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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道器之合

2023-04-04徐瑾朱晨溪

决策与信息 2023年4期
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

徐瑾 朱晨溪

[摘    要]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是一种深层次的结合,两者具有内在契合性。从“道”的层面说,“人的解放”是马克思主义一以贯之的宗旨;“以民为天”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与“人的解放”具有内在一致性,两者都指向人民幸福。从具体“器”的层面而言,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本体论、方法论、历史观上具有内在契合性。道器之合的当代形态是“人民至上”,这需要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根植于中国具体实际的时代之合。道器之合及其体现为“人民至上”的时代之合,可以说是习近平总书记“两个结合”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道合;器合;时代之合

[中图分类号] A81;G1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3)04-0015-07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两个结合”的重要指示,探赜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契合性意义重大。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是一种深层次的结合,因为无论是从本原性的“道”的层面,还是从具体的“器”的层面,两者都具有内在契合性。从“道”的方面来说,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根本旨归上的契合性表现为,无论是采用消除异化、革命斗争的方式还是采用修身立命、仁政德治的方式,其一以贯之的宗旨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从“器”的方面来说,从本体论(唯物论)、方法论(辩证法)、历史观(唯物史观)上来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在这三方面都有契合之处。就中国具体实际而言,此道器之合的当代形态是“人民至上”,这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两个结合”重要思想的落实。

一、道合:“人的解放”与“以民为天”

就马克思主义包含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大部分而言,其中始终贯穿着一个一以贯之的“道”(宗旨),即“人的解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涉及上下五千年文化传承,其中也有一个一以贯之的“道”,即“以民为天”。“人的解放”和“以民为天”具有内在的契合性。

“人的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的宗旨,这一宗旨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的方方面面。在马克思生活的19世纪欧洲,人民群众处于被压迫、被剥削的悲惨境地。出于深厚的解救人民群众的崇高情怀,马克思开始对资本主义制度以及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进行长期研究。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制度之所以不合理,是因为在这个制度中,人民群众处于一种“异化”状态。通过剩余价值理论的创立,马克思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吃人本质,在这个制度下,人的异化是不可避免的。为了消除人的异化,马克思通过分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内在关系,深刻揭示了劳动创造价值、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真理,从而为人民群众的革命实践提供了理论武器。由此,马克思号召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实践,以暴力革命的方式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每个人都自由全面发展的理想社会(共产主义)。对于“异化”的表征和根源,马克思主义进行了深刻分析,并认为“异化劳动”是“异化”的重要表现,“他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地强制劳动”[1] 159。这种异化劳动使得劳动者丧失了尊严和权利,成为资本家束缚、压迫、剥削劳动者的工具。马克思认为劳动创造了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1] 162,因此劳动应当是自由自觉地体现个性、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经之途,但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动却变成了异己的、异化人的本质的东西,“每一个人都同人的本质相异化”[1] 163。面对这种严峻状况,马克思主张利用包括暴力革命在内的一切手段实现人的解放,恢复人的本来状态。什么是人的本来状态?那就是《共产党宣言》里所说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状态。解放(liberty)本身就有自由(freedom)的意思,要想实现这种自由,就需要一个消除阶级对立的共产主义社会,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 422。

“以民为天”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以贯之的宗旨,也是传统民本思想的典型體现。民本思想自古就有,最早可追溯到《尚书·五子之歌》“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类似思想在传统文化中比比皆是,如“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礼记·缁衣》),“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哀公》),“民者,君之本也”(《春秋榖梁传》)。这些思想无一例外,都强调了人民群众对于安邦定国的重要性,甚至孟子还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的主张。“以民为天”则较早见于《史记·郦生陆贾列传》“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刘向撰《说苑·王者何贵》也有类似说法:当时齐恒公问政于管仲,管仲回答:“所谓天者,非谓苍苍莽莽之天也。君人者,以百姓为天。”与“民惟邦本”比较起来,“以民为天”的思想更具有历史进步性。民为治国之本,这是传统社会的公认常识,如李世民就从隋亡的教训中总结出“夫人者国之先,国者君之本”以及“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贞观政要·君道》)的道理。但民本思想在总体上仍旧着眼于维护皇权的稳定,尚没有真正将人民群众当作值得尊重的主体来看待,即使在荀子的“舟水论”中,庶民仍旧是没有社会地位的(之所以庶民需要得到重视,只是因为社会安定的需要)。而“以民为天”则鲜明彰显了人民群众的至高地位,君王不能仅仅将人民群众当作统治对象,而要将人民群众当作上天那样重视起来(君王是“天之子”)。可以说,“以民为天”已经具备了朴素的人民主体思想,这在传统文化中极为难得。

