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科教育中“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法的探索
2023-04-05徐轶博
徐轶博
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在国内发展已有一定时长,不同演变阶段所表现出的特征与优势也各不相同。进入大数据时代以来,人们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愈为深入,尤其在教育领域,对线上教学的理解不再简单停留于技术的补充层面,而是更侧重于赋予学生更具深度的学习体验,拓宽知识应用领域。法学属于实践性较强的学科,“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能够为学生营造更高效的参与环境,在未来教育进程中可做出进一步探索。
一、“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对法学教育的价值功能支撑
(一)有助于促进知识内化,建构自主学习思维
法学学科的一大难点在于理论知识难以有效转化到实践当中,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在传统课堂中得不到有效锻炼。通过“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能够更精准地围绕学生发展这一核心基本点,聚焦于现实法律问题,以多元的知识讲授形式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学生在混合式教学课堂中,可立足于自身所需解决的问题,与他人结成线上研讨小组,并在线下课堂中,将探讨出的解决思路汇集成直观的逻辑方法,以口头报告的形式完成信息输出。在此过程中,学生的自主分析能力、逻辑思维方法能够得到有效锻炼,有利于形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法律思维,解决理论与实践能力不对等的问题。
(二)有助于丰富知识来源,引入现实法律案例
法律知识体系通常随着社会发展而更新,因此,法学教育内容的及时补充至关重要。“线上+线下”的知识传输矩阵中,学生所接触的法律信息面也相对更广。一方面,教师可在互联网平台筛选出与授课主题相符的法律相关视频,包括名师讲义、法律法规科普宣讲等内容,同时学生也可根据想要了解的方向,自行搜集相关法律资料,主动了解法律实践时态;另一方面,在授课过程中,教师可通过对网络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将法学研究的前沿内容及相关社会新闻、热点事件整理为案例课件,由此切入教学,给学生带来更直观的体验,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存在滞后性的教材进行补充[2]。
(三)有助于培养新型人才,迎合法律市场需求
法学专业虽属于近年热门专业,但受限于其在实践中变动性强、专业素质要求高的特征,就业率低与人才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仍较为严峻。目前,法律就业市场对新型法律人才需求日趋攀升,即在具备法学专业知识的同时,对社会实践活动及大数据信息技术有一定了解及参与,才能够更好地将专业知识转化为法律体系发展驱动力[3]。混合式教学模式下,学生所接触的法律信息不再仅仅来源于教材,同时还可与更多个体、群体展开直接对话,在与他人沟通交互的过程中锻炼提炼、利用信息的逻辑思维,形成更全面的法学知识运用能力,适应当前趋势下的法律市场人才需求。
二、法学学科“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施流程
(一)课前设计阶段
较之传统教学流程,混合式教学模式在课前设计阶段需要兼顾的要素更多,应同步考虑到线上与线下教学中所需的课件、资料以及侧重点等。首先,由教师根据教学进度,选定课程内容与法律知识主题,搜集相关网络学习资料,并据此制作出供学生在线学习的相关视频课件,结合教学目标,筛选出学生需要在正式上课前初步了解的部分,再布置成学习任务,引导学生通过学习平台自主完成[4]。在线学习任务安排阶段中,教师需要对学生的整体法律知识基础、学习水平及意愿进行大致了解,据此合理划分学习任务的重点,鼓励学生整理出存疑之处,在线下学习中与他人进行探讨。
(二)线上预习阶段
学生接收到教师布置的预习任务之后,进入网络平台,根据教师发布的课件、自主搜集的相关资料等内容,按照由易至难的顺序依次了解对应的学习内容,完成不同阶段的学习任务,再将总结出的思路与问题汇总为学习报告,通过网络平台发送给教师,作为教师调整后续教学安排的根据。
