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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时代舞蹈跨文化传播的路径分析*

2023-03-24盛慧郑州师范学院

艺术品鉴 2023年36期
关键词:跨文化舞蹈数字化

盛慧(郑州师范学院)

一、跨文化传播概念解析

“跨文化传播”指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生长或成长的社会群体或成员之间的人际交往、信息交换、信息传播的活动,同样,也涉及各种不同的文化要素与背景,在全球化社会中的变迁、扩大、缩小。或传播的过程及该文化对于不同群体、不同社会乃至国家以及整个世界的相关影响。“跨文化传播学”则是传播学的重要分支或领域的拓展。20 世纪40年代后,该概念诞生于美国,到20 世纪70 年代末期,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独特理论体系的学科。其研究方向不仅指向不同文化背景当中的个体或群体或社会组织或国家之间文化传播和交往的规律与特点,同样研究不同文化之间的含义以及相关名词的理解。共同研究人类文化的创造与迁徙以及延伸分支的过程。涉及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发展与差异;跨文化语言的共用与研究;文化之间的对立与冲突和解决途径;现代技术发展对于传统社会文化或艺术文化的影响;人文文化在现代社会的延续和变迁;文化传播的管理与控制;文化的独立自主与社会化发展等诸多领域。

二、数字化视野下舞蹈传播的变革与发展

(一)传播类型与传播范围的变化与扩张

数字化发展时代,舞蹈传播的类型变得较为广泛。在非数字化时代,人们更多通过电视、录音、录像带等第三方媒介进行舞蹈传播,传播渠道相对单一,类型相对较少。主要以传统类舞蹈或民族舞蹈、集体舞蹈进行主要传播;而现阶段传播类型广泛,传播范围较大,具体包括民族舞、现代舞、流行舞等等。而我国的舞蹈类型由于市场基数庞大,且传播形式多样。不同舞蹈都有不同的观看价值和艺术表现力,这类舞蹈形象和伴奏或器乐演奏融为一体,集不同类型的美学于一身,同样具有较强的符号性和巨大的传播价值。同时,数字化视野下,随着“国潮”、快餐式文化等文化概念的出现,流行数字化文化也对中国元素或带有中国传统的艺术性舞蹈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近年来,由于社交媒体的井喷式增长,针对数字化视野下传播类型和传播范围的变化案例较多。例如,河南卫视春晚的《唐宫夜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晚里的《只此青绿》。都是舞蹈为主体,以数字媒体或影像技术作为中间媒介,通过数字化创新或以数字化技术进行第二次创作的优秀舞蹈艺术。

从传播学角度看,这两部作品可以窥见未来传统或非传统舞蹈的更新迭代,以及与数字化媒体的融合推进,这种平台能够为各类型的舞蹈提供更加宽广的传播路径和传播空间,在时空上打破限制,扩张舞蹈在传播领域当中的速度与范围。

(二)数字化背景下观演舞蹈的视角变化

舞蹈创作和表演通常由舞者在舞台上进行展示,观众在台下或在电视、手机屏幕,通过观演者的身份进行欣赏。但数字技术为舞蹈创作表演带来了全新模式,2019 年田湉编导的《西河剑器》运用高端数字化技术,对演员的动作、面部表情进行跟踪,并进行实时交互体验。让观演者对古代剑舞代表公孙大娘有更深的体会,直观感受到公孙大娘的舞蹈气势,一定程度上“复原”了中国传统历史当中的大唐盛世景象。数字化视角下,提升技术以及电子技术为舞蹈的传播与演绎带来了更多的可能性。通过数字技术与舞蹈演员的身体结合、虚拟的背景创作与现实的舞蹈表演,演员和受众、演员和观众的沟通,都会对传统或非传统舞蹈创作的相关理念、创作技法以及表演场地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现代舞蹈创作由于数字技术和虚拟视觉的产生而发生了较大观赏差异。传统表演场地由于数字技术的不断提升,将面对面的舞蹈表演形式逐渐拉长到远程观赏的新型观众演员关系;演员和观众的交互关系也让现代舞蹈编撰更多选择开放式结局或开放故事结尾,让观众与作品本身产生联系;数字虚拟技术进入演员和观众生活,创作主体自身进行了数字化倾向变化,例如,舞台的虚实交汇或VR技术的融入。

(三)打破时空与空间限制

传统舞蹈表演通常在封闭式的室内进行,演员在舞台上进行表演,观众在台下进行观赏。而由于空间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舞蹈将在几个小时内完成,而距离较远的观众也无法近距离感受到演员情绪张力和细微的表情变化。

