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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检验技术向“六快”转型的现状及研究

2023-04-05周小诚

法制博览 2023年7期
关键词:物证办案指纹

王 彪 黄 勇 周小诚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鉴定与证据中心,广东 广州 511457

近年来,随着广州市发案形势的变化,基层刑事技术部门的主要任务从以往“大案快破”,逐步转变为“小案多破”,小案关乎民生,破案的关键在于“快”,在当今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技术的加持下,公安部作出“一长四必”向“六快”转型这一重要指示是符合时代背景且极具实践意义的。

“六快”工作机制,源起于全域勘理念,要求刑事技术部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收集实体空间和网络虚拟空间的证据[1],全面服务侦查实战。从“六快”工作的效能来看,笔者所在的基层刑事技术部门一直在率先探索,精心谋划,多出战果,自2020 年新冠疫情暴发开始,“六快”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从组织形式上更加贴合新警务改革,囊括了刑侦、技术、研判、情报等多部门多专业,也通过强化视频侦查、刑事技术和情报的配合,不断刷新“快”的时限,3 年来,建立“六快”工作群近千个,快速抓获涉嫌盗窃、抢夺、性侵等犯罪嫌疑人300 多人,且均能从法律层面完善证据链条,极大地震慑了辖区内的犯罪活动。

一、指纹检验在“六快”中的优势分析

从指纹检验的角度把“六快”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快勘”,第二部分是“快采”“快录”“快比”,第三部分是“快反”“快抓”。指纹检验着重发力于第二部分,所以本文对指纹检验的解释不仅限于对可见或潜在手印的发现和显现过程,也必须包含与之相关的录入、上传、比对和鉴定。引领者依然是“快采”,它不仅作为桥梁连接其他“五快”,更能作为侦查办案中的法定证据储备,从而排查身份和证实犯罪。狭义的指纹检验在近十年中相较于DNA、电子数据等新兴技术,其发展相对缓慢,其形式几无创举,在信息化、智能化的浪潮到来之前,指纹的检验及应用显得极为迟滞。此外,犯罪人的技能和反侦查意识却在逐年提高,戴手套作案使中心现场没有指纹可提取[2],从而滋生“少采”指纹的固有意识,甚至畸变成“乱采”和“不采”,尽管指纹采集依然可以结合外围视频侦查作为一项派生的线索物证,但依然无法扭转呈断崖式下滑,直至近年来的低位震荡。尽管如此,指纹检验所具备的特有优势依然十分突出,这是由于当下指纹仍然是最能密接勘查、检验和比对的传统物证,信息化的加持也恰好证明这一观点。海鑫、云痕等企业开发的移动端APP 使指纹检验实现了“快录”和“快比”,拓展了指纹检验在“六快”中第二部分的应用。再者,从指纹的采集速度、比对时效、准确率等诸多方面对比DNA、足迹等其他传统物证,也更能凸显指纹“快”的巨大优势。

二、指纹检验存在于基层的普遍问题

聚焦指纹检验技术,其发展是“快采”能够真正实现“快”的充要条件,否则会导致勘而无检、检而不快、比而无料的尴尬局面。而现实却是该技术在基层停滞不前,其原因不容忽视。

(一)重视不足,投入错位

由于传统刑事技术的效能持续低走,目前大多数基层公安机关对于现场勘查、痕迹检验队伍的重视力度较之前均有所下降,要么缩减编制,要么调动岗位,使技术队伍规模锐减,人员接受培训教育的程度降低,平均素质参差不齐。同时,在资质认定的强制要求下,绝大多数技术投入的重心都在实验室,前沿单兵装备、快速作业设备的投入备受忽略,后方的仪器设备虽好,但使用频率低,发挥作用有限,应用时效缓慢。

(二)检验方法单一、落后,现场偏向提取DNA

基层的技术人员对于指纹检验,尤其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和提取指纹的方法均过于守旧[3],除了粉末刷显,就是转移提取,鲜有思考运用新技术和新方法进行检验。究其原因有三,一是中心现场可提取指纹的概率确实很小;二是严重缺乏对于疑难指纹提取技术的研究和实践;三是当下的现场勘查普遍偏向提取DNA。第一个原因是客观因素,戴手套作案已经成为绝大多数惯犯的共识,只要有视频可见作案人戴手套进入现场,指纹提取就显得毫无意义。后两个原因是主观因素,疑难指纹的提取包括承痕体和指纹物质,这些操作需要繁杂的工序、熟练的技能和较昂贵的仪器,往往令人望而却步;加上检验指纹后续的系统录入、审核程序和物证收集也相对繁琐,这些原因混杂在一起变成了指纹检验的窒碍。反观DNA 要便捷得多,一根棉签走天下,对于“快录”没有后顾之忧,如此鲜明对比之下,技术人员养成提取DNA 而忽视指纹检验的惯性思维是没有任何悬念的。