(三)线下授课阶段
在有效预习的基础上,教学阵地重新归回线下课堂,进入线下授课阶段。较之传统线下课堂,混合式教学模式下的线下授课中,教师无需再另外花费时间帮助学生梳理前期知识点,而是重点根据学生给出的学习报告等反馈信息,有方向地针对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重难点讲解,同时通过设计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活动,指导学生在课堂中以沉浸式方法体验法律知识运用的场景、情境,从而对相关法律知识点建立起深度认知[5]。另外,教师在线下授课中需充分遵循“以生为本”理念,致力于让所有学生参与到课堂互动中,根据不同个体的优势来找准角色定位,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构建起独立的法律知识根基。
(四)课后评价阶段
完成某一阶段的“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后,可通过课后综合评价体系来对该阶段的教学成果进行分析总结,用作下一阶段教学计划调整的根据。评价方法可基于学生认知结构、表达习惯等要素进行设计,例如,教师可通过线上学习平台向每位学生发送一张学习情况调查表,内容包括满意度、课堂收获、遇到的问题、是否得出解决思路等。同时,每个学期期末,教师可要求学生以结课小论文的形式对自己在该学段内所学的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采用绘制思维导图等方法厘清基本知识脉络,形成更直观的成果展示。
三、法学学科“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优化策略
(一)完善教学顶层设计,优化法学师资素养
法学学科涉及知识面广泛,要最大化发挥混合式教学优势,还需由教学顶层设计视角出发,在加快教学方式改革的基础上,全方位优化教师素养,夯实教学根基。
1.明确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的优势差异,重构法学教学框架。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课堂的融合必须以教学结构的深度改革为根基,因此,教师首先应当厘清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各自的优势所在,据此调整课前、课中、课后教学方式,使混合式教学优势得到最大发挥。例如,线上教学优势在于跟踪性、统计性强,有利于教师对每个个体的学习状况进行追踪了解;线下教学优势则在于体验性、互动性强,学习内容的传输更直观。教师可通过打造“线上资料搜集、线下知识水平测评、线上预习、线下授课、线上总结、线下讨论”的一体化穿插式课堂来构建基本教学框架,在此框架上,还可结合学生需求,做出监测平台教学数据、AI 系统智能记录、个性化推送法律知识视频等延伸。
2.加强教师混合式教学能力培训,重点优化信息素养。法学教师基本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根基,但在落实混合式教学模式时,还需以灵活化的教学方法与足够的信息素养来加以支撑。因此,面向法学师资队伍的能力培训工作应作为重中之重,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完善。首先,将信息素养划分为信息理念、对待信息的态度、处理信息的能力三个方面,要求教师在法学教学中有意识地关注互联网要素对学生法律观念产生的影响,提炼出其中的利好性影响因素融入到后续的教学设计中,并主动利用数字化媒介来补充传统线下教学存在的不足之处。其次,拓宽法学教师外出交流学习的渠道,与教育先进地区的教师汲取混合式教学相关经验,或在高校内部开展教育信息化培训活动,不定期组织法学线上课件设计大赛等,致力于促使教师尽快掌握最新教学理念与方法。
(二)推进法学教育创新,开发多元网络资源
混合式教学本质上是对传统教学形式的一种方法革新,而要使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深度相融,还需要教育工作者从教学理念的根本性变革出发,推进法学教育的全面创新。