但在数字化语境下,由于时空与空间的限制被打破,大屏幕实时转播或录播能够以更加高清、清晰、专业的角度,为观众带来更持久、更丰富的微观视觉体验。在相对传统的舞蹈表演平台无法近距离观察的肢体语言、表情、语言动作变化、情感爆发等等,都能够通过数字化技术展现在观众的面前。近几年较为火爆的网络舞蹈竞技类节目《这就是街舞》常常高居各类社交媒体讨论榜榜首;而湖南卫视的《舞蹈风暴》当中的360 度环绕影像,也通过120 台高清高速摄像机来定格舞蹈演员的实时动作,打破了传统观众只能够在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内对舞蹈进行欣赏,突破了视觉和感知的双重体验。数字化语境下,能够让观众更加感受演员身体的动作细节以及舞台展示,能够让观众更加“沉浸式”聚集在演员的表演中。这种媒介和观众的连接分别以情感、信息和利益三方协同进行,从而让观众在舞蹈当中感受到共鸣。让舞蹈作为“较强的情感表达”这一符号传播的更加广泛。

三、现有数字化视野中舞蹈跨文化传播的现状与困境

(一)跨文化中的差异体现

霍夫斯泰特曾经指出:“在特定区域或社会环境背景下所产生的文化,是该地区居住的人们所共同拥有的‘心理特征’。”因此,文化并非某个社会群体所特有的个体特征,而是拥有相同社会经历或文化背景、受过相同教育的居住群体所共同拥有的“心理共性”。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群体,通常因为文化背景的差异、地理环境的不同或经济条件的迥异等等,出现文化方面的差异。例如,我国古代传统以农耕社会为主,人们主要引领着小农经济的生活,因此,传统舞蹈当中通常出现民间舞蹈或宫廷舞蹈的差异;而在非洲尼罗河两岸,聚居人群和文化环境和中国都大有差异,非洲的舞蹈文化更多以部落性、聚居性、充满神话色彩,和中国古代传统舞蹈有不同的体现。在不同舞蹈文化相接触的过程当中,则出现了一种冲突与对立的状态。舞蹈文化的“对立”是由于舞蹈所产生的时代以及形成原因背后所不同的社会特性产生而导致的。在中国传统舞蹈的传播过程当中,由于受众群体的不同、文化传播渠道的单一或对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误解等等问题,常出现跨文化传播效果不佳的现象,但这并非简单地跨文化传播的失败,而是需要克服中西方文化差异,或古代与现代的文化差异冲突,搭建舞蹈跨文化传播中“文化”的桥梁,才能够从本质上解决这一问题。

(二)技术引领下舞蹈的艺术性消解

美国作家威廉鲍尔斯曾在自己的作品当中提道:“在数字数码时代,生活的意义和深度正在被逐渐遗忘。而人们思想的深度与广度,情感的体验与深刻,人际关系的复杂与强度,工作内容的变换与范围,都在数字时代彻底崩塌了。”

在各类舞蹈艺术百花齐放的当下,人们将更多的视觉聚焦在了视觉冲击上。例如,演员的表情、外形、背景的绚丽多彩,舞台的搭建,而对舞蹈本身的欣赏以及艺术性体验逐渐减弱。具体来讲,舞蹈演员由于不同类型的舞蹈需要表现出不同的情感,而观众对于舞蹈的肢体变换、身体姿态以及情感张力都逐渐体现了观感的缺失。而舞蹈作品的寓意和深刻的含义,恰恰从这些微小的细节当中体现,整体的情感表达和流畅的肢体与情感的融合,都被更加复杂的视觉数字技术所消解。舞蹈本身的元素在多次创作或改编之后,被场景、演员、外形所分割,逐渐断开了对于舞蹈本身美、人类情感之间的桥梁。我们常说,在数字化的世界当中,仿佛将每一个人和每一个行为都用数据明摆在台面上进行讨论,而有关舞蹈背后隐喻又生动的情感世界,数字仿佛战胜了美与情感。传统舞蹈到数字视野下的舞蹈传播,不论是演员的创作类型或创作思路,还是观众的思考与审美,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德国哲学家瓦尔特最早提出关于美学当中的“光晕”,如果将这个词与现在的数字化网络名词相类比,可以用“氛围感”来形容。正因有关于审美上的模糊与暧昧,才能够让观众在情感交汇当中体现传统艺术的“光晕”与艺术性。但由于数字化视野下各类参差不齐的舞蹈数量众多,打破时空和空间的限制之后,舞蹈作为元素融入日常生活的信息过于冗杂。舞蹈创作者的灵感和想象力正在被逐渐成为主流的虚拟世界所引领。传统的“面对面”的舞蹈表演,更多的是观众站在现场,用情感和环境氛围来体现具象性的舞蹈符号。而数字化视野下,由于受众群体和舞蹈本身太过于接近,使得舞蹈艺术性当中最为微妙的传播审美反而和观众之间出现了鸿沟。如何在数字化语境下,既要保护舞蹈的大范围跨文化传播,让不同地区、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人群体会到不同舞蹈的“美”,又要保护传统艺术性舞蹈的“光晕”,和“美的鸿沟”,是未来创作者在创作过程当中,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四、探究数字化视野下舞蹈跨文化传播路径

