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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发展中《公司法》的影响研究

2023-04-05

法制博览 2023年7期
关键词:公司法市场经济优化

蔡 沁

浙江君策律师事务所,浙江 杭州 310000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正在不断提升,市场环境日益改善,为企业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与此同时,企业也要面临更加复杂的市场环境,有效应对市场中存在的各种未知风险,因此在开展经济活动时同样也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来提供保障和指引。我国也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司法》修订的力度,促进《公司法》的不断完善,从细节层面上使《公司法》能够与时代发展的需求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相适应,为企业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让企业能够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中做出正确的决策,促进我国整体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

一、《公司法》总则的功能转换

(一)风险防范理念产生

《公司法》并不是我国独创的法律,在世界范围内也拥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并且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和进步,《公司法》及其总则也在一直探索与社会经济运行体系的发展相适应的有效方式[1]。随着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企业间的贸易活动也变得更加频繁,贸易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在经济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也存在更加多元化的利益交换形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经济活动的风险性,也对《公司法》的覆盖范围和适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在进行《公司法》的立法修订时,进一步树立了科学的立法理念,促进《公司法》功能的不断完善,能够更好地对企业的财产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同时能够指导企业实现有效的经营风险防范。可以认为,企业利益的最终保障屏障是《公司法》,《公司法》也是企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可动摇的重要基石。

(二)风险防范措施增加

目前,《公司法》的风险防范理念正在不断地完善和成熟,但是由于法律条文的修订和完善本身具有较长的周期性,因此法律条文本身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问题。因此只有立足于《公司法》的相关要求,不断促进防范措施的有效优化和丰富,才能够真正发挥《公司法》所具有的风险防范功能。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进行风险防范措施的制定时,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量,第一是对企业的主体制度进行有效的优化,第二是对企业的相关制度进行有效的完善与规范[2]。根据《公司法》最新修订的相关内容显示,我国对公司企业法人进行了全新的界定,同时也对公司的资本制度实现了有效的更新,在进行企业登记的过程中同样也作出了新的限制规定,不仅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保证了企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效果,还能够确保企业在各项经济活动中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和公开性,能够让企业更加良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促进企业发展质量的有效提升,为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石。

二、《公司法》对我国企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促进公司制度和市场经济体系衔接的优化

基于《公司法》的相关要求,需要进一步推动公司制度与经济体系的有效衔接,这样才能够进一步促进企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以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为标准,进一步突出了企业自治在企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求企业的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实现内部制衡机制的不断优化和升级,为企业正常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3]。同时《公司法》从法律层面上对不同管理人员的权利进行了有效的限制,对董事长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另外还对企业内部会议程序进行了全新的说明和指示,对企业高管的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也同样做出了详细的说明。通过这些法律条款的优化和完善,能够更好地帮助企业立足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实现内部制度的有效革新,为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同时也为企业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由于企业组织结构既具备一定的社会属性,同时也具备相应的自然属性,因此在面对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更加复杂的风险因素,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需要始终把握市场经济体系变革的基本趋势,实现内部组织结构的有效优化调整,创新企业原有的组织管理模式,这样才能够保证企业在决策时有较高的准确性,才能够指导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实现经济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

在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企业是最为关键的主体之一,因此提高企业的诚信水平,不仅能够为企业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助力,还能够促进经济社会诚信体系的有效构建。从目前发展的情况来看,一些经营者在创设公司时,为了确保自身能对公司实现100%的控制,在进行出资登记时将一些没有出资的亲戚和朋友作为股东进行登记,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出现了资金周转问题或者破产,就很难保证其他出资股东的合法权益,甚至在实际案例中还存在将债权人按照独立人和有限责任的形式来对待的情况,这就使得市场中出现了更多的欺诈行为,也存在大量逃避债务的不良现象[4]。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一人公司的股东责任进行了全新的界定,从而进一步避免出现恶劣的逃避债务的情况,能够进一步强化社会诚信体系的有效构建,促进市场经济体系的健康运行,为经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实现企业发展机制的优化

长期以来,我国所推行的计划经济仍然存在一定的影响,并且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并没有完善,因此在原有的《公司法》中往往更加关注行政机关的相关权力,尤其是对部分存在外商投入的领域和行业提出了较多的限制条件,且也没有对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形成更加完整的认识。随着新修订的《公司法》的颁布和实施,我国对企业的权利范围进行了全新的界定,为企业经营活动范围的扩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让我国企业能够更加顺利地与世界经济活动相接轨。对股东大会最高权力地位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说明和规划,同时对董事长和企业高管的权利和义务也做出了明确的限制。这些法律条文能够帮助企业进一步实现发展机制的有效优化,能够对领导层和管理层进行有效约束,避免因为决策失误而导致整个企业陷入发展的困境之中,既能够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也能够为企业的高质量和高效率发展提供更多的动力。

