‘平等’只能表现为而且从来就表现为商品使用者的平等和自由,资本的平等和自由……实际上是对工人(他们在形式上是自由的和平等的)实行雇佣奴隶制,是资本有无限权力,是资本压迫劳动。”[14]361-362在资产阶级民主中,民主只是资本追逐利益的合法工具,“‘民主政治’演变为‘金主政治’,政治政策被利益集团所绑架”[15]。这是因为,西方政治制度是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其民主必然受到资本的控制,西方推崇的选举民主是“金钱驱动的政治狂欢”。西方政党为了赢得选举,通过资本的加持,在选举过程中肆意放大自己的声音,而忽略其他中产阶级和弱势群体的民主诉求。这些政党赢得选举上台后,就会利用所获得的权力,与之前支持自己的资本进行隐蔽的利益交换。而参与投票的选民在行使完自己的权利后就进入了“休眠期”,直至下一次投票才会被再次唤醒,民主由“人民的统治”转变成“人民选择统治者进行统治”,人民也变为了“选民”,民意仅仅表现为人民通过选票选出极少数代理人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人民无法通过民主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公共政策教授、美国前劳工部长罗伯特·莱克在《系统:谁操纵它,我们如何修复它》一书中认为,过去40多年,美国的政治系统被极少一部分人操控。政治献金几乎被视为“合法的贿赂”,让富人拥有了更强大的政治影响力[16]。

全过程人民民主从根本上超越了西方民主。从属性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属于社会主义民主的范畴,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民主。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保证了国民经济命脉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从实践上看,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具体现实的实践形式上。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体现了国家权力的人民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保证了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规范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和合作方式,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有利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紧密团结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集中各方面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还能有效避免一党制缺乏监督、多党制恶性竞争的弊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制度和政策层面保障了民族地区的公民享有平等自由权利以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以村民自治制度、居民自治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证了中国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增强了基层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从民主实践形式看,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两者互相结合,相得益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途径广泛、形式多样。从宏观上来说,全体人民通过各种制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人民群众能够通过各种民主渠道有效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社会多方力量都能够有效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去。从微观上说,社会各个层面都在不断“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法治保障,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权利”[17]。中国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制度和在实践中探索并实施的民主形式,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保障,又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性和真实性的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对西方民主的实质性超越。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蕴含着丰富的民主实践形式

全过程人民民主除了在民主的本质上超越西方民主外,在民主的实践形式方面也优越于西方民主。西方民主奉行的是代议民主制,公民拥有一人一票选举代理人的权利,这是它有别于封建专政统治的一种进步,是一种以形式上的公正掩盖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有效制度。无论西方民主在历史演变过程中对民主起过何种促进作用,也改变不了西方民主制度下公民在选举完成后,把国家事务的管理权全权赋予选举产生的代理人的事实。在西方,两党制或多党制加普选几乎就等同于民治,参选人并不关心人民的政治参与度,感兴趣的也只是如何赢得人民的选票。即使有一些民主的其他形式,但从整体上看,西方资本主义也倾向于虚化其他民主实现形式,参选人的最终目的是赢得选票、上台执政。实质上人民在这一过程中并没有享受到真正的政治权利。一方面,因为西方民主的本质是金钱政治,因此穷人并没有和富人同等的竞选权;另一方面,普通选民不仅只能在资本提前圈定的人中选择代理人,而且因受舆论的影响,看似“一人一票”的自由选举,却存在着资本控制舆论、进而控制选票的可能。这样人民的民主权变成选民的投票权。这种民主在实践过程中还异化为其他形式,如“否决民主”“党争民主”等,违背了民主的初衷[18]。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践形式上强调要使人民全过程地参与到民主政治生活中,这与西方民主只注重投票选举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持续完善能够保障人民民主的各项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这些制度在法制化的层面上对人民全过程参与民主进行保障。其次,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超越西方民主,是因为其涵盖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基层自治民主与国家政治民主、传统民主与网络民主等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使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更宽阔,民主实践形式更丰富,有效摆脱了西方单一选举民主形式所造成的资本主导、选民漠视等困境[19]。再次,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涵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过程的民主,它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需求,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真正落实到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全过程管理中。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能集中民意、发挥社会合力作用