从“人的解放”和“以民为天”来看,显然两者具有内在契合性。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的解放,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当家做主,是为了人民群众的自由全面发展,归根结底是为了实现人民幸福。传统文化主张“以民为天”的指向也是为了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的主体,能够安居乐业,幸福生活。在传统文化中,“以民为天”的实现依靠的是仁政德治,这种仁政德治的思想固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就本质而言,它与“人的解放”在实现人民幸福这一根本宗旨上是具有一致性的。“人的解放”的实践指向是“共产主义”的实现,“以民为天”则以“大同社会”为理想,两者也具有相似相通性。共产主义和大同社会的契合性早已被人熟知,如青年毛泽东就觉得两者有相似性,并把共产主义理解为“世界主义,就是四海同胞主义,就是愿意自己好也愿意别人好的主义”[3] 3。共产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指向,是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后的理想社会,“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之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1] 538。相对于马克思主义所说的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后共产主义的实现,“大同社会”的实现似乎更具有伦理道德色彩。传统文化有“亲亲而仁民爱物”(《孟子·尽心上》)的说法,还有“四海一家”“亲仁善邻”“协和万邦”的情怀,因此大同社会也是一个天下为公、人际和谐的道德社会。在这个大同社会中,每个人都没有私心,都有着无私奉献、爱人助人的高尚品德,这就是《礼记·大学》所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的意思。可以说,大同社会就是一个朴素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

二、器合:本体论、方法论、历史观之合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根本宗旨上的契合(道合)表现在具体层面,就是两者在本体论、方法论、历史观上的契合性。

就本体论而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乏唯物论思想,这一点与马克思主义有一定相似相通性。马克思主义从唯物论出发,对一切唯心主义以及宗教迷信思想进行了尖锐批判。中华传统文化中也有唯物论和反宗教思想。譬如面对先秦时期普遍存在的宗教迷信现象,孔子的主张是“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对于鬼神、生死之事,孔子主张“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孔子的目的是让人民关注现实生活,不要把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迷信上,因此“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在生产力不发达、迷信盛行的古代,孔子有这种反宗教迷信思想的确难能可贵。唯物论思想的典型体现是传统文化的“元气论”。东汉王充认为“天地含气之自然也”,“元气未分,浑沌为一”(《论衡·谈天》),又说“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矣”(《论衡·自然》)。这实际上是将天地视为自然运行之物,万物都是自然生长的,而不是有意识的创造者(这就否定了将上天视为神秘主宰的唯心论)。柳宗元在《天对》中也说:“庞昧革化,惟元气存,而何为焉?”宇宙由元气构成,哪里有什么造物者存在呢?唯物的元气(气)是天地万物之本,这与马克思主张的“物质第一性”的观点是相似的。显然,传统文化的元气论是有朴素唯物论意蕴的。相对于马克思唯物主义思想而言,中国传统文化受限于历史局限性,在本体论上虽然没有达到马克思主义的高度,但的确具有明显的唯物主义色彩。

就方法论而言,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相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有着丰富的(唯物)辩证法思想。譬如《易经》“一阴一阳之谓道”以及《道德经》“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就具有朴素的辩证法色彩。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在传统文化中也有所体现。如“阴阳具于太虚絪缊之中,其一阴一阳,或动或静,相与摩荡”(王夫之《太和篇注》),“阴阳合于太和,而性情不能不异,惟异生感”(《太和篇注》),这种阴阳交互作用、合二为一的思想类似马克思所说的对立统一规律。王夫之还认为,万事万物普遍联系的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也普遍存在,“错者,同异也,综者,屈伸也。万事之成,以错综而成用”(《张子正蒙注·动物篇》)。唯物辩证法的前提是世界是物质的,而物质是永恒运动的。王夫之也认为天地万物(物质世界)始终处在不断变化运动之中,“天地之德不易,而天地之化日新。今日之风雷非昨日之风雷,是以知今日之日月非昨日之日月也”(《思问录·外篇》),这与马克思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有相仿之处。质量互变规律在传统文化中也有所体现,如王夫之认为事物运动变化有渐变(内成)和剧变(外生)两种方式,“内成,通而自成”(《周易外传·系辞上传》),“外生,变而生彼”(《周易外传·无妄卦传》)。显然,内成类似于量变,外成类似于质变。辩证法思想既体现在认识自然规律上,也体现在执政之道上,即要在社会治理中抓住主要矛盾(内因),在矛盾的对立统一中实现社会和谐。可以说,中华传统文化中有着相当丰富的(唯物)辩证法思想,这与马克思主义有着天然的亲和力。

就历史观而言,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虽然受限于历史,但仍旧不乏唯物史观色彩。唯物史观强调了物質资料生产的重要性,如马克思所说,“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4] 696。传统文化虽然非常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但是对经济力量也给予了充分重视,这在“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管子·牧民》)中体现得尤为典型;仓廪实、衣食足是知礼节、知荣辱的前提和基础,这是一种朴素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思想。正是经济基础的决定性作用,所以传统文化的治国之道首先在于使民富足,其次才是道德教化,这便是《论语·子路》中所说的,治理国家要先(使民)“富之”后“教之”。孟子也说:“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至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上》)这也强调了“制民之产”的经济条件是“驱之”“从之”的前提条件。于此荀子更是说“不富无以养民情,不教无以理民性”(《荀子·大略》)。法家思想也是如此,如“势足以行法,俸足以给事,而私无所生,故民劳苦而轻官”(《韩非子·八经》)。墨子主张的“交相利”思想更是鲜明体现了经济活动的重要性,“所谓贵良宝者,可以利民也。而义可以利人,故曰,义,天下之良宝也”(《墨子·耕柱》),墨子甚至说“义,利也”(《墨子·经上》)。在强调经济基础重要性的同时,传统文化中也有群众史观的朴素观念,如“民惟邦本”“以民为天”等思想就强调了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重要作用,这虽然还达不到马克思主义的高度,但的确有朴素群众史观的色彩。