1.转换考核评价思路,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混合式教学模式下,教学工作的考评需要兼顾线上与线下两个维度,结合法学学科特征,可将对学生的考评划分为理论成果与行为实践两个层次。其中,理论成果主要可采用书面考核形式,针对学生的法律知识掌握情况、重难点题型了解程度、法律思想道德建设层次等因素进行考查;行为实践则主要可通过大数据监测手段,针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法律法规践行情况、线上平台学习情况等因素进行记录,一并纳入学习考核指标当中。同时,围绕法学课程推进教学管理制度的更新,如高校从长远发展视角打造法学实践与应用培训课程,将计算机操作、案件实况演练等内容纳入其中,要求学生同步掌握法律思辨能力与互联网学习技巧,并设置严格的考核机制来监测落实成效。
2.积极开发法学网络教育资源,拓展课程平台空间。与传统单一的线下教学模式相比,混合式教学方法对于网络资源的开发有着更高的要求。高校应在现有的网络技术与资源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开发力度,如引进更先进的网络硬件设备与软件资源,优化线上教育环境,使学生能够更好地借助网络资源设备获取更广泛的外界法学资源。同时,在社交媒体、交流论坛等各类渠道中积极拓展法学课程平台空间,以微课堂、慕课等形式延伸课堂教学内容,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案例搜集、法规查询、方案转化等过程中来看,透过网络渠道看待法学理论与实践中客观存在的矛盾点,并尝试从专业角度筛选可行的处理方案,从而达到将所学知识内化为实践技能的目标。
(三)合理分配课时比例,促进教学资源共享
法学学科中,由于知识内容体量庞大,课时紧张情况已成常态,尤其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下,如何分配课时比例成为决定教学成效的关键,只有在合理分配线上与线下教学时长的前提下,才能够确保有限的学习时间得到有效利用。
1.分类筛选教学内容。为减少混合式教学中重复性内容占用的课时,可在选材阶段对教学内容进行初步的归纳与分类。例如,将教学基础信息分为一类内容,所占用的课时比例可超过50%,具体包括与法学知识体系高度相关的精品课程等;将教学拓展信息分为两类内容,所占用的课时比例约控制在20%~30%之间,主要包括法学知识点延伸拓展出的多媒体视听信息等;将教学趣味信息分为三类内容,所占用的课时比例基本与二类内容持平,或稍低于二类内容,主要指与课堂内容没有太高相关性,但具有一定学习参考价值,且能够在短时间内吸引学生眼球的法学相关信息。同时,教师可适当对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的时间分配做出细化调整,使两者基本均等,避免出现其中一类占比过高的现象,防止顾此失彼。
2.突出教学资源共享价值。混合式教学优势之一在于线上资源与线下资源具有高度共享性,因此在教学方法设计中也应重点突出这一价值。例如,以互联网平台为媒介,搭建线上法学教学资源基地,全国各大高校可统一在此上传关于法学学科教学的资料、课件、科研报告等,相互进行资源传输及学习,同时吸纳国内外相关法律案例,转化为法学教材加以利用。同时,结合高校特有的办学优势,充分利用“法信”“无讼”等在线法律数据库,搭建校内法学优质资源体系,学生可通过线上检索、查询的形式熟悉案件相关法条,获悉最新的立法动态、法律热点等,提高自主学习效率。
(四)深化技术工具应用,保留人文要素温度
互联网平台作为法学学科教学中的重要技术工具,在教育信息化浪潮下可通过应用方法的优化来加强驱动力量,与此同时,教育工作者也需要重视人文要素的保留,避免法律温度的流失。
具体来说,考虑到法学专科的人文性,应将人工智能作为推进法学教育前行的“燃料”而非主体。网络授课模式盛行的当下,教育工作者时常陷入以线上课件播放为主的误区,导致浅层学习现象普遍,学生无法深入理解知识点之间的逻辑与原理,自然也难以将其转化为实践基础。因此,混合式教学既需要向网络借力,也要避免过度依赖程式化教育。例如,可在校内组织一支专门负责指导混合式教学开展的法学“顾问团”,按照职能细分为“技术指导”与“精神引导”两个方向。其中,“技术指导”团队负责基于当下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向学生进行基本理论、操作方法的讲解、演示;“精神引导”团队则负责根据教学内容,向学生深度阐述法律内在价值体系,重点集中在对生命意义的启发与引导,带领学生完成职业精神世界的构建,在兼容并蓄的理念支撑下逐步将习得的法学知识应用于实践,传递人文温度。
综上所述,信息技术的变革为法学学科教育领域的开拓带来了更多契机,“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法独有的应用价值获得广泛落地空间。未来法学教育中,应基于实际学科应用诉求,打造科学、稳定的混合式教育框架,并结合实践经验不断寻找可优化方向,由符合学生认知习惯的角度促进教学方法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