由于西方民主实行的是选举政治,民主实质上被改造成了精英政治。人民由于受资本的操控,将选票投给早已圈定的候选人,这也意味着人民将自己手中的权力“转让”给了活跃于政治舞台上的所谓“精英们”,但如果这其中的少数政治精英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或诉求没有得到令他们满意的解决,他们就会选择牺牲和破坏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社会广泛的共识,而这必会造成人民大众与政治精英之间的对立。在西方民主政治中不同的党派和利益集团,为了各自的利益相互攻讦,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会导致“凡是对手支持的,我们就反对;凡是对手反对的,我们就支持”[20]的政治乱象,这大大降低了民主政治的运行效率,也会极大影响人民群众的公共生活。西方民主推崇的“三权分立”使各权力部门相互制衡,致使集体行动的成本极大增加,甚至使民主政治运行寸步难行。美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表现就是例证,截至2022年5月中旬,根据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发布的数据显示,美国累计新冠死亡病例超过100万例,累计确诊逾8 268万例[21]。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之一就在于美国的部分政客重党派利益而非国家利益,在抗疫上的一贯做法是努力将自己从责任中“摘出来”,把问题“甩锅”给对方政党,使得联邦与各州之间呈现一盘散沙的状态,不仅没有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医疗资源丰富的优势,反而因彼此争斗致使疫情在美国肆虐。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行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以广泛的政治参与主体和共同的社会利益为基础,共产党的人民情怀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既能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又保证了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民主的理念、方针、政策贯彻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始终代表最广泛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22]303。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满足了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愿望,找到了“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这一人民民主的真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集中有限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到解决问题中去。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在武汉暴发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发挥坚强领导作用,坚持全国一盘棋的“大防疫观”,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动员全国力量,打响了疫情防控阻击战,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人民群众也以高度主人翁精神投入到这场无声的“战役”中,配合国家与政府的抗疫安排,及时遏制了疫情在国内的大肆蔓延,这次抗击疫情取得的成绩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多方合力优势的最有力的证明。

(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实质民主和程序民主的有机统一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同于西方民主之处,还在于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实体民主与程序民主的有机统一。西方的民主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联系的,是为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服务的。其民主实践形式如普选制、两党制或多党制、三权分立、全民公投等都改变不了广大民众无法享有实际意义上的政治权利、不能决定国家权力的构成与运行、不能有效参与国家与社会事务的管理中去的事实。这表明西方民主是被形式化所充斥着,缺乏实质性内容的民主。民众的选票会按照政治精英们所设计好的游戏规则投出他们早已预设好的人选。正如卢梭所言:“英国人民自以为是自由的,他们是大错特错了。他们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期间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23]120-121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落脚点是人民民主,它直接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人民性本质。全过程是服务人民民主的途径、形式,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实现了实质民主和程序民主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24]73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有机统一的民主,才是完整的民主、真实的民主。可以说,程序民主需要实质民主的指引,否则就会异化为形式主义;实质民主需要程序民主的保障和丰富,否则就会成为无法兑现的口号。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实质民主指导程序民主,以程序民主落实实质民主,保障了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对西方民主的超越。全过程人民民主与西方民主只重点关注选举这一种民主形式有所不同,它在重视民主选举的同时,还重视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其他的民主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从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出发,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使人民不仅活跃在投票这一环节,而且保证在其他各项民主实践中都有发言权,能深度参与国家和基层事务的管理。使人民当家作主得到全方位的落实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出发点和最后落脚点,习近平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24]76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各项制度安排和丰富的民主实践环节等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从方方面面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