(一)树立文化自信,以舞蹈作为“文化符号”实现输出

我国由于观众基础面广,舞蹈从业者众多,使得中国从古到今都是重要的舞蹈文化传播战略要地。据不完全统计,2019 年我国全国艺术表演多达将近290万场,相关从业人员多达40 万人次。从作品产生的数量等级和从业人员的数量等级来讲,堪称世界第一大国。伴随我国近些年的国家政治方针,例如,“全球命运共同体”,或“一带一路”的相关倡导。从2006 年开始,各类舞台艺术表演就已经被纳入文化工程“走出去”项目,而“一带一路”网络城市建设也作为重要推动力,帮扶中国传统文化以及舞蹈文化走出国门,成为跨文化传播大军当中重要的领头兵。不论是中国传统文化,或现代数字化视野下的新型现代舞蹈文化,首先,应该建立起文化自信,不单纯将舞蹈作为商品进行传播,更是将我国跨越千年的人文历史和文明美学进行传播,将舞蹈作为跨文化传播当中重要的地域文化符号进行输出。例如,中国古典舞作为舞蹈跨文化传播当中的重要一环,在近年来的创新性编排和数字化视野下的新渠道传播帮扶下走向世界,实现跨文化传播,是较为生动的案例。例如,《唐宫夜宴》当中唐三彩的舞蹈形象,不论从服饰安排、妆容妆发乃至仪态和舞蹈动作的编排,都来源于舞蹈团队对于我国唐代文物的考究,并且通过数字化媒体传播,呈现给国内外众多观众。《唐宫夜宴》的传播是基于传统舞蹈中对“美”与“文化”的理解,将跨文化传播当中的“文化”作为底层逻辑,作为最原始的推动力,继而引发国内群体对中国唐代传统文化的集体记忆。首先完成境内的“人设”树立,进一步向中国流行文化发起挑战,契合年轻群体,激发年轻群体对传统舞蹈的求知欲和模仿欲,将曾经壁画上或文学作品中高高在上的唐朝仕女和女性形象幻化为具有鲜活人之情感的普通人,跨越时空的限制,登上具有数字化传播价值的各类综艺节目,通过录播、直播和海外平台的输出以及各类短视频传播,拉近与观众之间的距离。《唐宫夜宴》将中国传统文化与服饰融入数字传播媒介当中,进一步延伸出了走秀风格,妆容风格等衍生物,以亲和的形象走进人们的生活,打破不同文化之间的跨度,用最“接地气”的方式走进普通人对文化、对舞蹈的理解中,实现成功的跨文化传播。

(二)正视跨文化差异,直面跨文化冲击

面对舞蹈这一在不同社会领域下的文化产物,必然在传播过程当中会面对跨文化的冲击以及受众群体的迥异。在舞蹈传播过程当中,不仅需要创作者对于舞蹈本身的编排、乐曲选择、服饰以及妆容等多方面进行考量。还应在传播过程当中,不断熟悉、了解传播途径的生态。例如,在短视频平台的舞蹈传播不能够时间过长,以适合手机观看的竖屏为主要录制方式,并且选取精简、能够抓住观众视觉的精品视频进行编辑。注重各类数字化平台的规则与机制,利用传播渠道推动跨文化的传播。而面对受众群体这一跨文化传播的尾端,需不断熟悉、了解受传播对象的社会生活方式、思想情况,以及群体性格和心理状态。