(三)指纹检验技术的维度受限,止于形态特征分析

指纹的形态分析,开始于19 世纪,目前依然是主流,换句话说,指纹以图像形式的形态特征比对直到今天依然没有进行自我革命,尽管现在的尖端手段能够通过化学、物理和光学方法把极其陈旧、复杂的疑难指纹显现出来,但依然是为了指纹图像能够更清晰,便于比对而已;虽有无损提取,再以擦拭方法获取次生的生物物证,也是以血指纹的案例为主,至于指纹检验应当如何拓宽维度,国内尚无系统性阐述。

三、指纹检验与“快反”“快抓”的相关机制研究

倘若勘查、检验和鉴定绝对分离,那么指纹检验在整个侦查破案的闭环中能起到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以往常见的情景便是“等”,即检验等勘查,侦查等鉴定,然而有社会影响力和敏感的案件是等不起的,故在“等”的基调中又衍生出“大案督,小案随”,直到“一长四必”全面铺开后,各级刑事技术部门逐渐重视勘查、检验的时效性和信息反馈,其重心在于办案需要什么,技术就提供什么,也即“快反”的雏形。近五年来对“快反”和“快抓”的实践主要有以下两种,各有优缺点。

(一)主机端平台的比中审核反馈

从2017 年开始,广州市公安局就已经搭建了主机端的信息聚合平台,以“刑事技术平台”和“CDA”平台为主连接刑事技术及办案部门,“刑事技术平台”同时关联勘验系统、警综、指纹、足迹等专业技术平台。以指纹为例,操作员在进行指纹比中信息审核时,首先需要从现勘信息对该指纹物证进行溯源,确保其具备物证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同时需要结合案件情况、提取根据和比中人员的前科轨迹,综合判断比中信息的关联性。操作员把以上信息整合后,出具《比中通知书》,依照“人不在手”的程序经“CDA”平台分别推送至情报和办案部门,情报部门根据指纹比中完善落地信息,办案部门结合比中和落地信息,执行对嫌疑人的抓捕并完成刑拘,由此实现闭环。该流程实现了次级反馈的功能。

平台反馈的模式切合了“快反”的需要,也基本实现了物证在现场、检验和办案中的闭环作用,但该模式也存在部分缺陷:一是在刑事技术与办案部门之间多出了“中间人”,即审核角色,既不参与勘查检验,也不参与侦查办案,对于物证的比中信息,往往要加入自己的主观理解,如若系统录入出现瑕疵,还必须频繁地询问和审核回退,这使得刑事技术与侦查变得相对割裂;二是聚合信息的各平台系统之间并不由同一个开发商架设,以至于数据流转往往需要较长时间,一般会大于24 小时,当一个或数个系统之间发生信息流转阻塞,例如某个警情未能立案,其所造成的直接影响便是嫌疑人实际已经被抓,而比中信息却依旧没有弹出审核及反馈;三是该模式并不能适应各方越来越重视对法定证据研究和应用的需要,从侦查办案的角度出发,目前已不能再沦为机械的“复读机”,而是把办案的战场前移到现场,理解行为、痕迹和物证之间的关联性;从刑事技术的角度亦然。否则,若单方面实施了造假行为,影响的绝不仅仅是物证闭环本身,而是全套办案程序和司法公正。

(二)工作群的即时反馈和督导

警务通手机的政务微信工作群,恰恰就补上了平台反馈的短板,加固了刑事技术、情报和侦查办案部门之间的沟通,真正实现了“快反”和“快抓”的时效,尤其在视频侦查高速发展的今天,形成了多方互助互联的良好局面,不仅方便各个角色清晰完整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和现场指纹的采集应用,也便于及时对警力实施调配,牢牢把握破案战机。然而,工作群的建立却是不得已而为之,原因在于:一是不断建立这样的工作群有违上级的工作精神,群聊无异于被迫接收海量信息,人为造成超负荷工作,从长远来看是不利的;二是群内无限制的督导、督办,无形间对取证和办案进行了行政干预,违背了建立工作群的初衷,难免会出现“点赞”取代“快反”,指示超越程序的不良态势;三是即使是政务微信工作群,也不能完全防止泄露工作秘密,尤其是情报员、视频员所发出的有关大数据的信息,一旦被拍照转发,也会造成严重的泄密后果。