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本体论、方法论、历史观上有着内在的契合性,这种“器合”不是独立自存的,而与“道合”密不可分。道在器中,道器合一。从本体论来看,正是因为传统文化的朴素唯物论和反宗教迷信色彩,才使得传统社会更加强调人民群众实践活动的重要性,“民为国之本”。辩证法既体现在人民群众的劳动实践中(要在辩证思维模式以认识自然规律、提高生产力),也体现在治国中(要在矛盾对立统一中把握执政之道)。对生产力的重视意味着对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视,人民群众物质资料生产的重要性也就凸显出来,这便是朴素群众史观的萌芽。因此,正如“人的解放”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的方方面面一样,“以民为天”也贯穿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本体论、方法论、历史观各个方面,两者在目的宗旨和具体层面都有着内在的契合性。

三、适应中国具体实际的时代之合:人民至上

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道器之合,反映到具有中国特色的当代社会,就是“人民至上”的时代之合。

“人民至上”是“人的解放”和“以民为天”的当代形态。“人的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宗旨,与当代中国秉承的“人民至上”有着内在一致性。马克思之所以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理论,揭露资本剥削的秘密,揭示人类历史的前进方向,主张以暴力革命的方式推翻异化人、剥削人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目的,就在于让被压迫的广大人民群众获得解放。人的解放意味着每个人都能在一个理想社会中当家作主,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民幸福是马克思主义的指向,这同样也是人民至上的指向。人民至上意味着,人民不再是被统治阶级而是国家的主人,是行使管理国家的主体。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5]正如马克思群众史观所揭示的那样,只有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主体,才应当成为国家的主人,人类历史向前发展的过程就是向着实现人民至上这一目标迈进的过程,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类社会必将发展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客观趋势。在坚持人民至上的社会主义中国,没有阶级和阶级对立,不存在剥削压迫,一切工作以人民为中心,一切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增进人民福祉、实现人民幸福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这就是马克思所向往的理想社会。可以说,人民至上意味着人民的彻底解放。“以民为天”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以民为天”意味着人民群众像“天”那样处于最高地位,即使是君王也只能是“天子”,天子理政的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建立一个人民幸福、国泰民安的和谐社会。尽管在传统社会中,以民为天并没有得到完全体现,但是作为一种理想(大同社会)仍然值得充分肯定(这个大同社会在当代中国才得以实现)。“人民至上”意味着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中都处于至上地位,这是“以民为天”在社会生活中的全面实现。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人的解放”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民为天”在当代中国变成了现实,并具体体现为“人民至上”的当代形态。

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何以实现时代之合?

首先,在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由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产生土壤是传统社会,因此其民本思想及其体现出的唯物论、辩证法、历史观不可避免地带有历史局限性,所以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其进行适合时代、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说:“从《共产党宣言》发表到今天,170年过去了,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马克思主义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来说仍然是完全正确的。”[6] 75因此,我们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態领导地位,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来主导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产生于中国传统社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样需要如此,由此才能为“人民至上”提供传统文化的丰富文化资源和理论支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民至上”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继承发展,也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借鉴、扬弃和创造性发展。

其次,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要符合中国具体实际。新中国的建立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而是从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通过革命实践,跨越“卡夫丁峡谷”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一个巨大的飞跃。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前无古人,没有太多的经验可以借鉴。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结合产生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伟大成就的根本原因在于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这是我党百年奋斗的制胜法宝,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一以贯之的核心宗旨。所以,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之合表现为“人民至上”,这既是理论要求,也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实践要求。因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充分发挥“以民为天”的民本思想、反宗教迷信的唯物论思想以及朴素辩证法和唯物史观思想,并与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服务于文化强国战略的实现,服务于伟大中国梦的实现。与具体实际相结合,意味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与时俱进,在服务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与马克思主义相契合的内容,改造或批判与马克思主义不相契合的内容,从而实现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由此才能真正体现出“人民至上”的价值旨归。

综上所述,传统文化中虽然有很多优秀的值得继承的内容,但还需要我们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7]。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道器之合最终体现在当代中国,就是作为“人民至上”的时代之合,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两个结合”的现实体现。当下,在实现时代之合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意味着秉承“人的解放”目标,进行“以民为天”的当代诠释,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旨归,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在全球范围内讲好中国故事、展现中国形象、扩大中国影响、贡献中国智慧,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  毛泽东.毛泽东书信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7-07-02.

[6]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

[7]  徐瑾,万宇君.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伦理契合性[J].决策与信息,2021,(12).

[责任编辑:李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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