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循序渐进,做到综合施策。当前,应该主要从强化党的领导、夯实制度基础、坚守人民本位三个方面进行推进。

(一)强化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种制度、各个环节和各项权利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我国国情的重要方面。坚持和强化中国共产党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大的优势。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旗帜鲜明地坚持人民民主,百年来为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不懈奋斗。反观一些西方国家,他们主张实行两党制或多党制,政党轮流坐庄,为争权夺利往往造成党争纷沓、相互掣肘的局面,民主也只能沦为政党执政的工具。中国共产党把人民的利益当作自己的奋斗目标,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中国共产党在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实践中,始终坚持领导和团结各革命阶级和社会力量,通过协调不同社会政治力量的利益,整合分散的政治力量,形成一元主导、多元参与的社会治理结构,能够保证民主程序和民主实质的正义。

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所在。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为此,我们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项制度、各个环节,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首先,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依据我国的政治制度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制度,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们社会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断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群众治理国家的能力,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落实人民的民主权利。其次,将党的领导落实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上。通过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使人民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中有参与感和话语权,将党的领导落实到这些民主环节中,使人民政治权利得到有效行使。

(二)夯实制度基础:依托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提供制度保障

邓小平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7]146这充分说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需要制度保障。

首先,依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我国国情和具体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安排。当前,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通过健全代表联络机制等渠道,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完善人大监督制度,让人民有监督权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人民公仆意识;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确保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民主权利。

其次,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各领域的实践。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新型政党制度规范,体现的是合作和协商,反映了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独特价值观念和政治理念。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当前,“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与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25]30。在人民政协这个平台上,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要充分发挥各界别群众的代表作用,通过开展各项专职工作,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中进行平等广泛而又真诚的协商,针对国家各项大政方针和社会各领域的重大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再次,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作用,推动民族地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化自治,允许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从而保证各少数民族都能在国家治理中拥有平等的民主权利,以及行使这种权利的正确方向。当前,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民族地区的运行,就必须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保障各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人民能够享有与汉族人民同等的民主权利,并指导其依法行使这种权利,帮助其广泛参与该地区社会事务的治理,巩固平等团结的民族关系,推动各民族人民共同发展。

最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发展。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保障就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一制度发挥了使国家治理与基层自治有效连接的纽带作用[26]。当前,要加强党和国家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管理与监督,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培育和强化基层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并不断巩固和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实践的体制机制,夯实在基层治理中人民群众实现民主权利的基础。

(三)坚守人民本位:以党的群众路线为遵循,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质量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这是群众路线的基本依据。人民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群众路线的精髓内嵌于人民民主的内涵之中,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深深植根于群众路线之中。贯彻群众路线也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坚持群众路线就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把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作为内在动力,把人民群众的力量作为坚强依靠,把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是党和国家制定各项方针政策和处理公共事务的依据,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及时总结人民群众的经验,广泛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积极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坚定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确保党的执政活动和对国家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符合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党和国家所有工作的最高评判标准。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政党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当是人民群众最大利益的实现。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坚持群众路线,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然而“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27]291。群众路线在党和国家工作领域和环节的贯彻落实,推动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政治制度体系的完善,贯通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等各环节的民主参与实践方式,极大地丰富了民主实践形式。群众路线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一体化落实,既坚持和加强了党的领导,又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核心要义。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初心和使命决定了其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为此,“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8]。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实践看,中国共产党创造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都是党领导人民艰苦奋斗、浴血奋战取得的,这些成就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作用的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民主确立和实践了人民当家作主,中国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由此激发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主动性、创造性,也充分展示了中国民主发展的生机活力。全过程人民民主以群众路线为依托,以为人民服务为价值理念,在实际工作中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出发,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把解决单个的民生问题与提升整体的民生质量结合起来,通过建立配套的诉求表达与利益保障机制,实现了民主理论性与现实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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