舞蹈的跨文化传播并不仅仅是舞蹈本身的传播,也是文化的传播,在传播舞蹈文化过程当中,也需辨别是何种舞蹈进行文化传播。例如,中国传统舞蹈的传播则需要更加关注文化本身,将我国重要的优秀传统文化精神融入舞蹈当中,将中西方的文化差异融合到舞蹈当中,给习惯于看现代舞蹈和芭蕾舞剧的西方观众带来文化思想意识上的冲击,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如果是将传统经典的时代性舞蹈,例如,年代久远的芭蕾舞曲、歌剧或我国传统的舞蹈传播到年轻群体中,则需要对年轻群体的文化基础和思想意识以及常规的数字化媒介使用习惯进行了解,制定出相对传播性较强的渠道和内容选择。若从发达国家地区向非发达国家地区进行媒体传播,则需要借助较为传统的传播媒介,例如,电视、报纸、广播等。不论何种舞蹈,在数字化媒介平台下进行跨文化传播,都需要遵循循序渐进性、阶段性以及目标导向性的目的,从而避免给人以不好的印象。当然,面对诸多传播渠道中的问题,传播者也需要明确所面对的困境。例如,受众群体中对传播文化符号的质疑,面对冲击和质疑。应当接受还是继续传播,则需要考量不同文化之间的价值差异以及观众耐受度。

(三)坚定舞蹈专业化内核,创新与传统平衡共生

在现代数字化审美当中,舞蹈创作者和第二次传播者在进行创新的过程当中,同样不能够丢失有关艺术审美的本质。在追求舞蹈所表达的美的认知基础上,将拥有传播优势的数字化技术融入其中,让传播渠道变得多元、让参与手段变得新奇。才能够让专业“美”的舞蹈在创新当中传播更广。舞蹈作品如果抛弃审美,只考虑迎合传播本身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则无法满足人们逐渐提升的精神文化需求。舞蹈跨文化传播的本身应当是舞蹈背后深刻的“文化符号”以及美的“精神内核”的传播,而并非为了迎合经济效益所应运而生的“舞蹈商品”。不论是传统的意象化的舞蹈,还是流行化的现代舞蹈,都需要从“美”的价值本身出发,从不同民族的文化背景、民族传统、以人类作为群众基础的全球文化为主进行多元思考。才能够真正创作出具有创新传播渠道和传统“美”的平衡。舞蹈动作和舞蹈内涵经由数字化技术进行视觉转变时,既要保留舞蹈在该文化背景下的内涵与形态,又要保证在数字化传播历程当中符合时代的审美,同时在跨区域、跨时空的跨文化传播路径当中,要求创作者在原有舞蹈的基础上进行艺术性改编,从而促进不同类型舞蹈的高质量展出与有效传播,实现传统形而上的精神之“美”与创新数字化传播渠道的平衡共生。

(四)注重“情”与“景”“人”与“舞”的交互

由于时空与空间的限制被数字化语境下的创作所打破,同样也为现代舞蹈的传播提供了更多交互体验的可能性。互联网或社交媒体平台上爆火出圈的各类舞蹈作品,可以将其比作在万人体育场当中开演唱会的著名歌星,在同一时刻或其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有观众能够突破时空限制的对其作品进行观赏。而该类观众当中,又有相当一部分的第二次创作人员能够基于舞蹈作品进行创作改编,在数字化语境下,实现了长尾效应。观众的讨论与参与、第二次创造者的创意与改造、模仿者的传播、与普通观众的欣赏,成为舞蹈跨文化传播当中的“参与构成者”。演员和观众的交互体验,以及后期二次创作所产生的观众,在一层一层的融合过程中,扩大了对数据的影响力以及对舞蹈本身的传播能力。

五、结束语

艺术作为文化的载体,而舞蹈作为艺术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不论是艺术教育还是艺术展现,都是跨文化传播中重要的活性因子,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对现有数字化视野下舞蹈表演、舞蹈教育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深刻理解艺术跨文化传播的深层次理念,坚定舞蹈专业化的内核,在传统和创新两个维度之间找到共生与平衡。立足于本土文化,充分发挥“文化自信”的优势,让演员和观众双方之间产生共情和情感联系,使观众对演员产生了更加微妙的个人感情和情绪,让演员和观众的交互体验达到了极强的粘度和共振,持续为舞蹈作品保持热度和传播力。不断基于现实传播语境探讨舞台形态的民间舞、现代舞编舞优势,以身体语言为传播媒介,在真实与虚拟的双重语境中整合异域文化,尝试跨越异域文化体系中的传播障碍,进而提升中国舞台民族民间舞的文化传播率和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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