(四)促进中小企业经济活力的提升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之中,中小型企业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血液,是进一步提高市场经济活力的重要动力,同时也能够实现民生保障的基本功能。因此,在新修订的《公司法》之中,立足于不同行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对最低注册资本额进行了细化调整,同时对技术出让限制也进行了有效优化,经营者的公司创设门槛就有所降低,在进行创业活动时不再以货币财产作为唯一的标准,纳入了以创新技术为代表的非货币财产,同时也能够让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中进一步承担起社会责任,同时也能够促进企业环保意识和绿色可持续发展意识的有效提升[5]。这些新的法律条文能够对中小型企业起到更强有力的促进作用,能够鼓励更多的中小型企业创建,也能够增加中小型企业的经营活力,为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实现企业治理结构的改善

对于企业而言,治理结构的有效完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尤其是对于一些已经上市的企业而言,如果不能实现更加透明的经营管理模式,如果不能让企业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决权真正落实到位,就不能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和价值,最终必然会对整个企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甚至有可能导致股东之间存在严重的矛盾和冲突,对企业的正常经济活动造成冲击,同时也会对证券市场的利益造成严重的损害。在《公司法》之中,明确了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条款,同时也对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进行了有效的说明,还进一步优化了相对应的利益激励机制,这样就能够让董事制度和监事制度形成更加和谐的共存关系,推动企业治理结构的有效优化和调整,让企业的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提高。

三、在《公司法》指导下企业经济模式的优化策略

(一)以《公司法》为指导,实现组织结构的调整

立足于《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进一步实现组织结构的优化调整。例如,在股份制企业之中,需要按照规定建立起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同时还要完善监事会机构,并对企业的总经理和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全方位的优化与调整。股东大会是企业最高的权力机构,能够对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作出决策,但是在进行决策的过程中需要确保监事会能够履行有效的监督权力。由总经理负责整个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因此总经理必须向董事会负责,同时也需要在监事会的有效监督下开展各项工作。只有确保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能够实现更加有效的相互制衡,才能够让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也才能够进一步优化企业运行的效率,促进企业经营目标顺利落实。

(二)明确纵向分权机制

企业想要进一步提高决策的质量、提升决策落实的效果,就必须建立起更加科学合理的分权制度。首先,股东大会和其下属的董事会是整个企业最高的权力机构,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聘请总经理负责企业的行政事务,由总经理负责企业其他高级职员的提拔和聘请工作,以此层层完成整个企业员工的招募工作。通过这种分层领导的方式,能够让企业的组织机构变得更加完善,也能够让企业的各项权利实现有效的划分,并且对应到专属的部门机构之中。同时,不同的部门机构在完成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时,也能够实现对其他部门机构的有效监督,这样就能够极大程度地避免高层管理人员独自决策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决策的质量,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6]。因此,立足于《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发展规模和性质,对企业内部的机构进行有效的调整,能够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实现监督约束机制的优化

企业决策的主要执行者是经理人,是在董事会委托下完成企业各项业务的重要承担者,是推动企业经济增长的主要负责人。因此,企业在进行经理人的管理时,需要对经理人实现有效的监督和约束,避免经理人出现严重的决策失误,使企业蒙受更大的经济损失。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聘请经理人时,首先需要进一步加强考核与认证,确保其所具备的经营资格能够满足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拥有促进企业经济增长的实际能力。在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过程中,还需要建立起更加完善的业绩评价制度,将经营业绩切实反映在工资收入上,这样能够更好督促经理人提高工作质量[7]。如果经理人的经营业绩长期无法达到经营目标,或者与经营目标存在十分大的差距,则可以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罢免,同时做好相应的离任审计工作,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企业的健康运行。

(四)加强奖惩机制的建立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进一步加强奖惩机制的有效建立,能够为企业经济发展奠定更加良好的基础。一方面,企业所制定的奖惩方案必须实现全方位的覆盖,对不同层级的经理能够进行有效的激励,这样才能够避免出现激励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也才能够更加充分地调动不同经理人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企业制定激励制度时需要确保激励方案处于合适的范围之内,避免过度激励而出现企业经济效益受损的现象。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企业想要实现更加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就应该立足于《公司法》的相关要求,分析《公司法》对企业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结合市场变化的趋势,进一步优化内部组织结构,创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运营模式,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提高,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促进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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