不难看出,指纹检验必须从结构上融入“快反”和“快抓”,这是其向“六快”转型的重要目的,尽管上述的工作模式存在缺点,但却是基层公安机关在探索“六快”工作机制中经过不断实践所创造的优秀经验,也通过这些机制解决了一系列重大问题,成功案例数不胜数,也使我们切实看到指纹检验的发展机遇和迈进方向。

四、指纹检验向“六快”转型源自自身的发展

任何事物的发展,需求都是第一位的。指纹检验要积极发展,除了被需求,也必然有所需求,而后者也正是受到当前多重问题所困扰,迫切需要作出对策。

(一)侦、勘、检要做到有机统一

侦、勘、检的有机统一,并非指实体结构,而是意识层面的统一,我国的公安工作体制发展至今有其政治必然性和经验独创性,若强硬把两个或多个部门融合既不现实也不可靠,结构上各司其职即可,但意识上必须向有机统一的方向转变,即技术人员要懂侦查,侦查员也要有勘检技能[4]。要实现这一点,加强理论和技能培训是必需的。指纹“快采”是最好的培训媒介,当前除了少数仍需维持受理检验的疑难客体,大部分指纹都可以在现场通过争取的方法“快采”出来,这表明现场指纹检验并不专属于刑事技术部门,而应当属于调配到现场工作的所有勘查和办案人员。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逐步强化培训力度,配齐基础的采集仪器设备,在采集过程中灵活运用“公安云储存”和快速录入设备,保证采集质量和有效溯源,这无疑会快速提升指纹检验的广度和深度,彻底消除“多方互等”这个顽瘴痼疾。

(二)破除方法限制,拓宽检验维度

指纹检验方法不应该受到经验和教条主义的限制,例如近三年间,带有生物染色功能的靶向试剂原本是作为提取DNA 的指示标记试剂而被开发出来,而各地各部门却相继发现,这些单兵作战的靶向熏显枪也能够快速清晰地显现各类渗透性和非渗透性客体上的指纹,通过激光显现和采集的效果十分优秀,应当是指纹“快采”方面的重大革新。而诸如“硅胶制模+无影拍摄”的传统组合,也能有效消除拍摄阴影,采集凹凸面上的疑难指纹痕迹。

光学和显微技术也能引导指纹检验进入新的维度,广州南沙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通过显微镜观察现场提取到的细微物质,通过镜检确认该物质是毛发还是纤维,从而对案件性质作出正确的判断。所以,指纹检验不应该只停留在特征比对和提取生物物质的维度,而应当拓展到指纹物质成分的检验,通过在不同光谱下的吸收反射特性和对指纹纹线上的附着物进行研究并推进深层次分析,必定能够利用这些信息打开指纹检验工作的新局面。

(三)打通数据库隔阂,开发面向不同角色的“快反”工具

指纹检验中的“快比”,需要以大数据查询为基础,目前的远程比对除了受制于算法,更重要的是需要有指纹数据库支撑。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数据库也呈五花八门,全国库一般只对省级和少数市级部门开放,导致基层的“快比”只能接入本地的市库和省库,对于跨省流窜犯罪和过境式犯罪,本地库的支撑作用捉襟见肘。真正执行打击涉“民生小案”的侵财类犯罪的基层公安机关,迫切需要得到上级部门的支持,让“快比”有权限接入全国库,从而提高指纹比中的效率,牢牢把握对“六快”的技术支撑。

我们认为“快反”工具的核心应当是互不干预和快速双向反馈,“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将是一个很好的模板。在“快反”工具中,由“快勘”发起工作派单,各检验专业、研判、情报和侦查部门间依照流水任务开展各自工作,并支持人工和系统自动两种方式在系统审计的结构内进行反馈信息,依次把“六快”串联成闭环,甚至可以以审判为中心进行互联,让每个角色都能有条不紊地工作,并知道本角色的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效果。

五、总结

真正使“六快”得以顺利、高效运转的核心因素终究还是具体实施工作的个人,所有的科技和检验技术都只是手段和工具,指纹检验也是如此,它势必能在大数据时代凭借自身优势获得长足发展,但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系最忌欲速则不达,所以智慧新侦查在全域勘理念下的“六快”同样不能背离人与技术之间、全域与“快”之间的平衡,应当着力避免只重“快抓”结果而忽视了促成该结果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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